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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七夕特辑

作者:咸仁儿国王 当前章节:4198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05:29

这是一场临时起意,起因是许之卿在看电视时随口赞叹一句:羚羊太漂亮了。程澈从洗完澡出来,正好捡着这句,凑过来挤着,“在看什么?”

许之卿窝在沙发里收获一整个水汽,接过程澈手里的毛巾帮他擦,“动物世界”

“嚯——”程澈瞄了眼电视,正瞧着里面的羚羊一蹦三米来高,“高手啊!”

“这个是跳羚”

程澈听着许之卿的解释从毛巾里扒拉开视线,见许之卿正注意着电视里的解说。唇角微启问道,“喜欢?”

“嗯,很漂亮”

许之卿擦着他的脑袋,一边擦着一边人就顶着水雾往他身上倒,许之卿笑着去接,扶好。扶好又要倒,两人就这么一个倒一个扶的玩儿了一会。许之卿将他额前遮挡的湿发撩到脑后,露出光洁明媚的面额,一双眼水亮的盯他。

头发上的手沾了水,摸顺下来,点按到程澈的眼下,许之卿说,“它们的眼下有长长两道纹路,褐色的毛发,像古老部落的祭祀。”

水痕从眼下画到嘴角,许之卿完成画作,“好了,大祭司”

程澈的一双眼比羚羊还神秘,光下眨眼又单纯起来,长睫毛扫来扫去让人痒。

“我们去看羚羊吧”程澈说。

连夜打包,坐飞机去了俄比鲁斯斯群岛,羚羊种类最多的国家。

“据说那里有很多遗址,古文明保存相对完好的地方”许之卿在网上搜集情报。

程澈盖着毛毯靠着他眯眼休息,旅行他做不好攻略,许之卿喜欢在去一个地方之前把能知道的都了解一遍,所以程澈乐得让他去做那些计划,只要跟着傻吃傻乐就行。

“你喜不喜欢开船,有个绿螺湾……”许之卿低头去看,人已经睡着了。

许之卿调低了手机亮度,将人搂过来给了个更安稳的依靠姿势,额角落了晚安吻。

因为时差,到地方的时候还是晚上,甚至比他在家看电视的时间还早点。他俩逛了逛酒店的海边聚乐场,点了两杯红的绿的酒,程澈还是困得厉害,许之卿领着人进酒店睡觉。

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不凑巧是个雨天。程澈用英文跟服务台点了早餐,拉开窗帘,迎眼一整面落地窗,窗外望不尽的灰海,淅淅沥沥的雨将窗户打的冰凉。

程澈有些愁闷,雨天会浇灭一些旅行来的激荡。

那只好去床上闹媳妇了!

扬开被子跳进去,噗通一声跟跳水似的。许之卿挣扎着醒过来,下意识往身边一揽,程澈嘟囔着‘来了’,抱过去。

窗帘开了缝,许之卿睁眼看见外面冷白的光线,知道不是个好天气。

“下雨了”程澈埋他耳边咕哝道。

许之卿抬手揉了揉眼睛,睡眼惺忪道,“今天不能去看羚羊了”

“逛逛别的地方也行”程澈嘴上说着,手在被子底下乱摸。

许之卿被摸得痒,追过去想制止他的手,玩儿来玩儿去觉也醒了。只好笑着起床,坐起来的时候表情还带着温软的懵,“那去逛逛遗址?首都还有不少博物馆,画廊的…”

“嗯,行啊”程澈在他身后侧躺着,一只手止着脑袋,另一只从腰侧摸过去拉他的手,百无聊赖的,“吃完早饭去。咱俩带没带厚衣服?可能有点冷…”

许之卿回头,“好像就两件长袖还都是你的”

“正好!”

程澈乐得高兴,偏就喜欢许之卿穿他的衣服,有时逛到熟人面前,非提醒着别人看出来许之卿穿的衣服是自己的,也不知嘚瑟的什么劲儿。有一回许之卿被姚儿打趣,好一段时间不再穿,程澈怎么哄都没用。

异国他乡的,许之卿倒是没所谓了。

雨下得不大,不打伞还不成,一人一把印着酒店logo的透明伞,漫步在雨中的霍利格尔城,别有一番滋味。通往博物馆那条街,都是古建筑,有些是追求复古后建的,有些残破处能看出年代的痕迹,真假参半更有点别的意思。

相比自己国家,这里的节奏就慢上很多了。行人脚步不匆忙,甚至大多都不打伞,融合在一层层褪色建筑的雨幕中,和他们不断错过。

看到颇有点不一样的地方就站下仔细端详端详,上面偶有留下的篆刻的非利堪斯语,许之卿一一记下,然后上网比对着,懂了文字的意思。拣了几个简单的跟着念了几遍,程澈见好玩也跟着学了几个。

两个人顶着雨伞在街角咕咕嘟嘟的念,许之卿读错了,程澈发现也不叫他改,反而跟着错的念,故意逗他。

总而不急,走在大街上一路走一路停,有个酒馆门口还有个胡子哥们在弹古典吉他。站着听了会儿,许之卿谈起程澈搁置的吉他,一搭一句,程澈跟他谈起自己大学时团建的事。许之卿听得认真没发觉已经到了地方,程澈先收了伞,自然地拢上许之卿的手,一齐进了大厅。

里头灯光偏暗,本也不为着这个,手始终没散。松松散散勾连着。

俄比的天气下雨时潮气重,不下雨时又特别干燥。这干燥又使天气更热几分。他们先去了绿螺湾,程澈过了把开船的瘾,闯了半日的风,登上海边的悬崖上开的高档餐厅。

一进门吧台上就是一个黑皮大帅哥,操一口白牙,热情的朝他们打招呼,估计是欢迎光临的话。点了点头,找了个位置。程澈摘了墨镜,抖了抖自己的大粉衬衫,嘱咐道,“吧台那有冰镇酒,我挑两个去”

“嗯,去吧。我看看菜单”

程澈插着兜去了,窄腰长腿的优越比例站到门口就是一处惹眼的风景,头发全被梳背过去,经着海风又几绺头发掉到额前,搭到眉眼处,便又指明了这处的深邃风景。

吧台小哥英语说的不大全,程澈也不会说堪斯语,就你比我划,大概懂了黑皮帅哥的意思,选了一瓶推荐的和一瓶自己看着顺眼的。拐回座位,瞧一眼就黑了脸。

一个非常漂亮的姑娘,正跟许之卿搭讪。

许之卿用英语说他不懂堪斯语,姑娘从热裤里掏出手机递到他面前,眼里头全是火热。这火都烧到程澈身上,程澈走过去,拎着冰镇酒的手挡了姑娘送手机的路径。

“hello” 程澈说。

迎上姑娘的目光,程澈给了个非常友好可爱的笑容,抬手晃了晃手指的戒指,另一只手搭到许之卿的脖子上。

这意思很明白了,姑娘恍然大悟,“oh!”。惊恐的动作不知道是祝福还是扫兴。

程澈没空理,人走了就坐下,“怎么我取个酒的功夫你也能被偷了?”

“偷什么?”许之卿失笑道,“我根本听不懂她说什么”

“给你戴个戒指,是让你自报家门,我栓人用的。你全当装饰了”程澈咕咕囔囔的说,话里又酸又委屈。

许之卿倾身,“我以后跟谁说话都把手扣脑袋上,再不行你走哪我跟哪?”

程澈“哼”一声,不大受用道,“口头说的好听。我真该给你头上栓个箍儿”

许之卿捏了捏他的脸,兜着下巴把嘴唇一整个挤得嘟起来,手感好他多玩儿了几下,程澈虽然乖着任他又挤又捏的玩,眼睛不住嗔瞪他。

许之卿忍笑,意犹未尽的收手,“我饿了,吃饭吧好不好?”

“再怪下去显得我小气”程澈说,接过菜单。

吃了饭,许之卿找了个偏地儿亲了好几口,这气儿果然才安安稳稳过去了。

羚羊当然也看了,就两个人自驾,在鲁斯斯国家公园追赶羚羊群,从清晨一路跑到昏日头。热带草原气候的干燥里,草木珍花遍野,公路弯弯折折,独行的斑马,结伴的犀牛,躲在石头堆上吃食的蹄兔,优雅伸颈的蓝鹤。

许之卿背着一架相机,一边拍一边赞叹。最后在旷野的草地里停步不前,蹲在里面研究。

“程澈!”

“怎么了?”程澈从公路另一边跳过来。

许之卿仰起笑脸,“快来看!”

这儿的珍稀花种特别多,许之卿最感兴趣这些,程澈知道,开了车绕远路也带他来这片草原看看。

程澈含着笑也跟着蹲下,溺爱道,“怎么啦?”

“这个是新娘花,传说烧了火才能开花。没想到能看见”许之卿激动道。

程澈跟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一径三朵,全是娇滴滴粉嫩嫩的,花瓣薄薄叠着,花芯儿也绒毛的,也就边尾处的菱形存些尖锐,看不出这花竟然还能欲火。

“这么厉害?”

“是,她也叫拂朗斯胡特的骄傲”

看着许之卿满眼放光的样子,程澈笑道,“不会打算挪几颗种子到你的小花园去吧?”

许之卿但笑不语,直盯着程澈看。

“好吧,等出了这地方,到处问问。种子肯定有,能不能活下来就难说了”

许之卿难掩高兴,立马道,“我会悉心照料!”

那花种子他们找到了,却当然没能在许之卿的花园里开花。

程澈说,拂朗斯胡特的骄傲她的花语是爱和自由,有了爱也不行,得同时有自由,就该盛开在俄比鲁斯斯草原,承受自然的光合风动,再经过一场野火,才开得出最漂亮的花。

许之卿听了这话不强求了,那些种子还被他留着,等哪一次再有机会去俄比鲁斯斯草原,就把她们带回去。

那天他们看到的羚羊没有三十种也少有二十几种,要说可惜就只剩没见到许之卿最想看的跳羚。

许之卿却不觉得可惜。夕阳西下,羚羊成群,远目处,他们接了冗长的一吻。

程澈想起什么问,“学摄影好些日子了,我看看这次的成果?”

许之卿正靠在车门休息,闻言将脖子上的相机递给他。程澈接过来大致翻了翻,不出意料,大多都是他程澈入镜的照片。程澈哭笑不得,“你给我拍写真来了?”

“不好看吗?”许之卿一起凑过来。

程澈不咸不淡的嗯了声,下巴朝不远处的羚羊群示意,“最后一次机会,去拍”

许之卿只好拿起相机,朝群羊方向跑,正也是大圆的橙日将歇的方向。程澈看着,橙光洒他一脸,满脸柔情,叫住他,“许之卿!”

许之卿回头。

“知道今天什么日子吗?”程澈问他。

许之卿歪着脑袋,露出一丝丝干净的狡黠,“七夕喽”。举了举手里的相机跑开了。

程澈的视线里,旷野的草漫上天际,接上尽头巨大的轮日,羚羊在其中活跃,奔向那景儿的,许之卿,怕惊了羚羊,跑得慢了,跑了几步又回头望他。程澈始终注视的,只他一个而已。

程澈笑了。

七夕快乐,他的爱人。

作者有话说

祝我的读者朋友们,七夕快乐,情意绵长,更得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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