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着实是令人惊讶的数据。在这种状态下,能够将朝廷继续维持十几年之久,想来也是有些不可思议的吧。
在此,我们又不得不追究一个问题:如此大宗的财政支出,最后究竟进入了哪些人的口袋?表面上看,财政支出的大半是用来支付军队饷银的,然而实际上,当时的一般军人却十分困苦,其粮饷和军需用品经常被拖欠。既然按财政计划来讲,本应有巨额现金投入到军需等事务上,如此看来,在物资购买和发放上,就一定存在着不公正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必定存在着某些因军需行业之景气而得利之人。而这种人,即当时各种物资的生产者和拥有者——大地主和大商人,说穿了其实亦都是属于我们所讨论的乡绅阶层的。他们所如此这般掠夺大量现银,更使他们变得自信和傲慢。而张溥,也正属于这样的阶层。
反观当时真正的官僚,却并不能如乡绅阶级一般富有,这或许是为了兼顾他们的名誉和职位,亦未可知。当然,官僚同样可以运用权力直接换来金钱。明代官僚的正规俸禄非常之低,这也正是他们堕落的直接原因。崇祯帝即位之初,曾试图重振纲纪,挽回这种风气,而在当时的官僚群体中,亦出现了使天子可以托付一丝信任之人。《明史纪事本末》卷七十二“崇祯治乱”条载崇祯元年户科给事中韩一量上言曰:
皇上召对平台,有“文臣不爱钱”之语,然今之世,何处非用钱之地?何官非爱钱之人?(皇上亦知文官不得不爱钱乎?)向以钱进,安得不以钱偿?臣起县官,居言路,以官言之,则县官行贿之首,而给事为纳贿之魁。今言蠹民者,俱咎守令之不廉,然守令亦安得廉!俸薪几何?上司督取,不曰无碍官银,则曰未完纸赎。冲途过客,动有书仪。考满朝觐,不下三四千金。夫此金非从天降,非从地出,而欲守令之廉得乎?科道号为开市,臣两月来辞金五百。臣寡交犹然,余可推矣。乞大为惩创,逮其已甚者,使诸臣视钱为污,惧钱为祸,庶几不爱钱之风可睹也。(14)
这段堂堂正论,也博得了天子的嘉奖,将之拔擢为右佥都御史之位。而对于贪官的惩罚措施,在某种程度上亦曾实行过。《崇祯实录》卷二崇祯二年九月辛亥条载顺天府尹刘宗周上言曰:“顷者,严赃吏之诛,自执政以下坐重典者十余人,可谓得救时之权。然贪风不尽息也。贪风之不息,由于导之者未尽善也。”明言当时的法条虽苛酷,却并没有什么效力。
另外,《明儒学案》卷六十二《刘宗周传》曾记他为顺天府尹之时:“京师戒严,上疑廷臣谋国不忠,稍稍亲向奄人。”这种现象亦值得注意。此年正是上文所说清军入侵之时,而据闻崇祯帝将前来勤王的袁崇焕投入监狱,正是为宦官所误的。当然,比起廷臣来,崇祯帝之更为信任宦官这一事实,也是事出有因的。《崇祯实录》卷九崇祯九年八月庚辰条曰:“以张元佐为兵部右侍郎,镇守昌平。时太监提督天寿山者皆即日往。上语阁臣曰:‘内臣即日行道,而侍郎三日未出,何怪朕用内臣耶。’”《实录》中并未记载阁臣对天子之语的答复。不过我们却从中得知:曾以铲除魏忠贤之阉党而著称的崇祯帝,最终却还是更为信赖宦官。
六 政治旋涡中的复社
通过以上对于各种形势的分析和考察,我们对不过一介乡绅的张溥能够决定朝中大臣之进退的事实,或许也不会太惊讶了。不过关于其政治活动中的某些关键部分,尚处在不明朗的状态中。
而复社既然可以运用情报网刺探秘密,打击对手,那么其对手亦可以运用同样的战术来对抗复社。自崇祯三年(1630年)开始,大学士、湖州府乌程县出身的温体仁便和复社派大臣展开了政治斗争。而到了崇祯七年,温体仁也终于有了得以镇压复社的机会。《复社纪略》卷二载:“两张既与乌程有隙,乌程深虑溥虽在籍,能遥执朝政,乃令心腹往官吴地,伺其隙而中之……因选御史路振飞为苏松巡按,使图之。”这位路振飞赴任之后,便开始调查苏松附近乡绅豪族在乡曲纵行武断的实际情况。而之前我们提到的周之夔,则趁此机会将《复社或问》中的一节公开于世,陆文声亦得以上疏弹劾张采。
当时的中央政府,正逢温体仁之心腹蔡弈深用事,便决定就复社专横乡里一事展开调查,而委派南直隶学政倪元珙负责此事。然而倪元珙本是复社的同情者,向来称道张溥之笃学,便随便向上级列举了复社中几个无名小卒的名字搪塞了过去。也正因为这种蒙混过关的态度,倪元珙事后遭到了左迁的处分。而蔡弈深更唆使陆文声等人对复社进行第二波攻击,同时,复社亦在努力策划对温体仁的弹劾。
对于复社来说,无比幸运的是,前后八年执掌朝政的温体仁终于因为身体原因,于崇祯十年(1637年)六月宣告引退。不过继任他成为首辅大学士的却是其心腹薛国观。复社与温党的斗争也就此更加激烈了。而对复社来说更为幸运的是,不久之后的崇祯十三年(1640年),薛国观就因为触怒了外戚和宦官被罢免,继而因有收受贿赂之嫌下狱。当然,这样的结果或许是出于复社的谋划——至少薛国观及其党羽蔡弈深是深信自己之所以下狱,完全是出自张溥等人之罗织的,蔡甚至还在狱中上书,试图向天子证明这一点。
在薛国观之后,周延儒于崇祯十四年(1641年)被召回朝廷,担任首辅。周延儒是张溥会试时的主考,在当时的观念中,二人这种座师和门生的关系是完全属于一个利益共同体的。而周延儒也与之前的温体仁属于完全不同的政治派系,马上成为了复社的后援。
关于周延儒再次入阁的始末过程,比较详细的记载便是《崇祯实录》卷十四崇祯十四年九月甲申条:
先是,丹阳监生盛顺及虞城侯氏共敛金得十万缗,纳贿太监曹化淳、王裕民、王之心等,营求复用延儒。令少俟之。逾年,工部主事吴昌时家最富,出私帑如前数,使进士周仲琏伏行抵故大学士冯铨家,潜通内,果得召用。昌时之力居多,延孺深德之。
吴昌时和张溥同为周延儒门生,且亦是复社中人。曹化淳等则是当时深受崇祯帝信赖的宦官。关于此事,蒋平阶《东林始末》中的记载与上引《实录》基本相同,唯将“盛顺”之名误写作“贺顺”。乍看之下,张溥似乎与此事关系不大。
根据吴伟业的《复社纪事》,周延儒复职一事,非但与张溥无关,就连吴昌时也并未参与其中。不过吴伟业到底承认了吴昌时在当时频繁为复社出谋划策,曾修书一封怂恿张溥,谋划新首辅一事,“惟丹阳盛顺伯可与谋”,而当盛顺当面向张溥质询是否能够帮忙谋划之时,张溥却“嘿不应”。然后,吴昌时等人方才出于己意,向宦官行贿,不过最终还是“不得要领”,等到天子亲自下诏,方才将周延儒再次送上首辅之位。最后,吴伟业总结道:“召出自上意,初非有他也。而来之(吴昌时)自谓谋已行,视世事弥不足为。”然而,这段记载却着实引起了我们的怀疑。如果此事真的与张溥毫无关系,那就没有必要要让盛顺特地去找张溥商谈了,而如果吴昌时的计划果真最终失败,那么吴伟业又为何要将这件事的原委记录于此呢?吴伟业既是张溥的门人,述及此事时也定有出于为尊者讳的原则,有回护曲笔之处。简单说来,他在笔记中所极力否认的事情,其实便是事实。
在《明史》卷二八八《张溥传》中,亦曾有“其(周延儒)获再相,溥有力焉”这样的记载,而在《资治通鉴纲目三编》卷二十崇祯十四年九月条更有明文曰:“溥乃属吏部郎中吴昌时,为交关近侍。会帝思用旧臣,遂起召延儒等。”恐怕这条记载才是近乎真相的。这位周延儒曾于崇祯二年至六年六月期间担任首辅,而后则因为次辅温体仁的奸计被罢免。因其长期担任宰相的经历,就算是没有人为之奔走陈情而复位,也丝毫不奇怪。当然,有了强力后援的话,这桩事情也就更为容易办到了。而作为门生,为座师的官位奔走本就是官场的常识。如果在吴昌时费尽心机之际,张溥只是冷眼旁观,那才反而是更为奇怪之事吧。吴、张二人,理应多多少少参与了周延儒的拥立运动,只不过,他们的参与,究竟在何种程度上影响了这次拥立的最终结果,却不是身处今日的我们所能逆推得知的了。
而吴昌时花费十万缗向宦官行贿一事,也因为体现了当时社会的某种规律而显得颇为有趣。因军需用品的景气而收入大增的乡绅们,将一部分的收入作为贿赂送给当权者,用以满足自己的野心,而反过来讲,乡绅作为一种财源,对于当权者来说,也同样是不可或缺的存在,这也正确保了乡绅所拥有的地盘之稳固。另一方面,所谓“十万缗”,换算成银钱的话,以一缗千贯等于一两银子而论,其重量恐怕要接近四吨。如果用货车荷载,想来绝对会引起骚动。不过幸好,据朱祖文《北行日谱》,当时民间已经流行起“会票”这一类似现代汇票之物。使用会票的话,便可在夜深人静之际进行政治交易了。
还有,之所以向宦官纳贿,则是因宦官的影响力逐渐上升所致。而当时崇祯帝对朝中官僚大臣的不信任感也愈发加重,天子逐渐地被官僚们“孤立”了起来。《崇祯实录》卷十一崇祯十一年正月乙丑朔条乃谓:“以任丘、清苑、涞水、迁安、大城、定兴、通州各官贪纵不法,命逮入,盖内诇得也。”所谓“内诇”,即天子直接派出的侦探,当然是由宦官充当的。而崇祯帝在新年伊始的此举,也是对各省抚案长久以来包庇贪官的一种抗议。
事实上,崇祯一朝,以渎职为名诛戮的官僚数不胜数,有时甚至不满足于单纯的死刑而是处以磔刑,从中亦可窥见那位人主的“歇斯底里”之性格。《崇祯实录》卷十二崇祯十二年(1939年)八月庚戌条载:
故庶吉士郑鄤磔于市。先是,中书舍人许曦讦奏郑鄤不孝渎伦,与温体仁疏合。令法司定罪拟辟,上命加等。鄤,武进人。初选庶吉士,即有直谏声。读书能文,故文震孟、黄道周皆与之游。当时(温体仁)欲借鄤倾震孟、道周,故谳驳逾重。而鄤居乡,多淫傲不法,遂罹惨祸。诣西市,尚大呼冤。廷臣皆畏怯,莫敢申救。
而温体仁最终也在与宦官曹化淳的斗争中败下阵来,以病乞归。之后继任的薛国观则如上文所述被黜退赐死。天子越是使用严刑峻法,便越是为官僚大臣所“孤立”,而这也正是他重新召回旧臣周延儒的一大原因。
周延儒担任宰相之后,对复社的追查自然不了了之。而就在这前后不久,复社的创立者张溥,却于崇祯十四年五月病故,按照文献上的说法,享年四十。
然而,崇祯帝对周延儒的信任却绝对说不上深厚。同时面对清兵进犯和日甚一日之内乱的朝廷渐渐病入膏肓。此时,周延儒的心腹吴昌时、周仲琏、幕客董廷献经营私利之事正好被曝之于众。天子亲临中左门,对吴昌时进行审讯,拷掠之下,竟将其胫骨打断。最终又将吴昌时弃市,赐周延儒自尽。时为崇祯十六年十二月,仅仅只是明亡前数月的事情。
那么,作为失去天子信任的官僚们之替代品的宦官们,又究竟享有天子的多少信赖呢?前文述及的虞城侯氏和吴昌时的行贿对象——宦官曹化淳恐怕颇得恩宠,而这恩宠的原因则是其向后宫进献美人。《崇祯实录》卷十五崇祯十五年七月丁丑条乃谓:“太监曹化淳进江南歌姬数人,甚得嬖。”又,同卷同年九月戊子条:“命采良家女充九嫔。”此事后来虽因官僚们的抗议而中辍,不过这条“采良家女”计划的发起者,应当就是曹化淳。而最终,当李自成迫近北京城之时,打开彰义门将其迎入城的,还是这位曹化淳。天子不得已而信任的宦官,最后还是背叛了天子。
关于宦官需对明亡所负的责任尚有一例。众所周知,明军在与清军作战中最重要的武器便是大炮,而负责制造大炮及其弹药的却是宦官。《明史》卷七十四《职官志》宦官条载“所谓二十四衙门”外有:“安民厂,旧名王恭厂,各掌厂太监一员,贴厂、佥书无定员。掌造铳炮、火药之类。”其所在当位于安定门附近。然而这个火药厂曾屡次发生爆炸事故。据《崇祯实录》的记载,分别有:
(七年九月)庚申(15),王恭厂火药灾,伤毙数千余人。(卷七)
(十一年四月)戊戌,新厂灾,毙七百余人。(卷十一)
(同年)六月癸巳,安民厂灾,伤万余人,武库几空,发五千金赈恤。(卷十一)
(同年八月)丁酉,安定门火药局复灾。(卷十一)
(十二年六月)庚子,火药局灾。(卷十二)
如此连年发生事故,绝不能不对前线的战事产生一定影响。同书卷十七崇祯十七年(1644年)二月戊子条正有:“宁武关陷。寇(李自成)薄关传檄:‘五日不下,且屠之。’总兵周遇吉悉力拒守,以大炮击杀贼万余人,会火药尽。”这样因为火药的不足而失败的事实,可以充当上文中那个推论的案例。
尽管我们不知道连续的火药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然而掌管火药厂的宦官渎职怠慢,却已是不争的事实。火药制造既是极为机密之事,天子自然不会将之托付给本来应该负责此事的工部将作监,而是为了使之直接处于自己的监视之下,特别委任宦官来进行管理。当然,那么多事故的发生,也正说明宦官辜负了天子的期待。天子万不得已所信任的宦官,到头来还是辜负了天子。这也正是绝望的时代之所以为绝望的理由。
官僚不信任天子,天子也不信任官僚,官僚们更不信任彼此,这便是为何在朝廷命令禁止结党的情况下,还是出现了屡禁不绝的党争。《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六之论赞引倪元璐之语曰:“宵人正人,皆以不敢言党而党愈炽,党愈炽而国是不可问矣。”诚然,在绝望而没有信任的世界里,唯一通行的原则便是权力。而古往今来,党争的本质,从来都是权力斗争。
七 张溥其人
复社成立之初,曾以文社之名开展了许多文化活动,而其结局则又违反了当初的社约,对政治活动多有参与。或许会有人会反驳:他们不过是不得已参与了反对当权者的政治运动罢了。可事实上,随着反权力斗争的推进,其斗争的政治性色彩也会越来越浓。这一规律在复社的领袖张溥身上亦有所反映。现在谨根据《复社纪略》,介绍其中最具这方面特性的几桩轶事。
当张溥的门人吴伟业猎得会元之后,需要将其试卷刊刻发表——即所谓“刻稿”。一般来讲,这种情况由士子的房师作序即可。所谓“房师”,即二十多位考官中,批阅该份试卷,并将之推荐为优等的那位考官,而吴伟业的房师李明濬正是其父的亲交。然而张溥竟以吴伟业是自己门生之由,在吴会元的刻稿前提上了“天如先生鉴定”这样的字眼。感到自己被无视的李明濬大为恼怒,“欲削伟业门人籍”。吴伟业则惊恐万分,只好恳请同僚徐汧带着自己前往老师处认错,并将这件事推诿于当时的书肆,“执送五城惩示以解”。通过此事,可以看到张溥那种完全以门生为自己的私物,以为自己对之拥有一切权力的心态。而之后,张溥还曾命令为官未久的吴伟业去弹劾当时的权相温体仁,令吴伟业颇为困扰。(16)至于张溥与李明濬之间因刻稿而结下的矛盾,则在崇祯八年(1635年)的京察中全面爆发。
虽说张溥的父亲翊之不过以太学生的身份终老,然其叔辅之却进士及第,官至南京礼部尚书,也自然财力雄厚,而他又将家事委托给陈鹏、过崐两位仆人打理,并默许了他们的专横。这两个仆人本就蔑视翊之,再加上张溥身为婢出之子的身份,便经常无礼相待。以至于张溥曾啮血书“不报仇奴,非人子也”八字于壁。之后,张溥因庶吉士的身份乡居,权势日振,言二奴之事于四省理刑,并将之逮捕,“下之崇明县学”,又令知县颜魁登暗示狱卒,将二奴毙于狱中。(17)之所以将二奴系于遥远的崇明,具体理由无从得知,但以理度之,应当还是为了在不显眼之处,方便下手杀死他们吧。总而言之,当时乡绅阶级已经有了一种阶级上的自尊心,面对下层阶级时,大抵是不会以同类视之的。特别是对张溥来说,他对二奴的恨意,不仅来自二奴对其父子的蔑视,更是有感于当时豪奴借主人之权势横行无法的所谓“吴下薄俗”,而对奴仆的僭越深恶痛绝。
张溥对下层阶级的差别意识亦体现在他对胥吏的态度上。当与之属于同一派系的祁彪佳出任苏松巡抚之时,据《明史》卷二七五其本传,曾“廉积猾四人杖杀之”。而据《复社纪略》卷二的记载,当时告发太仓“奸胥董寅卿”的,其实便是县内闲居的二张。又,崇祯九年,武举陈启新上疏言时弊,正好迎合了宰相温体仁的意见,故一举被拔擢为吏科给事中,着实令旁人侧目。而复社中人随即用尽手段调查陈启新的背景,终于得知其“少时亦尝从事”淮安县胥吏的工作,于是便援引明太祖关于胥吏不得应科举的遗训,以此为弹劾陈启新之资云云。(18)
从上述轶闻中,我们可以看到,张溥的世界观,即便放在今日亦丝毫没有违和之处。如果按照所谓历史人物的一切意识都必须符合其所处环境的观点来看,那么可以说,或者张溥所处的时代并非所谓封建时代,或者我们今日尚处在封建社会之中,亦未可知。至于那些学者如绘画一般拟构出的所谓“近代社会”,更不知何时能够降临。
张溥的思想也好行动也罢,都不能说是远离当时社会主流的,然而不容否定的是,其在历史上所占的地位却又是独特的。享年四十的他,在三十岁时方考中进士,作为当时社会意义上的“社会人”的时间仅有十年。即便从进士及第之前开始便致力学问,那也不过是二十年而已。可最终他所留下的著述,据记载竟已超过了三千卷之多。今天的我们固然已不能窥见其著述的全貌,不过以残存至今日的部分观之,或许比起“著作”来说,“编辑”抑或“删正”是更为恰当的描述,他的这些作品严格来说算不上是学术研究。当然,我们同样也不能忽视这些作品在当时的影响。
在冠以张溥之名的出版物中,最值得我们注意便是其中所谓的《历代史论》一种。近时的坊刻,往往以张溥《资治通鉴纪事本末论正》(又名《历代史论》)十二卷、《宋史论》四卷、《元史论》一卷为中心,在其前加上高士奇的《左传史论》二卷,又在其后加上谷应泰《明史论》四卷合刻,再在卷首冠以光绪五年谭宗浚的序文。在此,我们无暇讨论这一整部著作,只能将其中最富张溥个人色彩的关于宋高宗的评论摘出,并予以介绍。
一般来讲,普遍的观点都以为北宋灭亡的主要原因在徽宗,而对宋高宗,历来的学者只是专责其杀害岳飞、与金人媾和一端,而又以为此事的大部分责任应由秦桧承担。然而张溥在《宋史论》卷二,论及北宋末年靖康之变的“金人入寇”以下诸条,却以为徽宗穷奢极欲三十余年,致使天怒人怨固然是事实,然而更为败德者其实还是其子宋高宗赵构——在此张溥特地直呼高宗之名,以追究其责任:
予读《宋史》,至绍兴十年,“观文殿大学士陇西李纲薨”,不禁废书而泣曰:王之不明,孰有如高宗构者乎!
彼赵构者,见逼金虏,如越如温,在明在杭,居海舟,泊港口,流离殆死,(《诗》曰)营营青蝇(谓谗言),不一悟也。唐德宗于陆贽,用之艰难之日,弃之无事之时,后世讥其极愚。构于李纲尤甚焉。德宗犹念母,而赵构忍忘父也。(19)
构性无良,几同夷虏。金人所爱,构亦爱之。金人所雠,构亦雠之。既悦汪伯彦、黄潜善,则必相秦桧。既怒李纲、宗泽,则必杀岳飞。《诗·小雅·何人斯》云:“有靦面目,视人罔极。”构则吾不知其(内心之)极也。(20)
史言徽宗失国,愚非晋惠,暴非孙皓,篡夺非曹丕、司马炎,独不幸而有子厄。一败于钦宗,而明皇(唐玄宗)绝西内之望。再败于高宗,而(晋)愍帝蹈平阳之辙。神龙(唐中宗)继父(唐高宗),则夫妇(指中宗皇后韦氏)义丧。建炎继兄(钦宗),则父子道亡。固可同类而并笑也。(21)
这些话几乎将宋高宗批得体无完肤,如此诽谤天子的文字,我在其他古人处,尚未得见。
当然,中国历史上的所谓史论,尽管议论的是历史,可大多关乎作论者当时的政治,以为一种感慨。那么,张溥对宋高宗的批评,又是在向我们倾诉何种对他所在时代的感慨呢?
张溥入京选为恩贡,正当崇祯元年,第二年即我们上文所谓的己巳之岁,清太宗包围北京之年。其时张溥虽大抵已经返乡,然而当他听闻昔游之地烽烟四起之时,恐怕是会有一些别样的感触吧。而他的高宗论,也必然是针对明清对立之时局而发的。他的外交理论,亦是彻头彻尾的激进主义。
我们可以试着还原张溥之论中的诸位影射对象。首先,就天子的立场来说,张溥论中的徽宗便是万历帝,钦宗则是熹宗天启帝,至于高宗,当然影射的是崇祯帝。宋徽宗和万历帝均享国甚久,而且对其所在朝代的纲纪颓废负有一定责任。钦宗和天启帝所处大环境虽不同,但二人的失败同样都可以被宽恕。钦宗在位日短,且时时处于太上皇徽宗的监视之下,实在算不上是能够独当一面的天子。天启帝则生来暗愚,又冲龄即位,在位时多为宦官魏忠贤所掌控,令人不忍责难。问题便在于同样是即兄长之皇位的宋高宗和崇祯帝。事实上,和宋高宗类似,崇祯一朝虽然表面上和清朝进行着死斗,但暗中却又不断地谋求与后者的和议。甚至袁崇焕之枉死,其实便是明朝想要和议的愿望反过来为清朝所利用,从而使之蒙上了“通敌”的污名。
不过,尽管在后世看来有些不可思议,在明清两国的交涉中,对和议更感兴趣的其实是清朝那一边。自崇祯元年至七年,清朝曾连年以“满洲国皇帝”的名义向大明皇帝投送国书,以促进两国的和议。相反,明朝一边却从未递送过正式国书,更在表面上禁止一些边将与清朝接触。对明朝来讲,和议最大的困难,便是根据“满洲国皇帝”的提议,明清两国需享有平等地位方能进行外交,事关体面,不得不争。而最后,当满洲国那边进一步妥协,表示愿意去除帝号重新称“汗”之时,明朝也总算暗中接受了和议的要求。遂于崇祯十五年(1642年),经崇祯帝与兵部尚书陈新甲的密议,决定派出使者前往沈阳进行和议,可是这个计划不幸被泄露给了外廷,因谏官的一片哗然,为了上文所说的某种体面,天子只得反过来将责任推卸给陈新甲,将之处死了事。(22)而因为此事闹得实在太大,就连大学士周延儒亦曾挺身力救陈新甲。
崇祯十五年,正是张溥死后的第二年,而周延儒、吴昌时亦在其后的翌年被诛,更越一年而明亡。如果去世时尚属中年的张溥得以稍延数岁之命,那他的命运又会如何呢?在和议一事上,他的攘夷思想自然不容有所改变。其实并非张溥一人,当时的全体官僚政客都有这种中华独尊的想法。然而若是询问他们对这场持续多年的战争有何想法的话,又有几人能够成算满满地回答呢?从这一点上来说,这群人都需要为王朝的覆灭负责。
以后世的分析而言,明王朝唯一的延命良策便是与清朝讲和以争取时间整肃内政,所谓“攘外必先安内”是也。如此为之,或许能够避免明朝那在灭亡后仍旧持续多年的内乱吧。然而,即便这破灭的结局已在千万人的预料之中,其中亦不会有一个人提出任何委曲求全之道以避免之,世论迂直,一至于斯,这也正是我们从张溥的史论中所观察到的现象。可以说,张溥其人,在明朝灭亡这场悲剧中,扮演了一个既普遍又重要的角色。
而张溥若能延命,又会如何面对之后那北京陷落、清军南下的困局呢?明末诸名士中,固然多有贯彻其平生之理念,以身殉国者。而更多的人则在这场天翻地覆的变局中选择了与时俱进,不为名誉地生存下来,令旁人齿冷视之。
其中,张溥所兄事的周介生,晚来进士及第,任庶吉士时正逢北京陷落,随即出仕李自成的朝廷,大节有亏,而当李自成失败之后,又南逃至福王的小朝廷,最终因政敌的谗言被处死。张溥的朋友张采之死亦绝非光荣。此人于福王之时从礼部主事晋升为礼部员外郎,乞假暂归,又正逢南都失守,“奸人素衔采者,群击之死,复用大锥乱刺之”,所幸张采随后苏醒,遂避往邻县,三年后去世。(23)而南京的福王政权中,执掌政权的阮大铖和马士英均是温体仁之党,亦可以想见复社成员在此朝廷中的不得志。而最终,双方也随着清军的南下玉石俱焚。
接下来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张溥编著的《四书注疏大全合纂》。此书或许称得上是清代隆盛的考据学的一个源头。明初,永乐帝曾命人编纂过《四书大全》《五经大全》《性理大全》三书,以统一对儒教经典的不同解释。对于科举所需要的经学知识来说,掌握这三书便已足够。而既然如此,三书之前的各种古注疏,看似亦可以废去不观了。然而,到了弘治、正德年间,活跃于苏州艺术圈的祝允明(枝山,1460—1526年)却频频发表提倡古学复兴的言论。在他的《怀星堂集》中,如此言论处处皆是。如卷十《学坏于宋论》:
祝子曰:凡学术尽变于宋,变辄坏之。经业自汉儒讫于唐,或师弟子授受,或朋友讲习,或闭户穷讨……宋人都掩废之。或用为己说,或稍援他人,皆当时党类。吾不如果无先人,一义一理乎(24)……我太祖皇帝洞烛千古,令学者治经用古注疏,参以后说,而士不从也。
此段中虽有我所不能读懂的地方,要之,宛然已是考证学者的口吻了。又,卷十一《贡举私议》中,论及科举中应考注疏时说:“宜令学者兼习注疏,而宋儒之后为说附和者,不必专主为便。”又,卷十二《答张天赋秀才书》曰:“故仆劝足下宜寻《十三经注疏》穷之,当自有得……若患岭外无此篇籍,幸力致之。”该篇下文尚有劝人读“宋元十九正史”之语。
而继承了祝允明这一遗志的,便是同为苏州人的张溥。他所编纂的《四书注疏大全合纂》三十七卷,因宋学以后诸说已见永乐各种大全,是以专收宋以前的各种古注疏以供阅读。这本颇为便利的书为吴门宝翰楼所刊行,题签有“张天如先生评订”的字样(25)。此书并无总序,只是在卷首的《大学》之首有一篇《大学注疏大全合纂序》,末署“崇祯九年正月日,后学娄东张溥序”,并摹刻有“西铭之印”“太史氏”两枚印章。张溥之所以特为《大学》作序,无非是为了说明其为何采用所谓“《大学》古本”的问题,至于其他三经,便无此必要了(26)。张溥此序始曰:“古本《大学》与石经文异,今注疏盖古本也。论者谓汉儒注本,不可诠易,其言近是。然朱子《章句》,尽更其旧,又以意补亡,不少逊让。即云其传得之河南程氏。”而序末更称:“今学者于补传,其不敢信,亦犹是也。近代训诂,《学》《庸》尤繁,其说类托,仿于朱子。抑知言之弥多,去之弥远。非《注疏大全》,莫能救也。余尤廩廩焉。”
事实上,张溥的这种思想并非发端于写序之时。据《复社纪事》,其在崇祯元年,以恩贡入京之时,“纵观郊庙辟雍之盛”后,“喟然太息”道:
我国家以经义取天下士垂三百载,学者宜思有表章微言,润色鸿业。今公卿不通六艺,后进小生剽耳佣目,幸弋获于有司。无怪乎人持柄,而折枝舐痔,半出于诵法孔子之徒。无他,诗书之道亏,而廉耻之途塞也。
而相近的言论亦见于清代浙东学派之祖的黄宗羲之口:“明人讲学,袭语录之糟粕,不以《六经》为根柢,束书而从事于游谈。故问学者必先穷经,经术所以经世。”(27)其同张溥之语何等相似。又,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更谓:“清代思潮果何物耶?简单言之,则对于宋明理学之一大反动,而以复古为其职志者也。”梁氏此语在此处实有摘录的必要。因为顾炎武、黄宗羲等人的主张既发端于张溥,而“复社”之名,更有复兴古学的意味。
张溥所编著的“注疏大全合纂”除了《四书》之外尚有《五经注疏大全合纂》,其中《诗经注疏大全合纂》三十四卷一种为《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十七著录为存目,而另外四种则已不知今尚存否。其他为《提要》所著录的张溥著作还有《春秋三书》三十二卷和《汉魏六朝一百三家集》一百十八卷,此外他所删正的《历代名臣奏议》三百五十卷则系于原编者黄淮名下。而最后一种,则是张溥个人的《七录斋集》。
通观张溥编著之书籍,大多只是“剪刀加糨糊”的产物,说不上有什么学术价值。而他在文化事业上,与其说是一位作者,不如说是一位出版者。虽说他的编著中均贯彻着复兴古学的意图,不过出版这些书籍对他来讲亦是有利可图之事。而随着他出版的书籍销路渐广,他的名声也就越来越大。另外,他所掌握的复社情报网在出版宣传、书物配送上无疑也发挥了一定用途。
当时既然已经是情报至上的时代,对出版业来说,情报无疑也可以换得名声与金钱。而金钱之后又可以兑现权力,买取官位,驱使官府为自己的金钱而奔走,从而获得更大的权力和更高的声名。
恐怕张溥所享有的巨大声名便是如此这般得来的吧。然而,这种声名却并没有维持很久。当世风渐变,清朝学者开始审查张溥的业绩之后,他们意外地发现:张溥的学问竟是这般贫弱。《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编者均为考据学中翘楚,不过他们对张溥这位考据学的先觉者的学问,却丝毫没有阿谀同情之处:
【《历代史论》】议论凡近,而笔力尤弱,殊为不称其名。(28)
【《诗经注疏大全合纂》】溥是书杂取注疏及《大全》合纂成书,差愈於科举之士株守残匮者。然亦钞撮之学,无所考证也。
【《春秋三书》】至于经学,原非所擅长。此书为未成之本,亦别无奥义。(29)
【《汉魏六朝一百三家集》】溥以张氏(燮)书为根底而取冯氏(惟讷)、梅氏(鼎祚)书中其人著作稍多者,排比而附益之,以成是集。卷帙既繁,不免务得贪多,失於限断,编录亦往往无法,考证亦往往未明……溥与张采倡复社,声气蔓衍,几遍天下。然不甚争学派,亦不甚争文柄,故著作皆不甚多。溥所撰述,惟删定《名臣奏议》及此编为巨帙。《名臣奏议》去取未能尽允。此编则元元本本,足资检核。溥之遗书,固应以此为最矣。(30)
似乎在馆臣看来,张溥的编著中,唯有《一百三家集》够得上及格。不过正如《提要》所说,此书“因人成事”(31),是对张燮原编的《七十二家集》三百四十七卷进行的重编,增其人而减其卷所得的,实在显得价值不高。对于资料来说,随意删节一定会导致网罗不尽。当然,我们在此处不拟讨论删节在文章学上的价值。而身处今日的我们既然有了严可均的《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可供参阅,那么张溥的《一百三家集》也就显得全无用处了。
要而言之,对后世而言,张溥的编著中丝毫没有不可替代之物。如果说他只是一介学者,抑或一介文人,那么这无疑是非常可耻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的身上没有一点可取之处,在历史长河上同样亦不能忽视其存在。在政治史上,脱离了张溥来谈论明末无疑会造成巨大的漏洞。论及考证学的源头,在明代祝枝山之后,也必须提到张溥。如果没有张溥的先行试错,很难说清代考证学究竟会不会在清初就已经以一种早熟的方式成为潮流。我们似乎很难以传统的固定概念来衡量张溥其人。其实,他在本质上最为接近的身份是今天的新闻记者。我在上文中曾经提及:明末已经是一个情报社会了,而在这情报社会中,最初作为记者登场的,便是张溥其人。所谓“对客挥毫,俄顷立就”者,抑或正是某种与新闻稿类似之物。想来这类文章若是流传至今,又能被编成文集的话,读来应该是十分有趣的——当然,这样的文章无疑与当时对文章家的要求相去甚远。这类文章并非流传后世之文,而只是为了解决切实的现世目的所作的事务性之文。张溥从事的虽是反权力运动,可他自己的权力欲却比谁都强,而如果说他是一介记者的话,那这种情况便能够非常自然地理解了吧。身为里居之人的一介庶吉士而能遥控朝政,与现时的新闻记者被称为无冕的宰相这一点相对照亦非常有趣。所以说,他并非是无法将著作流传后世,只是不需要罢了。在这点上,我想,他是绝不会后悔的。
论述张溥的生涯,实际上是我长年以来的一桩“悬案”。在很久以前,我便以为他的存在对解明明末政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过因为我的懒惰,时至今日,尚未能读完他的全部著述。一般来讲,书写文化人物的传记,首要任务便是读其全集。若是不能全部精读,写传记时的心情恐怕是不能平静的吧。不过,当此次《东洋史研究》编辑委员前来为其乡绅特刊号约稿之时,我却觉得,若是不赶在这一期上发表,恐怕以后也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了,于是明知学力不足,还是写就了此文。正是因为如此,当我对张溥进行考察之时,并未能全面排查他的全部作品。况且张溥的文章尽是应酬之作,除此之外则大多如后代的《李鸿章全集》那般充斥着事务性的文字,远没有《曾国藩全集》那般精彩。可以说,其文章可作为史料,但无关乎精神生活及学术思想。另外,随着对明末社会情势之检讨的深入,很多一开始觉得非常不自然的地方也渐渐变得能够理解了起来。这一点着实是我意料以外的收获。此文和普通的论文体裁有所差别,对此我深有自觉,也正是考虑到这一事实,方选用了这样的标题。(32)
* * *
(1) 原题为“张溥及其时代——明末一介乡绅的生涯”,小节划分及标题为原书所有。(编者注)
(2) 明确以“乡绅”指代张溥的例子,《复社纪略》卷二载周之夔弹劾张溥、张采、刘士斗之事时谓:“之夔遂坐溥、采悖违祖制,紊乱漕规。指士斗为行媚乡绅。”同书卷四又载张国维回奏中有“献媚乡绅”之语。
(3) 见《明史·张溥传》。(译者注)
(4) 即八股文。(编者注)
(5) 出《明史·张溥传》。(译者注)
(6) 关于张溥著作的卷数。《明史》卷二八八其本传中所记为“三千余卷”,而吴伟业《复社纪事》中则谓:“先生所纂《五经疏大全》及《礼书》《乐书》《名臣奏议》数百卷,缮书进览。”不过这里的“数百卷”似乎只是进呈给天子的卷数,而非其全部的著作。
(7) 出陆世仪《复社纪略》卷二。(译者注)
(8) 以下事件,均概括自《复社纪略》卷二。(译者注)
(9) 《复社或问》原书已佚,此处引文实出《复社纪略》卷四载周之夔上疏。(译者注)
(10) 作者此处借用的村八分制裁之概念,是日本江户时代在各个村落实行的制裁方式之一。对那些扰乱村子秩序的人及其家属,全体村民约定:除葬礼和火灾两种情况之外,断绝所有人与之的一切往来。(译者注)
(11) 关于明末与后汉末年的比较。明末复社的活动,似乎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后汉末年的处士横议现象。如果说明末的复社活动是以其情报网为中心的话,那么后汉末亦同样如此。只是后汉末年的情报网不过是一种“口头媒体”,其传播方式尚停留在口耳相传的地步罢了。当时所流传的各种谣谚,如“汝南太守范孟博”“天下楷模李元礼”等,其实便如同今日的报章新闻标题一般,将各种人名和其所行相配而已。
(12) 此处原文,作者将原史料“推知”二字训读为“在外则推举引荐,令世人知道其人”之意。其实这里的“外而推知”指的是“在地方上则引荐其人为推官和知县”,与前文“内而”对举。按照作者前文引用“中行评博”时所加的引注,则应表示为“外而推(官)知(县)”。(译者注)
(13) 关于记载明末政府的收支问题黄承昊上疏,《明史纪事本末》卷七十二“崇祯治乱”条所录精确到了万以下的具体数字,更为详尽。此处为了方便,故选用了《崇祯实录》的版本,略去万以下的数字。不过引用时,又据《纪事本末》的版本,在括号中补了“其他京支杂项”一句《实录》所无的项目。
(14) 韩一良上疏又见《崇祯实录》卷一。在此段引文中,用括号注出了《实录》较《纪事本末》多出来的部分。
(15) “庚申”作者原文本引作“丁巳”,误。据《崇祯实录》卷七该条改原文。(译者注)
(16) 吴伟业刻稿事见《复社纪略》卷二。(译者注)
(17) 陈、过二奴事见《复社纪略》卷二。(译者注)
(18) 陈启新一事见《复社纪略》卷三。(译者注)
(19) 以上两段见《宋史论》卷二“李纲辅政”条。(译者注)
(20) 见《宋史论》卷二“宗泽守汴”条。(译者注)
(21) 见《宋史论》卷二“两河中原之陷”条。(译者注)
(22) 关于陈新甲之死。《崇祯实录》卷十五崇祯十五年九月戊子条曰:“诛前兵部尚书陈新甲。初,周延儒入其贿,营解甚力。因奏:‘国法:大司马,兵不临城不斩。’上曰:‘他边疆即勿论。僇辱我亲藩七焉,不甚于薄城乎!’延儒语塞。既而刑部署事右侍郎徐石麒奏其酿寇私款,立奏上,竟弃市。”周延儒力救一事,他书亦往往载之。不过同书卷十六崇祯十六年十二月乙丑条,于周延儒被赐死一事之后,尚有“及再相,反温(体仁)所为。而嗜利无厌,往往鬻爵。时方得君,不顾外患。款局败,委罪陈新甲,没其厚赂,欺蔽明主,败坏国事,遂以亡天下”这样与前文相矛盾的记载。恐怕后一条记载别有所指,“以亡天下”云云,或许指的并非周延儒,而是崇祯帝本人。
(23) 见《明史·张采传》。(译者注)
(24) 此处祝允明的原文为:“吾不如果无先人一义一理乎。”有些读不太通,在此姑且将“先人”属上句。
(25) 关于张溥此书,可参照拙稿《四书考证学》(《东洋史研究》第四号,《全集》第十七卷所收)。
(26) 作者此说不确。今检上海图书馆藏崇祯刻本《四书注疏大全合纂》,除《大学》卷首有张溥序之外,其他《中庸》《论语》《孟子》三经卷首均分别存有张溥作于崇祯九年正月的三篇序文。或是作者所见之本后三序已脱去,俟考。(译者注)
(27) 见《清史稿·儒林·黄宗羲传》。(译者注)
(28) 此条乃作者引自《四库提要》卷九十史评类存目所收《历代史论二编》之提要,《提要》下文曰:“题曰‘二编’,盖尚有前编,今未之见。”(译者注)
(29) 见《四库提要》卷三十春秋类存目。(译者注)
(30) 见《四库提要》卷一八九总集类。(译者注)
(31) “因人成事”为《四库提要》著录《一百三家集》中语,在上面这段中为作者所省略。(译者注)
(32) 与拙稿论述相似话题的论文尚有小野和子的《关于明末结社的一个考察——以复社为中心》(《史林》第四十五卷第二、三号)等,使用这个标题也是为了避免与之在词句上的雷同。
石涛:卖画的先驱(1)
一 经历大乱的艺术家
清初僧人石涛的画不受重视并非新鲜之事。事实上,其画作自古以来就没有受到过公正的评价。向来论及清朝绘画,便可用所谓“四王吴恽”(2)来概括,指的是以苏州为中心的正统派画家群体,而当传统价值观发生转换,以扬州为中心的新兴画风得到重视,其中心画家便是所谓的“扬州八怪”(3)了。追溯扬州八怪的源流,其实便是这位名为石涛的画僧。对该时期价值转换的研究,日本的汉学家青木正儿和南画画家桥本关雪颇得先鞭(4),而后这种关注也渐渐倒传至中国,则是与中国当时的社会情势,即思想革命、文学革命、五四运动等一系列打破旧弊恶习,建设新文化、新社会的思想潮流有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