“也许有人会问,如果火盆是广川君把小笛吊上去以后摆放在小笛两脚之间的呢?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尸体的朝向,脚的位置,火盆的位置,特别是搭在案板上的小笛的衣服下摆,都是非常自然的,别人是摆放不成那样的。”
审判长把小笛吊死状态的照片拿起来,一边给陪审法官看,一边小声跟他说着什么。
高山律师的辩护还在继续。
“正如矢野利春医师的鉴定报告所记载的,小笛把案板搭在火盆上,然后站上去,再把头伸进紧挨着门楣的用和服腰带做的绳套里,由于绳套离门楣太近,头一旦伸进去就很难退出来。小笛的两脚虽然都踩在榻榻米和门槛上,但重心跟绳套保持一致,这种姿势是别人摆不出来的。
“我对小笛把案板搭在火盆上做台子这一点很感兴趣。如果广川君需要台子,应该找一个稳定性强的。旁边就有一个矮桌,拉过来就可以用,为什么非要把火盆搬过来,还要特意跑到厨房去把案板拿来呢?
“这个问题关系到男女不同的心理。小笛自缢的时候,用案板和火盆搭台子,完全符合女性心理,因为她每天都在跟案板打交道。她的行动自然到叫我们发笑的程度。
“由此可见,小笛尸体悬吊的状况,是彻头彻尾的小笛自缢的证据,也是广川君根本就不知道小笛自杀的证据。”
高山律师粗犷有力的声音,一字一句地刻在人们心上。
旁听席上,广川的父亲默默地用手指抹掉感激的眼泪。
“下面我要做一些法医学方面的说明。说明之前,有一个问题不能不搞清楚,那就是检察官认为小笛没有理由恨广川君,所以完全没有必要陷害广川君。
“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有必要深入而慎重地加以探讨。错误而表面的观察,将导致非常荒唐的结果。
“一般来说,女人的爱情都是利己主义的,当她的爱情得不到满足的时候,爱情很容易转化为憎恨。本来是她热烈地爱着的男人,但因为爱情得不到满足,她就诅咒那个男人,骚扰那个男人,甚至向那个男人采取复仇行动,这是很常见的。失恋的女人在自己深爱的男人家门口自缢,已经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了。但是我们不应该忘记,这时候女人的行为看上去是憎恨,而实质上是爱。
“小笛的爱情是极端利己主义的,这我已经重申过多次了。当时,小笛面临两种选择,一是从广川君那里拿一笔钱,跟广川君彻底分手,二是强迫广川君跟她一起殉情。事件发生之前,两者必择其一的选择,已经非常紧迫了。这在记录中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中略)
“但是,小笛爱广川君爱得很深,当面跟广川君要一大笔钱她觉得说不出口,而且拿到钱就彻底分手对于小笛来说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于是小笛想到了殉情。可是她心里很明白,广川君是不会同意的。在这种情况下,小笛打算杀死广川君以后自己再自杀,并且写好了遗书。然而事到临头,由于对广川君爱得很深,在广川君熟睡的时候她下不去手。
“还有一点尤其应该注意,那就是小笛对自己有广川君这样一个情人感到非常自豪。她多次对她的亲生儿子森田友一和她最好的朋友福田太太说,一个女人拥有一个年轻的情人,说明这个女人是有价值的。她总是以广川君的情人自居,并且毫不隐瞒自己的生活是靠广川君支撑的。
“在小笛内心深处,被人们知道了是她杀死了广川君以后又自杀的,是她的虚荣心所不能允许的。无论如何也要让人们认为广川君是情愿跟她殉情的,于是她写好遗书,伺机杀死广川君以后自己再自杀,但是一直到最后她也下不了手……
“具有异常性格的小笛,这种烦恼不知道持续了多少时日。
“悲剧结局终于到来了。
“二十八日早晨,广川君离开小笛家的时候,小笛跟他要钱,广川君没给。但是,小笛知道广川君身上有钱。看着广川君渐渐远去的背影,小笛知道,这个情人的身体和心都离自己越来越远了。
“医生说千岁的寿命不会太长了,小笛跟亲生儿子又合不来,欠债越来越多,现在住的房子因总是欠房租面临被赶出去的窘境。就这样,看不到任何希望、本来就有歇斯底里的毛病的小笛,很容易想到自杀,并且会拉上千岁一起死。
“我们接下来应该考虑的是,小笛想到自杀的时候,为什么要拉上千岁呢?小笛那时候是怎样一种心境呢?在小笛生命最后一个瞬间,留在她心里的东西是什么呢?
“无法形容的孤寂感以及对广川君的留恋,以一种令人恐惧的力量击打着她的心。
“对小笛刺激最大的是,广川君将活下去,最终还要跟一个年轻的女人结婚,过上幸福的生活。无法忍受的嫉妒和留恋在一瞬间转化为怨恨,她把千岁勒死,利用以前写好的遗书,把现场伪装成广川君跟她相约殉情中途后悔的样子以后,自缢身亡。”
高山律师分析完小笛的作案心理,开始探讨在这个事件的审理过程中至关重要的法医学鉴定问题。对于全国有名的大学里的最高权威们的鉴定,高山律师是怎样评价的呢?
“法医学者们的鉴定,从根本上来说,对于这个案件的审理起着主要作用。我听说最早看到小笛尸体的警察当时认为小笛是自杀,但是鉴定结果是他杀,于是本案就开始按照他杀进行侦破和审讯,致使广川君成了犯罪嫌疑人。
“这个经过的真假我不是很清楚,不过,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可以说小南教授的鉴定对起诉广川君起了巨大作用。其实,不管这个经过的真假如何,起诉广川君的依据除了小南教授的鉴定还有别的吗?
“但是,起了如此巨大作用的鉴定的主要对象——小笛和另外几具尸体,死后在炎热的夏天被放置了数十个小时才被发现,这是应该首先引起注意的。
“就连小南教授都在鉴定报告的第七十六条指出:‘……一般而言,小笛等人的尸体腐败情况严重,(中略)判断实情几乎是不可能的。’
“尸体严重腐败的事实,作为本案之根本的鉴定,对广川君是有利的,同时又是不利的。遗憾的是具有决定性的材料,对于判定广川君有罪明显不足,这是无可否认的。
“有关本案的所有鉴定,都是我国屈指可数的专家做的,但仍然出现了叫人感到非常遗憾的情况。”
高山律师首先指出,小南教授的鉴定一直被公诉方所相信,但是,小南教授的鉴定结果,是很不完全的。
“对于这个缺乏必要证据的事件来说,鉴定材料无论多么不完全,也会成为断定一个人有罪的有力的参考资料。特别是在广川君被怀疑的基础上,再加上他杀的鉴定结果,就把广川君推上了被告席。下面我就把我对鉴定材料的意见说一下,供各位参考。
“我已经根据鉴定之外的其他理由,详细地说明了小笛之死是自杀。如果从法医学的角度加以说明的话,三田博士的见解最为恰当,最为可信。三田博士认为:小笛自杀的时候,(中略)小笛的身体发生痉挛,脚踏在榻榻米和门槛上,身体向上跳跃,和服腰带勒在脖颈下部,致使小笛窒息死亡。随后身体上滑,滑到脖颈上部,下颌下边,小笛就那样一直吊在门楣下边了。
“在高山博士的鉴定报告末尾的第十一条里,有三个跟三田博士的意见相反的要点,第一个是两道勒痕之间的皮肤没有变化,对此三田博士认为:当和服腰带从脖颈下部向脖颈上部滑动的时候,皮肤不一定被擦伤,甚至可以说两道勒痕之间的皮肤没有留下擦伤的痕迹是很正常,很自然的。
“就算有擦伤,也不会有留下非常明显的痕迹,而且验尸的时候尸体严重腐败,也许已经看不出来了。
“高山博士的意见特别叫人难以同意的是,他一方面认为,小笛脖颈下部勒痕为被绞杀时形成,绞杀特有的围绕脖颈一圈的勒痕没有留下,是因为皮肤腐败消失了,一方面又认为如果自缢用的和服腰带用下部勒痕滑向上部勒痕的话,应该留下轻微的痕迹。我认为这在理论上是非常不妥当的,是前后矛盾的。而且高山博士认为勒痕消失的部分与留下了勒痕的部分对比十分鲜明,只能说明不是绞杀形成,而是自缢形成。再考虑到两条勒痕的间隔只有二十毫米,也就是六分六厘,没留下痕迹应属正常,高山博士的意见就更难叫人首肯了。
“其次,高山博士认为,上部勒痕没有生理反应,而下部勒痕有显著的皮下出血,因此下部勒痕为生前形成,即被人勒死的时候形成的,上部勒痕是死后被吊起来以后形成的。而按照三田博士的解释,和服腰带先勒在下部勒痕处,压迫颈部使小笛处于不省人事的状态,随后由于身体痉挛,和服腰带滑至上部勒痕处,小笛窒息而死。最初和服腰带勒在下部勒痕处,对皮下血管造成损伤,滑至上部勒痕处之后,由于和服腰带比较柔软,而下颌处肌肉也比较柔软,所以没有造成明显外伤。但是,和服腰带滑至上部勒痕处之后,由于小笛还没有完全死亡,心脏依然在跳动,所以下部勒痕处被损伤的皮下血管继续出血,形成明显淤血。
“然而,和服腰带一直勒在上部勒痕处,皮肤一直受到压迫,即使对皮下血管造成了损伤,血液也渗不出来,所以看不出皮下淤血。
“一般认为,用比较柔软的带子紧勒颈部造成死亡之后,看不到皮下瘀血的情况是很多的,这可以证明我的主张是合理的。
“小南和高山两位博士根据皮下是否淤血,立刻断定下部勒痕为生前形成,上部勒痕为死后形成,我对此当然表示怀疑。我只能不客气地说,他们的结论下得太早了。
“还有,高山博士依据下部勒痕的所谓一百二十度的角度,断定小笛不是自缢,而是被人绞杀。我认为这是他过于拘泥于‘角度’二字的原意,没有正确理解‘角度’这两个字的意思的结果。
“我们看了被吊在门楣上的小笛的照片和有关附图,就会明白所谓的一百二十度的‘角度’,并没有任何几何学上的意义。换句话说,这里所谓‘角度’的意思,就是脖颈下部的勒痕由脖颈前缓缓向后上方延伸的意思。“三田博士特别重视这一点。在三田博士的鉴定报告里有这样一段话:鉴定人小南的记述中说,小笛脖颈下部勒痕从正中向后上方延伸,形成一个一百二十度的角度。但是,根据附图和记述的文字,恰当的说法应该是:勒痕向两侧展开,角度约一百二十度。
“三田博士这段话很重要。一般在圆柱形物体上横着画一条线,不会有明显的角度,只能是一个U字形。
“如果是这样的话,综合小南博士的验尸报告中所说的‘脖颈后没有勒痕,脖颈两侧勒痕明显’,以及‘下颌两侧以下三公分有两条不完全平行的勒痕’等情况,小笛脖颈上的勒痕的所谓‘角度’,不正是自缢留下的吗?
“我认为,本案中,小笛死后留下的勒痕出现在跟固定和服腰带的门楣相反的一侧,颈部前面勒痕明显,左右渐次模糊,以及颈部前面较低,两侧微向上方延伸等小南博士的验尸结果,恰恰跟自缢常见的情况是一致的。(中略)
“明确了这一点之后,再来看高山博士的鉴定。高山博士的鉴定报告里有一张附图,在这张附图里,小笛脖颈下部勒痕两头被画上了延长线,两条延长线竟然是交叉在一起的。这种做法虽然可以最大限度地确定小笛的死因,但遗憾的是,这是一种错误的做法。
“为什么这样说呢?
“高山博士根据一百二十度的角度来推定绞杀的方法。他认为,凶手骑在受害者身上,用绳索套住受害者的脖子用力往后勒,将受害者绞杀。但是,本案认定广川君是受小笛委托将其勒死的,即受嘱托杀人,这样的话,高山博士的说法就太不自然了。
“当然,我在这里说的不自然,是一种近乎不可能的不自然。请设想一下,如果凶手骑在受害者身上,以一百二十度的角度用绳索套住受害者的脖颈,然后抓住绳索的两端将其勒死,可是到底怎么抓住绳索,又怎么用力呢?这种很难用力的姿势,不可能在小笛脖颈下部留下一条那么显著的勒痕。
“在受嘱托杀人的情况下,怎么会采取这种极不自然的方法呢?鉴定人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设想了各种各样的场面,推定为他杀。但是,本案已经被定性为受嘱托杀人,鉴定人并不知道。在不知道本案定性的情况下,鉴定人也无可奈何,所以,鉴定人找出的理由和设想的场面,对于我们来说一点用处都没有。
“还有,在几个鉴定人中,还有根据小笛的姿势来否定小笛是自杀的。我认为,即便是鉴定人,这种说法也属于不自量力。作为一个学者,您到底见过多少自缢身亡的场面呢?还有,德国学者是怎么统计的我不知道,至少日本人自缢有日本人特有的姿势。首先是房子的构造,日本跟德国不同,还有日本人的风俗习惯和道德标准等等,对自杀者的心理也有重大影响。总之,日本人应该有日本人特有的自杀姿势,不能跟德国人相提并论。国内已经有研究者对这种情况做过研究了。
“关于这一点,我对中田博士的鉴定感到遗憾。在中田博士的鉴定中可以看出,他对小笛之死是他杀也表示怀疑,但是,他仅仅从小笛死后的姿势就盲目断定,这种姿势不可能形成那么显著的勒痕,并由此断定小笛之死为他杀。根据有着丰富的实际经验、见过许多自缢身亡实例的矢野利春医师的说明,我们只能说中田博士的说法是错误的。
“对各位专家的鉴定做了如上分析之后,可见三田博士的自杀说是最为妥当的。至于另外几位的他杀说,我只能遗憾地说,不能令人信服。
“接下来我还想说说根据食物的消化程度来判定作案时间的问题。
“本来,根据各位博士的鉴定,我们可以知道,就目前法医学的水平而言,食物离开胃袋的时间为进食后二至五小时,这是有定论的。但是,食物离开胃袋以后,通过小肠到底需要多长时间,目前还没有定论。
“然而,预审法官和检察官,把小南博士的所谓进食后九个小时死亡的独断的假想,作为不可撼动的科学依据,先把小笛等人吃晚饭的时间定为晚上七点,再认定小笛等人死于次日凌晨三点,而凌晨三点广川君还在小笛家里,然后得出广川君跟这个事件就不可能没有关系的结论,最后作为给广川君定罪的重要根据。这样做实在叫人感到遗憾之至。”
高山律师从犀利地剖析法医学学者们的鉴定入手,步步推进。他的辩护,字字句句热得烫人。他气势高涨,充满必胜的信念。法庭上每个人都在屏住呼吸静听。
“法医学的鉴定是一种间接证据,如果作为有罪或者无罪的根据,必须采用在科学上有定论的、不能有任何误差的鉴定!”
高山律师大声说道。他的辩护在继续。
“本案鉴定人中,就连坚持他杀说的中田、高山两位博士,也认为根据食物消化程度来推定死亡时间是困难的。高山博士说‘……推定的准确性,由于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有时候可以准确地推定,有时候只能大体推定’。中田博士说‘根据食物的消化程度,准确断定死者为进食后多长时间死亡,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做一个大致的推测。小笛等人的死亡时间,可以说是进食后九个小时,也可以说是十个小时甚至十一个小时’。三田博士则认为,根据事物消化的程度推测进食后的时间,可以推测出一个大概,但不可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不用看三田博士的鉴定,只看中田博士一个人的鉴定,我们也可以断言:小南博士所谓进食后九个小时死亡的说法也不能被认为是科学的定论。
“因此,这种还不能称为科学的定论的东西,不管小南博士的鉴定说得多么肯定,也不能用来作为判断广川君是否有罪的依据。
“然而,今天检察官竟然以小南博士的鉴定作为判处广川君死刑的重要依据,除了叫人感到吃惊以外,还能有别的吗?”
高山律师的辩护犹如一把削铁如泥的利剑在法庭内上下翻飞,人们紧张得连大气都不敢出,眼睛盯着高山律师的一举一动,耳朵听着高山律师的一字一句。审判长深深地坐在椅子里,两个陪审法官双手撑在桌子上向前探着身子,都在侧耳倾听。
“总而言之,我只能遗憾地说:检察官对于本案长达两个半小时的总结性发言中,判定被告有罪的理论上的根据,都是非常薄弱的。即:
“第一,从广川君的婚事受到妨碍,到以受嘱托杀人的方式将小笛绞杀的过程中,看不到任何非把小笛杀死不可的紧迫形势;
“第二,假设广川君是受了小笛的嘱托,跟小笛的自杀有关联,其后为了掩盖罪行,丝毫没有将另外三个女孩子杀死的必要性;
“第三,即便根据小笛的遗书,怀疑广川君跟小笛之死有关,从遗书被摆放在桌子上、遗书上的语句,以及使用的不是一种铅笔,不是写于同一时间等等情况来分析,说是一个浅薄的女人的诡计,却是很自然的;
“第四,本案起诉的唯一根据,也就是法医学鉴定,只不过是小南博士的一己之见,绝对不是什么可靠的证据,这是一目了然的事情。
“从检察官的发言中,我们能够感觉到的东西,也就是广川君或许会被怀疑为凶手。没想到广川君一直被关到现在,而且还要被处以死刑,这是我们绝对不能接受的!
“另外,我还要说说六月二十八日广川君回到神户以后的情况。
“关于这个问题,在检察官今天的发言中,说什么作了大案的凶手行凶以后往往表现出极度的平静,这样的例子他见过很多。的确,我也见过这样的凶手。但是关于广川君的表现,我要特别深入地加以分析,希望各位法官对我的分析予以考虑。
“根据广川君所在公司的经理的证词,二十八日,也就是广川君离开京都小笛家回到神户那天,正好是公司的股东总会的前一天。在非常繁忙的情况下,经理就是否应该把广川君写的报告中的‘呈现活跃之观’改成‘呈现活跃之感’的问题,跟广川君展开了长时间的热烈讨论。
“如果广川君是一个杀了四个人的凶手的话,能够平静到如此自然的程度吗?在杀人之后假装平静的情况下,能够为在报告里用‘观’字还是用‘感’字跟经理据理力争,乃至在经理的记忆里留下深刻的印象吗?
“特别是公司食堂做饭的大娘的证词,更引起我们深思。
“二十九日晚上,广川君在神户的元町大街碰上了大娘的女儿。广川君让她转告大娘,把每个月底公司都要举行的宴会推迟一天,跟为公司里某个职员举行的欢送宴会合并在一起举行。广川君虽然是负责公司食堂的会计,但如果是刚刚杀了人,还顾得上管这种事吗?
“还有,根据广川君的房东泉先生的证词,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广川君每天都跟泉先生练习英语会话,跟平时相比没有任何变化。特别是二十八日晚上,记忆力跟平时一样好。
“如果广川君犯了那么大罪之后,连续三天的表现还能如此正常,如此自然吗?检察官所谓装出来的解释,能叫人信服吗?
“这些间接的证据,看起来都是小事,但是我觉得越琢磨越有滋味。本来我是主张以犯罪证据不充分来为广川君做无罪辩护的,说到这里我要向前跨一步,广川君之无罪不仅仅是因为犯罪证据不充分,而是有很多有力的证据证明他是无罪的!
“我的辩护刚刚开始的时候说过,关于本案的所有证据都是双刃剑,两面盾。检察官所陈述的那些有罪的证据,反之亦可以成为无罪的有力证据。
“用这些无聊的证据来断定广川君有罪,甚至要处以极刑,这不是胡闹又是什么呢?”
高山律师的辩护就像一团烈火在燃烧,震撼着整个法庭。
“如此胡闹,而且是借法律之名进行的,简直可以说是肆无忌惮!”
冤罪的义愤的怒火在高山律师的胸中燃烧。为了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高山律师停顿了一下。
“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不用说是一件极难的事情。如果原谅错了一个人,责任也许还轻一点,但是惩罚错了一个人,而且是错误地判处了一个人的死刑,不仅责任重大,而且是无法挽回的。
“所以,在判定一个人有罪的时候,有罪的证据一定要非常充分。反之,在判定一个人无罪的时候,无罪的证据如果不是非常充分,倒是可以原谅的。我坚信广川君是无罪的,退一百步说,假如广川君被怀疑上了,也要遵循‘罪疑从无’的原则。我相信,无论现在还是将来,‘罪疑从无’都是恒久不变的法则。
“目前,世人都在关注这个事件的审判结果,请法庭审理本案的时候,一定要特别慎重,不要有一点漏洞。为了司法的权威性,请慎之又慎。”
高山律师的辩护到此结束。
洋洋洒洒长达三个小时的辩护,由于紧张过度,法庭上的人们觉得还不到一个小时。
旁听席上的人们从长时间的紧张状态下解放出来,窃窃私语声,咳嗽声,使法庭稍微显得有些骚乱。
“暂时休庭,下午三点继续!”审判长宣布完毕,从椅子上站起来。
胸中充满感激之情的广川,偶然跟精悍的高山律师的眼神碰在一起。俩人的脸上不约而同地浮现出一丝微笑。
开始听了检察官准备周全,严峻激烈的发言之后,对广川的命运产生了悲观情绪的广川的父亲和友人们,听完高山律师的辩护,都松了一口气,在楼道里围住高山律师。
“高山律师,您辛苦了!”
“谢谢您!”
“有了您的辩护,肯定是无罪判决!”
大家激动得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
下午三点,审判继续进行。
一〇五号
审判长宣布审判继续进行之后,关西地区研究刑事犯罪的耆宿,著名律师足立进三郎的辩护开始了。
“事件发生以来,多次鉴定,谨慎审理。对此,我作为辩护人,要和被告人一起,向方方面面的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紧接着,足立律师指出,认定广川为了掩盖罪行杀死了三个女孩子,是没有任何证据的假想:“一句话,广川是没有罪的。证据不用到远处去找,现场就有!”
足立律师详细地剖析了小笛的三封遗书之后,说道:“在这里,有必要说说被告人的有关表现……”足立律师先分析了广川的性格,强调了广川的供词的真实性,指出广川写在记事本上的字句是得知小笛死后才写的,并且纠正了检察官对广川写给大月夫妇与小笛的信件的误读,然后用揶揄的口吻说道,“我认为小笛是自杀。公诉人说,小笛为凌晨三点左右死亡,而小南博士的鉴定是进食后九个小时死亡,时间计算得很准确嘛!”
足立律师举了一些很有意思的例子,指出食物消化的时间人与人之间差异很大,进食的日子,时间,食物的种类,以及人的精神作用,都会对消化时间产生影响。
“食物消化的时间是不能轻易断定的,更不是一个大学教授一句话就能断定的。中田博士也认为,不可能准确判断出死者是进食几个小时以后死亡的,这是句实在话。把不一定的东西用数学形式加以量化,是不科学的。法庭应该慎重考虑这一点。”
告诫了学者几句之后,足立律师强调了把小南博士的鉴定作为有罪的证据的危险性。关于二十七日吃晚饭的时间,足立律师认为,吃晚饭的时间记不清了也是可以理解的,被告先说七点左右又说八点左右也不奇怪。另外,一瓶啤酒,一合半日本酒,加上素烧鸡肉,吃一个小时至一个半小时也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
“……非常主观地认为不可能吃那么长时间,硬把吃完晚饭的时间定在七点到七点半之间,硬把本来无法判定的时间确定为九个小时,从而判定广川君有罪,纯属妄断。
“除了小南博士,明确说出进食后几个小时死亡的人,恐怕是不存在的。检察官据此给广川君定罪是错误的,这样的决定只不过是沙滩上的楼阁。”
关于小笛穿的衣服不自然的问题,足立律师认为,在自杀前心情混乱的情况下,那样穿衣服反而是自然的。至于小笛脖颈上的勒痕,足立律师说道:“……既有自杀说,又有他杀说,两种说法都来自很有权威的法医学专家的鉴定,而且同为自杀说,看法也不尽相同。这样的话,我只能说,日本法医学界将威信扫地!检察官说,在九州大学的研讨会上提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对于绞杀必定留下围绕脖颈一圈的勒痕这个说法,没有一个人表示赞成。但是,据××日报的报道,检察官所说的情况并不是事实。”
足立律师推翻了检察官的说法,紧接着嘲笑了把名片作为犯罪证据的做法,最后说道:“对不起,我的辩护时间太长了。最后我要说的是,如果是被告杀了人想掩盖罪证的话,不会把小笛的三封遗书摆在桌子上。我直接跟被告接触过,这个人不会是制造了这场惨剧的人。还有,进食后九个小时死亡的鉴定不能成为本案的证据。法医学鉴定只能作为参考资料,而不能作为证据。既然是参考资料,就应该有所取舍,该取的取,该舍的舍。恳请各位法官根据事实为遭受了很多苦难的被告洗清冤罪。应该接受堺市面馆杀人事件的教训。如果依据小南博士的所谓进食后九个小时死亡的鉴定判处被告死刑的话,就等于小南博士判处了被告死刑,这将令人感到万分遗憾。恳请各位法官明察,不要给一个无罪之人判罪。公平审判,不伤害任何一个无辜的人,维护我国法律的尊严。”
足立律师的辩护长达一个半小时,轻松洒脱,妙语连珠,金句频出,逻辑严谨,法庭上所有的人都听得出神。
死刑还是无罪?
冤罪之囚广川条太郎判决的日子到了。
这天是昭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早晨,出现在法庭的院子里的高山律师,被京都、大阪、神户三市十几个报社的记者围了起来。
“关于判决结果,您是怎么预想的?”一个记者问道。
“当然是无罪!”高山律师若无其事地回答说。
“如果是死刑怎么办?”另一个记者问道。
“死刑?我根本就没考虑过!怎么可能是死刑呢?”高山律师笑道。
“您也太乐观了吧?审判长翻阅判决书的时候,有人看见了死刑两个字!”
“别听他胡说八道。”高山律师微笑着告诫道。
从遥远的新泻赶到京都的广川的父亲和弟弟,听到记者说“死刑”两个字,互相看了一眼,脸色一下子变了。
十点半,法庭的大门开了。
十点五十五分,橘川审判长和陪审法官走进法庭。法庭立刻安静下来。
身穿囚服的广川端端正正地站在审判长面前。
“现在宣布对被告人广川条太郎的判决!”
审判长庄严的声音响彻法庭。所有的人屏息静听。
“被告人,无罪!”
整个法庭顿时沸腾起来。大群记者从法庭里狂奔而出,仅仅二十分钟之后,“广川无罪”的号外就撒遍了全城。
无罪!无罪!无罪!
喊声响彻法庭内外。
广川当然是冤枉的,今天的判决更加使人们确信这一点。但是,等到这样一个判决竟然是在经历了一年半之久的牢狱生活之后。不过,无论如何这也是一件叫人高兴的事,广川激动得紧闭双唇,用手捂住了脸。
判决之后,高山律师走出法庭,立刻被等在楼道里的广川的父亲和弟弟以及友人们围住了。大家纷纷向高山律师表示感谢。
“高山律师,谢谢您!”
“无罪判决,多亏了您的辩护啊!”
“谢谢您!”
大家的眼眶里都噙满了泪水。
高山律师那张精悍的脸上露出微笑,然而那微笑只不过是完成了一件工作之后的满足感。
广川随后出现在走廊里,父子兄弟拥抱在一起,放声大哭。高山律师高兴地看着广川跟家人团聚的动人情景。法警和负责押送广川的狱警心情也很愉快。
真像是戏剧里的一个场面。
现在,笔者得把无罪判决的理由向各位读者介绍一下了。
橘川审判长宣读的判决理由内容如下:“……经审议,在平松小笛家里,千岁、喜美代、田鹤子被绞杀。小笛的尸体被发现时为缢死状态,被和服腰带吊在门楣下。小笛的死因乃本案最大疑点。另外,千岁、喜美代、田鹤子究竟死于何人之手,亦很难判断。”
橘川审判长是在先宣布了广川无罪之后才宣读判决理由的,所以声音明快而爽朗。
“仔细查看本案所有记录,最大的疑问是:究竟是被告将四人绞杀之后,然后把小笛的尸体吊在门楣下,把现场伪装成小笛将千岁等三人绞杀后自缢的现场呢,还是小笛将千岁等三人绞杀后自缢身亡,然后把现场伪装成被告绞杀了小笛等四人的现场呢?对于上述两种情况,各有各的依据。
“如果说是被告将千岁等三人绞杀之后,再把小笛绞杀并伪装成自缢的话,只依靠鉴定很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现场虽然留下了遗书和信封,但是从遗书内容到署名都是小笛的笔迹。这些情况可以说对被告人有利,也可以说对被告人不利。
“特别是第十六号物证所用稿纸和盖在上面的图章,可以怀疑是小笛在被告人家的时候,趁被告人不在,在这张稿纸上写好遗书并盖上被告人的图章带回自己家的。
“还有那个信封,不但可以怀疑是小笛趁被告人不在拿回自己家的,而且把信封跟遗书一起摆在桌子上,还可以怀疑这是小笛制造的被告人同意殉情的假象。
“遗书上‘说死就得死,不能骗我’这句话,表面看起来是被告人同意殉情,并在小笛自杀以后杀死千岁的约定,但很难断定事实是否如此。
“名片是否为小笛从被告人的名片夹里偷出来扔在现场的,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也很难断定。
“关于小笛等人的死亡时间。由于各位鉴定人的鉴定没有统一的意见,所以无法具体确定。在不能确定具体死亡时间的情况下,无法认定被告人是否在现场。
“在小笛死因的问题上,小南、中田、高山博士主张他杀说,三田博士主张自杀说。小南、高山两位博士认为,小笛脖颈上产生两道勒痕是不自然的。小南博士根据以下三点认为小笛是他杀:第一,两道勒痕不是并行的;第二,脖颈下部的勒痕有一个角度;第三,两道勒痕之间的皮肤没有变化。主张自杀说的三田博士则认为,小南博士所说前两点在自缢的情况下产生,是非常自然的。就连主张他杀说的中田博士也认为,在自缢的情况下,两道勒痕不平行也是常见的,勒痕的角度在正常自缢的情况下也是会产生的,皮肤没有变化也不奇怪。由此可见,小南博士的鉴定不能说是唯一正确的鉴定。
“三田博士断定小笛为自缢的根据是,脖颈下部的勒痕是自缢时常见的勒痕,并非被绞杀时产生。中田博士也认为,绞杀留下的勒痕往往延伸到后颈部,高山博士亦有同样见解。由此可见,三田博士的主张是可以被认可的。
“当然,根据中田、高山博士的主张,正如检察官提供的参考记录里所说的那样,小笛被绞杀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的。我们虽然不能笼统地遵从三田博士的鉴定,立刻断定小笛的死因,但可以将其作为一个相当有力的根据。
“仅仅根据小南博士的鉴定报告和预审法官的勘验报告,就断定小笛的死因是被他人绞杀,将有很多疑点。总之,断定小笛的死因的根据是不足的。
“目前,判断小笛死因的材料,只有上述那些鉴定人的鉴定报告,而那些鉴定人都是我国法医学界的权威。但是,所有鉴定结果都存有很多疑义,断定小笛被人绞杀还是自缢,都是非常之困难的。
“不过,千岁、喜美代、田鹤子乃被某人绞杀而死,都有足够的证据,没有任何疑义。
“把以上所有证据综合起来加以考虑,本法庭认定,公诉事实证据不充分,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六十二条,判定被告人无罪。”
橘川审判长关于判决理由的说明到此结束。
判决当天,高山律师立刻提交了广川的保释申请。广川的父亲、弟弟和友人们来到监狱大门前,等着广川出来。他们认为保释申请肯定会被批准的。可是,左等右等,就是不见广川出来。
保释申请没有被批准。
既然已经做了无罪判决,法院为什么不批准保释申请呢?原来,法院在批准保释申请的时候,需要征求检察官的意见,如果检察官反对,特别是重大案件的被告人的保释申请,就不会得到批准。
在监狱大门口等了很长时间的广川的父亲、弟弟和友人们,听说保释申请没有被批准,非常失望,他们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
第二天,检察官提出上诉。
上诉的理由,只是对判决不服。
无罪判决,可广川还是不能离开监狱一步。判决那天,听审判长宣读完无罪判决理由,广川非常激动:法律是公平的,国家的审判是不会冒犯法律的!
但是,为什么一个无罪的人还要继续蹲监狱呢?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
早已心平气和的广川,虽然没有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也不由得诅咒起自己的命运来。
“我还得在监狱里蹲多长时间呢?”
从广川内心深处阵阵袭来的,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寂寞感,以及无边的大雾一般的忧愁。
每当这种时候,他的眼前都会交替出现两种情景:钉着基督耶稣的十字架,以及释迦牟尼及其身后的佛光。他不会自暴自弃,不能埋怨神,也不能埋怨佛。
雨果在他的不朽名作《悲惨世界》的结尾处写道,冉·阿让在生命的最后一息,拉着马吕斯和珂赛特的手,对他们说:“这种事使人感到不愉快,不能成为自己对上帝不公正的一种借口。”
冉·阿让不是吃尽了各种各样的苦才接近了上帝的心吗?我虽然不能跟冉·阿让相提并论,也要努力达到他的境界的十分之一。达不到十分之一的话,哪怕百分之一呢。
想到这里,广川的心就像那无限宽广的蓝天一样清澄。他凝视着牢房的墙壁,眼圈发热。发自心灵深处的祈祷,伴随着眼泪自然地涌出。
“冤罪之囚的祈祷渗入牢房的墙壁。”
广川小声吟诵着,一边吟诵一边鼓励自己,一定要坚持到最后,一定要等到公平的审判。广川每天都在牢房里祈祷。
检察官上诉之后,案子被移送到大阪地方法院。与此同时,广川囚服上的号码变成了“一〇五号”,狱警当然都叫他“一〇五号”。
大阪地方法院的第一次公判是第二年,即昭和三年(1928年)五月十八日。审判长是渡边为三法官,陪审法官是三浦通太、西田与作两位法官,检察官是角谷荣治郎。讯问多达二百问,问得非常详细。广川的回答依然没有一点变化。
讯问结束以后,足立律师站起来提出一个申请:“记录中提到了草苅博士和原警察医院的矢野医师的鉴定,他们都是宣过誓的鉴定人,请求法庭让这两个鉴定人出庭,听听他们的意见。”
正如笔者多次提到的那样,坚持他杀说的是三个鉴定人,而坚持自杀说的只有三田博士一个。如果能使草苅博士和矢野医师的自杀说鉴定具有法律效力,对广川是非常有利的。
但是,检察官认为:“没有那个必要。”随后是休庭合议。
法庭上的空气紧张起来。如果足立律师这个重要的申请被审判长拒绝,对广川就极为不利了。在这种场合,审判长往往避讳出现新问题。
合议之后,审判长宣布:“关于辩护方申请的两个鉴定人出庭的申请,经合议认为没有必要,不予批准。”
旁听席嘁嘁喳喳地骚乱起来。高山律师跟足立律师耳语了几句。
“本法官将委派三浦法官勘验本案发生的现场。勘验现场之时,将在现场询问证人羽立浩、大月茂野女士和须原笃。”审判长做了如上宣布之后,第一次公判就结束了。
三浦法官现场勘验的时候,角谷检察官和高山、足立两位律师也在场。
这是第四次现场勘验。这次勘验主要确认以下两种情况:是小笛生前从里边拔开大门的插销,一度走出大门,在外边把便门锁上,然后打开大门进去,再把大门插上的呢,还是广川没动大门的插销,直接从便门出来,然后在外边把便门锁上的呢?
勘验结果是:大门的开关需要相当大的力气,从里边拔开大门的插销,一度走出大门,在外边把便门锁上,然后打开大门进去,再把大门插上,这样做不是不可能的,但这样做的话不仅需要相当大的力气,而且还会伴随着很大的噪音。小笛用这种方法把大门锁上,一般是不可能的。
毫无疑问,这个结果对广川是不利的。
在现场询问了证人。根据证人提供的情况,小笛家南边的房子没人居住,两家之间有一扇门(最初大学的勤杂工就是通过这扇门进入小笛家的)。没人居住的这边插着插销。这就是说,小笛不可能是把大门锁起来以后从这里回到家里的。这个证词也对广川不利。
三浦法官勘验和证人询问结束以后,一直默默不语的高山律师经过法官许可,问了证人两个问题。
“在大门上的便门挂着锁的情况下,小笛有过在家的时候吗?”
证人的回答是:“前年春天,小笛在自己家门前对我说过,她讨厌别人来她家里串门,人在家的时候也锁上门。同样的话她跟别人也说过。”
“前年六月三十号那天,进入小笛家南边那所空房子的时候,那家大门锁着没有?”
证人的回答是:“没有,只绑着一根铁丝。”
不知道读者诸君感觉到了没有,高山律师这两个问题,是可以把对广川不利的勘验结果倒转过来的。
现场勘验之后的第二次公判,于六月十一日开庭。
关于这次公判,应该着重写上一笔的是,检察官与辩护律师之间在要不要增加新的鉴定人的问题上的争论。
角谷检察官首先向法庭提出让小南博士出庭接受询问的申请,然后提出增加长崎医科大学的浅田一博士、东北医科大学的石川哲郎博士、新泻医科大学的藤原京一博士为新的鉴定人,请他们鉴定如下两项:一,小笛致死原因;二,小笛自杀与他杀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