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中国家庭教育史(出书版)》作者:马镛【完结】 > 中国家庭教育史.txt

第六节 袁采的家庭教育思想

作者:马镛 当前章节:5255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21:54

袁采字君载,南宋信安(今属浙江省)人,生卒年不详,曾以会试第三登进士第,历宰乐清、政和诸县,以廉明刚直称,后官至监登闻鼓院。著有《乐清县志》、《政和杂著》、

-- 317

中国家庭教育史503

《县令小录》。其家教思想反映于《袁氏世范》中。

《袁氏世范》著于南宋淳熙五年(1178年)

,分睦亲、处己、治家三卷,是袁采在当乐清县令时所作,目的是“厚人伦而美习俗。”

①原名《训俗》就反映该书的教化性质。后来袁采请他的同乡、太学同学、权通判隆兴军府事刘镇为书作序,刘镇熟读详味之数月,深感“其言精确而详尽,其意则敦厚而委曲,习而行之,诚可以为孝佛,为忠恕,为善良而有士君子之行矣”

,②不仅能施于一县,还可以达诸四海、行诸后世,故改其名曰《世范》。

以后该书就以此书名流传于世。

《袁氏世范》与一般训子孙的家训不同,是为广大民众写的教化著作,主要教百姓修身处世、和睦家庭、友善乡邻等,以便“息争省刑,俗还醇厚”。

③但指导百姓如何正确地教育子弟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袁采在书中提出了一些精辟的教子原则:

一、性不可以强合

人之至亲莫过于父子、兄弟。为什么会常出现父子兄弟不和呢?以前人们认为,或因父子责善,或因兄弟争财,造成家庭不和。而袁采认为,除上述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

①刘镇:《袁氏世范序》,《丛书集成初编》第974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页。

②刘镇:《袁氏世范序》,《丛书集成初编》第974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页。

③同上书,第66页。

-- 318

603中国家庭教育史

因:没有尊重对方的个性。

人的个性或宽或急,或刚或柔,或持检或放纵,或喜静或喜动,或所见者小或所见者大,自是不同。如果父必欲子之性合于己,子之性未必然;兄必欲弟之性合于己,弟之性未必然。

“其性不可得而合,则其言行亦不可得而合,此父子兄弟不和之根源也。”

①既然个性有不同,不可强求,就应求同存异,互相理解:“为父兄者通情于子弟,而不责子弟之同于己;为子弟者仰承于父兄,而不望父兄惟己之听,则处事之际必相和协,无乖争之患。”

②在封建家长制下,为父的对子弟有无上权威,毫无平等可言,而袁采的主张则带有鲜明的平等色彩。此外,其主张也反映了承认人生权利、人的个性差异、尊重人的个性的教育观。这种思想在1000多年前的宋代确属难能可贵。

二、父子贵慈孝

父慈子孝是儒家提出的父子关系准则,但能真正做到的并不多。

袁采分析了几种常见的问题,其一:“慈父固多败子,子孝而父或不察。”

③其二:“父严而子知所畏,则不敢为非,

①袁采:《袁氏世范》,《丛书集成初编》第974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页。

②袁采:《袁氏世范》,《丛书集成初编》第974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页。

③袁采:《袁氏世范》,《丛书集成初编》第974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页。

-- 319

中国家庭教育史703

父宽则子玩易而恣其所行矣。“

①其三:“子之不肖,父多优容;子之愿愨(谨慎诚笃,本书作者注)

,父或责备之无已。“

②此外还有“兄友而弟或不恭,弟恭而兄或不友”等等。这些现象说明:“中人之性,遇强则避,遇弱则肆。”结果是“此强即彼弱,此弱即彼强,积渐而致之。”

③这就需在家教中保持平衡,宽严适度,做到父慈子孝,无强弱倾轧之事。袁采认为,“为人父者能以他人之不肖子喻己子,为人子者能以他人之不贤父喻己父”

,④父子都应想到对方的好处,互相宽容,“则父慈而子愈孝,子孝而父益慈,无偏胜之患矣。”

三、父母不可妄憎爱

袁采指出,家教中应避免曲爱和妄憎两种偏向。对年幼的子弟,父母往往过于宠爱,变成“曲爱”

:“恣其所求,恣其所为。无故叫号,不知禁止,而以罪保母;陵轹同辈,不知戒约,而以咎他人。或言其不然,则曰小未可责。养成其

①袁采:《袁氏世范》,《丛书集成初编》第974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页。

②袁采:《袁氏世范》,《丛书集成初编》第974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页。

③袁采:《袁氏世范》,《丛书集成初编》第974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页。

④袁采:《袁氏世范》,《丛书集成初编》第974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页。

⑤袁采:《袁氏世范》,《丛书集成初编》第974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页。

-- 320

803中国家庭教育史

恶,此父母曲爱之过也。“

①袁采强调,“教子当在幼”

,从小施以正确的教育,养成良好习惯,长大就能减少过失:“幼而教之以严谨,则长无悖慢之患;幼而有所分别,则长无为恶之患。”

②对年长的子弟,父母往往爱心渐疏,“微有疵失,遂成憎怒,摭其小疵,以为大恶。”

③如遇到亲朋好友,往往历数其过,断以大不孝之恶名,而其子实无此罪。这些都是父母妄憎恶之过。曲爱和妄憎都对子弟的成长很不利,正确的教子方法应是:“子幼必待以严,子壮无薄其爱。”

四、爱子贵均

袁采与颜之推一样,提倡父母爱子要均平:“人之兄弟不和,而至于破家者,或由父母憎爱之偏。衣服饮食、言语动静,必厚于所爱而薄于所憎。见爱者意气日横,见憎者心不能平,积久之后,遂成深仇。所谓爱之适所以害之也。苟父母均其所爱,兄弟自相和睦,可以两全,岂不甚善!”

①同上书,第5页。

②同上书,第6页。

③同上书,第5页。

④袁采:《袁氏世范》,《丛书集成初编》第974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页。

⑤同上书,第6页。

-- 321

中国家庭教育史903

五、不可责其必到

在科举制度下,不少父母或是拼命地压子弟读书取功名,或是对被认为是没前途的子弟放任废学。

针对这两种情况,袁采说:“大抵富贵之家教子弟读书,固欲其取科第,及深究圣贤言行之精微。然命有穷达,性有昏明,不可责其必到,尤不可因其不到而使之废学。”

①他指出,子弟读书即使无法取科第,也能提高自己的素质:“盖子弟知书,自有所谓无用之用者存焉。史传载故事,文集妙词章,与夫阴阳卜筮、方技小说,亦有可喜之谈。篇卷浩博,非岁月可竟。子弟朝夕于其间,自有资益,不暇他务。又必有朋旧业儒者相与往还谈论,何至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而与小人为非也!”

六、子弟常宜关防

袁采对广大家长,特别是富贵家庭的家长,提出要善于了解子弟的忠告。

因为不少子弟有过错,本人固然巧作掩饰,蔽其父祖耳目,外人也不愿告诉其父母。尤其是对富贵之家的父祖,见面只称道盛德,岂敢言子孙之非!间有家教稍严者,则有母亲庇其子之恶。富人家子孙之不肖,不过是耽酒好色、赌博、近小人等破家之事而已。贵宦子孙则不止于此,

①同上书,第5—6页。

②同上书,第5—6页。

-- 322

013中国家庭教育史

如强索酒食、强贷钱财、干求官府,放税免罪、与吏人勾结,妄断官司,收受贿赂、私托吏人买物,不偿其值、典卖婢妾,限以低价,而使他人填赔,等等。陷于刑辟之事,殆非一端。

然而“子孙有弥天之过,父祖不知也。”

①误其父祖、破其家庭,多由于此。因此,袁采说:“凡为人父祖者,宜知此事,常关防,更常询访,或庶几焉。”

七、谨交游而不禁交游

我国古代家教强调正面教育,要求孩子从小与“正人”

在一起,听“正言”

,不使之接触社会的阴暗面。这样做对于子弟养成正确的言行习惯是有益的,但也有使子弟不知世面的负作用。有的家长甚至发展为把孩子拘于家中,不让他与人交往,以防染上坏习气。袁采不赞成上述方法,指出禁交游有许多弊端,不如谨交游而时察之:“世人有虑子弟血气未定,而酒色博弈之事得以昏乱其心,至于失德破家,则拘之于家,严其出入,绝其交游,致其无所见闻,朴野蠢鄙,不近人情。

殊不知此非良策,禁防一弛,情窦顿开,如火燎原,不可扑灭。况拘之于家,无所用心,却密为不肖之事,与出外何异!

不若时其出入,谨其交游,虽不肖之事,习闻既熟,自能识

①袁采:《袁氏世范》,《丛书集成初编》第974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4页。

②袁采:《袁氏世范》,《丛书集成初编》第974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4页。

-- 323

中国家庭教育史113

破,必知愧而不为。纵试为之,亦不至朴野蠢鄙,全为小人之所摇荡也。“

①在这段话中,袁采提出了家教的新观点:一味禁防只是消极的压制,只能使子弟变蠢。只有了解一些负面的东西,才能识破其机关,知愧而不为。

即使偶而为非,也能从中获得教训,增强抵抗力,今后不再受坏人的欺骗。当然,家长对子弟也不能放任不管,应使子弟出入有时,交游谨慎。

袁采的观点是对中国家教传统观念的一个重要突破,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其借鉴价值。

八、子弟须有正当职业

袁采劝告家长,尤其是富贵之家的家长,要让子弟有业,不要让他们游手好闲:“人之有子,须使有业。贫贱而有业,则不至于饥寒;富贵而有业,则不至于为非。

凡富贵之子,耽酒色、好博弈、异衣服、饰舆马、与群小为伍,以至破家者,非其本心之不肖,由无业以度日,遂起为非之心。“

袁采认为,士大夫子弟最好是习儒,因为习儒在当时出路较广,其才质美、能习进士业者,上可以取科第、致富贵,次可以开门教授,以受束修之奉。此外,还可以事笔札、代笺简、为童蒙之师。但如果无法习儒,“则巫医僧道、农圃商

①同上书,第37页。

②袁采:《袁氏世范》,《丛书集成初编》第974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页。

-- 324

213中国家庭教育史

贾伎术,凡可以养生而不至于辱先者皆可为也。“

①他所谓辱先者,是指“乞匄盗窃”。

“强颜于贵人之前而求其应付,折腰于富人之前而讬名于假贷,游食于寺观而人指为穿云子,皆乞匄之流也。居官而掩蔽众目,盗财入己;居乡而欺凌愚弱,夺其所有;私贩官中所禁茶盐酒酤之属,皆窃盗之流也。”

②他说,那些既不能为儒,又不肯为巫医僧道、农圃商贾伎术等事,而甘心为乞讬盗窃者乃“深可诛也。”袁采的择业范围比前人有所扩大,把古代一般不屑为的商贾、伎术等都包括进去,这是其择业观的一个进步。

总之,袁采继承了颜之推等人的家教思想成果,同时作了很大的发展,如主张父子双向理解、尊重对方个性、不责其必到、谨交游而不禁交游等,都发前人所未发,具有一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反映古代家教思想发展的新高度。

《四库全书总目》称其《袁氏世范》为“《颜氏家训》之亚”

,是很恰当的。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