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谍海泛舟》作者:詹来宇【完结】 > 谍海泛舟.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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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詹来宇 当前章节:15221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10:15

1918年7月10日,穆拉维约夫正式发动了叛乱。他率领部队乘船沿伏尔加河顺流直下,在辛比尔斯克登岸,占领了这座城市的火车站、邮局和电报局,包围了当地苏维埃革命政权的驻地,逮捕和劫持了包括图哈切夫斯基(即后来的苏联红军元帅)在内的当地苏维埃各级军政领导人。接着,穆拉维约夫公开宣布反对苏维埃革命政权,并且通电俄罗斯全境,在俄罗斯各界煽动继续沙皇俄国政府与德国和奥匈帝国的“民族战争”。穆拉维约夫组织的军事叛乱行动使苏维埃革命政权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为了平息这次叛乱,红军中有几万将士牺牲了生命。而在这同一时期,与上百万外国干涉军和白军遥相呼应的大规模内部叛乱有数十起之多。打着各种旗号成立起来的反苏维埃政权的各种名目的“民族军”以极端残忍的手段杀害了无数的红军官兵、苏维埃工作人员和红色政权的拥护者,给新生的社会主义工农国家带来了破坏性的恶劣影响,对红色苏维埃革命政权构成了空前严重的威胁。

一道尚方宝剑:紧急法令

面对遍及全国的内战烽烟,面对自己身边和内部日益嚣张的敌人,全俄苏维埃的领导人们再一次地意识到,必须使用非常的手段和严厉的措施,才能使革命政权在这种空前困难和危险的历史关头保住十月革命的胜利果实,使刚刚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得以生存和发展。

1918年底,列宁亲笔签署了一项标题为《社会主义祖国处在危难中》的全俄苏维埃人民委员会法令,向全体俄罗斯人民说明了当时严峻的国内形势,号召所有拥护苏维埃革命政权、热爱俄罗斯祖国的政府工作人员、红军官兵以及各族人民,与各级苏维埃人民委员会同心同德、团结一致,为保卫既得的革命成就,保卫人民自己的红色政权,同革命的敌人作决死的斗争。针对隐蔽战线上已经接近白热化的残酷斗争形势,全俄苏维埃人民委员会在这个法令中明确指出:“敌人的代理人、受派遣者、投机倒把分子、刺客、恶霸、反革命煽动分子、外国间谍,一旦被我抓获,应立即就地枪决。”

这一项具有极大权威和效力的特别法令很快就在全俄各地得到贯彻和执行,各级苏维埃政权在领导同白军坚决作战的同时,也大大加强了对内部和身边隐蔽敌人进行斗争的力度。作为这条战线上的尖兵,全俄契卡在这一非常时期对敌斗争的权限和能力在法律及组织上都得到了空前的强化。

首先,对于契卡来说,这个相当于宣布全俄罗斯进入紧急状态的法令,非正式地使契卡获得了可以不经过任何审判和不通过任何司法程序即能够在无论是前线部队还是后方机关中执行死刑的权力。尽管契卡为此也作出了诸如其工作人员在因情况紧急而未经法律人民委员会和内务人民委员会批准,但在执行之后须向所在的契卡组织和上一级契卡机关做出详细汇报的规定,但是,这一补充性的规定在当时你死我活的殊死斗争的条件下,几乎无法认真执行。而且,已经把生杀大权掌握在手的契卡,其他方面的权力也正在迅速扩大、膨胀,这种本来就难以产生根本性束缚作用的补充规定,在这样的特定环境之下能够起到多大的制约作用也是可想而知的了。

除此之外,全俄苏维埃中央和全俄罗斯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又采取了多项具体的组织和行政措施,使全俄契卡的组织系统得到了发展和完善:

第一,鉴于苏维埃革命政府建立以来发生的一系列革命领袖和政府高层领导人遭到敌人刺杀的恶性事件,全俄契卡开始对内部的保卫工作予以高度的重视。为此,全俄契卡专门建立了两个特设的组织,以担负保卫全俄苏维埃党政高级领导人的特殊使命。这两个特设的组织是特务支队和特别部队,他们都直接听命于全俄契卡。前者多以秘书、司机、随从的隐蔽身份出现在领导人的工作、居住、外事和考察等场合;而后者则更多地负责以上场合的外围环境和苏维埃政权的所有党政、财经和军事重要机关及设施的警卫工作,必要时则须参与全俄契卡领导下对较大规模的反革命叛乱、颠覆及其他直接危害全俄苏维埃政权存在和正常工作的阴谋活动的直接行动。无论从装备上,还是从人数上,后者都大大多于前者。但是,前者在对每个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要求上要比后者高得多。

第二,在全俄契卡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在俄罗斯各地也建立了契卡组织,构成了在全国范围内协调打击隐蔽反革命势力的高效反应网,从而使得全俄契卡在与俄罗斯全境范围内乃至境外的所有隐蔽敌人进行的斗争中能够无处不在地发挥其特有的作用,并且避免受到来自苏维埃政权内部机关其他部门的制约和掣肘,为契卡组织在对敌斗争中创造了最大的自由度。

第三,1918年7月15日,根据当时全俄苏维埃人民委员会通过的一项决议,在与白军作战的东部前线建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领导对敌进行军事斗争中的隐蔽行动,重点是侦察红军内部和各级苏维埃政权内部的通敌、变节、间谍等反革命活动,把同公开敌人的军事斗争与同内部隐蔽敌人的秘密斗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随后,又在全国各地前线都成立了同样性质的特别委员会,行使相应的职权。1919年元旦,在全俄契卡总部内又专门设立了一个中央特别部,协调领导全国特别委员会的工作。2月,又把各军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权归于这个中央特别部的统辖之下,使全俄契卡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对红军的监督和控制,对当时苏维埃国家机器中持续发生的通敌、叛变等严重威胁红色政权存在和巩固的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遏制作用。

第四,在边境地区建立了负责边境安全的契卡组织,并且在这些边防契卡的领导下建立了包括陆、海、空三军的边防部队。全俄契卡通过设立在各边境地区的契卡组织对全俄境内的边防部队实行统一的领导和指挥,同时将保护各地海关的正常工作、打击走私活动、防止国外间谍情报人员的渗透、保卫边境地区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和边境贸易活动等任务,同抵御外国武装力量的渗透和入侵有效地结合在一起。

上述这些措施不仅使全俄契卡组织对敌斗争的能力和效率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有效地巩固了全俄罗斯的苏维埃政权,在强大的国内外敌人联合扼杀行动面前改善了自己的生存能力和力量对比,同时,也使全俄契卡在国家组织中确立了其举足轻重的特殊地位,并对其后来的组织规模以及对俄国乃至苏联时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发展方向发生了深刻的影响。

在此基础上,日益严重的前线和后方形势,又进一步迫使苏维埃革命政权在不断地加强契卡组织工作职能的同时,还注重确立其在俄罗斯社会上的法律地位。1919年6月20日,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又颁布了一项法令,不仅使契卡在俄罗斯社会革命的特殊具有了更多、更具体的各项特别权力,而且,还使契卡所采取的各种秘密手段甚至于某些恐怖措施进一步合法化。这项法令规定:“对于一切叛变革命、间谍活动、阴谋破坏军事和交通设施,抢夺和盗窃国家物资,纵火,隐藏叛徒、间谍和用于反革命活动的武器,利用投机倒把手段制造粮食等市场的恐慌等罪行,契卡应采取独立的、直接的有效打击行动。”同年10月21日,根据全俄苏维埃的这一法令和俄罗斯共产党(布)中央的一系列指示,全俄契卡建立了专门对上述种种犯罪行为进行审判的特别法庭。空前的政治权力和明确的法律地位使全俄契卡在俄罗斯这段特殊的历史时期中扮演着一个引人注目的角色。

烽火硝烟——在内部争论中发展

在十月革命之前曾经反对通过革命的暴力手段推翻沙皇和资产阶级政权,甚至不惜借党外报纸向俄罗斯社会和布尔什维克的敌人透露起义消息的加米涅夫,最早在党内提出了反对使全俄契卡权力过大的激烈批评。他认为,尽管当前处于革命以来的最严俊的关头,但是建立全俄契卡这样一个有着特殊权力的特别机构和组织体系,必然会导致布尔什维克党内政治生活的不正常,而且会进一步发展成为“表现在这一特别领域中的独裁行为”。为此,加米涅夫多次在有关场合对全俄契卡的工作方式和权力范围提出质疑和反对意见。1918年11月,他在全俄苏维埃第六次代表大会上提出了一项由他组织拟定的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决议草案。在这个决议草案中,加米涅夫明确地提出取消全俄契卡组织和机构的要求,而建议在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只设革命法庭,将全俄契卡的所有职能和权力全部合并到革命法庭之中。同时,为了防止革命法庭的权力过于膨胀,他建议在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再设立一个特别的工作委员会或小组,用来监督和领导法庭的工作。

另一个积极反对建立和加强全俄契卡组织的人物,是全俄苏维埃人民委员会第一任司法人民委员施坦因贝格。信奉自由民主主义的左翼社会民主党人施坦因贝格是一个推崇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理想主义者,他坚信,在一个新政权建立的最初时期,必须全力保障社会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实行,任何凌驾于法律和执法机构之上的组织及其行为无疑都是对新生革命政权的法律地位和执法威信的动摇。在内外敌人夹攻的严重时刻,最有效的手段应该是、也只能是加强立法和执法的力度,使苏维埃革命政权的国家机器尽快有效地、正常地运转起来,除此之外的其他应急手段不仅于事无补,而且只能起到相反的作用。从这样的立场出发,应努力健全苏维埃革命政权的各项立法制度。同时,施坦因贝格主张积极促进新政府的各个部门和所有工作人员学会运用法律、规章从事各自的本职工作以及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很显然,全俄契卡的建立及其组织和工作权限的不断扩大使施坦因贝格十分不满,因而他在为全俄苏维埃司法人民委员会起草的许多文件中,都有意识地要对契卡组织的权力和活动加以限制。并且,在一切可能的场合,他都要与列宁、斯维尔德洛夫、捷尔任斯基等有关的全俄苏维埃中央最高领导人们据理力争,反复陈述和强调自己的观点,丝毫不留情面地批评革命领袖们对全俄契卡这样一个非常时期的秘密警察组织的许多超出其工作权限范围的行动的默许和支持。同时,施坦因贝格也充分地运用他手中的权力,尽可能地限制和约束全俄契卡在与内部和外部敌人斗争中的“不得体的行动”。并且强调,一些全俄契卡经手的重要案件在其侦察、审理和判决过程中,必须经过全俄苏维埃中央司法人民委员会乃至全俄苏维埃中央人民委员会的讨论,在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处理意见之后,契卡才能按照这些有关的决议去执行,然后再把他们经手的案件交给革命法庭去作最后的审理和判决。而没有经过以上这些程序的做法,不管契卡组织和他的领导人能够拿出什么样的充分理由,在施坦因贝格和全俄苏维埃中央司法人民委员会的眼里,都是属于非法或者越权的行为。为此,施坦因贝格多次签署命令,下令释放契卡手中的一些他认为“不符合司法程序”的被捕者。

在这样一个充满内部压力的环境中,全俄契卡开展的工作自然是十分困难的。为了使契卡组织能够不受各种繁琐法律和规章制度束缚的高效率的秘密工作系统,它的领导者在苏维埃革命政权内部作了许多艰苦的工作甚至斗争,最终赢得了来自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布尔什维克党中央最高领导层的支持。

列宁首先以鲜明的立场和态度支持全俄契卡的存在和工作,他向那些对使用严厉手段甚至残酷措施对付外部敌对破坏活动和内部潜在的变节行为持不理解态度的人们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他将当时革命与反革命两大阵营之间的残酷斗争比喻为两个正在进行殊死搏斗的角力者,向对方实施的每一次打击时,所想到的只是如何将对手击败,而不可能来得及考虑到是否伤害着自己。列宁对全俄契卡的工作予以了相当的关注,他时时了解由全俄契卡掌握处理的几个重大案件的侦察、审理情况,对契卡组织在反对敌人破坏和内部工作人员怠工的工作中取得的明显成绩不失时机地予以表彰。有时,当全俄契卡在可行使职权范围内进行工作的过程中,与全俄苏维埃中央司法人民委员会和内务人民委员会等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布尔什维克党中央一些领导人发生冲突和矛盾时,列宁不得不为此作出必要的解释和申辩,必要时甚至出面直接干预。但是,列宁对于限制契卡职权范围的要求和决定并不提出公开的反对意见,他要求全俄苏维埃的有关委员会和地方的各级政府机关要对契卡的一些重大活动有所了解。同时,他也不断地提醒全俄契卡的主要领导人在重大的行动之前应该主动地与这些委员会和地方政府的领导进行必要的沟通,以取得他们的支持。

经过了这些微妙而激烈的斗争,契卡组织在全俄罗斯政治生活中不仅初步巩固了自己的地位,而且其组织系统也得到了空前发展的机会。到1918年底,就其组织规模而言,全俄契卡已经远远超过了对付苏维埃革命政权建立初期时混乱的多达3.1万人。它的职权范围包括监视苏维埃政权内部和国内居民潜在的破坏行为,防范所有形式的有组织的秘密阴谋活动,为此还设立了专门的秘密政治局,并且在军队内组建了秘密特务局。同时,针对交通、通信和出版等部门也成立了专门的监视和检查机构,而且,各地的契卡组织中还设有由专人负责的单位,对当地宗教活动进行控制和干预。全俄契卡国外局的成立,将从事搜集俄罗斯境外政治和军事情报、遏制西方国家对苏维埃国家的有组织颠覆和破坏活动、监视和分化流亡在国外的苏维埃敌人的反共活动等,统归于全俄契卡的管理之下。从此,契卡组织不仅在俄罗斯境内,而且在世界上成为一个几乎无所不在的庞大的秘密警察和间谍情报组织系统。

通往克格勃之路(1)

随着苏联国内战争的胜利结束,来自国内和国外的反苏维埃政权的浪潮终于被暂时平息、遏制下来,对社会主义革命和苏维埃政权持怀疑、抵触态度的旧知识分子、政府职员、工商业主和广大自耕农也都基本改变了态度。苏维埃革命政权得到了十月革命以来从未有过的巩固和发展,在俄罗斯多数城市的工业化建设已经开始初步恢复,在广大农村中也在酝酿着生产集体化运动,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的各项事业逐渐转入正常的和平建设轨道。显然,如果继续保留全俄契卡这样一个规模庞大的秘密警察组织已经再没有十分的必要,当年的一些反对者在这个时候又不失时机地重新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为了适应国内战争以后新形势下苏维埃政权发展的需要,也为了不至于使得苏维埃阵营内外的反对者们得到更多的口实,以至于影响刚刚取得的全国稳定局面和工农业建设成果,对苏维埃革命政权的秘密强力部门进行某种组织上和形式上的改组已经势在必行。为此,1922年2月6日,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正式颁布命令,向全体俄罗斯公民宣布撤销全俄契卡组织。

撤而不销——权宜之计

从整体苏俄特殊强力部门和机构演变历史的发展角度来看,全俄契卡组织的撤销并不意味着俄国苏维埃革命政权改变了观念,秘密警察机构从此在苏俄历史上销声匿迹。其实对于被取消的全俄契卡的各级组织、机构及其众多的工作人员来说,他们所面对的只是对这支特别任务机关和队伍的一次全面改革,而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撤销全俄契卡的一纸命令,也只不过是对这场改革的一个序曲。

实际上,在俄罗斯布尔什维克党和苏维埃国家中央领导人看来,对于苏维埃革命政权的反革命包围不仅远远没有被打破,而且,内战后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更加广泛的反苏阵营。所有与苏维埃革命政权作对的反革命活动尽管没有内战时期那样嚣张、猖狂和明显,但是其方式变得更加隐蔽、狡猾。同时,在这些敌对活动后面所反映出来的国际背景,也一点不比内战时期表现得简单。以斯大林为首的苏共领导人明确认为,与这些依然围绕着、针对着苏维埃革命政权的存在而发生和发展的更加隐蔽的敌对活动进行卓有成效的斗争,是布尔什维克党和社会主义苏维埃国家在大规模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同时,必须确保完成的另一项至关重要的历史使命。自然,在这条特殊战线上占据优势并进而取得胜利的最基本前提,就是建立一支从个人素质、组织体系到技术保障等诸方面能够胜任这种特殊斗争的基本队伍。如果说对这支队伍的要求与内战时期的全俄契卡有所区别的话,那就是要求它更加精干、更加隐蔽、更加灵活。

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撤销了契卡组织之后,随即成立了国家政治保卫局(rny)和民警机构。

苏俄国家政治保卫局接收了契卡组织被撤销后的大部分工作人员,但是却没能够全盘继承内战时期全俄契卡所拥有的权力。国家政治保卫局与民警总局都归属于内务人民委员会的领导,其权力范围与契卡相比受到很大的限制。来自内务人民委员会的法令规定了苏维埃国家政治保卫局的几项基本的职责:

1、监视、侦察和镇压隐蔽的反革命及匪帮有组织的犯罪活动;

2、保卫国家的交通、通信线路和重要枢纽;

3、保卫苏维埃国家的边防和海关,与越境的犯罪行为和走私活动作斗争;

4、侦察、破获境内针对苏维埃国家的间谍活动等。

在人民委员会法令的规定之下,作为苏维埃国家新的秘密警察组织,国家政治保卫局再没有独立处决罪犯的权力,但为了反对国内和国外隐蔽的敌对活动和潜在的颠覆破坏活动,它仍然继承了全俄契卡广泛存在于全俄社会各个重要部门之中的特点。

1922年,俄罗斯等各苏维埃共和国联合组成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即苏联。随着全俄国家机构的变动,国家政治保卫局也因此而改为与内务人民委员会平级的国家政治保卫局(orny)。这样一来,苏俄政治秘密警察组织又一次摆脱了内务人民委员会的直接管辖,在未扩大其法律规定职权范围的情况下,提高了在国家政府机构中的地位。在1932年通过的苏联宪法中,用专门的章节规定了国家政治保卫局的义务和行使的权力的基本原则。在这部苏联宪法第61条中所规定的国家政治保卫局的职责是:“与苏维埃联盟的其他执法机关共同协调工作,维护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团结,同在政治、经济领域中与苏维埃联盟为敌的反革命分子、匪帮以及间谍活动进行不懈的斗争。”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次通过的苏联新宪法还明文规定,在苏联最高苏维埃人民委员会中将为国家政治保卫局的主席保留一个固定的席位。这样就以法律的威严确保了国家政治保卫局在执行布尔什维克党和苏维埃国家领导人赋予的特殊使命时不再受到行政与司法程序运作的束缚。

自全俄契卡被撤销之后,从1922年的国家政治保卫局到1923年后的国家政治保卫总局,其最高领导人仍然由捷尔任斯基担任。这位红色秘密警察的创始人一直不折不扣地执行着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和苏联共产党(布)中央的一切指示,使国家政治保卫局和国家政治保卫总局成为保证党中央各项政策得以贯彻至每一级基层组织的有效系统,直到1926年他因病逝世。

捷尔任斯基去世后,国家政治保卫总局的领导职务由维亚切斯拉夫·鲁道夫维奇·明仁斯基继任。20年代末期,随着国际斗争形势的复杂变幻和苏联国内政局的发展,国家政治保卫总局的权力范围和其在国家政权机关中的地位又渐渐上升了。这时,在苏联的广大农村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合作化、集体化运动,来自民间的不满情绪不断集聚、扩大,以至对这场规模宏大的运动形成了空前的阻力。1929年12月27日,苏联最高苏维埃颁布了一项严厉的法令,要求国家政治保卫总局也投入到保卫在大多数乡村进行着的合作化和集体化运动的工作中去。1930年4月7日的另一项法令,把苏联的边防部队和在各地设立的众多劳改营也都归属国家政治保卫总局的管辖范围之内。同时,国家政治保卫总局还以不同面目参与了对苏联新闻、出版、电影等各种媒体的监督和审查。

“肃反先锋”——剑与盾的功能交替

1934年,国家政治保卫总局主席明仁斯基去世。在这一年的7月10日,根据斯大林起草的苏维埃国家联盟又一项法令,国家政治保卫总局改组维国家安全局(rnrb),并且将这个包括对内进行政治监督、对外进行反间谍渗透和情报侦察的秘密警察组织再次归属于最高苏维埃内务人民委员会的领导之下。曾经担任过明仁斯基副手的根里赫·戈里高里耶维奇·雅戈达被任命维内务人民委员会主席。除了国家政治保卫总局之外,在内务人民委员会之内还设立了另一个专职的总局,用来专门管理边防部队、内卫部队、民警、集中营和劳改营,甚至在国民经济的一些重要部门的企业和交通运输部门中也设置了分支机构,用来负责这些系统的反间谍和安全工作。

12月1日,苏联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列宁格勒州委书记基洛夫遇刺身亡。斯大林借此开始大肆运用内务人民委员会的秘密警察力量和手段,对所有异己人物和势力进行无所不至的监视和调查,随后,以彻底剪除为目的而大加杀戮。首当其冲被蒙上不白之冤的是布尔什维克的早期革命活动家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到1935年1月,苏联内务人民委员会和司法人民委员会以参与谋杀基洛夫的罪名,对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进行了旷日持久的“精心审判”,并于1936年8月将他们处决。

1936年,雅戈达因为“不能胜任揭露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反党集团的斗争”而被斯大林免去了内务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职务,先是改任邮电人民委员,其后不久,他被当作了布哈林的同谋而被指控为反革命杀人犯和外国资产阶级的间谍而被解除了职务,在经过司法人民委员会形式上的公开审判之后,就被他当初的下属枪决了。

在雅戈达之后继任内务人民委员会领导职务的是尼古拉·伊凡诺维奇·叶若夫。后人关于叶若夫的描写都不免带有几分神秘而生动的笔触:这是一个身高只有1.54米、言行不同常人的“冷血侏儒”。

内务人民委员会不仅没有因为其领导层的换马而中止在苏联全国范围之内的大规模清洗,而且,在叶若夫“明智地吸取了”他的前任最终身败名裂的教训之后,更加变本加厉地运用斯大林赋予他本人和内务人民委员会几乎是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庞大、高效的组织体系,继续推动着这场波及整个苏联所有角落的运动。叶若夫比他的前任更加“具有创造性地”执行着对苏联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内的整肃,主要表现于他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揭发党和革命的敌人”的告密运动,并以此结合秘密监视、侦察和刑讯逼供等手段,使整个苏联从国家党政的核心机构,到边远的集体农庄,不论是党和国家的高层领导,还是文学、艺术界的著名作家、演员,几乎人人自危,对谁都不敢相信,包括自己的家人和最知心的朋友。他在对国外加强情报侦察的同时,将许多当时著名的苏联驻西方国家的外交官也列入了他的清洗名单。为了加强对国外渗透派遣工作的管理和指导,1936年9月,叶若夫特别建立了“特殊任务局”。

1938年12月8日,按当时苏联官方报纸的说法,“经叶若夫本人的要求”,他被免职。此后,叶若夫逐渐地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并神秘地消失了。

贝利亚时代——再一次权力膨胀

叶若夫被撤职后,1938年,他先前的助手又接替了他内务人民委员会领导人的职务,这个人就是曾在卫国战争前后的苏联政坛上炙手可热、显赫一时的重要角色——拉夫连季·巴甫洛维奇·贝利亚。

贝利亚上台后首先将叶若夫时期重用的助手和亲信清理出内务人民委员会。对于他来说,这一步骤至关重要,不仅在中央机关,就连地方内务系统中曾热衷于听命叶若夫的效忠者也难逃厄运。1939年2月,苏联共产党(布)中央委员会召开了一次全体会议,议题包括检讨前一时期在苏联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中进行大规模清洗的过激行为,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了“批评内务人民委员会滥施职权致使以肃清十月革命以来混入苏联共产党内异己分子为目的的清洗运动无限制地扩大化错误”的决议案。而且,责成新任的内务人民委员会主席贝利亚对前一时期内务人民委员会所做的工作进行调查。经过这次苏(布)共中央全会之后,贝利亚在苏共中央的地位基本确立,他在内务人民委员会清除异己的行动也就更加名正言顺了。1939年3月,在苏联共产党(布)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贝利亚当选为政局候补委员。

客观地说,到了30年代末期,尤其是1939年以后,苏联秘密政治警察机关对国内和党内的清洗、迫害行动已有所收敛(尽管逮捕苏共党内高级干部和普通党员的事件仍然时有发生),许多在叶若夫时期已经被立案收审的苏联共产党和国家政府机关的高级干部获得了平反,中下级普通党员干部中有数万人被宣布无罪释放。特别时在苏联红军中,一大批高级将领被恢复了职务和工作。

1939年9月,法西斯德国军队进入波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尽管《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刚刚于同年的8月23日在莫斯科签字生效,但是德国、意大利以及日本的结盟和西方阵营竭力将法西斯势力向社会主义苏联诱导的“祸水东引”行动,已经对苏联的国际安全环境构成了严重的现实威胁。为此,有效地防范来自法西斯阵营和西方国家的间谍和情报渗透,成为苏联内务人民委员会的首要任务之一。同时,为了在随时可能发生巨变的国际阵营对垒中占据最主要的地位,掌握更多的王牌,苏联内务人民委员会和总参谋部情报总局一直联手,积极向苏联境外派遣和发展情报人员,努力编织跨国间谍网。

1941年2月,在欧洲战事对苏联的威胁日益加剧的形势下,苏联秘密情报机构在组织结构上又一次发生了变化。国家安全总局再一次从内务人民委员会中分离出来,改名称为国家安全人民委员会,与内务人民委员会平行分成两个部,独立开展工作。但是到了这一年的7月,内务人民委员会和国家安全人民委员会又合并在一起。无论是分,还是合,把持这两个特别部门最高领导权的核心人物始终是受到斯大林高度信任的贝利亚。然而,促使这次苏联政治秘密警察系统再次改组的主要原因,除了迫在眉睫的战争以外,以前国家安全总局所管辖的工作过多、过杂也是原因之一。

40年代初,内务人民委员会通过国家安全局对苏联国内的许多重要工业部门实现了相当程度的控制。因为,在这一时期的苏联经济发展政策中,优先进行重点建设的许多大型军事工业、能源工业和矿藏开发大都分布在乌拉尔以东的广大西伯利亚地区,由于这里是俄罗斯历史上传统的流放地,苏维埃政权建立以来,每次肃反和清洗运动之后,都有大批犯人被遣送到这里来,从事各种艰苦条件下的工作。对这一大批犯人的看押和管理,从契卡时期起就一直由苏维埃的特设机构负责。然而,到了这个时期,这一部分与秘密情报工作几乎毫不相干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地压在国家安全总局的工作人员和机构的身上,这不仅大大分散了苏联国家主要秘密情报机构从事主要工作的精力,而且对内与对外、秘密与公开几种重要职能的相互混杂,也触犯了秘密情报工作的大忌。

尽管如此,卫国战争时期的苏联秘密情报机关在贝利亚的主持之下依然享有极大的权力,其工作所涉及的领域,早已超过了一般国家同等部门的范围。自1923年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以来,各加盟共和国与中央、与俄罗斯,及至相互之间的关系并非十分巩固。1941年,德国法西斯入侵以后,各个以非俄罗斯民族为主体的加盟共和国及其各地的非俄罗斯少数民族与苏联中央政府以及俄罗斯之间的裂痕被扩大了,一些苏联版图上的小民族出于从沙皇时期起就对俄罗斯人产生的积怨,对德国人的到来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反感,而且个别地方的少数民族还与德国人建立的傀儡政权实现了“某种程度上的愉快合作”。这种行为自然大大地触怒了斯大林。结果,在卫国战争结束以前,苏联内务人民委员会被授权对分别生活在伏尔加河下游地区的卡尔梅克人、生活在西伯利亚地区的朝鲜人和生活在南高加索地区的车臣——印古什人进行了大规模的强制性迁徙。尽管到后来的苏联“政治解冻”的时期,这些少数民族都陆续迁回了原来的聚居地,但是,这种民族敌视和民族消灭政策推行的结果,使苏联各民族之间,尤其是各少数民族与俄罗斯人之间的心理隔阂,却再也难以消除,而且愈演愈烈。

为克格勃铺上最后一块砖

1941年卫国战争爆发之后,苏联秘密警察机关和间谍情报组织的工作重点全部转向了为战争的胜利服务。一开始,这一系列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都交由内务人民委员会的国家安全总局和总参谋部的情报总局负责。在战争时期,针对敌人在苏联境内的各种秘密情报和颠覆活动,在贝利亚的支持下还专门成立了一个特别部门——“消灭间谍局”,具体负责对内侦察和对外防止外国间谍组织的渗透与颠覆,对外则一方面负责对敌后进行侦察和破坏,另一方面还负责向敌对国家派出间谍搜集情报。由于“消灭间谍局”成立的内部背景和战争时期特殊的要求,这个组织的所有工作自然带有浓厚的军事色彩,并且享有着很大的权力。在卫国战争中,“消灭间谍局”在苏联军队各战线和方面军中都设立了派出机构和特派人员,在后方和敌后也活跃着无数为它工作的组织和小分队。

1942年,“消灭间谍局”的职权经过了进一步分离之后,正式交由最高苏维埃内务人民委员会国家安全总局领导。这样,在内务人民委员会的总体指导之下,国家安全总局责成“消灭间谍局”承担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责:

1、深入敌后,组织当地分散的苏联军队和游击队对德军的指挥、通信、后勤补给等要害设施进行破坏、干扰行动;调查当地在德伪政权中为敌人效力的苏联人,对其中罪恶极大和已经对苏联人民构成危害的适时予以处决;消除当前或战后的隐患,侦察并破坏德军在当地建立的谍报网。

2、在后方严查敌方派遣的间谍和为敌方服务的通敌分子;及时发现敌人空投的伞兵和进行秘密渗透破坏的小股部队;严厉查处逃往后方的变节逃兵。在侦察和处置从事上述敌对活动的目标时均有权执行死刑。

3、在苏联军队收复的地区对有与德国军队合作嫌疑的所有苏联公民进行调查;调查敌军撤退时可能布置的谍报网与破坏活动组织;秘密调查苏联军队解放的非苏维埃国家和地区的人民对苏联的态度。

4、借敌军撤退和战争难民迁徙机会,向德国以及西方国家进行渗透;了解战争中被法西斯军队掠走的贵重文物和财产的去向;跟踪调查罪大恶极的德国战争罪犯和逃亡国外的俄奸分子;争取获得德国最新的军事科学及其他学科的尖端成果和机密,监视、跟踪并将掌握这些机密的专家和官员伺机裹胁入境。

这一系列的工作需要“消灭间谍局”与内务人民委员会的其他部门以及军方的密切协调、合作,因而要求它的领导人不仅具有全面地组织指导以上工作的能力,还必须是一个能够协调几个重要职能部门之间关系的核心性人物。因此,在苏联当时的特殊政治背景下,这就要求他必须是个能够取得最高领导层绝对信任的人物。出于以上考虑,斯大林任命维克多·谢苗诺维奇·阿巴库莫夫中将担任“消灭间谍局”局长职务。

1943年4月,国家安全总局最终由内务人民委员会再次分离出来,名称仍然叫国家安全人民委员会。这一次的机构调整,使两个部的工作分工更加明确:内务人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国内秘密机构、民政、警察机构及部队的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而国家安全人民委员会则更多地主管着边防部队、劳改机构、国内安全、反间谍、敌后地下游击活动和向敌对国家进行间谍渗透的工作。

1946年,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下令,内务人民委员会和国家安全人民委员会正式地成为了两个苏联国家部一级的政府机构,名称也从此改为苏联内务部和苏联国家安全部。

1953年3月,斯大林去世,国家安全部被撤销,其工作被并入贝利亚兼任部长的内务部。贝利亚被搞掉后,1954年,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又决定把国家间谍情报和安全工作从内务部中分离出来,成立形式上隶属苏联部长会议,实际上由苏共中央政治局领导并由苏共总书记直接控制的国家安全委员会,这就是克格勃。克格勃成立后,苏联情报组织体制也就基本定型了。

克格勃名义上隶属于部长会议,实际上直接由苏共中央政治局控制,其工作计划由政治局批准,重要问题直接向政治局报告,日常工作由苏共中央书记处领导。

克格勃的第一任主席是赫鲁晓夫的亲信、前乌克兰国家安全机构的负责人谢洛夫。1958年谢列平出任克格勃主席,谢洛夫出任格鲁乌负责人(1962年潘可夫斯基事件发生后,谢洛夫被贬)。在以后的几十年中,克格勃的领导人多次更迭,继谢列平之后有谢米恰斯内依、安德罗波夫、费多尔丘克、契布里科夫,契布里科夫曾担任安德罗波夫的副手13年,1982年12月升任克格勃主席,翌年12月进入政治局为候补委员,1985年4月晋升为正式委员。

多年来,克格勃的机构人员不断扩大,从上到下,从国内到国外,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体系,其权力相当于美国中央情报局和联邦调查局的总和,在苏联政治体制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具有很大的影响,被誉为“国家的栋梁”。

克格勃的组织机构(1)

莫斯科,离克里姆林宫两个街口之遥,有一个以俄国革命元老捷尔任斯基的名字命名的广场。广场两面,一边是充满孩子欢声笑语的“儿童世界”商店,一边却是阴森恐怖的克格勃总部——捷尔任斯基广场2号。这是一座没有任何标志的灰色九层大楼,房间狭小,陈设简陋,只有那一条条专用通信线路和一排排复式保密柜显得非同寻常。

克格勃是苏联权倾一时的国中之国。全盛时期,它统领四十多万人马,指挥着遍布全球的九万多名秘密间谍和安插在各级权力机构的大批特务,负责克里姆林宫和政治局首脑的安全警卫。它名义上隶属于苏联部长会议,实际上只听命于苏共中央总书记一人。它的权力之大,没有一个党政机关能出其右;它的职能范围,比美国中央情报局和联邦调查局加起来还要广。在20世纪的国际间谍大战中,克格勃是唯一可与美国间谍机构争雄的“大哥大”。在军事情报方面,它的活动范围和手段也是十分突出的。

克格勃的组织机构十分庞杂,它的总部除设有各种从事情报、间谍活动的机构以外,还有两个特殊的部门:一个是高级俱乐部,一个是卢比扬卡监狱。卢比扬卡监狱是专门囚禁政治犯的地方,戒备森严,对外绝对保密,美国U2型高空侦察机的驾驶员鲍尔斯被俘后就关在这里。

克格勃总部下设若干个总局,总局之下又设若干局、处、科,形成了一个局中有局、处中有处的庞然大物。总局、局、处、科等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而具体,组织十分严密。它由四个总局、七个直属局和六个直属部组成,每个局、部又设有许多部门。

克格勃的四个总局是:第一、第二、第四、第五总局。

第一总局:又称对外谍报局。主要负责对外间谍情报工作、全部对外宣传和国际交往的政治工作。它是克格勃情报间谍活动的策划和指挥部门,主要职责是通过派遣到世界各国的驻外人员和秘密潜入到别国的间谍、情报人员进行搜集情报、窃取秘密或破坏、恐怖、颠覆等活动。总局下设3个分局和20个处。主要分管情报、反情报、假情报、行动执行、伪装、联络通讯、假护照、档案、人事等工作。

第一总局下设的三个分局是:秘密活动局、科技情报局和分析研究局。

秘密活动局又称S局,主要负责间谍情报人员的选择和培训,并指挥潜入外国的间谍情报人员进行秘密活动。

科技情报局又称T局。它每年从各地的理工院校选拔一些高材生送进克格勃情报学校,训练他们掌握物色目标、鉴别材料以及窃取和传递情报资料的技能,结业后分配到T局工作。T局是第一总局的下属各局中第二大局。拥有一支由2000名专业科技人员组成的情报队伍,分别在国内外工作。他们不但有权决定出席国际会议的科学家人选,而且还派人随团出国直接与外国学者接触。在国外工作的T局情报人员大部分以外交官、科学顾问、公司代表等合法身分为掩护,从事科技情报搜集活动;一小部分以伪造身份和假证件非法潜入别国进行刺探、搜集有关研究、太空技术、导弹潜艇技术、电子工业、光学纤维、机器人等尖端科学技术的情报。

分析研究局又称I局。它是间谍情报活动的科研机关,负责研究、分析、总结间谍情报活动的经验、规律,并提供间谍情报活动的技术性设计和原则,以求指导和不断改善间谍情报活动。

第一总局还设有若干个直属处,有按国家或地区划分、负责对某国或某地区的间谍情报活动的地区处:如美国处、英国处、拉美处等等;或是按业务性质划分、负责某种专项业务的直属处:如负责炮制、伪造各种假情报的假情报处,负责暗杀、绑架的行动执行处,负责为间谍情报人员提供在外国进行间谍情报活动的掩护手段和技术性措施的掩护处,负责提供间谍情报活动技术工具的工具处等等。

第二总局:又称国内防谍局。主要负责管理、控制在苏联的外国人,对各国驻苏使馆人员及其他外国人进行监视和侦控,并对某些外国人进行收买、策反,以对抗外国的情报和间谍活动。苏联的很多向导、翻译、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是这个局的成员。

该局下设13个部,其中有六个部是负责对付外国驻苏的外交人员的,并按地域或国家划分成美国及拉丁美洲诸国部、英联邦诸国(包括加拿大)澳洲部、西德奥地利及北欧诸国部、欧洲以外的“发达国家部”、欧洲以外的“不发达国家部”等等。另外七个部则分管外国游客、外国通讯社人员、外国留学生、外国商人、外国海员和申请出国的苏联人、电脑工作人员以及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重大的贪污、贿赂等案件。

第二总局下设的13个部中,以第七部规模最大,人员最多。该部的很多人员都是受过特殊训练、具有军衔的现役军官或预备役军人。他们被安插在旅游业各部门充当导游、翻译、旅行社的服务员,以监视在苏联的外国游客。

第四总局:又称边防总局。主要指挥和管理一支拥有数十万人并装备精良的海、陆、空边防部队。通过这支边防武装力量控制全部陆、海边境,负责陆、海边境的警戒和巡逻,进行出入境检查,搜集领国情报,在第三世界国家“协助”编练和指挥部队,对国外进行破坏、颠覆和组织武装叛乱等活动,该局下设10个边防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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