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唐代小说中长安商业的繁荣
唐代国家统一,政治稳定,农业、手工业有了很大的发展,这一切都为商业的繁荣提供了条件。唐朝的经济状况在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达到高峰,呈现出繁荣局面。杜甫《忆昔》诗说:“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51]根据《通典》卷一二《食货·轻重》记载,天宝八载(749)官仓的存粮共有粟米9600万石[52],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农业的发展水平。唐代手工业的技术水平、产品种类和生产规模都超过了前代。
唐代小说中有不少内容,反映了当时京都长安经济的繁荣景象。据《东城老父传》记载:唐玄宗时期,长安城内有“卖白衫白叠布(即棉布),行邻比鄽间,有人禳病,法用皂布一匹,持重价不克致,竟以幞头罗代之”[53],可见当时棉布产量增多,往内地运销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同时染色技术也提高了,据《唐语林·贤媛》载:“玄宗柳婕妤有才学,上甚重之。婕妤妹适赵氏,性巧慧,因使工镂板为杂花,象之为夹结。因婕妤生日,献王皇后一匹,上见而赏之,因敕宫中依样制之。当时甚秘,后渐出,遍于天下,乃为至贱所服。”[54]由此可知,玄宗时京都采用夹撷法[55]印染织物的技术已经广泛普及。长安商业的发展,促使京都商人队伍越来越庞大。商人中既有贩卖各种物品的大小行商,也有经营旅店、客舍、行铺、车坊的坐贾。资则雄厚的大富商虽然人数不多,却是各地市场贸易的主宰人物,他们的商业资本真可谓富足。唐代小说《独异志·邹凤炽》记:
西京怀德坊南门之东,有富商邹凤炽。肩高背曲,有似骆驼,时人号为邹骆驼。其家巨富,金宝不可胜计,常与朝贵游。邸店园宅,遍满海内,四方物尽为所收。虽古之猗白,不是过也。其家男女婢仆,锦衣玉食,服用器物,皆一时惊异。尝因嫁女,邀诸朝士往临礼席,宾客数千。夜拟供帐,备极华丽。及女郎将出,侍婢围绕,绮罗珠翠,垂钗曳履,尤艳丽者,至数百人。众皆愕然,不知孰是新妇矣。[56]
由以上记载可知,唐代京都巨富商邹凤炽的家资真可谓极度奢华。大唐帝都长安东、西市的行肆繁荣、细密,经济高度发展,城中东西两市各占两坊之地,各有二百二十行。《两京新记》记载长安西市“内店肆如东市之制”[57]。由此可知,长安东西两市不仅建制相似,而且经济同样繁荣。唐代小说中记载长安城东市繁盛的内容有不少,如《广异记》载:“薛矜者,开元中为长安尉,主知宫市,迭日于东西二市。”[58]《东城老父传》记载:长安宣阳里人贾昌,于安史之乱后,息于佛寺,“大历元年,依资圣寺大德僧运平住东市海池,立陁罗尼石幢”[59]。《独异志·陈子昂》记:“时东市有卖胡琴者,其价百万,日有豪贵传视,无辨者。”[60]又如《博异志·李黄》记载:
元和二年,陇西李黄,盐铁使逊之犹子也。因调选次,乘暇于长安东市,瞥见一犊车,侍婢数人于车中货易。李潜目车中,因见白衣之姝,绰约有绝代之色。李子求问,侍者曰:“娘子孀居,袁氏之女,前事李家,今身依李之服。方除服,所以市此耳。”又询:“可能再从人乎?”乃笑曰:“不知。”李子乃出与钱帛,货诸锦绣。[61]
由以上记载可知,长安东市已有经营锦绣行业的商铺。此外,东市所经营的其他行当也颇为丰富,有凶肆、笔行、琵琶、杂戏、卖胡琴者等行当。唐长安城市内呈现出按“行”、“肆”分区的布局特征,长安西市如东市一样存有行、肆;《唐两京城坊考》卷四记:“西市,南北尽两场之地,市内有西市局、市署、平准局、衣肆、鞧辔行、秤行、窦家店、张家楼、(侯)景先宅、放生池、独柳。”有不少唐人小说中也讲到“行”、“肆”,如:沈既济的《任氏传》:“经十许日,郑子游,入西市衣肆,瞥然见之,曩女奴从,郑子遽呼之,任氏侧身周旋于稠人中以避焉。”[62]此处后得以考证,《唐两京城坊考》记载西市衣肆:“沈既济《任氏传》:‘郑子游入西市衣肆,见任氏。’按韦述《记》云:市署前有大衣行,当即此衣肆也。”[63]由此可知西市就有卖衣服的店铺。长安西市也存有卖药的店铺,如《唐国史补》记载:“宋清卖药于长安西市。朝官出入移贬,清辄卖药迎送之。贫士请药,常多折券,人有急难,倾财救之。岁计所入,利亦百倍。”[64]可见西市买卖中草药材之兴盛;另外,长安西市也出现了“寄附铺”,唐代小说《霍小玉传》记载:霍小玉因生活窘迫时,“往往私令侍婢潜卖箧中服玩之物,多托于西市寄附铺侯景先家货卖。曾令侍婢浣纱将紫玉钗一只,诣景先家卖之”[65]。可见,由于当时商业的繁盛发展,长安西市已经有了寄卖所、典当铺等行业和店铺。《李娃传》写郑生“质衣于肆”,也是典当铺,可见典当铺不仅仅西市有,长安城中其他坊里也存有典当铺。
此外,长安西市还有屠行、磨行、炭行、马行、麸行、肉行、五熟行、白米行、大米行、粳米行、丝行、帛行、彩帛行、捐行、布行、染行、药行、鱼行、果行、杂货行、金银行、生铁行、铛斧行等,目前可恢复出的有五六十行。[66]唐代长安经济繁荣直接影响了唐传奇小说的创作发展,小说中有不少描述长安东西两市繁华商业盛景的作品,如《太平广记》记载:“景公寺老僧玄纵云:‘吴生画此地狱变成之后,都人咸观,皆惧罪修善,两京屠沽,鱼肉不售。’”[67]由此可知,长安东西市及东都洛阳都有肉行店铺。《李娃传》记:郑生“月余抵长安,居于布政里,尝游东市还”[68]。又如《牛生》记载:“牛生自河东赴举,行至华州,去三十里,宿一村店(遇一冥使,赠书三封)……及至京……复开第二封书,题云:西市食店张家楼上座。牛生如言,诣张氏,独止于一室,下帘而坐。”[69]由此可知,长安城西市已出现有食店,如:食店张家楼上有单间,且设有门帘。另有,白行简《三梦记》:“长安西市帛肆,有贩粥求利而为之平者,姓张,不得名,家富于财,居光德里。”《新唐书·百官志》云:“两京诸市署令一人,从六品上。丞二人,正八品上。掌财货交易、度量器物,辨其真伪轻重。市肆皆建标筑土为候,禁榷固及参市自殖者。凡市,日中击鼓三百以会众,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而散。”[70]西市接近西域城开远门、金光门,交通方便。西域诸国胡商沿丝绸之路来长安,多住西市,此处胡商多,胡姬酒肆多,文人多来光顾。唐人小说中记载有胡人市宝骨,据《酉阳杂俎·寺塔记》上菩萨寺:“遂携至西市,示于商胡。商胡见之,惊曰:‘上人安得此物?必货此不违价。’僧试求百千,胡人大笑曰:‘未也,更极意言之。’加至五百千,胡人曰:‘此值一千万。’遂与之,僧访其名,曰:‘此宝骨也。’”[71]此处记叙在京都西市胡商不惜高价买入宝物,足见长安城贸易之繁盛,吸引了不少外域胡人往来经商于京都两市。又如《杜子春》记载:
杜子春者,盖周隋间人……方冬,衣破腹空,徒行长安中,日晚未食,彷徨不知所往。于东市西门,饥寒之色可掬,仰天长吁。有一老人策杖于前,问曰:“君子何叹?”……老人曰……“给子今夕,明日午时,候子于西市波斯邸。”[72]
此处“波斯邸”,是波斯人在京都长安西市经营的邸店,当时称波斯人为胡人。另有《太平广记》卷35引《集域记》还载有商胡买王四郎所货化金。于此可知胡人在长安者甚多,西市尤为集中,其波斯邸不止一二,这里还有胡商、胡客、胡姬、胡肆等。
长安城除了东西两市以外,还有城市坊里也有各种饮食商铺、酒店商场或是专门交易货物的地方。在交易场地上,出现了坊内开店的现象。原本,唐长安城内设有东、西二市,作为交易的集中场所。与坊一样,市亦为市墙围合的封闭场所,且聚散以时,“凡市以日午,击鼓三百声而众以会,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声而众以散”[73]。中唐以后,工商店铺冲破“市”的樊篱,闯入坊内。如,长安城延寿坊有出售珠宝的店铺,长兴坊有毕罗店,宣阳坊有彩缬铺等各种商铺。长安里坊内除大小十字街外,还有巷、曲。如短曲,《太平广记》中《潘将军》引《剧谈录》:“京国豪士潘将军住光德坊……而止于胜业坊北门短曲……”[74]另有小曲、毡曲,此外,长安城永昌坊入北门西回第一曲,有小巷,如《太平广记》记载:“迨暮过兰陵里,南入小巷,中有衡门,止处也。”[75]另还有里巷,《太平广记》引《谭宾录》:“里巷负贩之人,上至公子簪缨之士,出入不问。”[76]其所记各坊内也有买卖者,如颁政坊有馄饨曲(巷)、辅兴坊的胡麻饼颇有名,永昌坊有茶肆,胜业坊有推着小车卖蒸饼(馒头)的小型商贩。长安城内各种商业店铺的经营伴随城市的发展,以后还冲破禁令,逐渐有了夜市。唐末长安的崇仁坊更是一片繁荣景象,崇仁坊在皇城、宫城、大明宫、兴庆宫、东市等的中心,达官贵人大多聚集在此,经济十分繁荣。其北街可谓“一街幅凑,遂倾两市。昼夜喧呼,灯火不绝,京中诸坊,莫之与比”[77]。务本坊在皇城安上门外,是长安城尤为繁华的地段,这里有国子监、旅舍、鬼市等。《唐两京城坊考》引《辇下岁时记》曰:“俗说务本坊西门是鬼市,或风雨曛晦,皆闻其喧聚之声,秋冬夜多闻卖干柴……”[78]夜市曾为唐所禁,所以当时京都一些坊里已出现了黑市、鬼市,暗地交易。禁令已禁不住,可见商业发展之繁盛。
唐代长安城东西两市的经济繁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唐代小说创作的发展,使得帝都长安商市的繁荣景象自然生动地呈现于小说中,如《太平广记·贾人妻》记载:“(妇人)对曰:‘妾素贾人之妻也,夫亡十年,旗亭之内,尚有旧业。朝肆暮家,日赢钱三百,则可支矣。’”[79]这里记述商人之妻尚能将其商务延续十年之久,且每天赢利三百钱,则一月赢利近万钱,一年则收入十余万,足可见其经商收入不菲。小说里提到的旗亭是京都市场中心管理机构所在,可以想见其经济繁盛的程度。唐代传奇《虬髯客》记:“某日午时,访我于马行东酒楼下,下有此驴及一瘦骡,即我与道兄俱在其所矣。”[80]《任氏传》中记郑六在京都市中买马、卖马之事。《太平广记·李君》提到长安西市有鞍辔行。可见当时作为坐骑的马,其马行交易也颇为繁盛。《太平广记》卷261《郑群玉》提到长安西市铁行,卷219记西市有卖饮子药店。白行简《李娃传》记:“娃命车出游,生骑而从。至旗亭南偏门鬻坟典之肆,令生拣而市之,计费百金,尽载而归。”[81]此写都城东市有卖书籍的店铺。又记郑生在凶肆唱葬歌,凶肆相当于殡葬店铺。《任氏传》写道:“鄽中有鬻衣之妇曰张十五娘者,肌体凝结,崟常悦之。”[82]“鄽中”即街市之市场,可见长安城中许多里坊也有市场,于此可见长安都城商业经济之繁盛。
总之,唐长安城宏伟而整齐的城坊布局设置,突显了长安城博大宏阔的帝都气象,使文人和庶民百姓充满自信和积极进取心,使得京都城市经济得到繁荣发展,同时也促使了唐代小说反映城市繁盛景象达到空前盛况。而长安两市商业经济的繁荣,蕴涵着浓郁的帝都景象,又在唐代小说呈现出独有的时代特色,反映城市景观恢宏壮观、斑驳陆离。
二、唐代小说中京都服务业的兴盛
长安,作为唐朝都城,商业繁荣,户口繁多,人物荟萃,集中体现了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到顶峰时候的社会景象。唐朝城市生活服务业是在商业和城市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商业的发展必然导致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而城市的发展和城市因素的增大,则要求有专门为城市人口提供生活服务的城市生活服务行业。因此,可以说,顺应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唐代京都城市生活服务业应运而兴。本文主要探析唐代小说中描述长安兴起的成熟而完善的生活服务业的繁盛景况。唐代传统的生活服务业主要指餐饮业、旅店业、小商品销售业、租赁业、丧葬业、屠宰业等这些古已有之的行业,以下主要以餐饮业、租赁业和丧葬业为例,来分析唐代长安生活服务业的盛况。
餐饮业 在唐以前,突显“民以食为天”的餐饮业就已经十分发达,大概这与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有关,到唐朝中后期,餐饮业已经发展得非常成熟。除了店肆供应餐饮外,还有零售摊贩满足人们“食”的基本需要,而店肆在服务内容方面,又有新扩展。
汉朝的餐馆在接待顾客上门就餐的同时就可以“外卖”。据《汉书·王莽传》记载,王莽统治时,饥荒已经闹到长安城中,王莽向中黄门王业打听饥荒的情况,王业“乃市所卖粱饭肉羹,持入视莽,曰:‘居民食咸如此。’莽信之”[83]。汉桓帝延熹年间,宦官唐衡之弟被任命为京兆虎牙都尉。他去赴任时,对其长官京兆尹很不恭敬,京兆尹却对他很客气,“救外为市买”,即派人到外面的饭馆买酒肉招待他。可见当时长安市上的餐馆有“外卖”的业务。魏晋南北朝时期,城市经济遭到破坏,餐饮业比较萧条。到了唐代,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特别是都城经济的日益繁荣,使餐饮业发展迅速,长安城的餐馆其经营能力和经营方式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唐朝中后期的长安餐馆,不仅“外卖”,而且还承办为客户预订酒席,上门服务(即“送外卖”)的业务。如笔记小说《唐国史补》记载:
德宗非时召吴凑为京兆尹,便令赴上,凑疾驱诸客至府,已列筵毕。或问曰:“何速?”吏对曰:“两市日有礼席,举铛釜而取之,故三五百人之馔,常可立办也。”[84]
这种“三五百人之撰,常可立办”的“礼席”供应,类似于今天的兼有送外卖业务的城市快餐业。唐代京都其餐饮承办能力和效率,令人震惊。商人能承揽包办酒席,长安市民见有利可图,也插足其间。中唐以后,长安城出现了一种新的服务群体——“进士团”。唐代笔记小说《唐摭言》关于“进士团”的来历、性质、功能等记载:
始以进士宴游之盛。案李肇舍人《国史补》云:曲江大会比为下第举人,其筵席简率,器皿皆隔山抛之,属比之席地幕天,殆不相远。尔来渐加侈靡,皆为上列所据,向之下第举人,不复预矣。所以长安游手之民,自相鸠集,目之为“进士团”。初则至寡,洎大中、咸通已来,人数颇众。其有何士参者为之酋帅,尤善主张筵席。凡今年才过关宴,士参已备来年游宴之费,繇是四海之内,水陆之珍,靡不毕备。时号“长安三绝”。(南院主事郑容,中书门官张良佐,并士参为“三绝”。)团司所由百余辈,各有所主。大凡谢后便往期集院(团司先于主司宅侧税一大第,与新人期集。)院内供帐宴馔,甲于辇毂。其日,状元与同年相见后,便请一人为录事。(旧例率以状元为录事)。其余主宴、主酒、主乐、探花、主茶之类,咸以其日辟之。[85]
据以上记载,可知“进士团”是随着科举制的发展而出现的,是专门承揽酒席活动的社会组织,大中、咸通是宣宗、懿宗的年号,可见这段时期是进士团活动的最高峰。“进士团”非止一个,人数众多,且内部分工明确。有专门负责准备宴会器皿的(应该是租赁而来),有专门负责准备酒水和茶水的,有专门主持乐队歌舞伴奏的,也有专门负责从外地采购所需“水陆之珍”的。可以说这个组织业务齐全、阵容庞大、服务质量也较高,体现了餐饮业出现、规模化、集约化和专门化的特点。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中举进士都能雇佣得起“进士团”,尽管他们可以借鉴“进士团”筹办宴会的方式,因此,在餐饮业中采用租赁的办法就开始成为人们的一种新选择。《太平广记》记载:
卢相国钧初及第,颇窘于牵费。俄有一仆,愿为月佣,服饰鲜洁,谨干不与常等。睹钧之乏,往往有所资。时俯及关宴,钧未办醵率,挠形于色。于是仆辄请罪,钧具以实告。对曰:“极细事耳。几郎可以处分,最先合勾当何事?”钧初疑其妄,既而将觇之,绐而命之曰:“尔若有技,吾当主宴。第一要一大第,为备宴之地。次即徐图。”其仆唯然而去,顷刻乃回。白钧曰:“已税得宅矣,请几郎检校。”翌日,钧强为观之,既而朱门甲第,拟于宫禁。钧不觉忻然。又曰:“会宴处即大如法,此尤不易张陈。”对曰:“第请选日启闻,待郎张陈,某请专掌。”钧始虑其为非,反复诘问,但微笑不对。或意其非常人,亦不固于猜疑。暨宴除之日,钧止于是,俄睹幕帟茵毯,华焕无比,此外松竹花卉皆称是。钧之醵率毕至,由是公卿间靡不夸诧。诘朝,其仆请假给还诸色假借什物,因之一去不返。始去旬日,钧异其事,驰往旧游访之。则向之花竹,一无所有,但颓垣坏栋而已。议者以钧之仁感通神明,故为曲赞一春之盛,而成终身之美也。[86]
此小说记载了卢相国钧初及第,在京都雇佣一仆人“给还诸色假借什物”,应该揭示了卢钧此次筹办关宴花费很少的根本原因,其神明相助是假,仆人为其精打细算是真。一般来讲,如果是一次性的消费,租赁的费用肯定要大大低于得到商品所有权的费用,诸色什物能租赁的就租赁,这个仆人为卢钧节省了大量的费用。餐具租赁反映了唐朝餐饮业的一种新的发展趋势,既促进了餐饮业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城市租赁业的发展。
租赁业 中唐以后,长安城市租赁业非常发达,笔记小说中涉及城市租赁业的地方可以说不胜枚举,而前面表格则只是对提供信息较为详细的材料进行了收录。从唐代小说来看,描写当时京都租赁业涉及内容颇多。有房屋店铺的租赁、婚丧礼具的租赁、交通设施的租赁及前面所提到的餐具租赁等方面,这些租赁业中涉及人员成分也非常复杂。
从提供租赁服务的人员来看。除了商人外,还有长安城的官吏和普通的平民百姓。如《李娃传》中记载长安城的崔尚书将自己的院落和房屋出租给李娃,另有《李章武》记叙王姓人家将房屋出租给李章武。在这些租赁行为中,有的是将空置的院落房屋偶然出租,而大多数应该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出租。如窦乂善于经商致富,“造店二十间,当其要害,日收利数千,甚获其要。店今存焉,号为窦家店”[87]。这里窦乂必是将其中一部分店铺用来出租营利了。当时,京都租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不仅仅是房屋租赁,甚至还出现有房屋售卖,如长安“崇贤里有小宅出卖,直二百千文,大郎速买之”[88]。可见,当时租赁业发展之盛。由于租赁业有利可图,使之出现官吏也与民争利。中唐后长安城官吏造店铺、出赁与人,已经相当普遍,其营业目的也昭然可见。京都长安不仅俗家人,一些寺院道观以及出家人也加入租赁服务的队伍,从事经商营利的行为。此外,长安出现了专门租赁的“车坊”[89]、“车子家”。如《太平广记》记载:
大和四年十二月九日,边上从事魏式暴卒于长安延福里沈氏私庙中……遽至车子家,车家见察曰:“君来,正解梦耳。夜来所梦,不似寻常。分明自君家,别与黄衫人载一车子钱至延福沈氏庙,历历如在目前。”察愈惊骇,复与车子偕往沈氏庙,二人素不至此,既而宛然昨宵行止。[90]
以上记载说明唐代长安城坊里就存有出租车子的租赁业。从承租人方面看,以流动人口为主。如进京的商人、地主、官吏和平民百姓以及进京赶考的举子。当然,也不乏常住京城的商人、城市平民,甚至某些官吏和官府。由此可见,随着京都租赁业服务内容的不断完善和成熟,一种崭新的与市场结合紧密的社会化消费模式已渐渐被人们普遍接受,租赁业的发展已经达到规模化的程度。
丧葬业 唐代丧葬业是比较传统的服务业,据记载,在魏晋时期,在洛阳就有“慈孝”、“奉终”二里,“里内之人以卖棺椁为业,赁輀为事”[91]。但它的发展和完善则主要是在中唐以后完成的。唐朝有专门经营丧葬业的店肆即凶肆,主营项目有租赁凶器、售卖寿衣、为人执葬礼等,《李娃传》对长安两市的凶肆有颇为详细的描写:
生聪敏者也,无何,曲尽其妙,虽长安无有伦比。初,二肆之佣凶器者,互争胜负。其东肆车舆皆奇丽,殆不敌。唯哀挽劣焉。其东肆长知生妙绝,乃醵钱二万索顾焉。其党耆旧,共较其所能者,阴教生新声,而相赞和。累旬,人莫知之。其二肆长相谓曰:“我欲各阅所佣之器于天门街,以较优劣。不胜者,罚直五万,以备酒馔之用,可乎?”二肆许诺,乃邀立符契,署以保证,然后阅之。士女大和会,聚至数万。于是里胥告于贼曹,贼曹闻于京尹。四方之士,尽赴趋焉,巷无居人。[92]
由以上记载可知,长安东西两市凶肆都有奇丽的车供人雇用,有善挽歌的佣者为人执哀。两肆为了互争胜负,相约各自陈设凶器于天门街,以较优劣,不胜者罚直五万,在他们的吸引下观者云集,可见同行竞争已如此激烈。由此可见,唐长安城丧葬业经营范围之广、发展之盛。除两市有凶肆外,长安的个别坊里也有凶肆,县至有的坊因凶肆而闻名,如丰邑坊。韦述在《两京新记》卷三中对丰邑坊进行了注释,“此坊多假赁方相蠕车送丧之具”[93]。记载了拥有方相、出赁蠕车以及其他丧仪用具的经营者的状况。此外,两市中还有世代作冥钱的凿钱者,他们直接到买者家中凿制,如《太平广记》记载:
开元中,长安县尉裴龄,常暴疾数日。……龄云:“京官贫穷,实不能办。”吏云:“金钱者,是世间黄纸钱;银钱者,白纸钱耳。”龄曰:“若求纸钱,可办,不知何所送之。”吏云:“世作钱于都市,其钱多为地府所收。君可呼凿钱人,于家中密室作之,毕,可以袋盛,当于水际焚之,我必得也……”[94]
由此可知,唐代京都长安就存在有专门制作冥钱的经营者,可以亲自于买者家中密室而作的丧葬行业,可见其经营之周全。京城中还有专门以埋葬死人、办理丧事为职业的“伍作行人”[95]。由以上记载说明,中唐以后,京都长安丧葬业的发展已经出现了经营范围扩大化、服务内容专门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的特点,丧葬业发展已经达到一定规模和高度。直至两宋,丧葬业并无明显发展变化,更加说明丧葬业主要是在唐朝中后期发展并完善起来的。
保洁业 人类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有新的需求不断产生,而在新的需求的呼唤下,服务业就有了新的发展,并促使城市开发了新行业。京都长安的保洁业、拾荒业、修理业和雇佣服务业等项目,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展起来的服务业。城市生活中,人们会制造大量的生活垃圾,对于这些垃圾的处理以及部分的回收利用是关系到城市环境卫生清洁的重要问题。唐代以前,与城市人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城市保洁服务业和拾荒业并没有成为一种事业走向市场,而到唐代,却发展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服务性行业。这充分体现了唐长安的城市化规模以及城市生活服务业发展水平。如《太平广记》中记载:
长安富民罗会以剔粪自业,里中谓之鸡肆,言若归之积粪而有所得也。会世副其业,家财巨万。尝有士人陆景阳,会邀过所止,馆舍甚丽。入内梳洗,衫衣极鲜。屏风毡褥烹宰,无所不有。景阳问曰:“主人即如此快活,何为不罢恶事?”会曰:“吾中间停废一二年,奴婢死亡,牛马散失。复业已来,家途稍遂。非情愿也,分合如此。”[96]
以上所记,唐代长安剔粪人,穿着如此鲜衣华丽,家境殷富。笔者认为这绝非虚夸,这说明当时的保洁业虽为时人所不齿,但收入颇丰。到宋代,掏粪业已有正式的行规,成为一种成熟的行业,其内部划分承揽范围,如果“出粪人”越界争夺“治浆粪便”,便会导致“经讼大府”,直至“胜而后己”。[97]这既是京都城市发展的结果,也是服务业发达的表现,同时,还反映了人们对待某些“狠贱”性服务业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程度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