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不明系铜钱监还是铁钱监的钱监
(一)兴元府西县济远监
此监位于四川最北部,与陕西邻近,较大可能是铁钱监,但史无明载。
此监创立于庆历六年,《长编》卷一五八记:“[庆历六年夏四月]壬寅,以兴元府西县铸钱监为齐远监。”但《宋史》卷一八○《食货志·钱币》谓其为“济远监”,未知孰是。但从字义讲,作“济远”可能性较大。此监此后不见记载。
(二)云安军云安监
云安军地处夔州路,应是铁钱监,但史无明载。
此监创建时间不详。《长编》卷二七一记:“[熙宁八年十二月]是月,复云安军云安监。”既言“复”,则此次非首创,而创立时间应早于此。此监似也仅见于此,其他情况均无考。
(三)河中府、河中府龙门县
河中府二钱监记载中也未说明是铜钱监还是铁钱监。《长编》卷四○三记:“[元祐二年秋七月]庚午,置河中府、龙门县、韩城县钱监三。”当然,上面引文的标点是有疑问的。因《宋史》卷八五《地理志》载:“河中府……龙门[县](次畿。元祐二年,置铸钱监二)。”据此,二钱监都在河中府龙门县,而不是河中府一个、龙门县一个。但一县设二钱监也是令人怀疑的。前引记载表明,熙宁八年时河中府曾有铜钱监,但此次与河中府同时设立的韩城监却是铁钱监。所以,难以判定此时所建河中府钱监究竟铸铜钱还是铸铁钱。
(四)融州宝新监
融州位处广西,广西在北宋后期兼行铜铁钱,宋徽宗时又铸行夹锡钱,故难定此监是铜钱还是铁钱监。此监仅见《玉海》卷一八○《食货·钱币》记载:“政和四年四月,复融州宝新监。”则此监创立于此前。其他情况无考。
(五)邕州通宝监
邕州也位于广西,故亦难确定其是铜钱监还是铁钱监。《玉海》卷一八○《食货·钱币》记:“[政和]六年四月,置邕州通宝监。”则此监创置于政和六年。其他无考。
二 关于宋初鄂州、南安军等铜钱监
《通考》卷九《钱币考》记:宋初,“凡铸铜钱有四监,饶州曰永平,池州曰永丰,江州曰广宁,建州曰丰国(注:京师、升、鄂州、南安军旧并有钱监,杭州有宝兴监,后并废之)。”注文中所言京师、升州、杭州他处有载,而鄂州、南安军他处不载,因是注文,不敢采信,存疑待考。又类书《锦绣万花谷》前集卷一五《铸钱》引《杨舜俞记》:“国朝十有六监:曰雍,曰绛,曰鄂,曰饶,曰池,皆因唐旧……”宋无雍州,此应是指永兴军(京兆府),“皆因唐旧”,义不明,如是讲宋初沿袭前代之旧,则北宋初期除鄂州等监外,还有永兴军及绛州钱监。“皆因唐旧”若是仅指雍、绛等地唐代曾设置过钱监,则就是另一种情况了。
三 关于北宋前期福建铸造铁钱的设施
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三月,宋廷“令于建州铸大铁钱与铜钱行”,“文曰‘太平通宝’”[66]。此次是否设置钱监无考。
又宋仁宗庆历五年“泉州青阳铁冶大发,转运使高易简不俟诏,置铁钱务于泉……坐贬”[67]。此铁钱务是否已生产及生产了多少铁钱无考。
四 关于河东路铸造铁钱的钱监
(一)晋、泽州钱监
《长编》卷一三三、《宋史》卷一一《仁宗本纪》均载,庆历元年九月,宋廷令河东铸行大铁钱。《长编》卷一四八又载,庆历初(据本书,实为二年十月),河东转运使张奎于晋州铸铁钱。因引起盗铸,庆历四年四月,宋廷派欧阳修前往调查此事。欧阳修回奏言及“至河东取索晋、泽二州铸钱监及诸州军见使铁钱数”,即晋州铸成当十大铁钱二万八千八百余贯,折小钱二十八万八千贯;铸成小铁钱十一万四千五百余贯。泽州铸成当十大钱一万六千余贯,折小钱十六万余贯;铸成小铁钱四千余贯[68]。鉴于河东地区盛产铁、炭,盗铸难以制止,欧阳修建议停止铸造。《长编》卷一六四载,晋、泽州铸铁钱,“未几,三司奏罢河东铸铁钱”,或与欧阳修建议有关。但同书又记,庆历五年,河东路都转运使张奎曾上奏得准,在晋州、泽州、石州、威胜军铸小铁钱,次年宋廷又下令“罢官炉日铸”。所以,晋州监初铸小钱,庆历二年十月改铸大钱,一度停铸,至庆历五年复铸小铁钱。次年复停铸[69]。泽州监创立后大小钱兼铸[70]。又据《长编》卷一六四,此监庆历四年停铸,庆历五年复铸小铁钱,次年复停铸。此后情况失载。总之,晋、泽州虽建了钱监,但存在时间均很短。石州、威胜军是否建了钱监,也尚存疑问。《宋史》卷二六五《李昉传附孙昭遘》记李昭遘宋仁宗时任知泽州,“阳城冶铸铁钱”云云,则泽州铸铁钱的竟只是阳城冶,而不是钱监,这又使人怀疑泽州监的存在。
更加困难的问题是,难以知晓熙宁以后河东铸铁钱的钱监情况。
现存毕氏《中书备对》文字不载河东铁钱监。但有记载说:“[熙宁八年二月丙子]诏河东转运司依前诏铸钱七十万缗外,增铸小钱三十万缗。”[71]则至少在熙宁八年河东路有铸造铁钱的钱监在生产。
又据《九朝编年备要》卷二四载:“[绍圣三年]夏四月,命河东铸当三铁钱。”则此时河东路也有铁钱监生产。又崇宁二年,河东运判洪中孚首倡夹锡钱,而是否河东最先铸行夹锡钱记载不明。各书均载,崇宁四年闰二月至三月间,河东路铸夹锡钱[72]。而《皇宋十朝纲要》且载“以河东路所铸夹锡钱通行天下”,说明河东路是较早铸夹锡钱,且铸得较好的路分。据《宋史》卷二○《徽宗本纪》,大观四年二月,宋廷下令停铸夹锡钱,河东也应停铸。但《皇宋十朝纲要》卷一七载,政和元年二月,宋廷令河东路重又铸夹锡钱,且专设提举官。《宋史》卷二○《徽宗本纪》载,同年四月停铸。《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三一载,政和五年以前(疑为政和三年)宋廷再次命令河东路铸夹锡钱,至政和六年六月停铸[73]。然要求河东路“止用旧法鼓铸”,则可能仍旧铸造当三或小平铁钱。这说明,宋徽宗时河东路地区是铸造夹锡钱、普通铁钱的重要地区。
然而在上引记载中,从未提到具体钱监,不知在这些时间里,河东是哪些钱监在铸造铁钱(含夹锡钱)。
(二)隆德府宝宁监
《宋会要辑稿》职官六八之二五至二六言及政和元年隆德府黎城县派人运夹锡钱到晋宁军等处,而同书六八之二九又记载:“[政和三年]七月三日,河东河(路)提举常平崔钧降一官。以隆德府监宝宁监李拱收支不明,体访闻奏,尚书省勘会铸钱司系坑冶司统辖,本官妄行按发,既是隆德府申到却作体访,显属诞谩。故有是命。”既言宝宁监,又隶铸钱司,则应为夹锡钱监。但宝宁监别处不见载,引文又未明言它是铸钱监,只能存疑待考。
五 陕西熙宁年间为销私钱改铸省样钱而临时建的钱监
(一)京兆府(永兴军)钱监及河中府钱监
此监为宋神宗时为改铸私钱而建。《长编》卷二六○记:熙宁八年二月甲子永兴军等路转运司奏:“欲除永兴、华、河中、陕铜钱监添匠鼓铸[铁钱]外,更于商、虢、洛南增置三监,耀、鄜权置两监,共九监改铸……鄜州等五处,候改铸罢,工匠并入商州等四监……”据引文,永兴军、华州、河中府、陕州都是用铜钱监临时改铸铁钱,但王存《元丰九域志》所记并非如此,而是明载永兴军、陕州、华州各有铜、铁二个钱监,而不载河中府钱监。
《元丰九域志》卷三《永兴军路》载永兴军铁钱监的位置与铜钱监相同,都在“府西北一里”。
毕氏《中书备对》不载此监。《元丰九域志》《中书备对》二书成书时间接近,却不相同,令人不解。
(二)陕州铁钱监
《元丰九域志》卷三《永兴军路》载此州铁钱监与铜钱监位置不同,铜钱监在州城东,而铁钱监在“州[城]西五十步”。其他情况均失载。
(三)华州钱监
《元丰九域志》卷三《永兴军路》载此监与铜钱临位置相同,都在“州南一里”。其他情况也不见记载。
(四)耀州钱监
耀州钱监也是熙宁八年为改铸私铁钱而创建的钱监。《元丰九域志》卷三《永兴军路》载此监位于“州城西南一百五十步”。《宋史》卷八七《地理志》又谓:邠州淳化县“熙宁八年,置铸钱监,元丰三年废”。淳化县熙宁年间隶属耀州,宋徽宗宣和元年才改隶邠州则淳化县钱监与耀州钱监的关系使人产生疑问:据上所引,二监位置并不一样,则似不会是同一钱监。但从情理上讲,在同一年里在同一州建两个铁钱监的可能也很小。限于记载,尚难详考。
六 河北邢、磁州铸大铜钱的钱监
《长编》卷二八三、宋章如愚《群书考索》后集卷六○《财用门·铜钱类》载:
[熙宁十年六月壬寅]三司言:……又言:“河北西路转运司请于邢、磁州置监,鼓铸折二铁钱十万贯。今相度欲于永兴军路铸折二铁钱十万贯,却于河北西路添铸大铜钱。”并从之。
据此,此后应在邢州、磁州建钱监铸大铜钱,但未见相关记载。
七 陕西的秦、陇、鄜、兰等州钱监
(一)河中府、州钱监
《长编》卷二六○载,熙宁八年二月甲子,永兴军等路转运司言:“见管私铁钱……当改铸省样钱。欲除永兴、华、河中、陕铜钱监添匠鼓铸外,更于商、虢、洛南增置三监,耀、鄜权置两监,共九监鼓铸。永兴、鄜、耀、河中、陕去铁冶远,第改铸伪钱,一年可毕。商州、洛南、华、虢最近铁冶,可以久行,鄜州等五处,候改铸罢,工匠并入商州等四监……”“从之。”[74]据上引,熙宁八年时有河中府铜钱监,可是,此钱监不见他处记载。又据上引,鄜州也曾权设铁钱监。其他失载。
(二)秦、陇州铸钱监
秦州钱监创立于宋神宗元丰四年二月[75]。又《宋史》卷一八○《食货志·钱币》载:元丰年间“同、渭、秦、陇等州钱监废置移徙不一”。《长编》卷三三八记,元丰六年八月,“废秦、陇铁监”。如果所言“铁监”是指铁钱监,则秦州监为铁钱监,且于元丰六年八月被废罢。但《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九之三○载:“[绍兴十二年]十二月三十日,诏:‘陕西旧系六路五十州军,內除沙苑监系马监、司竹监系管竹木、太平监系铸钱监,不系州军外,其转运使副、判官三员合举改官十七员、县令二十七员……”此处明载陕西太平监是铸钱监,而陕西太平监似只有在秦州的一所。不过,据《太平寰宇记》,北宋前期太平监是冶银的,不是铸钱监。而此铸钱的太平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们暂时未找到答案。
上引也言及陇州钱监,但陇州监别处全不见载,情况也不明。
(三)兰州广阜监
《群书考索》后集卷六○《财用·铜钱》载:“大观元年,兰州新置铜监曰广阜。从王祖道奏请也(原注:《长编》)。”因铜坑冶多称场、务,较少称监,故此处所载广阜铜监有可能是铜钱监。然此监未见他载。
八 京东即莱芜冶官自铸钱事
《宋史》卷三四三《吴居厚传》载:“天子(按指宋神宗)方兴盐铁,居厚精心计,笼络钩稽,收羡息钱数百万。即莱芜、利国二冶官自铸钱,岁得十万缗。诏褒其能。”据此,似乎兖州莱芜监、徐州利国监都曾铸造铁钱。但葛胜仲《丹阳集》卷一二《枢密吴公[居厚]墓志铭》述吴居厚事,却未言及莱芜监,仅言“建请利国监岁铸大铁钱二百万贯以佐关陕兵食”。《长编》卷三四五也未述及莱芜监铸铁钱事,仅载在徐州建宝丰下监,以利国监铁铸铁钱事。其他各书也均未言及莱芜监铸铁钱事。因此,兖州莱芜监是否铸造过铁钱,是有疑问的。
九 广西元祐铸铁钱钱监
《长编》卷四六九记:“[元祐七年春正月庚子]户部言:‘广南西路转运司奏,本路融、柳、郁林、廉、邕等州及邻近全州灌阳县各产铁甚多,已依陕西等路条例鼓铸铁折二钱,与本路铜钱兼行……’从之。”有学者从此段记载得出结论,认为此后融、柳、郁林、廉、邕等州都建立了铁钱监,笔者颇感疑惑。因为一下子在那么多州郡同时建钱监,是否有必要、是否可能,颇令人怀疑。且引文只讲这些州产铁,广西路用它们产的铁铸钱,并没有讲在这些州都建了钱监。所以,认为这些州都建了铁钱监根据是不充分的。
十 宋徽宗时期京师、京畿铸钱监
宋徽宗在位时期的许多文献记载遗失,特别是《长编》此时期的内容遗失,使得相关资料相对缺乏。而此时期钱法多变,有时铸行夹锡铁钱,有时铸行当十大铜钱,有的钱监忽而受命铸铁钱,忽而受命铸铜钱,使得此时期的铸钱监、院的情况存在不少疑点。
宋徽宗时曾在京城外置钱监,其位置与宋初钱监不一定在一处,所以与宋初的京师钱监不应视为同一钱监。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三六《当十钱》记,京师钱监建于崇宁三年正月。《群书考索》后集卷六○《财用·铜钱》记载说此监在“京城外西壁”。宋陈均《九朝编年备要》卷二六记作“京城外”。又据《宋史》卷一八○《食货志·钱币》,后来“蔡京复相,再主用折十钱”,“寻兴复京畿两钱监”。此言京畿两钱监,不详与前述京城外钱监关系如何。同书又记:“是岁,京畿既置钱监,乃专铸当十大钱,而小平钱则铸于诸路。”陈均则记:“大观初,诏止令京畿铸当十大钱。”大观四年正月记载中有京畿大观东监[76],或即为上述京畿两监之一。京城外、京畿钱监均不见岁铸定额。
十一 宋徽宗时期的崇宁监
记载中,北宋徽宗时期又出现了“崇宁监”,请看下引:
[崇宁]四年四月癸酉,尚书省言:“崇宁监铸御书当十钱,每贯重一十四斤七两,用铜九斤七两……”诏颁样于诸路,仍令赤仄乌背,字画分明。
[大观元年九月]丁亥,诏:“合铸当十铜钱路分,每文重三钱,令崇宁监疾速铸样,并锡母申纳尚书省颁降,余依已降指挥。”丙申,诏东南依已降分数指挥铸小平钱,崇宁监只铸当十钱。[77]
[崇宁四年]崇宁监以所铸御书当十来上,缗用铜九斤七两有奇……诏颁其式于诸路……[78]
大观二年,开封尹兼提举京畿钱监宋乔年言:“检准近降朝旨,诸路钱监见铸大观小平钱,并依旧料例,仍令崇宁监别铸样。臣今勒崇宁东监工匠铸到锡母五文足,乌背铜样钱五文足,漉铜样钱五文足,纽计到逐等本钱内乌背钱五文足,漉铜样钱五文有零……”诏:“乌背、赤仄工力稍大,致亏户部上供之数,可以漉铜钱下诸路令依样铸。”(《长编》)
崇宁四年,尚书省言:崇宁监铸御书当十钱,毎贯重一十四斤七两……[79]
大观元年丙申,诏东南依已降分数指挥铸小平钱,崇宁监只铸当十钱(《长编》九月)。[80]
引文言及“崇宁监”及“崇宁东监”,都是铸当十钱的钱监,而且是铸造当十钱样钱的钱监。从引文可作两种推测:其一,崇宁监是京师或京畿地区的新建钱监,有东、西二所。其二,崇宁监是指一批新创钱监,它们都是铸造崇宁当十大钱的。大抵前一种可能性更大。
十二 宋徽宗时期的京西钱监
京西钱监:明确见于记载者只有河南府河清县阜财监(熙宁七年建)、汝州鲁山监(崇宁四年建)。熙宁五年,曾有人建议在郢州、唐州设钱监,最终被否定。[81]但《宋史》卷一八○《食货志·钱币》载:元符二年,“诏陕西悉禁铜钱……而官铜悉取就京西置监”。就京西所置为何监,是否真的实施,均失载。又《皇宋十朝纲要》卷一七载:“[大观四年二月]庚辰,罢京西五钱监。”而《宋史》卷二○《徽宗本纪》却记:“[大观四年二月]庚辰,罢京西钱监。”如《皇宋十朝纲要》所记不误,则除阜财、鲁山外,另有三钱监不明所在。同书又载:“[政和元年二月]甲辰,罢汝州、河南府四钱监。”其中又有二钱监不明所指。又《宋史》卷二一《徽宗本纪》:“[重和元年]十二月戊寅朔,复京西钱监。”也不明具体所指。
十三 宋徽宗时期的铸钱院
铸钱院是宋徽宗时期新出现的铸钱机构,它与原先的铸钱监相比,主要区别是其劳动力主要是由逃亡者和罪犯组成,即所谓“尽收所在亡命盗铸之人”,“募私铸人为官匠并其家设营以居之”[82]。大约其组织形式有半军事化之倾向。各地究竟建了多少所铸钱院,这些铸钱院是铸造当十大铜钱还是铸夹锡铁钱,以及它们都建在什么地方,史籍都没有全面性的综述。文献中可以查见有十一所,它们是:
(1)虔(赣)州铸钱院:此院前文叙述铜钱监院时已涉及,此院所在距离行使铁钱的地区较远,南宋时期有明确记载是铸铜钱的,但北宋后期是否铸过夹锡铁钱,这一点却不宜作绝对否定的回答。
(2)信州铸钱院:前文已言及,清代方志言其因铜的供应不足而并入别监,则说明它是铸铜钱的,信州又是宋代著名的铜产地,也表明此院应是铸铜钱为主的。
(3)怀州、卫州铸钱院:《玉海》卷一八一《食货·钱币》载:“大观二年七月怀、卫州建铸钱院。”怀州、卫州都属河北路,而当时宋廷正拟于河北地区推行夹锡铁钱,所以,此二院铸夹锡铁钱的可能较大。但史无明载,这只是一种推测。
(4)磁州铸钱院:前文已述,宋徽宗大观、政和年间,磁州先后出现裕民第一监、裕民第二监及磁州铸钱院三个机构。又《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三一载:“政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权发遣提辖措置河北坑冶铸钱李著奏……勘会磁州见置钱监及铸钱院,全藉通判管勾……”则磁州同时置有钱监、铸钱院。我们无法知晓裕民第一监、第二监及铸钱院三者是否曾同时存在,即无法判定铸钱院是否是由裕民第一或第二监改建而成。我们可以知晓的只是裕民第二监曾铸过夹锡铁钱,但它是否也铸行过当十大铜钱,文献中却找不到答案。至于裕民第一监及铸钱院铸造的是什么钱,文献中也全然未能涉及。
(5)广东英州、连州等六铸钱院:宋杨仲良《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三六《当十钱》载:“[大观三年]九月庚戌,诏广南东路英、连等六州铸钱院只铸夹锡并小平钱,更不兼铸当十钱。”据此,当时广东铸钱院先后铸造过夹锡铁钱、小平铜钱、当十大钱,难以知晓其中哪一种为主。
又从上引记载看,广东有六州有铸钱院,一路就有如此多的铸钱院,则全宋应有许多铸钱院,不应只是上述十一所。
综前所述,由于记载歧异,又由于一些文献的遗失,在钱监的设置方面还有一些疑问,有待将来解决。
* * *
[1] 《杨文公谈苑·诸监炉铸钱》,《宋朝事实类苑》卷二一、《锦绣万花谷》前集卷一九引录,下同。
[2] 《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一之八、《通考》卷九《钱币考》引。下同。
[3] 《系年要录》卷五七、《中兴小纪(历)》卷一三。
[4] 《长编》卷四○、《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一之四至五。
[5] 以下引《中兴会要》均出自《玉海》卷一八○《食货·钱币》,不另注。
[6] 王禹偁《小畜集》卷一七《江州广宁监记》。《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一之五引《九朝通略》同,《元丰九域志》卷六《江南东路》记为咸平三年,或为正式命名之年。
[7] 《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七八。
[8] 《武溪集》卷一五、《金石续编》卷一四。
[9] 《舆地纪胜》卷九○《韶州》。
[10] 《群书考索》后集卷六○《财用·铜钱》《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东南诸路铸钱增损兴废本末》。
[11] 《长编》卷六四,《宋史》卷三○九《谢德权传》。
[12] 《长编》卷九七,参《通考》卷九《钱币》细文。
[13] 熙宁五年,废仪州,华亭县改隶渭州。
[14] 分别见《长编》卷二九四、二九六。
[15] 《玉海》卷一八○《食货·钱币》,参《群书考索》后集卷六○《财用·铜钱》。
[16] 《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一五《相度铜利牒》。
[17] 《玉海》卷一八○《食货·钱币》。事又见《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三六《当十钱》。
[18] 《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一之六、《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三六《当十钱》。
[19] 参见《群书考索》后集卷六○《财用·铜钱》《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东南诸路铸钱增损兴废本末》。
[20] 《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一之六、《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三六《当十钱》。
[21] 参见《群书考索》后集卷六○《财用·铜钱》《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东南诸路铸钱增损兴废本末》。
[22] 《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一之六、《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三六《当十钱》。
[23] 《群书考索》后集卷六○《财用·铜钱》《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东南诸路铸钱增损兴废本末》。
[24] 《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一之六、《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三六《当十钱》。
[25] 参见《群书考索》后集卷六○《财用·铜钱》《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东南诸路铸钱增损兴废本末》。前此,元祐初年废罢十四钱监可能包括此监,稍后在户部尚书李常的建议下又恢复,参见苏颂《苏魏公集》卷五五《龙图阁直学士知成都府李公墓志铭》。
[26] 《长编》卷三三五。按《玉海》卷一八○《食货·钱币》系此事于五月三日。
[27] 《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三六《当十钱》。
[28] 《群书考索》后集卷六○《财用·铜钱》《群书会元截江网》卷一一《钱帛》。
[29] 《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东南诸路铸钱增损兴废本末》。
[30] 《系年要录》卷一七七、《宋史》卷三一《高宗本纪》。
[31] 参《长编》卷五九《系年要录》卷一六九绍兴二十五年八月甲午条。
[32] 《长编》卷五九。事又见《系年要录》卷一六九绍兴二十五年八月甲午条。编者按:与《长编》比较,“益、邛、眉等州”后者作“益、邛、嘉、眉等州”;“景德二年”作“景德三年”。《蜀中广记》卷六七《方物·钱》引元费著《钱币谱》所记与李心传同。
[33] 参见《长编》卷一九○、二四五,《蜀中广记》卷六七《方物·钱》引元费著《钱币谱》、《宋史》卷一八○《食货志·钱币》《系年要录》卷一六九绍兴二十五年八月甲午条。
[34] 《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川峡铸钱》。按,《系年要录》卷一八八谓绍兴三十一年二月戊申,“诏邛州复置惠民监岁铸铁钱三万缗”,与此系时有异。
[35] 《宋史全文》卷三○、《续两朝纲目备要》卷一四。
[36] 《系年要录》卷一六九,《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川峡铸钱》。
[37] 《宋史》卷一八《哲宗本纪》、《宋史》卷八八《地理志》。
[38] 《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川峡铸钱》《系年要录》卷一六九。
[39] 《系年要录》卷一八七、一五四,卷一六九绍兴二十五年八月甲午条,卷一八八注文。
[40] 《系年要录》卷一八七、一五四,卷一六九绍兴二十五年八月甲午条,卷一八八注文。
[41] 《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川陕(峡)铸钱》。
[42] 《系年要录》卷一八七、一五四,卷一六九绍兴二十五年八月甲午条,卷一八八注文。
[43] 《系年要录》卷一八七、一五四,卷一六九绍兴二十五年八月甲午条,卷一八八注文。
[44] 《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七七《殿中丞薛府君墓志铭》。
[45] 《长编》卷二六○熙宁八年二月甲子。
[46] 《长编》卷二六八、二七五、二九四,参《宋史》卷八七《地理志》。
[47] 分别见《长编》卷三四五、三五六。
[48] 分别见《长编》卷三四五、三五六、三五九。
[49] 葛胜仲《丹阳集》卷一三《右朝散大夫侍其[]公墓志铭》。
[50] 《九朝编年备要》卷二六所载略同。
[51] 胡庆生、刘莉:《广西贺县北宋钱监遗址再认识》,《中国钱币》1999年第1期。
[52] 《周益国文忠文集·省斋文稿》卷二九《兴国太守赠太保王绹神道碑》。
[53] 陆游《渭南集》卷三八《监丞周公[必正]墓志铭》。
[54] 《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五一,参《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七三。
[55] 《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七六。
[56] 《水心集》卷二四《国子祭酒赠宝谟阁待制李公[祥]墓志铭》。
[57] 《宋史》卷三四《孝宗本纪》《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六二。
[58] 《皇宋中兴两政》卷五一、《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七三。
[59] 《宋史》卷三四《孝宗本纪》《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六二。
[60] 《皇宋中兴两政》卷五一、《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七三。
[61] 《宋史》卷三四《孝宗本纪》《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六二。
[62] 《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五一、《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七三。
[63] 《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六一、《宋史全文》卷二七。
[64] 叶适《水心集》卷一六《提刑检详王公[闻诗]墓志铭》。
[65] 明嘉靖《汉阳府志》,转引自《中国钱币》1997年第1期张或定、夏红艳《宋代湖北钱监及铸钱》。
[66] 《长编》卷二四、《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三《许漳泉福建汀剑兴邵武军盐通商建州铸大铁钱诏》。
[67] 《长编》卷一五六,参《宋史》卷一八○《食货志·钱币》。
[68] 《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一五《乞罢铁钱札子》。
[69] 参欧阳修《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一五《乞罢铁钱札子》。
[70] 参欧阳修《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一五《乞罢铁钱札子》。
[71] 《长编》卷二六○、《宋史》卷一八○《食货志·钱币》。
[72] 《宋史》卷二○《徽宗本纪》《九朝编年备要》卷二六、《皇宋十朝纲要》卷一六。
[73] 《宋史》卷二○《徽宗本纪》《皇宋十朝纲要》卷一七。
[74] (宋)章如愚:《群书考索》后集卷六一《财用门·铁钱》,(宋)王应麟:《玉海》卷一八○《食货·钱币》略同。
[75] 《长编》卷三一一、《宋史》卷一六《神宗本纪》。
[76] 《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三六《当十钱》《宋史》卷一八○《食货志·钱币》。
[77] 并见《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三六《当十钱》。其中第一则《通考》卷九《钱币考》误系崇宁二年。
[78] 《宋史》卷一八○《食货志·钱币》。
[79] 以上两则并见(宋)章如愚:《群书考索》后集卷六○《财用门·铜钱类》。
[80] (宋)章如愚:《群书考索》后集卷六一《财用门·铁钱类》。
[81] 参见《长编》卷二四○所载。
[82] 《宋史》卷一八○《食货志·钱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