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会子又称湖广会子、湖会,是南宋行用于湖北、京西地区的一种纸币。
一 湖会创始时间及主张停止发行湖会的见解
关于湖会的创始,《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湖北会子》记:“湖北会子者,隆兴元年秋,总领王琪始创,谓之直便会子,凡七百万缗。”[11]《通考》卷九《钱币考》所述稍详:“隆兴元年,湖广饷臣王珏言:‘襄阳、郢、复等处大军支请,以钱、银品搭,令措置于大军库堆垛见钱,印造五百并一贯直便会子发赴军前,当见钱流转,于京西、湖北路行使,乞铸勘会子覆印会子印,及下江西、湖南漕司根刷举人落卷及已毁抹茶引故纸,应副抄造会子。’从之。”从这两则记载看,湖北会子又名直便会子,是由湖广总领所提议、经朝廷批准创行的。创行的直接动因是便于军饷的调拨和发放。从名字中的“直便”(按:“直便”或作“直使”应是形近而误)两字可以体会出,湖会最初所以能流通,是因为它有汇兑功能,人们无论在哪里从军人手中得到它,执它就可以随时到“堆垛见钱”的鄂州大军库兑取现钱。这样既可免去官方搬运现钱的烦费,又可方便商人和旅行者。仅从这一点看,它同北宋西北地区的某些钞引是很接近的。但它又与一般钞引不同,它在发行之初,官方就规定它“当见钱流转”,具有了法币特性。
湖会的创行显然与隆兴北伐有关,当时军队北征,军需供应发生困难,官方发行湖会,主要是解此燃眉之急。隆兴北伐很快受挫,湖会没有随着北伐的终止而废止,而是继续得到沿用。
这里还应提及,在这种湖北会子创行之前,湖北地区另曾行用过一种纸币。《系年要录》卷九二记:绍兴五年八月,荆南安抚使王彦听从都督张浚的劝告,回到荆南(荆州、江陵府),“时军储不继,乃仿川钱引法造交子行于荆南管内,渐措置屯田,为出战入耕之计”。但是,他没有交代这种交子后来的情况。胡寅《斐然集》卷二六《左朝请大夫王公墓志铭》载:“[绍兴]六年,[王震]知沅州,有言者请如四川交子行之湖北。公曰:‘以引权货,惟铁钱重难持也,是故可行。今亦坏矣!奈何复困此方哉!’”看来,王彦主持发行的交子,在发行后不久就因王震等人的反对而停止发行了。
湖会最初由湖广总领所发行,后来朝廷想收回发行权。《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湖北会子》载:“乾道元年春,杨倓帅荆南,为不可通行于诸路,乞令户部以五十(‘十’一作‘千’)万缗兑换,其后遂收三百万,止余四百万。淳熙五年冬,令户部印给三百万缗,而总领周嗣武言:‘自来盐商无回货,率以会子市茶引而东,今会子通行,则茶引不售,军食必阙。’遂寝之。”李氏此处记载令人费解:杨某既认为不可通行,为什么又请求户部印给?会子通行茶引不售,是否应停止发行湖会?关于此事,马端临的记述又优于李心传,读了马氏所记,或许有助于对上引文字的理解。《通考》卷九《钱币考》记:“印造之权既专,则印造之数日增,且总所所给止行于本路,而京南水陆要冲、商贾必由之地,流通不便。乃诏总所以印造铜板缴申尚书省。又拨茶引及行在会子收换焚毁。而总领所谓江陵、鄂州商旅辐辏之地,每年客贩官盐动以数百万缗,自来难得回货,又湖北会子不许出界,多将会子就买茶引回,往建康、镇江等处兴贩。今既有行在会子可以通行,谁肯就买茶引?缘每年贴降引数多,若卖不行,军食必阙。朝廷遂寝其议,乃再印给湖北会子二百万贯,收换旧会。”综合两处记载,至乾道元年时,湖会已发行700万贯。由于发行量不断增加、不便贸易,于是,宋廷下令收回湖会印板,用茶引和京会收回正在流通的湖会,似是想废止湖会。此后,陆续用京会收换300万,流通者尚有400万。但此举遭到总领周嗣武的反对,他认为在京湖地区不宜通行京会,通行京会后就影响茶引的发行。于是,朝廷决定不废罢湖会,且印新湖会收兑旧湖会。
但是,关于宋廷收铜板的时间却有疑问。李心传没有记述此事,却系周嗣武反对在京湖行用京会是在淳熙五年冬。马端临只记总领所反对用京会,没有讲总领就是周嗣武,但从所记反对意见却与周嗣武的基本相同。如果周嗣武的意见是在淳熙五年冬提出的,宋廷收回湖会铜板的时间应距此不远。但《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会子》载:“乾道三年,收其(按指湖会)会子印板。四年,以淮西总所关子二十万、都茶场钞引八十万,付湖北漕司收换,输左藏库,又命降银钱收之。五年,诏户部给行在会子五十万,付荆南府兑换。”记宋廷收回印板是在乾道三年,而兑收旧湖会是在乾道四、五两年。而《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一之五四则载:“[乾道]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诏令湖广总领所印造新会子通已未印造共三百七十万贯,将铜版依已降指挥缴申尚书省,其旧会子逐旋缴纳。”既然是乾道三年收回印板,乾道四年、五年兑收旧会,乾道五年冬湖广总领反对行用京会是较合情理的,但李心传却记为淳熙五年冬,看来《宋史》《宋会要》同李心传所记当有一种是系时有误的。李心传的记述从乾道元年一下子跨到淳熙五年,中间隔了十几年,跳跃太大,故所记“淳熙五年”实为“乾道五年”之误的可能性较大。宋廷此次收回印板,似就再也没有交还湖广总领所,因为此后还可见到总领所要求朝廷印给湖会的记载。
前面论述淮交时言及,南宋有些人是反对几种纸币并行的,因而主张停止发行淮交。同样,这些人也主张停止发行湖会,只行用京会。另有一些人,则特别提出应停止发行湖会。如《宋史》卷三八四《叶衡传》载,宋孝宗时,参知政事叶衡就主张“令户部取湖广会子实数,尽以京会立限易之”。宋光宗时项安世写诗道:“杭州之券每新抄,行地仍宽价自豪。不出荆州三十载,烂如袍絮若为高。”“吴楚如今共一天,两州分券亦堪怜。若教尽展杭州券,应不称提自真钱。”[12]显然,他也是主张停止使用湖会,而统一使用京会的。宋廷收回印板,一度想停止发行湖会,大约就是受了这种意见的影响。同时也应当说明,尽管有人反对在京湖地区行用京会(因其妨碍茶引流行),但京会还是在这一地区行用,南宋中期官员曹彦约曾明确地讲:“本路所用钱物却有见钱及行在会子、湖广会子三等不同。”[13]说明至少湖北路是京会、湖会同时流行的,京西路大约也是如此。
二 湖会的界发行数量
湖会后也像东南会子一样立界,只是时间稍迟,界数较少。《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会子》载,淳熙十三年(1186),“诏湖广会子仍以三年为界”。这是否就表明湖会从此立界了呢?无法考知。而《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六《湖北会子》记:“绍熙初,梁总谓京湖总领会其已出应换之数,得五百六十二万缗,遂一造两界焉。每界二百七十万缗,总为五百四十万。”《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会子》亦谓:“绍熙元年(1190),诏湖广总所将见行及桩贮新旧会取数,仿行在例立界收换。饷臣梁总奏:‘自来不曾立界,但破损者即行换易,除累易外尚有五百四十余万,见在民间行用。乞别样制作两界,印造收换。’”而《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一、《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卷一一均载绍熙元年冬,“湖北会子初行两界”。据李心传记和史文,绍熙元年很像是立界之始,然据后两书,则明谓此年只是两界并行之始。又据史文,是另外新造两界取代旧有湖会。那么,究竟是新造未行的两界是第一、第二两界,还是旧有的会子是第一、第二两界呢?我们无从得知。新两界何时正式开始发行,不见记载,应比绍熙元年略迟。时人项安世《平安悔稿》卷九《寄湖北张总领六绝句》中写道:湖会“不出荆州三十载”,又自注谓:“湖北会子三十年不易”,如果所言三十年为确数,则至绍熙三年尚未兑收旧会;如果是约数,则用新会兑收旧会的时间也应比绍熙元年略迟。
前引淳熙十三年规定湖会三年一界是否标志湖会正式立界,无法确定,但每界三年的规定后来在一段时间内还是起过作用的。《宋史全文》卷二八载,绍熙三年,大臣赵汝愚等上奏请求淮交“依湖北例,三年一兑”,可知此时三年一界的规定还是有效的。然而,此规定没有坚持很久就被破坏,换界的时间被拉长了。据《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会子》,嘉定五年(1212),即绍熙元年(1190)之后22年,官方才用第六界收换第五界。后到嘉定十七年(1224),官方还在印造第六界。到嘉熙二年(1238),记载中才见到第七界流行。到宝祐二年(1254),记载中才见到第八界使用。大抵开禧北伐前约五年一界,此后则是十几、二十几年一界。另外,虽然绍熙元年湖会曾二界并行,但是后来却变为一界独行,大约这也是湖会界数较少的一个原因。湖会似共发行了八界。
三 湖会的会价及购买力
现在流行一种认识,即认为湖会是以铁钱为本位的,这是不确切的。首先,湖会创行时间早于湖北、京西行使铁钱的时间。湖会创行于隆兴年间,京西开始行使铁钱是在乾道年间,而湖北开始行使铁钱则更在绍熙以后,且湖北大约只是江北各州才用铁钱,湖广总领所在的鄂州是不用铁钱的(湖北江南各州如果后改行用铁钱,时间也是较晚的)。其次,黄倓在湖北汉阳军任知军时,在写给上司的公文中两次讲到十万贯铁钱准折六万贯湖北会子,[14]即是说一贯湖会折合铁钱一点七贯,如果湖会是以铁钱为本位币,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所以,至少湖会在发行前期,其面额是以铜钱计的。当然,像铜钱会子即京会一样,它在创行不久就出现了贬值问题。
笔者搜集有关湖会会价的资料,汇为下表:
表中数字说明,湖会的会价与其他楮币一样,呈逐渐下落趋势,但湖会会价下跌的速度要比京会略快。表中没有能反映绍定年以后的情况,从下文讨论湖会籴价的叙述中,可以看出,湖会在南宋后期也同京会、钱引等一样,贬值得很严重。
关于湖会的购买力,记载很少,且仅限于购粮。黄就任知汉阳军的初期,在写给上司的公文中讲,本军“十万贯铁钱准六万贯湖北会子可籴米约二万石”[15]。嘉定八年(1215)的公文中则言及:嘉定年以前,汉阳军“每岁米价每升只是十七八文湖会,今客人抬高米价,增至四五倍”,本军以每升35~40文的价格赈粜。又言:“日今市价每米一斗粜湖北会八百文。”[16]可知在黄任知军前后不长的时间里,汉阳军的米价由每石一贯七八百文湖会上涨到八贯湖会,换言之,湖会的购买力下降到原先的四分之一以下。这或许有近年歉收的因素。吴潜《履斋遗稿》卷四《上庙堂书》讲:“自京襄首纳唐邓之空城,继与彼合兵攻蔡,兵事一开,招纳浸广,调度浸繁,公私之积,遂至扫地。目今湖襄间米石之价为湖会五十券,百姓狼狈,死者枕藉。”既言与蒙元合兵攻蔡,则上书时间必在端平元年以后。稍后吴潜又上书言:“京、鄂之间,米石为湖会六七十券。”[17]则此时湖会购买力已跌到嘉定年以前的几十分之一,其中也有天灾人祸的影响。
四 湖会的称提和整顿
湖会是为方便支饷而发行的,因此湖会的贬值直接关系到军队的士气。正如时人彭龟年所讲:“襄汉戍卒,月得料钱,全靠客旅贸易……会子既轻,商旅不行,军人所得会子,愈难变转……诸军汹汹以为言,特未有征行,未敢发耳,是岂可不预计哉!”[18]这样,官方对湖会的称提整顿就不能不重视。
前述,宋廷在收回印板的同时,曾回收部分旧会,这对湖会起到了称提作用。又《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会子》载:“淳熙七年(1180),诏会子库先造会子一百万,降付湖广总所收换破会。”这里没有说明所造会子是湖会还是京会:如是京会,则所述为一次称提;如是湖会,则所述为一次回收旧会的整顿。又载:“[淳熙]十一年,臣僚言:‘湖北会子创于隆兴初,迄今二十二年,不曾兑易,称提不行。’诏湖广总领同帅、漕议经久利便。帅、漕、总领言:‘乞印给一贯、五百例湖北会子二百万贯,收换旧会,庶几流转通快,经久可行。’从之。”《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一之一四载,至淳熙十三年八月,总领所奏:“准指挥印降一贯、五百例湖北直使会子二百万贯赴总领所收换会子,今先次收换到旧破会子二十万贯,附纲赴左藏西上库送纳。”这次主要是以旧换新,称提作用是有限的。
绍熙初年,湖会又一次进行整顿。时人项安世于《平安悔稿》卷九《寄湖北张总领六绝句》中写道:“六千里楚旧堂堂,六十年来尔许荒。败券殃民为第一,诸余报发总寻常。”“只道军储入较量,谁知民命更禁当。增钱新有梁漕使,破产旧遭周侍郎(原注:增钱谓令民输官半会子半见钱,民艰于钱,大以为苦。破产谓以市价五十一钱之会子,令民作七十七文收受,于是中人之产丧其十之五)。”“券贱官家币日轻,券高民失旧家生。靴中运指何年了,一度称提一度惊。”他讲“败券殃民”,显然是讲湖会殃民。他讲湖北等地实行钱会中半法,所说“会”应指湖会,这是因为湖北等地京会数量少,纳税要钱会中半,必须缴湖会才行。这大约是当局称提湖会的一项措施。项氏所言强民接受会子,无非两种可能:一是和籴支价,二是强民藏会,大抵前一种可能性更大。所谓市价51钱,是指当时湖会会价为510文足,这与前表所列也基本相符。所言“券高民失旧家生”,当即指和籴支价太低,令许多人家破产。最后,项氏认为,称提效果并不好,扰民严重。
项氏在其诗文中讲到湖会三十年间没有换易,“烂如袍絮”,大约就在他写此诗后不久,宋廷就下令印造新湖会兑收旧湖会。时任知荆门军的陆九渊在稍后写给友人的信中讲了此次以新兑旧过程中的情况,他说:“闻之去年换会子时,官府行之灭裂,细民又不善观揭示,误认下文立限三月之内有不及之数并仍旧流转交易买卖,遂收不损坏者不赴场换易,及至限满,既行使不得,悔之无及。今此惩前日之害,丛凑来换,官吏见发到会子不多,遂人限其数,日限其人,来者颇以为病。前日令其限数日换三四千缗,来者原原,后又将不止。又以商人以会子难得,滞留于此,所积或三四百千、或七八百千,官吏见其数多,又是商旅,又限其数,不肯换与。来诉淹留折阅之状,势不容不换与之。所发会子,不供数日耳。”[19]可知此次更新湖会,准备不够充分,兑换过程中出现不少问题。
时人叶适记,庆元二年(1196)陈谦任湖广总领,湖会“价益贱减,省百才直五十,命曰短钱,相承莫能革,更规以利。公集卓子铺,日付钱为千者五百,使以七十兑焉”[20]。陈谦不久因党案调离,其继任者詹体仁也重视此事,时人真德秀记:“湖广楮币视京券为轻,军民患之日久。公捐货泉百万以权其直,轻重始均。明年,就除司农少卿。”[21]看来这次称提是起了作用的,真氏谓湖会京券“轻重始均”,说明湖会会价有所改观。
然而不久,宋、金开战,湖会肯定也会受到不利影响。嘉定初年,宋廷在对京会进行整顿的同时,也对湖会作了整顿。《朝野杂记》乙集卷一六《东南收兑会子》记:
壬申(嘉定五年,1212)之冬,王釜为湖广总领,亦请以度牒、茶引两色收兑第五界旧会。每度牒一道,价钱五百缗(原注:官卖价八百缗),又贴搭茶引一千五百缗方许收买,仍限一月。然京湖二十一州,相去遥远,而止置三场收兑,小民闻知后时,人情汹汹,市皆扃肆,怨嗟盈路。刘德修(光祖)为制置使,以为不便。会总所以第六界新会五万缗,令江陵军民之兑会者以旧楮二易其一,德修复自内府库之藏,听军民以一楮半易其一。又恳[请]于朝,得新楮十万缗(按:以上文字疑有脱误)。蜀中收兑旧会,凡用坐库黄金二万两、白金九十七万两,故能收千六百七十万缗,而民不甚病。湖广则无之,此其所以用茶引。
这次整顿是同湖会换界结合在一起的,其效果失载。《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会子》又载,嘉定“十四年,造湖广会子三十万易破会”,也是一次小的整顿。
《历代名臣奏议》卷九九载,宋理宗端平二年(1235),大臣李鸣复上论储帅才制国用疏说:“国家养兵之费居多……虑湖会之太轻,易以京楮,楮用而无节,亦将为湖会矣。”他的话可以作两种理解:一是说军饷支发湖会,军兵嫌其太轻,故改支京会;二是说朝廷顾虑湖会太多而太轻,改支给湖广总领所京会。无论是哪种意思,对于维持湖会发行都有好处,都有称提作用。《梅野集》卷七载,贾似道在淳祐初年担任湖广总领,词臣徐元杰奉命撰有《贾似道收换湖会转官制》,内言:“贾似道器资拔俗,机警过人……以才具而胜事任之重……外以给于馈饷,内以固于本根。散而制群物之低昂,敛则操赢资而贸易。况楮币至此穷矣,而湖广岂曰易!然尝嗟收换非一手之功,兹乃督促尽当时之选。独提纲而妙运,果结局以上闻。”文中极力称赞,大约此次收换有一定成效。《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会子》载,“宝祐二年(1254),拨第八界湖会三百万贯付湖广总领所,易两界破会,自后因仍行之”。所言“两界破会”应指湖会,若如此,则此时湖会又并行两界了,这是一次对湖会的较大规模的整顿。“自后因仍行之”,似指此后还曾有过以新收旧的举措。
附带提及,记载中京湖地区有被称为“银券”者。洪迈《夷坚志支景》卷一《江陵村侩》记:“江陵民某氏,世以圈豕为业……民长子尝携银券,其直百千,并一仆,出乡间贸易。”又《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二载,宋宁宗时大臣曹彦约回忆他代理湖广总领时,“般江州之银券以足襄阳,运德安之铁镪以实随枣”。此二处“银券”是指湖会,还是指白银和湖会两种东西,抑或是另一种有价证券,因记载缺乏,待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