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王后位在诸王侯上,余各以官品为序”一句,唐《公式令》说得更清楚一些:“二王后位在诸王侯上,余各依职事官品为叙。”(51)“职事官”是权力、事务和责任之所系,乃是帝国命脉之所在,因而“职事官品”被规定为朝位的最基本依据。文散官、武散官、勋官,均列在同品阶的职事官之下。
“官同者先爵”,意味着“官”高于“爵”。“其男已上任文、武官者,从文、武班”,封爵者若有官,则不依爵而依官定朝位;在职务相同的时候,再以爵排序。只有亲王、嗣王例外,“若亲王、嗣王任卑官职事者,仍依王品”。“郡王任三品已下职事者,在同阶品上”,也算是一种优待。若无职事官,又该怎么办呢?那就按“嗣王在太子太保下,郡王次之,国公在正三品下,郡公在从三品下,县公在正四品下……”的规定,来确定其朝位;而这时其朝位,就明显低于爵号的自身品级了。例如,国公自身是从一品,但其朝位在正三品下;郡公自身是正二品,但其朝位在从三品下。
我们把封爵、朝位及其授田额度、叙阶待遇综合起来,列出下表:
续表
那么就从“一元化”和“官本位”角度,来解读此表。爵级纳入了官品框架,是为“一元化”;朝会时爵号的分量比职事官小,又显示了“爵”从属于“官”(暂不考虑宗室,只论官僚封爵者),这是“官本位”的。再从品秩要素中的资格和特权两点观察。从授田额度看,高爵略低于其品级,低爵略高于其品级,参看上表。从“资格”要素看,有爵者本人叙阶时待遇不低,一品国公本人由正六品上叙,二品郡公本人从正六品下叙阶。但有爵者的儿子就不能同品官的儿子比了,“国公子,亦从八品下”(52),一品国公的未袭爵的儿子,叙阶只与从五品官的儿子相当,参看上表相关部分。在延续身份和传承特权上,“爵”不如“官”了,再次表明“官”重于“爵”。
总之,唐代朝位,同样把文武职事官、文武散官、勋官、爵级涵盖在内;其结构及其与职、散、勋、爵的关系,几乎等同于官品与职、散、勋、爵的关系。可见朝位具有很大的涵盖力,相当敏感地反映了帝国品位结构的特性及变迁,所以它能够成为官品的温床;甚至在官品诞生之后,它仍以某种方式发挥着等级尺度功能。这一点,在北宋看就更清楚了。这是就宋朝的“合班”、“杂压”而言的。
唐后期到北宋初,中国官阶史上发生了一场大波荡。因职事官被大量滥用为品位,职事官所承担的职事另由使职差遣承担,造成了行政级别的重大混乱,官品失效。至北宋前期,索性直用省、部、寺、监的职事官做“寄禄官”,让它们发挥“本官”(即阶官)功能;而那些职事官的昔日职能,转用“差遣”承载。马端临概括说:“至于官人授受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53)司马光把这现象视为大弊:“今之所谓官者,古之爵也;所谓差遣者,古之官也。官所以任能,爵所以酬功。今官爵混淆,品秩紊乱,名实不副”,建议“于旧官九品之外,别分职任差遣,为十二等之制,以进退群臣。”(54)司马光之所以建议“别为十二等”,是因为其时官品的效力大大低落,其所承载的品秩要素几乎只剩服色,与本官的官序和差遣的资序无大关系了。这场大波荡的发生,是唐后期“职事官的品位化”造成的。其原因本文不拟深论,而只就论题所及,观察其时的官品与朝位的动向:在官品效力大降,已不能反映各种官号的实际地位时,王朝曾转而乞灵于朝位,让朝位发挥更大的等级功能,具体的表现就是实行“杂压”、“合班”之法。
利用朝位或班位来安排官号位望,称“杂压”或“合班”。所谓“杂”或“合”,就是不论文官、武官、内侍官、宗室官,亦不分职事官、寄禄官、职名、伎术官,都按照位之高下混同排定先后次序;所谓“压”,就是某官“压”在某官之上的意思,如“宰相压亲王、亲王压使相”之类。没列入杂压的官名、职名等,不能进入班位序列。朝廷经常下令某官入杂压、某官不入杂压,某官杂压在某官上或某官下,以为调整。宋太祖建隆三年(962年)有司进呈《合班仪》,其班序从太师、太傅一直排到司天五官正;而宋太祖认为,应提高尚书中台、节度使、检校师傅三公者的班序,“给事、谏议、舍人宜降于六曹侍郎之下,补阙次郎中,拾遗、监察次员外郎,节度使升于六曹侍郎之上、中书侍郎之下”(55)。与“杂压”、“合班”相关的法令,有建隆三年《合班仪》(56),景祐五年《合班杂压仪》,《元丰以后合班之制》、《庆元杂压》等。
龚延明先生认为:“定杂压仪制,其意义在于,确定各色官品秩之高下、排定朝班列位之次序。”(57)薛梅卿、赵晓耕先生说:“宋朝将各种官职……都大体按照品级高低排定上朝时的班序,称为官品杂压,也称合班。这种品位分类制度,是宋朝独有的职官制度,是将唐朝散官、勋官、爵位制度与宋朝差遣制度糅合而成。”(58)“杂压”或“合班”,首先表现为一种“上朝的班序”,即朝位。进而“杂压”的最大特点,仍是前述朝位的两大特点:“涵盖性”与“大排队”。从“涵盖性”说,它把文官、武官、内侍官、宗室官,把寄禄官、职名,把伎术官、环卫官,把散官、勋官、爵位,甚至把贴职、检校等因素,都包含在内了。从“大排队”说,它依然采用某官压某官的单向纵列;调整“杂压”,也就是调整诸官地位。
把“杂压”用作等级尺度,只是“宋朝独有的职官制度”吗?不全是。汉帝国的各种品位缺乏一体性,那时就如此那般地利用过朝位了,即利用“位”给官职排队。魏晋南朝各种位阶的一体化仍不够高,其时“位比”、“位视”概念,仍用作调节官职资望的重要手段。北朝的“位比”、“位视”作法大大减少。因为北朝及唐官品的一体化程度大大提高了,朝位与品级充分一体化了,“位”的意义就黯淡下去了。用“比”、“视”安排诸官位次的做法,在魏晋南朝特别突出,而那做法在北宋又再度“时尚”起来了(59),难道是偶然的么?当然不是。
北宋一度官品效力大减,于是朝位的等级功能再度凸显,我们将之视为官品失效的一种弥缝之方。官品之黯淡与朝位之凸显,正反映了官品与朝位具有同构性和功能对等性,也就是“涵盖性”和“一元化”的性质。而且宋廷“大体按照品级高低排定上朝时的班序”的说法,恐怕只适合元丰新官制以后的情况,这时候职、散、勋、爵恢复了唐式的样子,官品复活。而在此之前,很多职名或差遣连品级也没有,遑论“按照品级高低排定上朝时的班序”呢。
“杂压”的排序原则,是先论“职事”后论其余,以差遣在阶官之前(60)。也许有人会说,“杂压”既以差遣在前,那就是“以职事为重”的。但我们不那么看。那种观察方法并不正确。古往今来,任何政权安排等级,都不可能把“职事”置之度外;所相区别的,只在于除“职位”之外,是否还兼顾、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兼顾“品位”问题。“杂压”排序把“职事”放在第一,并不能证明它“以职事为重”。因为还要考虑,此时职事之外的品位性安排有多大分量。君臣不惮其烦地推敲每一个官职的位序,其时是把职事、贴职、服色、资序、封爵、勋官、转官、出身、年齿等,把差遣和本官等,综合考虑在内的。所以我们认为,“杂压”的基本精神并不是“以职事为重”,而是“以地位为重”,它所要处理的是各色人等的相对地位,或说是职、阶、勋、爵等位阶衔号的相对地位。打比方说,今天若把全国处以上或厅局以上职务做一个纵向单列大排队,行政上肯定毫无必要,而且人们会觉得是笑话,但宋朝真就是那么做的。
明清时朝位制度再度简化,或说淡化了。这是就其等级功能下降而言的。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定侍班官,百官侍朝之位与所属职类和机构有关,但最基本的排序规则则是官品:“令礼部置百官朝牌,大书品级,列丹墀左右木栅上,依序立。”(61)据《奉天殿丹墀班位图》,文官以西属上,武官以东属上,各由正一品到从九品东西两行对立。又据《奉天殿常朝侍立图》,御座之前首先是诸王;诸王之下,文官武官分东西两行,分别依官品排成队列(62)。由清史相关记载及《朝贺图》(63)之类,可以知道清制与明类同。明清朝位大体上依官品分班,既不具备超越官品的特殊涵盖性,也不是百官资望的纵向单列大排队,只是以官品为本的一种等级礼制而已。所以我们认为,比起宋朝的“杂压”、“合班”之制,明清的朝位制度简化或淡化了。
那么回过头来,再看魏晋官品与朝位的关系问题,就清晰得多了。因魏晋南朝官品的涵盖度和一体化程度还不够高,“位”就显出了特殊意义;赵宋官品效力下降之时,朝位就挺身而出承当“替补”,发挥综汇各种位阶,确定百官资望的功能;唐与明清的官品能正常发挥作用,朝位就退居为一种等级礼制了。这些情况有力说明,官品与朝位间存在密切的关系,二者密切配合,特定意义上二者还会“此消彼长”。
九品官品是一个“一元化”和“官本位”的体制,而“朝位”是九品官品的温床,这很发人深思。秦汉禄秩发源于“职”,而官品发源于“位”,二者的来源相当不同。禄秩来源于职事的报酬,也就等于来源于职事,体现的是官职的权责大小与贡献大小。而官品的来源是朝位,是王朝之上各色官贵的综合地位,哪怕你没职事,但只要有爵号、有位阶,你就有“位”,就能在朝堂上占据一席之地。朝位是最重要的等级礼制之一,而中国等级礼制的基本精神,就是依身份、名位——而不是依职能,来安排人的尊卑贵贱,而那也正是中国官僚组织的基本特点。如此,我们对禄秩到官品的转变,就会有更深入的认识。
四 一元化和连续性
中国号称“礼乐之邦”,“礼乐”成了中华文明的象征。从文化角度看,“礼乐”寄托着先民的生活方式、文化心理,其中蕴藏着他们数千年来的精神追求。同时中国的文化与政治,从古至今都不是截然两分的。而从政治角度看,那些繁密入微的等级礼制,意味着什么呢?如《白虎通义·礼乐》所说:“所以尊天地,傧鬼神,序上下,正人道也”,“朝廷之礼,贵不让贱,所以有尊卑也;乡党之礼,长不让幼,所以明有年也;宗庙之礼,亲不让疏,所以有亲也。此三者行,然后王道得。”(64)“礼”是社会性的,对各种尊卑贵贱关系予以综合安排,是一种总体性的、一元化的等级秩序。正是为此,“礼”成了中国文化的独特概念。柳诒徵谓:“故中国古代所谓‘礼’者,实无所不包,而未易以一语说明其定义也。”(65)也正是由于其“无所不包”的性质,帝制时代的“古礼复兴运动”,得以在品秩位阶的一元化上,做出了历史性的重大贡献。
人们看到,先秦礼制遍及生活的各个细节。甚至连吃瓜都有等级之礼。《礼记·曲礼》:“为天子削瓜者副之,巾以絺。为国君者华之,巾以绤。为大夫累之,士疐之,庶人龁之。”(66)贾谊《新书·服疑》:“奇服文章,以等上下而差贵贱。是以高下异,则名号异,则权力异,则事势异,则旗章异,则符瑞异,则礼宠异,则秩禄异,则冠履异,则衣带异,则环佩异,则车马异,则妻妾异,则泽厚异,则宫室异,则床席异,则器皿异,则饮食异,则祭祀异,则死丧异。”使用什么交通工具,穿着什么服饰,在现代社会只是个人偏好和消费能力问题;但在传统中国古代,某种样式的车马、服饰只能为某等级所用。《管子·立政》:“虽有贤身贵体,毋其爵,不敢服其服。虽有富家多资,毋其禄,不敢用其财。”
某些社会的结构是“林立式”的,各个领域中林立着各种等级,其间缺少制度化的高低贵贱之别;一个领域的地位和成就的尺度,并不用作另一领域的尺度。而中国传统社会则是“金字塔式”的,政治等级一家独大,行政管理的级别,或说王朝官爵决定社会分层。而王朝官爵,被儒生认为是更大的社会秩序的主干;那个更大的社会秩序的理想状态,就是“礼”。传统中国礼制中蕴含着中国社会的一个最基本特性,那就是“品级、等级、阶级的高度一致性”。周朝的礼制与后世相比,其实还是比较粗略的,但已显示出那种倾向了,显示出以国家行政品级塑造社会、通过王朝制礼来安排生活的强烈意图。
从某个角度看,战国秦汉之际是一个“断裂”的时代,但二者间又存在着相当的“连续”。周朝的某些制度元素、某些结构性特征,在帝国时代延续下去了。这种延续,一方面来自制度本身一环扣一环的进化,同时儒生所传承的“古礼”反作用于现行政治制度,也是一种承载连续性的因素。古代礼制的“一元化”特征和“数字化”特征,被传递到了帝国品位结构之中。这个“塑身”作用就体现了传统的力量。在一段时间里面,古礼传统与帝国体制也曾彼此疏离,呈现出了“二元性”;但经汉唐间的“古礼复兴运动”,礼制文化与帝国体制再度完美整合。
说到了“连续性”,因已是本编的最后部分,可以把话题扯远一点儿了。中国文明的连续性,很早给了外部观察者以强烈印象。18世纪的欧洲人阅读中国历史,其感觉就是“中国的历史本身没有什么发展,因此我们不必再与闻该历史的各个细节方面”了。亚当·斯密、黑格尔都有“中国停滞”的看法。“停滞论”在20世纪衰落了,原因之一是其西方中心论色彩太浓厚了;但更重要的,则因为20世纪的中国史研究主导是“传统—现代”视角,服务于进化与变革的时代需要。这时人们把最多努力,投入到最能体现进化与变革的“阶段论”、“分期论”上了。各种分期模式异彩纷呈。宫崎市定有言,对历史最好的理解,往往产生于历史分期问题讨论的开始和终结(67)。这一番话,可谓对20世纪“分期论”、“变革论”的一个精彩评价。
不过“中国停滞论”虽含曲解,但不全是平地生风。中国王朝在崩溃与重建中仍能维持着某些基本特点。那也被表述为“循环”。美国教科书就通行着一种对中国史基本认识:即大一统的连贯性和周而复始性(68)。费正清观察中国现代史,以“王朝循环”为出发点(69)。当然西方学者的“循环”概念,还不意味着没有进化。伊佩霞的《剑桥插图中国史》宣称:“试图着重勾画一两个有关中国的最紧要的问题:它的巨大和历史连续性。……在其他文化注意非连续性的地方注意连续性的趋势。”(70)“连续性”的提法不含贬义,还可以容纳“进化”而不同于“停滞论”,所以被人们广泛使用着。作为一般史观而言的“中国历史文化连续性”的提法,恐怕是大多数人所认同的。张光直先生曾把从野蛮到文明的演进,划分为西方“突破性的”和非西方的“连续性的”两种类型,后者的代表者是中国(71)。余英时先生指出:“中国文化的延续性是很高的。我们可从商周,下溯至明清,以至今日,在中国的土地上,一直存在着一个独特的政治传统。这个传统在秦以后便表现为大一统的政府。”余先生赞同“传统之内的变迁”的提法,除了秦与近代,中国历史上缺乏里程碑式的事件。为此他还忠告:“我希望大家多研究中国的政治史,不要存一种现代的偏见,以为经济史或思想史更为重要。”(72)
在今天,关注“连续性”有什么意义呢?历史学的主题,往往根植于时代主题之中。随“中国的崛起”,“中国特色”问题逐渐成了新的时代主题。拥有世界1/5人口、巨大幅员和数千年文明的中国,其在近代的“历史断裂”,多大程度上是一般现代化进程的一部分,多大程度上又将依其自身的历史逻辑前行呢?尽管经历了巨大“断裂”,但数千年的独特政治传统,是否仍不动声色地发挥着同样巨大的历史惯性呢?其发展的结果,将在多大程度上以西式的现代法治国家为归宿,又将在多大程度上维持着“中国特色”呢?世界在看,中国似乎也没全想好。
社会的进程也如人生。少年人的视野中充满了自由与机会,沧桑岁月则将不断消去生活的可选项,让人习惯于“路径依赖”。回顾20世纪初的中国,曾面对着那么多的可能性,而今远不是那样的了。罗素有句名言:“但是中国总是一切规律的例外。”(73)真会如此吗?我们不能确知。但占世界1/5的中国人,今天仍然生活在一种与众不同的体制之下,这是事实;至少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若干年中,它看上去不会有根本性改变,将在保持着其鲜明“特色”的情况下强大起来。余英时先生说:“史学虽不能预言,但史学家却无法不时时刻刻以未来为念。多一分对过去的了解,终可以使我们在判断将来的发展方面,多一分根据。”(74)而我们是反过来看这个问题的:多一分对现实和未来的关怀,可以使我们在反观历史发展之时,多一些观察与思考之点。无论如何,在“中国特色”论题前面,“传统—现代”模式已暴露出了某种局限性。
田余庆先生的《东晋门阀政治》有一个基本论点,就是把中古门阀政治视为“皇权政治的变态”,它只存在于东晋一朝;它来自皇权政治,也必将回归于皇权政治。这个“变态”与“回归”的思路,我认为在方法论上具有重大价值,可以引申出一种与“六朝贵族论”、“魏晋封建论”等不尽相同的中古史解释,并将之扩大到制度与文化层面(75)。中古时期的贵族政治、玄学思潮、宗教异端、异族政权和分裂局面等使人看到,中国历史本来是存在着其他可能性的;然而它们最终被消解,“回归”了。在“分期论”努力凸显“时代特殊性”的地方,“变态—回归”模式在衡量“变态”幅度和寻找“回归”动力。比如,在玄学思潮、宗教异端和儒学衰落构成了“特殊性”的地方,可以看到在君主诏书、臣工奏议中依然通行着“选贤任能”论调,它维系着秦汉以来的政治传统;比如,在士族凭藉门第而赢得了选官特权的时候,又可以看到考试制度、考课制度等依旧在缓慢进化。“变态—回归”可以包容时代特殊性,不过是用不同视角观察它们的。即,在汉唐间,是什么力量导致了那些“变态”或时代特殊性,又是什么力量促使其回到历史的轴线上来的呢?
“连续性”是就一个变迁主体而言的。中国历史的主体是什么?在我看来,除了种族发展与生存空间的连续性外,就是它的独特制度和独特文化了。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中国的历史,就是秦始皇和孔夫子的历史:秦始皇奠定了帝国体制的基石,孔夫子奠定了中国文化的主调。经过秦汉,中国的制度与文化高度整合了,形成为一个综合性的“政治文化体制”;在我们的视角中,它就是中国历史连续性的主体。生产工具在变,经济关系在变,哲学思想在变,社会阶层在变,民族成分在变,风俗习惯在变,但诸变动都只有在与那个体制的关系中,才能得到完整理解。它们都承受那个体制的强大制约,被以某种方式纳入体制;当其发展具有了反体制的性质之时,就会遇到限制与抑制。数千年来连续发展着的,就是中国独特的政治文化体制。所谓“政治文化”研究,因而就有了特殊意义(76)。有人会觉得“常态”、“变态”的提法是非历史的、先验的,预定了一个“常态”就据以衡量历史。不过我们的看法相反。“常态”、“变态”视角恰好是“历史的”,是在对数千年的历史观察中得到的。确实,像统一王朝、皇帝专制、中央集权、官僚政治、儒学正统、士大夫政治和“官本位”等级制,都表现了重大连续性。
所谓“政治文化体制”是“制度”,是“结构”。王朝可以更替,政权可能垮台,但“制度”本身依然存在着。一个王朝垮台了,另一王朝又以相似的样式建立起来;构成它的“部件”可能发生更新,但其整体结构却可以保持着基本特征。好比翻新一座古建筑,改用新式建筑材料了,但它仍是原先的风貌。也就是说,“常态”的提法不否定两千年的帝制中国有进化、有阶段;但不认为其间曾发生过“转型”或“变革”,因为其“部件”的更新没有导致结构的改变,而是同一结构的精致化。进一步说,所谓的“政治文化体制”是一块“模板”,或者说是长时段的起伏摇摆所趋向的“轴线”,而不一定就是某个王朝的具体制度。在帝国前期,制度与文化的起伏幅度更大一些,然而人们仍能看到一种“向心力”。各个时期都经常演化出若干游离于体制之外的、甚至反体制的因素,反体制因素也会由外而来,从而导致了或大或小的各种“变态”;但它们的结局,是被逐渐体制化了,被“常态”吸收了,或者停留在对体制无害的状态下而不能扩张。
除了“变态”,中国历史也发生过“断裂”。这样的“断裂”,可以认定为三次:夏朝进入王国时代,战国进入帝国时代,以及近代废除帝制。在这时候,确实就存在着“变革”或“转型”了。但“连续性”论点在此依然有效。因为它有如同一个人的长大成人,或软件的升级换代。“升级”,就表明它是同一产品的连续发展。如果把夏商周看成中国国家的1.0版,帝制中国就是它的2.0版。再以建筑打个比方,从商周的早期宗庙到秦朝的咸阳宫、阿房宫,可以说发生了“质变”或“飞跃”了,其规模、结构和复杂性远非昔比,然其样式和风格上仍有一脉相承之处,我们不会把它与古希腊、古埃及、古印度或其他什么地方的建筑混淆起来。
“变态—回归”容纳了“变态”和“进化”,它立足一个“中轴线”,而把中国史理解为一个“螺旋形上升”的历程,从而既不同于“分期论”,又不同于“停滞论”。20世纪与“连续性”相关的研究,远不如“分期论”研究的成就之大。因为只讲某些特点的一以贯之,那么这“连续性”简单了一些。但若把“变态”与“断裂”纳入思考,则“连续性”的研究,就可能寻找到新的可耕地,并大大增加了可操作性。
回到本章论题上来,从“爵本位”到“爵—秩体制”、再到“官本位”的演进,就是被我们处理为一个“断裂—升级”进程的。我们在“品位结构”这个层面,通过若干线索,具体勾勒出了断裂的表现及原因,进而是断裂的弥合、新体制的完善,还有那些促成“升级”、维系“连续”的因素和机制。刚刚讨论过的等级古礼,正是这个话题的一部分。在这里,我们既看到了古礼传统的“断裂”,也看到了它的“连续”,还看到了它与王朝官阶制是怎么逐渐整合起来的。它由“古礼”变成了帝国礼制,升级换代了。
【注释】
(1)我对“古礼复兴运动”的认识,参看拙作:《宗经、复古与尊君、实用:中古〈周礼〉六冕制度的兴衰变异》,《北京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2006年第1、2期连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