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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会子第一节 会子的创行

作者:汪圣铎 当前章节:7935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15:35

一 会子释名

交子可能由交引演化而来,钱引即持有钱的凭证,关子原是一种官方文书的名称,那么“会子”原是什么?其名称怎样得来呢?

会子一名,并非始见于南宋,北宋时已经存在。《长编》卷二七二载,宋神宗时,大臣吕惠卿对神宗说:“自可依西川法,令民间自纳钱请交子,即是会子,自家有钱便得会子,动无钱,谁肯将钱来取会子!”吕惠卿讲交子即是“会子”,这里“会子”是纸币吗?人们何时给交子起了“会子”的名字?又为什么起这样一个名字呢?再请看《长编》卷四四六的一则记载:

[元祐五年八月乙未]提点广南东路刑狱程之元言:“臣僚上言:韶州郡县官吏交结[前宰相蔡确弟]蔡硕,于粮油主处,每一千照帖,止以数百售之,遂冒法越次给库钱与硕,获剩利千余缗。下本路体访诣实以闻。臣询究:硕买韶州思溪、密赛等场铅锡会子,内有买炉户未纳铅,作诡名卖纳,其炉户虽已立券卖铅与人,合请五分之直,而官无钱可给,转运司令支四分,而硕乃请十分共一万六千余缗,计获利七千余缗。”……诏:“硕所买铅锡会子本钱,并填纳见欠官钱,剩利钱七千余贯没官。”

这里的“铅锡会子”就是“照帖”,是坑冶户纳铅锡后官方给的结算凭证。又《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二之三二引《抚州志》记载:

[抚州]盐场在州东南,元祐间,出会子与民间请盐,以折和买,崇宁中废。

这里的会子也是一种结算凭证,但它不是用于坑冶,而是用在盐场,民间持会子请盐于亭户,钱纳官,而会子归亭户,亭户以它来抵偿和买科率。

北宋后期,又有“合同会子”。请看《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二之八七的记载:

[崇宁五年二月]十六日,户部奏:“熙河兰岷路转运使洪中孚等状,乞令茶司与臣同共措置茶博籴,奉诏依奏……今相度乞令西宁、湟、廓州召客人先将斛斗赴本处入中,其价钱出给合同会子给付客人,令自赍前来河州茶场,出外变转,仍支与每驼脚钱,西宁、廓州比河州至湟州脚钱量加优润。”

这里的“合同会子”,显然是发给客商的入中粮食的酬价凭证,它是用以算清茶货的。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二字,它表明这里的会子可能是一式两联或一式两份的。

又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五七记:宋末汾州守军“或攒聚数日缺乏,止支钱会子,一纸钱会子止得三四百文”。这里的会子是指什么呢?是钱引,是见钱公据,还是钱关子?史无明文。如果是钱引,则说明北宋时人们已将楮币称为会子;如是后二者,则此处会子为一种便钱券的代称,这种便钱券是有面额的,即每纸一贯。

另北宋晚期京城已出现私营寄附便钱会子,会子在这里是指一种便钱券。这种会子后又出现在南宋行都,最后被官方接管,成为下文所要讨论的纸币会子。

然而,就在官营会子出现前夕,据《宋会要辑稿》食货一〇之九又七〇之四七,还有这样一种“会子”:

[绍兴二十八年七月]八日,右正言朱倬言:“访闻诸邑多有违法,凡民户入纳,第令柜头给会子用领,未肯给钞。期年之间,忽有追呼,有钞者则曰簿书未销,执会者则曰此曷为信,俾拘维之,必其再赋。”

此处的会子显然不是便钱会子,而是民户纳税后给的一种非正式凭证,故后来再催税时说它何足为信。

上引记载说明,会子之名在纸币会子产生之前很久就已存在,它往往作为一种文字凭证被使用。但“会子”的本义是什么?“子”是宋代的习惯用语,头引可称头子、关引可称关子,大约并无具体意义。关键是“会”字。有人认为,“会”是照会的意思,则上述会子就是用以照会的凭证,这固然讲得通。但笔者认为,“会”的意思也可能是“计算”“核计”的意思。《周礼·天官·小宰》就有“听出入以要会”(注:月计为要,岁计为会)的说法,即“会”有计算意。以此解释上引记载,则会子就是一种结算凭证。例如,纳税后给一个结算凭证代替正式收据,是否更合情理呢?

在出土文献中也可见到会计凭证性质的会子,黑水城出土的宋代边境军政文书中,有关于“寄仓会子”的记载,请看下引:

[前缺]

贰拾石囗囗寄仓[会子]

知得本官后来请了见

色斛斗或籴本,因依是[实]。

一、根问得专典康辉等称:有监押[杜]

从义买了曹司王期交

旁,出外支会子。[辉][等]囗

差出,不在本城,不知得[本]

官请了本色或籴本。[其]

时专典张潜、康永安

勾当。乞勾追指说。

一、狱司合要专[典]张潜、康永[安]

[后缺]

(孙继民《俄藏黑水城所出〈宋西北边境军政文书〉整理与研究》,中华书局2009年3月版,第59~60页,31、《北宋宣和七年(1125)十月廿二日延安府牒为合要人并公案文历分付与差去人赍监前来赴府出头等事》[八])

[前缺]

杜肇[委][实]曾无外支了[斛]

斗贰拾石。如曾于甚年月[日]

支了,系是何色额斛斗?如[何]

外支了?取责诣实文状及[返]

取杜肇元买了王期交旁,并[所]出寄仓会子,支本[色]

或籴本赤历照凭,须管[齐]

足,封记分付与差去人赍

监前来,守要送狱照勘公[事]

一、李适元状内称:监押杜肇于本[城]

寄[居庞四郎处][阙]

[后缺]

(同书第67~68页,35、《北宋宣和七年(1125)十月廿二日延安府牒为合要人并公案文历分付与差去人赍监前来赴府出头等事》[四])

……

一、合要城司韦诜并支知城李[成],

买韦诜守火烽火人口食交

旁文凭,及转运司、提刑司

收支见在斛斗文历照勘

……

(同书第89~90页,46、《北宋宣和七年(1125)延安府牒本路第七将冯武囗为从义郎男李适状论金汤城监押杜肇不公等事》)

[前缺]

指挥勘会。杜都监元于王期处[买]囗囗

壹伯贰拾硕交旁,并所出寄仓会子。即

本官先已管勾西人行李,[赴]

阙未回本城,即不见得系是何名色人合[请]

交旁;所出会子系是何名字,致难以检囗

亦不见得若干支本色或籴本。所有籴本囗

历见在保安军,供攒运使取索。及出[给]囗

本收附,已差人前去请领去讫。[阙]

[后缺]

(同书第180~181页,95、《北宋宣和七年(1125)十一月金汤城申第七将状为勘会管下烽火八铺兵士口食等事》[四])

上引四则记载中,都涉及了“寄仓会子”,会子上有姓名,有粮食品种、数量,它与交旁同时使用。交旁是作为军兵俸饷券发放的,上面也载有军粮的品种、数额等。从引文看,交旁可能不一定同具体的持有者及具体的仓库联系,而会子则载有仓库名称和持有者名称,更带公文色彩。特别是“寄仓”二字,更突出了会子的合计凭证的性质。

在出土文献中,也可见到便钱券性质的会子。孙继民《俄藏黑水城所出〈宋西北边境军政文书〉整理与研究》第46~47页,24、《北宋宣和七年(1125)十一月金汤城杜肇申第七将状为马彦照对今年正月内请乔麦及据状备申延安府照会马彦趖走事》中,即有如下内容:

[前缺]

据仓司马彦状:先于今年[四月内]蒙

[延]安府右狱[勾]追,摊认制戎[城][备]赏斛斗。直至[今]

年九月内,妨(方)始到城勾当。近[於][十月]二十八日,蒙本城[差]

彦往延安府已来,体探延川县,承点检常平斛

斗次第,未回到城。间蒙

延安府左狱行下

第七将,勾追彦照对今年正月内请乔麦事。彦囗

实于今年正月内,有将领潘大夫、将副已俸[交]

旁一纸计白米壹拾陆石。要请本色白米为囗。[时]

并无见在米麦,彦与专典高仲等于户人处先[资]

借掇应副纳讫。自后将所请白米壹拾陆石[交]

旁于省仓监押李承信处折请出粗色乔[麦]

贰拾陆石陆斗,有知城苗武节嗔为不先取[覆]

将彦等各决臀杖拾贰,将所请乔麦并支与诸[军]

指挥讫。逐指挥批到会子,逐旋于结借人户[倒]

兑。支粗色了当。其本将所囗囗囗是时不知本[城]

将彦差出,为见不在本[城],[是致]作勾追不[到]

[缴申]了当。[彦即今见]患[作理不得]

[后缺]

引文中的交旁,是军兵领取俸粮的凭证,而引文中的会子,则应是可以在异地领到钱的文据。文中讲“批”,则会子的有些文字是临时批写的。文中讲“倒兑”,则是用会子可兑钱或粮。

二 绍兴六年交子

北宋徽宗时,曾想把钱引推向全国,遭到挫折,这说明官方已有在全国行用纸币的想法和尝试。南宋绍兴元年(1131),官方发行关子,大约有些官员已看到关子能在不少场合代钱使用,而当时民间也在流行私营便钱会子,这无疑成为官方再次尝试在全国发行纸币的推动力。

宋廷下令在东南地区发行交子是在绍兴六年(1136),建议的提出不会迟于绍兴五年,其确切时间无考。《系年要录》卷九八记:

[绍兴六年二月甲辰]置行在交子务。先是,都督行府主管财用张澄请依四川法造交子,与见缗并行,仍造三十万用于江淮矣。至是,中书言:“交子、钱引并沿边籴买文钞,皆系祖宗旧法,便于民间行使。自军兴以来,未尝检举。今商贾虽通,少有回货,已依仿旧法,先桩一色见钱,印造交子,分给诸路,令公私并同见缗行使,期于必信,决无更改。”诏诸路漕司榜谕。遂造百五十万缗充籴本,将悉行东南焉……戊午……右朝奉大夫王约监行在交子务。

据此,此次发行交子,建议者是都督行府主管财用张澄,在宋廷正式决定推向全国以前,已先在江淮地区发行了30万贯。这次发行交子,主要意图也是解决供军问题,但交子与关子不同的是,交子官方明确规定“公私并同见缗行使”,而对关子,官方却始终未作此种规定。这一差异也就是纸币与有价证券的根本差别。上引记载又表明,宋廷设立了发行交子的专门机构——交子务,并正式任命了监官,另发行交子150万贯用于籴本。按规定,这种交子是可以兑换铜钱并以铜钱为面额的。

此次发行交子,遭到许多大臣、官员的反对,其中见于记载者有:右谏议大夫赵霈、翰林学士胡交修、礼部尚书李光、知洪州前宰相李纲等。我们将赵、胡、李(光)、李(纲)连同李心传所记三位不知名的反对者的意见做了归纳,主要有六条:

一是讲此次发行交子没有准备足够的资金。《系年要录》卷一〇一载,一位“言者”说:“今行在建务之初,印造三十万,令榷货务桩拨见钱矣。续降指挥,印造和籴交子,两浙、江东西一百五十万,而未闻桩拨此钱,何以示信于人乎?”另一位“言者”说:“除初造见钱关(交?)子一十五万贯已系都督行府借拨户帖钱桩充本钱外,后来所造广南、福建等六路交子三十万、两浙路交子一十万、临安府界小交子一十万,并见造江南、两浙预充籴本交子一百五十万(按:前引记载谓在发行150万之前,官方只发行交子30万,此次矛盾,未知孰是),其合用钱本,未见桩管,由是远近士民议论纷然,皆以为不便。”《宋史》卷三六三《李光传》载李光亦谓:“有钱则交子行。今已谓桩办若干钱行若干交子,此议者欲朝廷欺陛下,使陛下异时不免欺百姓也。”李纲则说:四川行交子,“设法者措置得宜,常预桩留本钱百万贯,用以权三百万贯交子”,而“近年不桩钱本,其法已弊,况欲行于他路哉[1]”!他们的话表明这次发行交子过于仓促,准备不足。

二是担心交子发行后,民间将铜钱收藏,将交子纳官,紧急时交子不能发挥作用。如《系年要录》卷一〇载,一位“言者”说:交子发行,“则钱与物渐重,民间必多收藏,交子尽归官中,则又虑难以支遣,此交子之害也”。赵霈也说:“积日累月,物重财轻,缗钱藏于私家,官库愈见匮乏。”

三是讲交子不便零用。同书又载,一位“言者”说:“人得交子,不可零细而用。”另一位“言者”则讲:“今钱引(此指交子)之出,于行商尚可,而无益于军民之用,于道路之赍尚可,而无资于旦暮之需。今行商与军民孰多,朝夕之需与道路之赍孰急?此不便一也。虽曰交子与钱并用,今一交子不过千钱,军民之须,日用饭食,持一交子以适市,止有数百之用,用之不尽,将弃之乎?将为数百之用乎?此不便二也。”赵霈也认为:“今以片纸,用为千钱,细民得之,反以为累,片纸不可以分裂,千钱不可以散用。”持这种看法的人虽不少,但其合理性却值得怀疑,因为后来的事实表明,交子的这一缺点可以从两方面得到弥补:一是发行小面额的纸币,二是交易用交子可以用铜钱找零。

四是讲交子发行后会引起物价上涨,并会造成物有二价,破坏正常经济秩序。同书又载,一位“言者”认为发行交子会便“市有二价,百物增贵”。另一位“言者”说:“若行交子,而使百物倍贵,万一如军兵所请或言养赡不足,则又将何以给之?”赵霈也说:“市井交易,必立私约,用见钱则价直必平,用交子则价直必倍。”他们认为如果人们在交易中拒收交子,而官方强制使用交子,还会造成交易停止,引发更大的混乱。这种想法,实际是建立在交子兑不到面额规定数量的铜钱的假设基础上的。

五是讲发行交子难以防止伪造。三位“言者”及赵霈、胡交修都讲到这个问题。同书又载,一位言者讲:“如官告、度牒,且犹有伪,数寸之纸得无奸乎?货财不通,狱讼繁兴,当自此始。”胡交修讲:“今之交子,较之[崇宁]大钱,无铜炭之费,无鼓铸之劳,一夫日造数十百纸,鬼神莫能窥焉。真赝莫辨,转手相付,旋以伪券抵罪,祸及无辜他们认为,除伪造外,交子还会引发其他事端,“诈伪多有,狱讼益繁”。

六是讲,发行交子既为边籴,现在已有关子,无须再发行交子。如《宋史》卷三六三《李光传》又载李光讲:“若已桩办见钱,则目今所行钱关子,已是通快,何至纷纷?”李纲讲,四川发行钱引,是因为四川行铁钱,又加上交通不便,脚重难赍;东南行用铜钱,交通便利,没有发行纸币的必要。[2]

这些反对意见不管是否正确,却说服了当政者。于是,同书又载,绍兴六年五月,“诏籴本交子并依逐年所降关子已得指挥,其官吏并罢”。交子仅正式发行三个月就停罢了。

三 会子的创始

(东南)交子虽然只存在数月就被废罢,但从北宋晚期就流行民间的私营兑便会子却继续流行,它终于引起了官方的注意,被官方接管,一种新的纸币由此产生。

李心传《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东南会子》记:“当时临安之民,复私置便钱会子,豪右主之,钱处和(端礼)为临安守,始夺其利以归于官。既而处和迁户部侍郎,乃于户部为之。”南宋卫泾《后乐集》卷一五《移福州日上庙堂论楮币利害札子》也说:“绍兴末年,因军兴复置交子务,体仿民间寄附会子印造官会,张官置吏。”他们所记都可证明官会是以私营寄附会子为前身的。

《系年要录》卷一八七又记:“[绍兴三十年十二月乙巳]初,命临安府印造会子,许于城内外与铜钱并行。至是,权户部侍郎兼知府事钱端礼乞令左藏库应支见钱,并以会子品搭应副。”熊克《中兴小历》卷三九则记:“[同年同月]初,户部侍郎钱端礼知临安府日,尝建言用楮币,已行之累月。至是,端礼又奏:‘近有旨以合支官钱造会子流转,而输官亦许用之,庶公私皆便。今有立定分数品搭。’从之。”综合这数则记载,我们可推知:钱端礼将私营会子收归官营是在绍兴三十年(1160)十二月以前数月,当时只在临安城内外行用。钱端礼升为权户部侍郎后,开始申奏朝廷,请求让左藏库收支部分行用会子。李心传在《系年要录》卷一八七中讲“东南用会子自此始”,是有道理的。

《系年要录》卷一八八记:“[绍兴三十一年二月]丙辰,置行在会子务。后隶都茶场。悉视川钱法行之东南诸路。凡上供军需并同见钱。仍分一千、二千、三千凡三等。盖权户部侍郎钱端礼主行之。仍赐左帑钱十万缗为本。……甲子……诏:伪造会子及扇摇之人并依见钱关子法。”熊克《中兴小历》卷四〇则记:“[同年同月甲子]诏于都茶场置会子务,仍拨左藏库钱一十万贯为本。时户部侍郎钱端礼经画为六务,出纳制用皆有法焉。”史文除也记“分为六务,出纳皆有法”外,又记“几月易钱数百万”[3]。又嘉定年间官员林行知上奏中言及:“阜陵之始造会子也,出内府钱三百万,开会子务六所,书之币则曰:‘就某处兑换’收工墨直二十文,此信足以行其权,名足以副其实也。”[4]综合李心传、熊克、林行知所记可知,宋廷正式设立了发行会子的专门机构会子务,隶属榷货务都茶场,下设六个分支机构。当时发行的会子上还写明兑换地点,另收取会子成本费20‰。这说明最初发行的会子还是可兑换的,这一点与后来的情况有性质上的差异。宋廷还颁布了惩治伪造及造谣惑众者的法律。且据史文,会子初发行较为顺利。

这里应提到南宋后期戴埴《鼠璞·楮券源流》的如下一段记述:“绍兴间,钱端礼议令榷货务给降诸军见钱公据、关子三百万,及以分数给朝士俸,于市肆要闹处置五场,同见钱收换。每一千别输钱十,以为吏卒用。总不过四百余万。商贾入纳,外郡纲运悉同见钱,无欠数、帖偿、脚乘之费,竞欲得之,有不止用官价者。其后所造稍多,价渐亏损,乾道三年,出内库银二百万两易楮币焚之。”戴氏此文讲的于要闹处置五场、每千扣十、有高于官价者等,同上面所述会子的情况很接近,似是戴氏把见钱公据、关子同会子混淆了,至于他讲的是否确是会子?还有待于证实。

同年七月,官方对会子的行用范围、法偿地位又作了规定。《系年要录》卷一九一记:“乙未,诏:‘新造会子许于淮、浙、湖北、京西路州军行使,除亭户盐本钱并支见钱外,其不通水路州军上供等钱许尽用会子解发。沿流诸州军钱会各半,其诸军起发等钱,并以会子品搭支给。’用户部请也。”明确地规定可用会子偿纳赋税,这也是会子同兑便关子、公据的区别之一,官方从未规定后二者可以偿纳赋税。同书卷一九八载,次年三月,“壬寅,诏诸路帅府并置会子库”。这里没有说明会子库的功能,宋代的“库”与现代不同,它不但可以是存放东西之地,也可以是从事交易处,如酒库就经营批发业务。所以,会子库会不会有兑换会子功能呢?不得而知。至少后来官方是不设常设的将会子兑现为铜钱的机构的。

《通考》卷九《钱币》又记,同年十二月宋廷颁布了针对伪造会子的专法:“诏定伪造会子之罚。”且记宋廷对会子的法偿地位作了进一步规定:“民间典卖田宅牛畜车船等如之(按指钱会中半),或全用会子者听。”

在隆兴年间的宋金战争中,会子发挥了作用。据载:“[隆兴二年正月]都督府言:‘会子流转行使已是通快,若广行桩垛本钱,即日支遣,则客旅不至沮滞。欲乞令礼部降空名度牒一万道,分下诸路出卖,于建康府置务桩垛见钱,专充会子本钱。’从之。”会子在这里主要是起汇兑作用,建康会子务应是临时性的。又载:同年十二月,宋廷“拨户部鬻僧牒缗钱三百万充会子本钱”[5]。如所言与上引不是同一事,则本钱的增加,相应地发行会子的数量必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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