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礼乐的起源及其内容
礼乐制度,几乎与中华民族文明史的发展相始终,甚至可说就是中华文明的主要标志。远古的礼制,已经踪迹渺然,春秋时代孔子已经叹息夏、商两代的礼制文献“不足征”。对于礼的起源后人只能作些合理的推测,由于礼的内容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涉及人与天地自然的多重关系,所以它不可能只有一种起源。如《礼记·礼运》篇有言曰:“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抷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144)描写的是远古社会初民因饮食而感戴天地、荐享先人(鬼神)的祭祀活动,所言乃是祭祀礼的起源;《礼记·内则》云:“礼始于谨夫妇。”(145)《周易·序卦》曰:“有夫妇,然后有父子。”说的是人伦之礼的起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146)这是君臣上下之礼的起源,《礼记·乐记》又说:“礼者,天地之序也”,“序,故群物皆别”(147)。人间的秩序既然是受天地自然秩序的启发而建立起来,于是由君臣之礼的进一步规范,便产生了官制之礼;荀子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148)这是五刑之礼的起源;《管子·心术上》:“登临揖让,贵贱有等,亲疏有体谓之礼”(149),则是宾朋群会之礼的起源;《论衡·订鬼》引《山海经》曰:“黄帝乃作礼以时驱之。”(150)注引《庄子》佚文有“逐疫出魅,击鼓噪呼”、“沐浴斋戒”、“鸣鼓振铎”等语,说明无论驱疫还是出征,部署誓师,隆重其事,应该视为军礼的起源;《国语·郑语》载:“虞幕能听协风以成乐物生者也”(151),辨识天地间木石金革诸物不同的声响,用以制成不同乐器,加以协奏合鸣,便成音乐。所以说:“乐者,天地之和也。”(152)《荀子·乐论》亦云:“故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饰节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153)这应该视为音乐制度的起源。
进入阶级社会之后,礼成为维系社会秩序的制度规范,区分了阶级的界限,规定了社会各个等级的尊卑贵贱,有了鲜明的阶级性。与原始社会的礼有了本质的区别,然其礼意却一直沿袭下来。阶级的出现与存在,是一个客观必然的事实,而礼的制作与产生,固然有其肯定尊卑之分、贵贱之等的一面;却也包含着对社会优势阶层在内的所有个人的限制。虽曰:“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154)要亦必有其可亲可尊者在,所谓“尊尊”之所尊者,并非专指其阶级地位之尊,实亦包含是否具有按照礼制的规定,以约束自我的自尊,能够恪尽职守并以礼对待上下人等的尊贵者,方能博得人们的尊敬。所以礼乐之设,其意主要还是在于消解阶级与人际间的恶性对立,用来协调包括同阶层在内的各阶层上下左右关系,使其互不侵凌和谐相处;避免社会纷争动乱,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由此看来,礼的实质即是为使社会秩序文明和谐发展,而在各阶级、阶层与人际间达成的协约,并以天地鬼神作为监督人和最高裁决者。这后者虽仅是个虚拟的存在,却可以真实地内化为人的自我约束,如曰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之属;因而其又是现实而不可或缺的存在,儒家神道设教的意义与价值也许正在于此。
目前我们能够看到的三代礼制,可以上溯到周代。周礼是在总结损益夏商两代礼制的基础上,制作而成的有系统成体系的典章制度。周礼因之成为后世礼制的渊源。传统礼制的内容一向分为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五类,称作五礼,这一分类即起源于《周礼》一书。《周礼·春官·大宗伯》言及大宗伯的职责及五礼的宗旨曰:“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示”,“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宾礼亲邦国”,“以军礼同邦国”,“以嘉礼亲万民”。(155)《隋书·礼乐志》则说是“周公救乱,弘制斯文,以吉礼敬鬼神,以凶礼哀邦国,以宾礼亲宾客,以军礼诛不虔,以嘉礼合姻好,谓之五礼。”(156)这五类典礼遂为后来历代礼制所沿用。五礼在行施的过程中还要配合相应的鼓乐,故而合称礼乐制度。
吉礼,即祭祀的典礼。在古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157),祀为常设,故又重于戎,故而把吉礼列为五礼之首。当时祭祀的种类繁多,据《周礼》及《春秋》经传所列,计有昊天上帝、日月星辰、天子宗庙、先祖陵寝、风云雨师、四季烝尝、五岳川泽、四方百物,以及天子视学、国学释奠、学生束修、郊祀、大雩、禘祫、社稷、先农、先蚕等项,均属吉礼。吉礼一般具有规格高贵规模盛大的场面,足以表现国家统驭四海的威权、帝王俯临万类的尊严,以及政权受命于天而慈育于民的合法性。
凶礼,一般指丧葬典礼。如天子崩葬、公侯薨葬、东宫后妃和各品级官员的殡葬之礼。以及讣奏、临丧、致奠等仪节及守丧期间的禁乐和五服制度等;丧事以外,凶礼还用于吊慰家国忧患方面的礼仪活动。比如对灾荒、战败、寇乱等天灾人祸的哀悼吊唁仪式,也属于凶礼的范围。丧礼和丧服制度,虽然体现了贵贱、尊卑的阶级区别,主要还是表达了由血缘远近亲疏所区别的自然情感和社会责任,以及对死者的尊重及其人生的缅怀。《开元礼》将凶礼改置“五礼”之末,而将“凶年振抚、劳问疾苦”,置于凶礼之首。则体现了“事有本末,知所先后”和以生民为本的礼乐观念。
军礼,即有关国家军事战争方面的礼仪活动。如《周礼》所举有:大师(召集整顿军队)、大均(校正户口,调节赋征)、大田(检阅车马人众,亲行田猎)、大役(因建筑城邑征集徒役)、大封(整修疆界、道路、沟渠);《春秋会要》所列举:校阅、搜狩、出师、乞师、致师、献捷、献俘等项。《大唐开元礼》则规约为:告太庙、命将、出师、宣露布、劳军、讲武、观射、马祭、大傩(即驱疫)等。以及因此而需动员调集的大量人力活动,如建造城邑、畋猎,即大规模的狩猎活动,因其依照军事程序进行,狩猎同时,亦具有检阅和训练军队的意义,因之亦属于军礼。
宾礼,指诸候对天子的朝觐,天子遣使迎劳诸侯,邦国之间的聘问、会盟等外交往来及接待宾客的礼仪活动。如《春秋会要》所记,有朝聘周王,王聘诸侯,锡命,公朝大国、大夫出聘或来聘等类事例;王公以下直至士人相见礼仪,也属宾礼。宾礼有时并非单独行施的礼仪,往往与其他典礼相伴随。据《仪礼·士相见礼》郑玄注:“士相见于五礼属宾礼。”(158)至唐代则将接待番国礼仪纳入其中。如《新唐书·礼乐志六》:“二曰宾礼,以待四夷之君长与其使者。”(159)包括蕃国主及其使者来朝,遣使迎劳、蕃国主奉见等礼仪。
嘉礼,即国家以及乡党、家族甚至个人,具有喜庆、纪念意义或用于联络感情,亲睦人际关系的礼仪活动。如君主登基、册立太子、策拜王侯、节日受朝贺、天子纳后、太子纳妃、公侯大夫士的婚礼、冠礼、宴飨、乡射、乡饮酒等。《周礼·大宗伯》:“以嘉礼亲万民,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以昏冠之礼亲成男女,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宾客,以贺庆之礼亲异姓之国。”(160)诸侯间的庆贺,朋友间的宾射,也都属于嘉礼。
古代所谓礼,不仅指社会生活中的规定和仪式,还包括国家政治制度在内。许多政制、法律方面的规定都属于礼的范围,所以自古礼法并称。诚如章太炎所说:“礼者,法度之通名,大别则官制、刑法、仪式是也。”(161)秦汉以后,官制和法律逐渐从礼制中分出独立,礼就成为章氏所指的“仪式”,亦即礼仪了。可是章氏又说:“《传》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此非独官制、刑法、仪式云云也。阖置善人,慎固封守,一切会归于礼。其在氓俗,大者务施报,次即尊贤敬耇。是之不务,而责青黄黼黻之间,故老子云‘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162)可见礼和“仪式”还是应该是有所区别的,礼毕竟还包含着礼制和礼意两方面的内容,亦即礼首先是按照一定的礼意而制定的制度,“仪式”只是体现这种制度的形式和仪节。孔子认为礼乐的内在实质是仁德,礼乐只是仁德外在的表现形式。他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163)认为礼乐应体现仁爱之情,正义之行,而其目的在于营造社会的和谐,非仅是赏心悦目的仪节和鼓乐而已。
礼制与礼仪,含有大量祭祀天地祖先风雨山川的内容,这与三代以来的尊天敬祖思想有关。古人认识到“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164),日月星辰,风雨山川,“以为皆有功于民,故祭之也”(165)。“有益于人则祀之”(166)。感激报本之心和敬畏之情,所表现与解决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但礼的意义侧重在规范社会秩序,和节制人的行为,使人的自然情感通过具有美感的礼仪形式,从而得到适当的表达。但其主要功用还是在于调节社会各阶层以及相同阶层之间的人际关系,消解矛盾,使之如何和谐相处。如《礼记·曲礼上》就说:“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167)从积极的方面看,礼可以使整个社会秩然有序;从消极的方面看,礼又是防范社会动乱的堤防。《礼记·坊记》记载孔子的话说:“君子之道·辟则坊欤?坊民之所不足者也;大为之坊,民犹逾之·故君子礼以坊德,刑以坊淫,命以坊欲。”“坊”是水的堤防,而礼则是限制“民”逾越的一种堤防。又说:“贫而好乐,富而好礼,众而以宁者,天下其几矣。《诗》云:‘民之贪乱,宁为荼毒。’故制国不过千乘,都城不过百雉,家富不以百乘,以此坊民,诸侯犹有畔者。”(168)很明显,这里所谓的“民”,是指包括诸侯公卿大夫士在内的所有人群。甚至要求富贵者对待平民也要以礼相待,不可侵侮。如说:“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虽负贩者,必有尊也,而况富贵乎!”(169)如此看来,礼之设,就是为了调节社会人群上下左右的关系,避免冲突造成横决的堤防,并非防民如贼一般,专为限制百姓而设。
在古代,礼乐总是相须而行,隆重的典礼都须配合以相应的音乐;认为音乐是礼乐政刑之中,必不可少的一种致治措施。《礼记·乐记》篇开宗明义说:
“是故先王之制礼乐”,“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
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
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好恶著,则贤不肖别矣。刑禁暴,爵举贤,则政均矣。仁以爱之,义以正之。如此,则民治行矣。(170)
礼乐并称,不仅仅是两者原初即具有的自然关联,或者后来所刻意追求相互配合的视听效果,而且还因为两者对社会秩序和人生素养,具备各有侧重而又相互补充的引导功用。如所周知,音乐与其他艺术一样,既可以抒发个人的情感,也可以唤起人群的共鸣,具有无形的感染力量。故尔音乐又常为时代盛衰风俗良窳的表征,常随着时代的风习而转移。诚如《诗序》所言:
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171)
杜佑《通典·乐序》也曾揭示音乐与政教的关系曰:
古者因乐以著教,其感人深,乃移风俗。将欲闲其邪,正其颓,唯乐而已矣。
看来这种配合不同的礼乐场合属于雅乐的音乐,也具有闲邪正颓的教化作用,非仅一味地取消人际的界限,只是强调人间的“和同”而已。所谓“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过制则乱,过作则暴”。在这里,礼乐同样有着建立秩序化民成俗的功效。但是对礼乐的过度追求,也会使之走向反面。《乐记》因之又说:“是故乐之隆,非极音也;食飨之礼,非极味也”,“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172)。礼乐的制作,并非为了以壮观瞻,极视听口腹之欲,而是要通过礼乐的陶冶,去恶扬善,效法天地自然阴阳和谐的法则,使社会和人生走向更加符合人性发展的正道。
二、《大唐开元礼》的制作缘起
礼乐的制定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正如《礼记·乐记》所云:“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173)唐高祖入关时“方天下乱,礼典湮缺”,以窦威熟谙朝章国典,乃令其裁定制度。高祖“语裴寂曰:‘威,今之叔孙通也’”(174)。这是每个朝代兴起,功成治定,都要发发生的事情,即使礼典并未湮缺,也必须重新制礼作乐。因为《礼记·乐记》又说:“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175)但这并不等于说古代的礼乐经典失去权威和恒定性,可以任意而为,各行其是。而是重在强调礼乐因时制宜的特点。孔颖达《正义》对此语疏解曰:“若论礼乐之情,则圣王同用也。”“此论礼乐之迹,损益有殊,随时而改,故云不相袭也。”即是说夏商周三代圣王制礼的意图是相同的,但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却应该随着时代的改变,而进行因时制宜的损益和改作。尤其是当一个王朝走向没落时,其礼乐的形态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这就是为什么季札有观礼闻乐而知兴衰之说。例如东汉隆礼,其后期便出现虚伪的礼教,加之魏晋司马氏肆意践踏礼教的最基本准则,遂激起魏晋时代玄学弃礼的反动。又如南朝政权更迭频仍,世族朝不虑夕,及时行乐思想的驱使,便产生哀感靡丽的乐声,被指为靡靡的亡国之音。失去了先王制礼作乐的精神,所以非重新改作不可,非仅以示区别而已。
其实,各时代都不乏潜心研究礼乐经典,追求礼乐精神,企图补偏救时的学者。所以在南北朝及隋时,礼学研究,因衰世颓风所激,反而呈上升趋势。据南北史《儒林传》所载,南朝“通三礼”、“善三礼”或“尤精三礼”、“尤长三礼”的学者举不胜数。北朝则因周文帝以《周礼》为立国大法。“公卿以下,多习其业。”(176)并直接影响到隋唐的政治制度与学风。所以赵翼《廿二史札记》曰:“六朝人最重‘三礼’之学,唐初犹然。”并在历述唐代礼学名家之后说:“此可见唐人之究心三礼,考古义以断时政,务为有用之学,而非徒以炫博也。”(177)但是,社会礼乐文明的状况,不在其有多少人研究这门学问,而在于是否由当政者以政府的权威在提倡和推行。所以朝廷审礼正乐重订具有国家法律效力的礼典,其意义就显得尤为重大。
唐初,孔颖达、贾公彦等奉敕撰“三礼”《正义》,定为择士授官的科举教材。然而影响唐初两帝决心奉行礼乐之治的,却是温大雅、窦威、陈叔达、魏征、房玄龄等儒学名臣。五人皆在隋末问学于王通之门,王通十分重视礼乐,认为礼乐是王道兴起的标志。曾说:“王道之驳久矣,礼乐可以不正乎?”(178)认为王道之所以为政治所背弃,并非因为历代没有礼乐,而是这些礼乐没有体现出王道的精神,所以他提出修正礼乐的观念。但他并不认为房、魏诸人可以当此重任。如品评弟子之言谓:“玄龄志而密,征也直而遂,大雅深而弘,叔达简而正。若逢其时,不减卿相,然礼乐则未备。”(179)承认诸弟子皆有治世之才,倘若遭遇明主,可以佐致太平,但并未许其可以兴复礼乐。房玄龄尝问礼乐于其师,子曰:“王道盛则礼乐从而兴焉,非尔所及也。”(180)看来在河汾弟子中,礼学确非房魏之优长,然而耳濡目染,尚能明文中子复礼正乐之遗意。例如太宗礼乐缘自人情说,即是深受河汾学派的影响,故能以此为基点,参稽古礼经典,重新制定出便时易行既往开来的《贞观礼》,并成为《显庆礼》和《开元礼》因时改订的张本。
据《新唐书·礼乐志》载:
唐初,即用隋礼,至太宗时,中书令房玄龄、秘书监魏征,与礼官、学士等因隋之礼,增以天子上陵、朝庙、养老、大射、讲武、读时令、纳皇后、皇太子入学、太常行陵、合朔、陈兵太社等,为《吉礼》六十一篇,《宾礼》四篇,《军礼》二十篇,《嘉礼》四十二篇,《凶礼》十一篇,是为《贞观礼》。高宗又诏太尉长孙无忌、中书令杜正伦、李义府、中书侍郎李友益、黄门侍郎刘祥道、许圉师、太子宾客许敬宗太常卿韦琨等增之为一百三十卷,是为《显庆礼》。其文杂以式令,而义府、敬宗方得幸,多希旨傅会。事既施行,议者皆以为非。上元三年,诏复用《贞观礼》。由是终高宗世,《贞观》、《显庆》二礼兼行。而有司临事,远引古义,与二礼参考增损之。(181)
唐高祖武德初年,“未遑制作,郊庙宴享,悉用隋代旧仪”(182)。太宗即位,“悉兴文教”,始令房玄龄、魏征等修改旧礼。撰成《贞观礼》“总一百三十八篇,分为一百卷”。《贞观新礼》与《隋礼》相比,增加了天子上陵、农隙讲武、养老辟雍、太子入学、读时令等计二十九条内容。其余则“准依古礼,旁求异代,择其善者而从之。”(183)重要的区别是重新排列五礼顺序,将凶礼移于最后,定为吉、宾、军、嘉、凶。按照事物发展的次序排列,似乎更为合理一些。可见这是对古礼的一次因时制宜的审定与系统总结。
高宗即位后,“议者以《贞观礼》节文未尽”。于是,诏令长孙无忌、杜正伦、李义府、许敬宗等人,“重加缉定,勒成一百三十卷。”于显庆三年春正月,诏颁天下行之,故名《显庆礼》。由于“其文杂以式令”,且多“希旨傅会”之目。“议者皆以为非”,导致出现二礼错杂并用,临事参酌古义施行,“无复定制”的局面。二礼之不同如封禅祭天燎柴之礼,自古有先后之别。先燔则祭奠在后,牲币须备两次之用;后燔则奠献在前,且可减省繁复和靡费。《贞观礼》已定先祭后燎,《显庆礼》又据许敬宗之议,改为先燔后祭。及开元中,诏定封禅仪注,康子元等提出降神以乐说,指出“先燔后祭”说“深乖礼制,事乃无凭。请依贞观旧礼,先祭后燎,庶允经义”(184)。然而两派意见相持不下,于是张说奏请玄宗:“若欲正失礼,求祭义,请从《贞观礼》。如且因循不改,更请从《显庆礼》。凡祭者,本以心为主,心至则通于天地,达于神祇。既有先燔、后燎,自可断于圣意。”(185)玄宗令依先奠后燔之仪。封禅泰山的礼仪,后皆收入《开元礼》中。
由于《贞观礼》既“节文未尽”,《显庆礼》又“事不师古”,都难以与盛世礼仪的需求相适应,迫切需要重修一部新的礼典。“开元十四年,通事舍人王嵒上疏,请改撰《礼记》,削去旧文,而以今事编之。诏付集贤院学士详议。右丞相张说奏曰:‘《礼记》汉朝所编,遂为历代不刊之典。今去圣久远,恐难改易。今之五礼仪注,贞观、显庆两度所修,前后颇有不同,其中或未折衷。望与学士等更讨论古今,删改行用。’制从之。”(186)在王嵒上疏的同年八月,元行冲奉敕集学者撰著的魏征《类礼义疏》,适亦完成,将立学官。“张说驳奏曰:‘今之《礼记》,是前汉戴德、戴圣所编录,历代传习,已向千年,著为经教,不可刊削。’‘贞观中,魏征因孙炎所修,更加整比,兼为之注,先朝虽厚加赏锡,其书竟亦不行。今行冲等解徵所注,勒成一家,然与先儒第乖,章句隔绝,若欲行用,窃恐未可。’上然其奏。”(187)魏征就《礼记》新编《类礼》,元行冲所作《义疏》,以及王嵒奏议,都是针对古礼不敷今用而发。这与张说意欲复古通今的方向是一致的。但为何皆被其用同一理由予以驳止呢?盖张说之意以为,自古传习的经典,应该保持原貌,“不可刊削”,即是尊重历史。如要改作,以敷今用,就不如以贞观、显庆两度所修的《五礼仪注》为基础,参详折衷,著成一部《新礼》。《五礼仪注》应是贞观、显庆二礼的书名,所云“仪注”即是制度、仪节之谓,虽然是参酌礼义所定,但其内容并不涉及礼仪的义理。不似《礼记》为专论礼意之书。所以与唐代三部《五礼仪注》相对应的礼学经典应是作为礼典的《仪礼》而非作为礼论的《礼记》。
玄宗采纳张说重修《五礼仪注》的建议,张说领衔,委托集贤学士徐坚、李锐、施敬本等检撰,“历年不就”。开元十八年徐坚、张说相继辞世,历时四年,其书尚未最后完成。但从继任者萧嵩代为集贤院学士,委托王仲丘撰著,只一年多时间即已完成来看,其书在张说辞世前即已完成太半。萧嵩最后完成的“五礼仪注”共计一百五十卷,名曰《大唐开元礼》。“二十年九月,颁所司行用焉。”(188)
《大唐开元礼》是一部足以与大唐盛世辉煌相匹配的礼乐文明巨著,标识着中国礼乐文明已发育至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开元礼》在继承古代礼乐精神的同时,因时制宜地对经典古礼进行了因革损益,制定了一个庞大严整而又简约可行的礼制体系,改变了前此遵行古礼而又与现实相互抵龉矛盾的状况,解决了难于议定施行的难题。《开元礼》是以国家法定的权威颁定的礼典,与其同期诞生的《大唐六典》,则与三礼中堪称政典的《周礼》相当;加之永徽年间著成的《唐律疏义》,犹如鼎之三足,缺一不可,共同构筑起中国礼法社会的千年巨厦。
三、《大唐开元礼》在礼制史上的地位与意义
作为大唐盛世辉煌的产物,《大唐开元礼》代表着中古礼乐文明发展的最高阶段。在中国礼制史上,占有崇高的历史地位,为了阐述其重要的历史地位与意义。还得简略地回顾一下礼制的历史。作为上古三代礼乐遗存的“三礼”,尤其《周礼》和《仪礼》简直就是一个包罗万象,体系庞杂的礼乐系统,举凡社会风习、官制政令、名物礼仪、兵刑法律、农工虞商,成为几乎无所不包而又缺乏明确类目的百科全书,加之百家异说,从政者难于从中按需取用。秦汉以后,官制与法律逐渐从中脱离,成为专门的体系,礼仪作为朝章典制一个独立系统,也变得明晰起来,遂渐次形成以“五礼”为纲目的礼典。
五礼之名初见于《周礼》,《春官·大宗伯》有吉、凶、宾、军、嘉诸礼之分述,而《地官·保氏》始出现“五礼”之文,而且是与六艺、六乐以及射、驭、书、数并列而言。至东汉郑玄作注,始指明曰:“五礼:吉、凶、军、宾、嘉也。”(189)郑玄对五礼的概括分类,遂成为后世礼仪的基本框架。东汉末期朝廷制定的礼典,才明确地将礼仪概括为“五礼”。历魏晋以迄六朝,各代裁定《仪注》大典皆以“五礼”为线索进行编撰。
隋朝“寰区一统,文帝命太常卿牛弘集南北仪注,定《五礼》一百三十篇”。实现了南北礼学的合流。炀帝又在广陵重加修订,谓之《江都集礼》,“由是周、汉之制,仅有遗风”(190)。可见隋朝新礼已是古代礼仪集大成之作。其于古礼搜逸补遗或许超迈前代,然而终嫌缺乏刊削与拓新。
唐高祖定鼎长安,“未遑制作,郊庙宴享,悉用隋代旧仪”。贞观年间,“偃武修文”,国事大定,唐太宗乃令房玄龄、魏征并礼官学士修改旧仪。这次修礼再次显示了贞观君臣勇于改制创新的气魄。太宗“更创新乐,兼修大礼”,魏征称其“自我作古,万代取法。”(191)而魏征的修礼原则则是:“随时立法,因事制宜。自我而作,何必师古。”(192)一上来就对《隋礼》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刊削。如房玄龄等与礼官述议,以为祭祀“五天帝、五人帝、五地祇,皆非古典,今并除之。又依礼,有益于人则祀之。神州者国之所托,余八州则义不相及。近代通祭九州,今除八州等八座,唯祭皇地祇及神州,以正祀典”。又以为汉世封禅之法,“不在经诰,又乖醇素之道,定议除之”。又以旧礼禅梁甫于山上,“乃乖处阴之义。今定禅礼改坛位于山北”。增加皇太子入学、天子大射、陈兵太社、农隙讲武、养老于辟雍等礼,“皆周、隋所阙,凡增多二十九条”。还于凶礼中特增“《国恤》五篇”。“余并准依古礼,旁求异代,择其善者而从之。太宗称善,颁于内外行焉。”(193)《贞观新礼》与《隋礼》相比,重要的区别是重新排列五礼顺序,将凶礼移于最后,定为吉、宾、军、嘉、凶。既按照事物发展的次序排列,又用以象征太平之治对待吉凶的态度。
高宗《显庆礼》是因为“《贞观礼》节文未尽”,诏令重修,虽然增加了三十余卷,但由于“其文杂以式令”,且多“希旨傅会”之目,如避讳天子丧礼,竟然删除《国恤》之篇;所增篇目又“事不师古”,故而“议者皆以为非”。因此导致临事参酌旧礼,使礼典处于“无复定制”的状态。
玄宗朝由张说、萧嵩前后主持编修的《大唐开元礼》,参酌折衷于《贞观》、《显庆》二礼,增至一百五十卷之多。其所增益刊削的标准,则多继承贞观君臣“自我作古”的精神。其实,这并不违背古代制礼的原则。如《礼记·礼运篇》谓:“故礼也者,义之实也。协诸义而协,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194)即只要合乎礼意,完全可以因时适宜地新制或改作。南宋宰相周必大尝拟作一篇《开元礼序》,亦曾阐述此理曰:“盖古今之不同,质文之迭变,虽先王未之有者,可以义起。奈何区区残编断简,泥古而窒今,使我朝盛典不传于后世耶?”完全肯定了这种自我作始的制礼精神。周必大还对礼典制作的意义及唐之三部礼典做出评价曰:
朝廷之所用,有司之所守,非一定之论,则内外无所适从;非不刊之书,则子孙无所取法。今自贞观而至显庆,阅岁未久,二礼之不同,固未害损益之义也。然既出义府傅会,则非所谓一定之论,猥杂百司令式,则非所谓不刊之书。惟开元皇帝励精政治,有意太平,故能遴选儒臣,厘正钜典。惟坚等辩博通贯,体上之意,故能不泥不肆,克辑成书。自时厥后,朝廷有大疑,不必聚诸儒之讼,稽是书而可定。国家有盛举,不必蕝野外之仪,即是书而可行。世世守之,毋敢失坠,不其休哉。(195)
认为《开元礼》是一部“不刊之书”,此后,“朝廷有大疑,不必聚诸儒之讼,稽是书而可定”。国家举行盛大典礼,按书施行,也不必再到郊野摆布茅束进行预演了。从此结束了历朝各代聚讼千年纷纶不已的礼仪之争。
《开元礼》于《贞观礼》采撷既多,然两者最大的不同,是质文之别。贞观制礼之时,疮痍未平,国力方复,故其时尚质尚简,凡“乖醇素之道者,定议除之”。所谓“节文未尽”者,节指仪节,文指文饰。有重本轻文的倾向;及至开元盛世,玄宗为好文之君,张说为文儒之雄,又志在粉饰盛时,其所修订之礼典重文的倾向可想而知,这从封禅泰山的规模铺张与礼器之豪华亦可窥见一斑。《礼记·礼器》有云:“先王之立礼也,有本有文。忠信,礼之本也;义理,礼之文也。无本不立,无文不行。”《正义》释曰:“礼虽用忠信为本,而又须义理为文饰也。得理合宜,是其文也。”“忠信为本易见,而义理为文难睹。”其实与本相对之文,还应该包括表现本实的形式,如礼器与仪节等。所以孔颖达又说:礼文之“丰俭随时也”。(196)汉代扬雄则曰:“实无华则野,华无实则贾,华实副则礼。”注云:“华实相副,然后合礼。文质彬彬,然后君子。”(197)《开元礼》便是与开元盛世相副,在丰实物力基础上绽放的文明华彩。
《开元礼》颁行后的第四年,玄宗骄侈之心日增,“制令礼官议加笾豆之数及服制之纪。太常卿韦縚奏请加宗庙之奠”。崔沔建议曰:“当申敕有司,祭如神在,无或简怠,勖增虔诚”,“新鲜肥浓,尽在是矣,不必加于笾豆之数也”。产生了一定遏制效果。崔沔同时还有一段名言曰:“我国家由礼立训,因时制范,考图史于前典,稽周、汉之旧仪。”(198)意指《开元礼》即是国家隆礼而立之法则,是考稽周汉古礼旧仪,因时所制的规范,应予遵守。这是对《开元礼》权威的首次说明与肯定。
《大唐开元礼》确是古代礼制的集大成者,上承周秦汉魏,下启宋元明清,在中国古代礼制史上占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此后各朝制礼,或官修、或私撰,皆祖周公而宗开元。《开元礼》颁行后约七十年,杜佑在所著《通典·礼典》赞叹说:“于戏!百代之损益,三变而著明,酌乎文质,悬诸日月,可谓盛矣!”《通典·礼典》共一百卷,以六十五卷篇幅,述上古至唐代诸礼之沿革;以三十五卷,撰为《开元礼纂类》,声明是“悉依旧文,敢辄有删改”,“冀寻阅易周,览之者幸察焉”(199)。节取章目,重排礼序,可视为《开元礼》的节本或纲目,且论之曰:
通典之所纂集,或泛存沿革,或博采异同,将以振端末、备顾问者也,乌礼意之能建乎!但前古以来,凡执礼者,必以吉凶军宾嘉为次;今则以嘉宾次吉,军凶后宾,庶乎义类相从,始终无黩云尔。(200)
《开元礼》循贞观之旧,将凶礼改置“五礼”之末,根据这一原则,杜佑《开元礼纂类》复将《开元礼》原定的五礼次序:“吉、宾、军、嘉、凶”,调整为“吉、嘉、宾、军、凶”。将嘉礼提为第二,使礼制在国家礼典的顺序更为合理。实际上,唐礼是把礼制的性质按照礼意,区分为吉凶两种,宾、嘉均属于吉庆性质,故尔以类相从,列于吉礼之次;军礼介乎两者之间,因为兵凶战危,无论战争胜负,战场与阵亡将士总是须要凭吊的,所以列于凶礼之前。进一步体现了“事有本末,知所先后”和以生民为本的礼乐观念。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价《开元礼》曰:“讨论古今,斟酌损益,首末完具,粲然勒一代典制”,“诚考礼者之圭臬也”(201)。
《新唐书、礼乐志》谓:《大唐开元礼》书成,“唐之五礼之文始备,而后世用之,虽时小有损益,不能过也”(202)。是说有关五礼的仪注至唐而大备,然而任何一部典则,只能提供一个基本准则,临时临事取用,还须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损益调整,但都不会超过其所具有的权威性。据《唐会要》载,贞元二年,德宗敕令:“开元礼,国家盛典,列圣增修。今则不列学科,藏在书府。使效官者昧于郊庙之仪,治家者不达冠婚之义。移风固本,合正其源。自今已后,其诸色举人中,有能习开元礼者,举人同一经例。”(203)将之列入正式的考试科目。
按照唐人自己的说法,“《开元礼》者,其源太宗创之,高宗述之,元宗纂之,曰《开元礼》,後圣于是乎取则。其不在礼者,则有不可以传”(204)。即是说《开元礼》是唐代前期几代人心血的结晶。不仅是对有唐,也是对自周公制礼以来历代礼典的总结与集大成,无疑是中国礼仪发展史上卓然特立的一座丰碑。
《大唐开元礼》作为一代典制,全书体例严谨,内容广博,系统详明,巨细靡遗,因而成为古代礼乐典制的渊薮。礼仪与礼制,虽非政治,却决定了治国临民的行事风格;虽非宗教,却令人产生诚悫敬畏之心;虽非法典,却具有法律的约束效力;虽非道德,却能提升人之心灵境界;虽非艺术,却予人文雅高贵的仪态美感。总之,其为现代社会学科所无法涵盖,却又可以贯通于所有人文领域,处理人与自然、社会、人生多重关系的系统方式;属于中国先贤原创与特有的人文学术,则是确定无疑的。
作为国家盛典的《大唐开元礼》,从国家祭祀大典到重文视学的释奠;从协和万邦待人接物的宾礼,到农隙讲武冬狩畋猎的军备;从冠婚乡射饮酒投壶的嘉礼,再到赈抚凶年、劳问疾苦、丧葬吊祭服制等凶礼处理程式,无不周详备载。重要的仪节还配以相应的音乐,令人庄敬之心肃然而生。举凡上自帝王,下至百僚,以及士大夫阶层的政治活动与日常生活都作有详尽规定。并已涉及平民的礼仪规范,开启了“礼下庶人”的发展趋势。诚所谓“人道经纬万端,规矩无所不贯”(205)者矣。作为一种可见的充满诗意的礼仪行为,渗透到当时乃至后世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士农工商,朝野风尚等各个领域之中,对中国礼教社会的形成,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总之,《大唐开元礼》作为“今王定法”,“一代典制”,既是开元之治国力雄厚民心所向的产物,又集中地反映了开元时代文明鼎盛意气昂扬的盛唐气象。中国从此成为名副其实的“衣冠上国”,“礼仪之邦”。其历史作用及现实意义都是不可以低估的。
参考文献
[1]赵澜《〈大唐开元礼〉初探—论唐代礼制的演化历程》,《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5期。
[2]赵澜略论《〈开元礼〉的制定与封建礼制的完备化》,《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
[3]吴丽娱《营造盛世:〈大唐开元礼〉的撰作缘起》,《中国史研究》,2005年第3期。
[4]吴丽娱《新制入礼:〈大唐开元礼〉的最后修订》,《燕京学报》,2005年第19期。
[5]吴丽娱《礼用之辨:〈大唐开元礼〉的行用释疑》,《文史》,2005第2期。
[6]杨华《论〈开元礼〉对郑玄和王肃礼学的择从》,《中国史研究》,2003年第1期。
[7]刘安志《关于〈大唐开元礼〉的性质及行用问题》,《中国史研究》,2005年第3期。
[8]杨雅丽、蒋玉斌、高月《儒家论礼的传承与变易—从礼学视野看原始儒学之精义》,《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9]颜世安《礼观念形成的历史考察》,《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
[10]金尚理《试论儒家的“礼因人情”说》,《甘肃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