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人公尤索林就生活在这个围绕着战争怪物旋转的光怪陆离的世界里。他是这个飞行大队所属的一个中队的上尉轰炸手。他满怀拯救正义的热忱投入战争,立下战功,被提升为上尉。然而慢慢地,他在和周围凶险环境的冲突中,亲眼目睹了那种种虚妄、荒诞、疯狂、残酷的现象后,领悟到自己是受骗了。他变严肃诚挚为玩世不恭,从热爱战争变为厌恶战争。他不想升官发财,也不愿无谓牺牲,他只希望活着回家。看到同伴们一批批死去,内心感到十分恐惧,又害怕周围的人暗算他,置他于死地。他反复诉说“他们每个人都想杀害我”。他渴望保住自己的生命,决心要逃离这个“世界”。于是他装病,想在医院里度过余下的战争岁月,但是未能如愿。
根据第22条军规,疯子才能获准免于飞行,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同时又规定,凡能意识到飞行有危险而提出免飞申请的,属头脑清醒者,应继续执行飞行任务。第22条军规还规定,飞行员飞满上级规定的次数就能回国,但它又说,你必须绝对服从命令,要不就不准回国。因此上级可以不断给飞行员增加飞行次数,而你不得违抗。如此反复,永无休止。最后,尤索林终于明白了,第22条军规原来是个骗局,是个圈套,是个无法逾越的障碍。这个世界到处都由第22条军规统治着,就像天罗地网一样,令你无法摆脱。他认为世人正在利用所谓的“正义行为”来为自己巧取豪夺。最后,他不得不开小差逃往瑞典。
《第22条军规》是美国“黑色幽默”文学的代表作,也是着名犹太小说家约瑟夫·海勒的成名作。黑色幽默出现于60年代,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重要的文学流派之一。这一流派的作家侧重描写人物周围世界的荒谬和社会对个人的压迫。他们用放大镜和哈哈镜把这种荒谬和压迫加以放大、扭曲、变形,使之更加荒诞不经,滑稽可笑,同时也寄托了自己对现实的无可奈何的悲观心情。《第22条军规》虽然以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空军的一个飞行中队为题材,但实际上并没有具体描述战争。本书的要旨正如作者自己说过的那样,“在《第22条军规》里,我并不对战争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官僚权力结构中的个人关系”。所谓“第22条军规”是个并不存在却又无所不在的东西,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它像浮云一样漂浮不定,像梦幻一样瞬息万变,一会儿命令这个,一会儿又限制那个。它有无数项内容,它对一切领域都生效。很明显,这样一条具有无上权力和任意性的军规是官僚统治集团制定出来的,是一种“有组织的混乱”和“制度化了的疯狂”的象征,集中表现了军事官僚体制灭绝人性的本质。它总是在设法整人,你无论怎样挣扎也逃不出它的手心;它总是有理,你总是无理,你必须放弃那想要问个明白的念头,你得时刻准备承受它的打击。第22条军规就是如此滑稽,如此可怕。
《第22条军规》之所以能一鸣惊人,成为当代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作者在艺术技巧上的创新。在这部作品中,海勒摒弃了现实主义的传统创作手法,一方面采用了“反小说”的叙事结构,即一种类似戏剧的“人像展览式”的结构,只用叙述、谈话、回忆来组接事件、情节和人物;另一方面又用自己丰富的想像力使事件和人物极度变形,一件件、一个个都是那样荒诞不经,滑稽可笑,以此来博得读者的凄然一笑,并且让人们在哭笑中,不得不去回味,去思索。作者还充分运用象征手段来表达自己对世界、对人生、对事物的看法。其中寓有深刻的哲理思考,正如有的评论者所指出,这部作品其实是一部晦涩离奇的当代寓言,“看来胡搅蛮缠,其实充满哲理,因为只有高度理性的人才能充分注意到事物中隐含的非理性成份”。
《第22条军规》自问世以来广泛流传,影响深远,已成为美国社会压迫制度、专制势力的象征,这一制度和势力无处不在,无孔不入,人们痛恨它,企图推翻它、消灭它。在这一点上,作者说出了世人的心声,小说因此受到热烈欢迎。“第22条军规”也作为一个词语,进入美国语言乃至世界语言,被人们广泛地加以使用,成为“进退维谷的状态”或“无法摆脱的困境”的代名词。
阿瑟·米勒和他的《推销员之死》
他们一直生活在错误的梦想里,全部,全部的错误。
——阿瑟·米勒
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为欧洲人开辟了新的发财致富、走向成功的战场,也造就了以坚强、冒险着称的美利坚民族。那儿遍地是黄金,那儿人人都可以成功,那儿是人间乐土,这些就是所谓的美国梦。这里曾经是冒险家的天堂,新生百万富翁的摇篮。戏剧家阿瑟·米勒以一部《推销员之死》将所谓的美国梦击得粉碎。“他们一直生活在错误的梦想里,全部,全部的错误。”
阿瑟·米勒是美国着名戏剧家,1915年生于纽约,父亲为富裕的犹太商人,大萧条时期不幸破产。因经济问题,米勒1932年中学毕业后就外出谋生,在汽车零件仓库干活。1934年入密执安大学,在校期间开始戏剧创作。1944年,他的《鸿运高照的人》在百老汇上演,但反响平平。3年后,《全是我的儿子》终于一炮打响,获纽约剧评奖,米勒从此成名于世。1949年,米勒最杰出的戏剧《推销员之死》上演,再获纽约剧评奖,并于同年获普列策奖。米勒因此剧赢得世界性的声誉,成为世人所公认的一流戏剧家。此后,米勒又有许多作品上演。1953年的历史剧《炼狱》影射当时麦卡锡主义对左翼人士的迫害。1956年,米勒和妻子离婚,与好莱坞红星玛丽莲·梦露结合,并为她写过电影剧本《不合时宜的人》。同年米勒曾受非美活动委员会传讯并被判藐视国会罪,两年后最高法院才撤销这一罪名。1961年米勒结束了和梦露的短暂婚姻,再娶奥地利籍摄影师英吉保丽·莫拉斯,这段经历在剧作《堕落以后》中得到反映。另外,他还写了《两个星期一的回忆》、《维希事件》、《代价》、《美国时钟》及大量戏剧评论。米勒最爱写人的负罪感和良心发现,他一贯反对纯娱乐性的庸俗戏剧,提倡严肃戏剧。
《推销员之死》是现代戏剧中的一部杰出之作,体现了作者高度的艺术成就。全剧结构紧凑,简洁明快,只有两场外加一个类似尾声的安魂曲。剧中,米勒塑造了一位一心向往成功,并坚信人人可以成功,但最终走向失败和死亡的推销员——威利·洛曼。故事发生在一天两夜之间,却反映了威利一生的悲剧和比夫两兄弟成长的经历。
这是一出典型的现代悲剧。它暴露了美国社会的某些弊病,粉碎了“人人可以成功”的神话。威利·洛曼的职业是巡回推销员,他一直相信讨人喜欢和坚持不懈是事业和生活成功的关键。他的偶像是优秀推销员大卫·辛格曼。威利·洛曼抱住错误的价值观念不放,不能面对现实,一生在错误的梦想中度过,也为了一个错误的梦想而死。威利代表了他那个阶层,因此他的悲剧也是一群抱着成功梦想的人的悲剧。正如他的名字Lowman所暗示的那样,他是属于社会的低层人物。威利一无所有,推销员没有工资,只领佣金。他们推销的只是别人的东西,他相信,人只要讨人喜欢,具有魅力,世界的大门就朝他敞开。他把自己的生活建筑在这样的梦想之上。他对大卫·辛格曼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大卫推销得非常成功。他不必离开旅馆,一个电话就能成交,84岁去世时,有那么多买家和同行为他送葬。
由于他总是生活在自己想象的世界中,把幻想当作现实,所以又常常说大话。他不顾自己推销不受欢迎的事实,吹牛说自己在新英格兰如何重要,说自己的销售额如何高,他就这样陷进自己的谎言中不能自拔。早年,他的哥哥本劝他去阿拉斯加发财,但他的妻子林达说“你在华纳公司不是干得很好吗?有希望成为股东啊。”结果他错过了机会,连起初林达劝他求老板给他在城里的差使,他也只能拒绝,因为“他在新英格兰很重要”,而事实却是,老板把他解雇了。对待大儿子比夫,他又拼命灌输“只要讨人喜欢,有魅力就能成功”的思想,至使比夫长期不能正确认识自己,他还姑息比夫的偷窃倾向,造成了另一代人的悲剧。威利的盲目性使他妒忌邻居查利的成功,拒绝查利给他提供的职业。他硬要比夫相信自己的魅力足以使旧老板借一笔巨款给他开业。最后,当比夫声泪俱下地帮助他正视现实的时候,他又误认为比夫终于还是接受他的观点,需要他,因而决定自杀,以便有一笔钱留给他。然而,威利的悲剧并不是全部由于自身性格的弱点造成的,一部分原因是美国社会本身的弊病。威利终于发现,他自己就像他分期付款购买的东西一样,等你付清款后,东西便用尽或者坏了。他付清了最后一次房款,自己却只能到坟墓里去安息了。在美国社会,人老了就像被吃光了肉的橘子一样,皮被扔掉。然而,他为之牺牲的两个儿子,却是不值得他这样做的。
比夫是剧中第二个重要角色,他是威利哲学的牺牲品,由于威利一向厚长薄幼,对比夫爱护有加,比夫便把父亲作为偶像。威利相信比夫讨教练喜欢,即使偷点东西也不成问题,后来为了向哥哥逞英雄,竟怂恿比夫兄弟去偷木头。比夫就这样按照父亲的价值观去做人,直到数学不及格,到波士顿找父亲求助,发现了父亲的隐私,才完全改变了他对父亲的看法。由于父亲不断告诉他他如何重要,使他不能听命于人,加上又有偷窃习惯,在外飘泊多年,不但一事无成,还进过监狱。他曾设法帮助父亲丢掉幻想,正视父子俩人都是平庸之辈,只能从头开始,但终未成功。但剧终时,他终于醒悟了。如果说,米勒对剧中人还寄托希望,那么希望是在比夫身上。
哈比是个被父亲忽略的儿子。在家里,比夫的形象总是把他压在下面。哈比长大后是个浪子,也很自私,竟把神经错乱的老父扔在饭店里,与妓女扬长而去。但哈比也是威利哲学的牺牲品,更可悲的是,直到剧终时他还相信自己会成功。
林达是贤妻形象,但她不但没有帮助威利回到现实,反而使威利在自己的幻想和盲目性中越陷越深。她对威利的死是有责任的,但她仿佛是米勒的代言人,喊出了许多人心中的呼声,“必须关注这个人”,即人不能到老就像橘子皮似地被扔掉。
本和查利都是为了证明威利哲学的谬误而设的人物。本代表富有冒险精神又能残酷地竞争的一类人。他17岁进入非洲丛林,21岁走出来时成了富翁,他成功了。他的哲学是“和陌生人争斗切不可公平”。查利是个现实主义者,他不相信个人的魅力。他的名言是:“J·P·摩根脱了衣服像个屠夫,但带上荷包时,他非常讨人喜欢。”由于他的务实精神,他在美国社会也获得成功,他和儿子伯纳德与威利父子完全相反。
此剧也使用了象征手法,如丛林象征人类社会;丝袜暗示威利对妻子的负罪感;树林着火象征威利感到的生活压力大到不能再承受;付清了贷款的房子象征在美国社会里人的价值观念;威利自杀前夜在那个阳光不足的后院种上蔬菜表示他绝望之中拼命要给家人留下一点什么;还有幕启和幕落时那笛声,象征威利那无法实现的梦幻。象征手法的运用就象意识流在小说里的运用。在布景设计上,屋内的墙都是透明的,现实的人物和已故的人物,过去的情节和现实的情节交替出现,也像意识流一样,只是表现已故人物及过去的情节时,人物穿墙而过,不理会室内环境,而现实中的人物则从门里出来。表现过去时,灯光变暗,人物的举止显出年龄差异,服饰显出时代差异。
19世纪上半叶美国重农派
重农派是美国现代南方作家组成的一个松散的文学流派,又称“逃亡者派”。
1915年,一些与田纳西州纳什维尔镇范德比尔特大学有关的文化人常常聚会讨论文学及哲学问题。范德比尔特大学教师、诗人约翰·克罗·兰塞姆成为这一活动的实际领导者,他的周围聚集诗人罗伯特·潘·华伦、阿伦·泰特、唐纳德·戴维森以及小说家安德鲁·纳尔逊·莱特尔等。1922年至1925年,他们出版了有影响的小型文艺杂志《逃亡者》,还出版了《逃亡者文选》(1928年)。“逃亡者派”一词即由此而来。
“逃亡者”们提倡维护南方传统的文学地方主义,成为“南方文艺复兴”的一支中坚力量。1930年,以“逃亡者派”为主体的12个南方作家,其中有兰塞姆、华伦、泰特以及诗人约翰·弗莱彻、剧作家斯塔克·扬格等人,撰写的专题论文集《我要表明我的态度》出版。这被看作是“重农派”的宣言。这些文章都是以南方农业社会为尺度来批判现代美国资本主义社会。他们强调人对上帝和大自然的依赖,强调家庭、社会以及历史传统的重要性。实现“完整的人”是他们的人道主义理想,在他们看来旧南方庄园制农业社会是人全面地、健康地发展的“有机的”社会;而北方的现代工业社会则是“弱肉强食的投机园地”,它是造成可怕的混乱和非人化现象的原因。他们笔下的旧南方归根结底是一种文学想像,是与资本主义现实相对立的虚构的牧歌世界。
30年代经济大萧条时期,重农思想对美国南方知识分子影响极大。这种思想不仅贯穿在兰塞姆、戴维森、泰特、华伦等人的作品中,在威廉·福克纳、卡罗琳·戈登、莱特尔以至尤多拉·韦尔蒂等人的小说中也有鲜明的体现,一时形成了一股很有声势的“重农运动”文化潮流。
迷惘的一代
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迷惘的一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的一个文学流派。这个名词源出侨居巴黎的美国女作家。她有一次指着海明威等人说:“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海明威在他的长篇小说《太阳照样升起》里用它做题词,于是“迷惘的一代”成了一个文学流派的名称。“迷惘的一代”作家的共同点是厌恶战争,却又在现实中找不到出路。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他们在美国政府“拯救世界民主”口号的蛊惑下,怀着民主的理想,奔赴欧洲战场,然而他们看到的却是战争绞肉机,人类空前的大屠杀,所谓“民主”、“光荣”、“牺牲”等在血淋淋的现实面前都成了骗人的东西。战争的种种苦难,在他们心灵中留下了无法医治的创伤。他们的作品反映了这些思想感情。例如,约翰·多斯·帕索斯的《三个士兵》、爱·肯明斯的《巨大的房间》、威廉·福克纳的《士兵的报酬》和《萨托里斯》都表现了战争留给一代人的心灵伤痕。
厄内斯特·海明威是“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他到欧洲打过仗,负过重伤。海明威厌恶、逃避与诅咒战争。他对战后的和平生活也不抱希望,作品中迷惘、悲观的情绪较为浓厚。“迷惘的一代”也包括没有参加过战争、但对前途感到迷惘和迟疑的20年代作家,例如,司各特·菲茨杰拉尔德、托·斯·艾略特和托·马斯·沃尔夫等。“迷惘的一代”主要繁荣在20年代,30年代以后,他们的创作都发生了改变。
垮掉的一代
没有目标的反叛者,没有口号的鼓动者,没有纲领的革命者。
我们看到这一代精英毁于疯狂,
他们饥饿、歇斯底里、赤裸着身子,
在黎明时拖着沉重的身躯,
穿过黑人区街巷,寻找疯狂的吸毒机会。
——金斯堡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美国出现的一个文学流派。有人根据英文“Beats”和“Beatniks”(“垮掉青年”的俗称)译成“避世青年”或“疲塌派”,也有人取其诗歌的部分特征,称为“节拍运动”或“敲打诗派”。“垮掉青年”对战后美国社会现实不满,又迫于麦卡锡主义的高压,便以“脱俗”方式来表示抗议。
50年代初,他们的反叛情绪表现为一股“地下文学”潮流,向保守的文化发起冲锋。多数垮掉派文人来自东部。着名的有杰克·凯鲁亚克、艾伦·金斯堡、威廉·巴罗斯、格雷戈里。柯尔索、约翰·克莱伦·霍尔姆斯、塞缪尔·克雷姆和加里·斯奈德等。1950年,凯鲁亚克与巴罗斯各自完成了一部垮掉派小说《小镇与城市》(1951年)和《吸毒者》(1953年)。霍尔姆斯也在小说《走吧》(1952年)中更明确地反映纽约“垮掉青年”的生活感受,但这种尝试受到东部学院派势力的压抑,他们就往西部寻求同道和发展基地。当时洛杉矶近郊的西威尼斯有个以劳伦斯·李普顿为首的垮掉派组织,他于1955年发表了小说《神圣的野蛮人》。在旧金山,以劳伦斯·弗林盖梯的“城市之光”书店为中心,聚合了一群立志从事“文艺复兴”的反学院派诗人。
1955年夏天,“垮掉文人”和反学院派诗人在旧金山联合举办诗歌朗诵会,自此之后垮掉派文学作品开始流行。金斯堡在会上朗读了他那首被誉为“50年代《荒原》”的长诗《嚎叫》。这首诗以怨气冲天的哀号表达“我这一代精英”的痛苦与自暴自弃,斥责“莫洛克”神统治下的军事化、商业化的社会。1957年,凯鲁亚克的长篇小说《在路上》出版,它描写垮掉分子在各地流浪的生活,大批精神苦闷的青年把它奉为“生活教科书”。诺曼·梅勒则从理论上论证了“垮掉文学”的意义。商业化宣传使得美国青年纷纷接受“垮掉”生活方式,爵士乐、摇摆舞、吸大麻、性放纵、参禅念佛和“背包革命”(指漫游旅行)一时成为美国青年的风气。
“垮掉派”人生哲学的核心是个人在当代社会中的生存问题。霍尔姆斯和梅勒借用存在主义观念,宣扬通过满足感官欲望来把握自我。斯奈德和雷克思罗斯则吸收佛教禅宗的学说,以虚无主义对抗生存危机。在政治上,他们标榜自己是“没有目标的反叛者,没有口号的鼓动者,没有纲领的革命者”。在艺术上,据雷克思罗斯在《离异:垮掉的一代的艺术》(1957年)中宣称,他们以“全盘否定高雅文化”为特点。凯鲁亚克发明的“自发式散文”写作法和查尔斯·奥尔逊的“放射诗”论被“垮掉文人”奉为圭臬。
大量“垮掉诗”因具有大众化和反象征主义的倾向,长期在青年中流传。在小说方面,凯鲁亚克的一组“路上小说”:《在路上》、《地下人》(1958年)、《达摩流浪汉》(1958年)、《特莉斯苔萨》(1959年)、《孤独天使》(1959年)等比较有代表性。它们继承了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费思历险记》所开创的美国文学中写流浪生活的传统,主人公为逃脱污浊的环境而四出漫游,寻找自由和归宿。它们的另一个特点是主人公毫不隐讳地大谈自己的境遇和感受,作自我剖析,这种“个人新闻体”手法在那个年代得到较大的发展。
巴罗斯则以对暴行、堕落、吸毒和犯罪等的描写在“垮掉”作家中闻名。他同时又在语言和小说的形式上进行大胆实验,用“剪裁法”拼凑和改变小说的结构。他的代表作《裸露的午餐》(1959年),由于反映了“真正地狱般的”地下生活,引起了一场诉讼和斗争。
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黑色幽默
一切精神失常的人都可以不完成规定的任务,立即遣送回国。
……
任何人只要提出自己的精神不正常,就证明他的精神正常,仍然不准回国。
——《第二十二条军规》
“黑色幽默”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重要的文学流派。它的名字来源于弗里德曼编的一本题名为《黑色幽默》的短篇小说集。它是60年代美国小说创作中最有代表性的流派之一。进入70年代后,“黑色幽默”的声势大减,但仍时有新作出现。它的主要作家有约瑟夫·海勒、克特·小伏尼格、托马斯·平钦、约翰·巴斯、詹姆斯·珀迪、布鲁斯·杰伊·弗里德曼、唐纳德·巴赛尔姆等。
“黑色幽默”的小说家突出描写人物周围世界的荒谬和社会对个人的压迫,以一种无可奈何的嘲讽态度表现环境和个人(即“自我”)之间的互不协调,并把这种互不协调的现象加以放大、扭曲,变成畸形,使它们显得更加荒诞不经、滑稽可笑,在荒诞可笑中让人体味沉重和苦闷。因此,“黑色幽默”又有“绞架下的幽默”或“大难临头时的幽默”之称。“黑色幽默”作家往往塑造一些怪僻的“反英雄”人物,借他们的可笑的言行影射社会现实。在描写手法方面,“黑色幽默”作家也自出机杼,小说的情节缺乏逻辑联系,常常把叙述现实生活与幻想和回忆混合起来,把严肃的哲理和插科打诨混成一团。例如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平钦的《万有引力之虹》、小伏尼格的《第一流的早餐》等即是具有此种鲜明的“黑色幽默”之风。
最能代表“黑色幽默”风格的作品是约瑟夫·海勒的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小说初版时问津者并不多,到60年代末美国反战运动的高涨时期,人们惊异地发现《第二十二条军规》在“黑色幽默”的面孔下说出了最深刻的反战道理,一时引起轰动。
“黑色幽默”属于喜剧范畴,但又是一种带有悲剧色彩的变态的喜剧。“黑色幽默”是60年代美国的动荡不安的产物。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荒谬可笑的事物和“喜剧性”的矛盾是作家对现代西方文明危机的写照。他们虽然看到了危机但是他们强调社会环境是难以改变的,因而作品中往往流露出悲观、绝望的思想。
·第六篇 散落的文学之星——其他西方国家·
西方文学的源头活水——荷马史诗
第一个悲剧诗人。
——柏拉图
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
——马克思
古希腊人曾经创造了许多令后世惊叹的文化奇迹,《荷马史诗》就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作品。这是充满英雄传奇的史诗,它的传播者是一位盲人歌手。他描述的世界超出了历史记述的范围,当所有的人都为他壮烈而美丽的故事所陶醉时,故事变成了历史,考古学家根据他的记述挖出了价值连城的珍宝和几千年前的城堡,人们甚至不知应将他列于文学的殿堂还是列于历史博物馆之中。
《荷马史诗》是《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合称。它是古希腊文学中保存下来的最早作品,每当人们论及阿喀琉斯的脚后跟、特洛伊的木马、不和的金苹果,及把美女比喻作海伦时,都是无意中已借用了这部大约已有3000年历史的诗篇。
盲诗人荷马生平不详,按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的说法,荷马约生于公元前850年左右,正是希腊氏族社会解体、奴隶制开始形成的时代,即所谓的“英雄时代”。诗人的出生地不可考,后来希腊的7个大城市都曾经自认为是荷马的家乡。荷马日常挟七弦琴流浪于热闹的市镇,以歌吟维持生计。苏格拉底、亚里斯多德、柏拉图都认为荷马确有其人。现代西方学者一般认为荷马生活在公元前9、8世纪之间,是小亚细亚一带的一位具有高度艺术才能的民间歌人。
《荷马史诗》被誉为欧洲古典文学的楷模、史诗的典范。它的内容来源于公元前12世纪发生于希腊城邦雅典和小亚细亚的特洛伊之间的战争。战争结束后,民间流传着歌颂这场战争的英雄的短歌,并且在传诵过程中,英雄故事与神话传说交织在一起,由民间歌人口头传授,内容不断丰富。在公元前9世纪到公元前8世纪,由荷马整理加工成演唱本史诗形式,这就是《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它展现了荷马时代的希腊文化、政治、社会制度、家庭生活、文学、理想、宗教观、宇宙观,忠实地反映出令人向往的古希腊精神。
《伊利亚特》和《奥德赛》都以特洛伊战争为背景。《伊利亚特》又译为《伊利昂记》,共24卷,15693行。根据传说,阿喀琉斯的父母举行盛大的婚礼时,因为没有邀请争吵女神厄里斯而得罪了她。这位女神在席间扔下一个“不和的金苹果”,上写“给最美的女人”。天后赫拉、智慧之神雅典娜和爱神阿佛洛狄忒果然为此争夺起来。争执不下,只好去找宙斯,宙斯让她们找特洛伊王子帕里斯评判。3位女神找到帕里斯,都许诺给他好处。赫拉许他为最伟大的君王,雅典娜许他成为最伟大的英雄,阿佛洛狄忒许他以世界上最美貌的妻子。帕里斯将金苹果判给了阿佛洛狄忒。后来,爱神帮助他把天下最美的女人——斯巴达国王的妻子海伦拐走了。于是,希腊各部落组成联军攻打特洛伊。战争持续了10年,众神各助一方。最后,希腊联军将领、伊塔克岛之王奥德修斯设计把一具内藏兵将的巨大木马丢在城外,假装撤兵。木马被特洛伊人拖进城内。晚上,希腊人从木马中出来,打开城门,里应外合攻下了特洛伊城。
《伊利亚特》主要叙述特洛伊战争第10年中最后51天希腊人如何攻陷特洛伊城的故事。以“阿喀琉斯的愤怒”为主题,叙述他的愤怒、不悦,他的鲁莽及最后善意的胜利。“女神啊,歌颂珀琉斯之子阿喀琉斯怒火中烧吧”是《伊利亚特》的第一行。希腊主将阿喀琉斯同统帅阿伽门农为争夺一个美丽的女俘发生内讧,一怒之下,退出战场。希腊军连连败退。阿喀琉斯的好友帕特洛克罗斯冒其名,披其甲出战,被赫克托耳刺死。阿喀琉斯为亡友复仇而重返战场,杀死赫克托耳,希腊联军转败为胜。赫克托耳的父王靠神指引,赎回儿子尸体,举行葬礼。《伊利亚特》给人以严肃、高贵的印象,具有史诗和悲剧的崇高。
《奥德赛》又译为《奥德修纪》,共24卷,12110行。主要写特洛伊城被攻陷后希腊英雄奥德修斯还乡的故事。奥德修斯因为得罪了海神波塞冬,不得不在地中海沿岸漂泊,经历种种可怕的风险,包括独眼巨人部落以及凶恶的海怪的袭击,他在海上漂流10年最终回到故乡。与此同时,由于奥德修斯多年未归,他的儿子外出寻父。同时,许多贵族都在向奥德修斯的妻子求婚,企图夺取王位和财产。奥德修斯回国后,乔装乞丐,试探妻子,然后和儿子一起杀死了求婚人和不忠的奴隶。史诗以夫妻团圆以及奥德修斯重登王位结束。《奥德赛》主要写人类的智慧、力量和感情,格调较为平静。如果说《伊利亚特》是甲胄碰击的金属音响,那么《奥德赛》是大海变化万端的私语与颤抖。
《荷马史诗》以历史故事和神话传说为题材,运用简洁巧妙的布局、自然质朴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勾画出传颂千古的不朽英雄形象,如人与神之子阿喀琉斯、骁勇善战的特洛伊王子赫克托耳和机智勇敢的领袖奥德修斯等,因此《荷马史诗》又被称为“英雄史诗”。在欣赏英雄的同时,你还将领悟这部史诗一个贯穿始终的思想:热爱生活,热爱劳动,在自然界和威力面前,勇往直前!
传说中的古城随着时间的流逝已荡然无存,但史诗的描述在数千年后仍令人神往,甚至有些人对诗中的描述深信不疑。德国商人施利曼便是其中的一位。施利曼本着对史诗记述的历史真实性的坚定信念,按照史诗讲述的方位,耗费巨额资财,于19世纪70年代起,对今土耳其西北部距爱琴海不远的希萨里克丘冈进行发掘。最后施利曼取得巨大成功,发现了大量的金银珠宝,证实了史诗中所描述的特洛伊富有金银的史实。后来英国考古学家伊文斯继续发掘,在那儿发现了一座古城的遗址,丰富的遗物证明了它当年的繁盛。学者们认为那就是传说中的特洛伊城。
“悲剧之父”——埃斯库罗斯
雅典人埃斯库罗斯,欧福里翁之子,
躺在这里,周围荡漾着杰拉的麦浪,
马拉松圣地称道他作战勇敢,
长头发的波斯人听了,心里最明白。
——埃斯库罗斯的《墓志铭》
公元前6世纪中叶,希腊城邦雅典工商业迅速发展,对外贸易急剧扩大,大大刺激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原来盛行于农村的庆祝丰收、祭祀酒神和农神的节日歌舞和仪式表演进入了城市,这些节日随之成为全国性的节日。此时的雅典社会生活日趋复杂,简单的歌舞表演已不能充分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在有识之士的推动下,表演逐步演变成戏剧,酒神颂歌发展成悲剧,祭神歌舞和滑稽戏则成为喜剧。
到了公元前5世纪,希腊进入悲剧的繁荣时期,此时雅典经常举行戏剧比赛,许多悲剧诗人创作了大批剧本参加,上演了许多悲剧作品,流传至今的是三大悲剧诗人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的一小部分作品。埃斯库罗斯是古希腊悲剧的真正创始者,恩格斯称他为“悲剧之父”。他像公元前5世纪的其他希腊作家一样,在生活中从事写作,而且知道如何去生活。他使悲剧具有深刻的思想内容和完备的形式。他首先采用三部曲的悲剧形式,每部既能独立存在,各部之间又有紧密的联系。据说,布景、庄严的舞蹈、高底靴和轻飘鲜明的服装都是埃斯库罗斯首先采用的。他首先在酒神节的祭祀合唱中增加了一名演员,使表演从纯歌唱变为戏剧形式。
埃斯库罗斯于公元前525年出生于雅典。公元前499年他26岁时,完成了第一个剧本。公元前490年,他和他的两个兄弟同时参加马拉松战役,由于他们作战英勇,雅典政府曾订制一幅画,以表彰他们兄弟的功绩。公元前484年,他首次获酒神节的戏剧奖。公元前480年,他参加了两次战役,次年作战于普拉泰亚(Plataea)。公元前476年及公元前470年,两度访问西那库斯,并受到海厄洛一世王朝的隆重接待。公元前468年,在独霸雅典文学界达30年之后,他首次失掉戏剧第一奖;公元前467年,他以《底比斯王室之乱》一剧重振声威。公元前456年,他因《俄瑞斯忒斯》三部曲这一出悲剧赢得最后的也是最伟大的胜利。公元456年,他再度访问西西里岛,同年死在西西里。
传说他一共写了90部剧本,现保留下来的有7部,其中最着名的是《被缚的普罗米修斯》和《俄瑞斯忒斯》三部曲。埃斯库罗斯的悲剧大多取材于神话,内容往往带有命运观念或其他迷信色彩,反映的却是当代的社会生活和现实斗争。无论是神与神之争,还是人与神之争,实际都是现实中人与人之间斗争的反映。它们着重于歌颂主人公的英雄行为,形象高大雄伟,气势壮烈磅礴,并无强烈的悲观色彩,反而充分地表现出自豪感。
戏剧《被缚的普罗米修斯》的题材源于古希腊神话。火神普罗米修斯从天上盗得火种带到人间,使荒蛮之中的人类产生了文明,而自己却受到宙斯的惩罚。埃斯库罗斯的戏剧便从这里开始:普罗米修斯在宙斯的命令下被铁链拴在高加索山崖。无助地吊在悬崖上的普罗米修斯倔强地反抗奥林帕斯山上的诸神,而且骄傲地数说他为原始人类带来的文明的火种,他高唱:“我就是那个为凡人创设这一切艺术的神,却未曾留下现在拯救自己的巧计。”宙斯决定将他投入地狱的深渊,整个大地都为之忧伤。但由于普罗米修斯是神,不容易死去,在悲剧结尾中他又被从地狱深渊里提出,锁在一块山岩上,宙斯命一只兀鹰啄食他的心脏。他的心在夜晚长出,白天又被鹰所吃掉。普罗米修斯就这样在人间忍受了136年的折磨。后来仁慈的巨人赫拉克勒斯钉死秃鹰,并劝服宙斯释放了普罗米修斯。普罗米修斯忏悔,与万能的神和好,并且佩上了必戴的铁戒指。
埃斯库罗斯在这一出简单而有力的悲剧中确立了希腊戏剧的主题——人类意志对不可避免的命运的反抗以及公元前5世纪希腊生活的主题——反叛思想与传统信仰之间的冲突。《被缚的普罗米修斯》是希腊悲剧中主题最崇高、风格最庄严的作品之一。剧本用全宇宙来影射小小的雅典城邦,把民主派和寡头派表现为超人的神明,把民主斗争提升到关系人类命运的高度,表现了为正义事业而斗争的高尚精神和雄伟气魄。全剧富于哲理和肃穆气氛,感情汹涌澎湃,体现了雅典民主派的自豪感。
奴隶也有自己的创作——伊索寓言
是的,《伊索寓言》大可看得。它至少给予我们三种安慰。第一,这是一本古代的书,读了可以增进我们对于现代文明的骄傲。第二,它是一本小孩子读物,看了愈觉得我们是成人了,已超出那些幼稚的见解。第三呢,这部书差不多都是讲禽兽的,从禽兽变到人,你看这中间需要多少进化历程!
——钱钟书
寓言本是一种民间口头创作,是一种反映人们的生活智慧,包括社会活动、生产活动和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文学形式。在寓言发展史上,古希腊寓言占有着重要地位。它开创了欧洲寓言发展的先河,并深刻地影响到其后整个欧洲寓言的发展进程。而《伊索寓言》可称是古希腊寓言的总汇。
流传于世的《伊索寓言》相传是伊索所作。根据不多的历史记载推断,伊索约生活于公元前6世纪,家乡在小亚细亚的弗基里亚,曾在一个名叫克珊托斯的人家里为奴,后来由于聪明伶俐获得自由。此后他游历希腊各地,获得广泛的见闻,并讲述各种寓言,其中有些伤及祭司的尊严,引起祭司的不满,后被祭司所害。伊索生活的时代正是古希腊奴隶制城邦的形成时期。那个时代,奴隶主贵族作威作福,为非做歹,奴隶和下层平民备受欺凌。奴隶和下层平民对奴隶主贵族的专制并不是逆来顺受的,他们把寓言当作武器,同奴隶主做斗争。
《伊索寓言》实际上是一部古希腊寓言的汇集,共收寓言300个以上,后人又不断对之进行加工补充,其中一些寓言可能来源于亚洲和非洲。《伊索寓言》大多包括寓言故事和简单的教训两部分,反映了古希腊下层平民和奴隶的思想感情,有的揭露奴隶主贵族阶级的贪婪和残暴,有的反映奴隶和穷人的困难处境,有的表现劳动人民的聪明智慧,有的总结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的经验和教训。其中《农夫和蛇》、《狼和小羊》、《乌鸦和狐狸》、《狐狸和葡萄》、《龟兔赛跑》等都是流传极广的名篇。
《农夫和蛇》的故事告诉人们,决不要怜悯像蛇一样的恶人。一个农夫在冬天看见一条蛇被冻僵,很可怜它,便拿来放在自己的胸口上。那蛇受了暖气就苏醒了,等到回复了它的天性,便把它的恩人咬了一口,使他受了致命的伤。农夫临死的时候说:“我怜惜恶人,应该受这个恶报!”
《狼和小羊》的故事是《伊索寓言》中着名的一篇,揭露了强权者的专横,说明坏人存心要做坏事,总是可以找到借口的。一只狼来到河边,它看小羊在河边喝水,就想吃了它。但狼又想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来掩饰自己的欲望,于是责怪小羊把水弄脏了,害得它不能喝水。小羊回答说:“我在下游,你在上游,我怎么会把上游的水弄脏呢?”狼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便恶狠狠地说:“你去年骂过我的父亲。”小羊大为吃惊,忙辩解道:“那时我还没出生呢。”狼理屈词穷,终于凶相毕露地说:“即使你辩解得再好,我也不放过你。”说着便猛扑过去把小羊吃掉了。如果把狼和羊的对立关系比做奴隶主和奴隶、贵族和平民的关系,那贵族和奴隶主不就有着和狼一样的吃人的本性吗?
《伊索寓言》中也有总结劳动人民生活斗争经验的故事,《农夫的儿子们的争吵》便是其中一篇。农夫的几个儿子之间经常发生争吵,不团结。农夫多次劝导也不奏效。一天,农夫把几个儿子叫到跟前,拿了一束木棒让他们轮流折,但谁也折不断。然后,农夫把一束棒拆开,分给几个儿子每人一根,叫他们再折。儿子很容易都折断了。农夫用一束棒折不断,一根棒一折就断的道理教导儿子们说:“你们看吧,假如内讧,便要被打倒了。”这一生动的例子说明,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胜利。
《狼和狗》则是对自由的歌颂。狼看见一只肥胖的狗戴着脖套,就问他:“是谁把你拴住,又喂得这么好?”狗回答说:“猎人。”狼听了说:“但愿我不会受这样的罪,因为对我来说,戴沉重的脖套比挨饿更难受。”
在伊索创作的寓言故事中常把奴隶主贵族比为狮子、毒蛇、狐狸等,揭露他们的贪婪残暴,同时又歌颂了广大奴隶和下层平民顽强的斗争精神,鼓励人民团结起来,同贵族奴隶主做斗争。《伊索寓言》中还有许多精彩的寓言,都说明了深刻的道理。
《伊索寓言》对以后的欧洲寓言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公元1世纪的古罗马作家费德鲁斯直接继承了伊索寓言的传统,借用了其中的许多故事,并称自己创作的寓言为伊索式寓言。这种传统为晚期古希腊罗马寓言创作所继承。文艺复兴以后,伊索寓言的重新整理和出版极大地促进了欧洲寓言文学的发展,先后出现了许多的寓言作家,法国的拉封丹、德国的莱辛、俄国的克雷洛夫便是其中最杰出的几位。到了近代,随着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伊索寓言》在明朝时传入我国。1625年,我国出现第一个《伊索寓言》译本,当时名为《况义》。清代以来,又相继出现多种译本。《伊索寓言》在我国流传久远,至今仍为中国人民所喜闻乐见,爱不释手。
新时代的第一声号角——但丁和他的《神曲》
封建的中世纪的终结和现代资本主义纪元的开端,是以一位大人物为标志的。这位人物就是意大利人但丁。他是中世纪的最后一位诗人,同时又是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
——恩格斯
《神曲》是什么呢?在我看来,她是主动下地狱,寻求自我,达到自由境界的示范表演。
——残雪
几乎所有的诗人都曾经从爱情中获得灵感,意大利的伟大诗人但丁,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情圣”。但丁小的时候曾在一次宴会上见到一位容貌清秀、美丽动人的姑娘——贝阿德丽采。但丁非常喜欢她,宴会后常找机会去看望她。随着年龄的增长,但丁就把贝阿德丽采当做自己精神上的爱慕对象。这种爱情给了但丁神奇的力量,他为她写下了一系列抒情诗篇。但不幸的是贝阿德丽采却与一位银行家结婚,不久就过早死去。诗人但丁为此悲伤万分,提笔写下了一系列的悼念诗。但丁把为贝阿德丽采写的诗收集在一起,用散文串连起来,说明每首诗的写作动因,取名《新生》。诗中但丁追求纯洁的爱情,把贝阿德丽采看作是上帝派来拯救他灵魂的天使,一个神化的女性。从此之后,贝阿德丽采成了但丁作品中一个象征性的理想人物。
但丁出生于一个没落贵族的家庭,从小喜欢读诗,曾经拜着名学者为师,学过拉丁文和古代文学。他特别崇拜古罗马的一位重要诗人维吉尔,把维吉尔当做自己的精神导师。维吉尔写的史诗《埃涅阿斯纪》歌颂了罗马祖先建国创业的丰功伟绩,被认为是文人创作的史诗中的最好作品。青年时期的但丁还积极参加城邦的政治活动,但结果被赶出城邦,开始了近20年的流放生活。大约在1370年,在流亡生活最痛苦的时候,但丁开始了《神曲》的创作,这是他长期酝酿和构思的一部巨着。
《神曲》的意大利文原意是《神圣的喜剧》。但丁原来只给自己的作品取名为《喜剧》,后人为了表示对它的崇敬而加上“神圣”一词。起名《喜剧》是因为作品从悲哀的地狱开始,到光明的天堂结束,带有喜剧的因素。《神曲》全长14000多行,分为《地狱》、《炼狱》、《天堂》三部分。每部分33歌,加上序曲,共100歌。前面提到的贝阿德丽采和诗人维吉尔在《神曲》中都曾经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