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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会子的称提(上)

作者:汪圣铎 当前章节:10688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15:35

前文述宋人总结四川交子的成功经验有两条,一是允许百姓持以纳官;二是随时进行轻重散敛。允许百姓持以纳官同会子的法偿地位直接联系,上文已加讨论;随时进行轻重散敛,宋人又称之为“称提”(又写作“秤提”)。称提者,设法使铸币、纸币比价均衡之谓也。为了叙述上的方便,我们将会子的称提分为前期(宋理宗绍定年以前)和后期(宋理宗绍定年以后)两个阶段。

一 宋孝宗时期的称提

宋孝宗是南宋时期各皇帝中最贤明的一位,他对于行用会子一直心存顾虑。据《鼠璞》记,他曾讲:“朕以会子十年睡不着。”这当然是夸张之词,不过他确实几次想废罢会子,也常常表示出对会子前途的担忧。在他在位期间,尽管有前紧后松的问题,但总的来讲,对会子发行数量的控制一直是比较注意的。

当乾道初年会子发行上出现较严重的问题时,宋孝宗下令用库存的金、银、铜钱等回收会子,此次举措实际成为对会子发行的一次很好的整顿。其结果是,会子立界发行,有了定额,对会子的法偿地位给予了明确规定,会子发行制度比以前大为健全。韩元吉《南涧甲乙稿》卷二一《方公墓志铭》记,方滋于乾道年间任“敷文阁待制、知建康府,请现钱五十万缗,增置会子务以安人情,上以出内府白金十万两付总领所,以为称提”。大约即反映这次称提中的情况。据宋宁宗时大臣卫泾讲,当决定重新发行会子时,宋孝宗说:“朕欲尽数收上,它时终为民害,[大臣们]又却如此力请不已。”[41]可知宋孝宗对发行会子是心存疑虑的。

乾道末年,因官方一度减少地方上缴财赋中会子所占比例,导致了会子的贬值和信用危机,宋廷于淳熙初又一次对会子发行进行整顿。《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五三载:“[淳熙元年春正月]庚子,上宣示文字一纸,云:蔡洸具到衢州守臣并本路监司措置会子申缴文历比他州稽缓,守臣可恕,所专责者监司,其提刑赵彦瑞特降两官。”宋孝宗对在此次整顿中表现消极的官员亲自进行处理,说明他对此举的重视。又《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八之一载:同年“三月二十八日,诏左藏库给降会子二十五万贯,分下临安、平江、绍兴府,明、秀州主管盐事,措置收买额外浮盐,报交引库印钞,召客算请,将息钱赴封桩库别项桩管,以备循环收换会子”。这说明,朝廷多方筹措资金,储存用作会子的储备金。

关于这次整顿会子的具体操作,《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五四载:“[淳熙二年四月壬子朔,辅臣]内殿进呈,淮东西两总领所各乞以金银换兑会子支遣。上曰:‘纲运既以会子中半入纳,何故乃尔阙少?’叶衡、龚茂良奏:‘缘朝廷以金银换收会子桩管不用,金银价低,军人支请折阅,所以思用会子。’上曰:何幸得会子重!但更思所以阙用之因。三日,复宣问及此。衡奏:‘户部岁入一千二百万,其半为会子,而南库以金银换收者四百余万,流行于外者才二百万,安得不少?’上曰:‘此是户部之数不知两总领所分数入纳如何?两处且各以三十万与之兑换金银及钱。’……因宣谕曰:‘卿等仔细讲究本末,思所以为善后之计。’”[42]这说明,朝廷动用了储备的金银,兑收了相当数量的会子,使民间流行的会子数量大为减少。当然,上面记述的情况也有虚假成分,支给军兵的金银显然是折价不合理,偏高,如果折价合理,军兵会不会还想要会子就很难讲了。无论怎样,宋孝宗没有得意忘形,而是讲要讨论“善后之计”,也算是难能可贵的了。

经过整顿,情况好转,但宋孝宗仍然不敢懈怠。《宋史全文》卷二六载:“[淳熙二年]秋七月乙未,宰臣进呈讫,上曰:‘今中外无事,近时时得雨,丰稔可待,会子通行,民间铜钱日多,甚可喜。’叶衡奏:‘今诸处会子甚难得,谓宜量行支降行使。’上曰:‘未可。向来正缘所出数多,致有前日之弊。今须少待,徐议施行。’”宋孝宗没有同意过快地增支会子,而是主张有节制地相机慢慢行动,态度也是较审慎的。

尽管宋孝宗本人对多发行会子很有顾虑,但他面对当时宋朝面临的财政问题却没有扭转乾坤之能力,而财政上的匮竭,则最终导致会子发行量不断增大。《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六〇载:“[淳熙十年春正月]辛卯,进呈镇江总领所乞降新会子兑换,上见前具新印会子数目,乃曰:‘新印会子比旧又增多。大凡行用会子,少则重,多则轻。’”宋孝宗眼见会子发行数增多,只能无可奈何地说些少重多轻的话,而提不出什么有效的对策。不过,他还是在关注看会子的发行数量的。《宋史全文》卷二七载,当淳熙十二年秋七月间大臣“进呈会子数”,宋孝宗又说:“会子之数不宜多。他时若省得养兵,须尽收会子。”这里,他又一次表达了对使用会子很不情愿的心理,且表示了希望少发行会子的主观愿望。又《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六三载:“[淳熙十三年七月]令诸路州县并以见钱会子中半交收,上因言:‘闻此间军民不要见钱,却要会子,朕闻之甚喜,但会子不可更增见在之数。’”尽管宋孝宗一再表示希望控制会子的发行数量,但是会子的发行数量仍是不断增加,到他讲此话时,大约已超过2500万贯了。虽然如此,宋孝宗时期对会子发行数量的控制总的来讲还是成功的,会子的发行也还比较正常。

二 嘉定初年以金银告牒兑收

宋宁宗即位以后,随着会子发行量日益增加,会子贬值也日益严重。《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二载,大臣袁说友在庆元、嘉泰间上奏中讲到“朝廷救弊之策”,说:“既降指挥,官司上供、民间输纳并令钱、会中半;又降指挥,民间以会子输纳,不得勒令贴纳见钱;又令户部支拨见钱下临安府置场以实数兑使,又令封桩库日出见钱数千缗下临安府兑使;又令诸州拨见钱于本州置场兑使。此皆欲重官会也。”他讲的五项措施中,前两项是关于官方受纳会子的规定,后三项属于轻重散敛范围。但是,究竟官方多少次用铜钱兑收,用了多少铜钱,他没有讲,史书也没有作全面具体的记载。

开禧北伐,造成三界会子并行,会子发行数量空前增加,会价大跌。嘉定元年(1208)以后,官方着手称提。为了称提有效,朝廷较广泛地征求意见。《宋史全文》卷三〇载,此年八月,“甲戌,侍从、台谏、两省详议会子折阅利害”。次年二月“壬午,诏会子折阅日甚,侍从、两省以下各条上所见”。同年九月“癸丑,命吏部郎官刘爚等审定中外所陈会子利害上于朝”。这显示出官方对此次称提的重视和认真。

《朝野杂记》乙集卷一六《东南兑收会子》载,嘉定三年春,受命主持称提事务的刑部尚书曾焕提出了一个兑收会子的初步方案,它包括以下九项“名件”。

(1)“打套乳香钱约一百六十余万缗(原注:谓榷货务见在散乳香十六万七千七百余斤,可打一百万二十套,每套价减钱一百文,作一贯六百文)。”

(2)“出卖诸路没官田价钱约一百二十二万余缗(原注:谓户部具到诸路未卖官田计价钱一百二十二万七千四百三十六贯九百文,限三月,许人户以第十一界会子承买也)。”

(3)“出卖告敕绫纸补帖一千四百道,计价钱四百四十万缗(原注:谓迪功郎告,每道一万贯;承信郎告,八千贯;进武校尉绫纸,四千贯;进义校尉绫纸,直千贯;以上四色各降一百道。上州文学敕,每道八千贯;助教告,每道五百贯;以上二色各降二百道。进武副尉帖,每道二千贯;不理选限将仕郎绫牒,一千贯;以上二色各降三百道)。”

(4)“左右选转官循资告九百四十道,约价钱三百三十万缗(原注:谓宣教郎转通直郎,一官计七千贯;承务郎至宣教郎,每官五千贯;以上二色共降一百道。训武郎转武翼郎,万贯;修武郎转训武郎,五千贯;以上二色共降四十道。选人循资每员三千贯,共降四百道。承节郎以上转官,每官四千贯;承信郎转承节郎三千贯;以上二色共降四百道)。”

(5)“封赠冠帔敕告六百道,计价钱二十八万缗(原注:谓生封安人告,每道一千贯;孺人告,八百贯;以上二色各降一百道。冠帔敕,一百贯,以上降二百道。赠父母迪功郎、承信郎,各五百贯,以上二色共降一百道。追封孺人,三百贯,以上降一百道)。”

(6)“紫衣、师号帖三百道,计价钱三万贯(原注:每帖一百贯)。”

(7)“副尉减年公据三百道,计价钱六万贯(原注:每员二百贯)。”

(8)“拘催诸路已降未卖告敕钱两项计一千四百一十余万缗(原注:开禧二年四月五日两次拋降四总领所官告、绫纸、敕帖二千八百道,计一千一百四十万贯,内湖广申已卖三十万五千贯,淮西申已卖一万贯,其所收钱亦不曾起发;诸路州军元抛降六百九十八道,计三百五十九万一千贯,已起八十四万五千九百二十五贯五百文;以上二次通计上项钱,今仰将已卖钱尽数起发,如实有未卖告牒等,仰尽数缴申尚书省)。”

(9)“臣僚奏荐绫纸钱,未见数(原注:承务、保义郎以上五千贯,通事、承节郎以上三千贯)。”

这九项“名件”,除卖官田、卖乳香套二者共约300万贯以外,其余七项共1000多万贯全是通过卖官鬻牒得来的钱,这充分说明了南宋朝廷财政上的窘迫。上述各项钱财是否能及时到位是很令人怀疑的。

《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会子》载,由于用上述各项钱兑收未收到预期效果,宋廷在用新会以兑收旧会的同时,还拨封桩库黄金15万两(每两价40贯)、度牒7000道(每道价1000贯)与新会“品搭入输”。

三 嘉定年以新兑旧、以税回收及增铸等

嘉定初年,三界会子总数达1.4亿,官方用金银告牒回收只能收其中很小一部分,不能起太大作用。此时正值会子换界,宋廷便试图通过换界使会价得到根本改观,甚至幻想使会子能按面额兑换铜钱。旧会此时既已贬值至500文省(375文足)上下,于是宋廷规定嘉定四年新发行的第十四界会子每贯兑收第十一至十三界旧会二贯,即以一新兑二旧的比例兑收旧会[43]。这一办法,使会子的发行总量在一段时间内大为减少,对会价的回升确实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随着新会发行量的增加,最后超过原旧会数,其称提作用也就随之减弱以至消失了。

为了称提,宋廷下令临时增加税收中会子所占的比例,但其范围不详,见于记载的有折帛钱的征收和福建上供钱的输送,后者见于记载较多。嘉定六年以前的某时,宋廷下令福建上供全用会子,宋仁宗景祐年以后福建上供钱中一部分是买银输送的,这次宋廷既不要铜钱也不要白银,全要会子。[44]《宋会要辑稿》食货四四之一六载,嘉定六年七月,宋廷发现兴化军地方官吏竟私自用百姓上缴的会子就地买银,到行都后以银兑会子上缴朝廷,特下诏命“福建监司遵近降全解会子指挥,不得衷私买银”,加以禁止。有些地方官也在自己权限之内增加税收中会子的比例。如《絜斋集》卷一四《黄荦行状》载,建康府令百姓“随苗输钱,听以旧会一千五百当新会一千,以优农民”。《水心集》卷二三《赵彦倓墓志铭》载,绍兴府“苗之移于司农者,为之代输而折会于民”。

宋廷还采取卖盐搭收的办法回笼会子。《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八之五一载,嘉定三年八月,宋廷规定:“盐钞官钱每一袋增收会子二十贯”,“候通卖及一百万袋,即与住免增收”,前此所卖旧钞未领盐者,也令“每袋贴纳官会一十贯”[45]。《勉斋集》卷一《复江西漕杨通老》载,时人黄榦向江西转运使建议,将运抵江西境内的商盐拘收,用纯会偿付价钱,再卖给境内的盐铺,要求他们缴纳铜钱。官方再用这些铜钱去称提会价。这也就是借助官卖盐来称提会子。

当时流行一种认识,即认为楮币贬值是由于铜钱缺少造成的,因此,把增加鼓铸也作为称提会子的一项内容。但鼓铸铜钱此时已是赔钱,增加鼓铸宋廷大抵是有其心而无其力,充其量也不过比平时稍有增加罢了。改变铜钱缺少的另一方面是防止铜钱的流失和储藏,这就要加强钱禁。《朝野杂记》乙集卷一六《东南收兑会子》记,嘉定初年以告牒等回收旧会的同时,“又禁铜钱毋出都城”,就是出于此种用意。又《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四四《赵邵武墓志铭》记:临安“尹赵公师加严泄钱之禁,有犯者悉锢之外寨”,总数达二百多人。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五三《刘克逊墓志铭》记:刘克逊任江西安抚司干官,“称提令行,奴有讦主窖镪者,无竞(刘克逊字)争曰,不可以训”。说明当时也有禁止藏钱之令。

《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四二《虚斋资政赵公神道碑》载,赵以夫在嘉定年间任提举江南西路常平茶盐公事。“楮法初变,廷议民间市贱楮输纳为亏官,令别纳补亏钱。公抗疏曰:‘昔输一千,今增五百,是令不信也。输于民者有补纳,出于官者无贴支,是名不正也。’上悟,从中可其奏。由是知公。”这说明,官方曾有令民间纳税补缴楮币的想法,但后来因遭到反对而中止。

四 嘉定称提的强制会价

除了用铜钱、新会兑收旧会及通过收税、卖盐回笼外,还采取了一些行政措施,其中首先的一项,就是强制人们按照会子面额进行会子与铜钱间的兑换或计价。换言之,就是强制规定会价,并以严刑峻法强制执行。

《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二载,时人袁燮在奏疏中讲:嘉定初年,“始以法令从事,兑不以省陌者必罚无赦”。《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二之一八也载:朝廷下令“新会并要作七百七十文足行使”。《西山先生真文公文集》卷二《癸酉五月二十二日直前奏事》讲:“自楮币之更,州县奉行失当,于是估籍徒流,所在相踵……有一夫坐罪而昆弟之财并遭没入者矣,有亏陌四钱而百万之资悉从没入者矣。”程珌《洺水集》卷二《乙亥轮对札子》也讲:“当楮币更新之际,目击州县奉行失措,徒黥籍没,所至纷纷,冤痛之声达于四境。”《通考》卷九《钱币考》记:“称提新会最严,未免告讦肆起,根连株逮,而苛政出。估籍徒流乡井相望,而重刑用。假称提而科敷抑配,酷吏得志。”这些记载都说明,因在交易中违犯规定比价而被判刑者众多。

官方这种做法引起了严重后果。《宋史》卷四一五《黄畴若传》载:“朝论颇严称提,民愈不售……皆闭门牢避,行旅持券,终日有不获一钱一物者。”《鼠璞》也记:“嘉定初……法禁并行,令既严而价未定,持空楮于市无有肯售者,公私大弊。”吴泳《鹤林集》卷二一《缴薛极赠官词头》记:“新令一行,物情疑骇,怨嗟之声盈于道路,豪姓大家,至有聚楮焚于通衢者,其失人心如此。”由于使用纸币不当会引来祸害,人们便不愿持有会子。《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四《李湛墓志铭》记:“编民贸易小不如法,辄坐黥隶没入,由是畏楮如毒虺,得之者惟恐去之不速。”这给进一步称提造成很大困难。

查禁违法不按规定会价进行交易,难免有扩大化的情况。袁燮《絜斋集》卷一《轮对陈人君宜结人心札子》谓:“楮法之更,敢减落者没入赀产,至明白也。然疑似之间,初非减落而遽绳以法,已標拨者亦并籍之,朝廷虽已给还,而未给者觖望,能无怨乎!”官方为了禁止人们私下里不按法定会价交易,便鼓励人们告发违法者,这就不可避免地给一些人借机泄私愤、报私仇提供了机会。时人陈宓记当时湖南路发生的情况,谓:“郡民欺骗者多矣,取赏(当)物,钱不满百,而合为千,用中半取赎,主家稍加诘难,即与大讼。”本路主持秤提的官员只好站出来宣布:“自今质库以见钱典当者以见钱取赎;以会子典当者以会子取赎,以钱会中半典当者,以钱会中半取赎。”“令下,民皆欢。然时与帅司榜示不同,有以两司意响(向)抵牾白于朝者,札下两司协议,使号令归一。”最后怎样“归一”则不得而知。但朝廷强制规定会价之考虑不周及造成的混乱,我们却可从上引记载中得到具体的认识。同人又记“全州有客官为邸主不礼,欲陷之罪以释私忿,遂纯用会以偿僦金,邸主不从,乃讼之官。州司勾籍其家,以违制论,欲从徒刑”。本路主持秤提的官员“览郡牍,抚案叹曰:‘新会所以便民,朝廷之意岂若尔耶!’亟奏于上,以为细民赁居,非交关之地,陷之重地,恐远方疑畏,骗挟肆行。朝廷从其请,给还家私而免其罪”[46]。湖南路的这位主持秤提的官员总算是个明白人,采取了不少融通的办法,避免了不少麻烦。假若主持秤提者是位糊涂官,则不知要惹出多少乱子。又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六六《直秘阁林公行状》记,时人林瑑任知兴化军,“时楮令初变,愚民坐减落,官吏坐奉行不虔,获罪者众,前守沿此罢去,告讦繁兴。公下令曰:‘贸易未受价者未为行用,告者以骗论;已受价者则予者、受者俱坐罪如诏书。’于是无告楮者”。林瑑固然设法制止了告讦现象的泛滥,但我们却从反面感受到这种现象在当时流行的严重程度。林瑑制止了“告楮”,实际上也就等于放弃了对官定从价的强制执行。由于官方强行规定会价,于是就有拒收会子的现象,官方又严令禁止。指控仇人拒收会子,成了告讦的重要手段,《勉斋集》卷三三《陈希点帅文先争田》载,时人黄榦在担任地方官时就遇到了这种案子。

《宋史》卷三九《宁宗本纪》载,宋廷很快就觉察到以严刑峻法维持官定会价会引来严重后果。于是,“[嘉定二年]三月己酉,诏:民以减会子之直籍没家财者,有司立还之”。《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三之四二载,同年四月二十四日“司农寺丞兼权户部郎官程覃”“放罢”,原因是“覃献称提官会之术,致科抑估籍,为民深害”。戴埴《鼠璞》记:“旱蝗(按嘉定二年旱灾)求言,用太学生吴存幼等封事,还籍没富室之产,悉弛其禁。”讲的应该就是这一情况。大约与此同时,宋廷撤销了强制会价的规定。但宋廷嘉定二年的这一命令似未得到很好执行,到嘉定八年前后,还屡有官员议论此事。如《宋史》卷四一五《黄畴若传》载黄畴若上奏说:“比称提楮币,州县奉行切迫,故因坐减陌被估籍者众,乞与给还。”《洺水集》卷二《乙亥轮对札子》载程珌上奏说:“臣试邑富阳之日,当楮币更新之际,目击州县奉行失措,徒黥籍没,所至纷纷,冤痛之声达于四境……今州县之吏因楮币而徙居者既释之矣,编配者未纵焉,籍没者未还焉,天意可徒解哉!”这也说明,在这次称提中受刑罚者数量之多。

五 嘉定称提的强制藏会

嘉定年间称提会子的各种举措中,最失当的一项是强制百姓收藏会子。此项举措大约始行于福建地区,关于此事的记载也以福建地区的为多。

嘉定八、九年间出任知福州兼福建路安抚使的卫泾追述说:“如福建潘仓令州县以户籍等第藏会,非不切中其病,奈何迫之太甚。”“潘仓之说行,八郡官吏奉承又过,刑禁苛密,期限严峻,至有鬻妻子、售器皿、卖田宅,愿就低价以应令者,若非朝廷觉知,稍从宽释,几致生事”[47]。叶适《水心集》卷二三《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记,蔡幼学于嘉定六年初接任知福州兼福建路安抚使,“提举使民以田高下藏新会子,按不如令者,没入其资。公骇曰:‘此大害也。昔吾在朝,论从民便尔。’不许,第多其兑易而已。民赖公获免。然提举善士也,后知其误,卒皆已之”。《宋史》卷四三四《儒林·蔡幼学传》则谓:“提举司令民以田高下藏新会子,不如令者籍其赀。幼学曰:‘罔民而可,吾忍之乎?惟有去而已。’因言钱币未均,秤提无术,力求罢去。”按史文记蔡幼学因不愿依从提举司令民藏的举措,就想辞职,这令人存疑,因为安抚使官阶高于提举常平,故叶适所记似更为准确。时人真德秀事后回忆说:“以产税多寡为差令民藏券”,“臣闽人也,所谓家产满千钱藏券五十者,闽中之新令也。夫产钱满千钱大约田几百亩……故此令既行,鬻田宅以收券者虽大家不能免”[48]。

叶适、真德秀讲的都是按田产藏会,此外还有强制城镇百姓按资产藏会子的情况。陈淳安讲福建漳州“遣兵马司根括在城户眼,富室质库上户俾藏二百,中户一百,下户五十,不测行舆以摘之……昨以兵马司所籍三等户之失实,又分为九则,俾巷长平议,投柜于鼓门以凭撞点”。规定前三等每户分别藏会200贯、170贯及150贯,中间三等每户分别藏会100贯、80贯、70贯,下三等每户分别藏会50贯、40贯、30贯。陈淳安讲:“南漳僻在一隅,无番舶来往,民无大经商。所谓富室上户者,亦无甚巨力;中产之家,则仅足以自遣;谓之下户者,大率皆贫窘者而已耳。前日兵马司过于卖弄不实,多以下户为上户,邦民畏谨,不能分解,其在物力稍赢者犹可倾囊以供命,守常处约者,类多解质以从之。贫者仓卒无可计画,则有鬻田出屋以为备者。今觉其为害而分九则以均之,俾巷长别开具其户等,诚善矣。然九等之户,官司不明示一式,而付之巷长所自分,将以何据而分之……今若上户果有物力,则上之三则,或二百,或百七十,或百五十,皆足以供之。而日间行用之际,犹别有截长补短,未为甚病,惟是中下户最难于取给。中户之上者藏一百,非有七十七千剩钱不可备,平时仅仅守常,安有剩钱七十七千居于一百之会而不动乎?次者减而八十,亦须桩六十一千有奇以居之。下者减而七十千,亦须桩五十三千有奇以居之。则外此为日间行用,又将以何钱何会给之?其在下户三则,皆是贫者,平时家无一缗之储,至有用财,方擘画计置,则下之上者五十非三十八千有奇不可置,何从而得之?中者四十,非三十千有奇不可置,何从而备之?下者三十,亦非二十三千有奇不可置,从何而办。”他认为,官方不令寺院、官户、吏户、军户藏会是不公平的。他说:“所谓僧户产,居此邦十分之七,目前数甲院或产百千、或九十千、或八十千,岁入巨万斛,正其多用会子之所,而安坐旁视。又何以均之。所谓品官及吏户、军户,亦非用会子之家乎?而皆不予其数,又何以通之天下?”“惟城下贫户,日夜懔懔惧官撞点,不能以逃罪。”[49]显然,强迫城镇百姓藏会不但给中下百姓带来很多痛苦,而且造成很多混乱。

除福建外,至少江西也实行了强迫百姓藏会。黄榦《黄文肃公集》卷二《与李敬子司直书》中说:“闻袁、吉皆盛传富家藏楮之说,人情为之骚动,闻赵运使亦主之,或云朝廷行下,皆未见的实。果有是说,则莫若且自十贯税钱以上人户使之收藏,若一二贯税钱人家,全无所有,岂可困之邪。”李诚之时任江西转运司干办公事,当时江西“部使者称提会子,第其物力高下输钱以敛之,茂钦(李诚之字)以为富人至少,自中家以下,安所取办而应此令?何如循旧例,止以盐本钱通融,可以无扰。使者不悦,曰:‘商君之令犹且必行,今乃龃龉如此。’诚之愀然曰:‘使君儒者,而欲效商君之所为乎?’遂辞去。使者逊谢罢令而后止”[50]。又《宋史》卷四三〇《道学·李燔传》载,李燔时任添差江西运司干办公事,“漕司以十四界会子新行,价日损,乃视民税产物力,各藏会子若干,官为封识,不时点阅,人爱重之则价可增,慢令者黥籍,而民诪张,持空券益不售。燔与国子学录李诚之力争不能止。燔又入札争之曰:‘钱荒楮涌,子母不足以相权,不能行楮者,由钱不能权之也。楮不行而抑民藏之,是弃物也。诚能节用,先谷粟之实务,而不取必于楮币,则楮币为实用矣。’札入,漕司即弛禁,诣燔谢”。江西转运使究竟是听从了谁的建议已无从考知,但江西一度实行令民藏会的称提办法是确定无疑的。

六 为了称提而升黜官员

在嘉定年间,为了贯彻朝廷称提会子的意图,对官员的奖惩、升黜颇为频繁,说明朝廷对此事格外重视,我们也可从中体会到称提的紧张气氛。

《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二之一八载,嘉定四年(1211)十二月八日,宋廷对于新会发行后的会价等情况不满意,同时对地方是否认真称提不太放心,顾“虑循习旧来弛慢之弊,或有违戾”,于是派员到各地巡视:“诏差司农寺丞林行知前去嘉兴府、平江府、常州、江阴军、镇江、建康府、太平州,将作监主簿邱寿隽前去绍兴庆元府、台温处州、建宁府,监登闻鼓院汪必进前去湖州、广德军、宁国府、池州、南康军、江州、兴国军,藉田令王棐前去严徽婺衢信饶州、隆兴府、抚州、临江军、吉州,各限三日起发。监州县尚有违戾去处,仰所差官开具当职官吏职位姓名,申取朝廷指挥。”并规定:“所差官吏止许带人吏二名,听从四名,令尚书省斟量日支食钱”,“经由州县并不得辄受宴会馈送,亦不许更行批支口券。其合用兵级于经过州县差拨二十人使唤,逐州交替”。这些官员肩负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考察地方官员在称提中的表现。《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五六《林经略墓志铭》载,林行知巡视中“未尝谴一吏”,却“荐无锡宰郑之杨等十人于朝”,被认为是行了仁政,可知他人是弹劾了不少失职官员的。

嘉定年中,官员因称提不力或称提中犯有过失被处分判罪的事例频见记载。《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三之四二载,嘉定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司农寺丞兼权户部郎官程覃被罢,原因是“献称提官会之术,致科抑估籍,为民深害”。同书七四之三三载,同年五月七日,知吉州薛璆、知信州马遵被罢官,原因之一是“两州称提官会并缘命令罔利虐民”。《宋史全文》卷三〇载,同年十月“时都城米价踊贵,楮币不通,乞丐之人有群攫饼食于传法寺前者,御史台上章论守臣区处无策,邦宪丐免章四上,乃免兼临安府”。《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四之四二载,嘉定五年五月“知抚州林合降一官放罢,更追两官。先是,监察御史金式言其支拨新会到郡,桩留官库,更不与民换易。既而江西安抚复言其将朝廷给降新会侵移他用。故有是命”。同年七月,“知兴国军赵师勉降一官放罢。以江西运副王补之言其不遵朝命秤提官会”。同书七四之四四载,同年九月,知安丰军许成之被罢官。原因是江淮制置使黄度说:“新会初行,移书往问,其报迷错,如醉梦中语。”同书七四之四六载:“嘉定六年七月一日,权发遣建昌军丰有俊放罢。以臣僚言其峻急苛猛,千里骚然,秤提官会,科扰尤多。”同日,新知峡州汪必进被罢。因臣僚说他“楮币更革之初,将旨巡行,妄作威福”。同书七五之五载,嘉定七年八月十三日,“江公亮罢宫观。以礼部尚书兼给事中曾从龙言其临川之政碌碌无闻,百姓王蒙者,苦于兑会折阅,拆开提举司申省文字,以抚州兑会实价书于后,朝廷行下根究,而公亮任情徇私”。同书七五之九载,嘉定八年十月九日,“知汀州、新知刑部郎中鲍瀚之与宫观,理作自陈。以福建运判俞建言其秤提楮券奉行灭裂,百事废弛,全无纪纲”。同书七五之三三又载,嘉定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前知泉州宋均特降一官,前兼权知南剑州赵崇亢、知南剑州陈宓各特展二年磨勘。以诸路提刑司比较各路州军嘉定十四年分行使会价数内,福建泉州南剑州折阅最甚。故有是命”。

以上所引多是受刑罚的例子,得到奖擢的也有。前引林行知举荐多人,这些人中肯定有受奖赏者。又叶适《水心集》卷二三《福建运使直显谟阁少卿赵公墓志铭》、《宋史》卷二四七《宗室·赵彦倓传》记赵彦倓嘉定初任浙东提刑,因称提有功,进升直宝谟阁、知绍兴府,在绍兴府又因称提有功,升任江西、福建路转运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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