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夏、商、周)的家学着重于天文、历法等应用科技知识,而汉代则侧重于儒经与法律学,这也是当时社会需要使然。
一、教子读经热的兴起
儒学自秦始皇焚书坑儒后,处于低潮,但儒生对儒经的研究和传授从未中断。秦末战乱时,高祖引兵围鲁,而“鲁中诸儒尚讲诵习礼,弦歌之音不绝。”汉武帝上台后,确定“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儒家思想成为官方的正统思想。汉统治者采取一系列措施,将读经与仕途荣达紧密联系起来。
其主要措施为:第一,设太学,增加博士弟子员,凡博士弟子均免其徭役(“复其身)。武帝时置弟子员五十人,昭帝时增至百名,元帝时增至千名,成帝时一度增至三千。第二,选
①范晔:《后汉书·邓禹传》,中华书局本,第6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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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通经者为官。自武帝起,宰相任用读书人。如公孙弘因通《春秋》,从普通读书人一跃而为天子三公,封为平津侯,天下之士因而靡然向风。
自元帝起,“公卿之位未有不从经术进者。”
①在利禄的刺激下,一场前所未有的读经热便兴起了。
自武帝、元帝,读经热持续升温,至东汉达到“极盛时代”。
②
教子读经热是这场热潮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人们看到读经可以获得许多实际利益之后,家教观念也发生变化,普遍重视经学知识。如桓荣早年贫寒,刻苦读书,受到人们的讥讽。后拜为太常,族人叹道:“吾农家子,岂意学之为利乃若是哉!”
③又如韦贤,因笃志为学,兼通《礼》和《尚书》,号称邹鲁大儒,被征为博士给事中,官至大鸿胪,曾代为丞相,封为扶阳侯,食邑七百户。他退休时,皇帝赐给他黄金百斤,房子一幢。其子玄成又以明经任丞相。韦贤一家所受的优厚待遇,使齐鲁一带出现了一句民谚:“遗子黄金满籝,不如一经。”
④这反映了当时的新家教观念:与其为孩子留下金钱,不如教给他们能谋生的知识更好。
这种观念从某种意义上看,至今仍不失其启发意义。
汉代的教子读经热,形成了一批世代相传的名儒和高官。
如欧阳生家世世相传《尚书》,至曾孙高子阳为博士,高孙欧阳地余为博士,参加石渠会议,元帝时官至少府。伏生以
①皮锡瑞:《经学历史》,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01页。
②皮锡瑞:《经学历史》,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01页。
③范晔:《后汉书·桓荣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1249页。
④范晔:《后汉书·桓荣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12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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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传家,其八世孙以《诗》教成帝。
“伏氏自东、西京相袭为名儒,以取爵位。”
①东汉以后,桓荣家更兴盛,“父子兄弟代作帝师,受其业者皆至卿相,显乎当世。”
②但更重要的是,通过经学家教,促进了汉代学术的繁荣。一些儒学世家经过数代人的钻研,家学愈益完善。如伏湛的重孙无忌继承其祖上的家学,又善于钻研。永和元年(136年)诏无忌与黄景、崔寔等校定中书《五经》和诸子百家之书,元嘉时又诏无忌与黄景、崔寔共撰《汉记》,无忌又“自采集古今,删注事要,号曰《伏侯注》。”
③又如袁安的祖父习《孟氏易》,袁安少习祖父之学,其子也传家学,作《难经》三十万言。汉儒的家学并非仅限于家庭内,他们往往把家学与授徒、从师相结合,促使家学社会化,推动学术繁荣。如曹褒之父习《庆氏礼》,曾为博士,定封禅礼。曹褒传家学,“作《通义》十二篇,演经杂记百二十篇,又传《礼记》四十九篇,教授诸生千余人,庆氏学道行于世。”
④桓统之子桓厚,少学父业,他教授的门生、“上名录者三千余人。”
⑤有的不仅学家学,还师从其他名儒,进行知识“杂交”
,形成新的学派。如崔瑗少传父学,年十八至京师,师从名儒贾逵,“遂明天官、历数、京房易传、六日七分,诸儒宗之。”
⑥又如夏侯胜先从其族子
①范晔:《后汉书·桓荣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1249页。
②范晔:《后汉书·桓荣传》,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1249页。
③范晔:《后汉书·伏湛传》,同上书,第893页。
④唐晏:《两汉三国学案》,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67页。
⑤同上书,第164页。
⑥同上书,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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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济南张生《尚书》学,又师从同郡蕳卿,学习仉宽的《尚书》,并将其学传从兄子建,建又师从欧阳高,自成一家之学,“由是《尚书》有大小夏侯之学。”
①
由此可见,汉代家庭读经热对于当时经学的繁荣是有贡献的。但是,也应看到这股读经热有其负面效应。它形成了重儒学、轻科技的社会心理。如《汉书·游侠传》载:“楼护字君卿,齐人,父世医也。护少随父为医长安,出入贵族家。
护诵医经、本草、方技数十万言,长者咸爱重之,共谓曰:‘以君卿之材,何不宦学乎?
‘由是辞其父,学经传,为京兆吏,甚得名誉。“
②楼护从小随父学医,本应成为一名医生,却在人们的劝说下,弃医学儒。这则史料从一个侧面反映当时重儒轻技术的社会观念。这种观念在封建社会并不鲜见,它对社会进步起到阻滞作用,其根子就在于统治阶级的片面重儒上。
二、家庭律学教育
法律学是为官治狱必需的知识,故汉代家庭法律教育也很兴盛,出现了不少律学世家。如河南吴雄以明法律、断狱平出名,其子孙都习法律,“三世廷尉,为法名家。”
③又如郭躬少传父业,专习法律,其子郭眰也明法律,官至南阳太守。
①班固:《汉书·儒林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608页。
②班固:《汉书·游侠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706—3707页。
③范晔:《后汉书·郭陈列传》,中华书局版,第15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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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氏数世学法,子孙至公卿者一人,廷尉七人,侯者三人,刺史、二千石、侍中、中郎将者二十余人,为侍御史、正、监、平者甚众。
①
律学家教往往既传律学又传律德,而且似乎更重律德教育,如陈宠的曾祖父陈咸,成帝、哀帝时律令为尚书,他常戒子孙:“为人议法,当依于轻,虽有百金之利,慎无与人重比。”陈宠牢记这一教诲,治狱务以宽平为主,常为狱事上朝廷,向皇帝提建议,史称他“济活者众”
,②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了当时刑罚过严的状况(“其深文刻敝,于此少衰”
③)。陈宠又整理律令条法,删除了一些苛法,但未及施行而免官。
陈宠之子陈忠永初中辟为司徒,迁为廷尉正,他治狱也务在宽平,并依其父之意继续整理法律,奏上23条,为《决事比》,删除宫刑等酷刑,对精神病人杀人者减其重罪,这些建议都得到批准施行。
汉代另一个执法官伊赏的家教则与陈咸、陈宠相反。伊赏字子心,曾任栗邑令、频阳令,因手段过于残酷而被罢免(“因坐残贼免”
④)
,后又为长安令。时值西汉中后期,“上怠于政,贵戚骄恣”
,⑤社会矛盾尖锐,长安青少年常杀官吏以泄怨。尹赏一上任,即令乡吏、父老检举城中恶少、无市籍商贩和持武器者,得数百人,一天早上会同长安吏,分行收
①范晔:《后汉书·郭陈列传》,中华书局版,第1546页。
②同上书,第1547页。
③同上书,第1547页。
④班固:《汉书·酷吏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675页。
⑤班固:《汉书·酷吏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6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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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诛杀。从此“盗贼止,郡国亡命散走,各归其处,不敢闚长安。”
①尹赏临死教其子:“丈夫为吏,正坐残贼免,追思其功效,则复进用矣。
一坐软弱不胜免,终身废弃无有赦时,其羞辱甚于贪污坐臧,慎毋然!“
②其意谓大丈夫当官,既使因治狱手段过残酷而被罢免,朝廷追思其功绩,就会再被任用。
而因软弱不能胜任而被罢免,则终生不会再复官,那种羞耻比贪污纳赃更厉害,你们不要受这种耻辱!尹赏以能否被任用作为出发点,这当然是不足取的。但他认为作官应当精明果断,不能软弱无能,还是不无道理的。
史称尹赏“虽酷,称其位矣。”尹赏的四个儿子皆官至郡守,长子为京兆尹。在尹赏的教育下,四子“皆尚威严,有治办名。”
③
汉代法律学教育主要通过边仕边学的职官教育和家学两条途径进行。家庭律学教育以其早期性、长期性和律学、律德、为政经验相结合等优势,为汉代培养了一代代法学人才,同时也促进了中国法学思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