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丁是在哈佛大学学生宿舍里自杀的,临死时昆丁把祖父传给他的手表砸得粉碎,同时划破了自己的手。事前,他仔细穿上最好的衣服,把自己的东西打成包,还分别给父亲和同学写信,然后从容吃过早饭,到五金店买了两个大熨斗。当他坐在有轨电车上时,想起妹妹凯蒂,她最近嫁给了海德。她的性生活使他心情变得极度烦躁,无论是她同先前的爱密司私通还是现在和海德结婚,都令他厌恶。昆丁在哈佛大学生活得并不愉快,觉得康普生家为了给他交学费,卖掉了属于班吉的那份土地,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昆丁在转乘另一辆有轨电车时,回想起他同海德那次痛苦的见面,那人非常傲慢,自大得令他反感。昆丁下了电车,走近一家小村店。在那里,他看见有位小姑娘,看上去非常腼腆,于是,他给她买了几个小面包。不一会儿,有很多人前来和他搭话,其中有这个女孩的哥哥,他误解昆丁是企图诱拐他的妹妹。昆丁也不辩解,任凭他们把他扭送到警察局。这时恰巧碰上了他的几个哈佛大学的朋友,他们澄清了误会,把昆丁救了出来。他高兴地同他们一起共进野餐,但是,每当他回忆起同爱密司的不愉快接触,情绪马上低落下来。所以,当杰拉尔德信口胡说女人时跟他打了起来。施里夫最终把他们分开,昆丁气愤地回到哈佛住处。他把身上打架时沾到的血迹擦干后,便在傍晚时分跳水自杀了。
《喧哗与骚动》赢得了评论界极大的褒扬,他们惊叹小说结构的繁复和完整。从四个部分看,小说发生的时间排列是“CABD”式。大小说家康拉德称赞这是一部坚实的四个乐章的交响乐结构。这是小说家奉为圭臬的小说——它本身就是一部完整的创作技巧的教科书。
但福克纳绝不仅仅是一个描绘地方色彩的乡土作家。他更关心的是祖先的罪恶给后代留下的历史负担问题,机械、金钱文明对人性的摧残问题,现代西方社会中人的异化问题,现代西方人与人之间的疏远与难以沟通的问题,精神上的得救与净化问题。他的作品像手术刀似的狠狠刺向南方的痼疾——不是政治、经济上的而是精神、心理状态上的痼疾。在触及最敏感、最忌讳的问题上他可以说是敢于“刺刀见红”。他书中所发出的痛苦的呐喊引起人们灵魂的震颤,拨动了人们最不想触动的心弦。福克纳所接触的都是西方现代社会中每一个敏感的知识分子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不解决这些问题人们便不能心安理得地生活下去。有人认为,他的作品在深刻性与精神气质上,有与《圣经·旧约》、古希腊悲剧和莎士比亚悲剧相通之处。
作者本人处在资本主义没落时期,他书中写的是南方种植园世家飘零子弟的精神苦闷,书中人物的这种苦闷与作者所处的历史环境中一般敏感的知识分子的苦闷,本质上是共同的。正因如此,福克纳被认为是一个表现了“时代精神”的重要作家。
在艺术表现方面,福克纳也是一个大胆的试验者。他笔下的世界,与生活真实不一定“形似”。他追求的是反映精神实质与神韵的“神似”。他常常有意使生活变形、扭曲、夸大并突出其中的某些方面,使读者在一个特定的角度,在强烈的光线的照耀下,看到了习以为常的生活中令人惊骇的一个方面。他在“掘进”人物的内心生活上也达到了新的深度。他尝试各种“多角度”的手法,以增加作品的层次感与逼真感。他还运用“时序颠倒”、“对位式结构”、“象征隐喻”等等艺术手段,使他的作品如万花筒般繁复、杂乱,同时引人入胜。他的小说在开初时显得杂乱无章,但读完后能给人留下一个异常鲜明的印象。“延宕”也是福克纳爱用的一个手法,这个手法迫使有毅力与耐心的读者跟随作者一起参加艺术创作的劳动,因此在掩卷时所得到的印象便不仅仅是作者硬摊派给他们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他们自己亲自经历后所得到的。在语言的运用上,福克纳也有意突破常规以取得特殊的效果。福克纳是一个在探索新手法上作了很多努力与试验的作家。
福克纳虽早在30年代就写出了大部分重要作品,却不受本国读者赏识,还得常去好莱坞写电影脚本以维持生活。但法国文学界一直很重视福克纳。40年代后期美国批评界也逐渐对他开始注意。194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金颁发给了福克纳。
福克纳的重要作品,除《喧哗与骚动》外,还有《我弥留之际》(1930年)、《八月之光》(1932年)、《押沙龙,押沙龙!》(1936年)、《去吧,摩西》(1942年)以及《村子》(1940年)、《小镇》(1957年)、《大宅》(1959年)(以上三书合称“斯诺普斯三部曲”)等。
在美国呐喊“救救孩子”——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虽然只有十几万字,但它却在美国社会上和文学界产生过巨大影响。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家长们和文学界也对这本书展开了争论。有认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对生活的认识,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促使他们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成年人通过这本书也可增进对青少年的理解。可是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本坏书,主人公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搞女人,满口粗活,张口就“他妈的”,因此应该禁止。
可是经过30多年时间的考验,事实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
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身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雨衣,戴着鸭舌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妓女一看到他又紧张害怕,最后按讲定的价格给了5块钱,把她打发走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和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俩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芯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芯,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于是只好又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芯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然后一起回家。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整部小说是以回忆的方式写的。
本书以主人公霍尔顿自叙的语气讲述自己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的经历和心灵感受。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仿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霍尔顿是个性格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芯真诚爱护,百般照顾。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可是,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甚至找妓女玩。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连他敬佩的唯一的一位老师,后来也发现可能是个同性恋者,而且还用“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那一套来教导他。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二次大战后,美国在社会异化、政治高压和保守文化三股力量的高压下,形成了“沉寂的十年”,而首先起来反抗的是“垮掉的一代”,本书主人公霍尔顿实际上也是个“垮掉分子”,是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只是他还没有放纵和混乱到他们那样的程度罢了。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能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很重要的一点还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全书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口吻叙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和行为举止,也以一个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作者以细腻深刻的笔法剖析了主人公的复杂心理,不仅抓住了他的理想与现实冲突这一心理加以分析,而且也紧紧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点来表现主人公的善良纯真和荒诞放纵。小说中既用了“生活流”,也用了“意识流”,两者得到了巧妙的结合。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独创一格。全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避琐碎,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语和俚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达到了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效果,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从而更能激起读者的共鸣和思索,激起读者的联想和反响。
打不败的硬汉——海明威
我总是试图根据冰山的原理去写它,露出水面的是1/8,而有7/8是在水面以下,你可以略去你所知道的任何东西,这只会使你的冰山深厚起来。
——海明威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
——《老人与海》中桑提亚哥的话
由于中篇小说《老人与海》以及其他作品,海明威获得了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中论及他的艺术风格时说:“他能把一篇短小的故事反复推敲,悉心剪裁,以极简洁的语言,铸入一个较小的模式,使其既凝练,又精当。这样,人们就能获得极鲜明、极深刻的感受,牢牢地把握它要表达的主题。往往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的艺术风格达到极致。《老人与海》(1952年)正是体现他这种叙事技巧的典范。”
欧内斯特·海明威生于芝加哥市郊橡破园小镇。他从小酷爱体育、捕鱼和狩猎,中学毕业后曾去法国等地旅行,回国后当过见习记者。一战爆发后,他赴意大利当战地救护车司机。1918年夏在前线被炸成重伤,回国休养。1923年发表处女作《三个短篇小说和十首诗》,1926年出版了长篇小说《太阳照样升起》,初获成功,被斯坦因称为“迷茫的一代”。1929年,出版《永别了,武器》,从此名声大震。西班牙内战期间,他以记者身份亲临前线,在炮火中写了剧本《第五纵队》,并创作了以美国人参加西班牙人民反法西斯战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丧钟为谁而鸣》(1940年)。战后客居古巴,潜心写作,1952年,《老人与海》问世,为他带来世界性的荣誉。海明威晚年返美定居,因百病缠身,精神忧郁,于1961年7月2日用猎枪自杀。
《老人与海》是根据一位古巴渔夫的真实经历创作的,它塑造了一个在危险和压力下坚韧不屈的老人形象。古巴渔民桑提亚哥是独自乘小船打鱼的老渔夫。接连84天他一条鱼也没有捕到。起初40天一个叫曼诺林的男孩子总是跟他在一起,可是日子一久曼诺林的父母认为老头背运,吩咐孩子搭另一条船出海,果然第一个星期就捕到3条好鱼。孩子见到老头每天空船而归,心里非常难受,总要帮他拿拿东西。桑提亚哥瘦削憔悴,后颈满是皱纹,脸上长着疙瘩,但他的双眼像海水一样湛蓝,毫无沮丧之色。他和孩子是忘年交。老头教会孩子捕鱼,因此孩子很爱他。村里很多打鱼的人都因为老头捉不到鱼拿他开玩笑,但是孩子认为老头是最好的渔夫。他们打鱼不单是为了挣钱,而是把它看作共同爱好的事业。孩子为老头准备饭菜,跟他一起评论垒球赛。老头特别崇拜垒球好手狄马吉奥。他是渔民的儿子,脚跟上虽长有骨刺,但打起球来却生龙活虎。老头认为自己已经年迈,体力不比壮年,但他懂得许多捕鱼的诀窍,而且决心很大,因此他仍是个好渔夫。
他和孩子相约第二天一早一起出海。当晚老头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少年当水手时远航非洲见到在海滩上嬉戏的狮子。醒后他踏着月光去叫醒孩子,俩人分乘两条船,出港后各自驶向自己选择的海面。天还没大亮,老头已经放下鱼饵。鱼饵的肚子里包着鱼钩的把子,鱼钩的突出部分都裹着新鲜的沙丁鱼。鱼饵香气四溢,味道鲜美。正当桑提亚哥目不转睛地望着钓丝的时候,他看见露出水面的一根绿色竿子急遽地坠入水中。他用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轻轻捏着钓丝。接着钩丝又动了一下,拉力不猛。老头明白100英之下的海水深处,一条马林鱼正在吃鱼钩上的沙丁鱼。他感觉到下面轻轻的扯动,非常高兴。过了一会儿他觉得有一件硬梆梆、沉甸甸的东西,这分明是马林鱼的重量,他断定这是一条大鱼。他先松开钓丝,然后大喝一声用尽全身的力气收拢钓丝,但鱼非但没有上来一英寸,反而慢慢游开去。老头把钓丝背在脊梁上增加对抗马林鱼的拉力,可是作用不大,他眼睁睁地看着小船向西北方飘去。老头想鱼这样用力过猛很快就会死的,但四个小时后鱼依然拖着小船向浩渺无边的海面游去,老头也照旧毫不松劲地拉住背在脊梁上的钓丝。
他回头望去,陆地已从他的视线中消失。太阳西坠,繁星满天。老头根据对星的观察作出判断:那条大鱼整夜都没有改变方向。夜里天气冷了,老头的汗水干了,他觉得浑身上下冷冰冰的。他把一个麻袋垫在肩膀上的钓丝下面减少摩擦,再弯腰靠在船头上,他就感到舒服多了,他大声地自言自语:“要是孩子在这儿多好啊,好让他帮帮我,再瞧瞧这一切。”破晓前天很冷,老头抵着木头取暖。他想鱼能支持多久我也能支持多久。他用温柔的语调大声说:“鱼啊,只要我不死就要同你周旋到底。”
太阳升起后,老头发觉鱼还没有疲倦,只是钓丝的斜度显示鱼可能要跳起来,这正是他求之不得的事。他说:“鱼啊,我爱你,而且十分尊敬你。可是今天天黑以前我一定要把你弄死。”鱼开始不安分了,它突然把小船扯得晃荡了一下。老头用右手去摸钓丝,发现那只手正在流血。过了一会他的左手又抽起筋来,但他仍竭力坚持。他吃了几片金枪鱼肉好增加点力气来对付那条大鱼。正在这时钓丝慢慢升起来,大鱼终于露出水面。在阳光下,它浑身明亮夺目,色彩斑斓。它的喙长得象一根垒球棒,尖得象一把细长的利剑。它那大镰刀似的尾巴没入水中后,钓丝也飞快地滑下去。桑提亚哥惊喜地发现大鱼比小船还要长两英尺。他和大鱼一直相持到日落,双方已搏斗了两天一夜。
老头不禁回想起年轻时在卡萨布兰卡跟一个黑人比赛扳手的经历。他俩把胳膊肘放在桌上划粉笔线的地方,前臂伸直,两手握紧,就这样相持了一天一夜。8小时后每隔4个钟头就换一个裁判,让他们轮流睡觉。桑提亚哥和黑人的手指甲里都流出血来。有一次黑人喝了甜酒使出全身力气,竟把桑提亚哥的手压下去将近3英寸,但桑提亚哥又把手扳回原来的位置,并且在第二天天亮时奋力把黑人的手扳倒,从此他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老头和大鱼的持久战又从黑夜延续到天明。大鱼跃起十几次后开始绕着小船打转。老头头昏眼花,只见眼前有黑点在晃动,但他仍紧紧拉着钓丝。当鱼游到他身边时,他放下钓丝踩在脚下,然后把鱼叉高高举起扎进鱼身。大鱼跳到半空,充分展示了它的美和力量,然后轰隆一声落到水里,浪花溅满老头一身,也溅湿了整条小船。它仰身朝天,银白色的肚皮翻上来,从它心脏流出来的血染红了蓝色的海水。老头把大鱼绑在船边胜利返航。可是一个多小时后鲨鱼嗅到了大鱼的血腥味跟踪而至抢吃鱼肉。老头见到第一条游来的鲨鱼的蓝色的脊背。他把鱼叉准备好,用绳子系住。待鲨鱼逼近船尾去咬大鱼的尾巴时,老头紧握鱼叉猛地刺进鲨鱼的脑袋。鲨鱼用力拉断了绳子,在水面静静地躺了一会儿,慢慢沉了下去。老头丢了鱼叉,便把刀子绑在桨把上作武器。老头用刀杀死了两条来犯的鲨鱼,但在随后的搏斗中刀也折断了,他又改用短棍。然而半夜里鲨鱼成群结队涌来时,他已无法对付它们了。船驶进小巷时人们看见船旁硕大无朋的白色鱼脊骨。
第二天早上孩子来看望老头,见到他疲倦得熟睡不醒时不禁放声大哭。老头醒来后,孩子给他端上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俩人相约过几天一起去打鱼,孩子说他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孩子离去后,老头又睡着了,他梦见了非洲的狮子。
桑提亚哥是一个典型的硬汉形象,尽管晚景凄凉,但是他对自己、对生活始终充满信心,就像书中描写的一样,他的“那双眼睛啊,像海水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在桑提亚哥的生存哲学中,即使遭遇到了极点的背运,人也只能自信。通过海明威淋漓尽致的描写,我们充分感受到了桑提亚哥与自然作殊死抗争的悲壮与崇高。老人经过几天几夜的奋战,拖回家的只是一副18英尺长的鱼的骨架,骨架上唯一完整的是鱼头和漂亮的鱼尾巴。从物质上来说,老人几乎空手而归,他搏斗了三天三夜带回来的成果既不能吃,又不能为他换来金钱;但从人的精神、从人的自信自尊、从人勇于和命运作竭尽全力的抗争来说,桑提亚哥取得了胜利,他以顽强的毅力和永不言败的坚强证明了自己宝刀未老的实力。诚如他所说的:“—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桑提亚哥之所以不同于海明威其他小说里的硬汉形象,是因为在他的身上体现了人类的精神力量和相对于自然的价值,他能给读者带来强大的动力。因此,当这部小说问世时,创下了人类出版史上空前绝后的一个纪录:48小时售出530万册!
海明威曾经用“冰山原理”来概括自己的艺术创作风格和技巧:“我总是试图根据冰山原理去写作。关于显现出来的每一部分,7/8是在水面以下的,你可省略去你所知道的任何东西,这只会使你的冰山深厚起来。这是并不显现出来的部分。”在《老人与海》中,他冼炼的文字风格和下意识的象征隐喻,就得到了最大的体现。
海明威在青年时代才气横溢,佳作连篇。可是自1940年发表《丧钟为谁而鸣》后他竟沉寂了10年,直到1950年他才出版长篇小说《过河入林》。这部小说在内容和艺术上都毫无新意,评论家对它评价不高,并且认为海明威已经江郎才尽。但是《老人与海》使海明威重新赢得他们的尊敬,而且使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殊荣。在小说中海明威精练含蓄的文风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据说作者把小说原稿读了两百遍左右才付印,这种一丝不苟的写作态度是作品成功的可靠保证。
为美国文明留影——德莱塞
这本书整个讲来是对(美国)社会的一个控诉,……小说之所以取得成功,并非因为“它是悲剧”,而是因为“它是美国的悲剧”。
——德莱塞
在美国现代文学史上,20世纪的前50年堪称是一个群星灿烂的时代,一大批出类拔萃的小说家、诗人活跃于美国文坛。这中间有厄纳斯特·海明威、辛克莱·路历斯、威廉·福克纳、约翰·斯坦贝克这样一些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金的着名作家,也有杰克·伦敦、厄普登·辛克莱这样一些以“黑幕揭发者”自称的进步作家。但是,假如我们要在这50年美国文坛上为数众多的作家中,挑选一位有广泛影响的作家的话,那应该首推德莱塞。尽管德莱塞没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但从他个人经历中也可以看出来他的创作道路是很曲折的,况且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受到资产阶级评论界的挖苦和打击。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这一点:正是德莱塞的作品,对美国社会从资本主义演变成帝国主义的过程,作了集中的、典型的、深刻的现实主义描绘。另一方面,无论从艺术创作的指导思想,还是从世界观的转变来说,他都是一个具有时代特征的作家,他代表了美国20世纪前半期文学的进步和光明。正如美国共产党主席福斯特在悼念德莱塞时所说的那样:“他是揭露资本主义制度下小资产阶级思想意识的迷惘的一个杰出的先驱者。”
20世纪第一个年头的一个平淡无奇的日子里,在纽约双日出版社编辑办公室中,年轻的编辑和小说家法兰克·诺利斯正忙着审阅手头上的书稿。突然,办公室的那扇玻璃门被推开了,进来的是一个陌生的男子汉。诺利斯抬起头来打量了一番这个不速之客,此人看上去年龄有30岁左右,一张方方正正的脸,个子高大得近乎有些笨拙,第一眼就可以发现在他身上还残留着明显的乡下农民粗犷的痕迹;表情十分认真,偶尔露出一丝羞涩的笑容,颇有一点迷人的味道。他穿着虽然陈旧却很利落、干净,腋下夹着一包东西。“先生,您找……”法兰克温和地先开了口。“您可是诺利斯先生?”陌生人微微地涨红着脸问道。“我就是,请坐。您找我有什么事吗?”诺利斯一边说一边示意客人坐下来,他的目光还在打量着这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人。心里在嘀咕着:可能又是一个无名的作者送稿子来了!
诺利斯猜得不错,只见陌生人将腋下夹着的一包东西轻轻地放在诺利斯的办公桌上,小心翼翼地打开外面一层旧报纸,露出来的正是一大叠写得密密麻麻的小说稿,稿子的首页上用工整而又显得粗糙的字体写着小说的标题:嘉莉妹妹。下面的署名是一个从未听到过的名字——西奥多·德莱塞。
此人就是德莱塞,未来的着名小说家,在1900年,就这样踏着鲁莽的脚步,走进了文学圣殿的大门,并且将要在此后近半个世纪的写作实践中,证明他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文学巨匠。从文学生涯来说,1900年仅仅是德莱塞发端的第一步,然而从人生的意义上说来,他已经是一个饱览人间沧桑的成年人了。
1925年10月,三卷本长篇小说《美国的悲剧》出版了。这是德莱塞经过两年时间的艰苦写作和认真修改的巨大成果。由于这部不寻常的作品以强烈的现实主义手法,深刻地揭示了美国社会一切弊病的根源,充分反映了劳动者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愤怒的感情,因而获得了空前的成功。
《美国的悲剧》一出版,立即轰动了美国文坛,小说主人公克莱特·格里菲斯这一艺术形象一时间成为人们议论的中心,报刊杂志纷纷发表评论,就连那些向来没把德莱塞放在眼里的贵族化的资产阶级杂志,如《大西洋月刊》、《哈泼流氏杂志》等也来参加这场热烈的评论。着名评论家约瑟夫·华特·克拉西称誉《美国的悲剧》是“我们这一代的最伟大的美国小说”。
从《嘉莉妹妹》问世以来,德莱塞一直处于被人所争议的地位。他的作品常常受到粗鲁的攻击,他的思想观点不断地被渲染成为前后矛盾和简单化的产物。他的创作被某些理论家丑化成自然主义与美国生活的私生子……由于20几年来一直受到种种攻击和非难,德莱塞被许多人认为是文坛上的倒霉鬼。然而这一切当然不是由于德莱塞的无能和过错,而恰恰证明了他是一个正直的、有良心的作家。他宁愿受到资产阶级的嘲笑和攻击,也决不为金钱而出卖自己的艺术。
《美国的悲剧》一出版,使那些资产阶级的评论家们不得不对德莱塞刮目相看,他们感到:这个有着大脑袋和深邃目光的印第安纳人,不仅有坚强的毅力,而且有创作的天才。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他现在已经成为在美国人人皆知的大小说家了!毫无疑问,《美国的悲剧》之所以震动了整个美国,是因为作品锐不可当的锋芒击中了美国社会的致命伤。用德莱塞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小说的成功并非因为“它是悲剧”,而是因为“它是美国的悲剧”的缘故,“这本书整个来讲是对美国社会制度的一个控诉”。
经过整整25年的奋斗,德莱塞终于以胜利者的姿态登上了美国文坛,当年他立下的誓与资产阶级的偏见和不公正的舆论战斗到底的宿愿实现了。为了庆祝这一扬眉吐气的胜利,德莱塞在纽约公园附近的一所公寓里举行了一次规模盛大的宴会,他以向资产阶级示威的姿态出现在公众面前。然而他的这番举动,并不表明他要从此踏入资产阶级的行列。事实证明,德莱塞没有忘记自己苦难的童年和艰苦的历程,他决不能因资产阶级的捧场而忘记过去,他永远是属于人民的作家。
《美国的悲剧》为德莱塞带来了无可争辩的声誉和数十万美元的收入,但这一切都没有禁锢住他继续前进的脚步。德莱塞在生活的道路上还在探索维护大多数劳动者利益的政治信仰和社会制度。
《美国的悲剧》的出版,标志着德莱塞的现实主义创作达到了高峰。德莱塞的小说创作,不仅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在艺术上也达到了相当的高度,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一笔可贵的遗产。德莱塞笔下的典型人物数以百计,这些艺术形象各具特色,真实而生动。他善于通过人物的语言和行为来表现他们的不同性格和内心世界。细节的真实性,故事情节发展的必然性,人物语言的个性化,是德莱塞艺术风格的鲜明特色。
明天会是新的一天?——《飘》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飘》的主人公斯佳丽的独白
她仅仅创作了一部小说,但是却被翻译成27种语言,销售两千万册。她就是美国小说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米切尔1900年出生于美国佐治亚洲首府亚特兰大市,曾先后就读于华盛顿女子学校和马萨诸塞州的史密斯学院。从1922年起,她开始用自己的昵称“佩吉”为《亚特兰大日报》撰稿。在以后的4年中,就有129篇署名的和大量未署名的稿件见诸报端。这些稿件中有一组便是玛格丽特为过去南方邦联将领写的专题报道。
1926年,米切尔因脚踝受伤而辞去记者工作,在丈夫的鼓励下,她开始创作以南北战争为题材的小说,这就是《飘》(GonewiththeWind)。玛格丽特后来对人说,《飘》的写作占去了她近10年的时间。其实,小说大部分章节的初稿早在1929年就完成了。她首先完成的是小说的最后一章,然后返回来写前面的章节,但她始终没有按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写,而是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在近10年的时间里,玛格丽特很少对她的朋友们提起她的书稿。虽然不少人都知道她在创作,但几乎无人知道她具体在写什么。1935年春,麦克米伦出版公司的编辑哈罗德·拉瑟姆在全国各地组稿。当他来到亚特兰大时,偶尔听说了玛格丽特写书的情况。起初,玛格丽特否认她在写小说,因为她不相信南方人对南北战争的看法能让北方的出版商感兴趣。结果,就在拉瑟姆离开亚特兰大的前一天,玛格丽特才送去了她已经打好的近5英尺厚的手稿。同年7月,麦克米伦公司决定出版这部小说,并暂定名为《明天是新的一天》。
此后,玛格丽特花了半年的时间来反复核实小说中所涉及的历史事件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她引用美国诗人欧内斯特·道森的一句诗,将小说的题目改为《随风而去》(汉译名为《飘》)。与此同时,麦克米伦公司也作了大量的宣传。因此,1936年6月30日,这位无名作家的“巨着”一经面世,其销售情况立即打破了美国出版界的多项纪录:日销售量最高时为5万册;前6个月发行了100万册;第一年200万册。随后,小说获得了1937年普利策奖和美国出版商协会奖。就在小说问世的当年,好莱坞便以5万美元的代价购得将《飘》改编成电影的权利。由大卫·塞尔兹尼克执导,克拉克·盖博和费雯·丽主演的电影《飘》于1939年问世。
半个多世纪以来,这部厚达1000多页的小说一直位居美国畅销书的前列。截止70年代末期,小说己被译成27种文字,在全世界的销售量也逾2000万册。这部小说如此之受欢迎,它究竟讲述了一个什么样的动人故事呢?《飘》这部小说塑造了美丽坚强、敢于面对现实、敢于与命运抗争的女性形象——斯佳丽。并通过斯佳丽的爱情遭遇,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1861—1865年)时期的社会生活。
美丽、聪明又有些任性好强的姑娘斯佳丽是当地小伙子们都倾慕的对象,只有温文尔雅的阿希礼对她无动于衷,而令斯佳丽倾心的却恰恰是阿希礼。但阿希礼却与表妹梅兰妮定婚了,斯佳丽试图说服阿希礼与她一起私奔,却被参加烧烤宴会的瑞特·巴特勒听去了他们之间的对话,由此,瑞特十分欣赏斯佳丽的勇气。接着,南北战争爆发了,斯佳丽怀着报复阿希礼的复杂心态与梅兰妮的哥哥查尔斯结了婚,婚礼比阿希礼与梅兰妮的婚礼早了一天!
男人们都上了前线,不久,查尔斯死了,斯佳丽应梅兰妮和其姑妈之邀,去了亚特兰大。在那儿,她又遇到瑞特·巴特勒。俩人共同出入于社交场合,受到了公众的非议——因为斯佳丽此时是个寡妇,只有梅兰妮为斯佳丽辩护。可是,斯佳丽一直恋着梅兰妮的丈夫阿希礼!
1863年圣诞节,阿希礼从前线回来休假,这时,南方败局已定,痛苦和绝望几乎压垮了阿希礼,归队前,阿希礼将梅兰妮拜托给了斯佳丽。
1864年7月,战争已扩展到了亚特兰大,糟糕的是梅兰妮怀孕了,而阿希礼又被北军俘虏了。因为答应过阿希礼要照顾梅兰妮,斯佳丽望着逃生的人群只能留在亚特兰大和梅兰妮在一起。9月,南军撤离亚特兰大,梅兰妮分娩,斯佳丽在瑞特的帮助下,从战火中用一辆马车将梅兰妮和孩子救了出来,一起逃回了斯佳丽的老家塔拉庄园。
但是,塔拉已一片荒芜,母亲已去世,父亲也痴呆了,两个妹妹卧病在床。生活的重担一下子压在了19岁的斯佳丽肩上。抢掠的北方佬、饥饿,使得斯佳丽陷入了噩梦。她常常梦见自己被巨魔追逐,周围全是大雾,她在迷雾中逃命,却找不到生路……这个梦常常在以后的日子里折磨她。
1865年4月,南军投降了,战争结束。9月,阿希礼回来了,但是庄园的境况并不好——因为支付不起高额的附加税,庄园将要失去。斯佳丽到亚特兰大求助于瑞特,瑞特因涉嫌侵吞国库钱款而被捕,为了得到钱保住塔拉,斯佳丽和妹妹的情人肯尼迪结了婚。从此,斯佳丽开始在亚特兰大经营锯木厂。当时,亚特兰大的社会治安状况非常不好,人们都劝斯佳丽白天不要去城外,但斯佳丽几乎天天去锯木厂,只有瑞特时常暗地照应她。不久,斯佳丽傍晚回家途中被两个坏人抢劫,幸遇她家过去的一个黑奴相救才脱险,当天夜里斯佳丽的丈夫肯尼迪与阿希礼等参加了三K党的行动,不幸中了北军的伏击,瑞特设计救了她们,但肯尼迪却在交火中丧生。斯佳丽又一次成了寡妇。
不久,斯佳丽又和一直爱着她的瑞特·巴特勒结婚,成了巴特勒太太,斯佳丽彻底摆脱了噩梦的袭扰。后来,斯佳丽生下了女儿邦尼,瑞特视若掌上明珠,对邦尼凡事有求必应。为了女儿的将来,瑞特彻底改变了自己,捐助慈善事业,对街坊彬彬有礼……但是斯佳丽却提出了分居。
原来,斯佳丽一直爱恋着阿希礼,并且在阿希礼生日的那天下午,俩人独处时回忆起往事,情不自禁地相拥抱,结果被人看见,传得满城风雨。为了邦尼的声誉,巴特勒拉着斯佳丽参加了阿希礼的生日晚会。但回家后,抑制不住愤怒的巴特勒即强奸了她。第二天,巴特勒便带着邦尼离开了亚特兰大。
3个月后,巴特勒带着女儿邦尼回来了,斯佳丽正要告诉巴特勒自己怀孕的消息时,巴特勒却对她冷嘲热讽,结果斯佳丽失足滚下楼梯,摔伤并流产。不久,女儿邦尼也在骑马跨栏时被摔死了。巴特勒伤心到了极点,终日烂醉如泥,斯佳丽也离开了家。后来,梅兰妮怀孕有了生命危险,斯佳丽和巴特勒都赶到了梅兰妮家,临终前,梅兰妮要求斯佳丽替她照顾儿子和丈夫阿希礼。斯佳丽望着惊恐无助的阿希礼,才意识到这些年来自己爱的是想像中的阿希礼;而真正爱她,她应该爱的是巴特勒!但是对斯佳丽已彻底失望的瑞特·巴特勒已黯然离去……斯佳丽只好决定:“我先不去想它,明天再说。明天,我将回到塔拉。我一定想办法使他回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飘》的出版使玛格丽特几乎在一夜之间变成了当时美国文坛的名人,成了亚特兰大人人皆知的“女英雄”。这突如其来的盛誉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1936年7月8日,即《飘》出版后的第9天,玛格丽特在给佛罗里达一位教授的信中讲述了她的体会:
“我不知道一个作家的生活会是这个样子。如果我事先知道的话,我绝不会企图去当一名作家。过去的几十年里我的生活一直非常宁静。这是我自己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因为我不善于与人交往;因为我希望工作,喜欢安静;也因为我身体不很好,需要休息。近日来,我的生活已经彻底丧失了那种宁静安谧的气氛。”玛格丽特的女佣人也回忆:“小说出版的当天,电话铃每3分钟响一次,每5分钟有人敲门,每隔7分钟有一份电报送上门来。公寓门口总站着十几个人,他们在静候着玛格丽特出来,以便请她在小说上签名。”而要求采访、邀请玛格丽特去各地巡回讲演,甚至要求她为各慈善事业捐款的人更是络绎不绝。仅第一周就有300本《飘》从全国各地寄到她的手里,这些崇拜者希望她签名后再掏钱给他们寄回去。接踵而来的版权、翻译权的纠纷又把她纠缠到一系列的法律事务中。因此,玛格丽特自《飘》发表以后,直至1949年8月16日因车祸而丧生,她再也没有发表任何作品。
黑色的幽默——《第二十二条军规》
在《第二十二条军规》里,我也并不对战争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官僚权力结构中的个人关系。
——海勒
我要让人们先开怀大笑,然后再回过头去以恐惧的心理回顾他们所笑过的一切。
——海勒
幽默总是为人们带来欢笑,但黑色的幽默就不仅仅如此了。海勒的《第22条军规》中充满了幽默,幽默中又充满智慧,弥漫着轻松的气息,如同一部经典的轻喜剧电影。但仔细回味之下,你就会对战争充满恐惧,对官僚体制充满厌恶。进而,你会情不自禁地为作者的写作技巧和巧妙构思拍案叫绝。
生于1923年的约瑟夫·海勒是美国黑色幽默派代表作家,他出身于纽约市布鲁克林一个犹太移民家庭。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他19岁就应征入伍,服役于美国空军,当投弹手,执行过约60次飞行任务。战后进大学学习,1948年毕业于纽约大学。1949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后,曾任《时代》和《展望》等杂志编辑。1958年开始在耶鲁大学和宾夕法尼亚大学讲授小说和戏剧创作。1961年,作者历时6年完成的长篇小说《第22条军规》问世,一举成名,当年即放弃职务,专门从事写作。除《第22条军规》外,海勒还发表过长篇小说两部:《出了毛病》(1974年)和《像戈尔德一样好》(1979年)。1963年获美国文学艺术学院奖学金,1977年被选为艺术学院院士。1982年,海勒被一种突如其来的麻痹症击倒,他在病榻上挣扎了几年。恢复健康后,海勒同结发35年的妻子离婚,娶了帮助他康复的护士。晚年的海勒一直没有搁笔,逝世前他刚刚完成最后一部小说《一位艺术家的老年画像》。
海勒是黑色幽默文学的代表人物,其作品在黑色幽默文学中影响最大,成为这一流派的支柱。他的作品取材于现实生活,注意挖掘社会重大主题,揭示现代社会中使人受到摧残和折磨的异己力量,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他的创作方法往往是从超现实而不是从写实的角度出发,经常以夸张的手法把生活漫画化,表现了一种和写实性质的真实完全不同的真实。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的一个飞行大队驻扎在地中海的“皮亚诺扎”岛上。这是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大队指挥官卡思卡特上校一心想当将军,为了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千方百计博取上级的欢心。他一次次任意增加部下的轰炸飞行任务,意欲用部下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升迁。这支部队里还有两个“出类拔萃”的人物。一个是一本正经而野心勃勃的谢司科普夫少尉。他毕业于预备军官训练队,大战爆发他颇为高兴,因为战争使他有机会可以每天穿上军官制服,用清脆、威严的嗓音对那些就要去送死的小伙子大喊口令,而他自己由于视力不佳,且有瘘管病,所以没有上前线的危险。他为了邀宠上级,飞黄腾达,就发疯似地专心训练自己的中队,以求得在检阅中获胜。由于他研究出不挥动双手的行进队列,被人称为“名不虚传的军事天才人物”,从此步步高升,最后当上了中将司令官。另一个是食堂管理员迈洛,他貌似“忠厚老实”,可是赚钱有术,以伙食采购为名,大搞投机倒把,办起了一个跨国公司。他用大批飞机走私,甚至还雇用敌人的飞机为公司运输,向敌人承包保卫桥梁等等。后来居然成为国际知名人物,当上欧洲不少城市的市长和马耳他的副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