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谟拉比到尼布甲尼撒
文明有如生命,要生存必须和死亡不断斗争。生命和死亡斗争的方法,最巧妙的就是新陈代谢——不断创造新细胞,不断创造新生命。世界上,许多文明之所以绵延不绝,就是由于它们不断开创新境,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从这个观点来看,我们可以说,巴比伦及犹太文明是乌尔文明的新鲜血液;尼尼微文明是巴比伦文明的新鲜血液;波斯波利斯、萨迪斯(Sardis)、米利都等文明,是尼尼微文明的新鲜血液;埃及、克里特、希腊、罗马等文明,是乌尔以后各种文明的新鲜血液。
今天,凡是去巴比伦遗址参观的人,差不多都会这样想:沿幼发拉底河这一片干燥的荒丘,竟会是一个拥有璀璨文化富强古国的首都所在地?但历史斑斑可考,巴比伦创造了天文学,丰富了医学,建立了语言学,制定了第一部伟大法典。希腊人从这里学到了数学、物理学和哲学;犹太人从这里学到了神学,并将之弘扬于世;阿拉伯人从这里学到了建筑学,并以之影响了整个中世纪欧洲。但站立在静静的底格里斯与幼发拉底河畔,实在令人有点不相信,这儿会是苏美尔、阿卡德及巴比伦文明的摇篮,而所谓的巴比伦“空中花园”就是在这里。
事实上今天这里流淌的,已非往昔的那些河流。当然这不仅是“涉足于水,抽足复入,已非前水”的问题,而是河流曾经多次改道,以致形成“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问题。和埃及的尼罗河一样,底格里斯与幼发拉底这两条河,不但从南到北数千英里有舟楫之利,而且在其南端每年也有天然泛滥,形成沃土以利农耕。不过,这两条河的泛滥,不在夏天而在春天。因为巴比伦除冬季之外,5月至11月间完全无雨。这一带地区,一旦河流不再泛滥,转眼就会变成不毛之地。古巴比伦之所以成为闪米特传说中的伊甸园、西亚的谷仓1,人力之外,主要是靠河流的定期泛滥。
就历史文化及人类血统方面分析,巴比伦是阿卡德人及苏美尔人的综合产物。巴比伦具有阿卡德人的血缘,但其文明却充满苏美尔人的形态。
巴比伦历史的开端者,是一位强有力的人物汉谟拉比(约公元前1792-前1750年)。他是法律秩序的创造者,一共统治巴比伦43年。根据历史文献的描绘,汉谟拉比是一位聪明绝顶、脾气火暴的青年。他率领部队,翻山越岭,来去如风。他一生打过很多次仗,每战必胜。他对敌人或叛逆,手段非常残酷,五马分尸是他最喜欢的方式。汉谟拉比以铁腕制服了两河流域诸小邦,同时公布了一部史无前例的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于1902年在苏萨出土,条文刻于绿玉圆柱之上。此绿玉圆柱,曾于公元前1100年以战利品流入埃兰。2
《汉谟拉比法典》的碑文。
像摩西的“十诫”一样,《汉谟拉比法典》也是天赐的。绿玉圆柱的一端,刻有“《汉谟拉比法典》谨受于太阳神沙玛什”字样。下面是法典的前言,这些话说得神乎其神:
当神圣庄严的众神之王安努(Anu),与皇天后土的主宰兼巴比伦命运决定者贝勒(Bel),伴同马尔杜克(Marduk),对全人类进行统治时……当诸神郑重提及巴比伦之名时,当诸神就全世界特别选定巴比伦,并于其上建立1万年不拔之基的王国时,安努及贝勒叫道:汉谟拉比,值得赞美的人君,诸神的虔敬者,你当使正义广被四方,你当铲除邪恶,你当抑强扶弱……你当教化万民,你当增进万民福祉。汉谟拉比,贝勒指着我的名字说,你使巴比伦繁荣昌盛;你敬奉尼普尔及杜里努(Durilu)……你保全了乌鲁克(Uruk)的全城生命;你使百姓用水无缺……你美化了博尔西珀(Borsippa)大城……你为乌拉什(Urash)储藏粮食……你满足了百姓的需要;你保全了巴比伦的生命财产,你确是我们的忠心奴仆,你的所作所为,使我们深感高兴。
在这篇前言中,有些话,例如法律之目的在“抑强扶弱”、“教化万民”和“增进万民福祉”,在近代我们还常常听到。这些话,当然也不是这位东方君主一个人所发明的,因为有些话,距此6000年前,苏美尔人早已说过了。
一部《汉谟拉比法典》,可说是以苏美尔人的法典为依据,并参酌当时巴比伦人的实际情况草拟而成。就现代眼光来看,这部法典有许多地方是不伦不类的。例如,开头假借神的口吻说话,但转入世俗的条文后把神抛开了。又例如,有些条文非常进步,有些条文又非常野蛮——进步的,如精密的审判程序;野蛮的,如采用“复仇法”及许多不合理的婚姻规定等。不过,大体上说,这285条法规,各方面都顾到了。按其顺序,所规定者有“私有财产”、“不动产”、“商务”、“亲属”、“伤害”及“劳动”等。这部法典总的来说是文明的、进步的,不但较它晚出1000多年的《亚述法典》赶不上它,就是以之与现代欧洲某些国家的法规相比,亦并不逊色。3
在《汉谟拉比法典》之末有一段话,是历史上任何法典所没有的:
这部合乎正义的法典,是汉谟拉比——一代贤明君主制定的。这部法典乃社会安宁、政治清明的根基……他是万民的保护者……无论苏美尔人或阿卡德人,他均给予同等的重视……汉谟拉比之所以要制定这部法典,目的在勿恃强凌弱,在保护孤儿寡妇……任何受压迫的,都可到正义之王的面前来申诉。王会让他知道,这部法典是有效的。汉谟拉比希望每一个人通过这部法典,知道什么是他的权利。汉谟拉比希望他们的问题都能获得解决,(他们当这样说):“汉谟拉比真是爱民如子……他使人民富足,政治修明……”
在未来乃至永远,汉谟拉比虔诚希望巴比伦的每一位国君,都能重视其所刻的代表正义的这部法典。
一部完整的法典,只是汉谟拉比的若干伟大成就之一。另一成就是,在他的策划下,开了一条沟通基什与波斯湾的运河。这条运河不但使一大片荒地变成良田,而且使南部许多城市永绝水患之灾——未开运河前,这些城市常因底格里斯河泛滥成灾。另就留存于今的许多碑文中,我们还可看到他的其他贡献,诸如,给水(水在巴比伦无论贵贱都是一种奢侈品)、维持治安、抚恤流亡等。
当安努及恩利尔(乌鲁克及尼普尔之神),把苏美尔和阿卡德两地治理的责任交付给我时,我即决心要开一条运河。现在运河开通了,大家把它叫作Hammurabi-nukhush-nishi运河(意即汉谟拉比惠泽运河)。有了这条运河,不但苏美尔及阿卡德两地用水不致匮乏,而且运河两岸,由荒地变成了良田。现在,人民有着堆积如山的粮食,有着喝不完用不尽的水……流亡的百姓,我收容他们。给他们吃,给他们穿,给他们住。
一部尽是规定俗事的法典,汉谟拉比却使其穿上了神制的外衣。这是他的聪明过人之处。因为要利用神,所以大修庙宇,示惠祭师。他为巴比伦之神马尔杜克修了一座巍峨壮丽的神庙,把粮食装满神庙的谷仓。这项投资所获报酬是很丰硕的。人民的守法奠定了社会秩序。社会的安定带来了充足的财富。他美化巴比伦,他美化宫殿,他美化庙宇。他横跨幼发拉底河修了一座大桥,使两岸可以交通,还造了许多大船,每船足容百人乘坐,往来于大河上下。经由汉谟拉比的整顿,巴比伦大城在公元前18世纪即已成为世界最为壮观的都会。4
巴比伦在种族上有着许多闪米特的特点:黑头发,多胡须,肤色略黑。男女均喜蓄长发。两性,特别是男性,极喜使用香料。男女平素所着服装,均为白麻布长可及地的紧身衣。女性着紧身衣时,常以一肩裸露在外。男性除紧身衣外,加穿披风及罩袍。随着财富的增加,人们对颜色渐感兴趣。此时的罩袍,有红底、蓝底,其上花纹有点、长条、格子、圆圈。苏美尔时代的赤脚风气不见了,大多数人都穿一种精致的凉鞋。汉谟拉比时代,男性都用布包头。女性一般都戴项圈、手镯、护符及首饰。男性喜欢提一根手杖,杖头雕刻得很精致。在男性的腰带上,经常挂着一颗小巧的私章,因为无论公私文书,非盖章不生效。祭师可能是不愿以真面目见人,常戴一顶圆锥形的大帽子。
这几乎已成历史公例,财富带来文明,同时也带来腐化。艺术是文明的花朵,安逸是腐化的根源。黄金、白银、锦缎及其他奢侈品是野蛮民族所忌妒的。当他们入侵,由舒适而趋于软弱的文明社会便无法抗拒。
巴比伦的东边山地住着一伙人,自称为喀西特族。这族人对巴比伦的财富早就垂涎三尺。只因慑于汉谟拉比的声威,不敢轻动,等到汉谟拉比逝世,他们便倾巢而出了。最初,他们侵入巴比伦,只是抢劫之后便走。后来,进来之后便不肯走了,他们变成了巴比伦的征服者及统治者。喀西特和闪米特的巴比伦人不是同族。史学家推断,他们可能是新石器时代来自欧洲的移民。他们征服巴比伦,只是西亚种族斗争的一个回合。此后几百年间,巴比伦政治动荡不安,科学艺术也毫无进展。研读过阿马纳书信的人都知道,这一时期的巴比伦、叙利亚,由于图特摩斯三世的东征,已沦为埃及的附庸。这些附庸国的国君,常常以贡品换取埃及的支援——有时为讨平内乱,有时为抵御外患。5
600年后,像埃及人赶走西克索人一样,巴比伦人也驱逐了喀西特人。不过,异族虽赶走了,巴比伦并未振兴。此后400年间,巴比伦仍是一片混乱。在此期间,出现了一批不甚有名的统治者。这些统治者那奇怪的名字,如果用作《格雷哀歌》(Gray's Elegy)的配音,那倒是不错的。6
结束此一混乱局面的,是来自北方的新兴强国亚述。亚述尼尼微诸王统治巴比伦期间,巴比伦曾一度反抗,但那次反抗召来辛那赫里布(Sennacherib)的镇压,几乎使整个巴比伦大城被夷为平地。幸好继之而来的是开明专制的以撒哈顿(Esarhaddon),在他的温厚政策下巴比伦又渐趋繁荣。
米底亚人的崛起,使亚述人的势力大为削弱。巴比伦领导者那波帕拉萨尔(Nabopolassar),趁机借米底亚人之力,使巴比伦挣脱亚述控制。独立后的巴比伦,再传到尼布甲尼撒二世(Nebuchadrezzar Ⅱ)之手。在《旧约·但以理书》中,他是有名的坏蛋,但在巴比伦历史上,他是重建巴比伦的大英雄。尼布甲尼撒的性格及雄图壮志,从下面他的这篇就职文告可以略窥一二:
庄严华美的巴比伦,我视你一如我的生命。除你之外,任何地方我都不愿意住……在你仁慈的马尔杜克庇佑下,我愿尽我的力量,使你成为超古迈今、无比繁华、无比昌盛的大城。你将接受万国的进贡以及全人类的膜拜。
他所说的,差不多都兑现了。尽管有人说他不学无术,有人说他有点疯狂,但在他那个时代,他的确是近东最伟大的统治者。他不但是最成功的军事家、最英明的政治家,而且也是最伟大的建筑师。他对巴比伦的贡献,除汉谟拉比外,无人可相提并论。在尼布甲尼撒二世统治时期,埃及与亚述共谋置巴比伦于附庸地位。但当埃军到达幼发拉底河上流要隘卡尔基米什时,经他一邀击,即告全军覆没。趁战胜余威,尼布甲尼撒进兵巴勒斯坦及叙利亚。该地一降,西亚再无和巴比伦抗衡者。此时,巴比伦商人,倚仗国威,控制着从波斯湾到地中海的一切贸易。
尼布甲尼撒利用属国的进贡、本国的田赋及商人的税收,大肆美化其都城及神庙。他说:“重建巴比伦并不是我唯一的任务。”他为了与老百姓接近,常常出巡。老王那波帕拉萨尔在世之时,曾拟有重建巴比伦大城的计划,目的在于把此一大城建为当时最大最美的都市,但来不及实现便去世了。现在,尼布甲尼撒有力量,有时间——他统治巴比伦达43年——于是便把老王的计划付诸实施。希罗多德150年后游历于此,曾这样惊叹:“好宽广的都市!”巴比伦大城,环以长56英里之高墙。此墙不但长高,而且宽广——足可容一辆4匹马的战车在其上奔驰。城内面积,足有200平方英里。幼发拉底河横贯其中,横跨此河的是一个极其壮观的大桥。7
巴比伦建筑的主要材料为砖,因为美索不达米亚不产石头。这些砖制作极为精致。表面不仅上有蓝、黄、白色之釉,而且刻有动物花卉图案。今天,巴比伦所有出土的砖,大部分均是尼布甲尼撒时代所制。这些砖上大都刻有“尼布甲尼撒,巴比伦之王”等字样。
去巴比伦观光的人,走近大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深入云霄的高塔。此塔以巨石砌成,共7级,高650英尺,猛然看去,简直似一座山。塔顶有座华丽宽广的神龛,龛中设有一桌一床,桌床皆精雕细镂。桌上布满黄金,床上睡着美女,这两种东西都是供神用的。它比埃及金字塔还高。据史学家考证,这就是希伯来神话中所提到的“通天塔”(Tower of Babel)。照神话说,有一族人,不知敬奉耶和华,欲造一塔以通天,塔未造成,神即令他们说话彼此互不相通。8
通天塔之北600码处,有一座富丽巍峨的神庙。庙中所供马尔杜克,即巴比伦的守护神。环着神庙向外延伸,是由街巷、运河、商店、住宅等所交织而成的市区。从神庙至伊什塔尔门(Ishtar Gate),是一条宽广的“圣道”(Sacred Way)。这条路以砖石铺成,以便神走时不会把脚玷污。圣道两旁为五色瓦砌成之墙,墙上刻有120只狮子。这些狮子皆作怒吼状,据说这样可以避邪。伊什塔尔门,以彩陶砌成,雄踞圣道之一端。此门上刻动物花卉,色彩奇丽,形态逼真。9
伊什塔尔城门,古巴比伦城主要通道上的巨大城门,用烧制砖砌筑(约公元前575年)。
伊什塔尔城墙上的吼狮。
伊什塔尔城墙上的楔形文字的尼布甲尼撒二世铭文。
通天塔之北,有一高地名叫卡什(Kasr)。在高地上,就是尼布甲尼撒的壮丽宫殿,金碧辉煌,雕梁画栋。居中寝宫,尤为别致,宫墙为一色黄砖,地为白色及杂有花纹之石。门墙俱有浮雕装饰,门外列有巨型石狮。宫殿附近,就是赫赫有名的空中花园——希腊人称之为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空中花园,建于无数高大巨型圆柱之上,其地面之土深厚,不但可植花草,而且可种大树。支撑花园的圆柱,高75英尺,所需灌溉花木之水,即潜行于柱中,水由奴隶分班以抽水机自幼发拉底河中抽来。此空中花园,是尼布甲尼撒为其宠妃而造。此宠妃据称为米底亚王基亚克萨里斯(Cyaxares)的公主。由于她不耐巴比伦之烈日风沙,因此尼布甲尼撒比照其故乡景物建此花园。空中花园高居天空,绿树浓荫,名花处处。后妃畅游其中,虽不戴面纱,亦不怕被凡人窥见。在空中花园下面,生活着的就是巴比伦的庶民。他们一代又一代,男耕女织,以双手双肩支撑着整个巴比伦。
黎庶
巴比伦一部分开发了,一部分仍未开发,未开发部分是一片充满毒蛇猛兽的荒野。荒野是猎人的天下,同时也是贵族游乐之所。巴比伦的贵族和亚述的贵族一样,有着同一嗜好,喜欢进入丛林,表演徒手搏狮。狮在艺术家笔下是镇静威猛的象征,可是,当人们接近它时,它也会惊惧而逃。对丛林的主人而言,文明可以说是一种干扰。
开发了的土地,除少许自耕农外,大部分是佃农或农奴。早期的巴比伦人,耕田的工具是石头。公元前1400年的一个石锹,是目前我们在巴比伦所发现的最早农具。相信这种农具在两河平原上一定有一段颇长的历史。用牛犁田,犁端放个石锹,犁好后,用一根圆筒播出种子。这种农耕方式,巴比伦人和苏美尔人完全一模一样。
河水的泛滥,不像埃及那样有利。怕水冲走沃土,农人均以土做堤。这些土堤,有的今天还可看到。为了灌溉,巴比伦人修了不少水库及水道。水库及水道,均设有水闸。需水灌田时,打开水闸;不需水灌田时,则把水闸关上。高的田地,水流不进,便用水车。水是巴比伦的生命线。尼布甲尼撒曾把修水库、开运河列为他的一大治绩。他所修的一个大水库,周围足有150英里,嘉惠良田无数。今天到美索不达米亚的人,尚可看到水库运河的遗迹。还可在幼发拉底及卢瓦尔(Loire)河谷,看到古巴比伦人所用的原始水车——以若干木筒,借枢轴转动,上下取水。
有了充足的水,土地便有了报酬。在巴比伦可吃的东西有谷物、豆类、水果。所有农产品中,枣类更是有名。面包、糕饼、蜂蜜,在巴比伦人的家里是常见的东西。巴比伦人极喜种棕榈树,为了使它大量繁殖,他们经常摇动树木使雄花落于雌花之上。今天西欧的葡萄及橄榄,是经由希腊罗马人之手,自巴比伦传来。巴比伦人从波斯得到樱桃,经由黑海,把樱桃送给罗马。牛奶在从前是很稀有的东西,现在已成为他们日常必需的饮料。肉类要富人才吃得起,但鱼虾穷人桌上并不罕见。黄昏人静,为了解脱生与死的困扰,他们常一杯在手。他们的酒是用枣酿的,啤酒是用麦酿的。
巴比伦人习惯在地上挖掘,有的人挖到油,有的人挖到铜,有的人挖到铅,有的人挖到铁,有的人挖到银,有的人挖到金。斯特拉博说,他在美索不达米亚挖到了“石油精”(naphtha)或“水沥青”(liquid asphalt)。据说,有人报告亚历山大,在巴比伦找到了一种会燃的水。他起初不信,及至他的侍者将那种“水”点着给他看,他才相信世间真有这种东西。在汉谟拉比时代,工具仍以石器居多。但自那时起,至公元前1000年左右,青铜、铁及其他金属工具已很常见。
纺织品原料为棉花、羊毛。染色及刺绣技术已很高明。当巴比伦的布匹呢绒,经商人转运到希腊罗马人之手,希腊罗马人都赞不绝口。在美索不达米亚,人们很早就知道用的机器是织布的布机及制陶的转盘。砖是巴比伦的主要建筑材料。以黏土和稻草做成的砖,最初,是利用太阳晒干,后来才发展到用火烘烤。自发明用火烘烤之后,巴比伦的制砖即发展成一大行业。在汉谟拉比时代,各行各业已经相当发达。这时,各行业在横向方面,有各种公会的组织,在纵向方面,为便于技术的传授,所采用的是师徒制。
地方性的交通运输,所通行的是驴车。巴比伦人提到马,是公元前2100年后的事。驴和马,显然均来自东方。史学家相信,巴比伦的马,是由其征服者自中亚高原带来的——而在其后又经西克索人传入埃及。自马传入后,由于交通工具的革新,巴比伦的商务由国内市场推展到国际市场。巴比伦财富的增加,和它成为近东贸易中心、进一步与地中海诸国发生商业往来,有着直接的关系。尼布甲尼撒深知道路对商业的影响,故对筑路一事不遗余力。他告诉他的史官:“记下,我曾把许多羊肠小道拓展为康庄大道。”数不清的商队从世界各地把货品运进巴比伦市场。巴比伦盛时,其商务约占世界之半。经由喀布尔(Kabul)、赫拉特(Herat)及埃克巴坦那(Ecbatana)的,是从印度来的;经由培琉喜阿姆(Pelusium)及巴勒斯坦的,是从埃及来的;经由泰尔、西顿及卡尔基米什的,是从小亚细亚来的。在尼布甲尼撒时代,巴比伦商业的兴盛达到极点。巴比伦郊区,居然成为外国人投资的热点。一位波斯富翁,写信给波斯王居鲁士(公元前539年):“我相信,我们这笔房地产,是全世界最好的。因为它坐落在巴比伦郊区,一方面,我们享有大都市的一切便利,同时,回家时也不会感到太拥挤。”
美索不达米亚地区的政府,对经济秩序的维持,比起埃及的法老来费力多了。由于地方上常有割据把持之事,而盗匪又不容易肃清,因此贸易上大受阻碍。生意人的纳税,一遍又一遍。货物起运,不知道会在哪里遇见盗匪,且征收通行税的关卡重重。巴比伦商业的繁盛,有两大原因。第一,安全宽广的国道;第二,幼发拉底河从波斯湾至塔帕萨库斯(Thapsacus)的畅通水路。这两点,都得归功于尼布甲尼撒。尼布甲尼撒对阿拉伯及泰尔的征服,使巴比伦东至印度西至地中海的道路开通了。不过这种开通并不理想。因为,海道的难行和陆路差不多。当时虽已有大船可用,但暗礁、未经测量的航线以及海盗的横行,使许多商人常常遭受生命财产的损失。
巴比伦的商业发展,与其所通行的一项财政制度有关。在这儿没有铸币,但早在汉谟拉比以前,他们就已使用金银为交易媒介。使用金银是用称量,最小单位为雪克尔(shekel)。1雪克尔,相当半英两之银,合2.5至5美元。60雪克尔为1米纳(mina),60米纳为1塔伦,1塔伦约合1万到2万美元。
借贷一般分两类,一为实物,二为金银。官定利息,金银为20%,实物为33%。这样利息算高的了,但民间还有设法跳过官定利息自行借贷的。没有银行,但有富家巨室经营的钱庄。大的钱庄,多半为世业,其所经营的项目,除借贷之外,还有房地产及商业投资。钱庄对于储户,略收少许手续费即开出银票,银票可做交易支付之用。除钱庄外,祭师亦多行贷款。祭师所借贷的对象,多为农民。农民向祭师借贷,多半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法律对债务人,偶尔也加以保护。例如,有条法律这样规定:农人以收成为抵押所行的借贷,如遇旱涝,及其他不可抗力,无所收成时,本年利息自应减免。不过这种例子不多,一般而言,巴比伦法律所保护的对象,主要还是债权人。巴比伦在这方面的一个原则是,欠债必还。因此,债务人如无力履行其债务,债权人可以扣押其儿子或奴隶为人质,如无人质时,可以扣押其本人,不过为时不得超过3年。高利贷的流行,可以说是信用制度太过复杂的结果。
巴比伦文明本质上是商业文明。留传下来的文献,大都带有浓厚的商业色彩。就有关买卖、借贷、契约、合伙、佣金、汇兑、遗赠、合同、期票、本票等研究,我们发现巴比伦的物质文明已发展到相当惊人的程度。从巴比伦的文学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古代巴比伦的生活是繁忙而富裕的,但在此繁忙而富裕的后面,存在着一大群奴隶。自尼布甲尼撒时代起,买卖契约绝大部分皆与奴隶有关。奴隶来源有三:一、战俘;二、经由阿拉伯人掳掠而来的外邦人;三、奴隶所生的子女。女奴隶,一个合20至65美元。男奴隶,一个合50至100美元。奴隶除做一切粗重工作外,还得伺候主人。女奴隶对于主人,在劳役之外,还得作肉体贡献。当时的风尚是,一个女奴隶如得不到主人欢心,为他生下许多孩子,在她反是一种耻辱。奴隶及其所有财产,原则上一律皆为主人所有。因此,主人要卖、要押、要用,悉听尊便。甚至,主人认为某个奴隶无用,要置之于死地也未尝不可。逃出的奴隶,任何人均不得收容。捉回奴隶,例有赏金。奴隶和普通人一样,也要服兵役及劳役。对生病的奴隶,主人有为其医疗的责任。年老的奴隶,主人开恩才能获得比较轻松的工作。在主人的恩惠下,男奴隶可以与自由女性结婚。由此所生的子女,可以因母亲之故成为自由人。根据法律规定,与自由女性结婚的奴隶,在死时,能够以其财产之半归其家属。奴隶由主人出面,也可经营工商业,不过应以部分利润奉献主人。奴隶有钱,可以赎身。由于主人宽厚或因服务忠诚,奴隶也可获得自由,不过这种情形相当罕见。由于奴隶生育率远较自由人为高,因此在巴比伦,随着时间的进展,奴隶人口在比率上自然形成多数。在巴比伦帝国内,这样众多的奴隶阶级,就像毒瘤一样,随时有叛乱、倾国的危险。
法律
像上述这样一种社会,民主自然是谈不上的。巴比伦的政治结构,上面是王,下面是富商大贾及封建贵族,再下面是黎民百姓,最下层则是奴隶。原始的巴比伦,王之下,原为据有土地的封建贵族,但因商业的发展,富商巨贾的势力反而逐渐凌驾于原有封建贵族之上。这时的富商巨贾,一面协助国王维持社会秩序,一面作为沟通国王与人民的桥梁。国王晏驾,王位由诸王子之一继承。这种制度,如果仅有一位王子,当然毫无问题,但若诸子相争,互不相让,便会惹起战乱。为了避免独裁专断,中央政府事务常由中央及地方贵族,佐以由国王所任命的大臣,议定推行。地方政府称省或市,在省市中,有长老或贵族组成的议会。此等议会,对中央构成相当大的制衡。由于这种组织颇为强大,即使在亚述统治时期,巴比伦地方政府仍具有一种地方自治形态。
巴比伦当政者,一般为首相,通常包括国王在内,均须熟谙《汉谟拉比法典》,同时确保其有效推行。这种情形,虽然经历了15个世纪,社会情况全变了而它仍然未变。巴比伦法律一般具有三大趋向:一、由天断到人断;二、从严酷到温和;三、从坐牢到罚金。在较早阶段,天断颇为盛行。例如犯巫虫或奸淫者,便会被投入幼发拉底河。被投者如得不死,即证明其有神灵庇护,即告无罪。其后,乃逐渐转入人断。人断初期,祭师就是法官,神庙就是法庭。及至汉谟拉比时代,法官虽由政府指派,但法庭仍设在神庙。
“复仇法”是巴比伦刑罚法的开端。“复仇法”的特色为,公认受害者对施害者采取同等报复手段是正当的。例如,一眼抵一眼,一牙抵一牙,一臂抵一臂。又例如,房子坍塌压死买主,则建筑师必须抵命;但被压死者若非买主而为其子,则抵命者亦非建筑师而为建筑师之子。又例如,在伤人致死案中,如死者为别人之女,则抵命者亦非动手伤人之人,而为其所生之女。由于时代进步,“复仇法”渐为与损害相当的赔偿裁判所取代。最后,罚金变为唯一的刑罚。在此情形下,遂出现伤人一眼,若所伤者为自由人,罚金为白银60雪克尔;若所伤者为奴隶,罚金为白银30雪克尔等规定。至此,刑罚的轻重,除与伤害程度有关外,还与当事人的身份地位有关。巴比伦有许多有趣的规定。贵族与平民相比,伤及贵族处罚就较重,平民若伤及贵族,平民往往会赔到倾家荡产。例如,平民打平民,打人者仅罚白银10雪克尔,但被打者若为贵族,罚金就要加到60雪克尔之多。
为了收到劝告或警惕的效果,巴比伦有着许多极其严厉的规定。例如,子殴父,斩双手。医死人(或医瞎人),剁十指。换婴儿,割双乳。另外,规定处死的罪有一大堆:强奸、拐带儿童、抢劫、窃盗、乱伦、谋杀亲夫、祭师开酒店、收匿在逃奴隶、敌前逃亡、渎职、遗弃妻子及擅卖啤酒等。上述规定,执行得很严格。由于严刑峻法达几千年,以致遵守上述规定已成巴比伦人的第二天性。
有些立法现在看起来还很新颖。工资、物价及劳务收费标准,一律均由政府规定。医生收费,法有明文。关于营造、制砖、成衣、石工、木工、摆渡、畜牧等工资,均曾详细载明于《汉谟拉比法典》。
按继承法,父死,财产由诸子继承。母亲虽仍为一家之主,但除保有其嫁妆、婚礼礼物外,其他财产不得分润。巴比伦不采用长子继承法,一家财产,例由诸子平分。这种办法对平均社会财富颇有帮助。一般而言,《汉谟拉比法典》有一种一贯精神,就是重视私有财产。
巴比伦没有律师。公证一般由祭师负责。书写其他法律文件,如契约、遗嘱、字据等,找书记即可。逢有冤枉,状纸可以自己写,因为法律术语并不多。诉讼不受鼓励,《汉谟拉比法典》开宗明义即这样规定:“告人以死罪,无法举证则反坐。”行贿、受贿、伪证,绝无仅有。巴比伦大城设有上诉法院,法官由国王指派。不服上诉法院判决,尚可向国王提出上诉。个人对国家无诉愿权,但据《汉谟拉比法典》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于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却有公家赔偿办法。这类规定为:“抢劫者,处死刑。抢劫者逃逸,失主对神发誓后,地方政府及其长官应负赔偿之责。如所失者为生命,地方政府及其长官,应对死者家属付出1米纳(约合300美元)的赔偿金。”政府及官吏,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如此负责,除巴比伦外,今天还找不到这样的国家及城市。由此,我们不禁要问,自《汉谟拉比法典》以来,所谓法律的进步,除了繁复艰深之外还有什么?
巴比伦诸神
巴比伦的王权受到三种限制:法律,贵族(含富商巨贾),祭师。以上三种,以祭师最有势力。从某种意义上说,国王是神的代理人。由于征税需借神之名,因此,一部分或大部分直接间接都会流入神库。在老百姓眼里,人君若不自祭师手中获得“权杖”,即不能称之为名正言顺。祭师代表神授权给人君时,一般均有庄严隆重的游行。在游行中,随着巴比伦守护神马尔杜克而行的国王,穿的是祭师服装。这是神权政治的遗迹,同时也是政教合一的象征。
国王以神的代理人名义主政,好处是地位巩固。因为谁想谋叛,不但有脑袋搬家的危险,而且由于亵渎神圣,灵魂会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近东神权政治,历史相当悠久,从苏美尔到巴比伦,一直盛行不替。英明如汉谟拉比,其编纂法典,也不能不托为神授,其他国君一举一动更非仰仗神不可。神权政治的盛行,最占便宜的人是祭师,因为他们可凭借神的势力,使国君俯首听命。
一代一代聚集,神库越来越充盈。每一个国王,都对祭师侍候得无微不至。他们不仅修神庙,送食物,送奴隶,而且指定土地作庙产,指定区域献租税。对外战争如果获胜,战俘及战利品优先送达的地方,就是神庙。在国王领导下,国中无分贫富,都争相向神敬献。于是神库里不仅充满了食粮、蔬菜、水果,而且充满了金银及其他珍珠宝贝。即使这样,祭师犹感不足,他们还设法没收或占有农人土地。举一个例子,国王常指定某些土地所生产的东西,如枣、玉米及水果,每年缴纳若干作为敬神之用。土地所有人,如缴纳不出,祭师即可将这块土地没为庙产。
祭师控制着这么多财富,却不能直接使用或消费。于是,财富就变成了投资资本。有不少巴比伦祭师同时又是大地主、大厂商及大资本家。祭师成为大地主,因为他们握有大片土地。祭师成为大厂商,因为他们握有不少劳动力。他们的劳动力不仅是奴隶,而且也有自由人。祭师所掌握的劳动力,自己用不完还可出售。他们占有的劳动力,从吹鼓手到啤酒酿造师,一应俱全。
作为大资本家的祭师,有的经营商业,有的经营钱庄。神庙经营的商店,所卖的东西差不多应有尽有。这类商店的营业额,在整个巴比伦占有一个相当大的比例。在经营钱庄方面,祭师信用颇佳。他接收存款,接受借贷,取利都很公道。在这方面,最值得称道的一点,他们有时对贫病交迫之人,常常免收利息。这样做,他们认为是体仰神意。最后,祭师在法律方面,还有相当特殊地位:作为公证人,他们可以作证、签约及立遗嘱;作为法官,他们可以调查、审讯及判决;作为仲裁者,他们可以调阅保有公文及调解商务纠纷。
紧急时期,国王间或也征用庙产,不过敢这样做的人很少,因为这会触怒祭师。触怒祭师非常危险,由于在巴比伦祭师对人民的影响力还在国王之上,因此假使祭师不高兴,王位便可能保不住。国王和祭师相争,还有一层不利的是,国王的统治时间是有限的,但神的统治时间是无限的。一国之中,连国王都不敢和祭师相争,所以祭师的势力便越来越大。一句谚语说得非常中肯:建造巴比伦者为商人,享受巴比伦者为祭师。
祭师所凭借的是神,谁是巴比伦之神?巴比伦之神,多至无可计数。公元前9世纪,官方做过一次统计,神的“人口”,高达6.5万以上!平均每一个市镇都有一位守护神,沙玛什是拉尔萨(Larsa)的守护神,伊什塔尔是乌鲁克的守护神,那纳(Nannar)是乌尔的守护神。守护神之外,家有家神,门有门神,灶有灶神。总之,凡人们之想象所能及者,巴比伦人都认为有神,都该崇拜。巴比伦之神和人毫无二致。对这些神而言,庙就是他们的家。巴比伦人相信,他们和人一样,不但要吃喝,而且,兴致一来也会和女人生孩子。
最早期的神,大都和天文有关。安努就是苍天,沙玛什就是太阳;那纳就是月亮,贝勒或巴勒(Baal)就是大地。巴比伦人相信,人死后都要回到贝勒的怀抱。比较后期的神,多是应乎人事而兴者。例如,家有家神,家神是每天祷告祭祀的对象。野有野神,野神林林总总,有山神,有树神,有水神。最有趣的是,巴比伦人相信,每人生来便有一个神,这个神能为你驱邪降福。希伯来人的所谓天使,就可能来源于此。
巴比伦似乎没有与埃及阿肯那顿及以色列人相类似的一神思想。不过,由于受到下列两种趋势的影响,颇有由多神进于一神的倾向。第一种趋势,由于征服及扩张,征服者之神常把被征服者之神列于其统治之下。第二种趋势,由于少数具有野心的城市,常常对他们的神作过分的强调。例如,尼波人(Nebo)说:“你当信奉尼波之神,而不可妄信别神!”颇似《摩西十诫》的语调。
最后,巴比伦人常有把次级之神归并于主要之神的倾向。他们或说次神为主神的化身,或说次神是主神某一属性的体现。于是,马尔杜克原来只是太阳神,后来一变而成巴比伦诸神之尊。他们给马尔杜克所上的尊号为贝勒·马尔杜克(Bel-Marduk),意即马尔杜克乃唯一真神。
巴比伦人除崇拜马尔杜克外,还崇拜伊什塔尔。伊什塔尔,希腊人叫阿斯塔特(Astarte),犹太人叫亚斯他录(Ashtoreth),埃及人叫伊希斯(Isis)。与伊什塔尔相当之神,希腊有阿佛洛狄忒,罗马有维纳斯。人们对伊什塔尔最感兴趣的,不仅是此神在各民族中的同音同形,而且,从她可看出古巴比伦人的若干特异风俗习惯。伊什塔尔,除相当于阿佛洛狄忒外,还具有得墨忒耳的特质。她不仅是爱与美的象征,而且还是伟大母性的代表。没有她,一切不生,一切不长。从现在观点看来,伊什塔尔可以说是个怪物:她是战神,她是爱神;她是圣母,她是淫妇——她曾自称,她是一个“悲天悯人的妓女”;她有时是个赤身露体的裸妇——任其双乳让人吸吮。她有时是个威严的男性,嘴上长满了胡须。她有丈夫,但似乎没有结过婚,因为巴比伦人总是叫她为“贞女”“圣洁的童贞女”“贞女圣母”。但这位圣母贞女,据说曾与不少人和兽发生过爱情,以致失去吉尔伽美什的信任。
无疑,要接受伊什塔尔,我们便得把现有的一套道德观念暂时抛在一边。但不管你如何想,巴比伦人对她的崇拜是无以复加的。请看下面这篇祷告:
伊什塔尔,众神之神,万都之王,全人类的主宰,你是地上的光,天上的光,月神的爱女……
啊,圣女,你有着无边无际超乎众神的法力,
你所作的一切判决,都是正确的公正的。
你的意旨,就是法律。它管着地上,管着天上,管着庙堂,管着家宅。
神啊,世间没有一处,没有你的灵,没有一个人,不遵行你的诫命。
只要提到你的大名,天也会摇,地也会动,众神也会发抖……
世间受苦受难的人,时时刻刻都在你怜悯照顾下生活。
众所仰望的天上地上之神,你的羔羊正盼望着你的垂怜。
求你看照我,求你加速你的步伐来到我的身边。
求你看照,求你垂怜,我求你,万人之主,胜利之神。
万能的主,天神见你,都会敬畏;恶神见你,都会低头;因为你是万王之王,一切都归你统治。
神啊,你是众生之门的开启者,你的光辉,
照耀着天,照耀着地,照耀着家宅,照耀着万国。
圣母,人类的母亲,你的法力是无边的,
你只要瞬一瞬眼角,不但病者可以痊愈,甚至死人也可复活。
圣母,求你使我的仇敌不再在我面前耀武扬威,
求你,使恶神转向。
伟大的伊什塔尔,月神的爱女,我们的王,
人间天上,再也没有谁像你这么圣洁高贵。
巴比伦人以这些充满人性之神,创造了许多神话。有些神话,曾被犹太人融入宗教故事而流传至今。关于巴比伦的神话,我们要从他们的开天辟地说起。
他们相信,世界之初是一片混沌。“那时,上无所谓天,下无所谓地。其中有一男一女,男的叫阿甫苏(Apsu,意即海洋),女的叫提玛特(Tiamat),万物皆由这一男一女而生。一天提玛特大发雷霆,于是世界被搞得稀烂。这时马尔杜克出来了。当提玛特张开大口想吞他时,他投了一粒药丸在她口中。这粒药丸能变成风暴。提玛特吞下药丸后,肚子随即膨胀起来。马尔杜克一枪投去,正中肚子。‘砰’的一声,提玛特的肚子上出现了一个大窟窿。”这一个响声太大,以致马尔杜克也被吓昏了。“等他清醒过来,他便将提玛特像剖鱼一样,一剖两半。他把一半放在头上,于是就化为天,一半踏在脚下,于是就化为地。”在神话里,提玛特又被称为混沌,这一来马尔杜克就成了征服混沌及开创天地的英雄。10
马尔杜克既创造了天地,于是又将自己的血混着泥土塑造成人。他之所以造人,据说是为了侍奉诸神。关于人类诞生的神话,美索不达米亚所流传的不止一种。这些神话虽颇有差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人是由神以土造成。据一般神话所云,人自被造成之后,生活在一种不识不知情况中。后来他们之所以有文化,懂艺术、科学、法律、治理国家,完全是由奥安尼斯教的。奥安尼斯是一个半鱼半人的神。他把文化传授予人之后,便归隐到海里去了。据说奥安尼斯写过一本文明史的书。
现在我们要谈洪水的神话了。这类神话的开端是说由于人类惹怒了神,于是神发洪水以摧毁人类及其所制造的东西。那次人类本应悉数毁灭的,但因埃阿(Ea)——智慧之神不忍令人类完全绝灭,于是设法救起了沙玛什拉菲什提姆(Shamashnapishtim)及其妻子。洪水荡荡滔滔,举世尽成泽国。“人在洪水中,一个个泡得像条鱼。”诸神使人绝灭之后,才忽然醒悟:“人固然是可厌的东西,但没有了人,我们靠谁四时祭祀?”诸神想到这里,不禁伤心落泪自承愚蠢。但幸好智慧之神早有了安排,他令沙玛什拉菲什提姆造方舟以防备洪水。故洪水后唯沙玛什拉菲什提姆及其妻子保全了性命。洪水退后,沙玛什拉菲什提姆发现,他的方舟已停在Nisir山的山顶。他此时放起了鸽子,同时把带在舟内的东西拿出来谢神。诸神闻到祭品,都惊奇且感激不已。他们纷纷来享受他的祭品。
巴比伦的神话,最可爱的,要数伊什塔尔和坦木兹相恋的故事。在苏美尔神话中,坦木兹是伊什塔尔的幼弟,但在巴比伦神话中,有的说他是她的情人,有的说他是她的儿子。这两种说法到了希腊神话里,一种成为维纳斯和阿多尼斯的故事,一种成为得墨忒耳和珀耳塞福涅的故事。至于本故事所发生的复活情节,在其后神话中,更不下百数。
现在,让我们谈谈伊什塔尔和坦木兹的爱情故事。坦木兹是大神埃阿的儿子,人长得又聪明又英俊。大神叫他去牧羊,他把羊儿放在山上,人却坐在Erida树下休息(Erida是一棵大得不得了的树,它的枝叶可以遮着全世界)。一天,伊什塔尔看见了他,立刻便被他迷住了。伊什塔尔是个热情美丽的姑娘,他们俩正是天上一对地上一双。当他们正誓同生死的时候,像阿多尼斯一样,坦木兹出事了:他被野猪活活咬死。死后的坦木兹,和世间其他死者一样,魂魄必赴阴曹地府——巴比伦叫阴曹地府为阿如鲁(Aralu)。当时阴曹地府的主管,名叫厄里什基迦勒(Ereshkigal)。她恰好是伊什塔尔的姐姐。照说姐姐知道来的是妹妹的情人,应该放他还阳的。可不幸的是,由于坦木兹长得太美,以致厄里什基迦勒因爱生妒,反而把他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