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路撒冷的毁灭与重建
犹太对当代世界最大的影响,是他们编撰了《圣经》。《圣经》原是祭师的一种工具,其出现可能是基于这样的概念:当人们不信仰耶和华而信仰外来的神时,怎么去劝他们回来?引一段先知的话,把一条戒律加以解释,这都是很有用的。我们知道,先知的话语和自古相传的戒律,就是《旧约》的主要成分。
但先知的话语和戒律,往往零零碎碎,对耶和华作有系统的描述是必要的。基于这项需要,一个故事开始了。这个故事所牵涉的主要人物有:耶路撒冷之王约西亚(Josiah)和当时的大祭师希勒家(Hilkiah)。
故事说,有一天希勒家向王报告,他在圣殿一个秘密的档案室里,“发现”一卷东西,上面记载着耶和华直接告诉摩西的许多话语。这是一个惊人的发现,据说,王当时就召集了犹太的众长老,到耶和华的殿中,当着几千人的面把这一卷东西,一般称之为“约书”,念给他们听。念完后,王郑重宣誓,他要“尽心尽性地顺从耶和华,遵守他的诫命、法度、律例,成就这书上所记的约言”。民众听后也非常感动,也都愿服从此约。
这所谓的《约书》,到底是《圣经》的哪一部分,已不得而知。也许只是《出埃及记》的第22章到23章,也许包括《申命记》全书。不过,不管是哪一部分,它绝非一时发明,这是可断言的。我们相信,《圣经》是积年累月的产物。写作者不止一人,编订者亦不止一人。《圣经》内容包罗万象,其中有传说,有历史,有诫命,有律法,有预言,有诗歌。这本书究竟成于何年何月已不可考,不过有一点无可置疑的是,在约西亚王时代即已出现。
《圣经》可以说是部奇书,不管你是不是教徒,凡是读到它,甚至仅听人谈到它,都会获得一种难以磨灭的印象。约西亚王也许看准了这一点,因此,于宣读此书之后,立刻便下令清圣殿。他命将“为巴力所造的器皿,都从耶和华殿里搬出来”。他把“拜偶像的祭师”及“向巴力和日月星辰”下拜的祭师通通废去。他“污秽陀斐特(Topheth)……不许人在那里使儿女经火献给摩洛”。他打碎了从前所罗门为基抹及阿斯塔特所筑的神龛。
不过,这项举措并没有使这位王受到耶和华的特别照顾,而他的臣民也并不因此特别拥护他。诚如先知预言,尼尼微是衰落了,但这并没有为蕞尔小国的犹太带来多大好处。因为继臣服于亚述之后,犹太还得臣服于埃及和巴比伦。为了攻击叙利亚,法老尼科(Necho)想借道巴勒斯坦。约西亚恃有耶和华而不允借道,派兵拒之于美吉多。犹太哪是埃及的对手,结果约西亚兵败被杀。
几年后,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大败尼科于卡基米什,于是犹太又不能不改换主子。约西亚的继承者约雅敬(Jehoiakim),附属巴比伦几年后,想借埃及之助而独立,但事情计划不机密,巴比伦大军攻陷耶路撒冷,约雅敬被囚。巴比伦另立西底家(Zedekiah)为王,同时将1万犹太人掳去当奴隶。西底家不久又谋独立,于是巴比伦王大怒。为避免犹太死灰复燃,他在攻下耶路撒冷后:第一,将全城夷为平地;第二,把所罗门所建圣殿捣毁;第三,让西底家亲眼看着其诸子被杀后,再挖出其眼睛;第四,将全城人掳至巴比伦为奴。犹太人的不幸,从下面一首诗可以概见:
我们曾在巴比伦的河边坐下,一追想锡安25就哭了。我们把琴挂在那里的柳树上。
因为在那里掳掠我们的,要我们唱歌。抢夺我们的,要我们作乐,说,给我们唱一首锡安歌吧。
我们怎能在外邦唱耶和华的歌呢?
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记你,情愿我的右手忘记技巧。
我若不纪念你,若不看耶路撒冷过于我所最喜乐的,
情愿我的舌头贴于上腭。
在国破家亡之余,犹太出现了一位先知,这位先知所发的言论,是所有先知中最刻薄最雄辩的。他指责犹太的统治者都是顽固的愚夫。他说,巴比伦是上帝之鞭。他宣称,犹太人应绝对服从尼布甲尼撒的统治。这位先知是谁?这位先知就是耶利米。耶利米为何发此怪论?据现代学者研究,他可能是巴比伦收买的间谍。现在让我们引述他的几段话:“现在我将这些地,”耶利米假神的口吻说,“都交给我仆人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手,我也将田野的走兽给他使用。列国都必服侍他和他的子孙。众国和大君王,要做他的奴仆。无论哪一邦,哪一国,不肯服侍这巴比伦王,也不把颈项放在巴比伦王的轭下,我必用刀剑、饥荒、瘟疫刑罚哪邦,直到我借巴比伦王的手,将他们毁灭!”
如果耶利米不是“犹奸”,他怎么会说出上述这些话?《耶利米书》据说是出于其弟子巴录(Baruch)的手笔。这篇书文笔犀利,真实性亦无可置疑。照这篇书的记载,耶利米晚年亦颇自悔。他曾说:“我的母亲哪,我有祸了。因你生我作为遍地相争相竞的人。我素来没有借贷予人,人也没有借贷予我,人人却都咒骂我。”他甚至这样说:“愿我的生日受到诅咒。”在耶利米时代,犹太罪恶充斥,政治腐败,教会堕落。“你们当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看看有一人行正义,求诚实没有?若有,我就赦免这城。”“他们像喂饱的马,到处乱跑,皆向他邻舍的妻发嘶声。”围城时释奴,围解后反悔,祭师剥削穷人及伪善,以上可以说是导致耶利米对犹太发生反感的原因。
他曾这样呼吁:“犹太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你们当自行割礼,归耶和华,将心里的污秽除掉。”可是,不但没人听他,人们反而对他加以迫害。他对犹太反感失望愤恨之余,更进一步冀其毁灭。他曾一次又一次宣称:“耶路撒冷要毁灭了”,“犹太人一定会变成巴比伦的俘虏”。他一度借神的口吻说:“但愿我的头为水,我的眼为泪的源泉,我好为我百姓中被杀的人,昼夜哭泣!”
一次,耶利米拿了副木轭套在颈上,在耶路撒冷街头宣称,全犹太应归顺巴比伦,像牛归顺农人一样,不可抗拒,越快越好。当另一先知将他的轭抢走并加以折断时,他大声叫唤说:耶和华必另造铁轭来套犹太人。为了不让他乱说,祭师把他枷起来。不过,即使如此他仍照说不误。最后,西底家王乃下令将他下在狱里。耶利米的获释,是在巴比伦攻陷耶路撒冷之后。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因其有功,故命善待他,不将他和其他被俘的犹太人一般看待。据说,耶利米晚年曾写下“耶利米哀歌”。“耶利米哀歌”后列为《旧约》中之一卷。这卷歌写得非常哀怨动人,现在录几节如下:
先前拥有众多人民的城,现在何竟独坐?先前在列国中为大的,现在竟如寡妇。先前在诸省中为王后的,现在成为进贡的……你们一切过路的人哪,这事你们不介意吗?你们要观看,有像临到我的痛苦没有。
耶利米晚年曾经发过约伯式的疑问,他说:“耶和华啊,我与你争辩的时候,你显为义,但有一件,我还要与你理论,恶人的道路为何亨通呢?大行诡诈的为何得安逸呢?”
以西结是犹太人被放逐于巴比伦时期的一位先知。他出生于教士家庭,这个家庭是第一批由耶路撒冷发配至巴比伦的。像以赛亚及耶利米一样,他也尽量抨击耶路撒冷的别神崇拜及其他腐败堕落。他将耶路撒冷及撒马利亚,比为一对双胞胎姐妹娼妓。他一一列举这两城的罪恶,同时认为它们的陷落及居民的被俘,乃罪恶的结果。像以赛亚一样,他曾预言摩押、泰尔、埃及、亚述及玛各(Magog,这是一个神秘而无从查考的国家)等国,必因罪恶而灭亡。不过对于犹太人,他不像耶利米那么痛恨,他预言犹太诸城必能复兴,耶和华圣殿必能重建。他最后更描绘了一个理想国:祭司大受尊重,耶和华与民同在,并直到永恒。
他的希望是,犹太人保存其民族固有特性,也就是说不要被巴比伦人在文化上及血统上同化。可是事实上,犹太人自到巴比伦后,即在美索不达米亚的沃土上生根发展。他们享有那里的财富,享有那里的自由,采取了那里的生活方式。不少人甚至接受了巴比伦人的神。第一代的犹太人,大多还切念故土,可是到了第二代,对于耶路撒冷,便只剩一个模模糊糊的印象了。
对寄居巴比伦的第二代犹太人说教者,是另一位以赛亚。26由于他的说教,犹太人把宗教推进到了一个新阶段。
这位以赛亚对犹太人说教的时代,也正是释迦牟尼对印度人、孔子对中国人说教的时代。不过释迦牟尼所说的是不生不灭的涅槃,孔子所说的是立身处世的道理,而以赛亚所说的则是,耶和华是宇宙中的唯一真神,他的慈爱无边无际。这位以赛亚所塑造的耶和华,比前面一位以赛亚所塑造的耶和华更为可亲。这样的耶和华,也才更接近耶稣基督所想象的天父。
另外,也可说是最突出的一点,这位以赛亚已不再像其他先知那样,一开口就数落犹太人的罪恶。他用温言安慰他们,同时预言他们很快便会重获自由。“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这位先知说,“因为耶和华用膏敷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谦卑的人,差遣我医好伤心的人,报告被掳的得释放,被囚的出监牢。”由于以赛亚所塑造的耶和华已不再是战神和复仇天使,而是充满仁爱的慈父,因此,他的内心尽是平安喜乐及赞美。根据天父的慈爱,于是他进一步预言救主的诞生:
有人高喊着说,这旷野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中修平我们神的道。一切山洼都要填满,大小山冈都要削平,高高低低的要改为平坦,崎崎岖岖的必成为平原27……看哪,你们的神,主耶和华必像全能者临到,他的膀臂必为他掌权……他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羔羊抱在怀中,慢慢引导那乳养小羊的。
这位先知所理想的犹太救主,也是不同凡响的。以赛亚说,救主来不是为了统治,而是为了服务。换言之,弥赛亚是“公仆”,是牺牲:
他被藐视压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他被藐视,而我们也不珍重他。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哪知他为我们的过错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28
第二个以赛亚预言,使犹太人重获自由者是波斯人。所向无敌的居鲁士,必然夺取巴比伦。他在夺取巴比伦后,犹太人便可自由了。以赛亚更预言,犹太人在重回家园后,便将重修圣殿,重建城池,于是人间天国出现了:“豺狼必与羔羊同食,狮子必吃草与牛一样,尘土必做蛇的食物,在我圣山的遍处,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这是耶和华说的。”以赛亚的一神观念,也许是由波斯崛起之事实所获的启示。当时的波斯,其势之盛如日中天。他们将近东各国合并成一个大帝国,这个帝国的组织与统治,与以前各国比起来,高明多了。在以赛亚塑造下,耶和华不像在摩西那个时代那样说:“我是你们的神……你们在我之前,不可崇拜别神。”而是说:“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除我以外再没有神。”
这位预言家兼诗人,在《圣经》中对这位宇宙唯一之主宰曾作过如下的描绘:
谁曾用手心量诸水,用手虎口量苍天,用升斗盛大地的尘土,用秤称山岭,用天平平冈陵呢?……看哪,万国都像水桶的一滴,又如天平上的微尘。他举起众海岛,好像极微之物……万国在他面前好像虚无,被他看为不及虚物,乃为虚空。你们究竟将谁比神,用什么形象与神比较呢?……神若坐在地球大圈之上,地上的居民好像蝗虫。他铺张苍穹如幔子,展开诸天如可住的帐篷……你们向上举目,看谁创造这万象。
当居鲁士以世界征服者的姿态进入巴比伦,犹太人的历史便发生了戏剧性的改变。居鲁士宣称,犹太人完全自由了,你们回家吧。他除打开巴比伦金库,将尼布甲尼撒自犹太圣殿中掳来的金银一律还给犹太人外,还命凡有犹太人所住的社区,为犹太人筹措回家旅费。居鲁士的作为,使先知的预言大部分兑现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没有给予巴比伦任何惩罚。为了显示波斯文明的宽大,居鲁士不但对巴比伦及其居民毫无伤害,而且对巴比伦之神礼遇有加。
犹太人可以重返耶路撒冷,就老一辈的人而言,这是一桩非常值得兴奋的事。可是,年轻一代的想法则不相同。对他们来说,巴比伦就是家,这儿土地肥美,商业繁盛,一直住下去并不坏。耶路撒冷是“圣城”,名声好听,可那不过是一个遥远的废墟。不过对某些犹太人来说,可以回家总是好的。约在居鲁士宣布犹太人自由后两年,第一批热衷还乡分子,经过3个月漫长的旅途,便回到了他们的故乡。
和今天一样,回到故乡的犹太人,立刻发觉他们竟是不受欢迎者。因为这个地方,自他们离开后,另一批闪米特人来了,在这儿生息繁殖。现在回来的犹太人与当地的居民,由于利害冲突,双方势同水火。
所罗巴伯(Zerubbabel)重建圣殿,是波斯王大流士一世亲口允许的。但这件工程因受到当地居民的阻挠,以致经过20多年才算完成。回来的人一天一天增加,耶路撒冷慢慢又成为犹太人的天下。这是一支伟大动人的还乡曲。这支曲子,犹太人在我们这个世纪又重奏了一遍。
《圣经》与犹太民族
凭武力立国是不可能的,因为犹太人既无人力又无资财。然而许多人聚集在一块儿,对内既需要法律秩序,对外又需要代表机构,于是祭师统治出现了。公元前444年,一位富于学养的祭师以斯拉(Ezra),凭波斯王命召集犹太人开会,会中宣读《摩西律法》。会开了7天,每天从早晨读到中午。读完之后,他、其他祭师和所有犹太领袖,都一致同意接受这部律法为他们立身行事的根本大法。从那时起,直到今天,犹太人尽管颠沛流离,的确从未离开过这部法典。
什么是《摩西律法》?当然不是约西亚所发现的那卷《约书》了,因为那卷《约书》一天可以念上两遍,可是《摩西律法》念一遍即需要一星期。就分量来推测,一个比较合理的假设是,以斯拉所念的可能是《旧约五书》。因为犹太人称此五书为“托拉”(Torah),而托拉即有律法之义。29
《旧约五书》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由什么人写的?关于这个问题,讨论的书多达5万本。可是,直到现在还没有得出结论。
不过,一般的看法是,《圣经》中最先出现的部分,当为《创世记》。《创世记》或以“J”为代表,或以“E”为代表。“J”,因以造物者为耶和华,J即其第一个字母。“E”,因以造物者为艾洛希姆,E即其第一个字母。30耶和华是犹太的称谓,艾洛希姆是以法莲的称谓。由两种称谓所代表的传说,自撒马利亚陷落后即混而为一。
如果我们把“J”、“E”称作第一、第二部分,则第三部分可以用“D”作代表。D是《申命记》英文字母的首字。《申命记》显然是由另一位或数位作者撰写后加进去的。第四部分,可以“P”为代表。P是《祭师法典》(Priestly Code)英文字母的首字。《祭师法典》,系指以斯拉所宣布的《律法之书》而言。这当然是祭师插进去的。以上JEDP全部出齐,约在公元前300年。
创造天地、诱惑及洪水神话,是由美索不达米亚地区神话流传演化而来。这些神话历史悠久,可以上溯至公元前3000年。这些神话的雏形,我们在谈及美索不达米亚历史时,约略已经提到。一说,犹太人接触这类神话,是在巴比伦做囚时代。一说,他们得知这类神话,时间远在做囚以前。换句话说,犹太人是由其闪米特的祖先或苏美尔方面得知这类神话的。上帝造人的神话,按波斯人及某些《圣经》注释家的说法,上帝所造的人,最初是一个具有男女两性的连体婴儿——一男一女背靠背连在一起,和著名的泰国连体双生子一样。至于把男女分成两人,那是后来的事。这种说法,令我们想起《圣经》上有段怪话。《创世记》5:2:“他造男造女,取名亚当,并予祝福。”这段经,历来研究神学的人都把它轻易放过了,但有人则指出,这就是上帝所造人类祖先,乃男女连体双生的证据。31
乐园的传说,几乎遍布各民族。埃及、印度、中国的西藏、巴比伦、波斯、希腊32、波利尼西亚及墨西哥等,均有这类民间故事。伊甸园中有禁果树及蛇等,在其他乐园中也大半都有。不过有的传说把蛇换成了毒龙,并说毒龙能毒化乐园,置人于死地。
乐园中的蛇及无花果,显然是阳具的象征。推求神话的含义,大致说性及知识是罪恶及苦恼之源。这种观念,在《旧约·传道书》中尤为显著。在各民族传说中,一个共通的特点是,女人是一种可爱的罪恶,她往往是蛇及魔鬼的化身。夏娃(Eve)、潘多拉(Pandora)可以说都是一个典型。洪水较乐园传说更为普遍。世界各民族,古代似皆有遭遇洪水之说。在亚洲有不少山,传说洪水泛滥时,其山顶均有像挪亚(Noah)及萨马什-拉菲什提姆(Shamash-napishtim)等人待过。洪水是否真有其事?很难臆断。一说,人类文明多半以河谷为摇篮,河流泛滥,就是洪水之说的来源。一说,洪水不过是一种寓言,有劝人为善之意。
约西亚及以斯拉向犹太人宣读的东西,大体而言就是《摩西律法》。《摩西律法》是而后所有犹太人的生活规范。论及这项法制,萨顿(George Alfred Sarton)说得很中肯:“在历史上任何法制没有比这影响更大更深远的了。”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宗教政治,它所规范的,涉及人们生活的各方面。关于《摩西律法》,勒南说:“好比一件紧身衣,每一个犹太人都非穿它不可。”《摩西律法》所管范围非常之广,它管饮食33、医药、个人卫生、经期卫生、产妇卫生、公共卫生、性变态、兽交等。对于这些事项,为增强其效果,一律均假托神意立有种种规定。
在犹太民族中,祭师与医师界限的划分为时极晚。在很长一段时间中,祭师曾成为医术发展的绝大障碍。《利未记》第13至15章,对种种疾病,在隔离、消毒、预防上,均有极详尽的规定。34
犹太人是提倡疾病预防的鼻祖,可是关于医学,尤以外科而言,除割包皮外,便什么都谈不到。割包皮,犹太人称之为割礼,在古埃及与现代闪米特间非常盛行。割礼,从一方面来说,是对上帝尊敬、对民族忠诚的表现,35另外,也是预防性病的一种方法。犹太民族虽历尽艰危而不绝灭,也许和这种种洁净规定大有关系。
《摩西法典》的核心在于十诫。十诫见于《出埃及记》第20章第1至17节。这几节经文,半个世界的人几乎都耳熟能详。36
十诫中的第一诫,可以说是神权社会的基础。上帝乃这个社会的王,由他实行统治。再没有比这更奇妙的事情了。上帝,看不见摸不着,却能制定法规,施行惩罚。为了尊重神的统治,犹太人甚至改称为“以色列人”。以色列人,乃上帝卫护者之意。犹太人几度亡国,可是其宗教则历久不衰。和罗马教皇一样,犹太祭师的成就,远超乎一切世间君王之上。由于此诫是神权社会存在与否的关键,《圣经》中一再严格规定:秉持异端及诅咒圣名者处死!《摩西律法》创制者,和以后的宗教裁判官,由于确信宗教的统一与社会的统一不可分,不容忍便成了他们的特性。不容忍,显然是一种缺点,但犹太人之所以历数千年而不为人所同化,也许正得力于这一点。
第二诫,是为加强一神观念而设。不过,有了这一诫,艺术即无法发展。因为不可雕刻偶像,这一来就把大部分的艺术扼杀了。加强一神观念,就好处来说,使犹太人及早脱离了“迷信”及“人神同形同性论”(anthropomorphism)的纠缠——尽管《旧约五书》中的耶和华具有不少人性,却使众所共认智力优异的犹太人,除了宗教外,在艺术、科学乃至天文学方面,交的全是白卷。
在所罗门时代,圣殿里是有不少雕像的,可是在新修的圣殿里,便什么都没有了。其实在犹太人早期历史上,不但没有雕像,就是浮雕绘画也很少见。建筑和音乐,算是不犯忌,因此也比较发达。不过这种发达也很有限,犹太圣殿建筑,不能和埃及、巴比伦相提并论,我们前面已经说过。至于音乐,由于歌唱足以使充满苦难的生活获得安慰,乐队基于宗教颂圣的要求,因此皆能得到相当的发展。据称,在犹太圣殿中,经常有一个乐队及一个唱诗班。每当礼拜,唱诗班唱颂圣诗,乐队即以乐器相和。然而乐器种类有限,演奏亦极单调。《圣经》记载:“大卫和以色列全家,在耶和华面前用松木制造的各种乐器,如琴、瑟、鼓、钹、锣,作乐跳舞。”
第三诫,是进一步要求犹太人对神的虔敬。不但“不可诅咒圣名”,甚至连圣名都不许提。对耶和华祈祷,有称耶和华必要时,应以“主”(Adonai,即Lord)字代之。37像这样的要求,唯印度可以比拟。
第四诫,是定安息日。这种7天之中休息1天的制度,已为全人类所接受。不过,有人认为,安息日之名——也许连同这个习俗——均是从巴比伦传来的。安息日,犹太人称Sabbath,巴比伦人称Shabattu。Shabattu在巴比伦称为忌日,是日,规定不进烟酒不近女色。除安息日外,犹太人一年中有许多节日。在迦南,当地居民为了纪念播种、收获、日月循环,常对神举行庆典。祭无酵节(Mazzoth),即纪念收获大麦。祭七七节(Shabuoth,此节后称五旬节,Pentecost),即纪念收获小麦。祭住棚节(Sukkoth),即纪念收获葡萄。祭逾越节(Passover),即纪念牲畜产子。祭岁首节(Roshha-shanah),即纪念新年。犹太人最看重的,仅为最后的一两个。
Passover现通称逾越节。在此节的第一天,要以羔羊为献,并吃羔羊,同时将羔羊之血洒在门上。这个节,后来祭师又把它和耶和华击杀埃及人头生子一事联系在一起。羔羊本为迦南图腾,他们屠羔羊乃对当地土神作供。38据《出埃及记》记载,犹太人行逾越节迄今已达数千年。将当时的一切仪式,和今天的相比,可以说并无二致。犹太人对宗教传统的谨守固执,由此不能不令我们由衷佩服。
第五诫,确定犹太家庭的地位。家庭是犹太社会的基石,其重要性仅次于教会。这一诫的效力,从当时贯穿中世纪,直到现代化的欧洲。时至今日,由于工业革命,个人地位非常突出,因此犹太家庭才算稍稍有了变化。犹太家庭,是以家长或族长为中心。环绕着这个中心,有妻妾、已婚未婚子女,有时加上奴婢。这是一个经济兼政治的单位。说它是一个经济单位,因为由此形成的组织极便于农耕。说它是一个政治单位,因为族长威权之重,除战时外,国家亦有所不及。
作为一个犹太人的家长,其权力大的几乎毫无限制。土地、房产、子女,统统听其支配。子女的婚配,完全由他做主。未成年子女,他如认为必要,甚至可典卖给人为奴。在犹太人观念中,男孩较受重视。犹太人喜欢将男孩女孩和睾丸相比,说,男孩是右边的一个,女孩是左边的一个。意即男女在生育上两者虽均重要,但男的却较大较强。犹太人在很古的时代所行的婚姻制度,是把男孩子嫁出去。成年后的男孩子,在择定妻子后,即“离开父母,住到妻子家去”。不过这种制度自王朝建立以后便慢慢消失了。而后,犹太人所行的便一直是娶妻制。娶妻制奠定后,妻子一切便得听丈夫的。耶和华对犹太妻子的教训是:“你应以丈夫的意志为意志,因为丈夫为一家之主。”
在犹太社会里,妇女常能出人头地。撒拉(Sarah)、拉结(Rachel)、米利暗(Miriam)、以斯帖(Esther)等人,即为犹太女性之光。底波拉(Deborah)曾经做过士师。约西亚王,在祭师报告发现《约书》后,他所去请教的先知户勒大(Huldah)也是一位女性。会生孩子,对犹太母亲是一项莫大的光荣。由于犹太是个小国家,当年的犹太正如今天的以色列,周边的国家都人口众多,因此,如何赶快生孩子便是一桩大事。为了鼓励生孩子,有积极方面:第一,提高母亲地位;第二,规定20岁以后必须结婚,甚至祭师也不例外;也有消极方面:第一,痛斥独身主义;第二,视妇女不生育为罪大恶极;第三,严禁堕胎和杀婴。总之,任何限制人口增加的做法,在犹太都是异端和不讨上帝喜悦的。
《创世记》里说:“拉结见自己不给雅各生子,就嫉妒他姐姐,对雅各说,你给我孩子,不然让我死。”由此可见,孩子对女人是如何重要。理想的犹太妻子,一生只有三桩大事,就是:料理家务,服侍丈夫,养育孩子。箴言最末一章论贤妇,贤妇即犹太妻子的典型:
有才德的妇人,谁能得着呢?她的价值远胜过珍珠。她丈夫心理倚靠她,一生使丈夫有益无损。她寻找羊绒和麻,甘心用手做工。她好像商船从远方运粮来。未到黎明她就起来,把食物分给家中的人。将当为的工分派给婢女。她想得田地,就买来。用手所得之利,栽种葡萄园。她以能力束腰,使臂膀有力。她觉得所经营的有利,她的灯终夜不灭。她手拿捻线竿,手把纺线车。她张手赈济困苦人,伸手帮补穷之人。她为自己制作绣花毯子。她的衣服,是细麻和紫色布做的。她丈夫在城门口与本地的长老同坐,为众人所认识。她做细麻布衣裳出卖,又将腰带卖与商家。能力和威仪,是她的衣服。她想到日后的景况就喜乐。她开口就发智慧,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则。她观察家务,并不吃闲饭。她的儿女起来称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称赞她……愿她享受操作所得的,愿她的工作,在城门口荣耀她。39
第六诫,最值得令人鼓掌。“不可杀人”,这太可贵了。任何一部书,似乎都没有《旧约》提到这么多“杀呀,杀呀!”。在《旧约》字里行间,不断出现的有两桩事:一桩是大量杀戮,一桩是大量生育。一部犹太史,除少许年代外,尽皆充满杀戮之声。这些杀戮,有的起于种族恩怨,有的起于内部摩擦,有的起于世代血仇。犹太民族相当好战。尽管他们写有伟大诗篇歌颂和平,可是就先知、祭师乃至他们所塑造的上帝耶和华而言,均非和平主义者。在犹太人19个王中,受暗杀而死者即有8位。
攻下城池,通常均施予彻底性的破坏。男人杀光,使其土地无法生长作物——这在近东似乎已成惯例。“以色列的子民,一天中即杀死叙利亚步兵10万!”没有现代化武器,一天能杀这么多人,也许令人无法相信。不过仅此一例,即可见犹太人之好杀。自视为上帝之选民,造成过度的民族自尊。厉行族内通婚,阻碍了与其他民族协和共进的远景,就此观点而言,犹太人是失策的。不过,犹太是个精力充沛——充沛到横冲直撞,无比虔诚——虔诚到把自己孤立起来,敏感热情——由此创造了近东第一流文学作品,勇敢坚毅——以致历尽折磨仍巍然独存的民族。这个民族是值得我们刮目相看的。
第七诫,是确认婚姻为家庭的基础。与确认家庭为社会的基础一样,一经确认,便运用各种力量予以支持。各种力量中,最大的是宗教力量。他们虽没有说上帝不许婚前性交,但婚前性交被禁止是很显然的,因为另有规章说明,新娘若非处女,便有被乱石打死的危险。娼妓相当盛行。所多玛及蛾摩拉,尽管因同性恋盛行而遭毁灭,但在犹太,同性恋之事仍然存在。律法似不禁止与外国妓女发生关系,因此,在犹太各地,生活于小木棚及营帐里的叙利亚、摩押、米甸(Midianite)及来自其他各地的妓女,简直多到不可胜数。耶路撒冷不许妓女卖淫的规定,在所罗门时代并未严格执行。至于其他时代,往往越禁越多。有一段时期,例如马加比(Maccabees)时期,圣殿甚至成了妓女的大本营。
男女之爱,早已发生。例如,“雅各就为拉结服侍了7年。他因为深爱她,就看这7年如同几天”。不过对夫妇而言,爱情地位并不重要。流放以前,犹太婚姻均是经由父母之命与媒妁之言。抢夺婚姻,也许曾一度存在,尤其是当女性奇缺的时代。耶和华对抢夺婚姻,曾予以公然认可。“吩咐便雅悯(Benjamin)的孩子说,你们去在葡萄园中埋伏,若看见示拉(Shilon)的女子出来跳舞,就从葡萄园出来,在女子中各抢一个为妻回便雅悯地去。”不过,这并不多见。犹太通常所行的是买卖婚姻。雅各以劳务换取利亚及拉结就是显例。波阿斯(Boaz)娶路得,干脆就是用钱买来。先知何西阿在答应以50雪克尔银子买得其妻后,又后悔价钱出得太高了。犹太人称妻为beulah,意即所有物。
但是,观念慢慢进步了。都市中,嫁女儿者大半要赔上一点嫁妆。至此,买卖婚姻渐成过去。新娘有了嫁妆,到夫家便有地位,因为她已与用钱买来的不同。比较有钱的犹太人,除妻外,还可置妾。不育之妻,例如撒拉,还会劝夫纳妾。这样做,不但是为了传宗接代,而且是为了增加人口。例如雅各,有了拉结,有了利亚,又还纳她们的婢女为妾。为什么?目的就在希望多生孩子。在犹太,能生育的女性应使其尽量生育。例如丈夫去世,其小叔大伯——即令他们已娶妻生子——便都有和她结婚的义务。丈夫没有兄弟,这义务就得由其夫之任何男性近亲肩负。
由于犹太人在经济制度上以私有财产为核心,因此形成了一个具有双重标准的社会制度:一个男人可以同时拥有若干女人,但一个女人在同一时期却只能隶属于一个男人。通奸绝对禁止。与他人之妻行淫者,奸夫淫妇都必处死。未婚女性绝对禁止与人相奸,至于未婚男性与人相奸,只算是一种小过失。婚姻中男性可以很随便,他看妻子不顺眼,一纸休书即可解决问题,但在女性,则比登天还难。不过,犹太丈夫滥用这项权力者绝少。一般而言,犹太人对其妻子儿女的爱护,可以说是无微不至的。在犹太,结婚前,男女不一定有爱情,但结婚后,夫妻情谊甚笃者却屡见不鲜。“以撒(Isaac)便领利百加进了他母亲的帐篷,娶了她为妻,并且爱她。以撒自从他母亲去世后,这时才算得到了安慰。”大体而言,在远东世界以外的地方,犹太人的家庭生活,要算是很幸福的。
第八诫,确立私有财产制。40宗教、家庭及私有财产制三者,可以说是犹太社会的主要支柱。在所罗门以前,由于工业不发达,所谓财产就只能是土地。当时的犹太,甚至土地也都尚未开发,大部分的人,除种一点葡萄、橄榄、无花果外,就靠畜牧为生。畜牧得逐水草而居,因此,大部分犹太人多无房舍而住帐篷。
社会进步,生产有余,商业乃告发生。慢慢的,大马士革、泰尔和西顿等各大名都,都充满了犹太商人的足迹。至于国内,圣殿变成了他们的交易所。铸币始于放逐之际。此前,交易中准为金、银。每笔交易所需金银分量一律用秤称。由于经济活动频繁,银行也渐兴起。进行借贷的人,都在圣殿交易。这其实是不足为怪的,因为遍及近东各国,神庙同时就是市场。这种风俗,直到今天许多地方尚存。耶和华也很希望犹太财富增加,他曾说:“你只可把钱借人,不可向人借钱。”犹太人之所以发财,也许和这项诫命有关。
像其他近东各国一样,犹太也使用战俘及罪犯做奴工。所罗门兴筑圣殿、宫殿,使用这类奴工动以万数。奴隶主对于奴隶,通常无生杀之权。奴隶一旦有钱,可以赎身。无力偿债之人,可卖儿、卖女或以其自身为奴。这种风俗,直到耶稣降生后还存在。由于祭师及先知均极力反对剥削,因此在近东各国内,犹太富人对穷人比较仁慈。经上曾有此诫语:“你们彼此不可互相倾轧。”祭师及先知曾借上帝的口吻,要奴隶主释放奴隶,要债主免除穷人的债。释奴与免债,每7年要做一次,后来觉得颇不易行,于是改为每50年一次。“第50年你们要当作圣年,在遍地给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这必为你们的禧年,各人要归自己的产业,各归本家。”
上面的要求是否为大家所遵守,我们找不到事实根据。不过祭师的这项善意是不可抹杀的。“在你神的土地上,你弟兄中若有一个穷人,你不可忍心袖手旁观,不帮补你穷乏的弟兄……你就要帮补他,你借钱给他,不可向他取利。”安息日,不但自己休息,也应让雇工、奴隶乃至牲畜休息。在田间收割庄稼,要留一捆,摘取橄榄及葡萄,要留一点给穷苦的孤儿寡妇。以上种种恩惠,不但施予犹太人,甚至也施予外邦人。按犹太人的习俗,对无家可归的外邦人,也要亲切招待,供他吃,供他住,给他礼遇和尊敬。耶和华常常提醒犹太人,要记着你们也曾流落异乡无家可归。
第九诫,要求绝对不作假见证。这是犹太人以宗教支撑法律的一例。在古时犹太人起誓有一定的宗教仪节:对谁起誓,起誓者当用手搁在对方的生殖器上。但现在,起誓者不但以人为对象,而且他的誓有了上帝的鉴临。按照诫命,作假见证害人者,他所受的惩罚,应与受害者所受之痛苦相当。犹太人以宗教法规为法规,祭师就是法官,圣殿就是法庭。祭师的判决就是最后的判决,不遵此判决者可无条件处死。有时也采行天判,例如罪嫌无法证实时,便令涉嫌者饮毒水。除宗教外,别无司法机构。然宗教不能巨细无遗,因此守不守法,大部分得靠个人良心及公共舆论。
小罪,认罪或赔偿即可。大罪,例如谋杀、拐带儿童、偶像崇拜、通奸、打骂父母、拐带奴隶、兽奸、殴打奴隶致死、妇女行邪术等,则必处死。在谋杀方面,耶和华的主张是亲手报复,“报血仇的,必亲自杀那杀人的,一遇见就杀他”。可是,另外又有“逃城”之设,杀人者逃到那里,受害者即应停止报复,不过这以误杀为限。
一般而言,《摩西律法》所采的是复仇主义:“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伤还伤,以打还打。”《摩西律法》自写就以来,5000年迄无变化。这项律法,在当时也许是进步的,但慢慢地便落伍了。
第十诫是最后一诫:“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由此诫,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在犹太人观念中,妻子是与财产并列的。这一诫相当重要,人人如果绝对遵行这一诫,说天下即可太平未免过于夸大,但世间大部分的纠纷,应该可以免除了。
读完十诫,令人深感奇怪的有一点,就是影响犹太人言行最重要的一条诫命,仅零碎提到,并未将它特别列举出来。那就是《利未记》第19章第18节所说的:“当爱人如爱己。”
一般而言,《摩西律法》是一部庄严的法典。基于时代的关系,它有种种缺点,但它的优点无疑远较缺点为多。读《摩西律法》,我们应该记住一点,它虽反映犹太人的生活,但并不就是犹太人的生活。这部律法,实际还不如一般法典能反映人民实际的生活,它只可以说是犹太祭师“想象中的乌托邦”。像其他法典一样,它既被人遵守,也曾被人破坏。它对犹太人的影响,与其说是行为上的,毋宁说是精神上的。诚如海涅(Heinrich Heine)所说,它是犹太人的一个“可携之与俱的祖国”(Portable Fatherland)。犹太人2000年来,因它而团结一致,因它而屡仆屡起,因它而愈战愈强。
文学、哲学与《圣经》
《旧约》不仅是一部法典,它也是历史,是诗,是哲学。如果从《圣经》里抽掉先民传说、宗教神话,如果不用古人的眼光,把它看作人类最正确最古老的历史,我们即可看到《圣经》的庐山真面目。
从《圣经》的记载,我们可以发现远古时代人类活动的实况。由于文笔洗练,技巧成熟,它所描写的人物,至今犹栩栩如生。其中《士师记》、《撒母耳记》及《列王志》,是一个残败民族流亡转徙之余,为保持其历史传统而精诚团结所作的记载。有人认为,将此类记载并列在一起,似乎有点不伦不类。但撇开这一点,我们仅看扫罗、大卫及所罗门的故事,其清新细腻,实非近东任何历史故事所能及。即使《创世记》,假定我们用欣赏传说的态度来看(不把它看作一种谱系学),你一定会发现它非常有趣。它叙述得非常生动自然。《创世记》,不应当作历史来读,而应当作一种历史哲学来读。这是人类就其过去历史,加以回顾,加以观察,希望就其因果关系,指出目前演变,及未来发展所做的一种努力。这种努力,可以说是破天荒的。《旧约五书》所提供的历史概念,其影响是很深远的。从波伊提乌到波舒哀,也就是说,从希腊、罗马到现代欧洲的思想家,没有一位不深受其影响。
从历史演变到诗歌,一个必经的中途站是爱情故事。路得的爱情故事,是圣洁完美的典型。至于以撒和利百加,雅各和拉结,约瑟(Joseph)和便雅悯,参孙和大利拉(Delilah)的爱情故事,情节也是很动人的。犹太人的诗歌,最早的当数《出埃及记》第15章的《摩西之歌》。其次为《士师记》第5章的《底波拉之歌》。这两首歌,可以说就是圣诗的滥觞。巴比伦时代的《忏悔歌》,无论在内容上及形式上,对圣诗的形成也有极大的影响。圣诗显然也曾受到埃及的影响,例如第104篇,无论内容及形式,均极像阿肯那顿所作的《太阳颂》。圣诗是一部集体创作,一大部分是大卫写的,其余部分的作者则属于公元前3世纪,即犹太人被俘后的若干诗人。圣诗可以说也是一种抒情诗,不过这种诗和一般抒情诗不同。一般抒情诗,可以坐下来慢慢欣赏,而这种抒情诗则不适于坐下来慢慢欣赏。因为它所抒的,是一种纯宗教的感情。
由于圣诗所抒的是一种宗教感情,因此它充满了恶毒的诅咒、凄苦的呻吟与热烈的赞颂。赞颂的词句,占了诗中的绝大部分,因此圣诗又可称之为“赞美诗”。41
圣诗火药味极浓。其格调和基督徒相远,和清教徒相近。当然,像第103篇:“……至于世人,他的年日如草一样,他发狂如野地的花。经风一吹,便归无有,他的原处,也不再认识他……”这类比较软性的文字也有,不过为数不多。读圣诗,令人想到古东方人的“旋舞曲”,一唱一和,极有韵致。在修辞上,圣诗有着丰富的譬喻与生动的想象。近东其他宗教也有圣诗,但像犹太圣诗这么动人的实不多见。圣诗中,有许多词造得相当精彩。这些词如第8篇“从婴孩和吃奶的口中”,第17篇“眼中的瞳人”,第146篇“你们不要倚靠君王”等,在英美差不多已妇孺皆知。圣诗中,有些譬喻,例如第19篇“太阳如同新郎出洞房,又如勇士欣然就道”。其意境之美,千载之下读之仍令人叫绝。圣诗可以说是诗歌中之最美的。犹太语可以说是语言中最美的。以最美的语言,唱最美的诗歌,实在迷人。42
撇开圣诗,让我们看看《所罗门之歌》。《所罗门之歌》亦称《雅歌》。《旧约》中之有《雅歌》及《传道书》等作品,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传道书》充满怀疑和虚无,《雅歌》充满色情和肉欲。对充满色情和肉欲的《雅歌》,其来路有着种种推测。有人说,这是巴比伦的作品,因它所歌颂的是伊什塔尔及坦木兹式的爱情。有人说,这是希腊的作品,因它含有不少希腊词汇——至少,写作的人曾深受亚历山大所带来的希腊影响。有人说,这是埃及的作品,因为所爱者以兄妹相称乃埃及人的特有风尚。不过,不管从哪里来,它在《旧约》里已占有一席之地。这真是一个有趣的谜:谈上帝崇拜的人,为什么要把这类充满色情和肉欲的歌词编进《圣经》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