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蒂姆·贾米森的航班半小时前就该离开坦帕,飞往灯火通明和满是高楼大厦的纽约了,但德尔塔航空公司的飞机依然停在登机口前。看见该航空公司的职员和一名脖子上挂着安全人员徽章的金发女人走进机舱,挤在经济舱的乘客预感到情况不妙,抱怨声此起彼伏。
“各位乘客请注意!”航空公司职员大声说。
“到底还要延误多久?”有人问,“别糊弄我们。”
“不会延误太久,机长向各位保证,航班基本上会按时抵达。但我们有一名联邦官员必须登机,因此希望一名乘客能主动让出座位。”
众人齐声哀叹,蒂姆看见几个人拿起手机,做好迎接麻烦的准备。这种局面曾经闹出过风波。
“德尔塔航空承诺将为这位乘客提供下一班离港航班的免费机票,也就是明天上午六点四十五分——”
又是一阵哀叹。有人说:“枪毙我算了。”
小官僚不为所动,继续道:“这位乘客还将得到一张今晚的酒店招待券,外加四百美元。朋友们,条件很好啊。谁有兴趣?”
没有人愿意接受。负责安全的金发女人一言不发,用全知全能但毫无生气的眼睛扫视拥挤的经济舱。
“八百美元,”德尔塔航空公司的职员说,“外加酒店招待券和补充机票。”
“这家伙说话就像问答游戏主持人。”蒂姆前面一排的男人嘟囔道。
但依然没人接受。
“一千四?”
还是没人应声。蒂姆觉得很有意思,但并不怎么吃惊。六点四十五分的航班意味着你要起得比上帝还早,但这不是唯一的原因。经济舱里的大多数旅客不是游览完佛罗里达名胜后回家的一家人、晒斑明显的情侣,就是膘肥体壮、红脸膛、一脸不高兴的男人,他们在大苹果[1]有生意要谈,区区一千四百美元何足挂齿。
机舱尾部有人大声说:“来一辆野马敞篷车和阿鲁巴的双人豪华游,我们的座位就全送你了!”这句俏皮话引来哄笑,但听上去并不怎么友善。
负责登机的航空公司职员望向戴徽章的金发女人,也许他希望能够得到帮助,然而事与愿违。她只是继续扫视众人,全身上下只有眼睛在动。他叹了口气,说:“一千六。”
蒂姆·贾米森忽然决定要离开这架该死的飞机,然后搭车去北边。尽管在此刻之前,这个念头根本没在他脑海里闪现过,但他觉得他能想象自己这么做,而且画面无比清晰。没错,赫南多县半中央的某处,他站在301号公路边,高举大拇指。天气炎热,爱虫[2]密集,路边竖着广告牌,专打滑倒官司的律师在招揽客户;不远处有一辆拖车,门口是个水泥墩子,上面放着一台手提收录机,《带着爱离去》[3]唱得正起劲,一个光着膀子的男人在洗车;终于来了个农夫,用皮卡载了他一程,木栏杆的车斗里装着甜瓜,仪表盘上贴着耶稣磁贴。最妙的甚至不是他口袋里多了一笔现金,而是他孤零零地站在路边,离这个“沙丁鱼罐头”几十英里[4],没有香水、臭汗和发胶的混杂气味。
至于第二妙的嘛,那就是从政府的奶子里多挤了点钱出来。
他起身,挺直了背,他的身高(五英尺十英寸[5]多一点)非常普通,把眼镜顺着鼻梁往上推了推,举起一只手。“先生,加到两千,再全额退掉我这张机票,座位就归你了。”
* * *
注释:
[1]纽约的昵称。——如无特别说明,本书脚注均为编者注。
[2]即黑色小毛蚊,常见于美国南方。
[3]REO快速马车乐队的名曲。
[4]1英里约合1.61公里。
[5]1英尺约合30.48厘米,1英寸约合2.54厘米。
2
他拿到招待券后入住的酒店其实是一家廉价旅馆,不远处就是坦帕国际机场最繁忙的跑道的尽头。蒂姆听着飞机起落声入睡,又被同样的声音吵醒。之后他下楼去吃附赠的自助早餐,吃了一个水煮蛋和两个橡皮似的松饼。尽管这远远算不上盛宴,但蒂姆还是美美地饱餐了一顿,然后回房间等九点钟银行开门。
他没费任何周折就把这笔意外之财变现了,因为银行知道他要来,支票已经预先核准过了。他没兴趣在廉价旅馆里等着兑现。他拿出五十美元和二十美元面值的钞票,价值两千,叠好后放进左侧的前裤袋,然后从银行保安那儿取回行李包,叫了辆优步去埃伦顿。来到目的地后,他付钱给司机,走到最近的一个“301—北”路标底下,伸出大拇指并举起手。十五分钟后,一位戴着凯斯广告帽的老先生让他上了车。皮卡的车斗没有木栏杆,也没有装甜瓜,但除此之外基本都符合他昨晚的想象。
“朋友,你往哪儿去?”老先生问他。
“呃,”蒂姆说,“最后要到纽约,应该。”
老先生把嚼过的烟草渣子吐到窗外。“一个老子么坑的人怎么会想去那儿?”他把“脑子没坑”说成“老子么坑”。
“我不知道。”蒂姆答道。其实他知道,一个老战友说大苹果有很多私人保安的空缺岗位,其中一些雇主会更看重他的经验,而不是鲁布·戈德堡[1]式的玩意儿,他就是因为这个才结束了在佛罗里达警务部门的职业生涯。“今晚我只想赶到佐治亚,说不定我会更喜欢那儿。”
“这话说得有见地,”老先生说,“佐治亚可不赖,你要是喜欢蜜桃就更好了,只可惜我吃了就管不住屁眼。不介意来点音乐吧?”
“当然不介意。”
“先提醒你一句,我喜欢开得很响,耳朵有点聋。”
“能搭车我就感激不尽了。”
他放的是韦伦·詹宁斯,而不是REO快速马车,但蒂姆挺喜欢的。韦伦过后是“枪手”詹宁斯和马蒂·斯图尔特。两个男人坐在泥点斑斑的道奇公羊车里,听着音乐,望着公路匆匆掠过。开了七十英里后,老先生靠边停车,向蒂姆抬了抬帽檐,祝他这一天过得特别开心。
那天晚上,蒂姆没能赶到佐治亚,他在另一家廉价旅馆里过了夜,旅馆隔壁是一家卖橙汁的路边摊——但第二天他到了。他在不伦瑞克(这儿的居民发明了一种美味的炖菜[2])的一家废品回收厂打了两个星期短工。他做这份工作时没怎么考虑未来,这和他决定放弃离开坦帕的航班座位时一样。他需要的不是这笔钱,但他觉得自己需要这个时间。他正处于过渡期,而过渡不是一夜之间就能完成的。另外,工厂隔壁就是一家保龄球馆和一家丹尼餐馆[3]。谁能拒绝这么一个组合的诱惑呢?
* * *
注释:
[1]鲁布·戈德堡是美国犹太漫画家,英文中有“鲁布·戈德堡机械”一词,指设计得过度复杂的机械组合,以迂回曲折的方法去完成一些其实非常简单的工作。
[2]美国南方流行的不伦瑞克炖菜,用鸡肉或猪肉、玉米和马铃薯等加上烧烤酱和辣酱焖炖而成。
[3]美国著名连锁餐饮品牌。
3
废品回收厂的薪水到手,加上航空公司的那笔意外之财,蒂姆站在不伦瑞克95号州际公路向北的坡道旁,觉得自己是个相当富裕的漂泊者。他在太阳底下站了一个多小时,正有点想离开,回丹尼斯店里喝一杯冰凉的甜茶时,一辆沃尔沃旅行车靠边停下了。车厢里装满了纸箱,驾车的老妇人放下乘客座的车窗,隔着厚厚的眼镜片打量着他。“块头不大,但肌肉似乎挺结实,”她说,“你不是强奸犯或变态狂吧?”
“不是,夫人。”蒂姆对她说,心想:不然我还能怎么说呢?
“你当然会这么说了,对吧?你要去南卡罗来纳州那么远的地方吗?看你的旅行包,似乎是的。”
一辆车绕过沃尔沃,加速驶上坡道,猛按喇叭。她毫不在意,只是平静地盯着蒂姆。
“是的,夫人。一直到纽约。”
“我可以带你到南卡罗来纳——开进那个愚昧的州一点,不会开远。不过,作为回报,你要帮我一个小忙。洗手需要两只手,明白我的意思吗?”
“你帮我挠挠背,我也帮你挠挠背[1]。”蒂姆咧嘴微笑。
“挠背什么的就免了,不过你可以上车。”
蒂姆乖乖地上了车。她叫玛乔丽·凯勒曼,负责管理不伦瑞克图书馆。她也是东南图书馆联合会的成员。她说,这个组织没有经费,因为“特朗普和他的那帮小丑全收回去了。他们要是理解什么是文化,驴子都懂数学了”。
车向北开了六十五英里,还在佐治亚州境内,她来到普勒镇上一家破旧的小图书馆。蒂姆卸下几箱书,用小车推进图书馆,然后再把十几箱书搬出图书馆,装进沃尔沃的车厢。玛乔丽·凯勒曼告诉他,这些书要送到耶马西公共图书馆,往北走大约四十英里,过了南卡罗来纳州的州界就是耶马西。然而刚开过哈迪维尔不久,他们就不得不停下。两条车道上堵满了汽车和卡车,他们后面很快也停满了其他车辆。
“唉,我就讨厌这种事,”玛乔丽说,“而且在南卡罗来纳似乎总是发生,他们太吝啬了,不肯拓宽公路。前面什么地方出了车祸,但只有两条车道,结果谁也过不去。贾米森先生,我要在这儿干等半天,你可以不用继续卖苦力了。换作我,我就下车走回哈迪维尔的出口,然后去17号公路碰碰运气。”
“这么多箱书怎么办?”
“哦,我会找到另一条壮汉帮我卸货的,”她对他微笑道,“跟你说实话吧,我看见你站在大太阳底下,突然决定来点刺激的。”
“好吧,不过你确定吗?”交通堵塞让他产生了幽闭恐惧症。事实上,滞留在德尔塔航空公司的经济舱里时,他感觉到的就是这种窒息感。“要是你不确定,我可以留下。我反正也不赶时间。”
“我确定,”她说,“贾米森先生,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一样,凯勒曼女士。”
“金钱方面需要帮助吗?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分你十美元。”
普通人,尤其是那些手头并不是很宽裕的人的平凡的善意和慷慨,让他既感动又吃惊,而且这不是第一次了。美国依然是个好地方,无论有些人(他自己有些时候也会)如何反对。“不用了,我挺好的。谢谢你的好意。”
他和老妇人握了手,下了车,沿着瘫痪的95号州际公路车道往回走到哈迪维尔的出口。他没能立刻在17号公路上搭到车,于是走了几英里来到它和佐治亚州92号公路的交会点。这儿有个路牌指向迪普雷镇。此刻已经临近傍晚,蒂姆觉得他还是找个地方过夜比较好。毫无疑问,这次依然会是一家廉价旅馆,但其他的选择——睡在室外,被蚊子生吞活剥,或者睡在农民的谷仓里——更加倒胃口。于是他走向迪普雷镇。
巨大的转折往往始于小事。
* * *
注释:
[1]英文俗语,表示“互相帮助”。
4
一小时后,他坐在两车道公路边的一块石头上,等待似乎没有尽头的货运列车过去。列车以三十英里的时速庄严地开往迪普雷镇的方向:棚车、汽车运输车(里面装的废车比新车多)、槽车、平板车和敞盖车(里面装着不知什么邪恶物质,万一脱轨翻车,就会点燃松木林,有毒甚至致命的浓烟涌向迪普雷镇的居民)。最后是一节橘红色的守车,一个穿背带工装裤的男人坐在躺椅上,正抽着烟读平装本小说。他从书上抬起头,朝蒂姆挥挥手。蒂姆也朝他挥挥手。
还有两英里才到小镇,小镇围绕92号公路(在镇内叫主大道)和另外两条街道的交会处而建。迪普雷镇似乎基本上逃离了连锁商店的魔爪,没有重蹈那些比较大的城镇的覆辙。这里有一家西部汽车门店,但已经关门了,橱窗被挡得严严实实的。蒂姆看见一家食品杂货店、一家药店、一家什么都卖的店和几家美容院。还有一家门头标牌上挂着“急寻租售”标牌的电影院、一家把自己吹嘘成“迪普雷速修店”的汽车配件店和一家名叫“贝芙小馆”的餐馆。有三座教堂,一座属于卫斯理宗,两座不知所属,反正都是召唤人们信仰耶稣的教派。商业区旁的斜向停车位上停着顶多二三十辆汽车和农用卡车。辅路上几乎没有人影。
他走了三个街区,又经过一座教堂,看见了迪普雷汽车旅馆。旅馆的另一头——主大道大概在那儿与92号公路重新会合,又有另外一个铁路交叉口、火车站和一排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铁皮屋顶。这些建筑物的另一头,松林再次合拢。总而言之,这个小镇在蒂姆眼中就像是从乡村民谣里蹦出来的,而且是阿兰·杰克逊或乔治·斯特雷特[1]唱的怀旧金曲。汽车旅馆的古老招牌锈迹斑斑,意味着此处也许和电影院一样已经歇业,然而下午行将结束,这儿似乎是全镇唯一可以过夜的地方,蒂姆也只好走向那里。
他走到一半,刚过迪普雷镇办公室,便看见一座红砖建筑物,常春藤爬满了整个侧墙。草坪被修剪得整整齐齐,插在草坪上的标牌提示这里是费尔利县警察局。蒂姆心想,假如迪普雷镇就是县政府所在地,那么这个县也未免太寒碜了。
两辆巡逻车停在警局门前,一辆是比较新的轿车,另一辆是浑身泥点的老旧四驱车,活动式警灯放在仪表盘上。蒂姆望向警局大门,就是那种口袋里装着很多现金的流浪汉几乎无意识的一眼,他向前走了几步,然后转过身,仔细看着双开门两侧的告示牌。其中一张告示他看得特别认真。他觉得自己肯定是看错了,想再确认一下。
在这个时代,不可能吧,他心想。绝对不可能。
但他没看错。在写着“假如你认为大麻在南卡罗来纳州已经合法,请再想一下”的海报旁边,一张告示写着:招募巡夜人。应聘者请入内。
哇,他心想,所谓来自过去的重重一击。
他转身走向生锈的旅馆招牌,但又停下了,琢磨着招聘巡夜人的告示。就在这时,警察局的一扇门开了,一个瘦高的警察走了出来,一头红发上戴着一顶帽子。夕阳照得他的警徽闪闪发亮。他打量着蒂姆的工作靴、满是灰尘的牛仔裤和蓝色钱布雷布衬衫。他的视线在蒂姆背后的行李袋上停留片刻,然后落在蒂姆脸上。“先生,有什么事吗?”
先前使他在飞机上站起来的冲动,此刻再次席卷而来。“应该没有,但谁知道呢?”
* * *
注释:
[1]两者均为美国乡村音乐歌手。
5
红发警察是塔格特·法拉第警员。他陪蒂姆进去,熟悉的漂白水和氨水气味从后面四个牢房的拘留区飘进办公室。法拉第介绍蒂姆和韦罗妮卡·吉布森认识,后者是一位中年警员,今天下午负责调度。法拉第请蒂姆出示驾驶证和至少一件身份证明。蒂姆拿出驾驶证和萨拉索塔的警察证,没有掩饰证件已经过期九个月的事实。尽管如此,两位警员看见警察证,态度还是有了细微的改变。
“你不是费尔利县的居民?”罗妮·吉布森说。
“对,”蒂姆承认,“当然不是。但得到巡夜人的工作之后我就是了。”
“薪水不高,”法拉第说,“也不是我能决定的。人员的雇用和解聘由阿什沃思警长负责。”
罗妮·吉布森说:“我们的上一位巡夜人退休去了佐治亚。埃德·惠特洛克,他得了渐冻症,卢·贾里格[1]得过的那个病。埃德人很好,但病得很重。不过他在那儿有人照顾。”
“倒霉的永远是好人,”塔格·法拉第说,“罗妮,给他一张表格。”他对蒂姆说:“贾米森先生,我们的机构非常精简,一共七个人,其中两个是兼职。纳税人只养得起这么多人。约翰警长出去巡逻了。要是他五点——最晚五点半——没回来,那他就是回家吃饭去了,要到明天才会回办公室。”
“反正今晚我要在这儿过夜。当然了,前提是汽车旅馆还营业。”
“哦,诺伯特应该还有几个房间。”罗妮·吉布森说。她和红发男人交换了一个眼神,两人哈哈大笑。
“我猜那儿大概不是什么四星级酒店。”
“无可奉告,”吉布森说,“但换作我,躺下前一定会看看床单上有没有小小的红虫子。贾米森先生,你为什么要离开萨拉索塔警察局?要我说,你太年轻了,离退休还早着呢!”
“这事我还是和你们局长讨论吧,假如他能给我一个面试的机会。”
两名警员又交换了一个眼神,这次对视得稍久,然后塔格·法拉第说:“罗妮,去拿张申请表给这位先生。很高兴认识你。欢迎来到迪普雷镇。你乖乖的,咱们就会相处得很好。”说完他转身出去,不乖的后果是什么只能让你自己去猜想。蒂姆透过带栏杆的窗户看见四驱车倒出停车位,沿着迪普雷镇短短的主大道开远。
申请表夹在写字板上。左侧的墙边有三把椅子,蒂姆找了一把坐下,将行李袋放在双腿之间,然后开始填表。
巡夜人,他心想,我死定了。
* * *
注释:
[1]美国职棒大联盟史上最伟大的一垒手,职棒生涯都效力于纽约洋基队。
6
阿什沃思警长大腹便便,走路慢吞吞的,蒂姆后来发现,他手下的警员和绝大多数镇民都叫他约翰警长。他有着垂耳猎犬般的下巴,满头浓密的白发,制服衬衫上有一块番茄酱的污渍。他腰间别着一把格洛克手枪,小拇指上有一枚红宝石戒指。他口音很重,看上去一副好乡亲的友好态度,但深陷于肥厚眼窝中的双眼机敏而好奇。假如他不是黑人,倒是很适合去演《威震八方》[1]之类的南方俗套电影。还有一点,他办公室的墙上挂着镶了框的联邦调查局匡蒂科国家学院的毕业证书,旁边是特朗普总统的官方肖像。这可不是集燕麦包装盒兑奖券能换到的东西。
“那好吧,”约翰警长说,坐在办公椅里往后一靠,“我没多少时间。玛塞拉最讨厌我吃饭迟到。当然了,除非碰到什么生死危机。”
“明白了。”
“那咱们就直接说最重要的吧。你为什么离开萨拉索塔警察局,还有你来这儿干什么?南卡罗来纳州一共也没几条旅游路线,而迪普雷镇更是不在其中任何一条上。”
阿什沃思今晚大概不会打电话给萨拉索塔警察局,但明早肯定会,因此粉饰太平毫无意义。蒂姆也不想这么做。要是他得不到巡夜人的工作,他打算在迪普雷镇过一夜,明早再上路,继续他前往纽约走走停停的旅程。他现在将这段旅程视为一个必要的间歇,往前是去年年末某一天在萨拉索塔的韦斯特菲尔德商场发生的事情,往后是他的下一段人生。抛开这些不说,诚实也是最优策略,因为谎言往往会反噬说谎者,特别是在这个时代,只要你有键盘和无线网络,几乎所有信息都唾手可得。
“他们让我在辞职和被开除之间做选择。我选择了辞职。没人乐意,尤其是我,我喜欢我的工作,也喜欢墨西哥湾,但这是最好的结果。这样我能领到一小笔钱,当然比不上全额补偿金,但有总比没有好。我和我前妻平分了。”
“原因呢?长话短说,这样我吃饭还赶得上热的。”
“用不了太久。去年十一月的一天,我值班快结束的时候,拐进韦斯特菲尔德商场买鞋。我要去参加一场婚礼。当时我还穿着制服,明白吗?”
“明白。”
“我走出鞋区,一个女人跑过来说有个少年在电影院旁边挥舞手枪。于是我跑了过去,三步并作两步。”
“你掏出了武器吗?”
“没有,长官,刚开始没有。拿枪的少年大概十四岁,我确定他不是喝醉了,就是嗑药了。他脚下还有另一个孩子,他正在踢那个孩子。枪也指着他。”
“听着怎么像克利夫兰的那个案子。警察朝一个挥舞弹丸枪的黑人少年开了枪。”
“我走过去的时候也在想这个,朝塔米尔·赖斯开枪的警察发誓说他认为少年在挥舞真枪。而我相当确定自己看见的不是真枪,但不敢百分之百肯定。你应该知道为什么。”
约翰·阿什沃思警长似乎忘记了晚饭。“因为你的犯人用枪指着地上的孩子。你没理由用一把假枪指着别人。除非地上的孩子不知道真相。”
“嫌疑人后来说他在朝那个孩子挥舞枪,而不是指着他,说‘那是老子的,狗娘养的,你不能拿老子的东西’。我见到的却不是这样。我见到的是他用枪指着那个孩子。我命令他放下武器,举起双手。他要么没听见,要么听见了不理我。他继续踢地上的孩子,用枪指着对方——或者挥舞,按照他的说法。总而言之,我掏出了武器。”蒂姆停顿片刻,“另外,也许并不重要,但两个孩子都是白人。”
“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两个年轻人在打架。一个倒在地上,正在受到伤害。另一个手持或许是真枪的武器。所以你朝他开枪了吗?希望没发展到那一步。”
“没人中枪。但是……你知道人们看见打架就会围过来看热闹,但有人掏枪就会一哄而散。”
“当然。只要脑子还没坏掉,就该跑得远远的。”
“当时也是这样,但还是有几个人留下了。”
“而且在用手机拍摄。”
蒂姆点点头。“四五个想当斯皮尔伯格的。总而言之,我对着天花板开了一枪,按理说只是为了警告。这也许是个错误的决定,但当时似乎很正确,也是唯一的办法。然而商场的那个区域有吊灯。子弹打中了一盏吊灯,吊灯掉下来,不偏不倚地砸在一个旁观者的脑袋上。拿枪的小子扔下枪,枪一落地我就知道那肯定不是真枪,因为它弹了起来。结果那是一把塑料水枪,只是做成点45口径的自动手枪的样子。躺在地上挨踢的小子身上有几块淤伤和几个破口,甚至都不需要缝针,但那名旁观者失去意识,昏迷了三小时,脑震荡。按照他的律师的说法,后遗症包括失忆和剧烈头痛。”
“那人起诉了警察局?”
“对。会打一段时间官司,但他最后会拿到赔偿撤诉。”
约翰警长思考了片刻。“假如他为了拍摄而留在现场,那他就拿不到那么多赔偿了,无论头痛有多么严重。我猜警察局对你的判决是鲁莽射击。”
确实如此,蒂姆心想,要是咱们能只谈到这一步就好了,然而不可能。约翰警长看上去像非裔美国人版《正义前锋》里的霍格老大,但他一点也不傻。他很同情蒂姆的处境,几乎所有的警察都会这么做,但他依然会核实情况。其余的事情还是由蒂姆直接告诉他比较好。
“在进鞋店之前,我在冲浪客酒吧喝了几杯。送那小子去拘留所的接警人员闻到我嘴里的酒气,给我做了测试。吹出来的数字是‘06’,不到法定下限,但还是不够好,因为我开枪让一个人进了医院。”
“贾米森先生,你平时喜欢喝酒吗?”
“离婚后的六个月喝得很多,但那是两年前了。现在喝得少了。”我当然会这么说了,他心想。
“嗯哼,嗯哼,让我捋一捋。”警长竖起一根胖乎乎的食指,“你快下班了,也就是说,假如你脱掉了制服,那个女人一开始便不会跑向你。”
“很可能不会,但也许我听见有人争吵,还是会去现场看一看。警察永远不会真的下班。我相信你知道这一点。”
“嗯哼,嗯哼,但你会带枪吗?”
“不会,枪会锁在我的车里。”
阿什沃思为此竖起第二根手指,然后加上第三根。“那小子手里很可能是假枪,但也有可能是真枪。你不可能百分之百确定究竟是真是假。”
“对。”
第四根手指竖了起来。“你的警告性射击打中了一盏吊灯,吊灯不但掉了下来,还砸在无辜旁观者的脑袋上。当然了,前提是拿着手机拍摄的浑球也能被称为无辜旁观者。”
蒂姆点点头。
警长的大拇指也竖了起来。“然而在事情发生前,你凑巧喝了两杯含酒精的饮料。”
“对,而且我还穿着警服。”
“不明智,没有……怎么说的来着……远见,但我还是要说,你真是倒霉极了。”约翰警长用手指敲打办公桌的边缘。每次轮到小拇指,红宝石戒指就会叩出轻微的咔嗒声。“我觉得你的故事太荒唐了,不可能是假的,但我还是要打电话到你以前的就职单位核实一下。别的不说,至少能让我再听一遍故事,重新惊叹一番。”
蒂姆微笑道:“我的上司是贝尔纳黛特·迪皮诺。她是萨拉索塔警察局的局长。您快回家吃饭去吧,免得您夫人生气。”
“嗯哼,嗯哼,玛西[2]就留给我去操心吧。”警长俯身向前,肚皮顶着办公桌。他的眼睛比先前更亮了。“贾米森先生,要是我现在对你进行酒精测试,你会愿意吹气吗?”
“悉听尊便。”
“别以为我不会测。别以为我没这个必要。”他靠回去,办公椅再次发出受苦的呻吟声。“你为什么会想在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小镇做一份巡夜人的工作?薪水一个星期只有一百美元,就从星期天到星期四晚上的麻烦而言,这点钱真是微不足道,星期五和星期六晚上的情况就更糟糕了。彭利的脱衣舞俱乐部去年关门了,但周边地区还有好几家破酒吧。”
“我祖父曾经在明尼苏达州的希宾做过巡夜人。就是鲍勃·迪伦长大的那个小城。那是他从州警局退休以后的事。因为他,我从小到大都想当警察。我看见外面的告示,心想……”蒂姆耸耸肩。他想到了什么呢?和他去废品回收厂找工作时想到的差不多,基本上什么都没想。他忽然想到自己有可能——至少从精神上说——处于某种困难境地。
“跟随你祖父的脚步,嗯哼。”约翰警长把双手扣在他可观的腹部上,用那双深陷于肥厚眼窝中明亮而好奇的眼睛盯着蒂姆,“你当自己已经退休了,是这样吗?想找点事情做做,来消磨无聊的时光?但似乎还太年轻了吧,你觉得呢?”
“从警察局退休而已。那段人生已经结束了。有个朋友说他能在纽约帮我找个保安工作,而我也想换个环境。也许我不去纽约也能找到。”他觉得自己真正想要的是换个心情。巡夜人的工作未必能行,但也很难说。
“你说你离婚了?”
“对。”
“有孩子吗?”
“没有。她想要,我不想,我觉得我还没准备好。”
约翰警长低头看蒂姆的申请表。“上面写着你四十二岁。大多数人——也许不是所有人——如果到这时候还没准备好……”
他没说完,用警察最擅长的方式等待蒂姆打破沉默。但蒂姆没有开口。
“贾米森先生,你最后也许还是会去纽约,但目前你只是在四处漂泊。可以这么说吧?”
蒂姆想了想,同意他的这种说法。
“假如我把这份工作给你,我怎么知道你两个星期或者一个月之后不会继续上路呢?迪普雷镇不是全世界最好玩的地方,在南卡罗来纳州也算不上。我想知道的是,先生,我怎么知道你靠得住呢?”
“我会留下的,只要你觉得我能胜任就行。要是你觉得我不行,可以直接开了我。要是我想继续上路,我会给你足够长的处理时间。我向你保证。”
“薪水不够过日子的。”
蒂姆耸耸肩。“需要的话,我会另外找点事做。你不会说这儿只有我一个人必须多打一份工来贴补家用吧?另外,我存了一笔小钱,够我坚持一段时间。”
约翰警长坐在那儿沉思了一小会儿,然后站起身。以他的体重来说,他敏捷得令人称奇。“明天上午你过来,咱们看看该怎么办。十点左右就行。”
这样你就有足够的时间打电话给萨拉索塔警察局了,蒂姆心想。他要看我的说法是否属实,顺便看看我的记录里还有什么其他污点。
他起身伸出手。约翰警长紧握住他的手。“贾米森先生,今晚你在哪儿过夜?”
“前面那家汽车旅馆,只要他们有空房间。”
“哦,诺伯特有的是空房间,”警长说,“不过我猜他不会向你兜售大麻。要我说,你身上还有那么一丁点警长的样子。要是你消受得了油炸食品,贝芙小馆一直营业到晚上七点。我喜欢他们家的牛肝和洋葱。”
“谢谢。也谢谢你肯抽时间和我谈。”
“哪儿的话,和你聊得很开心。你去旅馆登记的时候,就说约翰警长请他给你安排一个好房间。”
“一定。”
“但上床之前,你还是要仔细看一眼有没有虫子。”
蒂姆微笑道:“已经有人提醒过我了。”
* * *
注释:
[1]2004年上映的美国动作片,讲述了退役特种兵回家乡小镇斗一群恶棍的故事。
[2]玛塞拉的昵称。
7
他在贝芙小馆点的晚餐是炸鸡排、煮青豆和桃子馅饼,味道确实不赖。然而,他在迪普雷汽车旅馆的房间就是另一码事了。相比之下,蒂姆北行的这一路上住过的地方都算得上宫殿了。窗口的空调机轰轰地运转,却没吹出多少冷气。生锈的花洒在漏水,而且似乎无法拧紧(最后他放了块毛巾在地上,让那滴滴答答的声音变闷)。床头灯的灯罩上烫出了几个窟窿。墙上的画挂歪了,画中的景象令人不安,上面描绘的是一艘扬帆航行的船,船员都是杀气腾腾地狞笑着的黑人。蒂姆扶正那幅画,但它立刻又歪了回去。
室外有一张草坪躺椅。软垫下陷,椅子腿和无法拧紧的花洒一样锈迹斑斑,但总算支撑住了他的体重。他坐在躺椅上伸展两条腿,拍打虫子,望着夕阳橘红色的光芒穿过树枝。见到夕阳,他既高兴又忧郁。八点一刻左右,另一列似乎没有尽头的货运列车出现,穿过州内公路,经过小镇外围的仓库。
“该死的佐治亚南方铁路公司,永远晚点。”
蒂姆扭过头,见到了这家“豪华”酒店的老板兼唯一的夜班员工。他瘦得像钢筋,上半身挂着一件佩斯利呢背心,底下穿着卡其色九分裤,完美地展示出白袜子和过时的匡威运动鞋。复古的披头士发型包围着他贼眉鼠眼的脸蛋。
“真的?”蒂姆说。
“也无所谓,”诺伯特说着,耸耸肩,“晚班车总是直接通过。午夜那一班也几乎总是不停,除非要卸柴油,或者给杂货店送新鲜水果和蔬菜。往前走有个交叉路口。”他用两根食指演示给蒂姆看,“一条线去亚特兰大、伯明翰和亨茨维尔。另一条线从杰克逊维尔往北经过这儿,然后去查尔斯顿、威尔明顿和纽波特纽斯之类的地方。白班列车多半会停。你在想仓库那边有没有工作对吧?他们总是短一两个人手。但腰背必须有劲。我不行。”
蒂姆看着他。诺伯特用鞋底蹭了蹭地面,咧嘴笑了笑,露出的牙齿让蒂姆想到了“消失的乡村”[1]。牙齿确实还在,但似乎用不了多久就会消失。
“你的车在哪儿?”
蒂姆只是盯着他。
“你是警察吗?”
“这会儿我只是一个隔着树枝看落日的普通人,”蒂姆说,“而且喜欢一个人看。”
“不说了,我不说了。”诺伯特说,转身撤退,离开时只稍稍扭头打量了他一眼。
货运列车终于开过去了。岔口的红灯熄灭。栏杆抬了起来。在那儿等候的两三辆车启动引擎,开始移动。蒂姆望着落日从橙色变成红色——傍晚的红色天空,那是水手的喜悦,他的巡夜人祖父会这么说。他望着松树的影子在92号公路上越拉越长,最终合拢。他很确定自己得不到那份巡夜人的工作,也许这样更好。迪普雷镇似乎远离一切,不只是偏僻,而是几乎与世隔绝。若不是因为有那四座仓库,这个小镇很可能不会存在。说到仓库,它们又为什么会存在呢?为威尔明顿或诺福克这种南方港口储存电视机,等待被装船送往亚特兰大或玛丽埃塔?或者储存来自亚特兰大的电脑成品,等待重新装车送往威尔明顿、诺福克或杰克逊维尔?又或者储存化肥或危险化工品,因为在美国的这个角落没有法律禁止这么做?念头在他的脑子里转了一圈又一圈,但胡思乱想没有任何意义,连傻瓜都懂这个道理。
他回到房间里,锁好门(愚蠢。门板太薄了,一脚踹上去就是个窟窿),脱得只剩下内衣,然后躺在床上,床垫有点塌陷,但没有虫子(至少在他能确认的范围内没有)。他用双手垫着后脑勺,盯着画中狞笑的黑人,他们正操纵着快速帆船(天晓得这种船到底叫什么)。他们要去哪儿?他们是海盗吗?他觉得像。无论他们是什么人,船都要在下一个港口卸货、装货。也许一切都是如此,也许人人都是如此。不久以前,他把自己从前往纽约的航班上“卸”了下来。后来他把罐头和瓶子装进一台分拣机。今天他在一个地点为一位和蔼的图书馆管理员装了几箱书到车上,然后又在另一个地点卸下几箱书。他来到此处只是因为95号公路“装满”了汽车和卡车,车主在等待救援车来拖走某个倒霉蛋撞毁的车辆。救护车多半会先来,把驾驶员装进车厢,开到最近的医院后卸下。
但巡夜人不需要装货、卸货,蒂姆心想。他只需要巡查和敲门。他祖父会说,妙就妙在这儿。
他睡着了,却在午夜醒来,因为又有一列货运列车隆隆驶过。他上了个厕所,在回到床上前,他取下那张挂歪的画,让狞笑着的黑人船员背对着他靠在墙边。
那鬼东西害得他起鸡皮疙瘩。
* * *
注释:
[1]原文为“gone-country”,出自阿兰·杰克逊的一首歌《消失的乡村》。
8
第二天早晨,蒂姆洗完澡,坐在草坪躺椅上,看着日落时遮盖道路的树影按原路后退,这时电话响了。打来的是约翰警长,他不喜欢浪费时间。
“估计你们局长不会这么早就到办公室,贾米森先生,所以我上网查了查你。你在申请表里似乎少填了几项内容。咱们谈话时你一个字都没提。二〇一七年你因为从鳄鱼口中救人获得嘉奖,二〇一八年夺得萨拉索塔警察局的优秀警员称号。你是忘了告诉我吗?”
“没有,”蒂姆说,“我申请这份工作只是一时兴起。要是多给我一点时间思考,我肯定会加上这几项。”
“来,给我讲讲鳄鱼的事。我在小皮迪沼泽边上长大,最喜欢听带劲的关于鳄鱼的故事。”
“我这个故事不怎么带劲,因为那条鳄鱼并不大。另外我也没救那孩子的命,不过这个故事也有好玩的一面。”
“说来听听。”
“报警电话从高地打来,那是个私人高尔夫球场。我是离现场最近的警员。那个孩子爬在一个水障碍区旁边的树上。他十一二岁,喊得脑袋都快爆炸了。鳄鱼就趴在树底下。”
“听着像是小黑孩桑波[1],”约翰警长说,“不过要是我没记错,故事里要吃他的是老虎,而不是鳄鱼;另外既然那是个私人高尔夫球场,我猜树上的孩子肯定不是黑人。”
“对,不是,而且鳄鱼其实在打盹,”蒂姆说,“仅五英尺长,顶多六英尺。我向男孩的父亲——提名嘉奖我的就是他——借了根五号推杆,然后过去敲了它几下。”
“敲的应该是鳄鱼,不是孩子的父亲吧?”
蒂姆大笑。“对。鳄鱼爬回水障碍区里,孩子爬下树,就这么简单。”他停顿了片刻,“但我上了晚间新闻。我正在挥动球杆。播音员开玩笑说我要把鳄鱼‘推’走。高尔夫球玩笑,你明白的。”
“嗯哼,嗯哼,那年度优秀警官呢?”
“呃,”蒂姆说,“我每天按时上班,从不请病假,而局里总要给某个人颁奖嘛。”
线路另一头沉默了几秒钟,然后约翰警长说:“我不知道你这话是谦虚还是妄自菲薄,反正我无所谓。我知道咱们还不太熟,这实在是为难你了。但我这人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有一说一——有些人这么说我,包括我的老婆。”
蒂姆望着公路,望着铁路,望着逐渐后退的树影。然后,他偷空瞅了一眼镇上的水塔,它就像科幻电影里的机器人入侵者一样耸立着。今天又会很热,他判断后得出结论。他也在判断另一些事情:他能不能得到这份工作就看这一刻了,取决于接下来他会怎么说。问题在于,他是真的想要这份工作,还是因为汤姆爷爷的家族故事而一时心血来潮。
“贾米森先生?你还在吗?”
“那个奖是我应得的。奖也有可能颁给其他警察,我有好几位同事都相当优秀,但是,对,那是我应得的。我离开萨拉索塔时没带多少东西,要是我真能在纽约站稳脚跟,其余的东西再发运过去也不迟,但我带上了获奖证书。它就在我的行李袋里。要是你想看,我可以拿给你。”
“非常荣幸,”约翰警长说,“不过这不是因为我不相信你,只是想见识一下而已。就巡夜人的工作而言,你的资历高得可笑,但假如你真想留下,那就从今晚十一点开始值班吧。晚上十一点到早上六点,这是工作时间。”
“我想留下。”蒂姆说。
“那好。”
“就这么简单?”
“我这个人相信自己的本能,再说我雇的是巡夜人,又不是保镖,所以没错,就这么简单。你不用十点钟来了。多睡几小时,中午前后来一趟。格利克森警员会给你讲讲情况,用不了多久。就像人们说的,这又不是火箭科学。不过夜里酒吧打烊后,你会在主大道上见到不少把车开成火箭的。”
“好的。感激不尽。”
“等你熬过第一个周末再看你有多感激吧。还有一点,你不是警员,因此无权携带火器。遇到你没法处理或者认为有危险的事情,就用无线电报告局里。没问题吧?”
“当然。”
“那最好了,贾米森先生。要是你被我发现带了枪,那就收拾行李滚蛋吧。”
“明白。”
“好了,休息一下吧。你很快就要变成夜行动物了。”
就像德古拉伯爵,蒂姆心想。他放下电话,挂上“请勿打扰”的牌子,拉好磨薄打蔫的窗帘,设置好手机闹钟,继续睡起来。
* * *
注释:
[1]《小黑孩桑博》,苏格兰作家海伦·班纳曼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