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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2

作者:英-约翰·基根/译者:林华 当前章节:15981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13:17

正如工事建筑师在陆上显示了高超的适应形势变化的能力,造船师几乎立即就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15世纪的火炮较小,装在船头和船艏的“炮塔”里。16世纪初出现了“大炮”,它们安装在甲板下面,用索具固定,以防开炮时炮身乱转;炮口面向舷侧,开炮时舷侧的所有大炮“齐放”。一般认为,第一艘如此设计的船是1513年下水的英国“玛丽·罗斯”号;到1545年,像英国的“伟大的哈里”号这样的船在上下两层甲板上都安装了大炮;到1588年,如此装备的舰队在英吉利海峡打了一场长达七天七夜的战役。24

那次战役中西班牙无敌舰队的败北对16世纪新教和天主教之间宗教战争的力量对比可说是一锤定音,但它并不能证明载炮风帆船的重要性,这方面更能说明问题的是自15世纪末起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英国人和荷兰人前往美洲、非洲、西印度群岛和太平洋的海上远航。正是去除了对桨的依赖,只靠风帆的力量前进的北欧类型的帆船在1492年把哥伦布带到了美洲,后来又载着西班牙征服者去摧毁了墨西哥的阿兹特克文明、尤卡坦的玛雅文明和秘鲁的印加文明。对西班牙征服者来说,马匹比火炮在征服战中更重要。1517年,科尔特斯运到墨西哥17匹马;1527年,蒙特霍去尤加坦时带了50匹;1531年,皮萨罗带到秘鲁27匹;因为马这个物种在12000年前被西半球最早的狩猎民族杀绝了种,所以当地人见到马惊骇莫名。他们程式性的作战方法无法和欧洲人对抗,因为欧洲人作战是为了赢得胜利,不是为了抓俘虏去做祭献品;但在侵略者的几百人对当地的几千人的作战中,使侵略者占据决定性优势的还是战马。

在世界其他地方,火炮是欧洲人海上冒险活动的关键武器。1517年,葡萄牙人驾船绕过好望角来到红海边的吉达,他们发现,与有岸上火力支持的舰队(马穆鲁克的舰队)交战几无胜算,只得放弃阻断向西通往伊斯兰地区的海上香料之路的企图。然而,他们通过在霍尔木兹海峡(1507年)——今天海湾石油运输的咽喉要道——和印度西海岸的第乌(1509年)打的胜仗,已经赢得了印度洋的海上霸权。25很快,他们又继续向东,在东印度群岛(1511年)和中国(1557年)建立了基地,接着开始与西班牙争夺菲律宾。到16世纪末,伊比利亚半岛这两个航海国家在世界各大洋的岸边建起了一座座有火炮防守的要塞,为后来300年间发展壮大的帝国树立了界标。

第一批欧洲航海家所到之处,先是要求贸易权,然后是要土地建造贸易站,最后是要求得到对贸易的垄断权并以军事手段予以实行;对这些要求,当地的社会均无力拒绝。对于非洲沿岸的各个王国,欧洲人因害怕罹患当地的各种疾病而未加染指,使它们得以完好无损地维持到19世纪,但它们也成了欧洲人的帮凶,参与了去内地抢掠人口卖为奴隶这种规模不断扩大,造成极大破坏的奴隶贸易。日本关闭了海上边界,以日本武士的强悍顶住欧洲人的试探,以此保全了他们的传统社会。中国的广袤领土和官僚制度的高度一致性保护了它免于肢解。不过在世界大部分其他地方,欧洲人都是予取予求。在美洲,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殖民而来。那里的土著人没有有效的抵抗手段,就连反对他们军事力量的思想意识都没有。东印度群岛上的小苏丹国被轻而易举地打败,西班牙人在菲律宾遇到的大多是一些农耕部落。只有印度有比较像样的国家制度,可以拒绝欧洲人插足;然而,就连莫卧儿帝国也无法完全把欧洲人拒之门外,因为莫卧儿帝国征服印度的时间不久,对边缘地区控制得不够严密。而且,莫卧儿王朝没有一个皇帝成功地组建起配备火炮的海上舰队,而那是抗击欧洲国家,保证海岸线安全的唯一手段。

欧洲航海者虽然在奥斯曼帝国的疆界以外没有遭遇多少抵抗,但也并不是一帆风顺。恰好相反:利之丰厚引起竞逐,他们很快就彼此打作一团,无论是在远海航行的途中,还是刚向着黄金和香料的产地出发,尚未离开本国水域的时候。1601年,荷兰人首先来到印度的科罗曼德尔海岸;8年后,又来了英国人。很快,它们两家和葡萄牙人在印度洋动起了刀兵,荷兰人在1624—1629年间还和葡萄牙人在巴西海岸附近交战过。后来,1652—1674年间在英吉利海峡和北海进行的3次大海战中,这一对曾经的盟友又成了对头。它们两国也都为争夺加勒比海的贸易权和西班牙人冲突过,因为加勒比海从加那利群岛引进了甘蔗,并从非洲运来奴隶种植甘蔗,马上就要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殖民地。荷兰和英国后来还和法国打过仗。法国是航海的后起之秀,到17世纪中期,在印度和西非都建立了贸易站,在北美的海外帝国也初具雏形。

到1650年,舰队的规模达到70艘战舰,有的甚至更多;军舰两舷安装50门火炮,作战时炮火齐发,这种使用火炮的海战比陆上的堡垒战更加鲜明地突出了大炮的威力。要把一座坚固的堡垒夷为平地,最好的围城工兵队伍也得需要几周的时间;但在英格兰南部海面上的三日海战(1653年)中,荷兰损失了(总数75艘中的)20艘战舰,死了3000人;这是比较典型的例子,说明海战变得多么激烈,并预示将来还会更加激烈。到18世纪末,最大的风帆船可安装100门大炮;在特拉法尔加海战(1805年)那场仅仅一天的战役中,法西联合舰队损兵折将超过7000人。长矛手和马背上战士的文化移到了海上,水兵炮手身经百战,寸步不离大炮,如方阵战中的希腊重装步兵一样坚定不移。

火药导致的均势

“大船”出现于16世纪初,后来从它直接衍生出了和它酷肖的配有多门大炮的第一线作战军舰,到19世纪中期才被蒸汽铁甲船取代;在整个这段时期内,欧洲海上炮战的激烈程度和所需要的技能基本上没有改变。然而在陆上,16世纪和17世纪期间,火药武器的能力日新月异,使得战士们疲于适应。火炮的机动性和火力不断加大,到17世纪末,轻型火炮真正在战场上派上了用场。26同期,火枪的威力和方便性也大为改进,使用时不再需要撑架,新发明的燧发机比起老式的慢燃引信来也更不易受潮。然而,在步兵的配置中确定火枪和长矛的合适比例,以及把步兵和骑兵的人数配合得恰到好处,这些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面对火枪的挑战,骑兵企图通过采用像马穆鲁克的马上作战法那样复杂精湛的骑术来维持他们在战场上的重要性;他们骑着马旋转或半旋,据说这样可以便于在马上打枪(这些步法在维也纳的西班牙骑术学校保留了下来)。不幸,他们的试验并不成功。火枪和马匹非常难以配合,而且步兵也卓有成效地改进了战术,使得骑兵相对于火枪手优势全无。事实上,这就是为什么进入17世纪很多年后,军队中依然保留着长矛兵,和火枪手按一比二的比例配备。长矛手可以挤压挥舞着剑或手枪的敌方骑兵活动的空间,减少骑兵对战线的压力,同时也可掩护火枪手向敌人开枪。

不过,长矛手和火枪手不能同时投入战斗,他们的武器虽然互补,但是功能不同。法国、瑞典和哈布斯堡帝国的军队在德意志打的三十年战争(1618—1648年)中的多次战役就是因此乱作一团;瑞典勇猛善战的国王古斯塔夫斯·阿道弗斯在吕岑阵亡(1632年),正因为他骑着马闯入了骑兵和火枪手的混战中。不过这个问题很快就得到了解决。17世纪末,所有欧洲国家的军队几乎同一时间都给火枪加上了环式刺刀这个零件;这样一来,火枪即可集长矛和火器的作用于一身了。27

但18世纪作战的鲜明特征并非只是火枪和刺刀的结合,更为重要的是各国普遍实行了步兵操练。操练的历史源远流长。一种猜测说马其顿人就曾操练过方阵兵,不过方阵战的战术太简单,难以看出操练的效果。古罗马人肯定训练新招募的军团战士掌握使用武器的方法,教他们如何瞄准目标投掷标枪,如何整齐划一地挥矛舞盾。然而,无论是打仗还是平时,罗马军团队形的发展和演变都和手握上了刺刀的火枪的军队没有任何相似之处。罗马人没有练习过齐步走,直到18世纪,政府修建了宽阔平整的阅兵场后,士兵才有可能齐步前进;全凭膂力的作战也无法严格规范,罗马军团似乎鼓励战士自己随便选择掷投枪的目标。28

火药时代的操练目的则完全不同。操练最早的起因无疑是火枪手担心在使用武器时自己人会不当心彼此误伤——弓箭手(这是未曾探讨过的一群人)肯定也同此心。弓箭手犯错只会射中身旁的一个人,可彼此挨得紧紧的火枪手却有可能引发一连串误击,特别是在火枪发明初期,火药就散落在点着明火的缓燃引信旁边,因此在给火枪装火药、瞄准、直到最后放枪这一系列动作中,所有人都必须动作一致。自17世纪早期起,开始大量印发火枪手的操练手册,它相当于后来工厂工人的安全须知手册,把火枪手从拿起枪到扣动扳机的一系列动作分解为众多精确的动作——1607年奥兰治的莫里斯(即拿骚的莫里斯——译者注)发布的训练手册规定了47个动作。

尽管如此,17世纪的火枪手仍然是自主的个人。也许他不能做主何时放枪,但他能决定瞄准对方的哪一个人。到18世纪,他逐渐失去了这个自由。三十年战争结束后,各国都成立了皇家军队,比如,创建最早的奥地利、普鲁士和英国的军队各自诞生于1696年、1656年和1662年;皇家军队中的火枪手接受的训练是不瞄准某一个人,而是瞄准整个敌阵。训练士兵的教官手中拿着一杆半截矛,看到端着火枪的前排士兵谁的枪口和别人的不齐就把它敲齐,没想到已经过时了的半截矛派上了这个用场;这样做的目的是在下达了开火的命令后,至少在理论上所有的子弹都以同样的高度射出,同时对敌方前沿做出全线打击。29

士兵自主性的丧失还有许多其他的表现。从17世纪末开始,士兵一律穿制服,和家中的佣人一样。制服的用意的确和男仆穿的号衣同出一辙。它标志着穿它的人是为主人服务的,因此是一个权利和自由受到限制的人。16世纪战士的服装五花八门,经常是抢来的战利品;事实上,文艺复兴时期流行把外衣割开一个口子,露出穿在里面的丝绸和天鹅绒,这样做正是为了显示战士可以随心所欲地把好衣服抢去自己穿,谁也管不了。军官对战士放任自流。“一种论点是应该让战士自由选择穿什么衣服……据说那样他们打起仗来会更勇猛、更快乐。”3018世纪则不指望战士打仗时快乐,只要求他们尽责从命;为保证纪律,军官对士兵的态度极为严厉,换了16世纪和17世纪的自由人长矛手或雇佣兵是绝对不能忍受的。那些长矛手和雇佣兵可以接受用绞刑或毁容这些专制的手段来惩罚哗变或谋杀的行为,但他们不会接受君主制国家管理国王的军事奴仆所用的某些手段,如军规规定的鞭打或随意殴打。

的确,只有和意大利战争以及三十年战争中无法无天的雇佣兵截然不同的人才能接受后来的这种新制度。法国17世纪内战中的一大部分士兵是“土匪、游民、窃贼、杀人犯、违背上帝的人、欠债不还的人”,他们当兵是因为他们不肯安分过平民的日子,所以只能参军。31当然,并非所有军人都是这样的社会渣滓。西班牙人,特别是瑞典人,通过从村子或农庄里招募正派的人来组建常备军[瑞典人采用的是小农庄分配名额的招兵制度(Indelingsverket)],但当雇佣兵的通常都是那些“渣滓”。王朝制度的君主国家还有一个兵源,那就是贫穷的大家庭里排行较后的男孩子;他们没有什么像样的就业机会,一有征兵,就会踊跃参加,在法国尤其如此;普鲁士和俄罗斯的农民自17世纪起基本上全是农奴,对他们实行的是强行拉夫。32尽管当权者不肯承认,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这是一种军事奴隶制,与奥斯曼帝国的新军有许多相似之处;奥斯曼的新军是强行征召入伍的,纪律十分严苛,几乎完全没有公民权利。他们作战时排成密集的队列,作战方式非常刻板,几乎是机械地重复训练时学会的动作,这正是士兵个性丧失的反映。

皇家军队的军官比起他们真正的或想象出来的骑士祖先来,也交出了大部分个人自由。自17世纪早期开始,“贵族家庭中年轻成员的放纵不羁”促使威尼斯建立起几座军事学院来培养他们的纪律观念,给他们教授专门知识;这些年轻人很快就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军官阶级”,尽管没有正式得名。拿骚的莫里斯、约翰和威廉进行的改革加速了这个进程。他们悉心研究古典军事著作,有意识地努力恢复罗马军团的精神和组织结构,结果造就出了一批专业军事教官,像工事工程师一样在国际市场上待价而沽;另一个结果是成立了军事院校,用于训练血气方刚的年轻贵族学习列队操演、击剑术和高超的马术,在此过程中使他们受到教育,甚至把他们变成文明人。

拿骚的约翰于1617年在锡根(Siegen)办起了军事学校,但只维持到1623年即关门大吉。普遍认为那是欧洲第一所真正的军事学校,“它的重点在于培养有技术能力的陆军军官”。约翰·黑尔(John Hale)教授又发现了从1570年到1629年间在法国和德意志创立的5所军事学校,它们并未延续至今,因为今天一些身世较为久远的军校,如法国的圣西尔军校、英国的桑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布雷达的荷兰皇家军事学院、奥地利的特雷西娅军事指挥学院和意大利的摩德纳军事学院,都是到了18世纪或19世纪初才创立起来的。但那些最早的军事学校的创立标志着一个思想的诞生,或者应该说重生。这个思想来自于罗马人,那就是要做一个好的指挥官,不仅需要有军事才能,而且需要具有公民的品德。33这是一个重要的发展。与它同时出现,意义相对较小的另一个潮流是设立炮兵学校和工兵学校,来训练出身于新兴中产阶级的青年。第一个此类学校是路易十四于1668年在梅斯(Metz)创立的。掌握数学对将来的炮兵和工兵显然至关重要,于是出现了完全另一类的发明:强迫学生死记硬背,把古典文献作为考试内容,学得不好可能会被教师用教鞭抽打。这一切意味着做武士只需会放鹰、打猎和格斗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34

操练、纪律、战斗中使用机械、科学的火炮射击学,这些使18世纪战争的特点迥然有异于16世纪和17世纪战争那种杂乱无章、东尝西试的风格。到1700年,战斗中使用的武器定了型,后来的150年间一直未变。步兵的火枪虽然对100码以外的敌人几乎无法造成任何伤害,但众枪齐放,能够在眼前的地方造成极具威胁的死亡区。要想打乱操练有素、坚强稳固的步兵列阵,唯一有效的手段就是日益灵活机动、发射迅速的野战炮;然而,如果骑兵把握时机及时冲锋,就会威胁到对方火炮部署的安全,此时骑兵已越来越安心于这项辅助性的活动,敌人的步兵被炮火打乱阵脚,四散奔逃的时候,就是骑兵大显身手紧紧追击的机会。

在18世纪的战争中,火枪、大炮和骑兵这3个要素互相制约,在阵地战中造成了一种奇怪的均势,结果如拉塞尔·魏格利(Russell Weigley)教授所指出的,从17世纪末最后的荷兰战争到法国大革命这一段时期内,西欧君主制国家彼此主要为继承权而打的一系列战争一直难分胜负。每一次战斗中,身穿制服的火枪手都先是组成密集的编队,放出排枪,接着被敌人的大炮打得阵脚不稳,但当对方的骑兵冲来时又把他们顶回去,偶尔也会被骑兵冲散;一天的战斗结束时,双方鸣金收兵,实力都没有太大损失,第二天仍然有力再战。布莱尼姆会战(Blenheim,1704年)、丰特努瓦会战(Fontenoy,1745年)和洛伊滕会战(Leuthen,1757年)这几场在王朝战争如火如荼的时期的“大战”之所以出名,是因为战斗中老实听话的士兵伤亡得太多,而不是因为战斗产生了长久的结果。18世纪的战争都是耗尽了财力和人力,再也打不下去了才结束的,战场上的交锋不起决定性的作用。

整个18世纪期间,欧洲军队为了能在战场上分出胜负,越来越多地招募传统尚武民族的人,希望穿制服的正规军发动进攻时,能借助使用非正规作战方法的异族部队而使攻势更加凌厉。欧洲各国从匈牙利招募马扎尔轻骑兵,从中欧的森林和山地招募神枪手,从奥斯曼的巴尔干地区招募流落在当地的基督徒(统称为“阿尔巴尼亚人”);莫扎特的歌剧《女人心》的故事表现了这些具有异国风情的外来人对欧洲文明的诱惑力。实际上,外族士兵的人数很少,不足以影响战局;而且,虽然军队招募外族人的做法一直延续到19世纪,法国、奥地利和英国军队中个性最张扬的年轻军官都非常向往有机会指挥北非的佐阿夫兵、波斯尼亚的穆斯林兵、蒂罗尔步兵、旁遮普的锡克兵或尼泊尔的廓尔喀兵,但是这些排在正规军侧翼的外族士兵客观上起不了多大的作用,主要为造成视觉上的效果——佐阿夫兵穿的“土耳其式”服装是19世纪对男装最重要的影响之一。这些异国的非正规军在海外的“小型战争”中最为有用,英国军队中的日耳曼轻步兵在同北美革命军的步枪手的战斗中丝毫不逊于对手,而英国的正规军却在大森林深处被配备了欧洲人武器的美洲土著人,即印第安人,打得丢盔卸甲。

但具有矛盾意味的是,按照欧洲的标准训练出来的军队在和主要由传统的战士组成的军队作战时才能最好地发挥优势。奥斯曼帝国对欧洲的进攻到17世纪末无法再进行下去,主要是因为哈布斯堡帝国建起了一支与奥斯曼苏丹的新军势均力敌的正规军队。新军(janissarie,也译禁卫军)一词来自土耳其语“新军”,是类似马穆鲁克的军事奴隶,但与马穆鲁克不同的是,新军是在巴尔干地区强征而来的基督徒家庭的孩子,受训成为步兵。35。和西方军队相比,新军起初可能真的是“新军”,但到17世纪末,欧洲的正规军在纪律和不屈不挠的战斗精神方面都赶上了新军,而且欧洲军队的操练方法更胜一筹。1683年新军围攻维也纳,使全欧洲为之心惊胆战;25年后,他们却被赶出了南部匈牙利和北部塞尔维亚,他们的主人被迫签订卡洛维兹条约(1699年);奥斯曼帝国自此开始了向君士坦丁堡的大撤退,直到1912—1913年巴尔干战争的爆发。

在欧洲以外伊斯兰控制的土地上,特别是印度莫卧儿帝国的辖地,没有一支当地的军队比得上新军那样的劲旅。自16世纪初起,印度来了大批土耳其雇佣兵,包括炮兵和围城工兵;土耳其人在贝尔格莱德建造的至今犹存的宏伟碉堡证明,他们的能力和欧洲人不分轩轾。从17世纪开始,雇佣兵的队伍里又多了英国、荷兰、法国和瑞士的火炮专家。到18世纪,莫卧儿人开始想要军事教官,来的大多是法国人。但莫卧儿人扎根于大草原传统的民族特质与教官教授的东西格格不入。莫卧儿王朝的创始人巴布尔(1483—1530年)相信:“如果事先精心部署,骑兵部队不必需要‘核心的’步兵也能打胜仗。”1615年到1619年间任英国驻莫卧儿宫廷大使的托马斯·罗(Thomas Roe)爵士因此而认为,莫卧儿的军队“软弱无力,或可袭扰捣乱,却无法震慑敌人。”他对他在君士坦丁堡的同事们说:“这里没有军人,尽管众多人自认为有军人的素质。”36莫卧儿王朝的失败正是因为“素质”压倒了“数量”。英国人在18世纪中期开始招募并训练印度人,不受大草原传统态度影响的印度人经过高标准的步兵操练,很快成为一支少而精的军队。在为大英帝国征服印度奠定了基础的普拉西战役(1757年)中,克莱武率领的1 100名欧洲士兵和2100名印度兵虽然陷入了50000莫卧儿步兵和骑兵的重重包围,但凭借过硬的火枪技术轻而易举地冲散了包围,打得敌人落荒而逃。操练和罗马军团式的组织在普拉西取得了拿骚的两个堂兄弟(拿骚的约翰和威廉)150年前梦寐以求的效果,但那不过是因为对手属于另一种作战传统,对欧洲人的战法毫无准备,无力招架。

政治革命与军事变革

操练及其基本的行为守则在印度大获全胜,哪怕敌军和欧洲人一样,也使用火枪和火炮。普拉西战役以及十几场类似的战役不断被用来作为论据,说明战争中道德因素远比物质因素重要;据拿破仑估计,重要性的比例是三比一,也许更高。在交战双方技术上旗鼓相当的其他海外战争中,尤其在英国对北美殖民者和西班牙对其海外殖民者的战争中,在决胜因素的排行上压倒了操练的是完全另一类道德因素:欧洲殖民者打仗为的是争取自我赋税的权利,也就是自决权,因此他们坚信正义在自己一方。北美殖民者对英国的战争启发激励了南美殖民者对西班牙的反抗,是第一场名副其实的政治战争。它与宗教分歧或合法权利被篡夺这些传统的战争动机没有关系,而是为了争取使抽象的原则得到承认,不仅要获得独立,还要赢得自由,要自主建立一个新的、更好的社会。争取自由的斗争其路漫漫。可能北美的殖民者中只有1/3积极参与,1/3保持中立,剩下1/3仍然忠于旧秩序。革命军开始时力量弱小、武器低劣。它的底子是殖民地的民兵,起初成立是为了保卫殖民地不受美洲原住民的攻击,后来又要抵抗从加拿大来的法国人,在这样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军队很难抵挡英国训练有素的正规军;它之所以打败了英国军队,主要是因为北美战场辽阔,它能在许多地方对英军构成威胁。另外,殖民者大胆自信,抓住一切机会对敌人发动进攻;1775年,他们居然进入加拿大去攻击魁北克的要塞;1779年和1781年,革命军转战内地,足迹远至俄亥俄河和卡罗来纳中部。这个战略迫使英国人分散兵力,剥夺了他们的最大优势,即部署部队打击沿海人口聚居区的能力。英国在欧洲的宿敌西班牙和法国的干预也进一步削弱了英国人的优势。1780年法国向北美派遣了一支远征军和一支庞大的舰队,此举最终扭转了局势,导致英军主力于1781年10月在约克敦投降。

尽管有外国援助,但独立战争的胜利毫无疑问是美国人的胜利。他们树立的榜样大大鼓舞了法国立宪派,当1789年路易十六被迫召开一个已几个世纪没有开过会的三级会议,要制定新的税收制度时,他们向他提出了立宪的要求。整个18世纪期间,法国王室征战不休,造成国库入不敷出,财政制度摇摇欲坠;而法国为北美殖民者对英作战提供的海军和陆军支持的费用则成了最后一根稻草。37除了大草原民族靠抢夺以战养战以外,战争总是耗费巨大的,曾有国家因不堪军费的重负而破产,也有的因此而改朝换代。然而,战争造成的破产威胁从未催生出新的行政理论。可是路易十六召开的三级会议却做到了。三级会议迅速做出了一系列决定,首先是贵族、僧侣和平民这三级的代表应不论社会地位,一人一票;然后是所有代表都应在一起开会;最后是大会将一直开下去,直到国王把权力托付给民主宪法。路易十六愚蠢地企图用武力恫吓改名为国民公会的三级会议,结果引起了巴黎城里的暴乱,连军队的一些部队,特别是法兰西卫队,都加入了暴乱者的行列。国王和革命妥协了一段时间后试图逃离法国,但形迹败露,被中止了行政权。同时,国民公会向法国的邻国,尤其是奥地利和普鲁士,发出警告说,如果它们对于正在组建反革命军队的反共和国的法国逃亡分子继续予以庇护,就将被视为对法国的战争挑衅。1792年4月,路易十六在国民公会的催促下对奥地利宣战,普鲁士和俄国很快加入战团,和奥地利站在一边;1793年,英国也参战支持奥地利。1792年7月,它们开始入侵法国。

法国大革命的战争旷日持久,拿破仑·波拿巴于1799年当选为第一执政后更是无休无止,一直持续到1815年。法国人在1790年5月宣布永不发动征服战,他们开始打仗时的确是为了自卫,但很快演变为欧洲历史上最持久、最广大的进攻战。法国人最初的意图是要给邻近的君主制国家带去革命和自由,后来却建立了一个为宣扬国威而不停征战的军事机器。到1812年,拿破仑的军队已是百万雄师,从西班牙到俄国遍布整个欧洲大陆,他掌握的经济和帝国行政的唯一目标就是为作战的军队提供支持。除俄国以外,欧洲大陆上所有大国都在自己的国土上被法国打败过,小国的士兵被直接纳入法军,各地的健康男子或是已在服役,或是提心吊胆地等着被招兵官点中。短短20年内,原来只有日子过不下去的人才无奈当兵的欧洲社会自上而下实现了完全的军事化。在那以前,军旅生涯的多姿多彩和令出如山只有少数当兵的人才了解;那些人当兵可能有的是心甘情愿,但更多的人是万般无奈;但是,一代人的时间内,军旅生涯便成了普遍的经历。这是如何做到的呢?

法国人并非一开始就要搞“全民皆兵”,他们发动大革命要实现的理想是反武力、讲理性、重法律的。然而,要捍卫理性的力量和公正的法律,革命的国民必须拿起武器;这里公正的法律指的是废除了贵族阶级封建特权的法律,而贵族阶级的特权地位正是他们的祖先作为武士赢来的,即使某些贵族的家世纯属编造。15年前,北美的殖民者采取了同样的行动;38但他们利用了现成的军事组织,因为他们事前已经有了保卫家园、抵抗印第安人和法国人袭击的民兵,法国人却必须从零开始创立自己的军队。皇家军队政治上不可靠,而且许多有经验的军官为抗议大革命对国王的侮辱都纷纷流亡国外。满怀热情的志愿者组成了国民卫队,保护革命机关不被剩下的保王派军队攻占;但1789—1791年间,立法者还和古希腊城邦的立法者一样,力图规定只有负责任的人,意思是说有财产的人,才有权携带武器。因此,最初的国民卫队人数既不够,又有太多恋家的资产阶级成员,无法成为一支有效的军事力量。在威胁只限于国内的时候,问题并不大;街上一下子就能临时聚集人群来对抗忠于国王的军队。但1792年7月以后,威胁变成了外国入侵,法国因此急需强大有效的军队。此时,1789年反武力的理想已经被淡忘;美国宪法规定的“携带武器的权利”得到了广泛接受,拥有武器被视为公民自由的保证,必须有财产方可加入国民卫队的资格要求被匆忙废除(7月30日)。7月12日,发出了号召报名参军的通告,要给已有的15万正规军再增加50000人。1793年初又征兵30万,志愿报名者不够就强征,8月23日颁布了《全国总动员法令》,规定所有健康的男子都随时可能应征入伍;之前下达的另一个命令要求各战斗旅把正规军和国民卫队的成员按一比二的比例混合编队,用正规军来对志愿者进行传帮带,直到他们学会如何作战。

这是一支全新的军队。执行纪律不靠体罚(虽然给酗酒的醉鬼灌凉水),而是靠由士兵和军官共同组成的军事法庭。军队中的军官和在国民卫队中一样,通过选举产生;与革命志愿者相比,报酬算得上优厚。由于战事紧张,选举军官的做法很快就废除了(1794年),纪律委员会也不再活动(1795年);但到那时,军队的改革已深入肌理,形成不可逆转之势,这几个后来的措施完全不影响大局。正经体面的人最初志愿参军的热情也许有所减退,但军官团的性质比起过去已经是面目全非。1789年,90%以上的军官都是贵族(需要承认,他们大多是小贵族,与较低社会阶层唯一的区别只是他们有家族的徽章),但到1794年,贵族占军官的比例只剩了3%。39空出来的位子由平民补上,但更经常的是过去皇家军队中不持委任状的少尉以下的军官,大革命的确为他们提供了“人尽其才的职业生涯”。拿破仑的26位元帅中,奥热罗(Augereau)、勒菲弗尔(Lefebvre)、奈伊(Neg)和苏尔特(Soult)1789年之前都是军士。更出乎意料的是,维克多(Victor)原来是军乐队的成员,茹尔丹(Jourdan)、乌迪诺(Oudinot)和贝纳多特(Bernadotte)3位仅仅是列兵(贝纳多特最后当上了瑞典的国王,成就超过了亚历山大的所有将军)。这一批人才能出众,但是在旧军队中完全没有机会施展;直到1782年,还规定少尉以上军衔只能授予曾祖父一辈是贵族的人。这些平民出身的将领经受过实战的锻炼,1789年的社会解放又大大提升了他们的自信心,两者加起来使他们成为卓越的将领。40

不过,拿破仑的元帅中也有1789年前即得到委任的少尉以上的军官。马尔蒙(Marmont)和拿破仑一样,是路易十四创立的梅斯炮兵学校的毕业生,格鲁希(Grouchy)曾在“苏格兰卫队”服役(它最初是波旁王朝宫廷的近卫队)。“人尽其才”明智地包括愿意为革命效劳的前皇家军官,就连那些离开法国移居国外,后又改变主意的前军官也不排斥。到1796年,拿破仑的利剑指向哈布斯堡帝国在意大利的领土时,法兰西共和国的军队已经成为最广义上的混合体:不仅有过去的正规军和国民卫队的成员,而且也有来自众多其他背景的军官;他们戮力同心,为新的法兰西而战,但也热切地期盼军人生涯带来的好处。晋升是其中之一,另一个是抢掠财物;后来的20年里,晋升和抢掠的机会都数不胜数。与此同时,军队紧迫需要找到办法解决用火枪和刺刀作战久战不决这个问题,给革命力量和旧制度在战场上的较量注入人民推翻君主统治的激情和活力。

有一个办法近在眼前。皇家军队对于不久前的七年战争和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久久难分胜负也很不满意,许多贵族军官,特别是吉贝尔伯爵(ComtedeGuibert),都呼吁改革战术。吉贝尔和他的许多同代军人一样,对普鲁士腓特烈大帝的成就深为赞佩;腓特烈的正规军人数不多但十分精悍,许多比普鲁士大得多的国家都被打得落花流水。腓特烈对于作战严格遵守理性,一点儿不打折扣,这恰好符合时代的精神——那个“启蒙时代,或称理性时代,已经提出,政府的一切机构都应与人民的精神和愿望相一致”。41吉贝尔是典型的贵族理性主义者,他相信,法国军队若是采用普鲁士的操练和训练方法,就会变为国家权力的顺手工具。他和许多同代人一样,力主放弃过去的战术,即依赖把火枪手排成一排的老式阵法,指望他们一开火就能摧毁敌人的抵抗;他呼吁改用大部队调动的方法,集中力量对敌人进行决定性的打击。在这场被后人称为“横列对纵队”的辩论中,吉贝尔和与他意见一致的军官到1789年时已经稳占上风;但他们都没能把观点付诸实施,因为若是那样,他们就必须同意让士兵在更好地为国家服务的同时也学会做国家的主人。吉贝尔骨子里仍然是支持专制政体的。他在理智上倾向于公民—战士的理念,但他的社会偏见使他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

大革命解决了这个矛盾。几乎一夜之间,一支公民军队脱颖而出,它从旧制度内部关于战术的辩论中找到了解决它和旧制度残余军队在战场上作战时遇到的种种问题的办法。革命军作战时排列成密集的纵队,并有大量机动炮火支持;一种说法是,他们这样做是因为公民—战士没有受过真正的军事训练,所以指挥官不得已才这样组织。后来,人们开始认识到这种观点看得不够远:战术的改变本来就已呼之欲出,革命军的军官不过是积极推动把改变早日付诸实施而已。但是这仍然解释不了这种改变为什么能奏效的原因。自16世纪以来,各国在国界上建起的一系列配备大炮的要塞一直阻碍着军队的行动,使战斗久拖不决,可是在迪穆里埃(Dum Duriez)、茹尔丹和奥什(Hoche)这些将军的手中,这些困难像变魔术一样消失不见。法国军队攻克了比利时、荷兰、德意志和意大利的边界地区,对那些没有望风而逃,尚有一战之力的要塞暂且绕过不理,每次和奥地利或普鲁士的军队遭遇,都打得他们落花流水。法军的成功部分地归功于后来所谓的“第五纵队”,比如,许多荷兰人热烈欢迎大革命,北部意大利也有很多同情大革命的人。另一个原因是革命军人多势众,在那个世纪,10万大军已是很了不起,而法军到1793年已有98.3万之众,而且他们的后勤出乎常理;要塞可以阻断来攻敌人的供应线,但当敌军在周围的乡村予取予求的时候,要塞就失去了作用。

最重要的是,法军的成功来自革命军自身的高质量。至少在开始的时候,革命军的战士都是真心愿意参军的,都要献身于建立“理性”的国家(即使他们建立的国家的性质使许多经历了“理性时代”的理性主义者大为忧惧),指挥官都具有杰出的个人素质。说他们未经训练似乎言不符实。1793—1794年间,新的军官团花了大力气狠抓原属皇家军队的老兵和新入伍的志愿兵的训练。1793年6月,两位革命政府的官员报告说:“士兵们以奋发不懈的热情投入操练……老兵看到我们的志愿兵在队形训练中如此整齐划一,不禁惊叹不已。”同时,法军的炮兵部队由于格里博瓦(Gribeauval)的发明创新已经是欧洲的执牛耳者,革命后仍保留了许多原来的军官和炮手。42然而,法军在战场上遇到的敌人却还死守着只知绝对服从的习惯和法军已经摆脱了的僵化战术,因此根本不是法军的对手。

到1800年,大革命挫败了外国敌人消灭它的企图,在国内也通过收敛激进的锋芒转向保守而得到了巩固。年轻的波拿巴率军在国外作战屡战屡胜,在同侪中脱颖而出,在1799年11月的雾月政变中给了国内极端分子以致命的打击。政治和军事大权自然而然地落入他的手中。1802年到1803年,他和奥地利、普鲁士、俄国、英国这些法国的敌人保持着一种彼此警惕的和平,但之后再次率军踏上征程,开始了12年的闪电式征服战,行动范围越来越大:1805年和1809年出征奥地利;1806年打败了普鲁士;最后是1812年出兵俄国,不过那次征战以惨败告终。只有西班牙久攻不下,1809年到1814年间,法军在那里遇到的是威灵顿麾下不列颠远征军的精锐部队,有西班牙全国各地游击队的支持,还有英国皇家海军源源不断地运送军需(自1805年特拉法尔加海战胜利之后,英国皇家海军即称霸海上,无人能与之争锋)。波拿巴的“大军”(Grand Army)已经不是当时的革命军了,虽然经过1793—1796年期间的宏大战争后,许多军官和一些士兵仍然留了下来,但军队已经成为国家权力的工具,不再为意识形态服务。然而,军队中依然存留了革命时期的特质,使得拿破仑的一系列大捷——奥斯特利茨(Austerlitf,1805年)、耶拿(Jena,1806年)、韦格勒姆(Wagram,1809年)——看起来似乎仍然是革命军旋风的继续。作为普鲁士军人亲身参加了与法国革命军最初的战斗,并幸存下来目击了1815年拿破仑的失败的克劳塞维茨目睹了战争造成的巨大破坏,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他的理论,即把公众意志与战略目标相结合,可以使“实际的战争”接近于“真正的战争”,并树立了他的信念,即战争归根结底是政治行为。

克劳塞维茨自己也承认,他的思想并非都是他自己的独到见解。他说,马基雅维利“对军事问题的判断非常扎实”。这样的赞词未免太轻。马基雅维利的《论战争艺术》仅在16世纪期间就印了21版,那是一部革命性的著作,因为它第一次把战争和统治的艺术直接联系到了一起。43斐洛、波利比阿和维吉提乌斯这些过去的古典作者仅仅描述了如何最好地管理军事,马基雅维利却显示了一支管理得当的军队——指从治下民众中招募兵员,而不是从雇佣兵市场上雇兵的军队——如何能够实现统治者的目标。欧洲各国的统治者对该书视若珍宝,因为当时货币经济的重兴侵蚀了旧有的封建募兵基础,他们正茫然无绪,不知如何才能建立可靠的军队。然而,马基雅维利写作此书的目的很务实,只是想为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富裕城邦中和他一样属于从政阶层的人提出一些实际可行的建议。克劳塞维茨在学术上却是野心勃勃,几至自大狂的程度。他和与他几乎同时期的马克思一样,声称了解到了他所研究问题的根本性的内里。他所做的不是提出建议忠告,而是阐述他坚持认为是不可逃避的真理。战争是政治以另一种手段的继续,任何对这一真理视而不见的政府必定会在认识到这一真理的政府手中遭到惨败。

这就是他的祖国普鲁士的政府在19世纪中期如此热情接受他的思想的原因。他的思想经由他在军事学院和普军总参谋部的学生和追随者传播开来。《战争论》出版很久以后才得到风行,但到普鲁士军队在德意志争霸的时候,他的思想已经普及全军上下,普军在1866年和1870—1871年赢得的胜利更确保了他的思想从此也将指导新生的德意志帝国的外交。接下来,经过一段不可抗拒的潜移默化的过程,他的思想又渗透到其他欧洲国家的军队;到1914年,可以说欧洲大陆的军事观完全皈依了克劳塞维茨的思想,正如欧洲各国社会主义和革命运动的联盟信仰马克思主义一样。

既然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克劳塞维茨的思想所决定的,所以战后他被视为在思想上促成这场历史浩劫的元凶;当时英国最有影响力的军事作家B·H·利德尔·哈特(B·H·Liddell Hart)痛批他是“全面战争的倡导者”。44时隔多年回头看去,克劳塞维茨的影响似乎被夸大了。1914年以前,将领们认为今后要在战场上赢得优势,就必须部署大量的军队,并假设会发生大批伤亡,这无疑是受了克劳塞维茨思想的影响;结果,欧洲军队每年的征兵人数屡创新高,既要向前线野战军输送兵员,也要增加预备役准备补充部队的伤亡或组编新的部队。但是,如果士兵不想打仗,将军手下不管有多少士兵都没有意义,就连国家实行义务兵役制也于事无补。自从国家这个政体出现以来,带兵的将领总是希望兵员多多益善,官僚治理的历史也随处可见徒劳无功或弃置不用的募兵制度。即使国家像1914年时所有的欧洲国家那样,有办法确知国内健康的青年男子的人数以及他们的工作地点或住址,但如果他们抵制入伍,并得到整个社会的支持的话,哪怕是最出色的警察力量都不可能把某个年龄组的人全都抓到军营里去。

事实是,青年人没有抵制征兵,社会也没有支持他们抵制,这说明真实情况与那些认为是克劳塞维茨设计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人所说的大相径庭。设计师可以建造屋宇,但无法决定人的情绪。他们的作用是反映文化,却不能创造文化。到1914年,欧洲社会弥漫着一种空前的文化情绪,认为当兵是国家对公民的合理要求,也是每一个健康男子的责任;这种情绪认为服兵役是获得公民美德的必要锻炼,拒绝接受自古以来因社会地位或者其他原因对武士另眼看待的观念,视其为过时的偏见。

对这种情绪并非没有制约,一个主要的制约是19世纪对良性进步的信念,相信繁荣会日益扩大,开明的宪政制度将得到普及。另一个制约来自宗教感情的强势回归,这是对不肯信仰上帝的革命思想的反弹,也是对同样置上帝于不顾,声称能够解释宇宙的科学的反弹,尽管科学是促成繁荣的重要力量。然而,乐观精神和道德上对暴力的拒斥抵挡不了推动欧洲生活急速军事化的其他力量。

19世纪中期的美国是西方社会中军事化程度最轻的,也是第一个发现这一倾向蕴藏的危险的国家。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时,双方都以为战争很快就会结束。它们都匆忙地集结起由志愿兵组成的军队,希望在战场上一举取得胜利。双方都没有考虑过要大规模动员人力或工业资源,当然,南方也没有多少工业资源可以动员。随着战争久拖不决,双方都不得不增加兵员,期望以多取胜,实现无法靠英明的战场指挥达到的目标。最终,从战前美国的3200万人口中,南方召集了近100万人当兵,北方的军队人数更是多达200万;这些数字表明参军的比例是10%,我们已经看到,这是一个社会在继续保持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所能承受的最大比例。南方本可以从它的400万黑奴中招兵充实军队,但它打仗就是为了捍卫把黑奴作为私人财产的奴隶制,所以无法利用黑奴打仗。北方的经济资源大大优于南方,海军和商船队的规模更大,铁路网也密集得多,所以它从一开始就能对南方实行封锁,也能把军队运到南方军力薄弱的地方去。到1863年,它已经把南方切成两半;1864年,又从西到东把南方经济力量最强的地区一分为二。然而,南方的士兵斗志坚强、艰苦奋战,北方虽然在后勤上占尽优势,但仍无法取胜。因此,1864年的战斗仍然十分惨烈,正如1862—1863年间的战斗;南方士兵守卫他们的腹地和进攻北方的葛底斯堡时同样顽强。这场不断加深的战争给双方造成的代价令人触目惊心。到1865年4月,北方终于成功制服了南方时,共有62万美国人直接因战争死亡,比两次世界大战、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加起来的总数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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