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这篇文章已经被李比希引用过,参见其《化学在农业和生理学上的运用》,第九版,53页。
[23] 琼斯:《疟疾:希腊罗马历史中被遗忘的因素》(Malaria: A Neglected Factor in the History of Greece and Rome),1907年。
[24] 编者注:指印第安人,现在已经取消了这一人种划分。
[25] 编者注:华氏温度,冰点32度,沸点212度。
[26] 这张地图在亨廷顿的《文明和气候》一书中,200页。这一册包括了气候和文明之间关系的全面的论述。它其中发表了很多最近发现的新资料,表明出不同种族对气候的反应要比人们想象的更为一致。编者注:亨廷顿此章节带有严重的环境决定论和种族论的倾向,不过他通过不同种族对气候的一致反应打破了人们对有色人种的偏见,在当时也算是比较开明的思想。
* * *
* 选自《经济学季刊》(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卷31,第2期,1917年,173—208页。
“所有的人都跑了”*
——17世纪中叶(1644—1683)的战争和环境危机
马立博(Robert B. Marks)
1642年8月,广州城北的居民,被城外突然出现的一只老虎吓个半死。城北的那些老百姓已经几十年没有见过老虎了,也许不止几十年,可能有一个世纪了,广州附近的顺德县的村民,曾在1627年报告过老虎伤人的事件1。而对于广州城里人来说,上一次老虎袭人的事,发生在1471年。
一只老虎,在广州这个大都市附近出现,的确不同寻常,可是呢,广州居民处理这只老虎的方式更是令人意外。在所有其他的老虎事件中,不管出现在岭南的城镇还是乡村,村民们都是同一反应:打死老虎。放在当今社会,虽然一个神枪手用一支步枪就解决问题,但是杀死一只老虎可不是件小事。放在17世纪,枪的威力顶多是个“鸟枪”,或者是个“大口径的短炮”,虽然弓箭手用一支毒箭,也可以杀死一只虎,但是拥有那种技术和装备的人,通常都在军队里服役,而不是在家种地。所以,无装备的村民靠近一只老虎的方法,就是集体行动,人们从茂密的林子后面,举着长矛和鱼叉慢慢向老虎靠近,直到老虎被逼入绝境,最后用网把它给网住。
通常,村民杀死老虎后,把它的身体肢解成各个部分,分别卖出。像很多文明程度很高的民族一样,17世纪的中国人,已将自然物开发成商品了,老虎身上的各个部分,自然有不等的市场价值。在岭南地区,不只是老虎伤人以后,人们才会去捕获老虎,它的皮毛本来就很值钱,身上其他部分据说有让人返老还童的功用2。据1839年的《中国丛报》上一篇文章反映,“(老虎的)医药优势在骨质、脂肪、皮肤、爪齿、肝脏、血,以及身上的其他部分,对多种疾病有效。即使老虎的胡须,据说也是对牙疼很有帮助”3。为了结束干旱,老虎的尸骨有时被老百姓拖进河里,说是为了“唤醒沉睡的龙王”,人们认为这样做可以带来降水4。所有这些个观念,都要老虎死。
因此,当那只老虎在广州城北出现时,人们有足够的理由把它杀死。但是,人们并没有这样做,广州方志中仅记有一句:居民抓住了老虎,然后将其放生。组织村民捕捉老虎,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捉住老虎却把它放生了5,这一行为的确令人疑惑,简直让人不可思议,而且这和一贯的做法不同。我们无法理解,广州城北的居民为什么决定将老虎放生?搁如今,当然了,放生老虎是我们所希望的,而且是必然会去做的事情,但是那时的那些老百姓就这样做了。为什么要这样做?是否有一个关于自然和野生动物的新观念,其时已在中国发展起来了?抑或它仅仅局限于广州一地?是否人们已开始思考,野生动物在自然界的不同位置,考虑到野生动物们,甚至是危险的老虎也有生存的权力?或者,有更世俗的原因导致他们放走了老虎?这个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他们让老虎走了。也许,他们认为老虎表示了凶的征兆6(我们将看到,那段时期的中国,经济变得越来越糟,气温变得更冷,各地的农民暴乱正在兴起,传染病从长三角蔓延开来),就把它给放了,这样做代表着远离危险,否则灾难在不久后即会造访岭南地区。
所以,除了令人困惑和不可思议,在1642年放生老虎,的确是个很不寻常的行为。为了理解它为什么不同一般,我们要把这一小的事件放置在更大背景下,比如中国在1642年的历史背景——正是我这篇文章的目的所在。简洁地说,1644年之后的40年里,对中国来讲是个充满危机的时期,不同于之前或之后的任何一个时期。中国当时内战频仍,匪徒和海盗兴盛,农民起义的战火燃遍全国;对外贸易失衡,还有寒冷天气导致的粮食减产,当这些因素汇集在一起的时候,让那个年代人们的生活,至少是变得很不稳定。因战争和传染病而大批死亡,使得岭南的人口数量大幅下降,直到17世纪80年代,当地的人口才恢复了一些。
再说,不只是日常生活变得很不安定,17世纪中叶的岭南,可以被描述为一个“普遍危机”的状况7。当时的全世界,被历史学家称作“17世纪的危机”,至少在17世纪中叶这段时间,岭南人像世界其他地区一样,面对的也是相似的危机。以故,有位历史学家称这段时间“非常痛苦”,她把这叫作“明清大变动”8。在上述因素中,其中某一因素不至于导致17世纪中叶岭南危机的产生,但是当政治危机和连绵战乱一同到来时,构成了一个重要的历史合并,它们共同造就了危机9。
关于中国17世纪危机背后的原因,论辩中有两个截然不同的观点。威廉 • 阿特韦尔(William Atwell)先生,最先探索了这个问题,他认为当时较为寒冷的气候,扰乱了中国的农业收成,引起谷物价格急剧上涨,严重影响农民的生计,一旦白银进口数下降,就会真正扰乱了国家经济10。理查德 • 冯 • 格拉恩(Richard von Glahn)先生,不同意阿特韦尔看法,他认为白银流入下降,不足以引起中国货币储备的危机,明朝最后几年,谷物价格的确发生上涨,但那并不是阿特韦尔的经济理论所阐释的那样11。杰克 • 戈尔德斯通(Jack Goldstone)先生说,是中国人口增长的内在因素,而不是阿特韦尔所说的外来因素,导致了整个问题的出现。先是贫穷,导致人口锐减,后反应在物价的上涨,中国的税收是完全建立在田亩上的,因白银贬值导致危机的假设,是说不大通的12。
固然,人口增长确实消耗了明朝的资源,并有证据表明,物价因此快速增长。但是我认为,要解释为什么在那一时期发生危机,气候的变化和外贸的受挫,应该是更为重要的因素。如果说,一个温暖的气候和白银大量流入,帮助我们解释了16世纪50年代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的话,那么,当这两个因素逆转过来时,就应该可以解释17世纪中期的危机了。这一认识,正是我用来解释1642年老虎放生的历史大背景。
17世纪的气候变化
历史学家研究17世纪的世界,经常会唏嘘不已,几乎全世界的社会和政治,都出现了大范围的混乱。其时正值俄国的“多事之秋”,英国也发生了国内战争,法国则出现了农民暴动,而中国的明朝行将灭亡之际的农民起义,也是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大家对这样的巧合会感到奇怪,如果我们试图在这些事件中寻找共同点,也许可以帮助我们解释,为什么当时的世界在很大范围上都处于混乱中。一些历史学家征引气候变化,作为一个重要的共同特征13。尽管这些17世纪的危机,还具有其他一些共同特征,比如说都发生在农业国家里,有无法解决的财政压力(参阅戈尔德斯通的论文)。然而,气候变化在那时,的确是一个世界范围的现象,因此对解释17世纪普遍的危机有用。
我在之前的章节提到,从14世纪末到19世纪中,明朝处在全球气候的“小冰河期”14。“小冰河期”这一术语,不应该理解为一致的较为寒冷的气温,或者理解成了处于这个“小冰河期”中的每一年,都要比以前或以后的时期更加寒冷。事实上,即便是在“小冰河期”,有些年份甚至连续几十年,气温还算比较温暖。但是,普遍地说,当时全球的气温较为寒冷,冰川从趋势看在增长,而不是消融。
对岭南来说,“小冰河期”的气候特征,的确要比以前寒冷一点;但是,也的确存在着比较温暖的间期,这有文献记录做证据。1961年,广东省历史档案研究组的研究者们,涵盖了所有广东省的地方志,按年份的顺序,编纂了各种有关气候变化的事件,他们的研究范围从公元4世纪起,一直到20世纪结束。为了量化和做图,显示从15世纪90年代到17世纪80年代这两个世纪的寒冷,或者是冰冻天气,图4.1为我们提供了粗略的气候变化的参考指数。
图4.1 1490年到1690年报告有霜、雪的郡县数。
资料来源:取自《广东省自然灾害史料》(广州:广东省文史研究馆,1961年)
这幅图,是从15世纪90年代开始的,而岭南在那个十年期间并没有特别寒冷的记载。实际上,即使整个15世纪,一共只有8处引文提到了寒冷天气(四个出现在1410年到1480年之间)。所以说,15世纪的岭南地区,相对来说还是比较温暖的。到了16世纪,情况开始变得有点不一样,从1503年开始,春寒期第一次出现,然后在1510年,是一个非常寒冷的曲线,覆盖了几乎整个岭南地区。16世纪20年代又是一段寒冷期,之后,岭南的气候恢复了一点,直到17世纪10年代,中间的这80年,大概只有一或两个十年为一段寒冷气候。在之前的章节中提过(编者注:作者所著《虎、米、丝、泥:帝国晚期华南的环境与经济》一书的前面章节),这个温暖期与16世纪后半叶的经济的商业化发展正好巧合。
到了17世纪,从1614年到1621年,寒潮的频率增加了。在1614年和1615年的冬天,降雪不仅到了广东北部的南岭山脉,而且一直下到广西的邕州(南宁)。四年后,从1618年到1619年,广州城北郊的从化,也下起了同样的大雪,“那里的老人们说,以前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雪”15。同一个冬天,珠江三角洲以及南到西南沿海的阳春,都报道了降雪16。严寒在1634年再次袭来,广东有七个府县报告了极端寒冷天气,两年后,接着又是一场寒潮,在海滨惠来县居住的居民,给省上的报告说不仅下雪,还有霜冻、结冰,水塘甚至结了四到五英寸厚的冰,他们说从没见过这么冷的天气17。
同样的,在17世纪的50年代到60年代之间,以及后来的80年代,都记录了重大的寒冷事件。只有两个十年期,似乎逃过了寒冷天气,一个是17世纪40年代,另一个是17世纪70年代。后者,有17世纪70年代的粮食产量的证据,证明当时的气候比较暖和。但是17世纪40年代就比较难说,我们不能确定,为什么史料记录上没有关于那一时期的寒冷记载?一方面,也许根本没有资料记录。另一方面,当时广泛的社会和政治动荡,也许使得寒冷天气的事件被掩盖了,因而没有得到足够的注意;或者是一个小小原因,年代史编纂者没有记录这些资料,他们还不能洞察,气候变化和满族入侵明朝的战争,二者之间有着必然联系。总之,文献记录比较清楚地显示出,17世纪岭南的气候变得比较寒冷。
紧随1614年的寒潮,开始了1616—1618年的两年大旱,旱灾从1616年的收获时节开始,一直延续到冬小麦收获,进而延续到1618年的春天。这场大旱,影响了人口众多的广州和惠州地区,广东东部的很多府县报告了“饥”和“大饥”,还有“混乱”。另外,惯例输送给惠州的粮食外来补给,也出了问题,广东地方长官不得不开仓救济饥民18。
气候在1614年左右变冷变干的严重性,体现在对农业产出的影响上19。显然,旱灾,特别在某些地方持续一年以上的干旱,会严重影响农业收成,地方志将这样长的干旱时间定义为荒年,注为“饥”或“大饥”,我在这里只写“饥”。更重要的是,低温和少雨,对农业生产造成很大破坏。尽管我们缺乏有关17世纪比较完整的数据,来证明造成重创这一现象,但我们从现代研究中得知,18世纪的较好的数据表明,寒冷气温降低了粮食的收获,因为植物的生长时间被压缩了,生长期少一天,收获就要少一点。
在高地的农民,一年只种植一次,比如广东的北部山区,寒冷的气温对此地造成的影响,也许要小于一年两熟、一年三熟的广东南部地区。在富饶的珠江三角洲地区,那里的农民可以做到一年两熟或三熟,这样,就逼迫着农民尽量缩短农作物的生产时间,在第一茬庄稼还没完全成熟之前,就要进行收割了,好及时进行下一轮播种。或者,农民们要承担第二茬庄稼有可能没有足够时间长熟的风险。于是,下一年里,少种植一茬,就能减少霜冻的损害。像我们在前面章节看到的(编者注:作者所指《虎、米、丝、泥:帝国晚期华南的环境与经济》一书的前面章节),农民对农作物的需求的增加,在温暖气候的共同作用下,就可能增加第二季或第三季作物的种植。现在,天气变冷了,这样就会将种植模式退回到一年一熟,或者一年两熟的方式上。歉收或者粮食短缺,再加上1614年的寒冷气候的作用,就造成了饥荒(见图4.2),并在17世纪中期达到了顶峰。
图4.2 17世纪广东省的死亡数。
资料来源:取自《广东省自然灾害史料》(广州:广东省文史研究馆,1961年)
但是,粮食歉收,食物短缺,或者饥荒的增加,还不完全是1625—1650年的岭南人民面临的所有问题。
白银进口和国际经济波动
上一章,我将16世纪中叶到17世纪中叶的经济扩张,与有利的气候条件,与外国对中国丝绸和瓷器的大量需求,这几个因素的共同作用联系起来。如果17世纪早期的寒冷气温,开始对农业产量有所制约的话,那么白银进口数量的下降,对整个经济发生了影响。岭南的经济,越来越和白银的流动联系在一起,不仅表现在经济的扩展上,而且在后来的两个灾难性事件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当贸易路线遭到损害后,阻碍了白银在岭南的进口。1639年,日本的德川幕府关闭国门,将葡萄牙人从长崎的贸易据点逐出去,由此破坏了白银的三角贸易路线,而那条路线曾为广东的经济提供了巨大能量。1640年,在西班牙人屠杀了生活在马尼拉的两万中国人后,中国的贸易路线因此切断了。这样一些打击,加上中国政府囤积白银,及短视的国家政策,继续以白银的方式收税——都严重影响了白银在岭南经济中的循环。
最近,冯 • 格拉恩的研究试图打破一个论点:“白银进口在17世纪的30年代和40年代初呈大幅下降,造成了货币的危机,最后导致了明王朝1644年的灭亡”。持相反的看法,他反驳说:第一,白银进口并没有大幅下降;第二,当时的货币理论(费歇尔的交换公式),与现代的货币量化理论相冲突。有趣的是,尽管冯 • 格拉恩自己算出了白银的进口数,数字却恰恰支持了曾经发生白银进口大幅下降的论点20。从1636年到1640年,第一个五年期间,从1641年到1645年,第二个五年期间,白银的进口数从572.8公吨下降到了248.6公吨,下降幅度超过了40%21。也许,这些白银进口的下降,的确影响了岭南的经济,就像阿特韦尔提出的那样。当然,这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我们不可能在这里一下就解决了。
我可以说的是,不管是什么原因,至少在广东,外贸下降得非常厉害,不只有一名官员说到,货币的确变得稀有了,就像阿特韦尔所分析的。在1647年的备忘录中,有广东官员请求可以重新建立国际贸易关系。清朝的两广总督佟养甲,解释了他对经济问题的看法:
前朝(明朝)时,中国的货物和外国之间的交换和流通,主要通过广东。尽管外贸船只和本国商人在商业上产生了竞争,但老百姓们都变得富有了……没有一年出现过货币短缺情况。后来……出现了杀害士兵的事情。从那以后……葡萄牙人不许再到广州经商……就像旧的传统一样。这些事件是在前朝崇祯十三年(1640)年发生的。不久以后,中国的商人就没什么钱了。货物不再流通,老百姓也变得越来越穷困,关税已经降到不超过一千两。所以,这很明显的证明,如果葡萄人来做贸易的话,广东就会有钱,反之,如果他们不来,广东就会很穷22。
尽管,佟养甲错误地将商业的下降,仅仅联系在澳门的葡萄牙人的隔离上,但是,他对这一破坏引起的后果,说的倒是没错。贸易减少使白银不再流向广东,不仅商人,还有其他和贸易有关的事项,都出了问题。船员,货物运输员,马车夫等等相关人员,都面临着失业。他们无法继续在北江至梅岭关的贸易线路上讨生活了,于是蜂拥来到广州城,寻找工作、食物,或是犯罪机会。这些失业的人群,逐渐加入盗匪一流,最终在1646年,出了一个头领,将一万来人汇集在一起23。
土匪和海盗
也许,岭南的经济早在17世纪20年代,就已经开始衰落了。那时,正好广东的地方志开始涉及重新复苏的土匪和海盗活动,这些活动一直持续到明朝灭亡,直到清朝建国后的20年为止。17世纪20年代,广东开启了食物短缺的时代,几乎每三到四年,就会出现米粮价格上涨,饥荒,城市混乱,还有重大的匪盗活动。匪帮,在广东一些地区尤为活跃,如广州西南边的新会,兴宁,还有香山县,广州北边和东北边的增城、从化,还有龙门村等等。又如海滨的惠州府,广州南边的新安村,以及沿着东江的整个山区;还有和广东接壤的福建省、江西省,都有人入伙。匪帮,别的地方也有出现,但是其他地方的方志,都没有像广州和惠州,记录得那么全面和翔实。
土匪帮派的规模,快速地增长起来了,最初大概就是几百人,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进去,帮派就越变越大。到1630年,匪帮的人数达到上千。十几股匪徒合作可召集起上万人,他们最初的目标,只限于无力反击的村庄,或者是一些商业城镇24,但是当帮派力量逐渐膨胀后,他们的索求和目标便不断放大,匪帮之间互相合作,共同劫掠或者伏击上文提到的那些城市25。同时,从化郡的人数上千的矿工、小五金商,还有煤炭工人,开始组织各种罢工活动,官方把这些活动称作“起”或“乱”。他们的活动,从1623年的罢工开始26,态势后来变得越加复杂,特别是顺德地区的河盗,在珠江河口和三角洲地带兴风作浪,而海盗,也开始从海上袭击海滨城镇27。
到17世纪30年代末期,土匪、海盗、矿工等等,势力会合在一起,形成一个足够大的动荡力量。在1644年推翻明王朝的各个势力中,他们也是起了作用的。他们最初在新会、香山、龙门和增城,这些地方开始搞伏击,掠夺财宝,赶跑或者杀害明朝官员28。当他们变得越来越有势力后,野心也随之大起来,他们开始袭击军事据点29。而在农村,匪帮的掠夺是以阶级斗争表现的,专门攻击那些富有的人们,地方绅士地主,不是被砍头,就是被赶走30。
权力机构和当地的绅士,想尽办法来阻止盗匪日益猖獗的活动。有的时候他们成功了,但是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失败了。早在16世纪中叶,因为以前盗匪滋生,广东大部分府县和城市都修筑了高墙等防御工事。到1640年,当匪帮的势力大到能够包围或攻破城市的防御工事时,一个普遍的命令下达了(至少在惠州地区),就是要各个城市加强城墙修建31。除了这些纯粹的防御工事,国家调动其资源来阻止匪盗的力量,是有限的,特别与16世纪50年代相比较。16世纪50年代,曾动用了三万人以上的军队,抵挡住了侵略性的军事战役,用了持续将近十年的时间镇压盗匪。而到了17世纪30年代,这时的大明帝国顶多可以做到的,就是派遣几百个士兵去反击规模宏大的匪军。那些士兵的支援,对当地的贵族阶层来说几乎于事无补。在那些贵族没有被赶走或杀掉的地方,有的地方上的乡绅头领组建了团练,可以统一调动。有一些由贵族领导的团练,做得还相当成功,比如1631年的龙门团练32,或者1651年的兴宁团练33,但是大部分情况,还是匪盗占上风。确实,贵族领导的团练,像长江下游的桐城那样,像龙门和兴宁这样,仅仅是些特别的例子34。
转捩点:1644年
由于寒冷气候导致的粮食歉收,外贸经济的打击,还有无法阻止的匪盗(被看成是前两项导致的结果),这些因素单独或者综合所形成的作用,并不足以导致17世纪中叶的岭南危机。也许有人想象得出,生活在那一时期的人们,面对这样一个持久恶化的情况,大概感到恐惧了吧。孰料,1644年政治上的大动荡,明朝的覆灭和清朝的建立,进一步激化了糟糕的趋势,并将各种负面因素最终聚合在一起,造成一个巨大的社会动荡和人口危机。
1644年初,中国北方的农民起义领袖李自成,汇集20万农民军对明朝做最后决战。他在四月进入了皇都北京,明朝最后一个皇帝崇祯皇帝,上吊自尽,明朝也就随他一起灭亡了。但是时代命运开了个大玩笑。接着,李自成很快从北京出发,欲消灭明朝对他构成最后威胁的残存军队,这时满族人越过长城,大批涌进中原,占领北京,宣布建立一个新的朝代——清朝。接着,他们的军队消灭了李自成的军队(一年内完成),后来又消灭了明皇帝宝座的最后继承者(花了17年时间)。
清军到达岭南,迟至1646年,那是在新王朝建立两年后的事了。因为当地动乱不息,清军在1650年再度开到南方镇压了一次。当时的岭南,陷入无政府状态。也许政府绝大部分人是明朝遗留的官员,继续待在原来职位上,他们或者承认新朝,或者依然宣誓效忠明朝(溯西江而上,从广州到肇庆,成立一个南明小朝廷)。总之,不管发生什么变化,总会有人留在清王朝继续做官,不愿留的人就卷铺盖走人。南明将领只能统帅很小一部分军队,他们决心复辟明朝,很多复辟者与盗匪联合在一起,这样就能保存他们的力量。很多前明的海军单位加入了海盗,但受到严密管束。不过,在半年长的时间里,无论是逐步的,还是一次性的,很多人开始掌握权力。所以说,权力的流动是很普遍的情况。南明的继承者们,加入了斯特鲁韦(Struve)所谓的“兄弟相残的竞争”中35,为了彻底终结这个乱局,清军第一将军李成栋统帅清军,于1646年进入广东,他在1648年遭受满族人虐待,后来“投奔”了明朝。
这些事情听起来,如果很是让人疑惑,那就对了。但是这不是事情的全部,明朝灭亡后,南方的政治权威并没有树立起来,国家的军事力量也很脆弱,在一些地区,当地土豪劣绅建立了自卫军,保护他和他的属民。朝廷的对抗力量是如此脆弱,甚至可以说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新的强大力量,摇撼了整个华南,它就是农民起义。
最残忍和最持久的农民军起义,发生在珠江三角洲地带,特别是新会、新兴和香山。不过,向西也发展到了高要,向北到了清远。那里有大群的人,被领主权束缚着(他们不是奴仆就是佃户),到1645年,这些农民起事了。这一暴乱从顺德揭开,很快传导到西边的新会,然后朝北发展到清远。这场起义,被污称“社贼”,这些奴隶和佃户“杀死或者驱赶他们以前的主子,夺取他们的土地和房屋,最极端的如抢了地主的老婆和孩子,扣作他们的囚犯,损毁过去的主子家的祖坟36。据新会的方志,“社贼”持续了20年之久,直到17世纪60年代初才结束37。
杀死土绅劣豪(乡绅、贡生、生员等)之后,“社贼”占领了新会和香山县,也许建立起一些政治、经济的机构。关于他们的组织形式,直接证据很少,只有他们被叫做社贼的事实是明确的,他们把这片地方占了十年以上,证明他们还是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奴仆佃户消灭土地领主及其家庭,延续到18世纪30年代,战火频仍的村庄才被重新整理,恢复生产。这些奴仆和佃农,并不是唯一的在明朝灭亡后起义的人,在广东东部沿海府县,那里的农民(似乎更接近于佃农的类别),停止交租交税,赶跑了所有的收税人,尽管他们没有杀死地主,他们的这些反抗行为,也造成了社会动荡38。
简单说,在明朝1644年灭亡之后的几年,各派军阀互相混战,试图扩大自己在中国南方的地盘。匪盗数量如此之多,足可发展出一个类似军事管理的机制。河盗海盗兴风作浪,农民军组织了近似“社贼”的团体,南明部队则在各个明王朝可能的继承者之间摇摆,是去当盗匪,还是投降入侵的清朝,在这个问题面前拿不定主意。由土绅豪强和铁腕人物指挥的自卫军,容纳一些清军的叛逃战士,信不信由你,甚至还包括李自成的一支残部。这些杂牌军队,并不是一直在前进寻找战机,只是偶尔打一仗。不过,当部队拉上正式战场时,结果就非常悲惨。在岭南,最惨烈的战役有两次,一次在1647年,一次在1650年。清朝对付匪军和明朝遗党,发动的那些零星的“清理火场”的小战役,一直延续到17世纪50年代的中期。在1647年,战役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周围,明朝的忠臣抵抗清军,这些忠臣的军事力量,在广州附近由三个士绅率领,虽然包括一些明朝的残余部队,但是主要成分还是土匪和水盗。值得特别一提的是,这些“明军”部队里,并不包括当地的自卫军。1647年的3月到11月,明军试图攻占从南边的新安到北边的清远之间的所有城市,8月,打了一场艰苦的广州围攻战,为阻止这些反抗势力,清军指挥官李成栋,那年夏天来来回回地扫荡,就像“秋风扫落叶”所形容的39,在10月11月,清军把明军包围在清远和增城,在一次大战中彻底消灭了。明军两个领袖被抓,砍了头,而第三个首领自杀身亡。
人口危机(1648—1653)
1647年的岭南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行军中的部队饿得前胸贴后背,他们所到之处,给当地居民带来了同样大的痛苦。1647年的生长时节,上面说的那场可怕的战役,几乎吞没了广州。1648年的地方志,记载那一年为“饥荒”,从广东的最东部到最西部都有记载,这场饥荒几乎处处皆是,只有极少数的地方侥幸躲过了。大米价格涨到了800文一斗,是正常时期的十倍之多,所以除了富人还能买得起米,穷人是绝对无法活下去的。在广州西边的高等“饿殍遍野”40,在南边新安县的“人们很多都死于饥饿,甚至出现人吃人,或者买卖人口而换取粮食的现象。恰值一场大瘟疫袭来,盗匪蜂拥而起,有半数人去逃荒,背井离乡,要么就是死掉。有些村庄已经变成了空的。41”
瘟疫,起初在广州的南部、东部兴起,从东边的惠州到南边的新安这一段。这些地方,早已被南明与李成栋的清军之间的战役搞得千疮百孔。从其他被清军毁坏的城镇的记录看,特别是清远以南、肇庆以西,俨然如一片片废墟。这些地区很多人得了传染病,但是没有保存下可以证明或者否定某种传染病的具体文件。当时流行的是一种什么传染病,现在还搞不清楚,因为当时的编年史里,只用普通的“疫”字概括当时的情况。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当时的传染病不是天花,如果是天花的话,它可是太有名了,那么开始流行时人们一定会知道,中国人叫它“天痘”或“痘疮”。举如,在1657年,揭阳有报告痘疫泛滥的情况,还介绍了各种针对儿童的防治方法42。编年史著作者不会搞错,将饿死和病死混为一谈,因为这两种死亡被分别书写了。据传染病和饥荒同时发生这一巧合,这种传染病应该不是一般病毒,毒性应该是很厉害的,可以在健康人和营养全面的人身上传播开。当然,营养不良和饥荒,的确会让正常人的免疫力下降。
不管是什么传染病,它和清军在某方面一定有联系。在1648年以前,地方志中最后有关于传染病记录的年份,是从1589年到1590年,那场传染病杀死了很多动物和人口。从那时算到1648年,即清军在广东的各个角落扫荡明军残部之前,还没什么可以称得上“疫”的传染病。对岭南的传染病,也许清军要在两方面负责,或者是直接的,携中国北方的疾病病毒传播到南方,或者是间接的,战乱让岭南的环境变得传染病容易扩散。
早在1644年到1646年之间,清军南下长三角的时候,清军本身也许就携带着某种传染疾病。清军将领李成栋,1644年到1645年,曾经在长江三角洲平定了嘉定的明朝支持者。海伦 • 邓斯坦(Helen Dunstan)指出,曾经流行于1641年、1644年至1645年的传染病,包括痢疾,还可能有瘟疫,袭击了长江三角洲地区43。所以,我们依据传染病在广东爆发的时间、地点,这些病不管是什么,推断其很可能是由清军传播的。死亡本身,也许创造了适于传染病传播的环境,西班牙天主教修道士胡安 • 冈萨雷斯 • 德 • 门多萨(Juan de Palafox y Mendoza),在马尼拉曾经撰述满族入侵的历史:
满族的暴行,如果经常性地谋杀和屠杀整个中国,那它就不会成功。这方面有很有很多的资料,足以使广东一个省就可以写成一整部的历史。那些腐臭的尸体,污染了的空气,引发严重的瘟疫……中国最富裕的和繁华的,最有人间美味食物的省份(广东),几乎完全被毁掉了……而且情况一直持续到了现在(1660年代)44。
另一个可能性,就是传染病和饥荒有关。这场饥荒,毫无疑问是由惨烈的战争引起的,而不是由干旱、洪水等等“自然的”因素导致的。潮州地区的一些县记录了旱灾情况和米粮高价,但是这些地方还不是饥荒和传染病最严重的地区,因为清朝军队此时尚未到达那里,而清军到过的地方则是饥荒和瘟疫最重的地方。活下来的老百姓,几乎没有食物,只好到部队营地去偷窃,这种生计是非常危险的,他们还吃树根和叶子,吃动物死尸,吃生过病的人肉。还有污染了的水源,这些都会造成痢疾。
1648年,清军将饥荒和传染病连一起了,这是再清楚不过的。同样清楚的是,战争、饥饿和疾病,共同造就了1648—1649年的死亡率高峰。这不是结束,痛苦的尾巴一直持续了五年,因为李成栋将军率领清军南下,开始了第二回合的镇压,李将军镇压江南和广东两省的明朝忠臣,这些属于汉人的富饶地区,完全落入满人的掌控之中。李成栋希望凭借这些军功,在满人朝廷那里得到充分的肯定,然而朝廷没有依照他的功绩,给予他所认为的足够大的封赏,他于1648年宣称投奔南明,让南明政府和他一起共同抵抗清军。这一叛乱事件,使得清朝再度出兵征服华南。清军的机会一年后来了,这位姓李的将军,当时试图帮助另一支南明军队,结果在南昌兵败被杀。1649年6月,清军向广东和广西攻击,从北方以两个纵队分头南下,1650年2月,明朝的忠臣们拥戴南明小朝廷沿西江逃到梧州,清军主力则迂回移动,最后包围了整个广州,从3月开始,他们开始了长达八个月的围攻。广州于1650年11月底陷落,清军横扫整个城市,18天时间屠杀了无数居民,一个基督会的牧师描述了当时的情况:
广州人在保卫自己城市中表现出来的勇气,激怒了那些鞑靼人,开始猛烈地攻击整个城市,坚决要把城墙用他们的大炮轰倒。这样做的确很有效果,1650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他们攻占了广州……第二天,他们开始洗劫城市,完全疯狂了的活动,一直持续到十二月五日,他们不放过任何一个男人、女人,或者孩子,谁要是敢挡他们的道,就会成为刀下之鬼。他们也不听别人说的什么话,只知道杀人。杀死那些野蛮的叛乱者。但是,他们留下一些匠人,来保存必要的艺术,还有一些强悍健壮的男人,用他们搬运掠夺来的财物。不过最后,十二月六日,上面下达了命令,不许再有这样的疯狂屠杀,而到这个时候,包括那些在广州围攻战中死去的人,已经被满人杀了十万人了45。
有个荷兰人估计,有八万人死于这场战争,而鲍勒(Bowra)引用无名的中国资料,指出总共杀了好几十万人46。不管真实的数字是多少,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在1650年,广州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人口大幅下降。
这场战争对岭南人的最直接的影响,迄今并不清楚,因为编年史者对这个事情保持沉默。但是,当台风和洪水在1651年袭击广东,紧接着1652年又是大旱,这个饱经战乱的地区再次出现饥荒。尽管报告的“饥”或“大饥”,就像1648年的饥荒范围一样大,但是关于饿死的和得传染病死亡的人口数字,却不清楚。在1648年遭受灾害地区,大部分的方志记载上:只说“非常高的粮价”和“吃树根和树叶”47。在海南岛,米的价格达到一斗三两银,还记有“死者不计其数,土地被荒弃,无人归来”48。在香山县,“大部分人死了”49,传染病自高州50沿西江传播,从广州传到了广西梧州51。
重重灾难的共同作用,当然减少了人口数量。在我记录更多的混乱事件之后,我将重建关于这一地区人口数的模型,现在让我先来注明,这次大的人口冲击,对岭南社会1648年到1653年的影响。这几年,举例新安的报道,“半数人逃跑或者死亡”(1652年);惠州的报道,称归善县(惠州府新在地)“曾经有37个里52,但是经连续的战争和饥荒,还有传染病,现今只剩24个里”53。假设每个里包含大致相同数量的家庭,这就表示人口下降了35%。
死亡危机,是由饥荒和传染病共同造成的,搞清楚饥荒、疾病和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还是很有难度的。当前的年鉴派学者,似乎比较明确地将死亡中的饿死和传染病死亡分开,“很多人死于饥饿”,他们有清楚的注明。但是,现在对饥荒、饥饿的研究,对这样的定论产生了怀疑54。约翰 • 波斯特(John Post)研究过这些问题,在他最近的关于欧洲18世纪的研究中,他认为“现代医学的观念是,饥饿已经很少成为导致死亡的原因”55。波斯特区分了“饥饿”和“长期的营养不良”,他发现,长期营养不良和痢疾,包括拉血的疾病症状是一致的。痢疾在干旱时期尤其容易传播,因为人们喝的水都是有泥土或者被污染的水56。所以,在1648年到1652—1653年,现代的学者将死亡率归因于饥饿,实际上有可能是,长期的痢疾或其他由营养不良所致各种疾病。
不管是什么导致的死亡,在1648年到1652—1653年,岭南死亡率最高的时期,伴随着一个生存危机。生存危机减少了生殖率,直到家庭对未来有了信心,决定生育更多的孩子为止。遗憾是,我们没办法计算甚至是估算,在这一危机时期生育率究竟下降了多少。到底是人口维持在一个不变的水平,还是生育率降得很低?或者是1648年到1653年之间,危机出现后保持着下降趋势?为了重建广东的人口数据,我必须做一做推测,因为后来的30年内,政治上经济上的稳定还没建立起来。所以,我将采纳比较低的生育率数据,到1683年为止。
重置沿海人口(1661—1669)
华南人口,在经过十多年的战争之后,几乎没有时间恢复,清军又采取了巩固政权的第二阶段措施,它与第一阶段一样毁灭岭南的人口。满人赢得了很多土地,但控制公海和沿海地区却不太成功。名义上的反清复明的追随者——郑成功,自由管理着东南沿海的贸易,甚至在他的老家福建省,建立了基地。在那片地盘上,郑氏经营一大片范围的贸易,他在福建的内陆建立起他个人的海关机构,用来管理贸易和税收。而且时不时地对抗清朝的势力,有时还和清军发生正面冲突。他的存在和力量,对清朝来说不可小觑,到1659年,郑成功变得更加反抗,甚至威胁要攻占南京。
1661年年初,习惯了用铁腕方式来统治中国的满人,新皇帝康熙决定消灭郑成功,及其有关连的沿海人口。为了这样做,政府就命令整个沿海人口进行重新配置,从浙江南部起,一直到与越南接壤的边界,大概50里宽的地带,所有的沿海人口都被清空,意在建立起对无主荒地的控制。为保证政策能在广东实行,朝廷特地派了两个满族官员到广东。
也许因为满族朝廷政策的毁灭性,国家政府方面的资料不能提供足够信息。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不过,从潮州到高州的所有的地方志中,显现这一人口重置的命令的确有效。我至少可以讲两个例子(海丰县和广州)。人口重置分两步走,第一步,命令沿海居民内迁30里,两年后,再内迁到相距50里的地方。的确,朝廷的这项政策被严格执行,人口逼迫着迁移到内地,栅栏、边防、高塔,在这些人烟绝灭的地方建起来了。现保留在菲律宾的西班牙人记下的资料显示,人口不仅仅是重置,而且沿海人口资源整个浪费掉了,是“世界上最大的灾难和混乱”57。另一资料称,那些拒绝在规定时间搬到内地的岭南人,都被“屠杀”了58。当然,我们不知道有多少广东人,在这场人口迁移中丧了命,福建报告有8500人死亡59。
沿海封锁继续着,人们在1669年之前,都撤离了海滨地区。在广东地方官员王来仁(注:清康熙时曾任广东巡抚)的奏章中,提议废除内迁政策。王来仁引述了很多原因论说放松封锁的好处,甚至用海滨的人口充实反而能加强边防这一事实,来驳斥封锁的观点。他说,事实上在他做广东巡抚的两年里60,没有发生一起海盗袭击;相反,当广东沿海人口内迁后,强遣的边民和内地匪盗结合在一起,最后变成大问题了。的确,这些新会的边民被迁出去,别人贬称他们“迁移户”,在1668年被蔑称为“叛乱分子”61。另外,维持关防的花费也很大,王来仁说,大概每年要花250万两白银,而政府可以征收到的盐税,只有这一数字的一半。高塔、边关的建筑和维护,材料费和人工费也很花钱。最后,王来仁进一步说,将人口从海滨强行迁移内地,致使很多农田荒废,政府因此损失了30万两白银的田税62。
然而,第二个谕令于1662年下达到南方,禁止所有的沿岸航行,特别是和郑成功有关的贸易活动。人口重置政策,意图在减少郑成功的经济补给线。皇帝谕令中说道:
他(郑成功)没有土地可以维持人们的生活,那些谷子(稻谷)、大米、铁,还有造船的木材和其他材料,都是从大陆来的……在过去……商人和小贩带来各种的货物,从南方内地几经倒手,到了盗匪手里……自从海滨的居民都被搬到内地,防御和监视都很容易,我们不会允许再有任何疏忽了。
搬迁沿海居民到内地,为的是卡断郑成功的海外贸易,作为衡量这一政策的成功标志,我们可以看到,1661年,郑成功废除了在内地的贸易据点,他强力从荷兰人手中抢过台湾,把他的贸易据点都搬到了台湾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