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端平称提时动用的金银铜钱诰牒
宋理宗绍定六年(1233),会子的发行量超过2亿贯,会价下落很严重,宋廷又着手对会子进行一次较大规模的称提。《宋史全文》卷三二载此年十月戊子“诏:楮币浸轻,关系甚重,薛极久参国政,练达时宜,令与三省措置以闻”。这样,枢密使薛极就担负起主持称提的重任。本月“辛卯,诏出内帑缗钱二十万,令临安府措置兑易,日下住罢铜钱局”。此次称提由此拉开序幕。
薛极于端平元年四月去世,宋理宗拟赠以高官,大臣吴泳缴驳赠官词头,提出:“癸巳(绍定六年)之冬,楮益折阅矣,行于民间者二十千万,陛下更化,留心救弊,[薛]极在西府(枢密院),本不当与东府事,而贪于固位,欲求有以自见,惩艾太过,恐人复以用一兑二之策议己,遂请捐内帑金银、度牒、官诰及盐钞、卖乳香等以收两界。夫收一界可也,而并其二收之,所以耗国之财力、轻国之名器,在京十局共支过金九万一千八百三十余两,银二百一万六千九百余两,诸州品搭之数不与焉,如官诰、如度牒、如盐钞,印造换给,则又不知其纪极矣。夫捐金银所以救弊而弊愈滋,捐诰牒官钞所以权楮而楮愈轻。既无益于民,又多损于国。”[51]据吴泳所言,薛极主持称提未达到预期效果。后戴埴《鼠璞》所记也讲此次称提效果不好,其言:“孟冬易相,惩创两贯换一之非,高折金银及以官告、度牒,与第十七界新券贴换。徒据榷货务旧数纽算,都不知十四、十五两界旧会多破损,屡尝换易,积于封桩,未及焚毁,又复移用,其数遂不可计,伪进者不与焉。虽可易旧为新,而换两界旧券者,止第十七界及用物贴换,不能悉偿,凡州郡桩积与七月所纳之券,悉为干没。”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集》卷一九《被召除礼部尚书内引奏事》也讲:“禁帑出黄白金四千余万缗并销两界,此非常之赐也,然徒伤公私之财而无救于楮币之滥。”如上所述,对这次以金银等兑收的评价大都不好,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四一《丁给事神道碑》也谓:“倏忽之顷,空内府累世金宝、百万之藏,而楮钱自若。”
前引吴泳言及,此次称提不但动用了库存金银,还动用了诰牒。又《宋史全文》卷三一载:“[端平二年]四月,都省言:第十六、十七界会子散在民间,为数浩瀚,会价日损,物价日昂,若非措置收减,无由增长。诏令封桩库支拨度牒五万道、四色官资付身三千道,紫衣师号二千道、封赠敕告一千道、副尉减年公据一千道,发下诸路监司州郡,广收两界会子。”不详这里所载是否是诰牒的全部。另外,所用盐钞数亦不见记载。
二 端平称提的履亩收会
宋廷用金银浩牒兑收效果不明显,宰相乔行简主持下又推出了称提的又一重要举措,即履亩征会。《宋史全文》卷三一载:“[端平二年]九月己巳,都省言:‘两界会子数多,监司郡守奉行秤提不虔,欲下诸路州县,令有官之家簪缨之后及寺观僧道,并按版籍每亩输十六界会子一贯,愿纳十七界者并从。各州截角类解,赴封桩库交纳。其将相勋贵之家、御前寺观曾被受指挥特免科役去处,毋得寅缘规免,仍不许敷及佃户。违,许越诉。’从之。”这就是说,此次履亩征会与嘉定年间的对象不同:嘉定年间是向普通百姓征收,而官户、寺观似是免征的;这次则是专向前次免征者征收,或许可视为前次履亩征会的继续或补充。
此举或许与涉及官员有关,一出台就遭到许多官员的反对。大臣吴潜上奏:“据隆兴府都厅申,准九月十一日省札,行下两浙、江东西、福建、湖南等路,应有官之家并寺观,每田一亩,出官会一贯,以助收减……官会之多,三十年矣。端平以来,适当其极……且有官之家,除富人外,其他初筮贫儒粗守先业,偶以入仕,便令出会。”他共列出这样做的九点害处,除上引外还有影响卖官诰、度牒及清查田亩易导致混乱等。[52]大臣徐鹿卿也上奏反对说:“庙堂楮币之轻,特国之一事,天下之心,乃国之根本,救一弊而失天下之心,孰为轻重。”[53]湖南运判兼权帅事赵彦侯亦言:“计亩敷楮,民怨已甚,根本所系焉,可不思急迫之政岂宜再举!”[54]《宋史》卷四一三《赵必愿传》载,嘉熙元年,火灾,大臣赵必愿应诏上封事称,“履亩之令下而加以抑配,称提之法严而重以告讦”,是造成上天降灾的原因。
有些人则对实施办法不利官户中的中下户提出批评。如大臣魏了翁上奏说:“今履亩而征,至下之策也。苟又无诚信惨怛之心以行之,民其不解乎!臣尝言之,有位欲将人户物力第为三等而分为三限以督其入:上者入初限,次者入中限,下者入末限,而人不以为然。是说也,盖欲藉上户气势则以振作楮币,或可望其指日增价一也;虑将来只是下户纳足,上户断然不纳,今先及上户则余人无词,二也;今未见亩步苗头之数,只得衮同科敷,是致中下户亦与上户无别,今若令上等先纳,次及中等,俟纳及太半之后,万一楮币顿复,则下户或可略与蠲减,或又全免,三也。此三说皆以示恤小之意,而条目之颁乃未及此。或者不过曰,上户先期输纳,则中下户必市贵楮,不知中下户皆有官之家,非朝不谋夕,独不能予为之待乎?”[55]又《宋史》卷四〇五《袁甫传》载:“时相郑清之以国用不足,履亩使输券。[袁]甫奏:‘避贵虐贱,有力者顽未应令,而追呼迫促,破家荡产,悲痛无聊者,大抵皆中下之户。’尝讲罢,帝问近事,甫奏:‘惟履亩事,人心最不悦。’又尝读《资治通鉴》,至汉高祖入关辞秦民牛酒,因奏:‘今日无以予人,反横科之,其心喜乎,怒乎?本朝立国以仁,陛下以为此举仁乎,否乎?’”[56]又监察御史吴昌裔奏:“臣窃见履亩之令,朝廷不得已而行之,使行之而有益于楮,犹可为也。今令行已久而楮价不增,则是救弊果何益乎!臣访闻畿辅之臣,中户尽数已纳,而大家往往幸免。州县长吏不惟不能体朝廷之意,而反以旁缘为私,故有促办催入而久不解者,又有那移他使而规自利者。”[57]
此次向官户征会无疑使官员们很不高兴,实施中出现的上述问题更加重了中下级官员不满情绪。宋廷这样做,乃是不得已而为之。大约不久,宋廷就下令停止执行履亩收会。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四二《虚斋资政赵公神道碑》记,赵以夫任“直宝谟阁、两浙转运判官,上既用公言,罢履亩,平江守臣于下令后犹催至三十万,公劾去之”。或许停止履亩收会不只是两浙,其他地区也停止了。[58]
三 端平以新会兑收及强制会价等
与嘉定初年的称提相似,端平初年的称提也是与会子的换界结合在一起的,宋廷像嘉定初年那次一样,也幻想通过强制手段使新会按面值行使、能兑到770文足铜钱。据《杜清献集》卷八《殿院奏事第二札》,大约在端平元年,宋廷降“黄榜措置两界会子永远行用,自来年二月为始,断欲作七百七十文行使,违者官吏百姓镌罢黜籍”。端平三年大臣杜范上奏反对说:“若必欲强以七百七十之价,断不可行。臣居台州,昨岁曾天麟为本路(浙东)提举,行秤提之法甚严,本州邢近奉承甚谨,而州县暴吏乘势作威,一郡骚然,市肆皆闭,初无益于秤提,而徒以饱官吏之贪,天麟、近相继罢去。”《宋史》卷四〇七《张虙传》载,大臣张虙也批评说:“朝廷既以一切之政马戒其听,复以一定之价迫之从,郡县之间,遂骚然矣。”许应龙《东涧集》卷八《秤提利害札子》也讲:“比者申严旧法,将以惩一戒百,庶几[会价]增长。而州县过于奉承,计产以收其楮,导人以告缗,或以千百券勒富室以输镪,或争讼失理而挟仇以妄诉,遂使人疑惧,莫敢兑便,急于得钱者未免减价私售,由此折阅愈甚。朝廷虑其扰民,遂宽其限,命下之日,中外欣然。今往来流通,上下俱便。复患价低,思所以秤提之策。其意固美,然众口一辞,谓当渐为区处。若拘以七百以上之价,是增数倍,二十余年秤提竟不能逾五百左右,而今欲骤长于一日之顷,于势恐难。”可知,宋廷实行强制会价很快受挫,于是放弃了这种做法。
端平年间的称提,也采用了令商人请盐搭缴会子的办法。大臣吴潜在奏疏中言及:“朝廷以楮价减落,收换十四、十五两界,诚为知务。但金银之出不能多,多则伤国;度牒、官诰之出不可多,多则伤大家;新会之出不容多,多则仍贱之。故所赖以收楮者,惟商贾品搭盐钞而已。”他把令商人请盐搭收会子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上。他又讲,当时朝廷又下了盐钞品搭会子的命令,但是没有规定期限,所以商人缴纳的会子不多。“以通、泰、承三郡之钞言之,在民间者二百二十八万九千余袋,而自降指挥以来,其赴务场品搭者,截日终仅十三余万袋,合新旧两袋之钞,所得旧楮为数三十,总十三万袋计之,则所收旧楮三百九十万而已。浙钞、真钞又所未论,若此,非十年品搭不可,安在其为收旧楮乎?”他认为,“目前之策,惟有变通盐钞指挥之术,驱之于数月之内,使商贾急于品搭”。盐钞“旧之在民间者,为数不下三百万,若有术发驱商贾使之急于品搭,计一袋所入,为旧楮三十,则三百万袋,已榀以收旧楮九千万矣。其余一二千万,则以度牒、官诰收其二,金银收其二,新楮收其六,不出数月,旧楮尽而新楮见行”[59]。吴潜似乎对前景估计得过于乐观,他的建议是否为宋廷接受不得而知,即使被接受,结果也绝不会那样美好。
《宋史》卷四一三《赵必愿传》载,有人还建议用“令诸州再用印”等办法,宋廷是否采纳不见记载。
端平年间称提,宋廷也采取了一些行政措施。《宋史全文》卷三二载:“[端平二年正月辛酉]诏知衢州蔡节削二秩。以本郡会价低减故也。”同书卷三三载:“[嘉熙元年二月]甲辰,知庆元府赵与、知平江府王遂、知建宁府姚、知常州何处信,各以称提会子进一秩。”又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五二《刑部赵郎中墓志铭》记:“秤提令下,民间疑惧,建阳令关、乐定令史本、新淦令赵崇卧皆坐奉新书不虔镌徙……公(知临川县赵汝)但淳戒董(疑有误)无犯令者,台阃交荐,监镇江府榷货务。”这些奖惩都是围绕称提进行的,所引奖励虽是嘉熙元年的,但受奖者的业绩应是端平年间做出的。
此外,《宋史全文》卷三二载,端平二年三月“辛亥,以权兵部尚书余铸、监察御史丁伯桂同提领会子所官,公共措置商榷收换事宜,择其可用条具来上”。这说明宋廷为称提设置了专门机构。同书又载,端平三年十二月甲辰,宋廷下诏:“措置会子已降黄榜,务在必行,尚虑监司守令或有庸谬,纵吏为奸,不知体国,任意沽名,奉行不力。非独会价不登,亦恐朝廷威令浸弛。可令两监察御史觉察弹奏。”这是用以激励官员的。
尽管宋廷做了许多努力,但是宋朝与蒙元间的战争使称提的努力化为乌有。端平年间宋、蒙之间的战争,使会子的发行量激增至4亿贯以上,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使会价不跌是根本不可能的。
四 嘉熙年间的称提努力
宋朝改元嘉熙后,接续端平年间的称提再做努力。《宋史全文》卷三三载,嘉熙二年(1209)五月,宰相乔行简建议:“兵财二端尤今急务,欲以兵事委之[李]鸣复,财用委之[李]宗勉,楮币委之[余]天锡,凡有利病,各务讨论,有当聚议者容臣参酌然后施行。”即将三项要务分交三位执政大臣,由宰相牵总。宋理宗表示赞同。这样,会子事务就有一位执政大臣(余天锡)专门负责。数日后,“遣两浙、江、闽五路宪臣于朝,以秤提楮币而出也”。这次与嘉定年间不同,那次是临时委员,这次是专用各路提点刑狱。《宋史》卷四二三《李韶传》载李韶反对“分遣部使者诸路称提官楮”,未载其理由。据时人赵汝腾记:“[嘉熙元年,许应龙升任侍读、权兵部尚书]时楮币折阅甚,乔丞相主行称提之说,州县希旨奉承,贫富交相猜惧。公(许应龙)奏从民便、节用二说,乔丞相然之,奏只令五路提刑分任责。”[60]据此,嘉熙初年的称提也曾引起社会波动。又从引文口气看,乔行简原先似拟派更多的官员到州县,因许应龙的上奏才改变了初衷。
随后,宋廷又以赋税全收会子的方法来称提会子。《宋史全文》卷三三载:“[嘉熙三年八月]辛卯,以楮轻,诏户部下诸路州军,应税赋征榷,其一半见钱听民间以全会折纳,严戢欺抑等弊,令监司御史台觉察,其违者劾之。”许应龙《东涧集》卷八《二十五日面对札子》批评说:“收纳用券,固救折阅也,而常赋所入亏损过半,既乏现镪以应军旅之支,复窘财用以供经常之费。”收税全用会子,对官方是不利的,这是因为会子贬值太快,而且纸币信用不好,民间交易还不习惯全用纸币。所以,这种办法只能在短期内使用。
《宋史》卷四一三《赵与懽传》载,当时还有人建议“两界并展十年勿造新”、“责州县毋以损污抑沮[会子行用]”、“[两界会子]不立界限”、“以端平[铜]钱当五行使”等,或行或否,都没有起到太大作用。
现在,宋廷只好用再发行一界新会子的办法进行称提。《蒙斋集》卷七《论会子札子》载,嘉熙四年,兵部侍郎袁甫上奏说:“目今十六、十七两界会子五十千万,数日夥,价日低,救弊之策,幸有十八界新会一著。”“照得端平初元因换会子,遂出累朝所积金银轻弃之,至今帑藏枵虚,言之哀痛。今仅有升、润所积见镪六七百万及行都所积三四百万,视为根本。若又扫而空之,犯端平之大失,岂不重可虑哉!”显然,宋廷此时已无力支付许多金银诰牒来兑收了,惟一的办法是提高新旧会子之间的兑换比例。此年九月,宋廷正式下令发行第十八界,这次规定新旧会子的比价是五比一,远远超过嘉定初年的那一次。对于这一比价,也有人反对。《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四二《虚斋资政赵公神道碑》载,大臣赵以夫“疏五不可,乞寝新令。又言必欲行法,乞坐臣沮格之罪于追窜。上更置重典,右揆(史嵩之)怒,议黜责,左揆李文清公(宗勉)止之”。反对者的意见未被采纳。《宋史全文》卷三三载,同年十月的诏书中言及:“比岁以来,贪浊成风”,“今兹新楮之行,未必不为罔利之地,其令内而台谏、外而监司常切觉察”。诏书这样讲,自然也是为了称提能顺利进行。
同书又载,嘉熙四年发行第十八界会子时,官方又曾一度规定“如民间辄行减落,或官司自有违戾,许经台省越诉,必置于罚”。这种强行规定的比价其实是行不通的,却引来了混乱。民间就出现了用会子赎典出的田产的事。据载,有一例案情如下:出典时是得了铜钱120贯,现在却想用50贯铜钱、65贯会子赎回,于是被拒绝。赎者便以“减落会价为词”,控告对方。地方官较为贤明,判案说:“称提楮币,朝廷之法固曰断断不可违。州县之赋租、商贾之贸易,已既并同见钱流转行使。独有民户典卖田宅、解库收执物色,所在官司则与之参酌人情,使其初交易元是见钱者以见钱赎,元是官会者以官会赎,元是钱、会中半者以钱、会中半赎。自畿甸以至于远方,莫不守之以为成说。”[61]这说明此种现象较为普遍,官方已有对策,即在收赎上不拘泥于让会子全额兑铜钱的规定,而是实行会用会赎、钱用钱赎的变通办法,这样就制止了有些人乘机钻立法空子的做法。
五 淳祐年间及此后的称提
第十八界会子发行后,会子的发行进入晚期。在从淳祐元年(1241)到南宋灭亡(德祐元年,1275,都城陷落)的三十多年中,宋廷已无力再进行大规模称提,但较小规模的称提和零散的称提举措还是时时出现的。
淳祐六年二月,宋廷下令规定第十七、十八两界会子不再有期限,永远使用。这样,此后称提往往同回收破旧会子结合为一。如:
《宋史全文》卷三四载:“[淳祐十年十月壬申]诏:给度牒千道,下临安府易民间两界破会。”
《宋史》卷四四《理宗本纪》载:“[宝祐三年二月]乙酉,诏以告身、祠牒、新会、香盐,命临安府守臣马光祖收换两界旧弊会子。”
《宋史全文》卷三五载:“[宝祐四年冬十月]癸亥,出封桩库新钱兑便以济民用。”
同书又载:“[宝祐六年九月]丁卯,诏出平粜仓米二万九千九百石有奇赈粜,以收弊楮。己巳,诏京城弊楮不堪行用,于封桩库支拨两界好会,尽数收换。”
《宋史》卷四五《理宗本纪》《宋史全文》卷三六载:“[景定五年春正月]癸巳,出奉宸库珠、香、象、犀等货下务场货易,助收弊楮。”
此外,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七〇《丞相忠定郑公行状》记,淳祐年间“京尹焚毁旧会七千万”,但未说明是用何种办法回收的。对回收破会有功的地方官,宋廷还给予奖赏。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六五《浙东提举林先世解到十七界破会二十八万五千贯乞送所司截凿以助国用转一官》是代朝廷草拟的奖赏敕书,其中讲:“前诏郡国各收断烂之旧楮来上,且设浓赏以持之,而未有应诏者,岂无可收之楮耶?抑力不足以收之耶?将奉诏不虔而然耶?尔(林先世)奉使畿内鹾利视岁额加羡,又能铢寸累积以奉收楮之诏,非洗手奉公悉心营职畴克尔……一秩薄矣,姑以为能体国享上者之劝。”说明宋廷对回收破会较为重视。
前文已述,南宋后期赋税全部征收会子(即打破钱会中半的限制)的情况较多,如淳祐三年、淳祐四年、淳祐十二年、景定二年、景定三年都有记载(有时是局部,有时是某一项税收)。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称提会价。通过盐酒等的专卖设法多回收会子,也是宋廷着意努力的。淳祐初年,徐元杰为宋理宗讲说儒经,君臣间有如下的对话:“上又问:‘日来楮愈轻,无策可救。’[徐元杰]奏曰:‘臣昨奏不在称提,而在公家常收用之谓。如州县官物半钱去处,使之以楮折纳,照民间实价出入惟一,无有不行。臣昨待罪南剑,知郡计在鬻盐,臣必欲以楮买盐,一日之间,楮价亦稍增长。一郡尚尔,况朝廷行之!’”[62]徐元杰主张不再坚持钱会中半制度,在当时似是大势所趋,不得不然。他同时也讲了地方官府通过卖盐称提会子的情况。
《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四三《宝学颜尚书神道碑》载,淳祐末年,兼知临安府颜颐仲“被旨入对”,宋理宗问他:“近日破楮少否?”颜回答:“检点所卖酒,以十分为率,二分用破楮,税务亦行用。”说明临安府曾通过卖酒、征收商税回收破会。
又《宋史全文》卷三五载:“[宝祐三年正月]甲子,上谕辅臣马光祖措置铜钱旧楮如何?[谢]方叔等奏:以盐收敝楮已合事宜,但钱未流通耳。”同年九月“乙卯,上曰:楮币何以救之?[董]槐奏:以临安府酒、税专收破会,解发朝廷,逐旋焚毁,官司既可通融,民间自然减落。上然之曰:朝廷以为重则人自厚信”。同书卷三六载:“[景定四年十二月]戊申,诏舶务出售榷货以收弊楮,仍禁乞取。”以上都讲到通过出卖榷货回收破会的事。
同书又载,景定四年十二月“己巳,谏臣陈尧道乞下福建仓司,将景定元年至三年八郡义仓米,斗以十七界会二贯□□□□。从之”。说明至少福建地区还曾通过折征义仓米回收破会。
为了称提会子,朝廷专门制定了相应的官员考核办法。《宋史全文》卷三四载,淳祐八年“四月戊寅朔,臣寮言:两界会子既永行用,宜立殿最之法,以为称提之助。从之”。《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会子》载,淳祐“十一年,以会价增减课其官吏”。记载中虽没有考核的具体内容(奖惩条款)等,但此种规定的存在对官员有督促作用则应予以肯定。
有时,朝廷且委任重臣专门负责,《宋史全文》卷三四载:淳祐十二年春正月“甲午,集英殿大宴,宰执内幄奏事,上曰:‘救楮事不可缓,吴潜可专此责。’……壬寅,吴潜辞专任救楮之责。诏:‘朕以二三执政,皆天下之选,心同志合,无往年形迹之嫌,故以楮币一事俾卿专任,面谕已详,胡尚谦执?宜亟祗朕命,凡茶盐钱谷与楮相关者,悉新是图,以底成绩。’潜奏请:‘以[谢]方叔提其纲,[徐]清叟、[董]槐赞其任,而臣服其劳。’”宋理宗亲自托付吴潜,表明对此事的格外重视。
六 南宋后期称提的局限性
南宋后期,尽管朝廷对称提会子很重视,多方采取措施,有时似乎搞得轰轰烈烈,但是都没有达到预期目的。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财政上入不敷出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一方面不断增加纸币的发行量;另一方面却又企图不让纸币贬值,这在实际上是不可能奏效的。
《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三载,还在端平年间,大臣李鸣复就上奏说:“今日之财用匮矣,府库已竭而调度方殷,根本已空而耗蠹不止。庙堂之上不闻他策,惟添一撩纸局以为生财之地。穷日之力增印楮币以为理财之术。楮日益多,价日益减。号令不足以起其信,继之以称提;称提不足以强其从,重以估籍。估籍之令行而民不聊生矣。”《耻堂存稿》卷一《轮对奏札》载,宝祐年间,大臣高斯得也上奏讲:“国家版图日蹙,财力日耗,用度不给,尤莫甚于迩年。闻之主计之臣,岁入之数不过一万二千余万,而其所出,乃至二万五千余万,盖凿空取办过半而后仅给一岁之用。其取办之术,则亦不过增楮而已矣。呜呼!造币以立国,不计其末流剥烂糜灭之害而苟焉以救目前之急,是饮鸩以止渴也。”他们都指出了财政的入不敷出是纸币不断增加的根源。纸币数量既不断增加,称提的作用就必然是有限的。
楮币对于维持社会稳定、维持王朝统治的重要性,宋朝君臣都有较深刻的认识。据《蒙斋集》卷五《右史直前奏事第一札子》,宋理宗曾讲楮币、边备是当时两大要务。所以,如上所述,他一再亲自主持称提事务。当时不少大臣都认识到,能否控制会子的发行数量,才是称提的关键。如吴泳说:“朝廷若要作规模,只是减印造之数,但目今百需皆要会子,如何省得?臣又反复思虑,只有节用一说,虽是老生常谈,却切实用。”[63]李宗勉也谓:“愿诏有司,始自乘舆宫掖,下至百司庶府,核其冗蠹者节之,岁省十万,则十万之楮可捐,岁省百万,则百万之楮可捐也。行之既久,捐之益多,钱楮相当,所至流转,则操吾赢缩之柄不在楮矣。”[64]宋廷也多次试图遏制会子的增印,甚至幻想通过回买公田来减少发行纸币的数量,但都遭到了挫折。
在蒙元的强大攻势下,南宋的版图一天一天地缩小,军费开支却不断增加,南宋统治集团日益腐败,财政上的入不敷出日益加重,这使得纸币的发行量有增无减。最后,会子的发行量竟达10亿贯以上。发行量如此多,前述称提就显得是杯水车薪,起不了太大的作用。
这里应当说明,宋廷称提纸币的举措中还有努力禁止伪造一项。因为南宋时期私自伪造纸币的现象相当严重,而伪币的存在等于增加了纸币的发行量,因此官方把禁止伪币作为称提的一项措施是有道理的。不过,我们为了叙述上的需要,把这部分内容归入第四章关于纸币防伪一节加以讨论。
七 关于对称提的评价
关于楮币及会子的称提,在宋代可谓既有理论又有实践。今人高聪明先生在其《宋代货币与货币流通研究》第二章《宋代货币总论》第二节《宋代的纸币》中提出:“从理论上说,称提理论是错误的。”(该书第60页)这是一个创见。宋代议论称提的人,往往把会子与铜钱的关系视为子母关系,其中有些人更简单地把会子的贬值原因归结为铜钱的缺少,这些观点显然都是错误的。在这一意义上,当时的称提理论确实是错误的。高先生指出了这一点,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但是,这决不等于说,宋人关于称提的所有理论都是错误的。由于称提的目的,是要改变楮币(例如会子)与铸币(例如铜钱)的比价关系,所以,主张减少楮币数量、增加铸币数量的称提议论也不能一概视为错误意见。至于宋人关于如何进行称提的议论,有积极意义的成分就更多。
宋代对会子的日常性称提以及几次大规模突击性称提,尽管其中许多做法都不可取,但总的来讲,对于减缓会子走向贬值和衰坏的速度,却是起到了重要作用的,这对于保护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 * *
[1] 《梁溪全集》卷一〇四《与右相乞罢交子札子》。
[2] 李纲《梁溪集》卷一〇四《与右相乞罢行交子劄子》。
[3] 《宋史》卷三八五《钱端礼传》,《攻媿集》卷九二《钱端礼行状》与此略同。
[4] 陈宓:《复斋先生龙图陈公文集》卷二三《朝散大夫直秘阁主管亳州明道宫林公行状》。
[5] 《宋史全文》卷二四,另参见《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九之一五。
[6] 《后乐集》卷一五《知福州日上庙堂论楮币利害》。
[7] 《玉海》卷一八六《食贷》。
[8] 《复斋先生龙图陈公文集》卷二三《朝散大夫直秘阁主管亳州明道宫林公行状》。
[9] 笔者在发表《南宋各界会子的起讫、数额及会价》之后不久,就发现了上引《思陵录》文字,本想写一篇自我修正的文章,但却遇到了上述两处推算上的解不开的疙瘩。因此,拖了下来。近来见到高先生的著作,提出了如上的假想,认为可成一说,于是加以采纳。但终不能满意,只好存疑以待智者。
[10] 《朝野杂记》乙集卷一六《东南收兑会子》。
[11] 《鼠璞》。按:《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会子》细文载第十二、十三界会子数与此略同。
[12] 《玉海》卷一八六《食货》,另参见卫泾《后乐集》卷一五《知福州日上庙堂论楮币利害札子》。
[13] 《宋史》卷四七四《奸臣·贾似道传》所载略同。
[14] 《客亭类稿》卷九《重楮币说》。
[15] 《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外集卷六六《财用·楮币》引《张文伯文》,另参见《古今源流至论》续集卷四《楮币》。
[16] 《止堂集》卷一《论雷雪之异为阴盛侵阳之证疏》。
[17] 《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五之四二,又六四之五七。《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会子》系此事于乾道五年,不确。
[18] 《庆元条法事类》卷三〇《钱会中半》。按:李心传《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东南会子》:“[乾道]七年春,诏州郡上供许用七分会子、三分见钱,然有司取于民,悉以见镪,上令约束之(原注:六月辛酉)。”与上引记载相合。
[19] 《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外集卷六六《财用·楮币》引《朱文公淳熙殿札》,另参《群书会元截江网》卷一二《楮币》、《群书考索》后集卷六二《财用·楮币》引孝宗淳熙元年敕。
[20] 《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二光宗时辛弃疾论行用会子疏。
[21] 《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一二三,《宋会要辑稿》食货七〇之八二。
[22] 《后乐集》卷一五《知福州日上庙堂论楮币利害》。
[23] 《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四三《宝学颜尚书神道碑》。
[24] 《杜清献集》卷八《便民五事奏札》。
[25] 《宋史》卷四二《理宗本纪》、《宋史全文》卷三三。
[26] 按:下文言“后公私交病,明年仍用钱会中半”。参见《宋季三朝政要》卷三。
[27] 《景定建康志》卷四〇《田赋》,又卷一四《年表》。
[28] 《周益国文忠公奏议》卷一一《论和籴》记淳熙八年前后“缘印会子稍多,止可作七百七十一文行用”,如所记不误,则会价仍超过一贯省。
[29] 《水心集》卷二三《福建运使直显谟阁少卿赵公墓志铭》。
[30] 《后乐集》卷一五《知福州日上庙堂论楮币利害札子》。
[31] 《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一八《讲筵进读大学章句手记》。
[32] 《许国公奏议》卷一《应诏上封事条陈国家大体治道凡九事》。
[33] 《鹤林集》卷二一《缴薛极赠官词头》。
[34] 《清正存稿》卷五《论待虏救楮上枢密院》。
[35] 《蒙斋集》卷七《论会子札子》。
[36] 《杜清献集》卷八《便民五事奏札》。
[37] 《可斋续稿》后集卷三《乞贴科四川制总司秋籴本钱奏状》、卷六《回奏宣谕》。
[38] 《许国公奏议》卷一《应诏上封事条陈国家大体治道要务凡九事》。
[39] 《桐江集》卷六《乙亥前上书本末》。
[40] 分见《耻堂存稿》卷六至七。
[41] 《后乐集》卷一五《知福州日上庙堂论楮币利害札子》。
[42] 《鹤林集》卷一五《乾淳讲论会子五事》所载略同。
[43] 洪咨夔:《平斋集》卷一〇《饶州堂试》载:“开禧新布,以二准三,行于辇毂之下,利权轻重操之自我,可谓得其宜矣。或者谓货泉新旧均国宝也,而自谓抑扬;京城内外皆畿甸也,自谓畛域,未免抵冒之多。”所讲开禧新布,不详所指,如指开禧年间发行第十三界会子,则他书未载此界新行有以二兑三之说,且嘉定初年亦无三界会子有价差的记载。如系洪氏措辞失当,所言开禧新布实为嘉定新布,则各书均载嘉定第十四界新出系以一兑二。故此所谓以二兑三应指用开禧新铸行的当二铜钱作当三行用,而与会子无涉。
[44] 参见《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八之二二、二四,《真西山集》卷二《癸酉五月二十二日直前奏事》等。
[45] 《水心集》卷二五《孟达甫墓志铭》亦载孟氏批评:“盐贾贴科,乃流通浅术。”
[46] 陈宓:《复斋先生龙图陈公文集》卷二三《朝散大夫直秘阁主管亳州明道宫林公行状》。
[47] 《后乐集》卷一五《知福州日上庙堂论楮币利害札子》。
[48] 《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二《癸酉五月二十二日直前奏事》。
[49] 《北溪先生大全集》文集卷二四《上赵寺丞论秤提会子》。
[50] 《絜斋集》卷一八《蕲州太守李公墓志铭》,参见《宋史》卷四四九《忠义·李诚之传》。
[51] 《鹤林集》卷二一《缴薛极赠官词头》。
[52] 《许国公奏议》卷二《奏论计亩官会一贯有九害》。
[53] 《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四四《待制徐侍郎神道碑》。
[54] 《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六九《秘阁东岩赵公行状》。
[55] 《鹤山先生大全集》卷二〇《奏乞审度履亩利害以宽中下户》。
[56] 详参袁甫《蒙斋集》卷六《论履亩札子》《再论履亩札子》。
[57] 《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吴昌裔又论今日病势六事状。
[58] 参见《东涧集》卷八《秤提利害札子》。
[59] 《许国公奏议》卷一《应诏上封事条陈国家大体治道要务凡九事》。
[60] 《庸斋集》卷六《资政许枢密神道碑》,参见《宋史》卷四一九《许应龙传》。
[61] 《名公书判清明集·取赎·田业合照当来交易或见钱或钱会中半收赎》。
[62] 《梅野集》卷一《四月十二日进讲》。
[63] 《蒙斋集》卷四《秘书少监上殿第二札》。
[64] 《宋史》卷四〇五《李宗勉传》《咸淳祐安志》卷六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