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和贾昌朝都是北宋名臣,他们的家教主要教子为人处世和为官之道。
①同上书,第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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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仲淹的家教
范仲淹(989—1052年)字希文,苏州吴县(今属江苏)
人。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进士,景祐二年(1035年)以天章阁待制权知开封府。次年上《百官图》议朝政,被指为朋党,贬知饶州。宝元三年(1040年)西夏攻延州,他与韩琦同任陕西经略副使,改革军制,巩固边防。
庆历三年(1043年)任参知政事,裁抑倖滥,改革弊政。因保守派反对,被罢去执政,出任陕西四路宣抚使,后在赴颍州途中病逝。有《范文正公集》。
范仲淹性至孝,又以豪放尚风节、乐善好施著称,其家教也反映了他的这些特点。
(一)孝的教育范仲淹2岁丧父,随母改嫁朱氏。既长,知其身世,遂辞母而去,力学举进士,迎母归养。为官之后,他常回忆年青时的艰苦生活,深有感触地对子弟说:“吾贫时,与汝母养吾亲,汝母躬执炊而吾亲甘旨,未尝充也。今而得厚禄,欲以养亲,亲不在矣。汝母已早世,吾所最恨者,忍令若曹享富贵之乐也!”
①贫时想孝亲而力不从心,富裕了则母亲已辞世,这真是为人子的终身之憾。范仲淹的话,说明了孝养有时的道理,既是对母亲、妻子的怀念,更是对诸子的深刻的孝的教育。
①刘清之:《戒子通录》,影印《四库全书》第703册,第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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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尚风节的教育范仲淹少有志操,成年后立志以天下为己任,他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名句千古传诵,激励无数志士仁人为正义事业而奋斗。
为了天下社稷,他敢于直言,敢于改革弊政,虽屡次遭贬而不悔。庆历年间任参知政事时所提出的改革官制、考核官吏、注重农桑、减轻徭役、整顿武备、推行法制等10项革新建议,就是他敢为天下先精神的生动体现。范仲淹的豪放慷慨,崇尚风节甚至使当时士风为之一变。史称他“每感激论天下事,奋不顾身,一时士大夫矫厉尚风节,自仲淹倡之。”
①他的尚风节精神,也是对其子弟的极好教育。在他的长期身教熏陶下,他的四个儿子皆尚节行,除长子纯祐不事科举外,其他三子都为官刚正,不畏权贵,沉毅有干略。特别是第四子纯仁“谊(义)之所在,挺然不可屈”
,②深具父风。
(三)泛爱乐施的教育范仲淹一生极节俭,虽身居高官,“非宾客不重肉,妻子衣食仅能自充。”
③他把节省下来的钱置义田、义宅,以赡族人。他曾写了《告子弟书》,教育子弟不能独享富贵而不恤宗族:“吾吴中宗族甚众,于吾固有亲疏,然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固无亲疏也。苟祖宗之意无亲疏,则饥寒者吾安得不恤也!自祖宗来,积德百余年而始发于吾,得至大官,若
①脱脱:《宋史·范仲淹传》,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10267页。
②脱脱:《宋史·范仲淹传》,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10281页。
③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384,巴蜀出版社1988年版,第7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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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享富贵而不恤宗族,异日何以见祖宗于地下?今何颜入家庙乎?“
范仲淹还特地写了《窦谏议录》,通过窦禹钧的乐善好施事迹,说明自己的观点。文中说,窦禹钧,范阳人,为左谏议大夫致仕。家甚富,然年30而无子。有一天夜里梦见亡祖父对他说,他无子,又寿数不永,劝他早修行。禹钧唯诺答应。当时其家有仆人盗用钱二百千,恐事发觉,将其女手臂上写券云:“永卖此女与本宅,偿所负钱。”自己则远逃。禹钧见女子券,甚哀怜之,即时烧券,收留此女。
及女长大,为之择良匹。后旧仆闻之而归,感泣诉以前罪,禹钧不问其罪。
同宗及外姻有贫困者,禹钧皆为之举丧嫁女。四方故旧、贤士赖之以活者更是不计其数。
他还建房40间作为书院,聚书数千卷,延请师儒,凡四方孤寒之士不问是否认识,皆可入书院读书。为了济人之急,他自己节衣缩食,器无金玉之饰,室无衣帛之妻。
结果生五子,皆显贵于朝,本人也享年82岁。
范仲淹说,其祖上与窦公为故人,祖上曾录窦公事迹于书册,以示子孙。但范仲淹惜其不传天下,故写此文,以示好善者,“庶见阴阳报应之理,使恶者知所戒焉。”
①文中所谓的阴阳相报之理显系迷信的无稽之谈,但他的本意则是宣传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还是值得肯定的。
除了对宗族的赈济,范仲淹还常常接济前来听讲的学者。
《宋史》本传说他“泛通《六经》,长于《易》,学者多从质问,为之执经讲解,亡所倦。尝推其奉以食四方游士,诸子至易
①范仲淹:《窦谏议录》,《范文正公集》别集卷四,《四部丛刊》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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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而出,仲淹晏如也。“
①
在范仲淹的教育和影响下,其子纯仁“自为布衣至宰相,廉俭如一。
所得奉赐皆以广义庄。
前后任子恩,多先疏族。
没之日,幼子、五孙犹未官。“
②纯仁还将其平生所学总结为“忠”
“恕”二字:“吾平生所学,得之忠恕二字,一生用不尽。
以至立朝事君、接待僚友、亲睦宗族,未尝须臾离此也。“
③
“惟俭可以助廉,惟恕可以成德。”
④他特别强调一个“恕”
字:“人虽至愚,责人则明;虽有聪明,恕己则昏。苟能以责人之心责已,恕已之心恕人,不患不至圣贤地位也。”
⑤忠恕实是范仲淹好善的思想基础,在范纯仁身上,可以看到其父的可贵品格。
(四)官德教育为官道德是古代士大夫教子的重要内容之一,范仲淹对子侄的教育也是如此。
他现存的几封家书多围绕这一问题。
范仲淹的官德教育着重于“做官莫营私利”
,这句话已触及为官道德的根本点了。
范仲淹谆谆教诫子侄,为官“惟勤学奉公,勿忧前路,慎勿作书求人荐拔,但自充实为妙。”
⑥
他特别告诫兄子,不要纵乡亲来自己管辖地区做生意:
①脱脱:《宋史·范仲淹传》,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10267页。
②同上书,第10293页。
③同上书,第10293页。
④同上书,第10293页。
⑤同上书,第10293页。
⑥刘清之:《戒子通录》,影印《四库全书》第703册,第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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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纵乡亲来部下兴贩,自家且一向清心,做官莫营私利。你看老叔自来如何,还曾营私否?”
①
此外,他还教子侄谨言慎行,不要随意发表高论:“京师交游,慎于高议,不同当言责之地。且温习文字,清心洁行,以自树立。平生之称,当见大节,不必窃论曲直,取小名招大侮矣。”
②见利就要想到后患,要能忍穷:“京师少往还,凡见利处,便须思患。老夫屡经风波,惟能忍穷,故得免祸。”
③
这些也是保持清廉的经验之谈。
范仲淹的家庭教育很成功,他自谓“纯仁得其忠,纯礼得其静,纯粹得其略”
,④诸子皆为世所称,特别是纯仁,位至宰相,成为一代名臣。这里面浸透了范仲淹的心血。究其家教成功的原因,言行一致、身教言教统一、以自己的人格力量去感动子弟,是最主要的因素。
二、贾昌朝的家教
贾昌朝(998—1065年)字子明,真定获鹿(今河北正定)人。天禧元年(1017年)赐进士出身,历任国子监说书、崇正殿说书、天章阁侍讲、参知政事。
庆历五年(1045年)
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先后进封魏国公、许国公。
卒谥文元,仁
①刘清之:《戒子通录》,影印《四库全书》第703册,第71页。
②刘清之:《戒子通录》,影印《四库全书》第703册,第71页。
③刘清之:《戒子通录》,影印《四库全书》第703册,第71页。
④脱脱:《宋史·范仲淹传》,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102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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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亲书“大儒元老之碑”。
著有《群经音辨》及奏议、文集等。
在家教方面有《戒子孙》传世。
贾昌朝为官数十年,历任显职,他的两个儿子也都在朝廷做官,故其《戒子孙》专论为官之道。
贾昌朝首先以“居家孝,事君忠,与人谦和,临下慈爱”
①作为做人立朝的总原则。接着,他提出慎言、清廉、详审三条仕宦准则:“众中语涉朝政得失、人事短长,慎勿容易开口。仕宦之法,清廉为最。听讼务在详审,用法必求宽恕。
追呼决讯,不可不慎。“
②他以小时亲见邻家子弟被官府传讯,导致全家涕泗不食为例,说明“当官涖事,凡小小追讯,犹使人恐惧若此,况刑戮所加,一有滥谬,伤和气、损阴德莫甚焉”
,③审案必须详审、得其实情。
贾昌朝又以自己在官场亲见的几种不良情形,告诫儿子做到:(一)戒苛暴他严厉批评当时一些官僚以苛暴为能的现象:“吾见近世以苛剥为才,以守法奉公为不才;以激讦为能,以寡辞慎重为不能。遂使后生辈当官治事,必尚苛暴,开口发言,必高诋訾。市怨贾祸,莫大于此。”
④他告诫儿子,苛暴者或许能升官,但不可能善终,决不能效法这类官僚:“用是得进者,
①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481,巴蜀出版社1988年版,第70页。
②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481,巴蜀出版社1988年版,第70页。
③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481,巴蜀出版社1988年版,第70页。
④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481,巴蜀出版社1988年版,第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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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有之矣;能善终其身、庆及其后者,未之闻也。“
①
(二)戒专任己意他强调为官必须客观公正,决不能凭着自己的喜怒随意褒贬:“复有喜怒爱恶,专任己意。爱之者变黑为白,又欲置之于青云;恶之者以是为非,又欲挤之于沟壑。遂使小人奔走结附,避毁就誉,或为朋援,或为鹰犬,苟得禄利,略无愧耻。吁,可骇哉!吾愿汝等,不厕其间。”
②
(三)戒放纵他不赞成那些直肆胸臆、不受道德规范约束的行为,崇尚传统的稳重朴实的作风:“又见时人肆胸臆事颊舌,举止轩昂,出绳检之外,而观其行实,往往无取。大抵古人重厚朴直,乃能立功立事,享悠久之福。其以轩昂而得直者,累过积非,即成祸败。
是以君子居不欺乎暗室,出不践乎邪径,外讷于言而内敏于行,然后身立而名著矣。“
③
(四)戒奢侈他指出,为官如果好奢侈,则很易以贪污获罪:“又见好奢侈者,服玩必华,饮食必珍。非有高赀厚禄,则必巧为计画,规取货利,勉称其欲。
一旦以贪污获罪,取终身之耻,其可救哉!“
④
(五)戒争荣利
①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481,巴蜀出版社1988年版,第70页。
②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481,巴蜀出版社1988年版,第70页。
③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481,巴蜀出版社1988年版,第70页。
④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481,巴蜀出版社1988年版,第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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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告诫子孙不要为了争官职、货财,互相毁谤,失其节行:“又见士人之家,叔侄昆弟苟有过失,不务交相规正于内,而乃互为谤毁于外。
详究其因,止于争官职、竟货财而已。
夫以荣利之薄,而亡亲戚之厚,兹名教罪人也。“
①官位可以失而复得,但人的节行却失而终身不可再得:“且士人所贵,节行为大。轩冕失之,有时而复来;节行失之,终身不可得矣。
戒之,谨之!“
②
贾昌朝《戒子孙》所言朴素无华,但都是他长期为官的经验总结,包含了不少合理因素,至今仍能给人以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