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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会子的界

作者:汪圣铎 当前章节:9878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15:35

一 会子的立界

官会子创行时,官方虽声称仿钱引法,却没有宣布几年一界,即是说最初的会子没有立界。乾道初年,会子的发行遇到问题,宋廷曾一度决定停止发行,收回已发行的会子,但中途又改变主意,有关情况,《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东南会子》记载颇详:

乾道初,户部以财匮,增印会子二百万缗。李侍郎若川,因请官兵禀给减支见钱,岁中可省缗钱二百四十万,上以其动众难之(原注:二年二月辛未)。时会子初行,军中多以为不便。镇江都统制郭振与总领赵公称有隙,奏乞公称易见缗付本军,上以谕辅臣洪丞相曰:“楮币在处可行,但须得本钱称提乃可。”遂命行之淮东(原注:三月辛亥)。然楮券所出既多,而有司出纳皆用缗钱,民不以为便。陈天与良祐在谏院,为上言之。先是,已增榷货务入纳会子二分,上谕辅臣不可失信于民(原注:二年三月癸卯)。三年,遂出南库钱二百万缗,收回所增会子,而命三衙全支银钱。时会子已造者二千八百余万,已用者一千五百六十余万,而在民间者九百八十万缗。始议尽收之,已降内藏、南库银各百万两矣,曾钦道为户部侍郎,乞存民间见在者五百十九万。上从之。

对于此次会子出现问题及官方回收等事,其他史籍也有记载。《宋史》卷三三《孝宗本纪》载:“[乾道二年十一月]己酉,尽出内藏及南库银以易会子,官司并以钱银支遣,民间从便。”这说明会子的信用危机至少在乾道二年(1166)冬已经发生,官方初步采取了措施。又《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四六记:

[乾道三年正月]度支郎唐瑑言:“自绍兴三十一年印造会子,至乾道二年七月,共印造二千八百余万道,止乾道三年正月六日以前,措置收换外,尚有八百余万贯在民间未收,今来诸路纲运依近降指挥并要十分见钱,故州县不许民户输纳会子,致流转不行,商贾低贾收买,辐凑行在,所以六务支取拥并喧闹。今欲给降度牒及诸州助教帖各五千道付榷货务,召人依见立价例,全以会子进纳,庶几少息拥并之弊,而会子在民间亦不过数月便可收尽。”诏先次给降度牒并助教帖各五百道,候出卖将尽,取旨接续给降。

《通考》卷九《钱币考》也记述了唐瑑奏,但内容与此稍异,作:“自绍兴三十一年(1161)至乾道二年(1166)七月,共印过会子二千八百余万道,止乾道二年十一月十四日以前,共支取过一千五百六十余万道,除在官司桩管循环外,其在民间者有九百八十万道。”所记数字与李心传所记略同,当同出一源,但所记时间又比李心传详细。存留民间的数字与《圣政》不同,是由于统计时间下限不同所致,说明自乾道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至三年正月六日,官方又回收了一百多万贯会子。另《通考》卷九《钱币考》记:“[乾道三年]六月,户部曾怀(钦道)言:会子除收还外,有四百九十万贯在民间,乞存留行使”(则从正月至六月又收回约三百多万贯)。宋人刘时举《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卷八亦记:“[乾道三年春]会子流转不行,给降度牒及助教帖,召人作价,全以会子进纳。”大抵与《杂记》《圣政》等相符。

旧会没有尽收,不久又以行了新会,又立了界,且决定两界沓行,关于宋廷对会子的政策的不断改变,《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东南会子》作了如下的记述:

然银直既低,军士患其折阅,殿帅王琪因为执政言之,钦道请以分数支会子,上不欲,丞相曰:“今会子已非前日比。”上乃许之(原注:七月己亥)。先是,谏官陈天与尝言不可失信于民,乞复置会子五百万(原注:十一月己酉),蒋参政行丞相事,力主之。其冬,复印新会子五百万(原注:十一月己酉)。四年春,诏诸军诸司皆分数支会子,德寿宫依旧交见钱,禁中亦以分数交会子(原注:三月甲申)其秋,曾钦道奏:“伪造会子人籍其赀充赏,再犯,依川钱引法。”从之(原注:八月癸卯)五年春,诏以一千万缗为一界。时钦道已迁版书,而陈季若以兵部侍郎提领,共奏乞如川钱引例,两界相沓行,始许之(原注:正月辛酉)。

据李心传在此所记,陈良祐似乎是主张发行新会子的,但实际有误。《宋史》卷三八八《陈良祐传》载:陈良祐“乾道三年,除起居舍人……迁起居郎,寻除左司谏。首言会子之弊,愿捐内帑以纾细民之急。上曰:‘朕积财何用,能散可也。’慨然发内府白金数万两收换会子,收铜版勿造,军民翕然。未几,户部得请,改造五百万。又奏:‘陛下号令在前,不能持半岁久,以此令民,谁能信之!岂有不印交子五百万,遂不可为国乎?’既而又欲造会子二千万,屡争之不得,遂请以五百万换旧会,俟通行渐收之,常使不越千万之数”。可知陈良祐是根本反对发行新会的,只是因为意见不被采纳,才转而主张暂缓发行。

又《通考》卷九《钱币考》记:“[乾道三年]十二月,以民间会子有破损者,别造五百万换给。他日,又诏损会贯百钱数可照者并作上供钱解发。巨室以低价收者坐罪。”按此与史文所载互相吻合,即讲最初发行500万贯新会是如陈良祐所乞,以收换旧会名义发行的。宋宁宗时,大臣卫泾回顾此事说:“[宋孝宗]特降御笔,日下罢会子务,尽废官吏。”[6]可知宋孝宗原本想就此停止发行会子,但主持财计的曾怀(钦道)等人不赞成,会子才收而复出。后人批评楮币弊病时往往归罪曾怀,就是由于这个缘故。

前引李心传记会子立界,是在乾道五年(1169)春,宋末王应麟《玉海》卷一八〇《食货·钱币》更精确地系立界下诏于此年正月辛酉日,但《通考》卷九《钱币考》却系此事于乾道四年。其载:

[乾道]四年,以取到旧会毁抹截凿付会子局重造,三年立为一界,界以一千万贯为额,逐界造新换旧,差户部尚书曾怀同共措置,铸提领措置会子库印,依左藏库推赏,其将带经过务场不得收税。蒋芾奏曰:“此月用会子收回金银,若会子稍多,又出钱银收之。”陈俊卿奏曰:“敛散抑扬权之在上,可以无敝。”其年四月一日兴工印造,至岁终可造一千万贯,措置收换旧会,每道收縻费钱二十足,零陌半之。应旧会破损但贯百字存,印文可验者即与兑换……自十二月一日,始置局收换至明年三月十日终尽绝,更不行用。

《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会子》亦载:

[乾道]四年,以取到旧会毁抹,付会子局重造,三年立为一界,界以一千万贯为额,随界造新换旧……每道收縻费钱二十足,零百半之。

查《庆元条法事类》卷三六《商税》载:“乾道四年五月五日,敕:客旅与诸色人将带会子经过场务不得收纳税钱,亦不得别作名目骚扰,如违,许客旅越诉。”可知宋廷下令规定会子免税确在乾道四年,而马氏系此事于宋廷决定会子立界之后,则会子立界应是在此年上半年。如果两种记载都不误,则只能理解为宋廷已于乾道四年上半年作了决定,但正式下诏全国却是在次年正月。换言之,第一界会子始行于乾道四年。

这里应讲到,《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五六、《宋史全文》卷二六载:“[淳熙五年]是春,诏会子以一千万缗为一界。寻又诏如川钱引例,两界沓行。”即讲会子立界于淳熙五年。这与上引李心传所记乾道五年、马端临所记乾道四年相差八九年,究竟哪一种记载更可靠呢?笔者以为,大约李心传所记可靠性较大。《两朝圣政》可能是将“乾道”误为“淳熙”了,原书流传过程中残坏,今传为残本,有可能是后人整理时搞错的(此人也应是宋元间人)。《宋史全文》则原文引录,以讹传讹。

二 嘉定元年以前各界的行用时间及存在的疑问

关于第一至第十界会子的情况,南宋末年人王应麟记:

绍兴末始造楮,乾道四年造成第一界,才一千万耳,至七年行第二界,即置局收第一界。自是率以为常。淳熙六年(1179),始叠用第六、第七两界,共四千八百余万。其后,又以第八界收换第六界,两界之数增至六千二百余万。自是,每界增至四千万,两界并行,止八千万。[7]

根据这一记载,第一界始行于乾道四年,第二界始行于乾道七年,淳熙六年时有第六、第七界。这段记载给人一种印象,似乎前五界都是单界独行,到第六、第七界才两界叠行的,但《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东南会子》所记却不是这样。李氏记:“[乾道]五年春,诏以一千万缗为一界。时[曾]钦道已迁版书,而陈季若以兵部侍郎提领,共奏乞如川钱引例两界沓行,始许之(原注:正月辛酉)。”据李氏所记,两界沓行应在乾道五年。又《通考》卷九《钱币考》记:“淳熙三年,诏第三界、四界各展限三年,令都茶场会子库将第四界铜板接续印造会子二百万赴南库桩管。”《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会子》所记略同。则淳熙三年以前已两界并行,可知两界沓行的命令应颁于乾道五年。笔者认为,命令的实施应有一个过程,即实际发行第二界应在乾道六年。这却又与王应麟所记乾道七年发行第二界的记载矛盾。笔者以为,乾道七年所行为第三界,因为此时第一界到期,恰应发行第三界以兑收第一界。《宋会要辑稿》食货四〇之五二乾道七年五月十五日条恰有关于“第三界新会子”的三处记载可证。上引所谓“沓行”,指此界“头”踏前界“尾”。

依以上推算,第四界应始行于乾道九年(1173),同时兑收回第二界。第五界应始行于淳熙元年(1174),此年收兑回第三界。但这又与上引淳熙三年尚有第三界的记载矛盾。笔者认为,第五界因故没有按时推出,因此第三界也就没有按时回收。查《宋史》卷三八四《叶衡传》载:

拜右丞相兼枢密使……时会子浸患折阅,手诏赐衡曰:

“会子虽曰流通,终未惬人意,目即流使有二千二百余万。今用上下库黄金、白金、铜钱九百万,内藏库五百万,并蜀中钱物七百万,尽易会子之数,命卿措置,日近而办,卿真宰相才也。”

据《宋史·宰辅年表》,叶衡任宰相系淳熙元年十一月至淳熙二年九月,宋孝宗令叶衡主持兑收会子应在此期间,或则在叶衡入相稍前开始,而于入相后完成。据上引又可知,此次宋孝宗的本意是想把流使的会子全部收回。兑收第三界、发行第五界的事大约就被此举“冲”了,因而未能如期举行。当然,事实上后来宋孝宗改变了主意,回收的会子重又流出。延搁至淳熙三年,乃有展年之令。展年后,每界会子的行用期由三年变为六年。依此推算,第三界于淳熙四年(1177)兑收,此年发行了第五界。第六界于淳熙六年始行,同时兑收了第四界。但实际第五、六二界会子的发行时间似比推定时间更迟。《文忠集》卷一七二《思陵录》载周必大与宋孝宗于淳熙十四年十一月戊午日有一段对话:

[周必大曰]昨日欲印会子三十万道准备攒宫支费,今界合至十六年限满,而自淳熙十年逐续增印至七百余万。今第七界合至十九年限满,并未曾添印,如此则可印百万。上疑其多,止令印七十万。

据此,第六界会子始行于淳熙十年(1183)而非淳熙六年(1179),第七界会子则始行于淳熙十三年(1186)。但《宋史》卷三五《孝宗纪》载淳熙十年三月“辛未,有司请造第七界会子”。则只能理解为淳熙十年始造第七界会子,造而未行,实际始发行仍是淳熙十三年。不过这里又出现问题,照理第七界会子始发之年,即应是第五界兑收之年,即依此第五界会子应是淳熙十三年兑收的,则第五界会子竟行用了九年。同样,依此种方法推算,第四界会子自乾道九年行用至淳熙十年,竟行用了十年。这是令人持疑的。怎样消除其中的疑问,是笔者始终未能解决的课题。依周必大所言,则淳熙十六年(1189)回收第六界会子,始行第八界会子。又据《宋史》卷一八〇《食货志·钱币》载,至次年(绍熙元年,1190),“诏第七、第八界会子各展三年”,原“会子以三年为限,今展至再,则为九年”。依照新的界期,可以推出:

庆元元年(1195)始行第九界,收第七界;

庆元三年(1197)始行第十界,收第八界;

嘉泰四年(1204)始行第十一界,收第九界;

开禧二年(1206)始行第十二界,收第十界;

而第十三界如王应麟所记,提前发行,与前二界并行,始行时间约为开禧二年(1206)。

但如上推算第十一、十二界始行时间太迟,又同如下的记载发生矛盾:一是《朝野杂记》乙集卷一六《东南收兑会子》记,“嘉定庚午(三年,1210)春,第十一界会子[界期]当满”;二是时人林行知谓:“十三界会子合至癸酉(嘉定六年)三月收换。”[8]依上述推算和李心传记第十一界只行用了六年,依上述推算和林行知记第十三界也只行用了七年,都不足九年,与前述每界九年的规定不符。近有高聪明先生提出一种猜想,即此时或稍早于此每界已回改为六年。这与第十一界行用期为六年,第十三界行用期为七年较为接近。且可从史文中找到旁证,即《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会子》载,绍熙元年有官员对会子一再展期提出不同意见,“于是诏造第十界立定年限”,此句自可理解为第十界缩短了行用期。然而从上引李心传、林行知所言可知,上文推定的第十一至第十三界的始行年份都是基本正确或接近正确的。这样,第十界的收兑时间似不宜前移,即是说,第十界行用期似未缩短,而缩短的只是第十一至第十三界三界。但这种解释近乎全凭臆测,特别是缩短行用期史无明载,令人不无疑问[9]。

三 嘉定以前各界的发行数量

前引李心传等记:至乾道三年“会子已造者二千八百余万,已用者一千五百六十余万,而在民间者九百八十万缗”,这大约就是立界以前的会子发行数额了。会子立界时,规定每界1000万贯,随后又诏令两界沓行,则两界之合为2000万贯。实际第一、二界发行数当与规定数相差不大。《鼠璞》记:“淳熙间[会子]至二千四百万。”这应是第三、四两界之合的最高数。因前引《通考》和《宋史》都记淳熙三年加印第四界200万贯,则第四界比第三界多发行了200万贯,大约第三界实际发行了1100万贯,而第四界发行了1300万贯。《朝野杂记》乙集卷一六《东南收兑会子》又记:“[会子]两界相沓,行之久矣。其后每界增为千八百万缗,至第七界,又增为二千三百二十三万缗。”同书甲集卷一六《东南会子》又谓:“凡会子亦两界并行,总三千六百万(原注:第七界又增印五百二十三万八千八百有奇,实为四千一百二十余万)。”则第五、第六两界应各发行1800万贯,第七界增为2323万贯余,第六、第七两界之和为4120余万贯。

据上文考定,王应麟所记第六、第七两界分别应为第七、第八两界,则两界之和既为4800余万贯,则第八界发行数应约为2477万贯。王应麟所记第七、第八两界,实应为第八、第九两界,王氏记此两界总数增至6200余万贯,则第九界应约为3723万贯。王氏且记,此后每界增至4000万贯,二界共约8000万贯。这应指第十、第十一界的情况。

开禧北伐,军费支出巨大,导致会子三界并行,总发行量达1.4亿贯,对此宋人的记述大抵一致。请看下引:

开禧用兵,又依四川例,亦以三界通而行之。第十三(“三”应为“二”之误,参见下引)界增至四千七百五十八万九百缗,民间折阅滋甚。[10]

开禧所出益夥,第十一界三千六百三十二万六千二百,第十二界四千七百五十八万九百,第十三界五千五百四十八万,几及一亿四千万,其价浸损。[11]

开禧用十一、十二两界,调度不给,又出十三界并行,遂增至十四千万。[12]

上引戴埴所记,不但记了三界会子总发行数,而且将第十一、十二、十三三界发行数一一详列。

四 嘉定以后各界的行用时间

宋朝开禧北伐受挫,金朝也无力南下,宋、金于嘉定初年重又议和。宋朝当权者看到会子贬值严重,决定进行整顿。《朝野杂记》乙集卷一六《东南收兑会子》记:

嘉定庚午(三年,1210)春,第十一界会子当满,朝廷先期命刑部曾尚书焕等置局拘换……于是行在会子每千为钱七百,诸路州县才得其半云。朝廷知其壅积,遂废十一、十二两界,而以十四界新会收之。

《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会子》则载:

嘉定二年,以三界会子数多,称提无策,会十一界除已收换,尚有一千三百六十万余贯,十二、十三界除烧毁尚有一万二百余万贯(原注:十二界四千七百万余贯,十三界五千五百万余贯)。诏封桩库拨金……添贴临安府官局,收易旧会,品搭入输(原注:十一界二分,十二、十三界各四分),以旧会之二,易新会之一。

两处记载在时间上、举措先后上均有差异。李氏谓嘉定三年始收第十一界,随又用第十四界收第十一、十二两界;而《史》文则谓嘉定二年先收第十一界,随即收第十一至十三三界。二者哪一个更确切呢?查《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二之一八载:“嘉定四年十二月八日,尚书省言:已降指挥颁行新会,下诸路监司州军收换第十一界、第十二界、第十三界旧会。”可知实际兑收第十一至十三界会子是在嘉定四年,《史》文系于嘉定二年不准确,大约此年是开始兑收第十一界的时间,次年春宋廷下令兑收第十一、十二两界。又王应麟《玉海》卷一八六《食货》记:“嘉定初,出十四、十五界共八千万以收十三界,以一易二。”王氏、《史》文、《会要》均讲嘉定初年出十五界兑收十三界,而李心传却未言及,大约此是李心传的失误。据如上记载,第十一界会子大约于嘉定二年开始兑收,第十二界于次年春开始兑收,第十三界会子的兑收又稍迟些,大约是在嘉定四年,但各界会子何时全部兑收完毕则已难确知。

第十四、十五两界会子的使用期,显然都大大超过了九年。使用期延长的原因,在于宋朝于嘉定八年(1215)以后连续同金朝战争,以及随后又与蒙元进行战争造成的财政困竭。第十四、十五两界不断增印,却迟迟不予换界,竟一直行用了二十多年。关于第十六、十七界会子的始行时间及第十四、十五界会子的兑收时间,史无明载。《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会子》仅载:“端平二年(1235)臣僚言:‘两界会子,远者曾未数载,近者甫及期年,非有破坏涂污之弊。’”这说明端平元年及此前数年的绍定年间各新发行了一界会子,从各方面情况看,应即是第十六、十七界会子。又《鼠璞》载:“郁攸为灾,土木费多,所印第十六界,本为换易之用,不免权宜出之。至绍定癸巳(六年,1233)岁,用过九千四百余万。”据此,第十六界始行于绍定六年以前,是因火灾后费广而发出的,本应同时兑收第十四界,却没有兑收。查绍定四年临安曾发生特大火灾,第十六界应即于此年始行。但前引史文讲端平二年时只有两界新会,说明在此以前第十四、十五界会子已被兑收。又据下引,第十五界是在端平初郑清之为相时被废止的,估计是在发行第十七界会子时(即端平元年)兑收的。

关于最后一界会子即第十八界会子的始行时间,《宋史全文》卷三三载:

[嘉熙四年九月]令措置十八界会子,收换十六界,将十七界以五准十八界[一]券行用。

据此,第十八界会子应始行于嘉熙四年(1240)。然而成书与之接近的《宋季三朝政要》却记:“[端平三年春正月]楮币宜造十八界,降黄榜措置会子。”而于嘉熙四年条内却仅载:“秤提会子,史嵩之以五折二(按:二当为一),十七界会子五道准十八界一道。”《政要》这种记述很易使人理解为第十八界始行于端平三年,而嘉熙四年只是秤提会价并调整两界会子间的比价罢了。那么,第十八界究竟始行于哪一年呢?

《宋史》卷四一五《程公许传》记,第十八界会子初出,第十六界会子未收尽时,程公许上奏,请以第十七界三折第十八界一,因宰相史嵩之阻挠使其建议未被采纳。他忿然求去,宰相李宗勉、参知政事游似面奏理宗挽留他。查《宋史·宰辅年表》,史、李为相,游似参政,是在嘉熙三、四两年里。这说明,第十八界会子应始行于嘉熙三、四年间。又《吕史谏草》附录《监簿吕公[沆]家传》载:“端平初,十五界、十六界并行,郑清之相,骤废十五界,新行十七界以准[十]六界之二……[史]嵩之废十六界,行十八界以准十七界之伍……庚子至甲子,阅岁二十五,民颇安之。”所言甲子,显为废第十七界、发行现钱关子的景定五年,所言庚子,自应为第十八界始行之嘉熙四年,由嘉熙四年至景定五年,恰阅25岁。这也可证第十八界会子始行于嘉熙四年。《宋史全文》所记也不为错,据同书卷三二此年八月丙午条,早在端平二年就有大臣上奏讲到“预造十八界新会”的事。宋理宗说:“若行十八界新会,又恐民间皇惑。”大臣答称:“非欲更造一界会子行使,止欲预造桩积,为变通之备。”可知第十八界会是提前印制的,但印制的时间与正式发行的时间是不同的。端平三年曾有提前发行第十八界会子的动议,但并未获准实行。

纸币金银铜钱关子的发行,宣告了第十七界会子的终结。《宋季三朝政要》卷三载:

[景定五年(1264)]造金银见钱关子,以一准十八界会之三,出奉宸库珍货收弊楮,废十七界不用。[13]

这里讲废第十七界不用,说明此界会子同以往各界会子的结局不一样,以往各界多是由官方以新兑旧或以他物兑换收回,而据《左史谏草》附《监簿吕公家传》,这次却是“直废十七界更不换与新关”。这之前,宋廷曾于淳祐七年(1247)宣布第十七、十八两界会子更不立限,永远行用,十几年后却背信弃义使百姓手中的第十七界会子变成了废纸。据载,宋廷原拟将第十八界同第十七界一起废掉,后因一些大臣惧怕如此“厉民太甚”,会加剧时局动荡,第十八界才得以保留。第十八界会子与关子一起行用到南宋灭亡。

五 嘉定以后各界的发行数量

宋朝于嘉定初年发行第十四、十五两界会子,兑收第十一至十三界会子,第十四、十五两界会子起初发行了8000万贯,但此后这两界会子陆续增印。戴埴《鼠璞》记:“后无以为廪给忠义及庆宝之费,且谓青、齐皆可通用(按:当时所谓忠义军李全等部割据青、齐,向宋朝称臣),遂广行印造。盱、楚、江、闽用兵,所费日广,十四界十一千二百六十三万,十五界十一千六百九十八万,几及二亿三千万,盖溢开禧之数。”

《鼠璞》又记:“[绍定年中]所印第十六界,本为换易之用,不免权宜出之。至绍定癸巳(六年)岁,用过九千四百余万,一界计一亿十(衍)三千三百五十五万,止三千九百万未支出。以三亿二千万之数,欲强以七百七十之价,人知其难。孟冬易相,惩创[嘉定初]两贯换一之非,高折金银及官诰、度牒与第十七界新券贴换。徒据榷货务旧数纽算,都不知十四、十五两界旧多破损,屡尝换易,积于封桩,未及焚毁又复移出,其数遂不可计,伪进者不与焉。虽可易旧为新,而换两界旧券者,止第十七界及用物贴换,不能悉偿,凡州郡桩积与七月所纳之券,悉为干没。”据此,第十六界出行后,因未及时兑收第十四界,造成三界并行的情况,绍定六年(1233)三界会子总行用量官方估计达到3.2亿贯。但次年收兑第十四、十五两界时,发现实际行用量多于此数,以致使地方财政吃了亏。章如愚《群书考索》后集卷五二《财用·楮》对第十六界、十七界会子的发行数量有如下记述:“今(按:上文讲会子始行至今已七十余年,则今应指端平年间)之十六界为缗计者一亿二千九百二十五万,今之十七界为缗计者一亿三千九百八十六万有奇,计南(南当为两之讹)界新楮之数乃又溢于未易旧楮之前。”再王迈《臞轩集》卷一《乙未馆职策》中谓:“绍定之养奸以耗国,[会子]增而至于二亿九千万,方之开禧,抑又倍焉。”戴氏、章氏、王氏所记第十五、十六两界会子数有些差异,但所差不很大,当是数字的来源不同所致。

袁甫《蒙斋集》卷七《论会子札子》记,嘉熙、淳祐之交,第十八界未出时,第十六、十七两界会子已共有“五十千万缗”即5亿缗,袁甫且担心至第十八界始出时可能达到6亿缗。假定第十六界如前所述约为1亿缗,则第十七界约为3.7亿缗。这一数字可能是接近实际发行数的。孙梦观《雪窗集》卷一《丙午轮对第二札》载,孙梦观在淳祐六年上奏讲到此年会子发行数,道:“楮之为数,近如版曹所奏,旧者已及四十二千万,新者已及二十三千万,方来者、伪造者,盖又不知其几。”所言新者当指第十八界,旧者指第十七界,第十七界在6年左右时间里由3.7亿缗增为4.2亿缗,是较为可信的。据孙氏所言,至此第十七、十八两界共约6.5亿缗,这是东南会子见于记载的最高发行额。至于“方来者”究竟有多少,史无明载,仅见《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会子》载:“景定四年,以收买逾限之田,复日增印会子一十五万贯。”以岁计之,则增5000万贯。至于第十八界会子最后达到的数额,则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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