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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作者:美-伊斯特万·迪克 当前章节:15459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05:48

清算希特勒的欧洲

1945—1946年在德国纽伦堡举行的战犯大审判,标志着一个世界联盟对历史上最邪恶政权的终极胜利。同样重要的是,纽伦堡审判还将树立一个典范,无论是从个人层面还是集体层面,这些主权国家的领袖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出于这两个原因,在战后欧洲的其他地方,从挪威到希腊,从法国到苏联,几乎同时发生的政治、行政和司法清算都有被纽伦堡审判盖过风头的倾向。但是,主要的纽伦堡审判只涉及23名被告,就算加上12次的纽伦堡后续审判,也只有大约200人卷入其中。同时,欧洲其他地方也在进行司法报复和政治清算,比如菲利普·贝当元帅在法国受审,以及所有曾隶属于荷兰纳粹党的荷兰教师在理论上被解雇,累积起来,堪称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次社会和人口动荡。

在纽伦堡接受审判的都是重要的德国领袖,但是,阿道夫·希特勒手下的头号刽子手海因里希·希姆莱和约瑟夫·戈培尔却不在里面,这两个人在审判前就死了。还有一些非德国人因为叛国罪、通敌罪和反人类罪在德国之外的地方接受审判和处决,其中包括大量重要人物。在战后遭到处决的国家元首或总理有意大利、法国、挪威、斯洛伐克、匈牙利、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塞尔维亚的。在战后的民主匈牙利,1名前国家元首和4名前总理被处以绞刑或枪毙,不过,这方面的纪录保持者还是保加利亚,1945年2月2日,执政的共产党处决了最后一名总理、24名内阁成员以及68名议会议员,罪名是叛国罪以及对人民犯下的罪行。然而,如我们所知,保加利亚从未加入对苏联的战争,它向英美宣战也只是做做样子。还有,在战争期间,没有一名保加利亚的犹太人被杀或是上交给德国人。

因叛国罪、通敌罪和战争罪被处决的德国以外的欧洲人还包括数千名将军、警察局长、市长、政客和记者。另外,还有数十万人被扔进监狱或集中营,数百万人承受着其他的惩处措施。如果我们现在来看看那些受东欧转变和驱逐影响的人,会发现他们多半都属于少数族群,曾经是这个国家的社会和经济精英阶层,由此可以看出,至少在东欧,战后的政治清算是和种族清洗、阶级战争密切结合的。这些清算的范围之广和程度之深,以及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的诉讼,二者并列观察,让我们对东欧历史上的这一段关键时期能洞察一二。不过,我们必须注意到,纽伦堡审判和欧洲各法庭都没有承认大屠杀在历史上具有独一无二的重要意义,而是选择对“犹太问题最终处决方案”这一悲剧轻描淡写,至于各个欧洲国家的无辜、痛苦和英雄主义,只要法庭认定是事实,就会绘声绘色,夸大其词。直到1961—1962年,大屠杀的头号刽子手、阿道夫·艾希曼中校才在耶路撒冷接受审判,犹太人大屠杀获得了应得的最高司法关注。注意,和其他大屠杀的德国刽子手一样,艾希曼在战争结束的时候逃到了南美,直到1960年以色列情报机关摩萨德(Mossad)把他从阿根廷绑架后,他才受到了审判。

但是,为什么在纽伦堡受审的人这么少?因为各大国达成一致,只惩罚最能代表整个组织或机构罪行的人,比如德意志总理或纳粹党、党卫军、冲锋队、武装部队总参谋部、军工业、律师、法官和医药界的头目。至于起诉其他德国战犯的任务就留给德国人,但在德国的美占区、英占区和法占区,那些审判并没有发生。恰恰是在这些占领区,德国战犯在战后得到了最好的安顿。这都是因为“冷战”,在“冷战”中,西德变成了西方大国的重要盟友,而东德成了苏联的盟友。

我们必须要正视这个现实,在很多欧洲国家,新的政权都是由前抵抗者组成的,他们希望清算和改变社会,但德国人民没有这样的意愿。至于西方盟国,他们那点整顿社会的激情很快就耗尽了,而在苏联占领的东德,过去不民主、极权思想的纳粹领袖被同样不民主、极权思想的领导者取代。

走向纽伦堡和国家法庭审判之路

审判犯下罪行的占领者,历史上的确有过这样的先例,但这些先例却不尽如人意。如我们所知,几个世纪以来,为了编撰战争法,人们努力过。[1]比如,《日内瓦公约》和《海牙公约》就直接禁止杀害降军,并规定要给予战俘与自身部队同样的医疗、薪酬和食物。国际公约还对被占领者与占领者之间的关系做出了规定。

有些协议在“一战”期间没有得到遵守。比如,德国炮击鲁汶大教堂(Louvain Cathedral)就是明显违反了1907年的《海牙公约》,公约有40个缔约国,但是公约并没有禁止劫持和杀害人质。而1915年德国潜艇击沉英国远洋客轮卢西塔尼亚号(Lusitania)也没有违反国际法,因为国际法中只包含保护医疗船的内容。严格来说,齐柏林硬式飞艇袭击伦敦也是合法的,因为伦敦并不是一个不设防的城市。最后,《海牙公约》也无法适用于“一战”中土耳其屠杀亚美尼亚人一事,因为按照国际法规定,这场大屠杀属于国内事务。

尽管存在这些法律上的漏洞,“一战”后,西方民众还是希望看到德国领导人因为自己的罪行而受到惩罚。《凡尔赛条约》第227条规定,以“破坏国际道德和至高无上的神圣条约之罪行”来指控德国皇帝,由来自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和日本的五名法官进行审判。第228和229条要求德国政府交出被指控犯下战争罪的国民,接受战胜国设立的法庭审判。

“一战”后,这些惩罚德国战争罪的努力收效甚微。德国皇帝在战争结束的时候逃到荷兰,而荷兰拒绝把他交给战胜国,这反而让所有人感到一身轻松。另外,专为德国战犯设立一个国际法庭的想法也很快就被抛弃了,取而代之的是,要接受审判的845人名单被呈交给新的德意志共和国。德国国内再次掀起愤怒的热潮,不过莱比锡城(Leipzig)的最高法院最终只判了13个德国士兵和海员相对较短的刑期。被告的罪名往往是殴打英国战俘和向法国伤兵开枪,还有两个U型潜艇军官的罪名是击沉医疗船和故意摧毁医疗船的三个救生艇。在U型潜艇指挥官缺席的情况下,莱比锡城法庭审判了他的两个下属,被告说自己只是听命行事的理由遭到了法庭的驳斥。[2]

无须赘言,很多英、法、美士兵和海员可能也会被指控同样的罪名。不过,莱比锡城审判,尤其是关于U型潜艇军官的那次审判,创造了一个先例,只要同盟国有心去做,他们在1945年可以以此为参照,再次要求德国人起诉自己的罪犯。

从第一章我们就知道,在两次战争之间,为了减轻战争的残酷,尤其是针对平民和战俘的暴行,各国签署了新的条约和公约,甚至宣布战争是非法的。不幸的是,只有少数协议在“二战”期间得到了遵守,而且就算是遵守,也不是在东边,而只是在西边。

远在战争结束前,同盟国就讨论过要拿德国领导层怎么办。起初,丘吉尔首相提议,由同盟国用政治手段处置主要的纳粹分子,对此,斯大林有异议,他认为5万德国总参谋部的军官应该立即被枪决(这么庞大的数字是从来没有过的),但是,在纽伦堡审判中属于主导力量的美国人希望能进行真正的审判,让世人看看,法律公平终会战胜恐怖手段。[3]

1945年8月8日的伦敦协议成立了纽伦堡法庭,并列出了司法管辖权大纲。协议还草拟了著名的四大罪名,一些被选中的德国领导人将面临这四项指控并接受审判:

筹划、准备、牵头或发起侵略战争。

参与一个共同的计划,完成上述的任何一项。(前两类构成“破坏和平罪”。)

战争罪,这是一个大类,包括谋杀、虐待和驱逐占领区的移民到德国当奴役苦工;虐待、杀害战俘罪;杀害人质罪;抢劫或任意毁坏城镇和村庄;无法证明有军事需要的大规模毁坏罪。

反人类罪,这是一个新概念,即在战前或战时,基于政治、种族或宗教的理由,对平民施行非人道行为。[4]

这些罪行都在法庭的司法管辖范围内,“无论是否违反了犯罪行为发生国的法律”。第三个罪名就是用来处置纳粹在占领区针对自东欧引进的奴役苦工犯下的罪行。第四个罪名通常涉及的是他们在德国和其他地方施行的种族、宗教及其他方面的迫害。[5]

纽伦堡的正义与不正义

70年后再来谈论纽伦堡审判,有点事后诸葛亮,所以我们很难说得清,当时在纽伦堡对主要战犯的起诉书怎么会有那么多瑕疵和矛盾之处。例如,其中一封起诉书指控了德国人在1939年9月侵略波兰,这是对的,但起诉书却没有提及,如果没有先前的《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和关于瓜分波兰的秘密条款,袭击可能就不会发生。如我们所知,1939年9月17日,苏联军队入侵波兰,而当时波兰其实已经被德国侵略了。《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其实就是一纸为侵略战争做准备的协定,但在纽伦堡,他们却能自信而笃定地援引德国在1941年违反这一“侵略”条约,以此来控诉德国无端袭击苏联,但起诉书中却没有提到,苏联也是一样无端在1939年袭击了波兰和芬兰,在1944年袭击了保加利亚,在1945年袭击了日本,这样的双重标准真是荒谬。

德国人最初还被指控在卡廷森林屠杀了925名波兰军官,尽管这些西方检察官那时心知肚明,卡廷森林大屠杀出自苏联政治警察的手笔。之后,在苏联首席检察官罗曼·A.鲁登科(Roman A.Rudenko)的坚持下,卡廷的波兰受害者人数从925增加到1.1万(实际受害者超过2万)。但是,由于苏联方面拿不出丝毫证据证明卡廷大屠杀是德国人犯下的罪行,也因为美国国内的一些官员愤怒地抗议,指出这是一场对正义的嘲弄,卡廷一罪就悄悄地从指控中撤掉了,最后的判决中也没有提及此事。纽伦堡审判过去大概45年后,苏联体系崩溃,最后时刻,他们有一些表态,其中之一就是承认是斯大林在1940年下令实施了骇人听闻的卡廷大屠杀。[6]

落到德国人头上的罪名中,有一个惹人注目的罪名就是劫持和杀害人质罪,不过这种行为在纽伦堡之前并没有被宣布是非法的,1948年纽伦堡后续审判中再次宣布其合法性[7],理由是,劫持人质至少能降低游击队袭击占领军时附带的平民伤亡数。没有人质,军队复仇的渴望可能会威胁到全部人民。纽伦堡法庭只是围绕在一个问题上,就是当一名占领军士兵被杀时,可以处决多少人质,而法庭的表述是,不应该劫持“太多”人质或处决“太多人”。

抵抗斗士通常会伪装行动,杀死俘虏的德国士兵,而德军会折磨和处决被俘的游击队员,即使他们在“远距离可以辨认”。盟军在“二战”期间广泛利用抵抗战士,在纽伦堡和其他地方,他们谴责德国人对游击队员及其可疑的帮手采取压迫手段。

尽管抵抗运动有着这样那样的道德和法律问题,纽伦堡法庭认为,由于纳粹体系的极端残暴,暴力反抗德国占领者是不可避免和必要的。这就令反纳粹抵抗运动成为合理的行为,也令与纳粹合作成为一项罪名。

各国法庭的正义与不正义

纽伦堡几次重大的战犯审判都是令人难忘的盛景,让人见识了什么是组织有序和正襟危坐,而且坦白地说,还有令人难以忍受的乏味。纪录片和大量出色的专题片里都呈现了法庭的场景,美国军警耀眼的军服,一大群身着统一制服的速记员和翻译,不苟言笑的法官,相当绝望的德国辩护律师,还有显得格格不入的被告人,他们大多很消沉,穿着破旧不堪的平民衣服或是没有徽章的军服。这是在纽伦堡的一个审判室内的一个大法庭,与此相对的,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各国政府设立的数千个战犯审判法庭,从挪威奥斯陆到希腊雅典,从法国波尔多到芬兰赫尔辛基。虽然不能说全是受纽伦堡审判启发,但至少有很多都是。有些审判室设立在宏伟的旧司法大楼内,有的审判室就安置在城市废墟的简陋小屋里。很多时候,审判室内没有暖气。比如,在布达佩斯,即使是审判前总理的时候,主持的法官、陪审团、律师、被告和旁听者都是穿着大衣坐在那里,裹着围巾,戴着帽子和手套。休庭的时候,法官和战犯喝着一样的汤,是苏联占领军发放的。

纽伦堡法庭主要由美国纳税人出资,纽伦堡的阔气与其他法庭的穷困,或许就能解释现存文献翔实度的差别了。纽伦堡主要审判和后续审判的文件加起来有70卷,统共126 897页。[8]另一项珍贵的原始资料就是几位精神病学专家分别对被告人和很多目击证人进行的访谈。[9]此外,我们还应该特别感谢特尔弗德·泰勒准将所著的《纽伦堡审判剖析》,里面包含了对这个课题的一切历史和法律研究。这个著作在1992年问世,其独特之处还在于泰勒曾是主要审判中的美方检察官以及12起后续审判的首席检察官。这里要说一下,纽伦堡后续审判虽然挂着国际的名号,实际上是由美国独自坐镇,审判党卫军特别行动队(SS Einsatzgruppen)成员、纳粹党高级官员、医师、法官、将军、企业家和党卫军指挥官。虽然纽伦堡审判的历史文献相当丰富,但是对于欧洲众多法庭审判的比较研究却寥寥无几。其实德国以外的欧洲国家进行的法庭审判和其他惩罚性诉讼牵扯了数百万人。而且,这些审判和诉讼的性质和特点与纽伦堡审判大相径庭,在纽伦堡,战胜国审战败国,而在各国法庭,法官审的主要是被指控犯下通敌罪、叛国罪和战争罪的同胞。更令人费解的是,全面研究这个课题的作品并不存在,而最好的文献汇总只出现在德国。以单个国家内的报复和清算为课题开展的研究很多,但产出不均:比如研究法国、挪威、丹麦、荷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和瑞士战后清算的书和文章有一些,但以南斯拉夫和苏联为对象的研究就很少,而且几乎都不可避免地有所偏颇。如果主要从后世人的角度来看,最有价值的是纪录片集锦,比如讲述法国审判菲利普·贝当元帅和皮埃尔·赖伐尔总理的纪录片。

图10.2 女性合作者被法国抵抗组织成员和其他反对纳粹占领的新老成员游街示众。

在战后的头几年,前抵抗者还不愿意与战前政权的人以及战时的合作者和平共处,对于一些政治领袖的审判,比如挪威的维德孔·吉斯林、法国的贝当和赖伐尔、罗马尼亚的扬·安东内斯库元帅、南斯拉夫的德拉查·米哈伊洛维奇(Draža Mihailoviç)和匈牙利的萨拉希·费伦茨,出现了一些一边倒的报道。不过,即使是在那段时期,法国这样的国家和其他很多国家还是有着云泥之别的,在法国,媒体的讨论尽管也有偏见,但还是能维持着高度的理智,而其他国家的媒体就是大骂被告人。结果,在苏联和所有共产党媒体中,这些被告人还没来得及在法庭开口就被宣告有罪。

直到很久以后,才出现真正沉下心来的学术类研究。对这个课题的新探讨主要在法国,法国的知识分子在抵抗与合作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关于法国战时行为和战后政治清洗的讨论成了法国人民真正的全民消遣。戴高乐派歌颂法国战时抵抗运动的道德纯洁和万众一心,维希政府的辩护者看不过眼,就拿战争末期私刑处死10万人的数字说事。[10](我们现在知道,被枪毙、毒打至死或仓促处决的实际或可疑的合作者不超过一万,但实际数字还是没有着落。)而“冷战”的开始,让一些急于辩解的文章面世,曾经的法西斯主义者宣称自己就是西方文明的早期捍卫者,先一步对抗苏维埃布尔什维主义的威胁。

至于法国政客宣称,他们的国家在战争期间以压倒之势反抗德国占领者与维希政府的叛徒,人们怎么看呢?大家再清楚不过,在1944年,巴黎人民用几乎同样的热情迎接了两位到访的政治人物:贝当元帅和戴高乐将军。贝当元帅4月28日来到巴黎,而戴高乐同年8月26日在美军保护下抵达这个城市。从当时的新闻画面,我们感受到的是,这两位到访者得到了同样高规格的警车队护卫,有一样美丽的巴黎女郎献花,都有欣喜若狂的群众欢唱着“马赛曲”。

如果要通过一个例子来审视战后清算,我们可以看看美国历史学家本杰明·弗罗默(Benjamin Frommer)关于捷克斯洛伐克报复的专题论文。文章表明,在种种秋后算账的行为中,新的捷克民主政权不仅从严惩处了德意志和匈牙利民族的人,毕竟这些人已经被集体宣判犯下叛国罪,还拿出最严厉的态度处置捷克籍的合作者。大部分的案例牵扯的不是重要的政治和商界领袖,而是普通人,只不过这些普通人在德占期告发过自己的邻居,现在又被同样的邻居告发。通常情况下,告发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被告发者的房子、工作或商店。讽刺的是,捷克法庭也遇到了当年纳粹法庭类似的难题,就是如何审判异族通婚的被告人,或是异族通婚生下的孩子。过去,纳粹法庭不太知道如何定义一个犹太人,现如今,民主捷克斯洛伐克法庭也陷入了类似的困境,不知如何断定一个人是德国人。德国被告人很有可能会被这个国家驱逐,而捷克人往往会被投入监狱,这就令断定身份变得愈加重要。[11]

一些最公正的计算数字还是出自美英历史学家之手,他们的祖国在战争期间没有被纳粹占领,这是做学术的一大优势。这些作者公平评价欧洲与纳粹占领者的合作,唯一的问题就是他们容易忽略英国人在德占海峡群岛的合作,以及侨居菲律宾的美国平民被日本人拘留之后的状态。[12]

有意思的是,纽伦堡审判是在1945年11月集结的,而远在纽伦堡审判给清算时期的国家法庭指引方向之前,欧洲的很多地方就已经开始了报复之旅。比如,我们都注意到,在波兰,战争期间就有地下法庭在行使职能,在尽量尊重法律的前提下审判叛国者。在苏联、南斯拉夫和其他地方,整个战争期间都有游击队法庭的存在。而另一边,在法国,司法报复是在1944年解放的时候开始的。

在布达佩斯,主要人民法庭在1945年1月末第一次开庭,同时,苏联和罗马尼亚的军队与德国和匈牙利的军队在这个城市发生冲突。在这个时候,有两个曾经在使用强制劳工的企业里当守卫的人被指控,在乌克兰的反苏运动中参与折磨和屠杀了124名强制劳工,这些劳工的身份是匈牙利犹太人或共产主义者。这两名守卫被判死刑,并立即在公共广场上被绞死。这一诉讼表明,匈牙利的人民法庭,就像欧洲很多其他法庭一样,担当起革命的角色:他们不仅想惩治叛徒和战犯,还想清洗和重建社会。这些曾经受制于希特勒统治的欧洲国家没有等到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给出范本,就开始了报复。无论如何,同盟国与德国前盟友分别缔结的停火协议指示奥地利、芬兰、匈牙利、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意大利各自去起诉战犯,无论战犯的国籍是什么。结果,纽伦堡法庭有时却成了各国法庭起诉战犯的障碍。纽伦堡法庭只允许一些主要的德国战犯在东欧的法庭以证人身份出庭,结果,像德国外交官艾德蒙·费森迈耶博士(Dr.Edmund Veesenmayer)这样凶残的犹太人刽子手只能在1947年从匈牙利遣返纽伦堡。四年后,他被释放,在西德成了一名成功的商人。

对于欧洲的清算审判来说,国际军事法庭既不是催化剂,更不是范本。不过,我们发现,欧洲各国法庭的诉讼中会大量引述纽伦堡审判的一些细节,还有法庭中的陈述也表明法官的态度和纽伦堡的盟国如出一辙。更多情况下,各国的法官会利用纽伦堡的案例来推动诉讼有序进行。1945年12月18日,在布达佩斯进行的一场审判中,三个被告的主要罪责是把匈牙利犹太人驱逐到奥斯维辛,法庭主席彼得·扬科(Péter Jankó)告诫旁听的人要保持克制,他说:“世界的目光都在注视着我们,我们要确保外媒在报道的时候,会说这里的气氛冷静超然,就像纽伦堡审判一样。”[13]但事实上,那场审判笼罩在完全相反的氛围中,旁听席有人称呼这三个被告是凶手和人渣,也煽动了法官的情绪。当然,在纽伦堡保持冷静克制比较容易,那里的法庭上没有旁听者,只有法官、检察官、律师、翻译、速记员、记者、被告人和守卫。

欧洲的旁听者很难控制,因为这些人往往都是大屠杀的幸存者,或是新执政党的左翼追随者。比如,皮埃尔·赖伐尔在法国受审时,就频频被喊叫声打断,就连陪审员都掺和进来了。至于纽伦堡的后续审判,人们对诉讼的兴趣逐渐减弱,所以量刑也就没那么严厉了。

纽伦堡法庭代表了革命性的创举,法官和检察官以四大战胜国的名义开庭审案。而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其他欧洲法庭本身也是革命性的产物,通常被称作人民法庭,专司裁决那些在战前还没有被法律列为刑事犯罪的行为。自然而然,人民法庭的诉讼就以欧洲法律为基础,而不是采取英美普通法的体系,也就是说,由法官来调查、规劝、警告和斥责被告,而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就扮演一个次要的角色。诉讼的风格大相径庭,但每个人民法庭的体系基本相同:在丹麦,一个职业法官会配备两个由抵抗组织委派的陪审员予以协助;而在法国,一个职业法官会配备四个由抵抗组织委派的陪审员,在匈牙利,五个反法西斯政党和工会联合会在所有重要审判中都会委派所谓“人民法官”、公诉人或“政治”检察官以及所谓“人民检察官”。公诉人往往都是知识分子,人民检察官是工人和农民。被告辩护律师是从反法西斯政党联盟许可的名单中挑选出来的。

纽伦堡法庭从战胜的大国引进了法官,而各国政府就不得不面临一个问题了,那些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法官都曾经与敌人合作过,或者至少为现已消亡且备受唾弃的战时或战前政权效力过,就算这样的法官不是大多数,也有很多。1945年,在奥地利很难找到一个没有为纳粹党效力过的现任法官。结果,一些尚且稚嫩或被政治污染(或两者皆有)的法官不得不参与庭审。

法官接受的是传统主义和民族主义的熏陶,而创造出人民法庭的抵抗组织又怀揣着革命的目标,这两者不免冲突。在波兰,共产党旋即上台,政府留用了战前的法官,法庭审判告发逃跑犹太人甚至杀死犹太人的罪犯,这些法官在量刑上倾向于轻判,轻到不可原谅。正如历史学家安德鲁·考恩布鲁斯所证明的,波兰的法庭对叛国者严惩不贷,但对犯下反犹罪行的人却手法轻柔,尤其是当被告人还能指出自己的一些抵抗功绩时,更是如此。[14]我们从1946年的凯尔采(Kielce)大屠杀和其他波兰城镇大屠杀中便可知晓,波兰民众喜欢把犹太人和共产主义联系到一起,故而抵制那些在战争期间拯救过犹太人的波兰人。不仅在波兰是这样,在有大量犹太幸存者的东欧其他国家,很多民众就会把杀死犹太裔共产党与民族抵抗行为划上等号。

甚至在西欧,很多人也有理由担心,犹太幸存者会索要自己失窃的财物。这些都在提醒着我们,要想区分前抵抗者与前合作者,通常有多困难。

纽伦堡法庭只能判处死刑和监禁,人民法庭有一系列惩罚措施可以为之所用。惩罚措施包括死刑、监禁、强制劳动、被判为国家的耻辱、剥夺公民权、罚金和一些行政措施,比如开除公职、警方监视、剥夺出行自由或生活在限定范围内、免职和剥夺养老金待遇。

令人意外的是,最严厉的刑罚出现在挪威、丹麦和荷兰,在西方认知中,这些国家是英勇抵抗德国占领者的典范,是犹太人的勇敢救星。不过,这些国家的法庭心中有数,所以,在战后的挪威,有9万多人受审,差不多相当于总人口的4%。[15]打个比方,这就相当于在现今人口3亿的美国,有大约1 200万人因为叛国罪和类似的罪行受到审判。因为大多数被告都是成年男子,所以可以说因为通敌而受审的挪威男人比例相当大。丹麦的比例也差不多,而在荷兰,15万人因为涉嫌通敌和叛国在战后被逮捕,大约6万人随后被定罪,152人被判死刑,40人被实际处决。据说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一点被20世纪70年代的传闻证实了,那时候,人们发现,大量战犯,包括一个曾经向盖世太保告发自己同胞的犹太裔骗子,都未受到过惩罚。[16]

挪威法庭严惩曾经与德国士兵发生性关系的女子。更糟糕的是,在新的法律之下,他们的孩子是没有公民身份的,据悉,成千上万“混血儿”一生都没有获得合法的实际身份,是不存在的人。

挪威人长期歧视德国士兵的孩子,其实是个例外。所有西方国家都在尽力改造被定罪的合作者,一方面是为了减轻监狱里拥挤不堪的负担,另一方面是为了增加劳动力。比如,荷兰就创造了一个叫作“自发监督”的机制,任务就是监督和再教育获释的罪犯。因为这个机制需要频繁探访,所以究竟谁更痛苦,是要一遍遍听人说教民主价值观的合作者,还是负责说教的志愿者呢?[17]

很明显,在人民法庭和类似机构受审的绝大多数人都不是将军或政府部长。在匈牙利,有30万人,或者说总人口的3%,承受了一定的惩罚,比如剥夺工作或养老金,禁止生活在首都,剥夺公民权或监禁。这些惩罚的另一个极端就是死刑:在匈牙利,1945—1948年有146人因叛国罪、战争罪和“对人民犯下的罪行”而遭到处决。我们可以推定这些人都是重要的战犯和叛国者。后来处决的人更多了,但却难以简单归类,因为事件是发生在极端的苏联肃反运动时期,被处决的人顶着“法西斯主义者”“前盖世太保特工”“铁托党羽”或“美国间谍”的帽子,但实际往往都是民主人士或忠诚的共产主义者。在战后受罚的30万匈牙利人当中,有三分之二是德意志民族的,匈牙利民族政府以切实或可疑的叛国罪为由将他们驱逐。[18]

在奥地利,人民法庭开始审理13.7万人的案件,这个数字还不包括成千上万的公务员,比如教师、邮递员、铁路工人和其他因为纳粹党员身份被解雇的人。无须赘言,这些裁决和判定几年后就撤销了,所以,最终在奥地利受罚的纳粹刽子手比例比德国还低。因为在奥地利,几乎所有人都曾经隶属于纳粹党,在战后,管理奥地利共和国的民主党派,尤其是社会民主党,别无选择,只能邀请前纳粹党成员入政府做事。他们真是随心所欲,结果在20世纪70年代,有着犹太血统的社会民主党籍总理布鲁诺·克赖斯基(Bruno Kreisky)还让几个公开认罪的前纳粹党员进入他的内阁。

在法国,如我们所说,大约1万名切实或可疑的合作者在战争的最后几个月或解放的时候被处以死刑,在意大利被火速枪决的人数也差不多。不过,在此之后,法国的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就相对温和,意大利就更温和了。

前合作者与前抵抗者主要都在责怪德国,称德国是酿成他们国家悲剧和犹太人大屠杀的罪魁祸首。法院把反犹太人罪行归入了“对人民犯下的罪行”,即使这些反犹太人的罪行主要是他们自己的同胞犯下的。很少有法院愿意承认,正是他们自己的政府把犹太人交给德国人,而他们的人民不仅袖手旁观,有的还积极参与。

在法国,检察官倾向于把男女演员、歌手、记者、作家、诗人和哲学家挑出来。在西欧和北欧,被控与德国士兵交往的女子是报复的特殊目标。但是,一旦她们被剪断的头发重新长出来,这些女子一般都会被社会接纳。在苏联占领的东欧,主要的报复目标是往日的达官显贵,尤其是当这些人属于少数民族,更是遭殃。在1945年颁布的一些法令中,曾经流亡伦敦后又回国的贝内斯(Beneš)政府宣布,占战前捷克斯洛伐克总人口大约30%的德意志和匈牙利少数民族集体犯下叛国罪。除了已被证实是反法西斯战士的那些人,这两个民族群体都被正式开除国籍,并被驱逐出这个国家。

纽伦堡的三个主要指控是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在人民法庭,虽然名字叫得不一样,但还是有这几个同样的罪行。陆军元帅扬·安东内斯库在罗马尼亚被谴责对苏联发动战争,而纽伦堡法庭和罗马尼亚法庭都默默忽略了苏联在1939年和1941年类似的侵略行为。

与纽伦堡一样,在国家法庭或人民法庭也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很多尴尬的情况和不合逻辑的诉讼。比如,在挪威,“二战”前就隶属于法西斯民族统一党(Nasjonal Samling)的成员受到的判决比“二战”期间入党的成员更严厉。鉴于民族统一党在战前是完全合法的组织,法庭却认为致力于一项事业比机会主义的罪责更大,这就有点奇怪了。在匈牙利,审判长阿科什·马约尔(Ákos Major)叱责前总理拉斯洛·巴尔多希(László Bárdossy)试图收复匈牙利在“一战”期间丢失的领土,但据马约尔的回忆录,他自己也赞同巴尔多希,认为匈牙利的领土野心是合情合理的,巴尔多希的亲德政策有其“历史必然性”。[19]但这些考量并没有阻止马约尔法官判处巴尔多希死刑。要罗列这样不合逻辑的诉讼,是没有尽头的。鉴于欧洲当时政治一片混乱,意识形态不明朗,而且“冷战”刚刚开始,能够伸张正义已经是个奇迹了。不过,不得不说,正义的确得到了伸张。

纽伦堡军事法庭审问和判刑的不止个人,还有机构,比如党卫军和纳粹党领导层。匈牙利的人民法庭宣布1944年10月15日上台的箭十字党政权和国家宪兵队集体有罪,而先前的霍尔蒂·米克洛什摄政王政权却没有被视为当然有罪的,实际上,驱逐了近50万匈牙利犹太人到奥斯维辛的不是箭十字党,而是霍尔蒂政权。集体有罪意味着,除非能证明自己无罪,否则任何一个德国前党卫军领袖或匈牙利宪兵都是有罪的。

正如在纽伦堡一样,在大多数人民法庭上,被告人都声称自己是无辜的,一般他们的辩词就是,他们之所以在占领期还留任岗位,是为了防止更激进的人来做自己的工作。贝当元帅的辩护人说,在战争期间,贝当的作用相当于法国的盾,而戴高乐将军相当于法国的剑。法庭并不买账,判处贝当死刑,而时任共和国总统的戴高乐将军,把死刑减至终身监禁,但贝当最终死在了牢狱中。

总而言之,辩护人基本都在暗示这个国家欠他们一个感谢,因为他们担负起一个吃力不讨好的任务。只有少数顽固的狂热分子才会在法庭上自豪地强调自己的法西斯主义信仰,比如强烈的反犹主义法国作家和记者罗伯特·巴西拉奇(Robert Brasillach)和匈牙利自封的元首萨拉希·费伦茨。重要的是,除了在苏联举行的审判外,很少有国家举行(出于政治目的而非查明真相所进行的)作秀审判。就连在南斯拉夫,被告人都可以声称自己是无辜的,而在苏联,无论是真的叛国者还是可疑的叛国者,都清一色地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请求给予自己警戒性惩罚。不过,在南斯拉夫可以喊冤并没有带来实质的区别,因为可疑的合作者与阿尔巴尼亚、德意志和匈牙利少数民族在战后都被例行公事般地杀死了,但即使是南斯拉夫的共产党法庭,也不能设立作秀审判。在南斯拉夫或欧洲其他地方,最怯懦的辩护律师也会为自己的客户提出减轻处罚的情节,只有在苏联的法庭,公设辩护律师会肆意漫骂受害人。

至于主要被告人的判刑真的是职业法官和陪审员辩论的结果,还是政府决策的结果,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比如,毋庸置疑的是,处决维希政府总理赖伐尔就是戴高乐将军和法国政府做出的决定。总而言之,要把欧洲大报复中牵扯的法庭和法官都一概而论,是不可能的。

美国在纽伦堡的目标是要宣布侵略是非法的,并且公告天下,此后的侵略者,凭他们是国家元首还是总司令,都要受到无情的起诉。而人民法庭的目标是要实现全面净化,创造一个更进步、社会的甚至社会主义的欧洲。但是几年内,“冷战”改变了一切。

关于“二战”后的民族清洗,有很多负面的言辞和文章,其中很多批判不是空穴来风。不过事实上,在此之前,欧洲人民从未尝试过如此大规模地处理他们中间的政治罪犯,而整个欧洲大陆的反思也是前所未有的,在受到惩罚的人当中,有罪可循的人比无辜受罚的人多多了。

[1] 参阅Telford Taylor, The Anatomy of the Nuremberg Trials (New York: Alfred A. Knopf, 1992), 6–11; 和W.Michael Reisman and Chris T. Antoniou, eds., The Laws of War: A Comprehensive Collection of Primary Documents on International Law Governing Armfled Conflict(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94)。

[2] Taylor, Anatomy of the Nuremberg Trials, 17–18.

[3] 《纽伦堡审判剖析》29-30页中讨论了丘吉尔和斯大林的提议。

[4] 参阅Eugene Davidson, The Trial of the Germans: An Account of the Twenty-Two Defendants Before the 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in Nuremberg (New York: Collier Books, 1966), 19–20。

[5] 参阅Judith N. Shklar, Legalism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4), 174。

[6] 参阅Taylor, Anatomy of the Nuremberg Trials, 466–471。最近期的文件是Katyń, Documents of Genocide: Documents and Materials from the Soviet Archives Turned over to Poland on October 14, 1992, selected and edited by Wojciech Materski (Warsaw: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tudies, Polish Academy of Sciences, 1993)。

[7] 这次审判涉及东南欧的军事作战战场,指挥官是陆军元帅威廉·利斯特。

[8] 最容易获取的纽伦堡文档是The Nuremberg War Crimes Trials Online [Electronic Resource], compiled by James Joseph Sanchez et al., Anthony Hursh, Bdexx developer (Seattle: Aristarchus Knowledge Industries,1995)。

[9] 参阅G. M. Gilbert, Nuremberg Diary (New York: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1947); Leon Goldensohn,The Nuremberg Interviews, edited by Robert Gellately (New York: Alfred A. Knopf, 2004)。

[10] 关于这个问题,参阅彼得·诺维克的精确计算:The Resistance Versus Vichy: The Purge of Collaborators in Liberated Franc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68), 202–208。

[11] 参阅Benjamin Frommer, National Cleansing: Retribution Against Nazi Collaborators in Postwar Czechoslovakia(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5)。

[12] 关于“二战”时期泽西岛、格恩西岛和其他海峡群岛上的英国人与德国占领者的合作,参阅Madeleine Bunting, The Model Occupation: The Channel Islands Under German Rule, 1940 —1945(New York: HarperCollins, 1995)。日本人在菲律宾有一个圣多玛斯集中营,关于集中营里美国俘虏的合作情况,参阅James Ward,“Legitimate Collaborati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Santo Tomás Internment Camp and Its Histories, 1942—2003,” Pacific Historical Review 77, no. 2 (2008):159–201。

[13] László Karsai and Judit Molnár, Az Endre-Baky-Jaross Per (Budapest: Cserépfalvi, 1994), 101.

[14] 参阅Andrew Kornbluth, “‘ There Are Many Cains Among Us’: Polish Justice and the Holocaust,” in Holocaust: Studies and Sources (Warsaw: Polish Center for Holocaust Research, 2013), 9:157–172。

[15] 更准确地说,战后,有92 805个挪威公民因为叛国罪在挪威法庭受审,其中30人被处决,1.7万人被关进监狱。

[16] 参阅Gerhard Hirschfeld, Nazi Rule and Dutch Collaboration: The Netherlands Un der German Occupation,1940 —1945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8)。

[17] 参阅L. Huyse, “How Government in Belgium, France, and the Netherlands Organized the Return into Society of Wartime Collaborators,” paper presented at the Conference on the Legacy of World War II in Europe, New York University, April 24–27,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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