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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世界上最伟大的游戏】

作者:美-约翰·迪克森·卡尔 当前章节:15105 字 更新时间:2026-6-8 09:50

“你郑重宣誓,永远不对读者隐瞒任何一条关键线索吗?”

“我宣誓。”

这是侦探俱乐部①成员誓言的第一条。候选人将一只手放在骷髅头埃里克上,热情洋溢地进行以上宣誓。众人以肃穆的目光见证着他的誓言,埃里克的双眼(特此鸣谢约翰.罗德②)中那对红色灯泡闪闪发亮。这条誓言的地位,甚至凌驾于尊崇纯正之英语、在故事中运用正当之侦查方法以及禁止剽窃同僚成员之构思等一系列准则之上。

在开始阐释我所心仪之最杰出的十本侦探小说之前,务必强调此一规则,而它也是从事这一行业的必要条件。

①成立于1930年,首任主席为G.K切斯特顿,阿加莎.克里斯蒂、多萝西.塞耶斯等多位著名英国推理作家均为俱乐部成员。

①黄金时代英国著名推理作家。

曾经地位低微的侦探小说,可谓走过了漫漫长路。它登临于山岭,沉潜于溪谷,跃然于平原,跋涉于水沟。五十年来历经沧桑巨变,甚至改头换面,令人时有千头万绪千言万语却又不知从何诉诸言表之感。一部新小说面世后,之所以颇受赞誉,或因其文笔晓畅,或因其人物鲜活,或因其“艰深高妙”;或因其试验性之技法,或因其开拓性、颠覆性之构思。简言之,此书本身为一部优秀的侦探小说这一原因却无论如何不在此列。

究竟什么是“优秀的侦探小说”?侦探小说构筑的是罪犯与侦探间的冲突,其媒介便是罪犯施展的某种精妙设计——不在场证明、新奇的谋杀手法,不一而足——始终悬而未解甚至未受怀疑,直到侦探凭借早已传达给读者的某种证据揭开它的面纱。

那就是故事的结构、框架,是挂满饰物的精美圣诞树。倘若结构搭建得十分蹩脚,或是树干的基础弱不禁风,那么再华丽的饰物也都无力回天,它必将轰然倒塌。圣诞树垮塌那一瞬间也许令人好不怅惘,尤其是孩子们,但小说的失衡在成年读者心中,无非也只能激起些微沮丧罢了。

小说的作者却不以为意。他认定优良的构架无足轻重,或是无人在乎。与其事先弹精竭虑酝酿每一步行动、每一段对话、每一处细节,倒不如大笔一挥、诉诸灵感、听天由命。假如他创作的是一部纯粹的惊悚小说,这种态度倒也可以理解,毕竟作品的快节奏将淹没一切。但他若要执笔一部侦探小说,这充其量就只是低劣的技法了。

首先,不妨假定最出色的侦探小说需包含惊悚小说中所罕有的三种特质:呈现线索的公平性,情节架构的合理性,以及独创性。

独创性——我们不需要就此展开争论吧?

值得注意的是,优秀侦探小说对独创性的需求一直都被匪夷所思地忽视了。或许原因在于它并未被视为“不可或缺”,并未被设定为游戏规则之一。

你总不能对作者说:“喂,坐下,来点独创性吧。”

他也许是做不到,也许是不愿意。他的兴趣可能侧重其他方面,例如与警察对峙的英雄,或是(读来更令人愉悦)与英雄对峙的警察。

然而,纵使独创性并非侦探小说所必备,你却会发现任何杰作都与之有缘。独创性令作品境界升华,它气宇恢宏,光芒炫目,如一道致命的闪电凌驾始终。

X在旅馆房间里遇刺身亡,警方或推演案发时间,或研究现场血迹,或勘查自加博里奥①时代以来屡试不爽的平凡诡计,从而锁定侍者Y是凶手——这样的故事读来令人兴味索然。很好,也许它还算是合格的作品,如果手头没有更好的选择,拿来一读也未尝不可。但若要让我们的智慧与业内大师一较高下,则尚需截然不同的元素。

①Emile Goboriau(1832—1873),法国作案,侦探小说的开创者之一。

例如,我们呼唤A.E.梅森在《箭屋》中对以时钟构建不在场证明之手法的精彩阐释,或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在《古墓之谜》中隐藏凶手身份的方式,抑或埃勒里.奎因在《中国橘子之谜》中令尸体反穿衣服的原因,又或是安东尼.伯克莱在《裁判有误》中展现的绝佳反讽一招认谋杀的男子意欲自证其罪却未能如愿。

这些作家(以及其余比肩齐名者)都堪称此类游戏中的佼佼者、老狐狸,他们设下圈套、挖好陷阱,一条条别出心裁的诡计令游戏的参与者不虚此行。

归根结底,这游戏本身究竟是什么啊?

它是瞒天过海的比赛,是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决斗。“我料你也创造不出超乎我想象的解答。”读者说,“很好!”作者咯咯发笑,而某一合乎规则、诡调莫测的崭新诡计却已在胸中成型。较量随即开场——追寻罪恶、探究凶手——读者警惕着每一条散落的线索,每一句泄露天机的话语,每一处也许暗示罪行的前后矛盾。

实际上,精工巧匠与初出茅庐者的最大区别,莫过于呈现证据的方式。新手急于设置一条线索时,往往油然而生一种极不自然之感,仿佛自己在读者眼前一丝不挂,过于怕露马脚,只得将线索奋力投入故事之中,然后撒腿疯跑,如同刚刚掷出一颗炸弹。

结果是,那条至多仅有一两个词汇的线索,在眼前一闪而过,便湮没于六七万词汇聚成的浩瀚烟海之中了。侦探在最末一章的总结令人痛不欲生:

“达格马.达博迪克的罪行,”侦探宣称,“根据我们在威莫利公园邂逅时他所佩戴的那条领带便可见一斑。你们自然还记得那是一条绿色领带吧?”

诚实的读者不得不答道:“哦,记得就见鬼啦!”

随即,如若他颇富责任心,还会翻查书本前文,以确认达格马.达博迪克的领带是否确系绿色无疑。或许他会发现这条线索犹如长在满布青苔的石头上的一朵紫色小花,在第六章 某个隐晦的角落里遮遮掩掩,又或许他错过了那一页,以致与之彻底失之交臂。无论何种情况,读者都不免滋生一丝淡淡的不满:仿佛他即便未遭蓄意诈欺,至少也被作者的信口开河戕害不浅。

那么,也许有人要说——且理由十分充分—作者在此完全遵循公平原则。他并未刻意重复甚或强调线索所在。因此,当厄尔.德尔.比格斯的《陈查理探案》之全盘解答都基于“乏味”这一单词而作出时,当卡罗琳.威尔斯在《明亮的脸》中以“没有哪位绅士穿了晚礼服还要戴上手表”指证罪犯时,至少在技术层面上,这些小说是合乎规则的。

但侦探小说的大师级作品绝不会依赖于“一条”线索、“一处”场所,或任一单纯的不协调之处。此种方法用于短篇小说尚可,但出现在长篇小说中就未免荒唐可笑。这令人联想到那些一分钟谜题,配以眼花缭乱的照片、插图,在杂志上频繁出没。

“莱纳德.安德里亚斯,”探长怒吼道,“你自称九点钟时在弗莱明主教酒吧喝了一杯掺苏打的威士忌,但我们知道酒吧八点半便打烂了。这就证明,莱纳德.安德里亚斯,凶手就是你。”

唉,这对可怜的老莱纳德.安德里亚斯未免有些苛刻了,因为这证明不了任何问题,只能说明证人撒了个谎,或是酒吧老板(往往如此)将威士忌藏在柜台底下,专供特受优待的客人饮用。我们所面对的是谋杀案,万万不能仅凭如此脆弱的证据便对人生杀予夺,即便是小说里的人物也不行。

再重复一次,优秀的侦探小说绝不仅仅包含“一条”线索,而是一系列线索和各种证据的精妙整合,即便是经验丰富的读者也免不了迷失方向,直到令人震惊的结局到来,整体构思才于刹那间浮现于眼前。

精于此道的作者都明白——正如R.奥斯汀.弗里曼博士多年前所指出的——误导读者根本没有必要。仅仅陈列证据便足以令读者迷失方向。因此,出色的作者不仅会提及线索,还会再三强调,如同在婴儿面前摆弄手表那样,将它们反复玩弄于股掌之中。他不仅出示物理线索,甚至还不吝展现心理线索以及用于烘托气氛的线索。

某句话在书中出现,其原因绝不仅仅是它听来神秘兮兮,或是它令某个特定角色嫌疑缠身,或是作者自己都搞不懂笔下的人物所云为何,而纯粹只是拿这句话填补空白而已……

绝非如此。向后翻过若干书页后,读者便将自行发现——多么稀罕!每个人物在任何时间点的所思所想都一目了然。

结果将会如何?

这样的小说正是因此才自始至终朝气蓬勃,并在结尾爆发出澎湃的生命力。面纱被扯下,面具被摘落。行走在身旁的,是有血有肉的人,而非塞满锯末的布娃娃。

作者的描写中有声音的抑扬顿挫,有情感的跌宕起落,还有赫加斯探长在沙发底下发现的一枚钝图钉。他并未忘却研究他笔下的人物。恰恰相反,他正在描摹他们。

眼神的流动——那是自然!

贝蒂把手放在床沿上、似要稳住身体时那一瞬间的犹疑——那还用说!

每一处微小的细节此时都产生了应有的效果,如果小说写得直截了当,这自然不在话下。细节的力量蕴于作品的情境之中、节奏之中,一箭正中靶心,铿锵有声。不仅如此,我们自己被大师级的精妙一击骗得云里雾里、怀疑的锋芒被合情合理地引向错误方向时,唯有向作者遥遥致敬,一边诅咒一边赞不绝口地合上书。

亲爱的朋友们,这,才称得上是一部侦探小说。

★★★

今时今日,还有谁在写这样的小说?鉴于研判这一问题的立足点恐已岌岌可危,我们交出的答卷,较之分析现今英美侦探小说之间的流派分野,只怕还要蹩脚得多。

回眸二十五年前的美好年华(抑或是鄙陋的年代)——我们不妨先把杰出的代表人物放在一边,从位居中游的普通作者谈起——那些小说可谓千篇一律。大西洋两岸均以英语写作,尽管他们的文笔皆令人不敢恭维。双方都嘀嘀咕咕地默许了某些规则,虽然他们的违规举动无处不在。情节方面也概莫能外。将地点从长岛移到萨里郡,用“从男爵”取代“工业巨子”,这些小说几乎可以相互替换。事实上,弗兰克.L.帕卡德的吉米.戴尔系列惊悚小说在英国出版时,这种替换的确发生了。威猛的吉米居住在公园路,与恶魔般泯灭良知的强盗们,亦即所谓的(真令人遗憾)犯罪俱乐部不懈斗争。

然而普通的侦探小说模式大抵如下:立下新遗嘱的前夜,被害人在书房中惨遭谋杀。刺死他的凶器是一柄东方匕首,平时放在桌上用作裁纸刀。整间房中散落着袖口链扣、公交车票、蕾丝手帕,以及精致纸盒中的烟蒂。

布雷斯探长被紧急召至犯罪现场,面前摆着一个烂摊子。这位从男爵或工业巨子——加上他那百无一用的儿子、桀鹫叛逆的女儿、病魔缠身的妻子——的家庭状况,即便在仆人短缺的日子里也无人能忍得住五分钟。仆役长是个勒索者,司机身怀犯罪前科,女管家对宗教极度狂热。倘若这还不够,调查过程中将发现谋杀发生时至少有另外八名嫌疑人偷偷摸摸依次从书房窗前走过。

“这样的情形难道还不足以令人绝望吗?”布雷斯探长问道。

他的观点令人不得不点头称是,因为后来证明,那些形形色色的纽扣和烟蒂是这位或那位嫌犯无意中遗落的,窗里窗外还时不时枪声大作。布雷斯探长一意孤行、正要将死者那不成器的儿子缉拿归案之际,后者的未婚妻恳求天才的绅士、私人侦探雷金纳德.杜.金克出手相助。

于是一切转入正轨。杜.金克发现警方认定的谋杀时间错得离谱,这都是某种口技或者录音机的功劳,而当嫌犯们颇富戏剧性地齐聚一堂时,他将罪行锁定在死者的秘书身上。秘书面如死灰,汗如雨下,尖叫着供述罪状之后,咽下一小瓶致命毒药,倒地身亡。

到此结束。

好了,以上情节并不是为了搞笑,也不是讽刺性的戏仿。你我多年来都一直用上佳的小说开拓心智,对侦探小说情有独钟,我们都很清楚,以上所有诡计布局早在1920年之前就已沿用多时,之后仍绵延不衰,时至今日依然颇有市场——在业内数一数二的顶尖作家笔下屡见不鲜。

它们很少像前文例举的案件那样,在某一部小说中集体现身,亦不至于幼稚到将断裂的袖口链扣用作线索的地步。当今,弗洛伊德博士的幽灵无处不在。但经典元素并未褪色。百万富翁的豪宅,剥夺继承权的威胁,危机四伏的家族,神秘莫测的仆役,数不胜数的嫌疑人,错误的被告,错误的死亡时间一你能列举出几本完全不包含以上要素的小说?

那么,我们为何还要反对布雷斯探长与雷金纳德.杜.金克的冒险?他们的疯狂之举为何每每游走在喜剧(姑且算不上滑稽闹剧)的边缘?

我们之所以不觉得它们荒唐可笑,是因为他们属于我们这一年代所谓的“时代碎片”。离可笑还差得远。看看早在它们之前就粉墨登场的侦探们——从短篇小说到长篇小说——就足以令人信服了。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的伟大作品中全无一丝可笑的成分。现今也不会有人笑话G.K.切斯特顿笔下的布朗神父,那个矮胖的小个子神父于1911年初次亮相。同理适用于一年前A.E.梅森在《玫瑰山庄》中刻画的哈纳德探长,同年,弗里曼博士委派经验丰富的约翰.桑戴克出马解决他最棘手的难题《奥西里斯之眼》。1913年,E.C.本特利的惊艳之作《特伦特最后一案》多少有点姗姗来迟。在大西洋彼岸,被低估的天才雅克.福翠尔早在1907年便塑造了奥古斯特.S.F.X.凡.杜森教授,而远远谈不上滑稽的阿伯纳大叔经典短篇小说集于1918年展现在我们面前时,梅尔维尔.戴维森.普斯特早已深谙此道、技法圆熟了。

由此不难看出,为什么早在20世纪20年代之初,聪明的读者就厌倦了布雷斯探长与雷金纳德.杜.金克的冒险之旅。

“噢!”读者说,“猜测谁是凶手真令人厌烦。那些不三不四的线索根本不足以解释在结尾侦探何以恍然大悟,来点货真价实的证据吧。

“还有,”这位读者意犹未尽,“安排你那八名嫌疑人在书房外的灌木丛边列队行进倒也罢了,这无所谓。但请拿出合理的原因解释他们为什么要去那里。倘若你想把公交车票撒得满房间都是,同样也请指出理由。换言之,请细心构筑你的故事。目前你的问题不是拆解罪行,而是阐释清白的人为何行事糊涂。

“最后,结尾那’令人震惊的发现’可谓沉闷至极,连最基本的巧妙性都欠奉,完全不值一提。难道你就没有新点子?就不能制造哪怕一丝丝意外性?相信我,比起布朗神父揭开《隐身人》的真面目、阿伯纳大叔诠释《稻草人》的深意,抑或歇洛克.福尔摩斯——多么难忘的时刻啊——将《歪唇男人》的伪装一扫而空时那种令人喜不自胜的震撼感,你实在差远了。”

哈!哇!

请原谅这些惊叹声。只是笔者行文至此,重温那些虚构犯罪中的伟大时刻,于记忆中咀嚼回味,竟难掩欣喜激动之情。再一次,我们的脑海中浮现出手持沐浴棉的福尔摩斯那清灌的身影,以及一头乱发、在帆布床上辗转反侧的休.伯恩,又或是惨白的天幕下、面对无人经过的荒凉的雪地上那举目皆是的凌乱脚印,布朗神父与身形高大的看门人绝望地惊呼:“上帝啊!隐身人!”

于是,这些伟大时刻有助于我们总结原因——富有想象力的读者为何需要比布雷斯探长或雷金纳德.杜.金克更具进取心的人。读者期盼着机敏的作者讲述一个构思巧妙的故事。他期待的是(还需要再重复吗?)公平游戏、结构合理、独树一帜等特质。在20世纪20年代前期,拥有以上特质的新作家已然登上舞台。

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处女作《斯泰尔斯的神秘事件》带来了惊人的新元素,最早被怀疑的人到头来竟然就是凶手,他的目的是让自己经庭审获判无罪,此后便再也无须受审了——这一诡计后来被众多作家借鉴。

而弗里曼.威尔斯.克劳夫茨则在《桶子》中开创了构建完美不在场证明的新方式。

在《帕丁顿谜案》中,约翰.罗德笔下的死者没有任何明显死因——同时他还头一次(几乎也是最后一次)告诉我们,普利斯特里博士的教名是兰斯洛特。

安东尼.伯克莱凭《莱登庭神秘事件》的“密室”崭露头角。

多萝西.L.塞耶斯以《谁的尸体》令羽翼未丰的彼得.温西爵爷破解了一宗谜案——被害人被刺死在干巴巴的浴缸里,奇怪的是尸体身上仅仅戴了一副夹鼻眼镜。

即便有人对此不以为然,但在20世纪20年代,绝顶聪明的大脑仍可谓毕至云集。

最杰出的暴死场景是什么呢?JJ.康宁顿在《迷宫谋杀案》中交出的答卷或是一例。有人用照相机暗箱——那种奇特的潜望镜装置——目击过远处的恐怖事件吗?又是康宁顿先生在《博物馆之眼》中做了示范。

同样是20世纪20年代,菲利普.麦克唐纳的《铿刀》一鸣惊人。R.A.J.沃灵的《锁眼里的谋杀》展示了如何不露斧凿之痕而误导读者的技巧。

那些日子里伴随我们的还有H.C.贝利笔下那位天真无邪、为人可靠、说话像刚出炉的小奶油面包一样轻柔的福琼先生。

现在,让我们将目光投向大西洋彼岸吧。不得不承认,同一时期的美国,只出现了两位一流的侦探小说家。

那些无缘跻身一流、准一流之列的作家,就不必具体点名了。其中大多是女性,更有一两位迄今仍笔耕不辍。这些女士的华尔兹舞步优雅娴熟,但她们总在布雷斯探长或雷金纳德.杜.金克的臂弯中翩翩起舞。她们给了我们愉悦的回忆,作品中弥漫着砒霜和旧式蕾丝花边的气味。她们对书中的彩色卷首插画十分在意,黄色的木U艮拂过地面,罪行将房间点缀得安逸怡人。

有个名字不可不提。此人与一流作家的差距只在毫厘之间,其实际影响力甚至超过人们的想象。他就是阿瑟.B.里夫。

阿瑟.B.里夫的写作生涯开始时间更早——事实上,与多数跳华尔兹的女士一样——进入20年代之后他的受欢迎程度已大不如前。但他创作的克雷格.肯尼迪系列小说,读者可谓不计其数,更得到西奥多.罗斯福的赞赏,还被改编成若干令我们目瞪口呆的早期系列电影。

克雷格.肯尼迪可能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与桑戴克博士相仿,他也是一位科学侦探。他的实验室闪耀着奇异的火花,烧杯与试管中喷吐着诡谪的泡沫,较之已故的弗兰肯斯坦博士那间实验室有过之而无不及。每次他都能变出一些新玩意——保证具有轰动效应——用来敲打某人的手腕,或者捆住身下的椅子。下颌棱角分明、领口高高立起的肯尼迪——哈珀出版社的版本上,他的形象令人记忆犹新——带着他那些小玩意,大摇大摆走进监狱。我相信他的大部分科学知识在今天已不足为信。他的小说如今已无人问津。可是

他是最早在这类小说中动用测谎仪,并将电解、镭中毒、液化空气等手段诉诸谋杀的人。他指点作家们使用马克西姆消音器,无论是眼泪,还是祈祷,抑或诅咒,都不能劝服他们回头。在他的诸多成就之中,最突出之处莫过于在短篇小说《梦境侦探》和后来的长篇作品《心灵创伤》中引入了心理分析方法。

从某种角度看来,这不失为一种严肃的想法。对于卑微的侦探小说编年史而言,它好比研究沸腾的水壶的瓦特,或是在雷雨中放飞风筝的富兰克林。当时的其他悬疑小说还与神经衰弱症、恐怖症、病态依恋之类情节难分难舍。现今我们便可看出,那一小块土地上野草的长势有多么疯狂。心理分析方法堪称坡与柯南.道尔的时代以来,侦探小说的种种革新之中,心理分析方法的应用称得上最为广泛,而当与我们同时代的作家们在这片丛林中迷失方向时,丛林的缔造者却已被我们遗忘。

好了,无须介怀,我们继续讨论20年代美国的情形。

这十年刚进入后半段时,S3.范达因发表了《班森杀人事件》。阿尔文.班森饮弹身亡,案情取材于桥梁专家约瑟夫.埃尔维尔的命运。但此书并非埃尔维尔一案的重建,如果我们读过警方调查该案的卷宗便可一目了然。但它带来了一位新作者,他犹如旋转印第安魔棒一般,以巧妙的手法逗弄着一干嫌疑人,我们唯有在一旁艳羡地干瞪眼而已,同时驾到的一位新侦探菲洛.万斯自称他运用的是心理学方法,并对在班森尸体旁发现的烟蒂不屑一顾。三年后,一名品行不端的律师在《罗马帽子之谜》中被一种名为四乙醛的新物质毒杀——让我们向埃勒里.奎因致敬。

虽然堪称名家的仅有这区区两位,但他们的杰出程度足以与英国同行们分庭抗礼。遥望当年,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仿佛已在那时来临。侦探小说对公平性的追求更趋严格,它已经长大成人,脱去稚气、走向成熟。

接着是20世纪30年代。分裂随之出现。已在杂志中蛰伏若干年头却无人能察觉其天资的“硬汉派”(冷硬派)侦探小说霎时异军突起,在整个领域中呼风唤雨。鲜有作家能完全与它的影响力绝缘,就连涉足过不同流派作品、久经沙场的作家也概莫能外。新生代们则更是趋之若鹫。

于是,横亘于歇洛克.福尔摩斯流派与山姆.斯佩德流派之间的一道鸿沟,三十多年来不断扩大。

我们且来看看硬汉派的小说。

是否喜欢此类作品纯属个人口味问题。而另一方面,对它的优劣评判则取决于其具体水准。如果有人想了解“精练、冷峻、充满力度的散文”应如何写作,不妨重温梅尔维尔.戴维森.普斯特的代表作。就散文风格而言,普斯特堪称顶级大师,但之前这种描述同样适用于当代众多作家。

然而,文学性并非我们探讨的对象。我们关注的是侦探小说,以及其中包含的底蕴。达希尔.哈密特被誉为“一流的开创者”、属于“一小部分能为其所致力之领域带来真正新鲜空气的人”,他那“简洁干练、生机丰沛、冷峻超然的叙事,树立了一种鲜明的美式文风,与人所熟知的英伦模式迥然不同、大异其趣”。

这一点评出自霍华德.海克拉夫特,一位闻名遐迩、令人钦佩的评论家,其观点由不得我们不万般尊崇,唯有他对某位名为卡特.狄克森①的庸碌作者的偏颇赞扬才值得商榷。

但这种独创性,即开拓新领域的荣耀,依然取决于你的所作所为。例如,在皇家歌剧院或大都会剧院上演《洛亨洛林》②时,令一整队袋鼠在舞台上招摇过市,便能制造出颇具独创性的影响力。由此,你绝对称得上是一位开拓者,真正为你所致力的领域带来了新风气。或者,也可采取更保守的策略,宣称音乐剧的症结在于对音乐的应用,而解决之道便是在音乐剧中杜绝任何音乐。同理,你可以下定决心写出完全不具备任何线索、不遵循任何规则的侦探小说。

按照之前研讨布雷斯与杜.金克历险记的方式,我们试举一本典型的30年代后期美国侦探小说为例,其情节如下——

男主角奇普.哈德斯通是一位妙语连珠的私人侦探,身边有一位魅力十足的金发速记员。一天,年迈瘦削、在日落山拥有一幢乡间别墅的贵族J.T.威瑟斯彭大驾光临,掀起了好一阵骚动。

威瑟斯彭先生的女儿似乎和一个声名狼藉的家伙斯莫思.艾德.斯普莫尼纠缠不清。而百万富翁的藏品中那件堪称无价之宝的水晶瓶——瓶身的金饰出自班文努托.切里尼③之手笔——

①卡尔本人使用的另一个笔名。

②瓦格纳根据中世纪日耳曼传说创作的歌剧。

③16世纪意大利著名雕刻家和金匠。

也失窃了。家族中的气氛十分紧张,因为——别忘了他百无一用的儿子、桀鹫叛逆的女儿、神经兮兮的年轻妻子——威瑟斯彭先生的猜忌远不止此,他家的总管是个勒索者,司机身怀犯罪前科,女管家则沉溺毒品。他说他只想寻回切里尼的水晶,并将女儿从斯莫思.艾德.斯普莫尼的魔掌中解救出来。

“但千万不要引发丑闻,哈德斯通先生!”百万富翁恳求道,“总之,千万不要引发丑闻!”

去别墅之前,奇普收集了大量情报。其实故事里的每个角色都登门拜访过,试图收买他。他先是吓唬他们,然后羞辱他们——除了一名保险公司的代表,他只羞辱了他而已。

抵达日落山的别墅后,奇普发现前文所述的这一“疯狂家族”已彻底得了失心疯,与其求助侦探,还不如去找个精神病医生。女儿随随便便脱掉衣服,妻子声称她亦有此意,儿子一见奇普就想敲掉他的脑袋。其他人对儿子拳脚相加,对奇普也动起手来,或是互殴。奇普则以羞辱回击每个他之前未曾谋面的人,直到有个客人一命呜呼——他的喉咙被割开了,陈尸于游泳池里。

(请注意,创新在这里出现了。百万富翁本人一般是不会被谋杀的,毕竟需要他活下来给奇普付钱嘛。)

一位客人遇害了,看样子至少有八个人掌握与凶案相关的重大秘密。他们全都消失了。奇普的工作就是找到他们。在市区附近的一家轮盘赌场,他发现线索集中到一个神秘的红发女孩身上,她曾在菠萝街和香蕉街路口的一座公寓楼里现身。

奇普赶到那间公寓,发现女孩已经走了,但地上躺着一具尸体。他快马加鞭杀到第二间公寓,女孩又先行一步,地上又有一具尸体。当他光临第三间公寓发现了第四具尸体时,警察盯上了,记者尾随而至,斯莫思.艾德.斯普莫尼穷追不舍,就连百万富翁也在找他,想让他罢手。奇普岂能善罢甘休,他放出话去——像个勒索者似的旦把他卷进来,就别想把他踢出去。

“换句话说,”奇普发出豪言,“这骗局气数已尽了!”

我们都点头称是,因为重大秘密已变成单纯的游戏,游戏中人都在欺骗他人,却与谋杀毫无瓜葛。正当奇普被凶杀组的胡利根队长逮捕之际,他灵光乍现——具体过程始终不详——凶手是J.T.威瑟斯彭的妻子。他与她当面对质,屋子里枪声大作,妻子拖延许久,终于尖叫着招供了,然后倒在他脚边咽了气。

故事到此收场,读者还摸不着头脑究竟出了什么事。

为什么奇普.哈德斯逋的历险从一开始就似曾相识?是什么激起了读者的回忆?尽管主角的性格别开生面,尽管目空一切的行文风格颇为新鲜,尽管追逐、扭打、绑架层出不穷,但这种既无动机又缺线索的方式,我们似与之曾有一面之缘。

难道这不是布雷斯探长和雷金纳德.杜.金克的翻版吗?

虽然告别了对谜团而言可有可无的袖口链扣、公交车票和蕾丝手帕,取而代之的“秘密”却同样跟谜团无关。嫌疑人不再去书房外的灌木丛边列队报到,而是乘车或飞机逃之夭夭。他们的行动根本不具备逻辑——反正不具备任何解释得通的逻辑。

至于证据的公平性,或是解答的质量,也大抵如是。

美国的车轮在这些30年代硬汉派小说之中全速飞转。让我们再次回到早些年的络腮胡和卫生球中间。那些令20年代的读者们怨声载道的侦探小说特征,那些本质上存在缺陷的特征,那些老手一度致力消除的特征,正成功地卷土重来、重掌潮流大旗。

这一时期,美国确实诞生了自己的一流作家。1934年,凭借在《矛头蛇》中所展现的刻画人物与谋篇布局的非凡实力,雷克斯.斯托特立即与埃勒里.奎因和S.S.范达因比肩齐名。接下来是安东尼.艾伯特,他那部可怕的处女作《杰拉尔丁.福斯特谋杀案》——以库瓦西耶传说①与莉兹.伯顿案②为蓝本——似乎从未在评论界博得其理应获取的称赞。跻身一流之列,或与一流差距甚微的作家,还有克莱顿.劳森与C.戴利.金。

然而,仍有大量作家以承袭伟大传统、安插精妙线索、埋设隐秘陷阱为己任。他们的叙述节奏如你所愿风驰电掣,他们的名望与同时代的英国同行并驾齐驱。玛格丽.阿琳汉姆、奈欧.马许以及尼古拉斯.布雷克带来的新思路具有举足轻重的分量。尼古拉斯.布雷克的处女作《证据疑团》为伟大的传统做了典型注脚。用于谋杀的凶刀匪夷所思地不翼而飞,调查人员遍寻不着,因为它就被藏匿在他们眼皮底下,用作固定一顶帐篷的桩子。

①著名的干邑白兰地品牌,即“拿破仑白兰地”,传说中这种酒的制造工艺是一个谜。

②1892年美国轰动一时的著名案件,莉兹.伯顿被指控为使用斧头残忍砍杀生父与继母的凶手,但因证据不足获判无菲。

好,那么英国模式小说的弱点何在?

缺点一如既往,只是表现形式不同。更“文艺”的类型,譬如硬汉派,往往倾向于将实质误认为风格,这种思路认为,有了优美的文笔——有时所谓优美文笔只是自命不凡罢了——就可以掩盖情节原创性的匮乏了。

“喂,喂!”作者仿佛在说,“我确实是个诚恳的小说家,你也明白,我投身于无趣的侦探小说,无非是因为这些年来它的地位提升了。实际上我真的对谜团没有太多想法,创作思路也不太清晰,但如果我拿出精彩的人物刻画以及云山雾罩的谈话,你就不在乎了。”

回答是——

先生,或者女士,我们真的在乎!忽视情节已非上策,进而一举弃其他支柱于不顾,就更是错上加错。

★★★

按照出版方的意愿,以下评述定名为“最佳的十部侦探小说”——如有偏颇,概不负责。我个人更倾向称其为“十部跻身最佳之列的侦探小说”,以免此文担负起堪与记录天使①比肩的重任。

若我们假定入围作品的必备要素应当包括公平游戏、坚实结构与独创性……

①传说中记录善恶的天使。

肯定有很多人要问,为何本文不从威尔基.柯林斯的《月亮宝石》开始呢?

《月亮宝石》出版于1868年,在G.K.切斯特顿与多萝西.L.塞耶斯的推荐榜单中均名列首位。原因不难理解。谁偷了月亮宝石——那颗不祥的黄色宝石——这一谜团,在这部情节巧妙的小说中只是拼图的其中一块,此书的写作技巧时至今日仍可奉为圭臬。同时,书中处处洋溢着维多利亚时代的魅力:点缀着鲜花的房门,爱种玫瑰的侦探,留着络腮胡、温文尔雅的男主角为讨女主角欢心毅然戒烟,而这一无足轻重之举竟引得祸从天降。

然而,我不得不警告热情过头的读者,开篇几个章节之沉闷乏味,相当考验耐心。第一位叙述者老加布里埃尔.贝特里奇至少花了五十七页来铺陈舞台,而且在第五十七页末(根据查托和文达斯出版社1905年版)还以一句“加油”勉励读者。反对选入此书的理由主要基于篇幅考虑:《月亮宝石》合计超过二十五万字,即便对于这么一本鸿篇巨著,也太过冗长了。

将另一部代代相传的经典之作——安娜.凯瑟琳.格林的《利文沃兹案》排除在外,则是出于全然不同的考虑。

这部问世于1878年的美国里程碑式作品值得我们倍加尊崇,因为它是历史上第一部 让我们那不幸的百万富翁(本案中是退休的茶叶商人利文沃兹先生)脑后中枪、陈尸书房的。

现在来听听描绘美丽的玛丽.利文沃兹小姐的一段话,她是死者的侄女之一。

我注意到铺着花边绸缎的安乐椅中有位姿容绝世的女子,正从半倚半卧的姿态起身,仿佛将欲严斥痛责对方一般。她一头金发,肤色白皙,神情高傲、举止优雅,宛若裹在乳白色厚包装纸里的一朵百合,随着曼妙婀娜的身姿摇曳流连,她的脸庞线条颇有古希腊风韵——

别笑,利文沃兹小姐那古希腊式的容颜并非你所想象的那样。无论如何,年轻的雷蒙德被深深震撼了。

颇有古希腊风韵,淡金色的辫发扬超耀眼的光泽……她的样貌如此璀璨夺目,如此摄人心魄,如此超凡脱俗,我不由震惊地屏住呼吸,一时间着实不敢相信眼前人究竟是活生生的女子,抑或是某位来自远古传说的著名女整司。

对这幅画面加以恶评未免有些不公,因为作者只是采用了她那个年代流行的风格而已。在最出色的侦探小说中也能找到过时的文字,只要故事精彩,这并无大碍。但问题在于读者埋头苦读数百页后,侦探仍未查出哪怕一条指向正确目标的线索,又拒绝逮捕错误目标、只因他认定女人绝不会想到在开枪后擦拭手枪。

巅峰时期的安娜.凯瑟琳.格林完全能设计出精妙的情节诡计,例如《姓名缩写》中的冰子弹,或是《黑洞》中的神秘超然的忏悔苦修,抑或《金丝球》中的“画像”——其实那并非画像,而是一行行微小文字组成的人脸。这些都精彩绝伦,但仍令人觉得少了些什么。而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为我们带来了真正的乐趣。

在当代的侦探中,歇洛克.福尔摩斯所占据的位置有些奇特。在一道道犀利的目光聚焦之下,那个自诩为批评家的身影依然傲视群英,雄伟而永恒。

“什么事?”他仿佛在说。然后又是一句:“什么事?”

敌人们将他作为一个角色来抨击毫无意义可言,他是真实存在的,正如贝克街的人行道一样真真切切,又如丘吉尔先生的个性一样明明白白。所以恶意中伤他的人(当下的风气不过如此)承认他是个伟人,却否定他是位优秀的侦探。就连他的仰慕者在赞颂福尔摩斯与华生的形象栩栩如生时,偶尔也流露出认为故事本身相当贫瘠的观点。“在捡起某个小东西之后,”我们不止一次读到类似评论,'福尔摩斯总是对华生守口如瓶,对读者也讳莫如深。”

关键词是“总是”;这种论调可谓屡见不鲜,而唯一应予驳斥之处,就是它与事实大相径庭。

我们的困难在于,大多数人对这些传诵至今的小说烂熟于心,却忘记了它们核心本质中的巧妙之处。它们是人生的一处剪影,青春的一页断章,犹如我们的第一条长裤、第一个女朋友,与少年时代形影相随。那欣喜的光芒朦胧了一切。我们和这些小说亲密无间,为福尔摩斯所深深倾倒,沉醉在他的人格魅力之中,竟对情节本身的张力视而不见。

的确,在《血字的研究》(1887年)中,柯南.道尔尚未确立他的风格。但那时他也还未树立起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立体形象。在阿瑟爵士之子亚德里安.柯南.道尔经过深入研究于1945年出版的著作中,各位将读到《血字的研究》的第一稿,其中福尔摩斯这个角色根本没有出现。①这位伟人是作者事后历经斟酌才加上去的,在《血字的研究》中,比起探案本身,柯南.道尔的笔墨更多倾注于摩门教与杰弗逊.霍普的复仇记。即便到了《四签名》(1890年),他依然处在探索之中。直到柯南.道尔腾出手提笔撰写短篇小说集《冒险史》(1892年)时,他的真正风格才得以成型。

虽然读者口味各有不同,但不难猜想,在最佳短篇小说排行榜上,多数人的选择都包含以下六篇:《红发会》《歪唇男人》《斑点带子案》《银色马》《海军协定》和《赖盖特之谜》。②其中每一篇的每一条关键线索设置都公平而无可指摘。

你有疑问?例如,你说在《红发会》中,当他盯着文森特.斯伯丁的裤子膝盖部位时究竟看到了什么,我们毫不知情?

但福尔摩斯已经告诉我们他认出了“斯伯丁”;我们也知道斯伯丁在地下室里挖掘密道的计谋,我们看见福尔摩斯用手杖敲了

①参见《真正的柯南.道尔》,亚德里安.柯南.道尔著,约翰.穆雷出版社1945年版,第17页。

②《伦敦观察家》组织了一次投票以确认歇洛克.福尔摩斯系列小说(包括长篇和短篇)中哪些最受欢迎;此处提到的作品中有四篇入围了最后当选的八篇佳作Q参见《悬念大师》,H.道格杭斯.汤姆森著,柯林斯出版社1931年版,第140页。

敲人行道,我们还得到特别提示,与威尔逊当铺毗邻的建筑中有一座是城市与郊区银行。我们必须认识到,在这篇挖地道劫银行的小说中,裤子膝盖处的污迹根本不能算是线索,而是证据,决定性的证据,福尔摩斯直到解答部分才揭晓,自然也就合情合理了。

对于《斑点带子案》同样存在本末倒置的观点:应当告诉读者,死者身上有蛇的齿痕。整个谜团正是要去寻找那些齿痕,寻找茱莉亚.斯托纳的真正死因。摆在我们面前的线索先是通风孔——由雪茄烟味过渡而来,圆熟的叙述几乎不留痕迹——然后是被固定住的床架,徒有其表的铃绳,上锁的保险柜,盛牛奶的碟子,盘成圆圈的拴狗皮带,罗伊洛特医生对印第安宠物的喜好更是被一再刻意强调。如果1892年《海滨杂志》的读者鲜有几人能想到蛇,并非源于证据匮乏,而是因为年轻的柯南.道尔医生是第一个起用此种凶器的人。

接下来要提到的场景也许是传说中最负盛名的对话。这一幕出现在《银色马》中——从咖哩羊肉到裁缝的账单,这篇作品的谜团玄机处处,而我甘冒喋喋不休的风险,也要不厌其烦地再次引述这段著名对白:

“你看有没有需要我特别留意的问题.”

“那天友里狗的反应很奇怪。”

“可是那天夜里狗并没有什么动静。”“这正是奇怪的地方。”福尔摩斯说。

这就是所谓“福尔摩斯腔”或类似新奇名目的绝好例证。但它的重点并非凸显人物性格,而是一条线索,并且是小说中最机敏的线索之一。其妙处在于一面令读者对侦探的言行百思不得其解,一面却又赋予读者独立思考的平等机会。

这类给出线索的方式系由柯南.道尔始创,迄今还无人能运用得像他一样出色。

笔者的榜单将在其余两部福尔摩斯长篇小说中二择其一:《巴斯克维尔猎犬》和《恐怖谷》。后者胜出的理由有二。首先,开头几章中刻画了可能是整个系列中福尔摩斯与华生最为精彩的对话,其次,也是更重要的,解开主要谜团依靠的是一条“夜间犬吠”式的线索。其实,《巴斯克维尔猎犬》在这一点上也不例外。

“哑铃!”福尔摩斯高呼,这次他面前没有任何警察,“我的所有思路始终绕不开一个基本问题,”他说,“为什么一名运动员锻炼身体时会如此不自然地使用单个哑铃.”

这一合乎逻辑的谜团令警方一筹莫展。还记得吗,之前我们讨论过在读者面前反复摆弄线索,以及那种掩卷之后,每个人物在任何时间点的所思所想都一目了然的小说?

在伯尔斯通庄园谋杀案的调查过程中,请注意华生医生那把雨伞有趣而重要的用途。(不,我可没泄底。)然后再重读一遍福尔摩斯与巴克和道格拉斯夫人的交谈,揣摩一下那位半聋管家的证词。接下来细细品读小说那惊世骇俗、令笔者回味无穷的第二部 分中每一处的双重暗示。如果这还不足以令恶意中伤者们哑口无言的话——那就任由他们指责柯南.道尔不公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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