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帝自幼为窦太后所养,但与窦氏并不亲近,对窦氏拥其夺嫡为帝也不领情。《后汉书》卷五五《清河王庆传》载:和帝代庆为太子后,“特亲爱庆,入则共室,出则同舆”,即位后“待庆尤渥,诸王莫得为比,常共议私事”。同书卷二三《窦宪传》载:窦氏意识到和帝日后会对自己不利,遂“共图为杀害”,企图另立新帝。和帝“阴知其谋,乃与近幸中常侍郑众定议诛之”。永元四年四月,窦宪率军还京。六月,和帝“幸北宫,诏执金吾、五校尉勒兵屯备南、北宫,闭城门”,夺窦宪兄弟之权,“皆谴就国”,“迫令自杀”,其“宗族、宾客以宪为官者皆免归本郡”,郭璜、郭举、邓迭及弟邓磊,“皆下狱诛,家属徙合浦”。在这场宫廷政变中,和帝除了依靠郑众等宦官外,也得到清河王庆的支持。《清河王庆传》载其事曰:“永元四年,帝移幸北宫章德殿,讲于白虎观,庆得入省宿止。帝将诛窦氏,欲得《外戚传》,惧左右不敢使,乃令庆私从千乘王求,夜独内之。又令庆传语中常侍郑众求索故事。”和帝诛窦氏后,一方面亲理朝政,直接掌握朝廷大权,另一方面又立阴氏之女为后,以求阴氏集团的支持。《后汉书》卷一〇《和帝阴皇后纪》:永元四年,“选入掖庭。以先后近属,故得为贵人,有殊宠。八年,遂立为皇后”。这位阴皇后是刘秀阴皇后兄阴识的曾孙女,故曰“先后近属”。
窦氏当权,使郭氏集团一度重新凌驾于阴氏集团之上。但和帝与清河王连手推翻窦氏,又扭转了局势,使后宫主导权回到阴氏集团手中。在阴、郭两大集团的这次较量中,阴氏集团最终还是占了上风。这一结果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和帝没有站在郭氏集团一边,反而倒向阴氏集团。和帝之所以如此,除了窦太后非其生母、窦宪兄弟过于跋扈等因素外,阴氏集团在朝廷中根基更深、影响更大,应当也是重要原因。
和帝阴后身材“短小,举止时失仪”,又无子,“素妒”,(56)致使“诸皇子夭没,前后十数,后生者辄隐秘养于人间”。故和帝对阴后“爱宠稍衰”,转而宠幸邓氏。邓氏永元七年“入宫”,八年“为贵人”,因“恭肃小心,动有法度,承事阴后,夙夜战兢”,为和帝“深嘉爱焉”。阴后“恚恨”,曰:“我得意,不令邓氏复有遗类!”遂“挟巫蛊道”,“欲以为害”。永元十四年,巫蛊事发,阴后被废,忧死桐宫,邓氏立为皇后。(57)然而邓氏家族也是阴氏集团的重要成员。邓氏与阴氏世代通婚。明、章以来,邓氏“厚于马氏,不为诸窦所亲”,仍然站在阴氏集团一边。(58)邓后与和帝阴后更是近亲。邓后祖父是建武元勋邓禹,从兄邓乾、邓藩皆尚明帝女,父邓训又娶刘秀阴皇后从弟之女,邓后即其所生。和帝阴皇后父阴刚则娶邓氏女,阴后即其所生。《后汉书》卷一六《邓禹传》:“阴皇后巫蛊事发,乾从兄奉以后舅被诛,乾从坐,国除。”卷一〇《和帝阴皇后纪》:“后外祖母邓朱……及二子奉、毅……考死狱中。”据此,阴后之舅邓奉、邓毅即邓乾从兄,亦邓后从兄,阴后之母则是邓后从姊。由此上推,阴后外祖父应是邓禹之子。禹“有子十三人”,其中震、袭、珍、鸿、训五人见于记载,但皆未提及与阴后的关系,(59)阴后外祖父当在其余八人中。所以,和帝废阴后立邓后,并未背弃阴氏,也未改变阴氏集团支配后宫的局面。
和帝崩,长子胜“有痼疾”,(60)少子隆“生始百日”。邓后立隆,是为殇帝,而封胜为平原王。不久,殇帝亦崩,邓氏又立清河王庆长子祜为帝,是为安帝,时年十三。邓后以皇太后身份“临朝”。(61)对邓氏舍胜立隆及安帝,朝臣颇有异议。《后汉书》卷三三《周章传》:“和帝崩,邓太后以皇子胜有痼疾,不可奉宗庙,贪殇帝孩抱,养为己子,故立之。”“及殇帝崩,群臣以胜疾非痼,意咸归之,太后以前既不立,恐后为怨”,乃立安帝。章为司空,“以众心不附,遂密谋闭宫门,诛车骑将军邓骘兄弟及郑众、蔡伦,劫尚书,废太后于南宫,封帝为远国王,而立平原王胜。事觉,策免,章自杀”。“痼疾”即经久难治之疾。群臣所谓“胜疾非痼”,是说胜虽有疾但非顽固不可治。周章密谋政变,说明群臣在这一问题上与邓太后的对立相当尖锐。同书卷三〇《杨厚传》:“永初三年,太白入斗,洛阳大水。”邓太后以问“晓读图书”的杨厚,“厚对以为诸王子多在京师,容有非常,宜亟发遣各还本国。太后从之”。此事透露出,“诸王子”对安帝也构成威胁。在这种情形下,安帝势必更加依赖邓太后。邓太后“称制终身”,执政长达十五年,这是基本原因。
但邓太后迟迟不肯归政于安帝,也使二者之间渐渐产生矛盾。
《后汉书》卷七八《宦者传》:
时邓太后临朝,帝不亲政事。小黄门李闰与帝乳母王圣常共谮太后兄执金吾悝等,言欲废帝,立平原王德,帝每忿惧。及太后崩,遂诛邓氏而废平原王。(62)
卷一六《邓骘传》:
帝少号聪敏,及长多不德。而乳母王圣见太后久不归政,虑有废置,常与中黄门李闰候伺左右。及太后崩,宫人先有受罚者,怀怨恚,因诬告悝、弘、阊先从尚书邓访取废帝故事,谋立平原王得。帝闻,追怒,令有司奏悝等大逆无道。
平原王德(得)是千乘王伉孙。永初七年,平原王胜薨,无子,邓太后乃立德(得)为平原王,奉胜后。悝及弘、阊皆邓太后兄弟。弘卒于元初二年,悝、阊卒于元初五年。他们若有密谋废立之事,必在永初七年至元初二年间,即邓太后执政中期。王圣、李闰谮之在前,宫人诬告在后,安帝皆信以为真,可见安帝与邓氏之间早有嫌隙。《邓禹传》载:太后从兄邓康,“以太后久临朝政,宗门盛满”,数上书谏;“太后不从,康心怀畏惧”,“遂谢病不朝”。此事表明邓氏子弟对家族面临的危险有所察觉。果然,邓太后死后,邓氏一门都被免官夺爵,邓骘父子及悝子广宗、阊子忠等皆自杀。
安帝亲政后,扶植清河王一系外戚。“宋氏为卿、校、侍中、大夫、谒者、郎吏十余人”。嫡舅耿宝,“宠遇甚渥,位至大将军”。(63)但势力更大的还是皇后阎氏一家。《后汉书》卷一〇《阎皇后纪》说:“后有才色,元初元年,以选入掖庭,甚见宠爱,为贵人。二年,立为皇后。”阎氏得为皇后,除“才色”外,家族背景也是重要因素。阎后是河南荥阳人,祖父章明帝时为尚书,章二妹为明帝贵人,故其家族也可算作阴氏集团的成员。阎氏与邓氏又是姻亲。同书卷一六《邓训传》载:邓太后死后,“宗族皆免官归故郡”,“唯广德兄弟以母阎后戚属得留京师”。《后汉纪》卷一七《安帝纪下》则作:“唯广德母与阎后同产,故得免。”《通鉴》所载同《后汉纪》。(64)邓广德是邓弘之子。由此可知邓弘妻是阎后的亲姊妹。
阎后无子,又“专房妒忌”。安帝“幸宫人李氏,生皇子保”,阎后“鸩杀李氏”。(65)永宁元年,邓太后立保为皇太子。次年,邓太后崩,阎后与阎显兄弟、王圣母女、大将军耿宝、宦官李闰、江京、樊丰、刘安、陈达等,“煽动内外”,“更相阿党”,废保为济阴王。(66)一年后,安帝崩,阎后“欲久专国政,贪立幼年,与显等定策禁中,迎济北惠王子北乡侯懿,立为皇帝”,史称少帝。阎显又讽有司奏耿宝、樊丰、王圣等“更相阿党,互作威福,探刺禁省,更为唱和,皆大不道”,或死或徙。阎氏兄弟遂大权独揽,“威福自由”。(67)但少帝立二百余日而崩。阎氏正欲另立新帝,孙程等十九名宦官发动政变,立保为帝,是为顺帝。阎氏兄弟及党羽皆伏诛,阎太后迁离宫,次年崩。
孙程等十九人因功封侯,使宦官势力进一步抬头,但尚未达到专权乱政的程度。永建元年,孙程等“为司隶校尉虞诩讼罪,怀表上殿,呵叱左右。帝怒,遂免程官,因悉遣十九侯就国”。三年,“帝念程等功勋,悉征还京师”,拜骑都尉或奉朝请,但仍不得干预朝政。(68)可见,顺帝仍能有效控制宦官。顺帝生母李氏被尊为恭愍皇后,但家族成员未获荣宠,盖因出身微贱。故顺帝初年,朝中亦无当权外戚。然而顺帝显然离不开强有力的外戚的支持,故于永建三年选立数贵人,其中包括窦章之女及梁商二女。
窦章是窦嘉孙,窦嘉则是窦穆孙,窦勋弟,章帝窦皇后叔父。梁商是梁竦孙,和帝生母恭怀皇后弟之子。窦、梁两家原来都是郭氏集团的成员。章帝时,梁竦与樊氏联姻,(69)开始向阴氏集团靠近。章帝窦皇后谮杀梁贵人及梁竦后,两家结怨,(70)促使梁氏进一步脱离郭氏集团。安帝时,梁商又娶阴氏为妻,(71)从而成为阴氏集团的成员。顺帝立贵人后,“梁、窦并贵,各有宾客,多交构其间”,似在暗中争夺皇后之位。《后汉书》卷一〇《顺烈梁皇后纪》载:“为贵人,常特被引御,从容辞”,以示“不专”,“由是帝加敬焉”。同书卷二三《窦章传》载:章女“以才貌选入掖庭,有宠”,死后,“帝追思之无已,诏史官树碑颂德”。看来,顺帝更宠爱窦贵人。但梁氏依傍樊氏和阴氏,在朝中根基更深,势力更大。也许正是这一情形使顺帝对皇后人选犹豫不决,一度打算抽签决定。《后汉书》卷四四《胡广传》:“顺帝欲立皇后,而贵人有宠者四人,莫知所建,议欲探筹,以神定选。”四贵人当包括窦贵人和大、小梁贵人。(72)“莫知所建”说明顺帝并不想立呼声较高的梁氏,“以神定选”则意味着为窦氏保留最后的机会。尚书仆射胡广等以不符“祖宗典故”而上书谏。史称:“帝从之,以梁贵人良家子,定立为皇后。”《顺烈梁皇后纪》载有司奏曰:“乘氏侯商,先帝外戚,《春秋》之义,娶先大国,梁小贵人宜配天祚,正位坤极。”梁氏终因家族背景而获胜。
顺帝崩,太子炳即位,是为冲帝,年仅二岁,梁太后临朝。数月后,冲帝崩,皇统再绝。群臣主张立清河王蒜,太后与冀不从,立乐安王子缵,年八岁,是为质帝。质帝少而聪慧,斥冀为跋扈将军,冀遂鸩杀之。群臣再次提出立清河王蒜,梁冀又不从,立蠡吾侯志,年十五,是为桓帝。对顺桓之际群臣与梁氏的这番较量,《后汉书》有如下记载:
卷五五《清河王庆传》:
冲帝崩,征蒜诣京师,将议为嗣。会大将军梁冀与梁太后立质帝,罢归国。蒜为人严(庄)重,动止有度,朝臣太尉李固等莫不归心焉。初,中常侍曹腾谒蒜,蒜不为礼,宦者由此恶之。及帝崩,公卿皆正议立蒜,而曹腾说梁冀不听,遂立桓帝。
卷六三《李固传》:
冲帝崩,“固以清河王蒜年长有德,欲立之,谓梁冀曰:‘今当立帝,宜择长年高明有德,任亲政事者……’冀不从,乃立乐安王子缵”。质帝崩,固等“以为清河王蒜明德著闻,又属最尊亲,宜立为嗣。先是蠡吾侯志当取冀妹,时在京师,冀欲立之。众论既异,愤愤不得意,而未有以相夺。中常侍曹腾等闻而夜往说冀曰:‘将军累世有椒房之亲,秉摄万机,宾客纵横,多有过差。清河王严明,若果立,则将军受祸不久矣。不如立蠡吾侯,富贵可长保也。’冀然其言……竟立蠡吾侯。”
清河王蒜“年长有德”,颇得朝臣拥戴,即位后势必对梁氏和宦官不利。后者因而“恶之”,两次阻止他即位,而立质帝和桓帝。这一情节大致可信。但清河王蒜“属最尊亲”之说是可以质疑的。
据《后汉书》卷五五《章帝八王传》,章帝共八子,长子千乘王伉,次子平春王全,三子清河王庆,四子和帝,五子济北王寿,六子河间王开,七子城阳王淑,八子广宗王万岁。平春、城阳、广宗三王皆早卒,无子,国除。其余五子中,清河王庆为宋贵人所生,和帝为梁贵人所生,济北王寿和河间王开皆申贵人所生。千乘王伉“不载母氏”,恐出身微贱。根据时人普遍认可的“子以母贵”的原则,这五子的尊卑顺序可大致判定。和帝一支最尊,自无疑义。清河王庆曾为太子,当然仅次和帝。济北王寿、河间王开亦贵人所生,又在其次。千乘王伉虽是长子,身份却最低。
自和帝以降,“外立诸帝”大致是依上述顺序获得皇位继承权的。殇帝死后,和帝一支除有痼疾的平原王胜外无其他继承人,安帝作为清河王长子自然是第一人选。安帝初年,清河王庆及其另外二子先后卒。及安帝崩,太子被废,新帝便应从济北王寿或河间王开两支中选。安帝元初六年,邓太后诏征“济北、河间王子男女年五岁以上四十余人,又邓氏近亲子孙三十余人,并为开邸第,教学经书,躬自监试”。(73)可见邓氏对济北、河间二王之子异常重视。济北王寿薨于安帝永宁元年,史称“时唯寿最尊亲,特赙钱三千万,布三万匹”。(74)而阎氏所立少帝正是济北王寿之子。少帝崩,阎氏“征济北、河间王子”,仍欲从中选立新帝。(75)后来梁氏所立桓帝便是河间王开之孙,窦氏所立灵帝则是河间王开曾孙。
千乘王伉之后分为乐安、清河、平原三支。伉卒,子宠嗣,改国名乐安。宠卒,子鸿嗣,质帝即鸿所生。是为正嫡。宠另有两子,一名得,一名延平。得被邓太后立为平原王,奉平原王胜之祀,立六年薨,无子;延平被邓太后立为清河王,奉清河王庆之祀,清河王蒜即延平之子。是为旁支。显然,在章帝诸子中,千乘一支不如济北、河间“尊亲”;在千乘王系统中,清河王蒜又不如质帝“尊亲”。这一点对清河王蒜及群臣不利,对梁氏和宦官立质、桓二帝则是颇为有力的依据。
在济北、河间子孙中,桓帝及其父翼与外戚们走得最近。这也是桓帝得以入继大统的重要原因。“邓太后征济北、河间王诸子诣京师,奇翼美仪容”,及平原王得薨,遂立翼为平原王,奉胜之祀,且不之国,“留在京师”。大概在此期间,翼娶马氏为夫人。(76)这位马氏应是明帝马皇后家族的成员。桓帝为侯时,又受到梁氏青睐,被征至京师,与太后之妹为婚,“未及嘉礼,会质帝崩,因以立帝”,次年立太后妹为皇后。(77)
桓帝即位后的处境,与安帝相似而又过之。在梁氏姊妹兄弟的控制下,他完全沦为傀儡。梁氏则成为东汉历史上势力最大也最跋扈的外戚。史称“帝逼畏久,恒怀不平,恐言泄,不敢谋之”。直至十三年后的延熹二年,梁太后和梁皇后已卒,桓帝才依靠单超等宦官发动政变,将梁氏一网打尽。《后汉书》卷七《桓帝纪》:“冀与妻(孙寿)皆自杀。卫尉梁淑、河南尹梁胤、屯骑校尉梁让、越骑校尉梁忠、长水校尉梁戟等,及中外宗亲数十人,皆伏诛。”卷三四《梁冀传》:“诸梁及孙氏中外宗亲送诏狱,无少长皆弃市。(冀弟)不疑、蒙先卒。其它所连及公卿列校刺史二千石死者数十人,故吏宾客免黜者三百余人,朝廷为空。”《后汉纪》卷二一《桓帝纪》:“黄门令瑗将虎贲士千人,与司隶共捕冀宗亲洛阳狱,无少长皆诛之。”
梁氏的覆灭使整个外戚集团遭到沉重打击,从此失去了朝廷主导权。桓帝诛梁氏后,又先后立邓氏和窦氏之女为皇后。桓帝邓皇后是和帝邓皇后从兄子邓香之女,但其母改嫁梁冀妻孙寿之舅梁纪,邓后“随母为居,因冒姓梁氏”。孙寿见其貌美,送入宫中为采女,“绝幸”,因立为皇后。桓帝“恶梁氏”,改其姓为“薄”,后经有司奏,得知其为邓香女,才“复为邓氏”。(78)故《后汉书》卷五七《李云传》称:桓帝“立掖庭民女亳(薄)氏为皇后”。可见桓帝立邓后是因其貌美,而非因其家族背景。桓帝窦皇后是章帝窦皇后从祖弟之孙女。《后汉书》卷四八《应奉传》载:“及邓皇后败,而田贵人见幸,桓帝有建立之议。奉以田氏微贱,不宜超登后位,上书谏……帝纳其言,竟立窦皇后。”卷六六《陈蕃传》亦载:“桓帝欲立所幸田贵人为皇后,蕃以田氏卑微,窦族良家,争之甚固。帝不得已,乃立窦后。”故窦皇后不受宠,“御见甚稀。”(79)可见,桓帝不再需要强有力的外戚。邓氏和窦氏虽再为皇后,却未能重掌朝廷大权。
外戚势力衰落后,宦官取而代之。单超等五人以诛梁氏功皆拜中常侍,封列侯,“自是权归宦官,朝廷日乱矣”。(80)桓帝崩,无子。窦太后与父窦武定策禁中,迎立灵帝,时年十二,武以大将军辅政。为了夺回朝廷大权,窦氏与太傅陈蕃连手,“谋诛宦官”,结果反被宦官所败。窦武自杀,“宗亲、宾客、姻属,悉诛之”,窦太后被软禁,家属徙日南。史称:“当是时,凶竖得志,士大夫皆丧其气矣。”(81)灵帝皇后宋氏,乃章帝宋贵人之从曾孙,“无宠而居正位”,当然也无力干预朝政。宋皇后在位八年,光和元年,因灵帝幸姬及宦官谮毁而被废,忧死暴室,“父及兄弟并被诛”。(82)至此,以阴、郭两家为核心的外戚集团终于退出政治舞台。其后的外戚,如灵帝皇后何氏、献帝皇后伏氏和曹氏等家族,都不是该集团的成员。
何氏一家甚至大多站在宦官一边。《后汉书》卷一〇《何皇后纪》:“家本屠者,以选入掖庭。”注引《风俗通》曰:“后家以金帛赂遗主者以求入也。”此处“主者”当是宦官。何氏入宫后,生皇子辩,拜贵人,“甚有宠幸”。但她能以微贱出身立为皇后,是靠宦官的支持。《后汉书》卷六九《何进传》载:“中常侍郭胜,进同郡人也。太后及进之贵幸,胜有力焉。”又载进弟何苗语曰:“始共从南阳来,俱以贫贱,依省内以至贵富。”“省内”亦指宦官。因此,何氏与宦官沆瀣一气。灵帝曾因何皇后鸩杀王美人而大怒,“欲废后,诸宦官固请得止”。(83)及何进联合袁绍等谋诛宦官,何太后一再阻挠。太后母舞阳君与何苗也“数白太后,为其障蔽”,(84)极力保护宦官。最终,宦官杀何进,袁绍等勒兵攻入皇宫,尽诛宦官,舞阳君及何苗亦被杀,何太后则被董卓鸩杀,何氏与宦官同归于尽。
从章和二年(88)窦太后临朝,至中平六年(189)何氏覆灭,首尾一百零二年。其间,阴、郭两大外戚集团与章帝子孙紧密结合,共同执掌朝廷大权。他们之间矛盾重重,冲突不断,但总体上是相互依靠和利用的关系。阴、郭外戚集团只能在章帝子孙中选立皇帝,章帝子孙也必须在阴、郭外戚集团中选立皇后。大权多次易手,却不出既定范围。太后临朝之时,皇帝形同傀儡,皇帝亲政之后,仍离不开外戚的支持,故权力重心多在外戚一边。而当皇帝依靠宦官摆脱了阴、郭外戚集团后,东汉便加速走向灭亡了。这就是东汉中期外戚政治的基本格局。
五、从“四姓”及“小侯”之制看东汉外戚政治的历史意义
“四姓小侯”之称始见于明帝时。《后汉书》卷二《明帝纪》:永平九年,“为四姓小侯开立学校”。袁宏《后汉纪》卷一四《和帝纪》:“永平中……为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诸子弟立学,号曰四姓小侯。”后世史家皆沿袁氏之说,以樊、郭、阴、马为“四姓”。不过有证据表明,明帝时“四姓”可能有邓而无马。邓氏是阴太后的母家,明帝时也甚受尊宠。《后汉书》卷一〇《光武阴皇后纪》:“永平三年冬,帝从太后幸章陵,置酒旧宅,会阴、邓故人诸家子孙,并受赏赐。”卷二三《窦宪传》:“永平中,常令阴党、阴博、邓迭三人更相纠察,故诸豪戚莫敢犯法者。”可见明帝时邓氏是被视作外戚的,因而其子弟也可为小侯。同书卷一六《邓禹传》:“禹少子鸿,好筹策,永平中,以为小侯。”卷三三《虞延传》:“永平初,有新野功曹邓衍,以外戚小侯每豫朝会,而容姿趋步,有出于众。”延时为南阳太守,“以衍虽有容仪而无实行,未尝加礼”。案同书卷二《明帝纪》:永平三年二月“己未,南阳太守虞延为太尉。甲子,立贵人马氏为皇后”。由此可知,邓衍为小侯在马氏立为皇后之前。卷四二《东海王强传》:永平元年薨,“诏楚王……及京师亲戚四姓夫人、小侯皆会葬。”此时马氏尚非皇后,其家族肯定不在“四姓”中。明帝一朝,阴、邓贵盛。章帝即位后,马氏才取而代之。故马皇后的兄弟至章帝建初四年才得以封侯,马氏子弟为小侯不会早于此。同书卷二四《马防传》:“子钜,为常从小侯。六年正月,以钜当冠,特拜为黄门侍郎。肃宗亲御章台下殿,陈鼎俎,自临冠之。”马钜为小侯,正在章帝时。可能由于邓氏当时毕竟未出皇后,故马氏取代邓氏成为“四姓”之一。《后汉书》卷七《桓帝纪》:建和二年赐群臣帛,其中包括“四姓及梁、邓小侯”。邓既单列,肯定不在“四姓”中。此处“四姓”应指樊、郭、阴、马。
小侯制度,史料记载不详。后世史家的解释,多为猜测之辞。如颜之推曰:“谓之小侯者,或以年小获封,故须立学耳。”(85)胡三省曰:“《东平王苍传》:‘送列侯印十九枚,诸王子年五岁以上能趋拜者,皆令带之。’意四姓小侯亦犹是也。”(86)王先谦赞同颜、胡之说,并认为“小侯所带印,亦必有朝侯、侍祠侯、隈诸侯之别”。(87)照此说法,小侯就是年龄尚小的列侯。但颜之推又曰:“或以侍祠、猥、朝侯非列侯,故曰小侯。”李贤亦曰:“以非列侯,故曰小侯。”(88)与前说不同。今案《邓禹传》:禹薨,明帝“分禹封为三国,长子震为高密侯,袭为昌安侯,珍为夷安侯”,又以少子鸿为“小侯”。震、袭、珍皆为列侯,死后子孙袭爵,传中载之甚详。而鸿先后出任将兵长史、度辽将军、行车骑将军,和帝时出塞追叛胡,“坐逗留,下狱死”,其间不见由小侯转为列侯及因罪夺爵等事,可见邓鸿始终不是列侯。又《马防传》:“防为翟乡侯”,子钜“为常从小侯”,防卒,“子钜嗣”。如果小侯就是年龄尚小的列侯,马钜成年后便应成为正式的列侯,马防之爵便应由其它儿子继承。马钜即嗣父爵,可见之前亦非列侯。至于“侍祠、猥、朝侯”,《邓禹传》注引《汉官仪》曰:“诸侯功德优盛,朝廷所敬者,位特进,在三公下;其次朝侯,在九卿下;其次侍祠侯;其次下土小国侯,以肺腑亲公主子孙奉坟墓于京师,亦随时朝见,是为隈诸侯也。”《续汉书·百官志五》列侯条所载略同。显然,朝侯、侍祠侯、猥诸侯都是列侯,与小侯无关。
从现有材料看,小侯是专为皇后家族设立的制度。其意义除了使“四姓”等后族子弟得豫朝会及依例拜官外,(89)还意味着他们是宗室贵族的成员。《续汉书·礼仪志下》载东汉大丧之礼曰:“谒者引诸侯王立殿下,西面北上;宗室诸侯、四姓小侯在后,西面北上。”此外,公卿百官及列侯皆北面西上,皇后、贵人、公主、宗室妇女皆东向。“四姓小侯”和“诸侯王”、“宗室诸侯”在一起,表明他们是被视同于宗室贵族的。“四姓”如此,窦、邓、梁等家族亦同。《后汉书》卷一六《邓骘传》载:安帝诛邓氏时,“宗族皆免官归故郡”;顺帝即位后,“诏宗正复故大将军邓骘宗亲内外,朝见皆如故事”。宗正所“复”应是邓氏属籍。东汉宗正“掌序录王国嫡庶之次,及诸宗室亲属远近”。(90)后族宗亲亦归宗正掌管,应是“宗室亲属”的一部分。所谓“朝见皆如故事”,当包括恢复邓氏子弟的小侯身份。(91)牟润孙曾指出:西汉帝室“保有相当浓厚之母系遗俗”,表现之一便是“外戚称宗室”。(92)从上述史实看,东汉也一样。
“四姓”贵盛之时,照例出任卫尉、执金吾、五校尉、中郎将、侍中、黄门侍郎等禁卫亲近之职;又都有数人封侯,如“樊氏侯者凡五国”,“郭氏侯者凡三人”,“阴氏侯者凡四人”,马氏侯者亦三人。(93)但官职不可世袭,侯爵也常因犯罪或无子而被夺。唯有小侯,不仅人数颇多,且可世代为之。刘秀时,刘昆“入授皇太子及诸王、小侯五十余人”。(94)其中“太子及诸王”即刘秀诸子,不过十一人,“小侯”应是“四姓子弟”,多至四十余人。明帝专为“四姓小侯”立学,人数也不会太少。安帝时,邓太后模仿明帝,为济北、河间二王子女及“邓氏近亲子孙”立学,后者“三十余人”,(95)可能也都是小侯。顺帝以降,“四姓小侯”仍屡见记载。质帝本初元年,令“四姓小侯先能通经者”试家法。(96)桓帝建和二年,赐“四姓小侯”帛。(97)此时去明帝朝已七八十年。这些“小侯”应是“四姓”的第三代或第四代了。
小侯制度虽未赋予“四姓”太多特权,但使“四姓”的贵族身份得以长期维持。《后汉书》卷七八《宦者吕强传》载其上疏灵帝曰:“今外戚四姓贵幸之家,及中官、公族无功德者,造起馆舍,凡有万数,楼阁连接,丹青素垩,雕刻之饰,不可单言。”《东观汉记》:“皇甫嵩上言,四姓权右,咸各敛手也。”(98)嵩亦灵帝时人。可见“四姓”直至灵帝时仍是“贵幸”、“权右”的代表。他们聚居洛阳,同其姻亲窦、邓、阎、梁、宋等家族一起,构成庞大的外戚集团,通过垄断皇后之位,长期盘踞朝廷之上,影响和控制朝廷大权。
“四姓”都不曾临朝执政,权势不及后起的外戚家族显赫,但他们是东汉外戚集团的中坚,影响更为深远。和帝至桓帝年间,窦、邓、阎、梁等家族先后执政,权重一时,“四姓”则若隐若现,虽未出现重要政治人物,却暗中影响着皇后人选。皇后应从“四姓”及其姻亲家族中出,是时人普遍认可的原则。所谓“《春秋》之义,娶先大国”,“微贱”者“不宜超登后位”,都是为这一原则辩护的。因此,东汉皇帝在选立皇后时并无太多自主权。皇帝与皇后的婚姻主要是一种政治行为,是对刘氏与“四姓”之婚姻关系的反复确认和强调。
据史家所言,东汉皇后大多受到皇帝的宠爱。如明帝马皇后“见宠异”,章帝窦皇后“宠幸殊特”,和帝阴皇后“有殊宠”,和帝邓皇后“帝深嘉爱焉”,安帝阎皇后“甚见宠爱”,顺帝梁皇后“帝加敬焉”,桓帝梁皇后“独得宠幸”,桓帝邓皇后“绝幸”,灵帝何皇后“甚有宠幸”,唯有桓帝窦皇后“御见甚稀”,灵帝宋皇后“无宠”。其实东汉皇帝真正“宠幸”的多是其他女性,皇后恐多“御见甚稀”。东汉皇后自马氏至宋氏凡十人皆无子,或与此有关。东汉皇帝对皇后的“宠”,应从政治意义上去理解,主要指对皇后的家族及其背后以“四姓”为中坚的外戚集团的尊宠和依靠。
我们知道,刘秀统一天下的战争遇到各地豪族势力的顽强抵抗,致使其权威和号召力先天不足,也使东汉王朝的统治缺乏深固的社会基础。这一情形不仅迫使刘秀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强化皇权,大力宣扬谶纬以神化自己,督责官吏严格执法以抑制豪族势力,还使刘秀及其子孙不得不依靠“四姓”等外戚家族,即扎根于豪族社会之中,又凌驾于豪族社会之上。同各地豪族相互通婚并操控州郡事务相似,刘氏与“四姓”等外戚家族结成的豪族婚姻集团,构成东汉王朝的最高统治集团。和帝以降,朝廷大权又多掌握在外戚手中。因此,我们说东汉的外戚政治是豪族社会的产物,是豪族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当无大过。至于桓灵之世的宦官专权,不过是外戚政治的衍生物。孤儿寡母当朝现象长期存在,必然使宦官逐步介入权力中心。因为幼主居深宫,“所与居者,唯阉宦而已”;“女主临政”也“不得不委用刑人”。(99)
东汉当权的外戚和宦官,不大干预朝廷大政方针和政治发展方向,未出现像弘恭、石显那样“独持故事”反对改革的宦官,也未出现像王莽那样领导激进改革的外戚。在东汉主流政治文化的裹挟和推动下,他们中的许多人尚能循规蹈矩,为巩固东汉统治出力。(100)但也有一些人滥用权力,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外戚、宦官滥用权力,主要表现在干预选举和搜刮财富两个方面。马氏贵宠时已露端倪,马防、马光“奢侈,好树党与”,“奴婢各千人以上,资产巨亿,皆买京师膏腴美田,又大起第观,连阁临道,弥亘街路”,“宾客奔凑,四方毕至,京兆杜笃之徒数百人,常为食客,居门下,刺史守令多出其家”。(101)窦氏当权后更甚,兄弟“俱骄纵”,“奴客缇骑依倚形执,侵陵小人,强夺财货,篡取罪人,妻略妇女。商贾闭塞,如避寇雠”;“父子兄弟并居列位,充满朝廷”,“刺史守令多出其门”。(102)梁冀则登峰造极,一门之内“卿、将、尹、校五十七人”,妻家孙氏“冒名而为侍中、卿、校尉、郡守、长吏者十余人”。及梁氏诛,“连及公卿列校刺史二千石死者数十人,故吏宾客免黜者三百余人”,自然多是梁氏的亲信党羽。这些人“贪叨凶淫”,甚至“遣私客籍属县富人,被以它罪,闭狱掠拷,使出钱自赎,赀物少者至于死徙”。后朝廷斥卖梁冀财产,“合三十余万万,以充王府,用减天下租税之半”。(103)宦官在桓灵二帝的包庇纵容下更是“无所忌惮”。单超等“五侯”,“皆竞起第宅,楼观壮丽,穷极伎巧。金银罽毦,施于犬马。多取良人美女以为姬妾,皆珍饰华侈,拟则宫人。其仆从皆乘牛车而从列骑。又养其疏属,或乞嗣异姓,或买苍头为子,并以传国袭封。兄弟姻戚皆宰州临郡,辜较百姓,与盗贼无异”。张让等“十常侍”,亦皆“封侯贵宠”,“多放父兄、子弟、婚亲、宾客典据州郡,辜搉财利,侵掠百姓”。(104)
外戚、宦官的上述行为,除了满足其野心和贪欲外,也是为了扩大其家族的势力。值得注意的是,马、窦、梁氏都来自西北,加入刘秀集团较晚,不是核心成员。在阴、郭相争的复杂局面中,他们因缘际会成为外戚,并贵宠一时,但又先后遭到沉重打击,故其势力不及樊、郭,更不及阴、邓。在豪族社会强者为王的政治生态中,他们一旦成为皇后家族,尤其是临朝执政后,自然会产生扩大家族势力的强烈冲动。三家之中,梁氏最弱,又曾两次遭受打击,其当权后的表现最为极端恐与此有关。宦官的微贱出身和“刑人”身份与其煊赫权势反差更大。他们安插亲属宾客为官,并大肆敛财,主要目的是使其家族跻身豪族阶层,挤入权贵行列。在这些现象背后,显然有某种结构性因素在起作用。
外戚宦官干预选举和搜刮财富,严重破坏了东汉的吏治,使本来就很严峻的吏治危机雪上加霜,也使社会矛盾更加尖锐。如“广陵贼张婴等众数万人”,因“前后二千石多肆贪暴”而“怀愤相聚”,“杀刺史、二千石,寇乱扬徐间,积十余年,朝廷不能讨”。(105)又如“安定太守孙俊受取狼籍,属国都尉李翕、督军御史张禀多杀降羌,凉州刺史郭闳、汉阳太守赵熹并老弱不堪任职,而皆倚恃权贵,不尊法度”,致使羌人反叛,“寇钞关中”。(106)灵帝曾问讨虏校尉盖勋,“天下何苦而反乱如此?”答曰:“幸臣子弟扰之。”灵帝顾问宦官蹇硕,“硕惧,不知所对”。(107)黄巾起义爆发后,郎中张钧上书曰:“窃惟张角所以能兴兵作乱,万人所以乐附之者,其源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兄、子弟、婚亲、宾客典据州郡,辜榷财利,侵掠百姓。百姓之冤无所告诉,故谋议不轨,聚为盗贼。”(108)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官僚士大夫们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他们主张限制外戚和宦官的权力。如第五伦提出,“贵戚可封侯以富之,不当职事以任之”;(109)李固认为,对外戚可“尊以高爵”,不可委以重权,应“使权去外戚,政归国家”;又主张“设常禁”,令中常侍子弟“不得为吏察孝廉”。(110)冯缗则要求恢复“中官子弟不得为牧人职”的“旧典”。(111)在皇权不振的情况下,这些主张不可能被采纳。于是,许多士大夫奋起弹劾制裁违法的外戚宦官及其党羽。如司徒袁安、司空任隗针对窦宪兄弟“尽树其亲党宾客于名都大郡,皆赋敛吏人,更相赂遗”之情形,“举奏诸二千石,又他所连及贬秩免官者四十余人,窦氏大恨”。(112)守光禄大夫杜乔“徇察兖州”,表奏“陈留太守梁让、济阴太守汜宫、济北相崔瑗等臧罪千万以上。让即大将军梁冀季父,宫、瑗皆冀所善”。(113)太尉杨秉、司空周景在“宦官方炽,任人及子弟为官,布满天下,竞为贪淫,朝野嗟怨”的情况下,“条奏牧守以下……五十余人,或死或免”。(114)不过,在士大夫与外戚宦官的斗争中,皇帝大多站在外戚宦官一边。因此士大夫们每每遭到打击报复,并最终酿成“党锢之祸”,名士百余人“皆死狱中”,受牵连而“死徙废禁者,六七百人”,其“门生、故吏、父子、兄弟”,皆“免官禁锢,爰及五属”。(115)事实证明,外戚宦官专权问题积重难返。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一个,即彻底消灭他们。故灵帝时,陈蕃、陈球、阎忠、张玄、袁绍等先后“谋诛宦官”。(116)及袁绍消灭宦官后,局面才得以从根本上扭转。此后,皇帝沦为董卓、曹操等军阀的傀儡,官僚士大夫集团则成了朝中最重要的政治势力。
汉末政局的这一变化,意味着东汉已名存实亡,历史进入了酝酿新王朝的过程。但官僚士大夫集团在消灭外戚宦官势力的同时,并未否定和推翻豪族政治格局,他们只是在原有格局下取代了外戚宦官的位置而已。因此,豪族政治并未就此终结,它还将以士族政治的形态存在和发展数百年。从这个意义上说,东汉外戚政治正是魏晋士族政治的前身。后者是在前者的母体中孕育而成的,因而携带着前者的某些基因。
(原载《北大史学》第15辑,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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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刘增贵:《汉魏士人同乡关系考论》,邢义田、林丽月主编:《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社会变迁》,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第140、141页。
(2) 《汉书》卷一四《诸侯王表》作“共王普”。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417页。
(3) 《后汉书》卷二一《刘植传》,第760页。
(4) 《汉书》卷一四《诸侯王表》真定王条:“绥和二年,王杨嗣,十六年,王莽篡位,贬为公,明年废。”(第417页)
(5) 《后汉书》卷一〇《光武郭皇后纪》,第402、403页。
(6) 《后汉书》卷四二《广陵王荆传》,第1446页。
(7) 《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第61、68页。
(8) 《后汉书》卷二九《郅恽传》,第1031页。
(9) 《后汉书》卷四二《东海恭王强传》,第1423页。
(10) 《后汉书》卷一〇《光烈阴皇后纪》,第405、406页。
(11) 同上书,第406页。
(12) 《后汉书》卷三二《阴识传》,第1131页。
(13) 《后汉书》卷三七《桓荣传》,第1251页。
(14) 《后汉书》卷三二《阴识传》,第1130页。
(15) 《后汉书》卷一〇《光武郭皇后纪》,第403页。
(16) 参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卷二三《窦融传》引钱大昕、周寿昌语,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4年,第296页。
(17) 《后汉书》卷二三《窦融传》,第808页。
(18) 关于刘秀对马援的猜忌,参祝总斌:《马援的悲剧与汉光武》,《材不材斋文集》上编《中国古代史研究》,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97—113页。
(19) 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页。
(20) 据墓志所记马姜卒年推算,章帝出生时,她年仅二十四,似不应有外孙。故学者颇疑章帝生母贾贵人非马姜所生,罗振玉认为是“贾武仲前妻子”,杨树达则认为是马皇后“前母之姊之女”。(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卷一,北京:科学出版社,1956年,第1页)其说可参,但证据都不充分。
(21) 《后汉书》卷一〇《光烈阴皇后纪》,第406页;《光武郭皇后纪》,第403页。
(22) 《后汉书》卷二《明帝纪》:永平三年“起北宫”,八年十月“北宫成”。此前,皇帝及后妃居南宫,郭氏“失职”后“别守北宫”;此后,皇帝及后妃居北宫,“失职”后妃则“徙居南宫”。《后汉书》卷一〇《马皇后纪》:明帝崩,章帝即位,“尊后曰皇太后”,仍居北宫,而“诸贵人当徙居南宫,太后感析别之怀”,各有所赐。是其例。
(23) 袁宏:《后汉纪》,张烈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142页。
(24) 《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第76页。
(25) 《后汉书》卷四二《东海王强传》,第1424页。
(26) 《后汉书》卷四二《楚王英传》,第1429页。
(27) 《后汉书》卷四二《济南王康传》,第1431页。
(28) 《后汉书》卷四二《阜陵王延传》,第1444页。
(29) 《楚王英传》和《济南王康传》都说颜忠是渔阳人,《耿纯传》说他是楚人,当以前者为是。
(30) “王平”,原作“东平王”,刘颁以为系“传写之误”,甚是。见王先谦《后汉书集解》,第285页。
(31) 《后汉书》卷二二《王梁传》李贤注:“阜成属渤海”。《汉书》卷二八《地理志》:幽州渤海郡有“阜城”。王先谦《汉书补注》(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3年。下同)引宋祁曰:“阜城,南本作阜成。”《续汉书·郡国志二》:冀州安平国有“阜城”,本注曰:“故昌城。”
(32) 《汉书》卷二八《地理志》:涿郡有“安平”县。《续汉书·郡国志二》:安平国有“安平”县。本注曰:“故属涿。”
(33) 《汉书》卷二八《地理志》:平原郡有“楼虚”,本注曰“侯国”。王先谦《补注》引齐召南曰:“当作杨虚……光武封马武为杨虚侯,即此县也。”
(34) 《后汉书》卷二一《刘植传》李贤注:“东武阳,县,属东郡。”《续汉书·郡国志三》:东郡有“东武阳”县。
(35) 《太平寰宇记》(中华书局,2007年)卷二四河南道密州莒县条:“汉海曲县城在县东百六十里,属琅邪郡,有盐官。《博物志》曰:‘此地有东吕乡、东吕里,太公望所出也。’”
(36) 《后汉书》卷一五《王常传》李贤注曰:“石城故城在今复州沔阳县东南也。”但同书卷八二《方术高获传》李贤注又曰:“石城在今苏州西南。”恐皆误。今案《续汉书·郡国志四》,丹阳郡有石城县,王广徙封或在此。
(37) 《后汉书》卷二二《杜茂传》李贤注曰:“乐乡属信都国。”又曰:“修,县名,属信都国。”(第776、777页)《汉书》卷二八《地理志》:信都国有乐乡和修,(第1633页)中山国有“苦陉”。(第1632页)
(38) 《续汉书·郡国志二》,第3424页;《郡国志四》,第3475页。
(39) 《续汉书·郡国志三》济北国(和帝分泰山置)蛇丘县条本注曰:“有遂乡”。(第3454页)《汉书》卷二八《地理志》泰山郡蛇丘县条本注曰:“隧乡,故隧国。”(第1581页)《四库全书总目》卷四七《通鉴胡注举正》条提要认为,耿建所封即在此。(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421页)
(40) 《汉书》卷二八《地理志》(第1550页)、《续汉书·郡国志一》(第3398页)都有“濩泽”,属河东郡。《资治通鉴》卷四五胡三省注(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1455页),认为邓鲤所封濩则侯国即在此。
(41) 参《后汉书》卷四五《袁安传》,第15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