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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国家庭教育的萌芽

作者:马镛 当前章节:5157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21:54

我国家教的萌芽,是以“家业世传”为主要形式的。家传的内容,固然有为官的知识,但更多的是生产与科技知识。

因为,产生于原始社会中后期的家庭,首先要解决生存问题,为下一代传授生产知识和与生产密切相关的科技知识是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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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于家庭的重大责任。

“家业世传”

为后世开创了家学这一家教形式,为弥补学校科技教育的不足,使我国古代科技水平长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中国家庭教育的产生

我们祖国有着悠久的家庭教育历史。早在原始社会中后期,随着一夫一妻家庭的产生,就出现了家庭教育。从那时起,家庭教育就为中华民族的文化与科技的传播,作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

按照家庭发展的规律,人类的家庭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从低级形式发展到高级形式的。迄今为止,人类经历了四种家庭形式:血缘婚家庭(在一个原始群内,仅排除父母、子女、祖孙之间的婚姻关系,实行同一辈兄弟姐妹互为夫妻)

、族外婚家庭(排除兄妹婚配,实行族外婚姻)

、对偶婚家庭(在一个时期内,男子有一个主妻,女子有一个主夫,但关系松散、不持久)

与一夫一妻制家庭。

前三种是群婚制家庭,后一种为个体婚制家庭。群婚制家庭虽形式多种,但有其共同点:婚姻关系松散、不稳定,子女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当父亲的当然不可能承担子女教育的责任,因而也没有现代意义的家庭教育。

距今约五千年前,我国出现了一夫一妻的个体婚家庭,家庭教育便随之产生。当时,由于农业、畜牧业的发展,男子在砍伐森林、耕种、畜牧等繁重劳动中起着主要作用,“妇女的家务劳动现在同男子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比较起来,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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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掉了意义;男子的劳动就是一切,妇女的劳动是无足轻重的附属品“。

①在这种情况下,男子必然谋求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谋求独占私有财产,并把财产传给自己的子女,而群婚制家庭无法确定谁是自己的子女,因而必须改变以往的婚姻制度,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出现,是人类文明史上的重要事件。

恩格斯高度评价道:个体婚制是一个伟大的历史进步,一夫一妻制家庭的最后胜利,“乃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

②然而,一夫一妻制家庭是伴随着私有制和夫权制的产生而产生的。

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长成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丈夫在家庭中居于统治地位,以及生育只是他自己的并且应继承他的财产的子女,——这就是希腊人坦率宣布的个体婚制的唯一目的。

……可见,个体婚制在历史上决不是作为男女之间的和好而出现的,更不是作为这种和好的最高形式而出现的,恰好相反,它是作为女性被男性奴役,作为整个史前时代所未有的两性冲突的宣告而出现的。“

③可见,个体婚制家庭产生之初,就具有男尊女卑的特征。中国古代家教中对女子的许多压抑性措施,就是这一特征的反映。

一夫一妻制家庭婚姻关系牢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明确,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1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0—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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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双亲共同对子女进行持续教育创造了先决条件。家庭教育与一夫一妻制家庭几乎是同时产生的,两者都产生于黄帝时期。汉字中的“家”字,上面是“宀”

,象征房屋,下面是“豕”——猪,表示在居住地养猪。

《说文》:“家,居也,从宀,豭省声。”反映了家产生于定居之后,农牧业出现的黄帝时期。

《史记·五帝本纪》载:黄帝“时播百谷草木,淳化鸟兽虫蛾。”家庭就产生于那时。家庭教育也产生于黄帝时:“黄帝为君臣上下之义,父子兄弟之礼,夫妇匹配之合。”

①也就是规定了君臣、父子、夫妇的道德规范,其中已包含了家教内容。又据《史记·五帝本纪》,黄帝有不才子,“掩义隐贼,好行凶慝,天下谓之浑沌。”黄帝时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贿,天下谓之饕餮。”而黄帝之孙颛顼有不才子“不可教训,不知话言,天下谓之檮杌。”这些失败的家教事例从反面说明黄帝时期,家教的萌芽已经产生。

二、五帝与三代的家学传授

家庭教育从其产生之时起,就是通过父母的身教言传,以培养一代代子女,传播生产文化知识的。在以农耕和狩猎为主要生产方式的上古时期,家庭教育以传播农牧技术为主。

但当时群众性的家庭教育无文字记载可资证明,只能从文献所载的“畴人之学”等家学中,看当时的家庭教育。

“畴人之学”是五帝至三代(夏、商、周)最著名的家学,

①《商君书·画策》,《商君书锥指》,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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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国古代源远流长的家学的发端。所谓畴人,即为世世相传者。

据《史记·历书·集解》:“家业世世相传为畴。

律,年二十三,傅之畴官,各从其父学。“

“畴人之学”主要实行于上古仕宦,包括专业技术官员,如天文历法官家庭。其做法为,为官之父兼而为师,传其所学;官之子就其父学,学习为官,以便子承父业,世代当官。这种家学是当时世卿世禄制在家教中的反映。由于官职世袭,故为官的专业知识也世代相传。据章学诚、章炳麟的看法,后世学术流派称为“某家之学”

,就是“畴人之学”的遗迹。

“畴人之学”在上古天文历法中最为典型,故《史记·历书·集解》中,干脆将“畴”解释为“类也”

,“同类之明历者也”

,“昔知星人”。

天文历法是农牧业生产定季节所必需的科学知识,历代统治者都高度重视天文历法。

《史记·历书》载,黄帝已建立了天文历法官:“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闰余,于是有天地神祇物类之官,是谓五官。”

少皞时,诸侯作乱,颛顼“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

①从此,重氏和黎氏便世为天文历法官。

此后,三苗作乱,重、黎废官,历法节气混乱。于是尧使重、黎后代中懂天文者重新掌管观测天文之职。

《尚书·尧典》载:“乃命羲、和敬顺昊天,数法日月星辰,敬授民时。”

命羲仲居东方,观测日出,定春风之时;命羲叔居南方,定

①司马迁:《史记·历书》,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2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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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之日;命和仲居西方,定秋风时节;命和叔居北方,定冬至之日。由于节气明,此后阴阳调,风雨节,民无夭疫。

直至夏代,羲、和仍掌天文之官。据《尚书·胤征》:“帝中康时,羲、和湎淫,废时乱日,胤往征之,作《胤征》。”

据前人考证,羲与和乃黎氏与重氏之后。

《史记·五帝本纪·正义》:“重即羲,黎即和,虽别为氏族,而出自重、黎也。”重、黎之后世掌天官,直至商、周。司马迁在其《自序》中说:“昔在颛顼,命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唐虞之际,诏重、黎之后,使复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父其后也。当周宣王时失其守,而为司马氏,司马氏世典史官。”

这种世袭天官的制度,直至西周末年“礼崩乐坏”才崩溃,世代相传的“畴人之学”也遭破坏:“幽、厉之后,周室微,陪臣执命,史不记时,君不告朔,故畴人子弟分散,或在诸夏,或在夷狄。”

尽管如此,从颛顼时期开始的天文学家业世传的传统为后世所继承,在整个封建时代延绵不断。清人阮元曾著《畴人传》,载黄帝至清初有成就的天文学家243人。

有人作过统计,自西汉至明中叶约150人。其中官学出身者仅两人,“司天官属”和“司天役人”出身的也仅两人。

②绝大多数有成就的天文历算学家都由家学或师傅带徒弟培养出来。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封建官学以培养官吏为主要目的,以“人伦”和

①司马迁:《史记·历书》,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258页。

②《中国教育通史》第一卷,山东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第196—1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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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术为主要教育内容,所以科学技术教育的重担,就落在家庭和民间教育者身上。

除了天文历算学,在农业、手工业等领域,也普遍存在家学相传现象。

周的始祖弃及其子孙是农学家传的典型。弃儿童时,就爱玩种植的游戏。长大后,更爱钻研农业技术,“相土之宜,宜谷者稼穑焉,民皆法则之。”

①尧知道后,举弃为农师,封他于邰(今陕西省武功县境内)

,号曰后稷,别姓姬氏。后稷卒后,子不窋立。不窋末年,夏朝衰败,除去农官,不窋以失官奔戎狄。他虽居戎狄,仍“不敢怠业”

,“修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敦笃,奉以忠信。”

②其家学没有失传。后来,其孙公刘“复行后稷之业,务耕种,行地宜”

,③使人民生活富足,“行者有资,居者有畜积,民赖其庆,百姓怀之,多徙而保归焉。周道之兴自此始。”

④周朝的兴起,很大程度上是靠农学的家传。

至于手工业的家传就更多了。殷周是三代手工业的繁荣时期,特别是青铜器生产达到很高的水平,重875公斤的司母戊大方鼎就反映了当时青铜器制造的水平。成书于春秋战国的《考工记》中有一个青铜器合金的比例:“金(铜)有六齐(剂)

:六分金而锡居其一,谓之钟鼎之齐;五分金而锡居

①司马迁:《史记·周本纪》,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2页。

②司马迁:《史记·周本纪》,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2页。

③司马迁:《史记·周本纪》,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2页。

④司马迁:《史记·周本纪》,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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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谓之斧斤之齐;四分其金而锡居其一,谓之戈戟之齐;三分其金而锡居其一,谓之大刃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其二,谓之削杀矢之齐;金锡半,谓之鉴燧之齐。“如此精细的合金比例,决不可能在短期内确定,它无疑是手工业者长期摸索总结出的经验。殷周的手工业都是官营的,手工业劳动者均为官府的奴隶,他们根本不可能接受学校教育,只能靠在生产实践中获得经验,并通过家传得以流传。故《周礼·冬官》道:”知者创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谓之工。“意谓手工业工人世守其业。如何守呢?

郑玄解释道:“父子世以相教。”

综上所述,我国远古先民很早就创造出家学这一行之有效的家教形式,从五帝时期到西周(约前26世纪—前781)

的漫长历史时期,家学传授担负着科技教育、生产技术教育的重任,弥补了学校教育的不足,促进了科技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生产的发展,培养了人才,并为后世开辟了家学教育的道路。可以说,我国的家庭教育在其产生之初,就为上古文明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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