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四川的铁钱监
(一)雅州百丈县开宝监
雅州百丈县开宝监的具体创立时间有三说:《舆地纪胜》卷一四七《成都府路·雅州》引《长编》记为开宝元年,今本《长编》卷一一系为开宝三年(原注:此据本《志》及《会要》)。《玉海》卷一八○《食货·钱币》记为开宝四年。大抵此监创于北宋太祖开宝年间,究竟是哪一年待考。开宝监在王小波、李顺事变中停铸[31]。后长期未恢复。宋神宗元丰三年恢复此监。《长编》卷三一○记:“[元丰三年十一月]丁巳,三司言:‘乞依成都府路转运司奏,兴复雅州钱监鼓铸钱且以二万缗为额,候将来成伦序每年铸三万缗。’从之。”《宋会要辑稿》礼二五之四一也言及宋神宗时有此监。此后此监不见记载。
(二)益州钱监、眉州钱监
益州、眉州钱监,是北宋前期存在的铁钱监。李焘记:“[景德二年二月庚申]先是,益、邛、眉等州(原注:本《志》无眉州,有雅州)岁铸钱五十余万贯,自李顺作乱,遂罢铸,民间钱益少……”[32]益州钱监、眉州钱监废罢的时间无考,但据《长编》卷九七,天禧年间益州、眉州钱监已不存在。
(三)嘉州(嘉定府)丰远监
《元丰九域志》卷七《成都府路》载,此监“景德二年置”。本书又载,此监的位置是“[嘉]州[城]北五十步”。《长编》卷九七记天禧末年铁钱三监有此监。毕氏《中书备对》载此监元丰初年岁额二万五千贯当十大铁钱。《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一之二至三载其岁额八万六千六百一十七贯。南宋绍兴末年嘉州知州等曾建议恢复此监,且一度得到批准,数月后即被罢。又下引记载中嘉定年间有“嘉定监”,不详“嘉定”是代指嘉定府,还是代指嘉定年。
(四)邛州惠民监
邛州惠民监是四川的重要铁钱监,存在时间长,岁额也较多。《元丰九域志》卷七《成都府路》载,此监创立于咸平四年。又据《九域志》,此监位于邛州“州[城]南六十里”。《长编》卷九七记天禧末年铁钱三监有此监。嘉祐四年十月,宋廷令惠民监铸铁钱权住十年。熙宁六年五月恢复铸造[33]。毕氏《中书备对》载元丰初年此监岁额七万三千二百三十四贯,内五万贯支与川茶司并应副本路。《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一之二至三载北宋后期此监岁“额一十万九千八百五十一贯,旧额十二万六百二十二贯”。
《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川峡铸钱》载,南宋建炎三年,宋廷再次命令此监暂时停铸。绍兴二十三年,恢复此监[34]。同书又记:“淳熙六年十月,[利州、邛州钱监]并改铸一折三钱。”同书《乙集》卷一六《四川行当五大钱事始》且记嘉定三年此监铸当五大钱。又有记载说:“[嘉定七年冬十月]戊戌,废邛州嘉定监。”[35]嘉定监不详是否即是原先的惠民监,如确如此,则此监此时被废罢。
(五)兴州(沔州)济众监
兴州济众监规模较小,却是北宋四川地区存在时间较长的一个钱监。《元丰九域志》卷八《利州路》载,此监创立于景德三年。同书又记,此监位于本州“州[城]东一百二十步”。《长编》卷九七记天禧末年铁钱三监有此。同书卷一○三又记:“[天圣三年四月]庚辰,三司言:‘兴州济众监旧铸钱四炉,岁凡铸五万三千贯,比来民输铁不足,而所铸钱行兴界有余,请权减一炉。’从之。”则可知此监岁额较少。又《宋史》卷一八○《食货志·钱币》记,治平年间,嘉、邛二州钱监停铸,“独兴州铸钱三万缗”,则说明此监在治平年间没有停铸。毕氏《中书备对》载此监岁额三万贯当十大钱,“支与川茶司并应副本路”。《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一之二至三载北宋后期此监岁“额四万贯,旧额三万九千二百六十三贯二百五十文”。
南宋时期此监不见记载。
(六)南平军广惠监
南平军广惠监大约创立于元丰二年前后。《舆地纪胜》卷一八○《夔州路·南平军》载:“[南平军]铸钱监,在军西南一里许,渡溪而上,于归正坝、松岭山鼻等处取铁,岁铸四万贯。自元丰二年……增铸至六万贯,名广惠监。绍熙末,郡守张鼎以取铁炭远,鼓铸不充,遂废。”《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八之八:“元丰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夔州路转运司言:‘南平军止有通判一员,无职官。本军两县一镇六寨堡,事务繁多,欲乞依嘉州例置职官一员,兼监铸钱监。’从之。”可证当时南平军有铸钱监。李心传记:南平军钱监名惠民,应是沿用北宋时名称。
李心传又记:南宋绍兴二十五年,南平军惠民监年定额一万五千贯。又讲:“南平军[旧岁铸]数千缗,绍兴末皆减。今蜀中岁铸十万七千(原注:……南平军以矿苗少,亦减为千缗。并充岁计)”[36]。可知此监南宋时铸钱数量很少,但李心传未记其废罢时间,或应据地志所载。
(七)万州广济监
万州也是夔州路的一个小钱监,似创立于元丰六年。《长编》卷三三五记:“[元丰六年五月癸未]夔州路转运司言:‘万州铁矿甚多,乞创钱监,岁可收净利三万二千缗应副本路。’从之。”又《玉海》卷一八○《食货·钱币》载:“宣和六年七月,罢万州广济监。”则前此此监存在,又可知其名称为广济监,此时废罢。
(八)施州广积监
此监是四川地区夔州路的一个小钱监,也存在了较长时间。它创立于绍圣三年十二月[37]。李心传记:“施州旧亦铸钱万缗……绍兴末皆减。今蜀中岁铸十万七千(原注:施州钱,绍兴三十年以铁炭艰难,减为七千;……并充岁计)。”[38]又记:“[绍兴三十年]初,夔路施州、南平军岁铸铁钱皆有定额,至是,施州以民户难得铁炭为词,令七分输正色铁钱七千余缗,三分折纳价钱,计三千余缗,并充省之用。……视旧额不及十分之一。夔钱益耗矣。”[39]此后此监失载。
(九)利州绍兴监
此监是南宋时期四川地区重要铁钱监。李心传记:“[绍兴十五年秋七月]戊申,复置利州绍兴监,岁铸钱十万缗以救钱引之弊。用四川宣抚副使郑刚中请也。”[40]既言“复置”,则非创建,但此监此前似未见记载。他又记:“绍兴十五年,郑亨仲(编者按:郑刚中字亨仲)为四川宣抚使,始即利州铸钱,岁十万缗,以救钱引之弊。……其后增至十五万。二十三年……明年,诏……利州[岁铸钱]九万缗(原注:四月乙酉)……二十五年,又诏利州铸大小钱各二(五?)万……三十一年,再减利州钱为六万缗,大小各半之。”[41]又记:“绍兴十五年,郑刚中为宣抚副使,始复利州绍兴监,铸大、小钱岁各五万。”[42]大约绍兴二十四年前岁额一度为大小钱各五万缗,即上引文中言及“增至十五万”之数(其中大钱为当二钱)。这是本监南宋时期铸钱岁额最高数。李心传又记:“淳熙六年十月,[利、邛二州钱监]并改铸一折三钱。”[43]《朝野杂记》乙集卷一六《四川行当五大钱事始》记嘉定三年此监铸当五大钱。此后情况失载。
二 陕西铁钱监
北宋仁宗即位以前,陕西未行铁钱。自仁宗庆历年以后,陕西始行铁钱。但所行多为外路所铸。宋神宗熙宁八年以后,陕西的铁钱监始激增。北宋灭亡,这些钱监大抵不复存在。
(一)商州上洛县阜民监
商州上洛县阜民监可能是陕西第一个铁钱监。司马光记:“[宋仁宗时,薛仪任知商州]先是,属县宰有建言,商州产铜,请置监铸钱。朝廷下其议,转运使有是之者。府君(薛仪)上言:‘朝廷前置阜民监,于洪崖冶铸铁钱。未数年,铁已竭,其监当废。况又益置铜钱监,铜产尤薄,恐徒劳无益。请以所得铜于旧监铸钱,铜竭而止。’章交上,久不决。会府君没,宰之说遂行,县官之费益广,而铜寻竭,如府君言,宰坐抵罪。”[44]据此,阜民监先铸铁钱后铸铜钱,即开始是铁钱监后来是铜钱监。熙宁八年,宋廷命令陕西用回收的私铸铁钱改铸省样钱,永兴军等路转运司等上奏中言及:“除永兴、华、河中、陕铜钱监添匠鼓铸外,更于商、虢、洛南增置三监……商州、洛南、华、虢最近铁冶,可以久行,鄜州等五处候改铸毕,工匠并入商州等四监。”“从之。”[45]据此,元丰年间,此监却又铸铁钱了。《元丰九域志》卷三《永兴军路》载有此监。毕氏《中书备对》载此监岁额十二万五千贯折二钱。《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一之二至三载此监北宋后期岁额十二万五千贯大钱,此后此监不见于记载。
(二)商州洛南县监
据上引,熙宁八年,宋廷下令于商州洛南县建钱监,以私铁钱改铸省样铁钱。《元丰九域志》卷三《永兴军路》载有此监。毕氏《中书备对》载此监岁额十二万五千贯折二钱。
(三)虢州(在城)虢略县钱监
此监不知创立于何时。李焘记熙宁八年宋廷令于虢州设监重铸私铁钱(详下文),或创于此时。此监名虢州在城钱监,因州城又是虢略县县城,所以《元丰九域志》卷三《永兴军路》记此监位于虢略县。毕氏《中书备对》载此监岁额十二万五千贯折二钱。《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一之二至三载此监岁额十二万五千贯大钱。说明此监元丰年间存在,但此后此监失载。
(四)虢州朱阳县钱监
虢州朱阳监原是铜钱监。但《元丰九域志》卷三《永兴军路》记为铁钱监,则至迟于元丰年间已改成铁钱监。毕氏《中书备对》载此监岁额十二万五千贯折二钱。《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一之二至三载此监岁额十二万五千贯大钱。此后此监不见于记载。
(五)岷州滔山监
此监创立于熙宁八年,但似与改铸私钱无关。李焘记,熙宁八年九月庚午诏令岷州置铸钱监,“选秦凤、永兴两路配军充工役,以五百人为额”,九年五月赐名曰滔山[46]。
《长编》卷二九四载,元丰元年十一月,宋廷决定将此监由滔山镇移往岷州。《元丰九域志》卷三《秦凤路》载此监位于“州西一百五十步”,应是迁移后新址。
毕氏《中书备对》载此监与通远军威远镇监合计岁额二十五万贯。《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一之二至三载此监岁额一十二万五千贯大钱。
《长编》卷四六九载元祐七年正月己酉诏书,规定此监监官考核奖赏办法,说明此监正在生产。《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九之二七载,政和三年正月五日,陕府西路转运使陈亨伯上奏言及“岷、巩钱监鼓铸”,说明此监仍在生产。大约此监从熙宁八年至北宋晚期一直存在。
(六)延州钱监
延州钱监创立时间不详。
《元丰九域志》卷三《永兴军路》载此监位于“州东二里”。
《宋史》卷一八七《兵志》载:“大观元年五月,延安置钱监兵。”应与此监有关,若如此,则此监至少从元丰年间至大观年间存在(或者中间曾被废罢)。
(七)通远军威远镇钱监
《长编》卷二六八记,熙宁八年九月知熙州高遵裕上奏时已言及此监铸铁折二钱。说明此监在此前即已存在,且系铁钱监。元丰元年十一月,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司请求将通远军威远镇钱监由铁钱监改为铜钱监。后不久,此监又改为铁钱监。毕氏《中书备对》载此监与岷州滔山镇监合计岁额铁钱二十五万贯。《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一之二至三载此监岁额一十二万五千贯大钱。所谓大钱,似为折二钱,此所载亦即二十五万贯小钱。
《长编》卷四六九载元祐七年正月己酉诏书,规定此监监官考核奖赏办法,说明此监正在生产。《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九之二七载,政和三年正月五日,陕府西路转运使陈亨伯上奏言及“岷、巩钱监鼓铸”,巩州即通远军,巩州钱监应即威远镇钱监,则此监此时仍在生产。大约此监自宋神宗时创立直到北宋晚期一直存在,中间虽一度改铸铜钱,但似一直都在生产。
(八)同州韩城县钱监
同州韩城县的创建时间记载有歧异。《长编》卷三三八记:“[元丰六年八月]陕西转运司言:‘同州韩城县山铁矿苗脉深厚,可置钱监……’”从之。《玉海》卷一八○《食货·钱币》也记:“[元丰六年]八月朔,同州置铁钱监。”《宋史》卷一八○《食货志·钱币》也谈到了元丰年间有同州钱监。从上引李焘所记可证它是铁钱监。
但同时《长编》卷四○三却又记:“[元祐二年秋七月]庚午,置河中府、龙门县、韩城县钱监三。”《宋史》卷八五《地理志》亦载:“同州……韩城[县](中。元祐二年,置铸钱监)。”两处记载,时间相差四年,不大可能是草创与正式命名之时间差。
据《宋会要辑稿》刑法四之三五,韩城钱监在宋徽宗仍存,在政和四年时,有东西二监(当然也可能当初就是先后建了二监)。
三 北宋川陕河东以外的铁钱监
(一)徐州宝丰下监
徐州于元丰年间先后建立了两个钱监,一铜钱监,一铁钱监,同以宝丰为名,其中下监是铁钱监,创立于元丰七年四月[47]。拟定岁额折二铁钱二十万贯,实际似未达到此数。次年五月被命令停产,九月废罢。此监只存在了一年[48]。
(二)浔州钱监
此监创立于崇宁三年。《宋史》卷一八○《食货志·钱币》载:“[崇宁三年]二广产铁,令鼓铸小铁钱,止行于两路;其公私铜钱兑换输元丰库,仍于浔州置铁钱监,依陕西料例铸当二钱。”又北宋后期人侍其“知浔州……州置监冶铸铁钱,以缗计者数百万,一日更圜法,命悉消毁。公独奋曰:事固不可知。格诏存之,后果复用,省费不赀”[49]。其他情况无考。
(三)汝州鲁山钱监
《玉海》卷一八○《食货·钱币》载此监置于崇宁四年闰二月,铸夹锡铁钱[50]。《宋史》卷二六六《王化基传附孙诏》载:“[崇宁年间王诏]知汝州,铸钱卒骂大校……”明载此州有铸钱卒,应即此监铸钱卒。《皇宋十朝纲要》卷一七载,政和元年二月“甲辰,罢汝州、河南府四钱监”。所言汝州钱监,应即指此监。
(四)广、康、贺州铸夹锡钱
广、康、贺州钱监似都是因铸夹锡钱而创建的。据《皇宋十朝纲要》卷一七载:“[大观元年六月壬戌]复广、惠、康、贺州旧铸夹锡钱钱监。”既言“旧铸夹锡钱钱监”,则创建时间应早于此,但夹锡钱创行时间较迟,故也早不了几年。《宋史》卷一八○《食货志·钱币》又载:“[政和]二年,蔡京复得政,条奏广、惠、康、贺、衡、鄂、舒州昨铸夹锡钱皆精善,请复铸如故……”而《皇宋十朝纲要》卷一七记:“[政和三年五月]辛卯,兴复广、惠、康、贺、衡、鄂、舒七州钱监鼓铸夹锡钱,行于广南、荆湖、淮南路。”从记述行文语气看,政和二年以前三州钱监一度停铸夹锡钱(或一度被废罢),至政和三年又恢复鼓铸。近年考古工作者曾对贺州钱监遗址进行考察[51]。
(五)磁州裕民第二监
磁州钱监、磁州铸钱院大约是宋徽宗时期创建的,其中至少有裕民第二钱监是铸造夹锡铁钱的。
南宋周必大记:“大观初,河北置籴便司,且铸夹锡铁钱,都转运使梁公子美闻公才,辟监磁州裕民第二监,兵多不逞,圜诸重垣棘围之中,逻卒击析以卫,犹有逸者,会诏废监。”[52]则知磁州裕民第二钱监于大观初年是铸夹锡钱的。又据《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三一载:“政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权发遣提辖措置河北坑冶铸钱李著奏……勘会磁州见置钱监及铸钱院,全藉通判管勾……”这里言及磁州既有铸钱监又有铸钱院。由于一州有三钱监的可能性较小,所以,其中铸钱院应是由原先二钱监中的一个所改建。但磁州裕民第一监、磁州铸钱院究竟铸造哪种钱,记载中没有说明。
四 南宋供应江北铁钱区的铁钱监
(一)和州钱监
和州钱监是供应淮南地区所用铁钱建立最早的一个钱监。《宋史》卷三四《孝宗本纪》载:“[乾道四年二月]戊戌,置和州铸钱监。”据此,它创建于乾道四年,但此后此钱监不见于记载。或者说,上引是此钱监见于记载唯一的一次。
(二)舒州同安监
舒州同安监是供应淮南地区铁钱的重要钱监。它在北宋时期原是铜钱监,南宋初废罢。宋孝宗时期因在淮南发行铁钱,乃在淮南、江南建铁钱监数所,其中包括重建同安监。
关于重建同安监的时间,《宋史》卷三四《孝宗本纪》载:“[乾道六年(1170)二月]丁亥,复置舒州同安监,铸铁钱。”另有史书系此事于同年五月、六月者,如《中兴圣政》卷四八载:“[乾道六年五月]置舒州铁钱监,从发运使史正志之请也,每岁以五十万贯为额。”《玉海》卷一八○《食货·钱币》“[乾道]六年四月,命朝臣往淮西措置铸钱。六月,舒曰同安监……”
三四年后此监被废罢。具体时间记载也有差异。《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七三载:“淳熙元年正月十一日,诏:‘舒、蕲州住罢鼓铸铁钱,逐监已差监官并依省罢法,见役工匠尽数发赴饶州铸钱司收管,内招到百姓人匠欲从便者听,其铁炭物料并起赴军器所。未尽事件令饶州铸钱司条具申尚书省。’”而《宋史》卷三四《孝宗本纪》载:“[淳熙二年正月]甲午,废同安、蕲春监。”
此后此监数次罢、复。《宋史》卷三五《孝宗本纪》载:“[淳熙五年(1178)十二月]辛丑,复同安……监。”二十五年后,此监被“权罢”,《宋史》卷三八《宁宗本纪》载:“[嘉泰三年(1203)秋七月]壬午,权罢同安、汉阳、蕲春三监铸钱。”同书又载,开禧元年恢复此监。但《宋史》卷一八○《食货志·钱币》却载开禧三年(1207)恢复此监。又《宋史》卷三九《宁宗本纪》、《宋史全文》卷三○均载嘉定七年(1214)十二月,宋廷又下令废罢此监。从创建至此,经历了四十多年。据前引此监岁额最高时曾达五十万贯,后来几次削减,但仍是供应江北淮南各铁钱监中岁额较高的。
(三)舒州宿松监
宿松监是舒州的又一铁钱监,其存在时间较短。
陆游记:“先是,同安、宿松两监岁铸铁钱三十万缗,言者以为扰,既损其半,而监亦遽废。亟复,会岁荐饥,又命罢铸,故临遣及之。公至郡,乃知地产铁炭,民以不售为患,而兵工失业,亦或转而为盗,故当饥岁,尤宜鼓铸以聚民。条上便宜,诏命复铸,且省宿松监入同安。公奉行尤有术,公私皆便。”[53]而《宋史》卷一八○《食货志·钱币》载:“[淳熙]十年,并舒州之宿城监入同安监。”则此监废罢于淳熙十年(1183)。此监创建时间不应比同安监早,则此监约存在了十年。
(四)蕲州蕲春监
据《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五二、《宋史》卷三四《孝宗本纪》,此监创建于乾道六年(1170)六月。淳熙元年(1174)正月停罢。据《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七三载:“先是,诏令蕲州分舒州同安监岁铸铁钱一十万贯,就差蕲春知县兼管。既而以所置监在蕲口镇,去州城差远,蕲春知县难以兼监……至是罢之。”据此,知此监位于蕲州蕲春县蕲口镇。《宋史》卷三四《孝宗本纪》谓此监停罢系淳熙二年正月。
《宋史》卷三五《孝宗本纪》记此监淳熙五年十二月恢复。《宋史》卷三八《宁宗本纪》记,又经二十五年,嘉泰三年(1203)七月,此监再次被停罢。至开禧元年(1205)又恢复。《宋史》卷一八○《食货志·钱币》则谓开禧三年恢复。
上引记载言及此监岁铸一十万贯,而据《宋史》卷一八○《食货志·钱币》,淳熙五年(1178)增为十五万贯。淳熙十二年增为二十万贯。后可能增至三十万贯左右,因据《宋史》卷三六《光宗本纪》,绍熙三年(1192)一次便削减岁额二十万贯。
时人张世南于宋理宗绍定年间撰写的《游宦纪闻》卷二记:“蕲春铁钱监……以一监约之,日役三百人,十日可铸一万缗。一岁用工九月,可得二十七万缗。”如所记是绍定年当时的情况,则蕲春监是比同安监存在时间更长的钱监,且到此时仍保持较大规模。又《永乐大典》卷一四六二七引《吏部条法》绍定元年十月十八日敕转引淮西提刑、江淮湖北铁冶铸钱公事刘洙状奏言及,其管下有汉阳、蕲春两监鼓铸。也说明此监绍定年中仍在生产。
(五)黄州齐安监
《宋史》卷三四《孝宗本纪》载:“[乾道六年六月]癸酉,置……黄州齐安监,铸铁钱。”可知此监与蕲春监同时建立,但此后情况失载,或很快就被废罢了。
(六)兴国军富民监
供应淮南铁钱区的钱监分二部分:舒、蕲、黄等州的钱监由朝廷委派的专一措置淮西铁钱官许子中负责,江西四监由发运使史正志负责。兴国军钱监属于发运司建立的江西四监之一,其建立时间最早。《宋史》卷三四《孝宗本纪》载:“[乾道六年秋七月]己丑,置兴国军兴国监。”然此钱监名与后来见于记载的兴国军大冶县富民监有异,这有两种可能:一是最初将钱监建于州城内或其附近,后来迁移于大冶县。二是兴国监实即富民监,以隶属兴国军故又称兴国监。又《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六二载:“[乾道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吏部状,准批下史正志札子……本司已兴置铁钱场四处,权差……右迪功郎桩监兴国军大冶县富民监,……诏特依。”这说明当年实际建起的是大冶县富民监。
乾道八年(1172)九月,定此监岁额十万贯,随后减为九万贯[54]。
淳熙元年以后,江西四监除兴国军富民监外全都不再见于记载。富民钱监至绍熙二年时仍在[55],但此后不久被废罢。因时在淮西任职的叶适后来在给李祥(绍熙年间任淮西运判)写的墓志铭中言及,李祥“再疏乞……废定城、兴国、汉阳监,更铸绍熙新钱”[56]。
(七)江州广宁监
此监创建于乾道六年十二月[57]。
乾道八年九月,定此监岁额十万贯,随后减为九万贯[58]。约在淳熙初年被废罢。
(八)临江军新喻县丰余监
此监与广宁监创建时间接近[59]。
乾道八年九月,定此监岁额五万贯,随后增为六万贯[60]。约在淳熙初年被废罢。
(九)抚州裕国监
此监与广宁监创建时间接近[61]。
乾道八年九月,定此监岁额五万贯,随后增为六万贯[62]。约在淳熙初年被废罢。
(十)光州定城监
光州定城监也是供应长江以北铁钱区铁钱的钱监。
此监创立时间不详,但应在淳熙十一年(1184)底以后,因有如下记载:
[淳熙十一年十二月]己卯,进呈解元振奏乞令光州依舒州、蕲州置监铸钱。上曰:“此事难行,后次铸到铁钱时,可令分二三万与光州”[63]。
据此记载,由于宋孝宗不赞成,光州并没有立即建钱监。但据《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七六,绍熙二年七月,此钱监已然存在。
叶适在此前后先后任知蕲州、淮西提举,对淮西铁钱事颇熟悉,他在为友人王闻诗写的墓志铭中言及:
周丞相既罢……[公]由是出守。未及上而移浮光(按,指光州)……帅漕同置定城钱监,辇铁输炭,为一郡患,公奏废之。[64]
据此可知,光州定城监为淮西帅、漕二司同置,设置不久,就被废罢。据引文,知光州是主张废罢此监者,又据前引叶适记,曾任提举淮东盐、淮西运判的李祥,也主张废罢此监。
(十一)汉阳监
关于此监的创立时间,地志载:“宋绍熙二年,知军事皇甫焕奉朝命置炉鼓铸,岁办铁钱一十万贯。”[65]另《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七六载,绍熙二年七月二十八日,提点江淮湖北铁冶铸钱刘炜上奏中言及此监。
据《宋史》卷三八《宁宗本纪》,嘉泰三年秋七月,此监被命令停铸。开禧元年六月,恢复铸钱。
时任知汉阳军的黄干在《黄文肃公集》卷二四《汉阳军条奏便民五事之四·领监卒》卷二九《与漕使赵监丞论钱监利害》言及嘉定八年前后汉阳监的情况。其中言及此监岁铸约二三十万贯,但只上缴二三万贯,其他为本监消耗。
《永乐大典》卷一四六二七引《吏部条法》绍定元年十月十八日敕:淮西提刑、江淮湖北铁冶铸钱公事刘洙状奏言及,其管下有汉阳、蕲春两监鼓铸。说明此监仍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