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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民和国家.2

作者:威尔·杜兰特 当前章节:14611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15:14

肥皂是一种极珍贵的奢侈品,虱、蚤、臭虫屡见不鲜。比较无知的中国人会用孔子那种处之泰然的神情去应付这些扰人的害虫。中国的医学自秦始皇至慈禧太后一直没有显著的进步;而西方大致也一样,自希波克拉底至巴斯德这两千多年间,西方的医学亦无大进。西方的医药是随着基督教而传入中国。但中国人直到20世纪还只敢在外科上用西药,在其他方面,他们还是比较信赖他们的中医师和那自古留传下来的草药处方。

没有教堂的宗教

中国原始居民的宗教信仰与一般的民族无异:有灵魂的恐惧,崇拜无处不藏躲的幽灵,虔诚地尊崇给人印象深刻的形象及大地再生的力量,敬畏上天,它那光芒四射的阳光和润湿大地的雨水是人间的生活和上天秘密的力量之间一种神秘的和谐。风、雷、山、林、龙、蛇等都是崇拜的对象。每逢有丰收便举行盛大的庆祝会。春天,青年男女结伴在农田上舞蹈,以丰盛的祭品感谢大地。在初民的时代,帝王和僧侣几乎是一体的,日后历史学家在一些富有教诲意义的历史记载上写道,中国最早的帝王们都是圣贤的政治家,他们的丰功伟业常常是得之于祷告和诸神的惠助。

在初民的神学上,把天和地视为构成宇宙的两大单元,就如同男与女、君与臣、阳与阴之相对。宇宙的秩序和人类道德的行为,都是同属于宇宙上必备的和谐——道的过程;像行星间的法则,道德是个体与全体的和谐。上天就是这个强有力的天、这个道德的秩序、这个神圣的秩序,统御人类和万物,规定子与亲、妻与夫、民与臣、臣与君以及君与天之间的关系。他们对道或天的观念虽含混,但极尊贵,它介乎具有人格与不具人格之间。当人们向天——即神——祷告的时候,它是人格化的天;当哲学家谈到天的时候,把它视为正义和仁爱,这时它是不具人格的。但是他们并不把支配天、地和人的力量统合为一。随着哲学的发展,人格化的天的观念渐渐地形成于民众间,而非人格化的天的观念则为知识分子所接受,而且也为官方所接受的一种宗教信念。

从这些起源而发展出中国正统宗教的两个大要素:一为举国上下对祖先的崇拜,一为儒教的崇拜天和伟人。每一天,人们对已去世的人奉出最虔诚的祭品,祈求神鬼的保护;因为这些无知的平民相信,他们的祖先仍然生存在某个国度里,他们会带来好运或厄运。至于知识分子虽然也有祭祖的活动,但他们的用意是纪念重于崇拜;这种做法对灵魂和民族都有益,作古的人是应当受到纪念和尊敬,后人将会照前人而做,而不致有所改革,国家便会太平无事。但是中国这种宗教有几个不方便的地方,因为人人要祭祖,坟墓不但到处有,而且庞大、不可侵犯,以致阻碍了国家铁路的建造,限制了农地的耕作。但中国哲学家则认为不然,既然崇拜祖先带来文化与政治的安定和精神的一体,那些不方便又算得什么呢!同时,由于中国交通不便,领土广大,人们彼此来往接触不易,空间距离不易缩短,但这种深邃的宗教在时间上遂产生一种有力的精神团结;这种强韧的传统的网,使得代代密合不离,而个人的生活也在无穷的庄严的人生范围中,获得高贵的享受和人生的意义。

被知识界和国家所采行的宗教,立刻变成一种普遍而有特殊意义的信仰。经过代代有增无减的尊奉,孔子的地位渐渐提高,再加以政府的行政干预,孔子的地位升至仅次于天的地位。每一个学校都有他的像,每一座城都有他的庙;帝王和百官定期拜祭他,把他当作永远是最具影响力的人物。知识界不把他当作神,但许多中国人却把他当作神;那些祭拜他的人也许是没有宗教信仰的无神论者,但假如他们尊敬孔子以及他们的祖先,他们会被当地社会视为虔诚和有宗教信仰的人。每年皇帝都得到天坛去祭拜这个不具人格的神。在这种官方的信仰中,并没有提到什么永生。天不是一个地方,而是神的意志,宇宙的道。

这个简单而又几乎是理性的宗教,并不能使中国人满意。它的教条没有给人们留下幻想的余地,对于他们的希望和梦想,也没有回报的赐予,对于他们日常生活中充满的迷信,也没有鼓励和慰藉的作用。不仅中国人会以表现超自然的诗和散文来夸大现实,其他任何国家亦如此。他们认为不管天上或地下都有善神和恶鬼的存在,他们用符咒或祷告,盼能安慰恶鬼,使恶鬼不伤害他们,并祈求善神能帮助他们。他们付钱抽签卜卦,要从《易经》的签文,或龟壳的响卜,或星相的移动,得知未来的命运;他们请法师来定住家和坟墓的风水,请巫师为他们呼风唤雨。孩子暴毙了,那是因为他生不逢辰,虔诚的女儿有时会自戮以便为她的双亲带来吉或凶。中国人,尤其是南方人,最为迷信;他们遭到极具理性的儒家思想的统御,他们渴求有一种信仰,使中国人像其他国家一样,得到永久的慰藉。

因此,一些知名的神学家便采用老子深奥的哲理,渐渐地把这个哲理转变成宗教。老庄认为道是用以达到个人宁静生活的一个方法;他们似乎从来未料到这个道会被视为神祇,更没有想到可以用金钱为它估价,以求在死后能得到永生。但到了2世纪,有些追崇老庄思想的人直接在老子的著作中篡改原意,而配制成一种可以长生不老的药酒。这种药酒变得极为普遍。据说,有几位帝王因过分耽于这种药酒而致死。在四川有一种专卖符咒的人,声言他们的符咒可以治疗百病,每一张符咒值五斗米。当然,因偶然的奇迹而痊愈总是有的,至于那些吃了而治不好的,则被归咎于他们信仰不坚。群众对于这种新的宗教趋之若鹜,为它建庙盖堂,慷慨解囊支援其道士,热衷研读那充满迷信的经典以充实其新的信仰。老子被尊为神,老子的思想变成了超自然的思想;其信徒们相信,老子在他母亲的胎内达80年之久才被生下来。因此,他一生下来就是个老人,而且具有智慧。他们有自己的鬼和神,他们在庙前欢欣鼓舞地燃放鞭炮以驱鬼神,并且锣鼓喧天地使人不能睡觉而聆听他们那扰人不休的祷告。

1000年来,道教的信徒达几百万,许多帝王也都皈依它,经过长期的斗争后,道教把儒教的一些特权都夺了过去。但它终于还是崩溃了,这并不是受到儒家思想的打击,而是遭到一个更能迎合一般百姓胃口的新的宗教的打击。这个新的宗教便是佛教。因为佛教从1世纪开始自印度传入中国时,其教义不像500年前释迦牟尼传教时那样晦涩。它不是苦行的教条,而是一种光明而快乐的信仰,相信那助人的诸神和鸟语花香的天堂;时间一久,形成了大乘一派的佛教,神学家们把它改编成适合一般民众感情上的需要;它给中国带来不少新鲜而具有人格的神,如天堂之王阿弥陀佛,慈悲之神观音;它给中国的庙宇增添了不少罗汉——释迦牟尼的18个弟子——他们轮值看守,帮助混沌受难的人类。当汉朝衰亡之后,中国四分五裂,人民陷入战乱的旋涡,遂转而皈依佛教以求慰藉,就如当时的罗马转向求于基督教一样。道教开门欢迎这个新的信仰,不多时,二者相混深入中国人的心灵。起初,帝王们反对、迫害佛教;哲学家认为它是一种迷信,亦加以反对;政治家们则关心某些中国人的血性都遭到了寺庙的熏染;最终政府才发现宗教要比政令强;皇帝们遂与这些新神讲和,不再反对它们,准许了僧侣们托钵募款建庙,而官僚和学者们在儒教的尊严不受损毁之下,也只好让步了。这个新的宗教占领了许多以前的旧庙,在道教的圣山泰山上置了许多的庙寺和僧侣,促使善男信女去朝圣进香。它对中国的绘画、雕刻、建筑、文学和印刷的发展,贡献良多,并给中国人的心灵注入了文明的谦逊之道。然后,它也像道教一样,终于步入衰退之途。僧侣逐渐腐化,教义越来越染上有害的神祇和迷信,佛教那从未具有多大威力的政治力量,被儒学的复兴功臣朱熹彻底地消灭了。今天,佛教的庙宇已不受人重视,财源亦告罄,它的唯一的信徒是那些赤贫的僧侣。

但佛教还是藏在中国人的心中,它仍是中国百姓心中那个复杂而非正式的宗教的一部分。因为各种宗教在中国,如在欧洲和美国一样,是可以兼容并存、不相排挤的,它们也没有为这个国家带来宗教战争。它们不但在这个国家内和平相处,也共存于个人的心胸中;绝大部分的中国人都有好几种的信仰,他们相信灵魂说,信奉道教、佛教和儒教。他们是最有修养的哲学家,他们知道没有一种宗教是确定的;也许神学家是对的,天堂可能是有的;最聪明的办法是对各种宗教都不必太认真,不妨让各教派的僧侣道士去为你祷告。当有好运临头的时候,中国人并不去感谢诸神,他们只敬拜他们的祖先,他们让妇女和僧侣道士去拜那些佛堂道观。他们是有史以来最世俗的人,今世深深地吸引着他们;当他们祷告的时候,他们不是祈求能在天堂得到快乐,而是能在现实的生活中获得利益。假如他们的祷告不能应验,他们可能会百般地责难这个神,甚至把它丢进河里。东方有句谚语:“塑佛的人不会去拜神,他知道它们是什么做的。”

道德的统治

在20世纪,儒家和祭祖的习俗虽然遭到许多的非难和无数的攻击,但仍然屹立长存,这是因为它们被认为对于维系中国生活的那个强烈而受赞扬的道德传统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它们是宗教的约束力,所以家庭是这个伦理遗产最主要的工具。从父母到儿女,这个道德的法规是代代传下来的,成为中国社会一个无形的政府。这个道德的法规是这样地稳固有力,以至于每当国家不稳的时候,它都能维持其社会的秩序和纪律。伏尔泰说:“中国人最了解的、教养最到家的、达至最完美地步的,是道德。”孔子曾说:“本固邦宁。”

《五代祖宗容像》。中国儒家伦理思想以孝为家庭、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强调善事父母、爱利尊长。

中国人认为,道德法规的宗旨是要把混乱的男女关系变成有秩序的制度,以养育子女。家庭是以子女为重心。从中国的立场来看,子女不论多少也不能算多。因为一个常常遭到侵略的国家,需要人来防卫,而且中国土壤肥沃,可以容纳大量人口。甚至即使在一个大家庭或人口过多的村社,需要作生存的竞争时,弱者自然要遭淘汰,强者自可生存而再繁殖,以赡养那引以为荣的年迈双亲,以宗教的仪式伺候他们的祖先。祭祖可以产生一种无穷的、再造的链锁,这种链锁的力量愈来愈大;做父亲的必须要生儿子,不但是为了在他死后有人能祭他,也是为了祭祖的香火能够不绝。孟子曾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做父母亲的所祈求的是生儿子,假如做母亲的不能生个儿子,那是她一生的耻辱。因为不管在农田里或战场上,男孩子总比女孩子强;同时还有一条古老的规则,规定只有男孩子才能去祭祖。女孩子是一种负担,因为经过千辛万苦把她养大之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嫁到夫家,在夫家过着一辈子劳苦的生活。假如生了太多的女孩子,而家境又不佳,做父母的可以不必受法律的制裁,而把那初生的女婴掷于田野间,让夜晚的风霜冻死,或让野猪吃掉。孩子们必须要在最细心的照顾下,才能度过那多灾多病的幼年时代;父母以身教来教育子女,而不用体罚的方式;有时,与亲戚家的孩子彼此交换到对方那里住一阵子,以避免父母会过于溺爱而宠坏了孩子。孩子一直是跟他母亲睡于一房,直到7岁后才让他与成年男人睡在一起。假如家境不差的话,便把小孩子送到学校去,但严格禁止与女孩子在一起;到了10岁,在交友上和寻乐上,都受到父母限制,但往往会造成同性恋和寻男娼,使得父母的苦心完全落了空。

贞操是受到赞扬的,做女儿的必须严格遵守,在父母的再三告诫下她们是非常戒慎的。万一不幸意外地失身,她们会羞赧得自尽。但是对于未婚男人就没有这种要求,相反,寻花问柳被认为是正当的事。食色性也,沉溺于娼馆要比任意的放纵来得体面。13为了要迎合男人的这些需要,中国很早就有娼馆这类的场所。早在齐国时候,宰相管仲即设置娼馆,让外国来的商贾投下一笔钱,玩乐一番再走。马可·波罗描述忽必烈时代的国都里的娼妓,数目之多,容貌之美,令人难以想象。她们都是官娼,受到管制,娼馆内分间隔开,最漂亮的用来招待外国的使节。以后,另有一种叫“歌伎”,她们不同于一般的娼妓,她们陪陪年轻人聊天,或陪有品味的已婚的男人作乐。她们通常都通晓文学和哲学,也精于音乐和舞蹈。

男人在婚前可以随便去嫖妓,但庄重一点的少女则严禁与男人接触。因此,就造成男女之间的爱情的机会绝少。在唐朝曾有这种罗曼蒂克的文学,不过早在公元前600年就传说有这么一则罗曼蒂克的故事:尾生答应要在桥下等一个女孩子,虽然不见女孩子来,但他还是在那里空等待,终于被涨上来的水淹死了。毫无疑问,尾生一定很清楚他可能会遭到不测,但显然,这些诗人认为尾生可能不知道会遭到这个意外。一般来说,当爱情是一种关切和爱慕时,这种爱情存在于男人之间的概率要比存在于男女之间的多得多;在这一点上,中国人的看法与希腊人一样。

结婚与爱情没有什么关系。结婚的目的是让一对健康的男女在一起生儿育女,组织一个子女众多的家庭,中国人认为结婚是没什么爱情可言的。因此,当父母为子女选择对象的时候,男女都保持不接触。中国人认为男人不结婚是不道德的,独身被认为是对祖先、民族和国家的一种反抗和罪恶,即使是负有神职的人也不例外。在古代,还特别有一种官员,专门查访有没有男人到30岁,女人到20岁还不结婚的。不管有没有媒人说亲,做父母的在其子女19岁后,即开始准备婚嫁的事。有些还是小孩子甚至还在娘胎里,就订下了婚约。在择亲的时候,不管对象是同族或异族,都有一些限制的;被选的一方必须是选的这一方的双亲相当熟悉的才行,而且必须要远亲不同宗的。男方通常要送女方一笔可观的聘金,相应的,女方也要有一批可观的嫁妆陪嫁;贵重的礼物通常是在结婚的时候男女双方互相交换。女孩子要到结婚的当天才能露面。而她的未婚夫也一直不准去看她。除非是另有借口,通常他第一次看到她是在结婚的当天当她卸去了面纱的时候。中国的婚礼繁缛,具有象征性,最主要的一件事是新郎要多喝酒,可以壮壮胆,不会害臊;至于新娘,则早已学会怎么害羞怎么顺从。结婚后她与她丈夫住在夫家,或其附近。自此,她要辛苦地伺候她的丈夫和婆婆一辈子,直至她的婆婆年老死了,她才能摆脱这个苦海。此时她的儿子也差不多到了成家的年龄,这时她可以如法炮制,享受儿媳的伺候了。

穷人家都是一夫一妻制。因为中国人喜欢多子多孙,所以,只要家境富裕,是可以娶妾的。一夫多妻制被认为是优生学,事实是如此,因为有能力再养一个太太,足见他在当地是能力较强的人。尤其假如正室不育,那么她会鼓励她的丈夫再娶个姨太太,而且她会把姨太太所生的孩子当作自己生的来抚养。另一种情形是太太为了使丈夫安于家,干脆就怂恿丈夫把他在外面中意的妓女娶回做第二房。在中国的传统里,明成祖的妻子备受赞扬。据传,她说:“我一直要人到附近的地方去物色美女,好把她们送给皇上做王妃。”家家户户都以自己的女儿能被挑上做宫女为无上光荣。为了要保护宫女和做一些宫内的杂务,明成祖的宫内拥有3000名太监。大部分的太监在8岁以前就由他们的父母亲把生殖器阉掉,他们完全是为了以太监为终身职业才这样做。

在这男人的天堂里,姨太太实际上只有奴婢的地位;至于正室,也只不过是这个家庭的象征性的主子。她的威望几乎完全是以她孩子的数目和性别而定。假如她是个有教养的女孩子,她会把她的丈夫视为主人,假如她每天能平平静静地操持家务,她的生活就可以快快乐乐的;人类是很有适应能力的,在这些由父母包办的婚姻中,其生活似乎要比西方的自由恋爱式结婚,相安无事得多。离婚倒是很容易,不育、饶舌等都是离婚的理由,但妻子绝不能要求与丈夫离婚。不过,她可以自动离开丈夫,回到娘家——当然这种事并不多。离婚的事是绝少的,因为女人一遭到离婚,其噩运则不堪想象。再者,中国人坚信顺其自然、听其天命的哲学,他们认为每天受苦乃是命运。

在孔子以前,中国的社会很可能是一个母系社会。我们知道在最早的时期,他们“只知他们的母亲,不知他们的父亲”。“姓”这个字就是以“女”为偏旁。“妻”即“齐”,平等的意思,女人嫁了之后仍保留原来的名字。到3世纪,中国的女人掌有很高的权利,甚至还主持国事。慈禧太后只不过是继吕后之后的另一位中国女皇,吕后严酷地统治中国(公元前195-前180年)。这位“残酷而任性”的女皇,随其癖好任意毒杀功臣;任意废立皇帝,把先夫汉高祖的宠妃的耳眼割挖后弃于厕中。到了清朝,虽然中国的女人识字率还不到万分之一,但早在古代,中国上流家庭中的女孩子是要接受教育的,她们大部分都会作诗。中国著名历史学家班固(约1世纪)的那位颇具才气的妹妹班昭,即继承兄志把那部《汉书》完成,备受当时皇帝的赞赏。

在中国,也许是封建制度的建立削减了女人的政治与经济的地位,形成一个极端的父系社会。通常,父母都与最年长的儿子住在一起,虽然通常每一位成员都有自己的家和土地,但是长子的权力凌驾于一切之上。到了孔子的时代,父亲的权力几乎是绝对的:在必要的时候,他可以把他的妻或子卖去做奴仆;甚至只要不受大众舆论的攻击,他可以把他的儿女置于死地。通常情况下,他吃饭时都是一人独享,妻子不能与他同桌。当他死后,妻子绝少再改嫁;从前还盛行寡妇殉夫的事,她之被要求这样做是为了丈夫的面子。中国到了19世纪末叶还有这种寡妇殉夫的事。他对他的妻子,就如对待外人一样,彬彬有礼,但他与妻子之间必须保持一段相当的距离,这种距离几乎是阶级之分。女人都住在特别分开的房子里,极少与男人混杂在一起;社交生活没有女人的份,除非是那些没名誉的女人。男人不把自己的太太当作妻子,而是视她为儿女的母亲;他敬重他的妻子,不是因为她美丽或教育高,而是因为她会生孩子、勤劳和顺从。班昭在《女诫》七章中,谦逊地道出女人应有的态度:

卑弱第一,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弄之瓦砖而齐告焉……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有恶莫辞,忍辱含垢,常若畏惧,是谓卑弱下人也……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

傅玄有诗:

苦相身为女,卑陋难再陈。

男儿当门户,

堕地自生神。

雄心志四海,

万里望风尘。

女育无欣爱,

不为家所珍。

长大逃深室,

藏头羞见人。

垂泪适他乡,

忽如雨绝云。

低头和颜色,

素齿结朱唇。

跪拜无复数,

婢妾如严宾。

……

上面所列的,也许不能代表整个中国家庭社会的情形。中国的家庭有明显的阶级存在,夫妻之间,儿女之间,常有争吵的事,但是也有许多家庭非常和谐,充满了爱情、互助和合作。虽然妻子在经济上是从属的地位,但是在发言上她享有特权,她的丈夫可能会被她骂得魂不附体或飞跑而逃。在父系的家庭社会中,是不可能民主的,因为国家把维持社会的责任委之于家庭,家庭变成了一个托儿所、学校、工厂和政府。

由这种家庭熏陶出来的个性,受到许多外国人极度的赞扬。一般的中国人都孝顺敬爱父母,尊重爱护老人。14他耐心地接受《礼记》的教言,毫不费力地遵从它那繁杂的礼仪,以那毫无情感的礼节来约束自己的一举一动,而养成一种从容而优美的风度、泰然而高雅的举止,与西方人那种豪放粗犷的个性迥然而异。因此,一位挑粪过街的苦力所表现的那种修养和庄敬,要比卖给他鸦片的外国商人雅得多。

中国人很懂得妥协的艺术,他会体贴对方,即使对方是最坏的人,他也会顾到对方的面子。他偶尔出口秽语,常常喋喋不休;身体经常不干净,偶尔头脑也不清,喜欢赌博15和暴食,贪小利和说谎;他崇拜财神如偶像,像讽刺画中的美国人那样视金如命;他有时也显得残酷野蛮,做出集体抢劫和屠杀的事来。但绝大部分的时候,他是安详仁慈,随时帮助邻居,蔑视罪犯和土匪,生活节俭,工作勤劳,待人真诚,交易诚实无欺。灾祸临头的时候,他泰然处之,忍受承担,不管好运和厄运来临,他都持以明智而谦冲的态度;他用宿命论的自制,来忍受损失和痛苦,他看不起那些沉不住气而号啕恸哭的人;他对于那失去的亲友,极为伤感,他以哲学的镇定来面对自己的死亡。他对于美的敏感,恰与他对痛苦的麻木成显明的对照;他用鲜艳的装饰来美化他的城市,用最成熟的艺术来装饰他的生活。

假如我们想真正地了解中国的文化,我们必须暂时把它那由于内部的衰败和西洋的船坚炮利而招来的混乱无依的局面抛开不谈;我们必须看一看在周公、唐玄宗、宋徽宗或清康熙等辉煌灿烂的时代。因为,在这些太平盛世、极力追求美的时代里,中国的文化无疑是最高的文化,这种高度的文明实非亚洲国家或任何一洲的国家所能达到的。

伏尔泰所赞扬的政府

中国文化予人印象最深刻的是它的政府组织系统。假如最理想的政府是民主政治与贵族政治相结合的政府,那么中国人实行这种政治已达1000年以上;假如最好的政府是管理最少的政府,那么中国人实行这种政治是最彻底的。世上没有一个政府曾统治这么多的人民,又管理得那样少,而其统治的时间又那样长久。

在中国,谈不上什么个人主义或个人自由;相反,个人的观念是微弱的,他只是属于他那个团体的一分子。首先,他是家庭的一分子,他是他的祖先和子孙之间传宗接代的一个过渡的单位;他负责家里其他成员在法律及习俗上的责任,而他们则对他负责。通常他参加某种秘密的社团,在城镇上,他则属于行会的一分子;这些限制了他为所欲为的权利。古代的习俗束缚了他,强有力的舆论威胁着他,假如他胆敢违反道德和传统,那他就要遭到放逐的厄运。这就是这些很普遍的社团组织真正的力量。这些组织乃是应人民自动的合作和需要而产生的,尽管中国的法律微弱,政府不强,但中国之所以能够安定,则确实有赖于这些社团组织力量的维持。

但是在这些自然形成的自治组织中,中国人仍保有政治上和经济上的自由。由于各城市之间的距离,以及各城市与国都的距离,都相当遥远;由于山脉、沙漠和没有桥梁或不便航行的河流等的阻隔;由于缺少运输的工具和便捷的交通;由于不易维持一个庞大的军队以执行中央的命令,这个国家的各个地区几乎都成为完全的自治区。

地方行政的单位是乡村,由家族的领袖们来治理,而政府则派有“耳目”监督;几十个乡村集合起来便成一个县或郡,全国共有1300个县;2个或2个以上的县,组成一个府;2个或2个以上的府,组成一个道;2个或2个以上的道,组成一个省;清朝的时候共有18个省,省之上即是朝廷或中央政府。每县置有知县,由中央委派,掌理全县的行政,包括税收和审判在内;府有知府,道有道员;省置巡抚一人,下有布政和按察二司,分掌民政、财政、刑名和弹劾。但是这些地方的行政首长实际上是自治的,他们征敛税收,审判那些百姓私下无法解决的案件,其他的一切社会生活就是靠着习俗、家庭、宗族和行会等来维持秩序了。每一个行省都是半独立的状态,只要按时向中央缴付税收,平时不闹出事,朝廷或当局是不会干涉的。由于交通不方便,中央政府实际上只是个象征而已。人民的爱国观念只及于他们的地区和省份,他们绝少有国家的观念。

由于这种松弛的组织,法律是没有什么力量的,而且也不普及,又极为纷杂。中国人比较喜欢接受习俗的约束,他们喜欢在法庭外解决纠纷,以保体面。他们对于打官司有这样的谚语:“告跳蚤,反被跳蚤咬”(Sue a flea and catch a bite),或“赢了官司,输了金钱”(Win your lawsuit,lose your money)。许多有好几千人口的县,甚至好几年不见有讼案。中国自唐朝订有法律,这些法律几乎都是刑事的,而且缺乏系统而明确的条文。审讯是很简单的,因为在法庭上根本就不准有什么律师去辩护,虽然有时候备有公证人代为申辩,但所谓公证人的申辩,只不过是将被告人的一纸申辩书念给县官听而已。中国是没有陪审团的,在法律上并没有保护人民免于遭受官员突然逮捕和秘密拘留的措施。嫌犯都要用指印,往往要用比现在最开明的城市所用的稍为残酷的拷打,来诱取嫌犯的口供。刑罚是非常重的,但并不如其他亚洲国家那样野蛮;较轻的是削发、鞭笞;较重的则放逐或处死;假如犯罪的人有特殊的功劳或相当的地位,则被赐自尽。只有皇帝才有权赐予减刑或免于死刑。在理论上与西方人一样,人人在法律之前是平等的。这些法律根本无法制止拦路抢劫的行为,以及衙门内的腐败。但是,它们与习俗和家庭合起来,使中国在20世纪以前获得任何一个国家无法比拟的社会安定和人身安全。

在千百万人民之上,是一位地位虽不稳但泰然自若的皇帝。在理论上,他用神圣之权来统治人民;他是天子,代表上天统治人间。16凭着他那神权,他统御着四季。因此,他要人民的生活遵循宇宙神圣的秩序。他的命令即是法律,他的裁判即是最后的裁决;他不但统治全国,也是其宗教的领袖;他任命所有的官员,主持最高的考试,遴选王位的继承人。事实上,他的权力是受到习俗和法律的限制的。人民要求他不要违反过去所留传下来的那些神圣的规则;他随时可能遭到有特殊权利的御史的弹劾;事实上,他也会为显贵的朝臣所左右,他们的忠告通常皇帝都会采纳接受;假如他胡作非为,那么依照一般的习俗和人民的同意,他要失去发号上天命令的权力。此时,虽然他没有违反宗教或道德,但也许要遭到强烈的废黜的厄运。

御史的职责是监察官员有无尽责,即使皇帝本人也不例外。在中国历史上,有好几位皇帝都遭到御史的弹劾。例如,嘉庆帝(1796-1820年在位)就受到一位姓宋的御史的进谏,要他不要耽于酒肉女色之中。嘉庆帝把这位宋御史召到面前来,愤怒地问他对皇上这样无礼傲慢应该受什么惩罚。宋御史回答:“粉身碎骨以死。”嘉庆帝要他选择比较轻一点的刑罚,他答道:“砍头。”皇帝又要他再选一项更轻一点的,他提议愿受绞刑。这位皇帝感于他的勇气,任他为巡抚。

清朝的中央政府已是个极为复杂的行政机构。皇帝之下设置内阁,有大学士4人,通常是以皇族的人为首;按习惯,这4位大学士每天清晨都要集会,以决定国家的政策。尚有枢密院的组织,至于行政的工作则分由六部掌理: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后又设有藩部,掌管蒙古、新疆、西藏诸藩事务。但没有外交部的设置:因为中国认为世上没有一个国家能与他相比,除了处理一些安排各国使节朝贡的事外,根本不打算与其他国家有所往来。

这个中央政府因受到税收的限制、防卫力量的不足以及其反对与外在世界任何有意义的交往,统治的力量大为减弱。它虽然征收赋税,专营食盐,1852年后还在全国各要道上实施征收货物运输税,但其实这只有阻碍商业的发展。由于人民穷困、征税困难以及税收人员不法,全国的税收不足以维持一个可以抵御外侮、免遭惨败的强大军队。17也许最大的失败是政府的用人不当。整个19世纪,清朝的腐化达到了极点,当世界各国联合起来破坏它的独立,攫取它的资源,损害它的制度时,这个国家实际上等于是个无人领导的混乱社会。

但是,这些官员是经由人类所发展出的选择公仆的方法中,最奇特、最令人赞赏的方法所选举出来的。这个方法柏拉图将会很感兴趣;虽然,这个方法已经失败,今天已不再采用,但是柏拉图一定会因为中国有这套方法而喜爱中国。就理论上来说,这个方法最能调和贵族政治和民主政治:人人皆有平等做官的机会,但只有那适合做官的人才有机会做官。事实上,这个方法实施1000多年来,给中国带来许多好处。

它始于乡村的学校——很简陋的私塾,许多都是只有一间茅屋——教师只有一位,这位待遇微薄的教师就负起了教导富家人子弟的初级教育的责任;至于那一半以上的穷人家的孩子就没有受教育的机会。这些学校不是政府设立的,也不是教会资助的;教育事业在中国,就如结婚一样,是与宗教毫无关系的,只有儒家的思想才是它教育的圭臬。教学的时间很长,纪律非常严明:小孩子们在天刚亮的时候,就得朗诵背书;然后,跟着老师学;到了10点,吃过早餐后,再上课;到下午5点才放学。放假的次数又少又短:在夏天,下午不必上学,但必须到田里去工作;在冬天,则必须参加夜间的温习课。教师教导学生最主要的工具是“四书五经”、唐诗和一只竹做的教鞭。教学的方法是背诵:这些年轻学生天天都要背诵,跟教师学习孔子的哲学,他们必须背得滚瓜烂熟为止;中国希望透过这种索然无味的方法,甚至可以把一位农家子弟训练成哲学家和绅士。私塾教育的阶段完成后,他们可以说是学得少而懂得多。换言之,在实质上,他们是无知的;在精神上,他们是成熟的。

基于这种教育的方式,中国建立了一套进入仕途的科举制度——始于汉,至唐而制度完善。对中国来说,这种制度对人民是不幸的。因为统治者们必须为了管理人民而去学习如何管理,因此,只要可能的话,他们就得在未学会如何管理人时先去管理人。另一不幸是平民没有进入仕途的机会,那只是少数人世袭的特权。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对人民也是幸福的,因为只有那些有能力和受过训练的人才有做官的机会。以民主的方式,让人人都有接受这种训练的机会,并且以贵族的方式严格地规定只有那些被证明是最好的人,才有谋得官职的机会。就这样,中国得以兴盛,也因此而衰败。

在每一个地区,都定期举行公开考试,凡是男性,不拘年龄,都有资格参加这项考试。考试的内容是要测验他对“四书五经”记得熟不熟,理解得多少,他对中国的诗和历史知多少,他对道德和政治生活的看法如何。凡是落第的人可以卷土重来,不受限制;考中了的便是秀才,这等于他们是属于知识分子阶层了,政府可能会任命他做个地方小官,更重要的是他们有资格参加每三年举行一次的全省性考试,考试的内容与乡试的一样,不过题目要比较难。省试落第的,照样可以再来,许多人都这样,有些人甚至苦读到80岁后,才通过这一关,而壮志未酬的更是大有人在。通过的谓之举人,他们有资格被任命为中央级的职位。同时,他们也有资格参加在北京举行的最后一关,也是最严格的考试。北京的考堂有10000间小室,参加考试的人必须自备粮食,住宿在每人一间的小室内3天,申论试题。这些小室又冷又不舒适,灯光也不好,卫生设备也差,只得靠着一股精神支持下去!通常考试的内容是作一首诗,题目是像“青山绿水,划桨声”这一类;再作一篇散文,从“四书五经”录下一段话作为题目,如曾子曰:“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考试的题目是从来不涉及科学、商务和工业的事。其目的不在测验考生的知识,而是测验其判断和个性。中榜的人就有资格在朝廷中谋得较高的职位。

随着时代的进展,这个制度的缺点也愈来愈多。虽然有时考生作弊或试官徇私要遭到死刑的处罚,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作弊的事仍然无法杜绝。到了19世纪,舞弊的事更是屡见不鲜;例如,一位小小的官员就曾被揭发伪造出售2万份文凭。而策论也演变成一种固定的形式,考生可以做机械式的准备。学生的科目也流于一定的范围,阻碍了思想的进步,因为学生所学的那些思想已经被定形化达几百年之久。在这种教育的方式下,学生们一旦高中,自然就是一位官僚的知识分子,傲慢而自私,专横而腐化,公众撤不了他们的职,也控制不了他们,除非采取激烈的手段来抵制。总而言之,这个制度是有缺点的,凡由人类所构想和推行的政府机构有哪个没有缺点呢?所以,这个制度的缺点是人为的,而不是制度本身的。至于世界其他各国,则比中国的还差呢!18

科举制度有许多优点。在这个制度之下,没有操纵的提名,没有伪君子卑鄙的争夺,没有两党可耻的争霸,没有混乱或腐化的选举,没有仅凭巧言而能登入仕途的现象。在最善的本意之下,它是民主的,因为它给人争取领导和职位的机会是平等的;在最好的形式之下,它是贵族的,因为这个政府是由每一代的显贵中公平地选出的最有能力的人来主持的。在这个制度之下,全国上下一心往着学习的道路上走,而所产生的英雄和模范多是有识之士,而非土豪劣绅。19一个国家在社会上和政治上,由有哲学和人文科学涵养的人来治理,实在是令人羡慕的。当这个制度以及由这个制度而带起的整个文化,被那无情的进化和历史破坏推翻时,这实在是一个最大的不幸。

1 上都一地即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1772-1834年,英国诗人及哲学家。——译者注)所指的“Zanadu”。马可·波罗所叙述的这些中亚细亚地方,在1838年以前,欧洲人并没有再去探险过,只有一位,但已不详。

2 马可·波罗道写道:“每一天,政府官员必带着2万条船载的米粟和稷去分配给穷人家。由于忽必烈汗对于穷人家这样慷慨好施,人民都敬仰他。”

3 皇后遵命自尽。据说,许多宫女也都追随皇后自尽。

4 下面所谈的中国社会情形,主要是以19世纪而言;至于与西方接触后所发生的改变情形,将留在下一章讨论。本节所谈的有保留的必要,因为一种文化不可能在一段很长的时间或一处广大的空间里无所改变,而保持完全一样。

5 西方在古代即闻有从野蚕的茧抽丝编织的事;至于把养蚕和织丝当作一种工业,则是在约552年,由景教徒从中国把它输入欧洲的。在12世纪,再从君士坦丁堡输入西西里岛;15世纪时,输入英国。

6 中国人在宴客的时候,穿着丝织衣服是常见的事。这与瓷器或书画同样具有炫耀的价值。

7 英文coolie这个字,可能是源自印度坦东尔语kuli这个字,意指被雇用的仆人。

8 铜币仍然是一种有影响力的钱币,它是一种小铜钱的形式,其价值约为1/3或半分钱。一两银子等于1000个铜钱。

9 火药是道教炼丹家发明的。由于他们极端地秘密,所以真正发明的时间无法确定,但在唐文宗时孙思邈创伏火硫黄法,已具初期火药的成分。唐末,军事上已用此做燃烧剂,但制成火炮来用于作战,则自北宋开始。史称金人南侵之际,李纲为保卫汴京,曾下令发霹雳炮击退金兵。——译者注

10 宋朝期间,中国航海已极为发达,其时中国船只航行南海及海外者甚多,倘不能使用指南针,则不能定航路方向。因此说阿拉伯人首用指南针于航海,恐不可靠。

11 张衡的地震仪是8条铜龙围着一个盘子,盘子的中央蹲着一只张着嘴的蟾蜍,而这8条铜龙下面装有精制的弹簧。每一条铜龙的口内含一个铜球。当地震发生了,最靠近地震源的那一条铜龙口中的球便落到蟾蜍口里。有一次,当地的人民并没感到有地震发生,但其中一条铜龙口里的球落了下来。张衡一时遭到百般嘲笑,甚至被指为骗子,但后来有消息传来,在好远的某地果真发生了地震,张衡得以洗雪这个耻辱。

12 风水是一种艺术,在中国非常普遍。堪舆家相信风向、水流、山向等关系房屋、墓穴的休咎。

13 有时男人公开地在娼馆宿夜作画、作乐和歌唱。但必须附带一提的是,这种对于已结了婚的男人的特权,实在是太离题了。今天这种特权已不存在了。

14 中国古代传说中有一孝子,虽然每天遭受母亲的责打,但绝不哭泣。有一日,当她母亲再打他时,却一反往昔号啕大哭。母亲问他原因,他哭着说,因为打得不痛,可见母亲已渐老迈。(此为闵子骞故事。——译者注)

15 在许多城市里,赌徒们随时都带着骰子和盘子,准备应付其他赌徒。

16 因为他的王国有时又称“天朝”。欧洲人译为“天国”。

17 清朝末年中央的岁收为7500万美元;地方的岁收为1.75亿美元。假如这些岁收用来偿还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所签订的《马关条约》的赔款1.5亿美元,以及八国联军所订定的《辛丑条约》的3亿美元赔款,那么可以说中国的崩溃,只不过是由这两笔账而起的。

18 教会历史学家勒托雷(Kenneth Scott Latourette)说:“当中国在最贤明的君王统治之下时,能够把这样众多的人民带进太平盛世,这样的政府实在是世上罕有的。”饱学的布瑞克利(Brinkley)舰长也持同样的看法。

19 长期任职于中国清政府海关总税务司的赫德(Robert Hart)爵士说:“中国人尊重贤能,他们喜爱文学,到处都有求学增智的小社团,他们彼此交换讨论文章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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