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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门阀的兴废

作者:吕思勉 当前章节:2826 字 更新时间:2026-6-12 21:05

从南北朝到唐,其间还有一大变,便是门阀阶级的破除。三代以前的社会,原是一种阶级制。看第一篇第九章第三节,便可以知道。春秋战国之际,虽说经过一次大变迁,毕竟这种阶级制的余波,是不能扫除净尽的。读史的人,都说九品中正之制,弄得“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然而做中正官的人,并不曾全操选举之权。不过朝廷要用人时,把他所品评的等第,来复核复核罢了。选举之权,毕竟还在州郡手里。郡国选举之制,不是魏晋以后才有的。以前虽没有九品中正之制,难道郡国选举,都是十分公正,不带一点阶级臭味的吗?(梁武帝时,沈约上疏,说:“顷自汉代,本无士庶之别……庠序棋布,传经授受,学优而仕。始自乡邑,本于小吏干佐,方至文学功曹。积以岁月,乃得察举……”可见汉朝的选举,自比魏晋以后公平;然而说毫无阶级臭味,是绝办不到的)这是绝不然的。不过不像魏晋南北朝这种盛法罢了。两晋南北朝时候,门阀阶级之严,是由于:一、有九品中正之制,替它维持。二、则这时候,五胡乱华,汉人和胡人,血统上不免混淆。士大夫之家,就想高标门第,以自矜异。三、则当晋室渡江之初,文明的重心,还在北方;北方的大族,初南迁的时候,也还有高自位置的思想;以后就成了一种风气。所谓大族,必须要标明了一个“郡望”,以明其本出何郡,就是魏晋以前,阶级制度并没有消除尽净的证据。倘使你在本籍,本没有特异于人之处,迁徙之后,又何必要特标出一个郡望来呢?这种阶级制度,是到唐中叶以后,才渐次破坏,经过了五代,然后消除净尽的。破坏这种制度的力量,要算隋唐以后的科举制度最大。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当郡国选举的时代,无论你怎样公正,无论怎样地注重于才德,这郡国所“荐举”或“拔擢试用”的人,总不得真正到社会的下层阶级里去找——固然也有例外的,然而总是例外。直到郡国选举的制度,变做了投牒自举(这时候,形式上固然还说是乡贡,然而既凭考试,这乡贡便是有名无实的话)。被举的人(举人)和举他的人(州郡),其间才不发生关系。无论什么人,向州郡投牒自列,州郡就不能不考试他;考试合格了,便不能不举他。把全国的人,都聚到京城里去考试,和他的本乡,相离得很远;考试防弊的制度,又一天严密似一天(在唐朝,还没有“糊名”、“易书”、“禁怀挟”等种种制度。考官还得以采取誉望;就和士子交通,也不干禁例的。但是从唐到清,考试的制度,是一天天往严密的一条路上走的;这是考试制度的进化);应考的人,和考他的人,也再不得发生关系。这样,全国的寒畯,才真和有特权的阶级,立于平等竞争的地位。所以隋唐以后的科举制度,实在有破除阶级的大功,不可湮没的。向来读史的人,都说投牒自举,是个最坏的制度。其意,不过说这是“干进无耻”。其实不然。参与政治,是国民的一种义务,不单是权利。有服官的能力,因而被选举,因而服官,这是国民应享的权利,也就是国民应尽的义务。郡国选举和征辟的时代,有了才德,固然可以被选举、被征辟的。倘使人家不来选你、征你、辟你,便如何?若在隋唐以后,便可以怀牒自列。所以唐以后的科举制,是给予国民以一种重大的公权。——实际上应试的人,志愿如何,另是一说。从法理上论,这一层道理,是颠扑不破的。

两晋南北朝时候的阶级制度是怎样?我且引近人钱塘夏氏的一段话如下:

……其时士庶之见,深入人心,若天经地义然。今所见于史传者,事实甚显。大抵其时士庶,不得通婚。故司马休之数宋武曰:裕以庶孽,与德文嫡婚,致兹非偶,实由威逼(指宋少帝为公子时,尚晋恭帝女事言)。沈约之弹王源(琅邪临沂人)曰:风闻东海王源,嫁女与富阳满氏,王满联姻,实骇物听。此风勿剪,其源遂开。点世尘家,将被比屋。宜寘以明科,黜之流伍。可以见其界之严矣。其有不幸而通婚者,则为士族之玷。如杨俭期(弘农丛阴人)自以杨震之后,门户承藉,江表莫比;有以其门地比王珣者(琅邪临沂人),犹恚恨。而时人以其过江晚,婚宦失类,每排抑之。然庶族之求俪于士族者,则仍不已;不必其通婚也,一起在动作之微,亦以偕偶士族为荣幸,而终不能得。如纪僧真(丹阳建康人)尝启齐武曰:臣小人,出自本州武吏。他无所须,惟就陛下乞做士大夫。帝曰:此事由江敩(字叔文,济阳考城人草)谢(字义洁,陈郡夏阳人),我不得措意,可自诣之。僧真承旨诣敩,登榻坐定,敩命左右,移吾床,让客。僧真丧气而退。告帝曰:士大夫固非天子所命也。其有幸而得者,则以为毕生之庆,如王敬则(晋陵南沙人)与王俭(字仲宝,琅邪临沂人)同拜开府仪同,曰:我南州小吏,侥幸得与王卫军同拜三公,夫复何恨?甚至以极凶狡之夫,乘百战之势,亦不能力求。如侯景请娶于王谢。梁武曰:王谢高门非偶,当朱张以下访之。积此诸端观之,当时士庶界限,可以想见……此皆南朝之例,若夫北朝,则其例更严。南朝之望族,曰琅琊王氏、陈国谢氏。北朝之望族,曰范阳卢氏、蒙阳郑氏、清河博陵二崔氏(南北朝著姓不仅此,此乃其尤者耳)。南朝之望族,皆与皇族联姻。其皇族,如彭城之刘、兰陵之二萧、吴兴之陈,不必本属清门。惟既为天子,则望族即与联姻,亦不为耻。王谢二家之在南朝,女为皇后,男尚公主,其事殆数十见也。而北朝大姓,则与皇室联姻者绝少。按:魏朝共二十五后,汉人居十一,而无一士族焉……此殆由种族之观念而成……隋文之独孤皇后,唐太之长孙皇后,皆鲜卑人也;而斛律明月称“公主满家”,则皆渤海高氏之女,皆可为此事之证……

这种习尚,唐初还很盛。唐太宗定《氏族志》,颁行天下。而《李义府传》说:“自魏太和中,定望族七姓,子孙迭为婚姻。唐初作《氏族志》,一切降之。然房玄龄、魏征、李,仍往求婚,故望不减。”可见这事,竟非政治势力所能干涉。又《杜羔传》说:“文宗欲以公主降士族,曰:民间婚姻,不计官品,而尚阀阅;我家二百年天子,反不若崔、卢耶?”可见中叶以后,尚有此风。然而科举制度既兴,寒门致身显贵,毕竟较以前为容易。加以物质上的欲望,总是不能没有的。所以到唐朝以后,士族贪庶族之富,而和他们结婚的,就渐渐加多。再加以五代的丧乱,士族失其位置,庶族致身富贵。又丧乱之际,人民播迁,谱牒失考,因而庶族冒充士族的,也日渐加多。从宋以后,这种阶级,又渐归于平夷了。

到贵贱阶级破坏的时候,社会上好利之风,就必然日盛。唐朝时候,是这种门阀制度,行将灭亡,仅保惰力的时候。所以唐朝士大夫好利之风,实在较南北朝为甚。《文献通考》卷二十七引江陵项氏的话:

风俗之弊,至唐极矣。王公大人,巍然于上,以先达自居,不复求士。天下之士,什什伍伍,戴破帽,骑蹇驴,未到门百步,辄下马,奉币刺再拜,以谒于典客者,投其所为之文,名之曰“求知己”。如是而不问,则再如前所为者,名之曰“温卷”。如是而又不问,则有执贽于马前,自赞曰某人上谒者……

这固然由于科举制度之兴,有以使士人干进无耻,然而贵贱的阶级平夷了,除富更无可慕,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第三篇 近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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