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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3

作者:英-约翰·基根/译者:林华 当前章节:15720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13:17

至此,罗马帝国在西方的领土几乎已经达到全盛时期的规模,在非洲和近东也接近顶点,只有中东还有可供征服的土地,但那里的帕提亚和波斯两国对罗马仍有抵抗之力。然而,帝国扩张一路奏凯,反而打乱了国内的社会和政治秩序。招兵无休无止,特别是招募被纳入罗马统治下,却没有获得公民特权的意大利人;执政官每年征战归来,越来越自恃有功而向罗马的护民官索取金钱和权力。这些使罗马军团的招募制度和民选政府制度日益过时。公元前2世纪末,格拉古兄弟[2]企图减少穷兵黩武造成的负担,并削弱军方的独立性,这预示了麻烦将至。公元前90年,问题严重起来,非公民的意大利人起来反抗对他们征兵,直到得到了全部公民权后才平息下去。然而,保证军团兵员充足仍然是难以解决的困难,尽管在公元前1世纪末,马略[3]开始接受来自最低阶级的志愿兵,等于是废除了有财产才能成为战士这条古老的规定。矛盾的是,这一措施更加剧了在外征战的执政官和罗马政治阶级的冲突,因为它使得没有土地的军团战士更加紧跟军队的统帅,把自己的利益寄托在统帅身上(特别是如果统帅像马略那样,许诺给立下战功的战士奖励土地),于是进一步加强了将军对抗元老院和护民官的力量。58

恺撒完成了对高卢的征服之际,也是危机爆发之时。他要求延长统帅任期,却被元老院拒绝,于是他带领第13军团离开了所属的省份前往罗马。按法律规定,他的统帅权一出省即告无效,所以他率军进入罗马等于是造反。由于元老院得到了一些军团和将领的支持,其中最著名的是庞培,所以对恺撒的叛乱还是有镇压之力的。内战打了7年(公元前50—前44年),作战地点远至西班牙、埃及和非洲。最终恺撒赢得了内战的胜利,却死于暗杀;暗杀他的人中有坚持原则、反对独裁的人,也有对他心存私怨的人。接下来为了争夺权力,内战重起,恺撒的养子屋大维力克群雄,从中胜出;公元前27年,对他唯命是从的元老院在已经颁给他的皇帝头衔[虽然名义上是“第一公民”(Princeps)]上又加上了奥古斯都的称号。自那时起,共和国名存实亡,罗马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实质上都成了帝国。

罗马排他性的选民阶级已经不再具有代表性,企图通过这个阶级的竞争性政治来统治一个军事国家必然问题丛生,但帝国制度就解决了这类问题。首先解决的是军队的问题。奥古斯都看到,内战造成军队编制膨胀,多达50万人,其中很多人不过是追随互相竞争的不同将领的投机分子;于是他大刀阔斧地裁军减员,只保留28个军团的兵力。为保证中央政府的安全,防止再次发生恺撒式的叛乱,他创立了禁卫队(Praetorian Guard)专门卫戍罗马。野战军基本上部署在边界地区。重兵集结地包括与日耳曼隔河相望的莱茵河下游——当时已经能够感受到来自日耳曼的压力,还有同样饱受野蛮人袭扰的多瑙河上游地区以及叙利亚。在西班牙、非洲和埃及驻扎的守军人数较少。奥古斯都采取的另一个同样重要的举措是修改了兵役制的基础。早已名存实亡的民兵义务被正式废除,军团成为依靠募兵的职业军队。公民有入伍优先权,但合格的非公民一旦被招募即获得公民权利;服役期为15年(实际上经常是20年),其间战士不准结婚,虽然在扎营的地方自然而然会有男欢女爱、生儿育女的情况发生,尽管是不合法的。饷金数目固定,按时发放,战士退役后可领取退役金,足够维生。退役金制度对正在服役的战士来说是一种动力,鼓励他们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支付退役金所需的巨额资金则通过精算法计算后,以赋税的方法筹措。

奥古斯都的军队最终定在12.5万人左右。军团的骑兵和轻型步兵这些附属部队的人数也大致相当。罗马自从征服意大利战争的开始就使用这类附属部队,但这些部队的士兵不是公民,服役期长短不定。大概自奥古斯都起,可以肯定从继承奥古斯都王位的克劳狄乌斯一世开始,附属部队的士兵也都按规矩发饷,但对他们吸引力最大的是服役25年后,退役时可得到公民权利;附属部队的士兵准许结婚,他的一个妻子生的所有儿子,无论生在何时,也都会获得公民权利。这些措施大大改善了附属部队兵员的质量,后来有的附属部队在战斗中表现得出类拔萃,以至于被集体授予公民权利。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两翼骑兵和随从的步兵不再等到打仗时才临时招募(这样才能使他们的战斗素质尽量接近军团战士的素质),指挥权从当地的首领手中转给了帝国军官,并在全帝国范围内各处部署调动。59

奥古斯都确保军队永远可靠的最厉害的一手是对指挥层做出的安排。在共和国制度下,省总督负责指挥省内的军团。奥古斯都任命自己为大多数省的总督,这样他就可以直接指挥驻扎在那些省的军队,同时他颁布敕令,规定仍然由元老院任命总督的省中的军团也要通过代表他的副将受他指挥。为管理这个复杂又高度集中的制度并保证对它的资金供应,奥古斯都创立了帝国公务员制度,由从政阶级的成员领导;那些人领取国家薪金,也很乐意负起相关的责任。这些帝国官员负责征税以支持省级行政机构和驻军,把资金转到帝国国库。在埃及和非洲,他们还负责购买和运输粮食,每年罗马城需要40万吨粮食给城里的住户提供免费口粮。

历史学家把这个制度称为尤里乌斯—克劳狄乌斯制度,它在开始几代君王时卓有成效,但包含着未能预料的危险。一旦出现帝位继承中断或帝国战败的情况,权威通常都会回到作为整个国家基础的军队手中。罗马帝国的成功使得它势不可免地不停征战,因为它不能容忍边界不靖,而它国内日益欣欣发展的繁荣招得外面的人眼红不已,不断犯边。帝国东边的最大危险是动乱,那里的各个古老王国和帕提亚、波斯这两个继续与罗马争锋的帝国对罗马企图建立一条稳定的可控边界的努力十分不满;西边的危险则是沿莱茵河和多瑙河而来的入侵,公元1世纪期间,那里已经能够感到在大草原民族的驱赶下人口大规模迁移的影响。

公元69年,意料之中的危机终于爆发了。在尤里乌斯—克劳狄乌斯制度下,罗马在军事上屡创胜绩,吞并了(43年开始入侵的)不列颠,63年又迫使亚美尼亚臣服。但同时也发生过叛乱,著名的有日耳曼的阿米尼乌斯(Arminius)在条顿堡森林之役中(公元9年)全歼罗马军队,朱迪亚地区的犹太人在66年也起义反对罗马统治。68年,当时的罗马皇帝尼禄脾气怪异,可能患有精神失常;他的倒行逆施使他失去了军心,在兵变中被推翻,随即爆发了争夺帝位继承权的内战。最后胜出夺得帝位的是一位并非出自尤里马斯—克劳狄乌斯制度的军人韦斯帕芗。他精明强干又行事谨慎,恢复了帝国的稳定,但作为军人篡权者,他的地位缺乏合法性。他的继承者涅尔瓦设法恢复了合法性,确定了通过认领有前途的人做义子来按才选嗣的原则。所以,4位义子继承人——图拉真、哈德良、安东尼·庇护和马可·奥勒留——都是天才的行政管理者,也是成功的军队统帅。在这些义子皇帝的统治下(98—180年),罗马军队捷报频传,把帝国的版图进一步扩大,新加上了美索不达米亚、亚述和跨多瑙河的达契亚省(现代的匈牙利)。

义子皇帝执政成功,是因为他们推行了尽可能实现军事稳定的政策,结果除了和帕提亚及波斯之间开放的边界地区以外,都实现了稳定。这项政策被称为“一项基于预防性安全之上的伟大战略——沿帝国周边建立起一圈防御工事”。60就这一战略的复杂性,历史学家吵得不亦乐乎。有些人否认罗马人这样做是出于深谋远虑,认为罗马人之所以努力把边界扩张至莱茵河、多瑙河、不列颠北部高地和撒哈拉边缘,并建造工事守护这些“合理的”边界——从它们巨大的遗址中,那些工事的规模至今依稀可见——不过是因为地方将领或来到此地的皇帝想要在正式行政区边缘建立管理据点和海关控制而已。61这种观点值得重视,因为持此观点的学者对罗马军事政策的了解详尽而又精确;按他们的描述,罗马的军事观从来都是以“荣誉欲”而非战略理论为重,这也进一步加强了他们观点的力量。这个论点言之成理。克劳塞维茨和他那个时代的理论家一定受了罗马军事实践的启发,但如果说罗马人的战争比起亚历山大的战争来在实质上是克劳塞维茨式的,未免太没有说服力。无论亚历山大对某个具体军事形势的分析如何合乎逻辑,促使他东向进军的仍然是寻求荣耀的动力;可能同样好大喜功的罗马肯定没有“战争是政治的继续”这种观念,因为它根本不把敌人看作有尊严的人,就连帕提亚人和波斯人也受到他们的蔑视。罗马人和中国人一样,把世界分为文明之地和蛮荒之地,虽然他们有时出于需要会诉诸外交(比如和亚美尼亚人或其他古老的王国打交道),但那完全是权宜之计,其实并不把对方视为与自己平等的国家。的确,他们也没有理由对别国平等相待。罗马人远超和他们接壤的所有其他民族,不仅仅因为他们有高明的军事和官僚组织。212年,罗马把公民权利赋予了帝国内所有的自由人,这样一个罗马所代表的“思想”是绝无仅有的;同样无可匹敌的是维系着罗马的军事力量、公共行政和经济生活的非凡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桥梁、水渠、堤坝、武器库、营房和公共建筑。

无论如何,罗马的边境要塞和中国的长城一样,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中国人明白,建筑固定的防御工事本身并不能保证安全,同时还须佐以“前进”的政策,如唐朝进攻准噶尔和清朝挥师大草原;这两个朝代之间的历代汉人王朝没有推行这一政策或试图推行却不成功,这并不说明建造长城徒劳无功,因为长城标出了历代中国政府都试图维护的文化区的界线。同样,有些现代学者回过头去看历史,否认罗马人建造堡垒是为帝国真正的战略目标服务的,其实是绊在了堡垒的细节上。很有可能,在奥古斯都之后的两个世纪中,帝国依靠部署在各地的军团的力量通过间接的手段维持安全。爱德华·勒特韦克就持这种观点。他提出,仍在进行扩张战争的尤里乌斯—克劳狄乌斯制度下的罗马人采取的政策是把军团作为防御的最终保障,第一道防线由新收服的民族代为把守,如在北部希腊、小亚细亚和非洲的民族;而在义子皇帝统治时期,军团则部署在边界地区守卫要塞,当时要塞已成为外敌需要突破的首要障碍。他说,和平时期军团会撤离边界;一旦发生危机,就会集中到危机地点去打击敌人。对他的观点提出了各种反驳意见,有的说罗马人在受到敌人挑战的边界上继续维持了扩张的态势,特别是对帕提亚和波斯;还有的说罗马军队主要注意的是地方性的动乱,那些动乱的根源在于当地的土匪行为或海盗行为,还有游牧民族转移牧场时的混乱无序。

尽管如此,大家一致同意,自3世纪起,由于西面人口压力的增加和东面与波斯作战可能性的上升,军团和边境要塞确定无疑地成为一体。罗马对边界做了合理化的调整,于270年放弃了多瑙河边的达契亚省,对莱茵河一线也做了调整。罗马人放弃的地区还包括尼罗河下游,对于那里的努米底亚人,罗马人和过去的法老一样束手无策;298年,罗马又撤出了非洲毛里塔尼亚的部分土地。然而,在较短的边界线上,军团在下一个世纪中仍然作战不停,罗马的战略核心就是要保护由边界要塞所确定的内地领土的完整。既然如此,如下的论点当可站得住脚:从公元前1世纪奥古斯都即位到公元5世纪初罗马放弃不列颠,罗马边界的轮廓基本没有改变,即使防卫有所减弱,但它自始至终对罗马的军事观产生着决定性的影响。罗马认为世界一片野蛮无序,而自己是混乱中平静的中心,这也许是吉本留下来的观点;对于罗马的某个时期或某个省份,甚至是整个罗马帝国了解至深的历史学家也许能够指出此一观点在某些地方明显不符合事实。但如此却忽视了职业军队的心理对政府的帝国政策的影响。一旦在边界上修筑了要塞,里面长久驻扎有正式番号的部队,或某部队换防时经常在某要塞驻扎,那么每一个具体的要塞对于守卫它们的士兵就有了象征意义;在罗马军队的历史中,部队和要塞的这种渊源明显可见。比如,122年从莱茵地区来到不列颠的第六胜利军团(VILegio Victrix)60年后仍然驻扎在那里;恺撒派驻尼罗河的第三昔兰尼加军团(III Legio Cyrenaica)到3世纪依然驻扎在埃及;在高卢和潘诺尼亚(现代匈牙利)建立的两支骑兵团——圣彼得雄鸡之翼(Ala Augusta Gallorum Petriana)和潘诺萨宾之翼(AlaI Pannoniorum Sabiniana)——从2世纪到3世纪一直驻守哈德良长城,潘诺萨宾之翼骑兵团自始至终守在如今的斯坦威克斯没有动过地方。62如下的例子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明:第三高卢军团(III Legio Gallica)自69年到215年驻守叙利亚;第二附属军团(II Legio Adiutrix)自85年到215年驻守匈牙利;第七双子军团(VII Legio Gemina)自71年到215年驻守莱茵河。63

罗马军队的主力是职业军人,关于各军团驻扎地和那里战士们的生活的故事在他们中间一代代众口相传,战士不可能不对自己驻守的那一块边界产生强烈的认同感。当然,有很多其他问题使战士们分心他顾,特别是就帝位继承多次发生的纠纷,3世纪时甚至造成拥护篡位者的军团和支持省级谋位者的军团之间兵戎相见。内战中胜出加冕的君士坦丁大帝(312—337年在位)对卫戍驻地重新做了调整,把军团集中到几个中心预备区,削减了军团的规模,加上了大批骑兵部队。64这些变动大大改变了军队的组成,从此削弱了自共和国时代开始一直是军队基础的步兵力量。然而,帝国军队仍然靠帝国的税收支持,尽管收税日益困难;也仍然致力于防卫帝国的边界,尽管撤到了离边界很远的地方。由于君士坦丁的改革,边界上只剩了军团的附属部队,孤立无援,而那个时期又恰逢边界上日益多事。由于和军团脱离了联系,附属部队的素质发生下滑;这些边界部队(limitanei)越来越多地招募当地的农民兵,可是他们在入伍前只会种地。不过,正规军的力量仍然强大无匹。

戴克里先皇帝(284—305年在位)后,帝国为了行政之便分为东西两半,两边的军队也逐渐分开。不过,帝国军队遇到的下一个,也是造成它最终解体的危机到5世纪才爆发。尽管罗马在363年的波斯战争中遭遇一连串败绩,连皇帝“背教者尤里安”都战死沙场,又发生了瓦林斯皇帝死于哥特人之手的阿德里安堡惨败(396年),但狄奥多西皇帝力挽狂澜,重新统一了帝国的两半,东征西讨驱逐外敌,恢复了帝国内部的秩序和边界的防御。尽管如此,我们前面看到,也是狄奥多西铸成大错,使军队失去了罗马的性质:他把大批蛮族“同盟”纳入麾下,但那些蛮族人不是像过去的附属部队那样,由帝国的军官组建指挥,而是在他们自己首领的领导下作为盟友加入罗马军队的。此举一出即覆水难收。5世纪上半叶,条顿族的士兵源源不断地进入帝国西部。虽然那里的帝国统治结构名义尚存,像君士坦提乌斯(Constantius)和埃裘斯这样的地方将领手下仍然有足够的兵力,可以把有些部落限制在所征服的具体地区之内,有时甚至以夷制夷,唆使蛮族人互相残杀,但帝国对边界的控制却被迫完全放弃,内部控制也虚弱无力、时有时无。君士坦提乌斯和埃裘斯指挥的“罗马”大军是由条顿人组成的,使用的是条顿人的武器,完全没有军团正常的操练,甚至采用了日耳曼人作战时的喊杀声“barius”。65

有些蛮族人在加入罗马帝国之前受过匈奴人的蹂躏,当阿提拉带领匈奴大军盛气而来的时候,他们对埃裘斯伸出了援手;451年的沙隆一役中,他们占了埃裘斯手下部队的一大部分。沙隆战役的胜利固然使得高卢,甚至罗马城,免于遭到匈奴这个马背上的民族的毁坏,但意大利和帝国首都又受到了来自另一个方向的威胁。越过高卢和西班牙,在北非建立了王国的汪达尔人的国王盖塞里克从海上出击,占领了科西嘉岛和萨丁岛,并以它们为跳板于455年攻陷并洗劫了罗马;东罗马帝国皇帝利奥一世发动反攻,却以失败告终。汪达尔人以西西里岛和非洲为基地,控制了整个地中海水域,专门从事海盗活动。后来的1000年间,撒拉森人和巴巴里人继承了他们的衣钵。高卢和意大利的权力落到了3个日耳曼酋长手中,李基梅(Ricimer)、奥雷斯特斯(Orestes)和奥多埃塞(Odoacer)扶植了一连串的傀儡皇帝,其中的马约里安(Marjorian,457—461年在位)一度在南高卢重振了帝国的权威,但马上被推下了皇帝的宝座。476年,奥多埃塞消灭了听命于傀儡皇帝罗慕路斯(Romulus)的名义上的罗马军队,也是意大利最大的一支军队,在和李基梅争夺权力的斗争中胜出,废黜了罗慕路斯后自己登上权位,但没有称帝,而是自封为国王。只留了个空架子的元老院回到了东罗马帝国在君士坦丁堡的皇廷,西部的罗马军队在那以前早已消亡。66

罗马灭亡后的欧洲:没有军队的大陆

罗马军队在东部依然存在;它在离君士坦丁堡距离不等的各个地方护卫着拜占庭,远至高加索或尼罗河,近如君士坦丁堡巨大的城墙脚下;直到1453年,奥斯曼的“征服者”穆罕默德围困君士坦丁堡,把罗马军队的最后残余消灭殆尽。但是,从东罗马帝国自立之始,它的军队就和罗马军团完全不同。在伟大的查士丁尼皇帝(527—565年在位)的两位爱将,收复了意大利和北非(其间摧毁了汪达尔的力量)的贝利萨留和纳西斯指挥下的军队与埃裘斯和马尔乔里安的部队非常相似。贝利萨留在特里卡麦伦一役(453年)中打败了汪达尔的盖利摩,纳西斯的塔吉内大捷(455年)使拉韦纳和罗马重回帝国的怀抱。在这两场会战中,他们两位将军麾下的士兵大多不是罗马人;非洲的会战有匈奴人参加,意大利的会战有一队波斯弓箭手参加。67拜占庭帝国的边界最后基本上确定为以多瑙河和高加索山为界,海上边界包含塞浦路斯、克里特岛和意大利的“靴尖”(埃及、叙利亚和北非在641—685年间已落入阿拉伯人之手);一旦边界确定后,就对帝国军队的组织基础进行了改变。结构仍然基本沿用奥古斯都的模式:帝国下分为省,称为行政区(themes),区内的将领及其部队直接听命于皇帝。军队的组织遵循的是4世纪君士坦丁改革的模式,不是重装的步兵军团模式;军队分为小型独立的步兵和骑兵团队,一俟需要即可集结起来支援前线。2世纪时有13个行政区,7个在小亚细亚,3个在巴尔干,还有3个在地中海和爱琴海;到10世纪,行政区增加到了30个,但军队人数仍保持在约15万,一半步兵,一半骑兵,大概和奥古斯都皇帝时的军团人数相当。拜占庭的军队有高效的官僚和税收制度的支持,有富裕的农民阶层提供军需给养,因此得以把罗马帝国硕果仅存的这一部分有效地维持到1071年突厥人开始来犯,虽然它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并皈依了基督教。68

西边没有重新兴兵来维护罗马文明的劫后残余。入侵者对罗马的文明钦崇备至,破坏起来却又毫不手软。事实上也不可能重建军队,因为作为养兵基础的定期公平的税收已经荡然无存;实际上到帝国晚期时,税收已经变得非常不公平。蛮族的国王也试图推行税赋制度,但收上来的税不足以养活士兵,让他们受纪律的约束;无论如何,征服者对纪律都非常不以为然,他们还保留了条顿人的思想,认为带武器的武士可以为所欲为,彼此之间一律平等。哥特人、伦巴底人和勃艮第人原来是农耕民族,是被大草原的骑马民族赶过莱茵河的,他们期望得到土地后能继续务农为生。在意大利,他们驻扎的土地的1/3分给他们个人,这个办法借鉴了旧帝国的制度,但对土地的主人来说简直是明抢,因为旧制度只是规定地主把1/3的土地供驻扎的士兵使用而已。在勃艮第和南部法兰西,分给战士个人的土地更是占原地主所有土地的2/3。于是,这些不受欢迎的士兵在四散各处的农庄安顿下来,耕地种田,轻易地抛弃了使他们攻无不克的军人素质,却又不向政府定期缴纳劳动剩余,使政府有财力建立起维持和平的文明军队。“蛮族王国结合了罗马帝国特有的恶政”——主要是没收小农的土地来扩大富人庄园的腐败行为——“和野蛮的行为……在旧有的压榨之上又加上了野蛮部落的成员以及效仿他们行为的(幸存下来的)罗马人无法无天的暴行。”69

回首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人类学习建立文明生活的过程中,罗马的主要贡献就是它创立了纪律严明的职业军队这一制度。当然,罗马开始在意大利攻城略地,后来又把战火烧向迦太基的时候,根本没有这么崇高的意念;罗马的军队从公民民兵转变为远征军是战场的需要所致,不是有意识的决定。它采纳招募常备军的制度,给帝国各地的公民和非公民提供“人尽其才的职业生涯”,不过是形势所迫;奥古斯都进行的改革也仅仅是把现存的状况合理化而已。然而,似乎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操纵下,罗马军队的演变恰好推动了罗马文明本身的进步。古罗马与古希腊不同,它文明的基础不是哲理性的思想和艺术创造力,而是法律和实际的成就。强制推行它的法律,不懈地扩大它非凡的物质基础设施,这些并不需要很多脑力思考,只需要充沛的精力和道德纪律。这些品质正是军队所长,而且在建造公共工程的劳动中,军队经常是骨干。因此,当边界上的军事危机加上内部经济和行政方面的缺失削弱了军队的力量时,帝国的力量便随之减弱,军队的崩溃也意味着西罗马帝国本身的崩溃。

在西罗马帝国之后建立起的那些王国懵然不知它们摧毁了的制度是多么宝贵,也没有意识到要重建那个制度是多么困难。不过,道德权威在罗马后的欧洲并未失去依托;它转移到了基督教会身上。由于496年法兰克人的皈依,基督教会最后以其罗马的形式,而非聂斯脱利派的形式确定了下来,而在基督教会中,罗马帝国即使不是在实质上,起码在概念上得到了延续。然而,没有剑,主教就无法推行基督教的教义;虽然保护他们的王公手中有剑,但那些王公用剑来彼此争斗,而不是建立并维持由基督教主宰的和平。从6世纪晚期到7世纪,西欧天下大乱,继罗马帝国之后建立起来的各王国的王室之间争斗不止。到8世纪初,第一批卡洛林人在莱茵河两岸法兰克人的土地上称雄后,乱象才有所缓解。卡洛林人走到前台是内部斗争的结果,但也可以视为对新出现的威胁的反应;新的威胁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穆斯林从西班牙挺进法兰西南部,还有东部边界上弗里斯兰人、萨克森人和巴伐利亚人那些异教徒的骚扰。732年,法兰克人宫相查理·马特在普瓦捷大败穆斯林军,把他们彻底赶到了比利牛斯山的另一边;他的孙子查理曼大帝南征北战,巩固了远至日耳曼的易北河和多瑙河上游的边界,把伦巴底人的意大利王国,包括罗马在内,并入了一个新的帝国。800年圣诞日那天,教皇利奥三世为查理曼加冕,正式宣告帝国的成立。

查理曼的合法性来自教皇承认他为罗马皇帝的继承人,尽管他的血统遗传纯属虚构;他的权力则来自军队,他的军队和哪怕是最后衰败时期的罗马军队都毫无相似之处。早期的法兰克国王像其他的蛮族统治者一样,留有由精选的武士组成的核心队伍,招之即来、来之能战——等于亚历山大的近卫骑兵。在征战时代,这支队伍的供养不是问题,他们在兵荒马乱之年靠随机应变解决军需。但一旦王国有了边界,无论边界是多么模糊不定,就需要维持边界内的稳定。这时,国王的武士就需要更加稳定的给养来源,不能再靠抢劫或临时性的征收。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对日耳曼人战斗队(拉丁文是comitatus,后来的王国使用的法律词汇基本都来自拉丁文)的成员适用过去罗马租地(precarium)的做法,也就是让他们租借地主的土地,种田谋生。在罗马帝国的鼎盛时期,租地用交租金的办法;5世纪和6世纪动乱频仍,货币不再流通,租金遂变为提供各种服务的形式。统治者手下的人有义务忠实于他,同时接受他的保护(patrocinium);把这种关系变为向统治者提供军事服务以换取保护,不过保护的形式是准许租地,这个转变过程并不复杂,尽管实际进展比较缓慢。这种关系两相适宜:扈从(vassal,来自凯尔特语,原意为依附者)得到了谋生手段,“统治者得到了可靠的军事服务;双方之间的纽带由表示效忠的仪式来确定,这种仪式经基督教会干预成为宗教性仪式,称为誓词,或‘宣誓效忠’(fealty)”。70

在卡洛林王朝统治下的欧洲,自9世纪中期开始,我们所知的封建主义[这个词源自保护人赐予扈从的封地(feudum)]就成为国王组建军队和武士阶层掌握土地的普遍基础;另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定是,只要继续为国王服务,封地就可以世袭。通常认为,这些规定正式确定于877年,当时西法兰克国王、查理曼大帝的孙子“秃头查理”在基尔塞法典(the Capitulation of Kiersey)中敕令封地可从父传子;此前他已经颁布敕令,规定每一个自由人,指拥有土地或携带武器的人,都必须找一个保护人或主公;每一个有马或应该有马的人,至少每年一次要骑马来参加选择军队战士的大会。“每人都必须有一个主公,每个受封者都必须骑马从军,头衔、封地和从军的义务成为世袭的特权,至此,封建主义即大功告成。”71

尽管卡洛林的封建主义强调拥有马匹,但不能将它等同于游牧民族的军事制度。西欧的耕地养活不了太多的马匹,应召作战的封建军队也与马背上民族的骑兵大相径庭。它们之间的分别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条顿部落特有的军事文化,这种文化鼓励用锋利的武器面对面厮杀,条顿民族在罗马军队尚未丧失其军团训练的传统时和罗马军队作战的经验进一步加强了这个文化传统。西方的武士骑上了马后,这个文化传统保持了下来,并因骑士有铠甲保护和能够在马鞍上使用武器而进一步加强。马鞍本身发展为牢固的座位,部分的原因是8世纪初发明了马镫,须连接在马鞍上。

马镫可能起源于印度,5世纪时被中国人采用,后又传到大草原民族,从他们那里迅速传到欧洲。关于马镫的重要性争论激烈,一方说它使骑手在马背上能够坐稳,这才能舞矛弄剑;持怀疑态度的一方则反驳说,没有马镫的游牧者照样在马背上行动自如。既然任何一方的意见目前都没有足够的证据,所以若是没有拿定主意,最好不要涉足这场辩论。72不过我们确切地知道,西方从8世纪开始就有骑马的武士跨坐在马鞍之上,脚牢牢蹬在马镫里,因此可以使用以前只有步兵才能用的武器,披挂以前只有步兵才能穿的铠甲。不错,过去波斯人和他们之后的拜占庭人都曾在战场上使用过披甲骑兵队,甚至给马也披甲,但是我们不知道他们到底穿什么样的铠甲,使用什么样的武器,如何作战,因此把他们定为重装骑兵战的发源者不太保险。73相比之下,可以毫不怀疑地肯定,9世纪西欧的封建骑兵已经穿上了铁制锁子甲,一手持盾,一手持矛或剑,纵马奔驰间仍可以腾出手来作战。

这些发明非常及时,因为在9世纪期间,西方遭到了新的一波袭击,罗马帝国后继王国的那些行动缓慢、缺乏训练、大多不骑马的战士根本无法撄其锋锐。新的袭击有3个来源:伊斯兰地区、大草原和信仰多神教的野蛮人居住的斯堪的纳维亚沿岸。来自伊斯兰地区的是在地中海专事海盗抢劫的一个国家,他们的贪婪残暴使人想起6世纪的汪达尔人,他们用作据点的港口也是汪达尔人过去使用过的。西方把他们称为撒拉森人。他们之所以能如此大胆妄为,是因为自从5世纪罗马帝国的舰队解散后,西地中海一直没有国家海军来保护沿岸地区,确保海上安全。横行霸道的强国,无论是雅典、迦太基,还是汪达尔人的王国,历来把西西里岛作为活动的依托点。827年,西西里岛落到了撒拉森人手上;不久后,这些海盗在意大利的“靴尖”和法兰西南部建立了据点;到了10世纪,科西嘉岛、萨丁岛,甚至罗马都成为他们袭击的目标。最终,唯一拥有桨帆船舰队的拜占庭把撒拉森人逐出了意大利南部,但他们此前已经深入内地进行了大肆抢劫和毁坏,遭他们荼毒的地区从罗讷河一直延伸到亚得里亚海。

来自大草原的威胁是马扎尔人。862年,他们被崛起的突厥人向西驱赶,出现在阿提拉原来的牧场——多瑙河平原上。他们从那里发动了一系列远程突袭。远程突袭是游牧民族的典型行为,但即使按匈奴人的标准来看,马扎尔人的奔袭距离也特别长。898年,他们进入意大利;意大利国王贝伦格带领15000披甲骑兵于899年9月在布伦塔河迎战,结果遭到惨败。910年,他们在奥格斯堡附近与卡洛林王朝的末代皇帝“童子路易”召集的东法兰克大军遭遇,再次大获全胜,使他们在后来的10年间在日耳曼地区为所欲为,如入无人之境。从919年到936年担任日耳曼国王的“捕鸟者亨利”在东部边界地区广筑碉堡,逐渐限制了马扎尔人的破坏蹂躏,但他们仍然在924年和926年深入法兰西和勃艮第。933年,他们被亨利国王打败,但他们在954年再次进入意大利。第二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托一世终于召集起了足够的部队,抓住机会,把他们堵在没有退路的地方使其无路可逃,这是重装骑兵打败机动敏捷得多的轻骑兵的少数办法中的一个。奥托一世带领着主要由巴伐利亚人和斯瓦比亚人组成的8000人的军队——在当时算是相当大的规模——绕过马扎尔人在奥格斯堡被围困的营地,渡过莱希河拦住他们的退路,静等敌人来攻。马扎尔人和匈奴人一样,仍把复合弓作为主要作战武器,战场上的编队也维持着大草原上的松散队形;他们尽管早已熟悉了西方的作战方式,却仍然落入了亨利的陷阱。他们渡过莱希河想打开退路,结果陷入背水苦战,被敌方的重装骑兵歼灭殆尽。少数残兵败将在手拿武器的村民的穷追猛打之下逃回家乡,从此再也没能从匈牙利平原向西方的农耕地发动过任何大规模的袭击。74

斯堪的纳维亚人就不这么好打发了,因为西欧各王国对他们的攻击手段——海上战舰——束手无策。几世纪以来,北欧大胆冒险的沿海民族一直在海上讨生活;罗马人在不列颠和高卢的“撒克逊海岸”部署了一支舰队来管制他们的海盗行为;5世纪时那支舰队被解散,这才使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得以从丹麦和德意志北部渡海到不列颠定居。75后来,由于蛮族的迁徙,莱茵河以北空出了大片土地,海外移民遂一度停止。但到了8世纪末,挪威和瑞典对土地的需求加大,迫使信奉多神教的北欧人再次向外寻找土地,或是为了定居,或是为了抢劫,或是为了强迫贸易。此时他们的造船技术也臻于完善,造出的船能载着作战者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长途旅行。对比当时沿海岸行驶的船只,北欧人造的狭长快速战船最为优越的特点是船身窄、船底深、可以顶风航行,加之船的中部较宽,如果风速不够,就可以划桨,还可以在远离防卫森严的港口的海岸处靠岸。76

简言之,它是海上突袭的理想船只,当然条件是突袭者不畏艰苦,忍受得了船在不同的陆地停靠点之间长时间的海上航行,存身的船舱没有顶盖,吃不上热饭。北欧海盗的名称“维京人”(Vikings)源自古斯堪的纳维亚语的海盗“Viking”一词,他们是袭击文明社会的野蛮人中最强悍好战的一群;他们在航海时代之前的一个世纪中因争夺土地而不断打斗,锻炼得近身肉搏时勇猛无敌。77另外,他们自大约840年起,在船上还装载马匹,使他们能够从防守者意想不到的方向骑马深入内地进行掳掠。793年,维京人突然袭击了不列颠北部的林第斯法恩(Lindisfarne)修道院;自那以后,他们的扩张更进一步,844年突袭穆斯林西班牙的塞维利亚,859年深入地中海。834年,他们把莱茵河口的贸易重镇多雷斯夷为平地了;到877年开始入侵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不列颠;最后到10世纪中期,他们更是把不列颠的中部和北部地区纳入了丹麦的海外王国。他们航海技术的惊人进步,加上他们可与太平洋的波利尼西亚人媲美的胆量,使他们的航行范围越来越广;870年到了冰岛,下一个世纪又到了格陵兰;这稍微减少了西欧遭受袭击的压力,但维京人对中欧和东欧无主土地的入侵却未有稍减。在当地被称为“罗斯”(Rus)的维京人做起了武装押送货物的买卖,所经之途从瑞典越过波罗的海,再沿俄罗斯的几条大河向南,因此接触到了伊斯兰国家和拜占庭。在西欧,北欧人在征服中部英格兰的同时,在法兰西北部也抢到了一块落脚之地;911年,法兰西国王被迫将那块地方割让给他们做采邑,那就是诺曼底。11世纪期间,诺曼人从那里于1066年征服了英格兰,并自1027年开始,在那不勒斯附近建立了若干居民点,后来以此为基础在意大利和西西里建立起了他们的王国。

面对9世纪和10世纪的众多来犯者,只靠军事手段无法遏制他们的破坏行为。西欧需要像遭受大草原游牧民族入侵的中国一样,用文化的力量来感化那些野蛮人,把他们同化入文明世界。撒拉森人无法同化,他们坚信袭击和抢劫是替天行道,自己是穆斯林英雄。不过,信奉多神教的维京人和马扎尔人却仍然生活在原始世界中,他们的诸多神欣荣对他们要么严厉无情,要么不理不睬;条顿民族和大草原上的民族在受到基督或穆罕默德的启悟之前本来也属于那个原始世界。从496年法兰克人皈依以来,基督教会在西欧推进和平的努力成果斐然,逐渐把侵入罗马土地的所有来犯者都劝归了基督教,并在这些人的思想中培育起了对幸存的罗马基督教制度的尊敬,包括教皇、主教、作为教会基础的僧侣等。不仅如此,教会秉承传播宗教和推广文明的目的,以无比的勇气把罗马基督教向北、向东带给了远在那里的日耳曼人和斯拉夫人。的确,基督教经常是用剑强加给人民的,但在向野蛮人传道的过程中,也有男女基督教徒牺牲了生命,成为烈士,如在日耳曼任主教的英国人圣卜尼法斯。 10世纪末,教会就是以这种办法把马扎尔人劝归了基督教。后来匈牙利成了抵抗大草原民族入侵的坚强堡垒,在11世纪和12世纪又继续顽强抵抗斯堪的纳维亚人。罗马帝国之后的欧洲若是没有罗马教会,就真可能成了蛮荒之地;罗马残余的民政机构力量太弱,无法成为恢复秩序的框架,加之没有遵守纪律的军队,整个大陆都可能落到“军事地平线”下,陷入争夺领土和部落权力的无休无止的冲突。然而,教会推动和平的努力所能达到的成果是有限度的,这里有两个几乎同样重要的原因,一个是教会自己掌握权力的愿望,另一个却是基督教教义对实际如何行使权力的种种压制。东方的基督教主教坚持君士坦丁式的做法,把最终的权威归于拜占庭皇帝;在被伊斯兰国家夺走的原基督教的土地上,哈里发集宗教和世俗的权威于一身。但是,在西方,教皇对这两种做法都不接受。教皇是罗马的继承者,驻跸罗马;自从罗马帝国衰亡以后,教皇一直努力把世俗的权威与宗教的权威区分开来,并千方百计证明前者应服从于后者。查理曼大帝用剑恢复了罗马帝国的名义,但在历届教皇的眼中,他这个皇帝之所以名正言顺是因为利奥三世在圣彼得大教堂为他加了冕。

当在实力上皇帝强、教皇弱的时候,前者的权力和后者自称的权威之间没有冲突。然而,到11世纪,各地教会的财富日渐增多,自信也随之加大。教会拥有的土地经常是教徒赠予的遗产,很多是骑士的采邑;教会用教徒的赠予建立的修道院成为神学研究的中心,为教皇权威的至高无上找出了各种论点和论据。那时,主教和修道院的院长由皇帝和国王任命或“授职”,而统治者总是选择顺从听话的人,用他们行使民政职能,尤其是征兵和养兵;神学家对此表示反对。他们勉强同意,如果打仗是为了行使或恢复君王的合法权利,那么作战是符合道德的;基督的告诫“恺撒的物当归给恺撒”从广义上解释,为此提供了必要的理由。然而,基督教认为,杀人伤人都是罪孽,必须悔过。1066年的黑斯廷斯战役后,诺曼底的主教勒令属于自己教会的骑士每杀一个人祈祷斋戒一年,每伤一个人则祈祷斋戒40天,尽管“征服者威廉”对哈罗德国王及其带领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作战是为了夺回他的君主权利,而且得到了教皇的准许。7811世纪,教皇格列高利七世和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亨利四世之间爆发了“授职冲突”,突出的问题就是谁有权任命主教;冲突中格列高利毫不犹豫地同诺曼人和日耳曼人结盟共同对亨利四世皇帝作战。然而,有一个疑问在基督徒的脑子里始终挥之不去:骑士在战斗中与手拿利剑的同类打得你死我活,就算他们是在教皇的旗帜下作战,基督给缔造和平者的降福怎么可能赐予这些嗜血的人?

这个良知的问题在欧洲无法避免,因为那里不事劳动的上层社会一半是修士,另一半就是披甲乘马的骑士。11世纪的骑士还相当粗野,骑士风度要到以后才出现。79仅仅200年前,卡洛林王朝敕令“每一个有马的人都应骑马来集合”,结果“和有土地的贵族一起来了一群暴发户冒险家,他们和贵族的贵字能沾上边的只有……他们骑的马是高贵的动物”。那时的欧洲骨子里还是武士社会,人一发怒,便把上帝的法律抛在脑后,民法管辖更全看王公有多大能力行使他的权利。

因此,到了11世纪末,关于授职权的争执被放在一边,发出了新的战斗召唤,要大家同心一气对一个不信基督的敌人作战,这使教会和国王都松了一口气。新教皇乌尔班二世原来在克吕尼修道院做修士,那是提倡教皇权力的神学基地之一;他于1088年当选教皇,即位后马上着手通过外交手段来恢复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良好关系;同时,他开始在布道中宣讲基督徒打基督徒是犯罪。1095年,他在克莱蒙会议上重提“上帝的休战”[4]和大斋节以及其他宗教节日期间的停战,并敦促基督徒“不要再彼此杀戮,去打一场正义的战争。”他提醒听众,24年前的曼齐刻尔特之难以后,拜占庭曾恳求西方伸出援手保卫东方的基督教,信伊斯兰教的突厥人仍然在基督教的土地上步步深入,连圣城耶路撒冷都落入了穆斯林手中。他号召立即发动战争,把耶路撒冷夺回教会的手中。80

乌尔班发动的“十字军战争”这个想法早已有之。10世纪期间,西班牙的穆斯林在精力充沛的曼苏尔的领导下,出兵伊比利亚半岛北部幸存的几个袖珍型基督教王国,霸占了它们的土地;那时和穆斯林作战的就有来自欧洲其他地方的虔诚的年轻骑士,包括诺曼人、意大利人和法兰西人。克吕尼修道院的历任院长鼓励这些骑士去作战,因为他们看到位于坎普斯特拉的使徒詹姆士的坟墓受到了穆斯林的威胁,非常担忧去那里朝圣的人们的安危。1073年赞助远征伊比利亚的教皇格列高利七世,也就是那位卷入授职权冲突的教皇,一方面提醒世界,“西班牙王国属于圣彼得教区,同时宣布基督徒骑士可以享受从异教徒手中夺来的土地”。于是,

到11世纪末,圣战的思想付诸了实施。教会当局敦促基督徒骑士和士兵停止无谓的争斗,远赴基督教世界的边界去打击异教徒。作为对他们服务的嘉奖,抢回来的土地可以归他们所有,还有精神上的满足……(另外)教皇也热衷于圣战。教皇经常发动圣战,并亲自任命统帅。所征服的土地归根结底属于教皇。虽然王公贵族一般并不热心,但西方的骑士对圣战的召唤反应热烈。他们的动机一部分是真正出于宗教的原因,耻于继续彼此打斗,期盼着为基督教而战。但抢占土地也是一个动机,特别是在正在逐渐确立长子继承制度的法国北部。随着王公越来越不愿意把财产以及通常围绕自家石头城堡建起的附属房屋给儿子们平分,长子以下的儿子就只得到别处去碰运气。法兰西的骑士阶层普遍好动,喜欢冒险,诺曼人尤其如此,毕竟仅仅几代人之前他们还是四处游荡的游民。参加十字军既能履行基督徒的职责,又能到气候温和的南方去抢夺土地,简直是天赐良机。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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