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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郑氏规范》的家规教子

作者:马镛 当前章节:6030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21:54

家规教子是继家书、家诫、家训、家教诗文之后出现的又一种教子形式,主要指用成文的条例来确定教子的内容、规程、奖惩方法等,在家庭中起法规作用,使家长和子弟的言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种教子形式多实行于大家庭中。

我国历代都有累世同居共财的大家庭,虽然这种大家庭在全国总户数中所占比例极小,但由于封建统治阶级的提倡,其影响却很大,成为家庭和睦的楷模。唐以后统治者更是大

①陈栎:《定宇集》卷十,影印《四库全书》第1205册,第312页。

②陈栎:《定宇集》卷十,影印《四库全书》第1205册,第312页。

③陈栎:《定宇集》卷十,影印《四库全书》第1205册,第312页。

④陈栎:《定宇集》卷十,影印《四库全书》第1205册,第3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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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推崇扶助这类家庭,运用立牌坊、免徭役、赐粟等精神和物质鼓励手段,表彰他们维护封建伦理道德、实现尊长亲亲理念的行为,所以宋以后大家庭的数量比以前增多了。宋代著名的大家庭有:持续200余年、13世同居共财的江州德安陈氏、10世同居的保德赵氏、11世同居的铜陵钟氏等等。这些大家庭人口少则数百,多则上千,像一个小社会。这类家庭要进行有条不紊的生产和生活,必须有一定的法规来规范家庭成员的行为,于是家规作为家庭的成文法便应运而生了。

从现存材料来看,最早的家规可能是北宋司马光的《涑水家仪》,其中包含了一些教子的规程,前面已作了介绍。但《涑水家仪》还不是成熟的家规,还只是家庭成员的行为规范。

南宋赵鼎的《家训笔录》可算一部成熟的家规。

赵鼎(1085—1147年)字元镇,解州闻喜(今属山西)人,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南渡后两度为相,因反对和议,被秦桧一贬再贬,死于吉阳军(今海南三亚市)。

《家训笔录》作于绍兴十四年(1144年)

,其中教子的规则有,教子目的和内容:“第一项,闺门之内,以孝友为先务,平日教子孙读书为学,正为此事。

前人遗训,子孙自有一书,并司马温公《家范》,可各录一本,时时一览,足以为法,不待吾一一言之。“

①提倡节俭的风尚:“第二十九项,古今遗法,子弟固有成书,,其详不可概举,唯是节俭一事,最为美行,司马温公训俭文,人写一本,以为

①赵鼎:《家训笔录》,《丛书集成初编》第974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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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之法。“

①惩戒规则:“子孙所为不肖,败坏家风,仰主家者集诸位子弟,堂前训饬,俾其改过。甚者影堂前庭训,再犯再庭训。”

②陆九渊的家教也有严格的规则,有常规教育、惩戒措施等,前面已作了介绍。

宋元时期最为完善的家规是元代郑太和等的《郑氏规范》。浙江浦江郑氏一族,从南宋建炎年间起,聚居于一个大宅院中,同居共财,同灶而食,人口最多时“食指三千”

,经历宋元明三朝数百年,历代得到旌表,是很有影响的大家庭。

《郑氏规范》为郑氏3代相继修纂,首录58则,6世孙郑太和所设;后录70则、续录92则,7世孙郑钦、郑铉所补;全书由8世孙郑涛率诸弟与二兄郑濂、郑源共同损益,总为168则。其中有关子女教育的内容有54则,约占三分之一,主要有以下九类:(一)对家长的要求首先家长必须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家长总治一家大小之务,凡事令子弟分掌,然须谨守礼法,以制其下。”

“③”家长专以至公无私为本,不得徇偏。“

④“为家长者,当以至诚待

①同上书,第4页。

②赵鼎:《家训笔录》,《丛书集成初编》第974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页。

③郑太和等:《郑氏规范》,《丛书集成初编》第975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页。

④郑太和等:《郑氏规范》,《丛书集成初编》第975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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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言不可妄发,一行不可妄为,庶合古人以身教之之意。“

①家长教子应有“教养之道”。要顾及子弟的自尊心:“子孙固当竭力以奉尊长,为尊长者亦不可挟此自尊,攘拳奋袂,忿言秽语,使人无所容身,甚非教养之道。若有过反复诫谕之,甚不得已,会众箠之,以示耻辱。”

(二)对宗子的教育宗子即嫡长子,是家长的接班人,所以要极力教养:“宗子上奉祖考,下壹宗族,家长当极力教养。若其不肖,当遵横渠张子不说,择次贤者易之。”

(三)道德常规教育主要进行当时基本的道德知识宣讲,分每月朔望和每天早上两种。朔望进行一般的公德教育:“令子弟一人唱云:‘听,听,听!凡为子者必孝其亲,为妻者必敬其夫,为兄者必爱其弟,为弟者必恭其兄。听,听,听!毋徇私以妨大义,毋怠惰以荒厥事,毋纵奢以干天刑,……’”

④每天早上则诵读男训和女训。其男训曰:“人家盛衰,皆系乎积善与积恶而已。何谓积善?居家则孝弟,处事则仁恕,凡所以济人者皆是也。何谓积恶?恃己之势以自强,尅人之财以自富,凡所以欺心者皆是也。是故能爱子孙者,遗之以善;不爱子孙者,

①郑太和等:《郑氏规范》,《丛书集成初编》第975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页。

②同上书,第12页。

③郑太和等:《郑氏规范》,《丛书集成初编》第975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页。

④同上书,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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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之以恶。……“

①其女训则教以“事舅姑以孝顺,奉丈夫以恭敬,待娣姒以温和,接子孙以慈爱。”

②不要“淫狎妒忌,恃强凌弱,摇鼓是非,纵意徇私。”

③这些宣讲内容虽不乏封建社会的老生常谈,但也有针对性,主要为了防止或纠正家庭成员以强欺弱、巧取横夺、搬弄是非、放纵非为等现象,增强道义感和凝聚力,使大家庭得以长久维持。

(四)文化知识学习规程规定:“子孙自八岁入小学,十二岁出就外傅,十六岁入大学,聘致明师,训饬必以孝弟忠信为主,期底于道。若年二十一岁,其业无所成就者,令习治家理财,向学有进者不拘。”

④十六岁行冠礼,必须能“暗记《四书》一经正文,讲说大义,方可行之。否则直至二十一岁。弟若先能,则先冠以愧之。”

⑤行冠礼之后的学习:“每月十日一轮,挑背已记之书,及谱图、《家范》之类。初次不通,去巾一日;再次不通,则倍之;三次不通,则分给如未冠时,通则复之。”

(五)官德教育对于已当官的子弟,要求廉洁勤政,决不能贪赃枉法:“奉公勤政,毋蹈贪黩以忝家法。”

⑦“当蚤夜切切,以报国为

①同上书,第2页。

②同上书,第2页。

③同上书,第2页。

④同上书,第13页。

⑤郑太和等:《郑氏规范》,《丛书集成初编》,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9页。

⑥郑太和等:《郑氏规范》,《丛书集成初编》,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9页。

⑦同上书,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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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抚恤下民,实如慈母之保赤子。

有申理者,哀矜恳恻,务得其情,毋行苟虚。又不可一毫妄取于民。“

①并从物质上保障其供给,以防出现贪污:“若在任衣食不能给者,公堂资而勉之。”

②并规定惩罚措施:“子弟出仕,有以赃墨闻者,生则于谱图上削去其名,死则不许入祠堂。如果被诬指者,则不拘此。”

(六)实践锻炼郑氏家庭很重视子弟的实践锻炼,主要通过随掌门户者轮流到各州邑去,“炼达世故,庶无懵暗不谙事机之患。”

④郑氏一家人口上千,其掌门户者是“老成有知虑者,”由他通掌全家事务,并主管“输纳赋租。”

“至于山林陂池防范之务,与夫增拓田业之勤、计会财息之任,亦并属之。”

⑤可见“掌门户”是极广泛、具体的工作,让子弟跟随掌门户者是一种很好的社会实践。此外,还设有各种管理职位,由子弟轮流充任。如“设典事二人,以助家长行事。必选刚正公明、才堪治家、为众人之表率者为之。”

⑥设管事四人,二人收放钱财,二人管昏丧祭礼和饮食之类。又择廉谨子弟四人分别管财物出入记载和“营运之事”

,进行经济监控:“岁终会算,通计

①同上书,第10页。

②同上书,第10页。

③同上书,第10页。

④同上书,第5页。

⑤同上书,第5页。

⑥同上书,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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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数,呈于家长,严加关防,察其私滥。“

①其它如农牧业、宾客往来、饍食、服装等都有专人负责,每一年或二年轮换。

其他没有负管理之责的子弟,也都有各自的岗位,服从严格的纪律,每天早上闻钟声即起,在“夙兴簿”上签名,然后各就所业。

这样既可使这个庞大家庭的生产和生活井然有序,同时也锻炼了子弟。

(七)行为规范教育《郑氏规范》要求子孙,应当有“义家气象”

,即受皇帝表彰的孝义家庭的形象。

具体地说,要“孝友”

,“见兄长,坐必起,行必以序,应对必以名,毋以尔我,诸妇并同。”

②言行要严谨:“不得谑浪败度,免巾徒跣。凡诸举动,不宜掉臂跳足,以蹈轻儇。

见宾客亦当肃行祇揖,不可参差错乱。“

③不看非礼之书,不听俗乐,不与人争强斗胜,不引进娼优,不养飞鹰猎犬,不为吏胥、僧道。

最重要的,是不交结官府,图人钱财:“吾家既以孝义表门,所习所行无非积善之事,子孙皆当体此,不得妄肆威福,图胁人财,侵凌人产,以为祖宗植德之累,违者以不孝论。”

④“子孙不得从事交结,以保闾里为名,而恣行己意,遂至轻冒刑宪,堕圯家业。故吾再申言

①同上书,第8页。

②郑太和:《郑氏规范》,《丛书集成初编》第975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2页。

③郑太和:《郑氏规范》,《丛书集成初编》第975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2页。

④同上书,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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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切宜刻骨。“

①要和待乡邻,扶贫济困,例如秋收谷贱时,购入五百石,别为储蓄,遇缺粮时按原价卖给乡邻之困乏者;干旱时不得吝惜坡塘之水,以妨灌注,等等。总之,教育子弟不忘“义门”的荣誉,模范地实行社会公德。

(八)女子教育除了前面所述每天早上的女训宣讲之外,还重妇德妇功教育,要妇女安祥恭敬,孝公婆、敬丈夫,和娣姒,无故不出中门,夜行以烛。如有“淫狎”者即屏放;如有“姤忌长舌者,姑诲之;诲之不悛,则责之;责之不悛,则出之。”

②新来的媳妇限半年内皆要通晓家规大意,或有不教者,罚其夫。

关于妇功,要求诸妇一起工作,“机杼纺绩,各尽所长,非但别其勤惰,且革其私心。”

(九)惩戒措施主要用“劝惩簿”和祠堂责罚两种方法。

“劝惩簿”由监视掌之,“月书功过,以为善善恶恶之戒。”

④祠堂责罚主要针对子孙私置田业、私积钱财,以及赌博无赖和其它一应违反礼法之事。对私积钱财惩罚最重:“家长率众告于祠堂,击鼓声罪而榜于壁,更邀其所与亲朋告语之,所私即便拘纳公堂。

有不服者,告官以不孝论。“

⑤对赌博无赖等,家长度其不可容,先用“罚拜”来羞愧之,“但长一年者,受三十拜。”如

①同上书,第13页。

②郑太和:《郑氏规范》,《丛书集成初编》,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6页。

③郑太和:《郑氏规范》,《丛书集成初编》,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6页。

④同上书,第4页。

⑤同上书,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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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改,“则会众痛箠之”

;①还不改,则陈于官而流放于远方,并告于祠堂,于宗谱上削其名。但3年内能改者恢复其家庭成员的资格。

总之,《郑氏规范》运用多种方法,精心教育子弟,既培养了一批有才干的管理人才,又养成适应大家庭需要的纪律和协作精神和为社会所称道的行为规范。郑氏大家庭之所以能延续300多年,固然有许多内外因素,但其家规教子无疑是成功的因素之一。例如,历代大家庭多因交结官府、仗势欺人而覆灭,郑氏家规则严禁交结,要求子孙和睦乡曲,要有“义门气象”

,故《明史·孝义传》道:“时富室多以罪倾宗,而郑氏数千指独完。”

②又如,强调为官道德的规定,使子孙从化,仕宦不敢一毫有违家法,避免因贪赃枉法而累及家声。这些都为其家庭的长期延续提供了坚实基础。郑氏的家规教子还为此后的大家庭树立了典范。明清的家规几乎都是以此为蓝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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