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我们对宋代铜钱购买力下降趋势有更深的了解,以下我们再简略地将宋代铜钱购买力同前代作一下比较。应当说明,宋代的铜钱在重量、成分上同前代相比,都有差异,但汉代五铢钱、唐代普通开元通宝钱等与宋代小平钱在重量、含铜量等方面差得并不很远,为了比较的简捷,故以下我们暂时予以忽略。
一 宋人自己的感受
关于宋代铜钱购买力不如前代,宋人自己已有所觉察,并有所议论,我们选择有代表性的几则议论引录如下:
石林叶氏曰:《汉书·王嘉传》元帝时,都内钱四十万万,水衡钱一十五万万,少府钱十八万万,言其多也,以今计之,才八百三十万贯耳,不足以当榷货务盛时一岁之入。盖汉时钱极重而币轻,谷价甚贱。时至斛五钱(原注:耿寿昌以谷贱伤农建常平之议,其年斛五钱)。故嘉言是时外戚赀千万者少,正使有千万,亦是今一万贯,中下户皆有之。汉律,丞相、大司马、大将军月俸六万,乃今六十贯,御史大夫四万……[54]
班固《食货志》云:一夫治田百亩,岁收粟百五十石,石三十。至宣帝时,选用良吏,民安土,岁丰穰,谷至石五钱。而莽末盗贼起,谷价翔贵,洛阳以东,米石二千。大抵汉之粜价,至贱则谷石五钱,至贵不过米石二千。盖谷石三十乃常价也。以古观今,何悬绝如此![55]
汉世大率钱重。前所书昭帝时酒升四钱,谷石五钱,概可推已。元康、神爵之间,金城湟中谷斛亦不过八钱,惟元帝永光二年,岁比不登,京师谷石二百余,边郡四百,关东五百,时四方饥馑,朝廷以为忧。而其先,初元二年,齐地饥,谷石财三百余,民已多饿死者矣。……高帝贺吕公,绐曰“贺钱万”,吕公大惊,起迎之门。颜师古谓:“以其钱多,故特礼之。”若今世十千,何足惊也。元帝临兽圈,猛兽惊出,冯贵人前当之,帝虽嘉美其义,仅赐钱五万。……后汉之制。凡受俸者皆半钱半谷,延平中定制,中二千石俸钱月九千,不若今世初品官之奉也。……崔烈入钱五百万得为司徒,五百万,五千缗也,以今助边之数校之,但可得副校尉耳。并发观者一笑。[56]
上引议论表明,这三位宋人都觉察到汉代同宋代相比,铜钱购买力要高得多。当然,他们的分析比较粗糙,不够严谨。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通过他们列举的事例,看出汉代与宋代铜钱购买力的巨大差异。
二 唐宋铜钱购买力比较
唐代在安史之乱前,除大灾或战乱外,粮价一直处于很低的水平。如:据《贞观政要·政体篇》《新唐书》卷五一《食货志》,贞观年间(627~649),米每斗三至五文钱,这是人们经常称道的“贞观之治”时期的情况。又《通鉴》卷一九九载,永徽五年(654)洛州粟米每石二十五钱,杭米一百一十钱。《旧唐书》卷《高宗本纪》、《通鉴》卷二○一载,麟德二年(664)米每斗五钱。《旧唐书》卷八《玄宗本纪上》《通典》卷七《食货典》等载,开元十三年(725)十一月,东封泰山,时累岁丰稔,东都米斗十钱,青齐米斗五钱。大抵米每石数十至一百多文是常事。安史之乱爆发后,一段时间处于战乱之中,粮价涨得很厉害,但随着时局的稳定,粮价又逐渐下落,虽未落至盛唐以前的水平,但仍明显低于宋代。如李翱《李文公集》卷九《疏改税法》说:“自建中元年定两税至今四十年矣。当时……米一斗为钱二百……今税额如故,而粟帛日贱,钱益加重……米一斗不过五十。”即到元和年间,米价已回落至每石五百文上下。
唐前期绢价多以粮米计,如贞观年间,一匹绢价粟十余石,若以粟每石二十五文计(为米价一半),则绢每匹可折钱二百五十文。《通典》卷七《食货典》载,开元十三年(725)“天下无贵物,绢二百十文”,与前推算贞观年间价接近。到安史之乱爆发,绢价也暴长至四贯以上,随又下落。《新唐书》卷一六五《权德舆传》载,贞元十九年(803)权德舆上奏讲:“大历中,一缣直钱四千,今止八百……”他讲的情况反映了从暴涨到回落的过程。唐德宗时,大臣陆贽讲:“往者(建中年间)纳绢一匹当钱三千二三百文,今者(贞元年间)纳绢一匹当钱一千五六百文。”[57]迟于他韩愈上奏讲:“初定两税时,绢一匹直钱三千,今(长庆二年,821)绢一匹直钱八百。”[58]他们都讲到初定两税法的建中元年(780)前后(当时唐内有藩镇之乱,外有回纥、吐蕃等入侵)物价较高,后来就低落了。从建中初年的匹绢三贯,到贞元年间的匹绢一贯五六百文,再到长庆年间的匹绢八百文,值得注意的是同宋朝类似,唐朝也曾实行以绢计赃,其见于记载的有二次规定比价。《唐会要》卷四○《定赃估》载,开元十六年(728)“请天下定赃估,绢每匹计五百五十为限”。大中六年(852)唐廷又定:“州府绢价,除果、阆州外,无贵于宋、亳州”,于是“取宋、亳州上绢估每匹九百文结计”。这二个比价恰可以宋朝所定计赃绢价变化相衔接,形成一个递增系列,即由五百五十文、九百文,到宋代的一贯文、一贯三百文、二贯文、四贯文。计赃绢价一路攀升的轨迹,清楚地反映了从唐到宋铜钱购买力不断下降的发展趋势。
铜钱购买力的下降趋势,其实是不难理解的。原铜的生产能力是不断提高的,而原铜的消耗是较小的,原铜生产能力提高的速度,要比农副产品生产能力提高的速度要快。自从实行铜禁以后,原铜主要用于铸钱,用于其他方面受到极大限制,这就使得一方面,因铜钱生产成本降低而使自身价值减少;另一方面,世上的铜钱越来越多(唐宋时代允许行使前代铜钱),一旦超过市场所能容纳的限度,就必然出现一定程度的贬值倾向,即铜钱市场价格低于自身价值的情况。当然,大钱越来越多、每枚铜钱含铜量的减少,也为购买力下落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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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七之二八、《长编》卷六六等。
[2] 参《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五九崇儒二·一八、食货六四之六六等。
[3] 《黄文肃公集》卷三一《申转运司为客船匿税及米价不同事》。
[4] 《古灵集》卷一六《知河阳县乞抛降和籴小麦价钱状》。
[5] 《西山真先生文集》卷一二《奏乞将知宁国府张忠恕赐罢黜》。
[6] 《河南程氏文集》卷一一《明道先生行状》。
[7] 方回:《古今续考》卷一九《近代尺斗秤》亦记有淮尺、浙尺、省尺,但比例与此有异。
[8] 宋陈言:《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二《太医习业》。按自唐以来,又有大尺小尺之说,此言小尺。
[9] 《耻堂存稿》卷二《十月二十三日进故事》。
[10] 《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九之一二至一三。
[11] 《欧阳文忠公集·奏议》卷九《论与西贼大斤茶札子》。
[12] 《云溪居士集》卷二六《申明茶事札子》,另参《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一之二五。
[13] 《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三李复论谨权量札子。
[14] 《范文正公集》卷八《上资政晏侍郎书》。
[15] 《长编》卷八六引王皞《百一编》《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四之三五。
[16] 《燕翼诒谋录》卷二、《长编》卷八五。
[17] 《宋大诏令集》卷一八四《诫约臣僚言财利诏》。
[18] 《长编》卷一四三、《范文正公奏议》卷上《答手诏条陈十事》。
[19] 《吕东莱文集》卷三《为张严州作乞免丁钱奏状》。
[20] 《龟山集》卷四《论时事札子》。
[21] 《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之二四,参《系年要录》卷一四一。
[22] 《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之七,参《系年要录》卷一七九。
[23] 《系年要录》卷一八○,参《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之二九。
[24] 《系年要录》卷一八七、《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圭田》。
[25] 《系年要录》卷一五六、《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四之三六。
[26] 《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一之二八,参《系年要录》卷一四五。
[27] 从本书第五编第三章第二节《金银的购买力及与其他货币的比价》对金银价的考察也可得出类似的结论。
[28] 《朱文公文集》卷二○《申南康旱伤乞倚阁夏税状》。
[29] 参《朱文公文集》别集卷一○《节次差公吏收籴并拨钱下赈籴场》。
[30] 《朱文公文集》别集卷九《谕上户承认赈粜米数目》。
[31] 《朱文公文集》别集卷九《申提举司将常平米出粜》。
[32] 《朱文公文集》卷二一《申知江山县王执中不职状》。
[33] 《朱文公文集》卷一七《奏救荒事宜画一状》。
[34] 《山房集》卷二《代监司乞行下浙西广籴札子》。
[35] 《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四七彭龟年又论淮浙旱潦乞通米商仍免总领司籴疏。
[36] 《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六《奏乞分州措置荒政事》。
[37] 《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一二《奏乞将知宁国府张忠恕亟赐罢黜》。
[38] 《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七《申省第三状》。
[39] 《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七《申省第四状》。
[40] 参《黄文肃公集》卷三一《申制司乞再给米》。
[41] 《黄文肃公集》卷三一《申京湖制置司办汉阳军籴米事》。
[42] 《黄文肃公集》卷三一《申转运司乞候岁丰别议筑城事》。
[43] 《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七《申省第四状》。
[44] 《朱文公文集》卷二○《乞听从民便送纳钱绢札子》。
[45] 《朱文公文集》卷一九《按唐仲友第四状》。
[46] 《文忠集》卷一七三《思陵录下》。
[47] 《杜清献公集》卷一○《嘉熙四年八月已见札子》。
[48] 《许国公奏议》卷三《经筵奏论救楮之策所关系者莫重于公私之籴》。
[49] 《可斋杂稿》卷一七《除淮阃内引奏札》。
[50] 《可斋杂稿》卷一九《奏总所科降和籴利害》。
[51] 《临汀志》,北京大学图书馆藏,辑自《永乐大典》的华阳乔氏三庄精舍写本。
[52] 《可斋续稿》后集卷五《条具广南备御事宜奏》。
[53] 《黄氏日抄》卷七三《申京尹洪尚书覆帖》。
[54] 《通考》卷八《钱币考》。
[55] 方勺《泊宅编》(三卷本)卷中。
[56] 赵与时:《宾退录》卷三。
[57] 《陆宣公奏议》卷四《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
[58] 《韩昌黎集》卷四○《论变盐法事宜状》。
第三编 铁钱和特殊货币区
在中国历史上,宋代是铸行铁钱数量最多、时间最久的朝代。历史上最早的铁钱,大约是私人盗铸的劣币,至少在汉代就可能已经出现了。官铸铁钱,始见于东汉初年割据川蜀的公孙述,再见于南朝的萧梁政权,行用时间都很短。五代时期,中原政权都没有铸行铁钱,但不少割据的地方小政权都铸行过铁钱,包括北方幽州的刘氏政权,还有南唐、闽、楚、南汉、后蜀等。
宋初,除四川外,其他地区的铁钱都被有步骤地禁止流行。不久,四川成为铁钱区。宋仁宗时期,陕西、河东变成铜、铁钱兼用地区,后来这两个地区又逐渐变成主要行用铁钱的地区。北宋后期,又曾在广南等地铸行铁钱。南宋时期,除四川地区仍旧行用铁钱外,处于长江以北的淮南地区和京湖地区,也变为铁钱区。
总的来讲,在宋代,行用铁钱的地区不如行用铜钱的地区多,行用铁钱地区的人口也不如行用铜钱地区的人口多。但是,从时间上讲,铁钱的行用却基本与宋朝相始终;从数量上讲,总铸行量不下千万贯。所以,铁钱不但在宋代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在中国货币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
铁钱与铜钱相比,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因铁比铜贱,故而铁钱比铜钱购买力低;二是铁易锈蚀,不适合长期储存。对于这两点,宋人已有明确认识。关于铁钱购买力的低下,宋人议论甚多,此不赘引。关于铁钱易锈蚀,如南宋陈造《江湖长翁集》卷二四《与许运使论荒政书》讲:“铁钱非可贮之物,锈蛊脆坏,日有破碎。”同书卷二七《上赵丞相札子》也讲:“铁不可蓄,非铜比。”铁钱的这些特点,使得它在流通中产生了不少有别于铜钱的新情况。
由于官方强制某些地区行用铁钱,从而形成一些专行铁钱或铜铁钱兼行的区域,这些地区行用的楮币也不同于其他地区,这些地区就成为特殊的货币区。由于特殊货币区归根结底是由铁钱造成的,因此,我们把对特殊货币区的叙述同对铁钱的叙述放在一起。为了叙述上的方便,关于上引特殊货币区行用铜钱的情况也一并在本编叙述。这是需要在此特别申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