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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作者:美-约翰·迪克森·卡尔 当前章节:8012 字 更新时间:2026-5-30 19:54

《白修道院谋杀案》作者:[美]约翰·迪克森·卡尔

白修道院谋杀案

作者:[美] 约翰.狄克森.卡尔

译者:等待者

出品人:刘丛星

定价:28.00元

创意:吉林出版集团?北京汉阅传播

策划编辑:渠诚

责任编辑:聂文聪

封面设计:未氓

开本:850mmX1168mm,1/32

印张:10.125

版次:2013年9月第2版

印次:2013年9月第1次印刷

包装:平装

用纸:胶版纸

内容简介:

玛莎·泰特,这位好莱坞炙手可热的影星,如今竟然来到了英国,准备攀登她事业上的另一高峰。然而,有人敲碎了她的头。

案发之前,玛莎曾收到一份毒巧克力,也曾在“白修道院”阴暗的楼梯上,被人推了下去。但这几件事还不算奇怪。最让人惊愕的是:玛莎遇害的水榭周围,那半英亩被积雪覆盖的空地上,竟然没有留下凶手的脚印。

面对“白修道院”中一个个古怪刁钻的男女,亨利·梅利维尔爵士使尽浑身解数,最终抛出了一切诡谲事件的解答。

作者简介:

约翰·狄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 ,1906-1977)史上最伟大的推理小说作家之一,举世公认的“密室推理之王”。其小说素以公平著称,线索隐蔽,解答惊人,具有超乎寻常的逻辑性、趣味性。他一生共设计了超过五十种密室,几乎每个都是构思精巧、无以复加;又兼其小说一贯具有的浓郁哥特风格,以及其谋篇布局的架构能力之强,自会让读者大呼过瘾,竞相传读。读推理,岂能不读密室;读密室,岂能不读卡尔!

古典推理文库之约翰·狄克森·卡尔系列导读

ellry/文

现今的侦探作家,很少有作品能困惑我,但卡尔总能。

——阿加莎·克里斯蒂

卡尔的确可跻身英语系国家继爱伦·坡之后,三四位最伟大的侦探小说家之列。

——著名推理小说评论家、作家/爱德蒙·克里斯宾

若克里斯蒂是推理界天后,那卡尔就是天王。

——著名推理小说评论家、作家/安东尼·布彻

推理之趣

任何一本小说中,都会有一个或者若干个“谜”,比如:那对情侣是不是最后能走到一起,那个青年能不能报了杀父之仇,或者未来究竟发展成怎样一个世界……等等。人类都有好奇心。因此,一个个谜团,也就吸引着读者继续读下去,直到翻开最后一页。

侦探小说可以说是将“谜团”最大化的一种类型小说。整本书就是一个大谜团——解开谁是凶手之谜。而在此过程中,又包含着各式各样的小谜团:没有留下凶手脚印的沙滩、不可能进出的密闭空间、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待到最后一章,著名侦探娓娓道来事件的真相,读者才恍然大悟,感叹世间竟然有如此巧思。

自1841年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发表《莫格街谋杀案》以来,侦探小说经历了一百六十余年的发展。这期间不仅出现了阿瑟·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达谢尔·哈米特、雷蒙德·钱德勒等享誉世界的大师人物,还衍生出了许多流派和子类型,比如解谜推理、硬汉侦探、法庭推理等等。其中解谜推理是从埃德加·爱伦·坡时代便诞生的,历经一辈辈大师潜心雕琢,称得上是侦探小说中的正统,也被称做“本格派”(日文说法,即正宗、正统之意)。

解谜推理在1920年代掀起高潮,成就了侦探小说史上的“黄金时代”。在那个“名探满街走,名作天天有”的时代里,有三个名字最为耀眼——即阿加莎·克里斯蒂、埃勒里·奎因和约翰·狄克森·卡尔。他们笔下的作品代表了解谜侦探小说的最高峰,时至今日还广受读者追捧。

这一时期作品的特色,是崇尚推理和谜团,要给予读者公平的线索,让他们和虚构的侦探,拥有同等解开案件真相的机会。诗人W·H·奥登就分析说:“(黄金时代)侦探小说的最奇妙之处在于:它恰好最能吸引那种其他形式的‘白日梦’文学无法影响的人。医生、牧师、科学家或艺术家——这些事业上相当成功的职业人士,是典型的侦探小说迷;他们喜欢思考,在各自的领域里都是饱学之士,因此,绝对无法忍受《周六晚报》《真实的告解》、电影画报或连环漫画等读物。”读者靠侦探小说来获得智力游戏的快感。一旦能够先于侦探一步解开谜团,便像获得了无上的荣誉般兴奋。

大不可能

那时,解谜成为侦探小说最重要的元素,作为“谜”的载体的谜团和诡计,更是发展到让人眼花缭乱的地步。作家们努力拓展各种可能性,不管是杀人手法、灭迹手段、隐藏方式,还是作家自己的故布迷阵,设置误导的“红鲱鱼”。发生在大家族里的谋杀、相对封闭的环境、有限的嫌疑犯、不同的动机、隐藏的秘密……这些构成了最典型的谋杀背景。诸如暴风雪山庄、密室杀人、不在场证明等诡计,在“黄金时代”里更是大行其道。

其中有一种谜团,让作家们又爱又恨。它是毎一个创作侦探小说的作家,都想挑战的选题,甚至有种说法,如果没有在作品中运用它一次,就谈不上是真正的侦探作家。那就是“密室杀人”(Locked Room Mystery)。

什么是“密室杀人”呢?回到侦探小说的原点《莫格街凶杀案》,它就是一篇密室小说。在上锁的屋子里发生了杀人案,但是,凶手不仅顺利得手,还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密闭的房间。密室小说就是这么不可思议。从表面上看,它不合理——一个人不可能在上锁的房间中被杀。但是,一旦解开谜团,读者便会发现,不合理背后的合理性——或者是巧妙的机械手法,或者是被忽视的心理盲区。

并不满足在小屋子里折腾的作家们挖空心思,又想出了各式各样不可能的谜团。躺在沙滩中央的受害者,身边只有自己的脚印,却明显被人杀害;奔驰在铁轨上的火车,却像空气般消失在两站之间;众目睽睽之下发生不可思议的杀人事件……等等。这些描述超常事件的侦探小说,形成了侦探文学的一个子类型——不可能犯罪。这类作品有着鲜明的特点:幻想性的谜团、超自然的气氛、巧妙的手法、合理的解答。对于读者来说,这类作品是解谜推理的极致,要想破解谜闭,需要更活跃的思维、更缜密的推理以及更敏锐的洞察力。若能解开这些难题,就会获得数倍的快感。

根据“密室”和“不可能犯罪”研究权威罗伯特·艾迪统计,截至1991年,古往今来欧美的“不可能犯罪”长短篇作品,大约两千多部(篇)。另外,日本作家创作了一千多部(篇)作品。这个数字相对于浩瀚如海的侦探文学,简直是九牛一毛。然而,就有那么一小部分作家,倾其一生的精力,创作“不可能犯罪”类作品,像美国作家约翰·狄克森·卡尔、克莱顿·劳森、约瑟芬·康明斯……等等。当然,成就最高的便是约翰·狄克森·卡尔。

密室之王

约翰·狄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1906年11月30日—1977年2月27日)出生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联合镇。他父亲伍德·尼古拉斯·卡尔曾经当选为众议院议员。卡尔青少年时期,就展露出写作的天分,十一岁便撰写法庭审判和谋杀案一类的新闻报道,后来还在本地一家报纸主笔拳击专栏。

1925年,约翰·狄克森·卡尔进入哈维佛学院。第二年,他的小说和诗歌,就刊登在学校的文学杂志《哈维佛人》上,此后还当上了杂志编辑。1928年从哈维佛学院毕业后,他去巴黎索邦神学院(巴黎大学前身)学习。但是,留学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在为《哈维佛人》杂志撰写连载小说,这部作品经过修改、扩充后出版,成为他的长篇处女作《夜行》(1930年)。小说的主角是先前曾在短篇作品中,出现的法国警探亨利·贝克林。

1932年,约翰·狄克森·卡尔娶英国女子克拉丽斯#克里夫斯为妻,两人婚后便在英国定居。卡尔变得很英国化,以至于许多读者,认为他是英国作家。

1933年,约翰·狄克森·卡尔出版了基甸·菲尔博士系列首部作品《女巫角》。第二年,他以笔名卡特·狄克森创作的《瘟疫庄谋杀案》中,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登场。此后,约翰·狄克森·卡尔交替撰写菲尔博士系列和梅利维尔爵士系列,成为其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他的作品风格很具特色:情节布局复杂,谋杀手法奇特,充满戏剧性和超自然气氛。更重要的是,他专注于“密室”和“不可能犯罪”。可惜由于吸烟,他晚年健康状况恶化,于1977年2月27日因肺癌去世。

约翰·狄克森·卡尔笔下的密室第一神探基甸·菲尔博士是根据他所崇拜的英国侦探作家吉尔伯特·基斯·切斯特顿所塑造的。菲尔是一个胖胖的字典编纂家,装扮很滑稽,穿着披风,抽着海泡石烟斗,留着强盗式的胡子。但他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善于分析罪犯的心理,破的案子也相当复杂,是创造力、气氛、意外性和叙事技巧几近完美的结合。包含两桩“不可能犯罪”的《三口棺材》(1935)在历次密室票选中都名列第一。其他名作还有《阿拉伯之夜谋杀案》(1936)、《歪曲的枢纽》(1938)、《绿胶囊之谜》(1939)、《连续自杀事件》(1941)等。

亨利·梅利维尔爵士有些像温斯顿·丘吉尔。他甚至比菲尔博士还要古怪——大大的秃脑袋,奇怪的表达加上不修边幅的外表。梅利维尔的职业是律师兼医生,但是,最有兴趣的还是那些不可能案件。登场作品《瘟疫庄谋杀案》发生在伦敦的一所盛传有鬼的老房子里,案子从一场降灵会开始,自然少不了“密室”这道大餐。这个系列的名著包括《独角兽谋杀案》(1935)、《犹大之窗》〈1938)、《女郎她死了》(1943)等等。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破解的密室案件,一点也不逊色于菲尔博士,只因没有发表“密室讲义”,显得稍逊一筹。

约翰·狄克森·卡尔的作品集欧美浪漫本格之大成,侦探小说家爱德蒙·克里斯宾总结他的成就说道:“论手法之精妙高微和气氛营造的技巧,卡尔的确可跻身英语系国家,继爱伦·坡之后,三、四位最伟大的侦探小说家之列。”

不可能的谜团需要同样不可能的气氛来烘托,营造出一种亦幻亦真的效果。约翰·狄克森·卡尔借助于古老的传说、哥特化的场景,自然地烘托出超自然的恐怖感觉。在《女巫角》中,传说身为女巫绞刑场查特罕监狱典狱长、并拥有此处大批地产的史塔伯斯家族继承人,注定要断颈而亡,果然在众人的监视之下,史塔伯斯家长子坠楼身亡。梅利维尔系列的《红寡妇血案》(1935)同样是多人监视着的上锁的房间,可是就在那间传说会吃人的屋子里,果然发生了密室毒杀事件。

约翰·狄克森·卡尔也是“黄金时代”,最早提出公平竞争的作家之一。他完全利用公平的线索、合理的解答,让小说最终走上逻辑的道路。英国评论家朱利安·西蒙斯说:“今日的小说,在诡计上,没有哪个能与克里斯蒂和卡尔的相媲美。”在他超过八十本长短篇侦探小说里,几乎将所有能想到和想不到的“不可能犯罪”谜团写了个遍,设计了超过五十种的密室,构思之巧,就连阿加沙·克里斯蒂也自叹弗如。读者更无须怀疑小说中的手法是否能实现,因为,约翰·狄克森·卡尔都亲手加以实验,确保诡计的可行性。如果有这样的疑问,只能归咎于自己的脑袋太笨。

《白修道院谋杀案》导读

等待者/文

“想想看,在一间完全无法进出的房间内,发生的命案,却能被合理而圆满地侦破,这对作者而言,是何等令人着迷的魅力!因此,依我所敬畏的朋友井上英三的说法:大多数的侦探小说作家,一定会尝试创作像约翰·狄克森·卡尔所擅长的那种‘密室杀人’作品。”

在网上随意翻着资料,偶然看到横沟正史《本阵杀人事件》中的这段文字,心里不禁颇有感慨。一方面,当年我极度迷恋横沟先生的作品,回想起来,总让我有怀念的感觉;另一方面,这种着迷,令阅读量极少的我,产生了考据癖,念念不忘书中提到的约翰·狄克森·卡尔是谁,而《普莱格·柯特谋杀案》又是什么(其实就是《瘟疫庄谋杀案》嘛)。

也难怪横沟先生会提及这一部作品,因为光从谜面来看,《本阵杀人事件》跟《瘟疫庄谋杀案》的设计颇为相似;只不过后者虽然提供了没有足迹的潮湿地面,但并没有正面挑战它,于是,我忍不住想起了另一本书——《白修道院谋杀案》。

自1930年发表《夜行》以来,仅仅过了四年,约翰·狄克森·卡尔就完成了标准的房间密室作品《瘟疫庄谋杀案》。这时候的他,大概是想从门窗自内反锁、入口被人监视、凶器消失无踪之类的场景中跳脱出来,以寻求更有新意的谜面,于是,这回设定了一种在当时看来,也许算是比较另类的密闭空间——雪地密室。

一般而言,当我们提及“密室”,脑海中总会浮现一幢房子,门窗自内反锁,或者出口处于被监视状态,以证明无人能够出入;就在这样的一个地方,居然横躺着一具尸体,而且左看右看,怎么都不像是自杀的。这么一来,就在物理上(房间状况)或者人工上(监视)证明了其不可能性。而雪地密室则呈现为:在白茫茫的雪地上没有足迹,或者只有被害者的足迹,这样,凶手相当于让大自然为自己作证——雪地没有被外人破坏,所以“我”不可能走过,这是大自然的基本定律,这样一种不可能性,岂不是很有意思么?更有意思的地方在于,这是雪地而不是房间,所以什么秘密通道啊、绳子拨弄门闩啊之类的手法,通通不管用。所以,面对一个雪地密室,连大名鼎鼎的亨利·梅利维尔爵士都感慨,这实在太糟糕了。

“如果仅仅是个上锁的房间,你还可以欢呼一下。每个人都懂好几种,从外面锁门的诡计:门闩能够用针和线做成的机关拉上,钥匙能用老虎钳扭动,铰链能从门上拆下来,再装回去,这样更不用去理会锁头。可是,当你的密室包括一个简单、平凡、疯狂的问题,周围一百英尺之内,都是半英寸厚的无痕雪地时……”

嗯,大名鼎鼎的亨利·梅利维尔爵士,一位根据丘吉尔的形象来塑造的侦探角色。如果曾经看过他初登场的《疸疫庄谋杀案》或者后续几作,读者应该对这位老头子印象深刻——作者直接描写他的目空一切、粗鲁无礼,又略带被害妄想,但在侦破罪案方面,他却才华横溢、天赋尽见。而在《白修道院谋杀案》一书中,竟出现了亨利爵士的亲人^外甥詹姆斯·本涅特,从一个亲人的眼中,去看这位怪人的言行,更添几分趣味。

这个系列其他大部分作品,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直到粉墨登场,才能显示其性格,而在这本《白修道院谋杀案》中则不然。仅仅在第一章 开端,本涅特的父亲就对H·M作了一段介绍,原来他不但是世袭的从男爵,而且还是个社会主义的拥护者(指的是英国工党提倡的国家资本主义),另外还拿着律师和外科医生的资格证书;也就是这么一个人,平时的行为散漫粗鲁、低俗无礼、蔑视权威,却对“不可能犯罪”的侦破颇有心得。这里通过描绘他过往的言行举止,与周围人的巨大反差,或者是与别人所认同身份的截然不同,惟妙惟肖地塑造出一位特立独行的侦探。

侦探行为的怪诞,无损他在侦破罪案方面的天纵之才。在书中,作者借亨利·梅利维尔爵士之口,道出了一份“不可能犯罪”的动机讲义:一是伪造自杀,二是伪装成鬼魂犯罪,三是意外事故所造成。不同于《三口棺材》里密室讲义和《绿胶囊之谜》里毒杀讲义的大量实例举证,动机讲义中,没有提及任何作品或者实际例子,只是由亨利·梅利维尔爵士举出了,几种要完成某种动机而适用的手法,这些手法令助手马斯特斯惊叹的博闻强记。虽然这份讲义从某种程度上,看来很粗略,不算完备,但是,它在指引侦破思路方面,也是很有价值的。另外,当亨利·梅利维尔爵士对照着案件,从讲义中逐条排除可能性时,真让读者有山重水复疑无路之感,于是,这桩“不可能犯罪”事件的诡谲性,又增添了许多分。

回头看看这本书的出版时间——1934年,同样会让人有很多感慨。就在这一年早些时候,约翰·狄克森·卡尔完成了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系列的首作《瘟疫庄谋杀案》,那是一部在情节、气氛与诡计方面都有出色表现的作品。另外,埃勒里·奎因也出版了国名系列中唯——本密室作品《中国橘子之谜》,尽管只是一个一扇门自内闩上、一个门口被监视的房间密室,但因为屋内所有东西被倒置,所以,其趣味性一点都不差。更有甚者,S·S·范·达因写出了《龙杀人事件》这一作品,描绘了一个人跳下游泳池之后,立即消失的案件,更是大大跳脱了狭义密室的范畴,给出了一个绚丽无比的谜面。可以说,在1934年,几位当时有名的作家都不约而同地,在追求“不可能犯罪”的趣味性,希望在旧有领域中进行翻新,而且,都算是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尽管现在有不少人,对后两作恶评甚多)。而约翰·狄克森·卡尔,也许更是为1935年的惊世大作《三口棺材》做着试验和准备。

固然,《白修道院谋杀案》作为一本早期的雪地密室作品,其诡计模式不可避免地,为很多后世作品所参考。所以,案件进行中的恍然大悟,谜底揭晓后的会心一笑,也能给阅读带来另类的愉悦。

好吧,笔者的饶舌也许太过火了吧,还请诸位读者翻开本书,来判断这种阅读乐趣的深浅吧。

出场人物一览

詹姆斯·博恩顿·本涅特(James Boynton Bennett)——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的外甥,外交官

基蒂(Kitty)——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的姐妹,詹姆斯·博恩顿·本涅特的母亲

玛莎·泰特(Marcia Tait)——好莱坞电影女明星

卡尔·雷格(Carl Rainger)——电影导演

贾维斯·威拉(Jervis Willard)——男演员

卡尼费斯特殿下(Lord Canifest)——报刊界的重要人物

露易丝·卡拉维(Louise Carewe)——卡尼费斯特的女儿和秘书

莫里斯·博亨(Maurice Bohun)——白修道院的主人,电影原著

凯瑟琳·博亨(Katharine Bohun)——称为“凯特”,莫里斯·博亨的侄女

约翰·艾什利·博亨(John Ashley Bohun)——莫里斯·博亨的弟弟、电影制片人

乔治·博亨(George Bohun)——博亨家的祖先

泰特将军(Tait)——玛莎·泰特的父亲

里奇(Richter)——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的老朋友,指挥家

罗布列特(Robrett)——G键案件的死者

赫伯特·帝门斯·埃默里(Herbert Timmons Emery、)——文中叫“提姆·埃默里”,玛莎·泰特的公关

玛格丽特·埃默里(Margarette)——赫伯特·帝门斯·埃默里的妻子

卡萝塔(Carlotta)——玛莎·泰特的女仆

贝里尔·西蒙兹(Beryl Symonds)——白修道院的女仆

斯特拉(Stella)——白修道院的女仆

比尔·洛克(Bill Locker)——白修道院的养马人

汤普森夫妇(Thompson)——白修道院的管家及其妻子

怀恩(Wynne)——医生

亨利·梅利维尔爵士(Henry Merrivale)——侦探

罗莉波(Lollypop)——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的秘书

山迪伏(Sandival)——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的朋友,被爵士提到但并未出场

汉弗瑞·马斯特斯(Humphrey Masters)——苏格兰场犯罪调查部警长

查理·波特(Charley Potter)——郡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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