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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三颗子弹】

作者:美-约翰·迪克森·卡尔 当前章节:15030 字 更新时间:2026-6-8 09:50

01

在警察局副局长办公桌边上,一张折叠的报纸露出了大标题的一部分:莫特雷克法官惨遭谋杀……报纸上摆着一份正式报告,是佩奇探长的字迹。报告上躺着两支手枪,扳机护环紧靠在一起,其中一支是点三八口径艾弗.约翰逊左轮手枪,另一支则是产自比利时的点三二口径勃朗宁自动手枪。

此时还不到上午十一点,但窗外的堤岸上空笼着一片灰蒙蒙的雨幕,办公桌上亮着一盏绿灯罩的台灯。伦敦警察局的副局长马奎斯上校轻松地靠在椅背上,吸着香烟,微微冷笑。马奎斯上校又高又瘦,厚厚的眼睑下已有不少细纹,令他的面容平添几分冷漠。虽然他尚未谢顶,但一头白发已日渐稀疏,灰白的胡子也不甘落后。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庞中曾经充盈着的军人气息如今已荡然无存,当他起身时,原因便不言自明——他瘸了一条腿。然而他炯炯有神的小眼睛里却徘徊着一丝笑意。

“什么事?”他说。

年纪尚轻、行事低调的佩奇探长,此刻的神情与窗外的天色一般阴郁。

“警督先生说他已知会过你,长官,”约翰.佩奇答道,“我此来有两个目的。一是递交我的辞呈——”

马奎斯上校哼了一声。

“二是——”佩奇注视着他,“再把它要回来。”

“啊,那就好,”副局长如释重负地睁开眼,兴致随即涌了上来,“可你如此大费周章,目的何在?”

“原因就是莫特雷克一案,长官,实在太匪夷所思。从我的报告中便可看出……”

“我还没读你的报告,”副局长答道,“老天,我也不想读。佩奇探长,我觉得很无聊,无聊得要命,无聊得这把老骨头都要生锈了。莫特雷克这个案子看来也不怎么振奋人心。当然,死者很不幸,”他连忙改口,“当然,当然。如果我说错了,请即刻纠正。新近卸任的莫特雷克法官大人原就职于王座法院中央刑事法庭,人称‘铁面判官',专门审理杀人罪等归第一刑庭管辖的重罪。他曾以暴力抢劫罪判处一名姓怀特的男子鞭笞十五下①、劳役十八个月,并因此遭到怀特的恐吓。对于惯犯而言,这种事不足为奇。唯一的区别在于,怀特出狱后竟兑现了他的恐吓,回来杀害了法官。”马奎斯上校绷着脸,“怎么?有什么疑问吗?”

①英国直至1948年才废止鞭刑。

佩奇摇摇头。

“不,长官,显然没有,”他承认,“我自己就是证人。莫特雷克胸部中弹的时间是昨天下午五点半,博登警官和我亲眼目睹了事发过程。莫特雷克和怀特两人待在他家后院的别馆中,绝不可能有其他人靠近他们,更不用说朝法官开枪。所以,如果杀害他的不是怀特,此案就太过怪异了。然而麻烦正在于此,如果凶手确实是怀特——唉,案情依然离奇难解。”

马奎斯上校那张布满褐斑的脸浮起了新的兴趣。他把烟盒推向对方:“接着说。”

“先交代一下背景。”佩奇翻开报纸,头版赫然出现一大张法官生前身穿法袍的照片。卷曲的假发令法官那本就矮小的身形更显局促。假发下那张脸庞写满了旺盛的好奇心,但又不乏温文友善。“不知你是否认识他?”

“不认识。听说他仍活跃在法官餐会等社会活动中。”

“七十二岁退休对于一名法官而言未免早了点。他的思维显然敏锐如前。但他最重要的特质,便是审判时的从宽处理——极其宽宏。据说他从未将案件交由陪审团裁断,惯犯们一听说案件将由他主审,便欢喜得手舞足蹈。我在一篇演讲稿中看到,即使是最最十恶不赦的罪犯,他也不赞成对其施以鞭刑。”

“但他却毫不留情地判怀特这家伙挨十五鞭?”

“没错,长官。谁也不知道他为何一反常态。”佩奇迟疑了片刻,“现在来看加布利尔.怀特其人。请注意,他并非惯犯,而是初犯。他很年轻,英俊得像个电影演员,一副该死的艺术家派头。而且他受过良好教育,看样子加布利尔.怀特绝非他的真名——反正我们已确认过他并无前科,真名暂时可以不去深究。”

“检方指控怀特的罪名是暴力抢劫,非常严重的罪行。案发地点在白杨镇,受害人是一个开香烟店的老太太,据说很有钱,却极其吝啬。一个大雾弥漫的夜晚,有人以买烟为幌子来到店里,狠狠地殴打了她的脸部——甚至在她昏倒之后也没停手——然后仅仅从柜台里捞到两英镑钞票和少许零钱就逃之夭夭。加布利尔.怀特逃跑过程中被捕,从他的衣袋里找到了被盗的钞票,数目完全吻合,还有一盒没拆封的香烟,虽然他好像没有吸烟的习惯。”

马奎斯上校不知为何皱起了眉头,亮闪闪的小眼睛盯着探长。

“他承认抢劫了?”

“没有。他的说法是:他正在雾中步行时被人撞了一下,对方把手伸进他的衣袋,然后就跑了。他还以为碰上了扒手,便下意识地撒腿紧追而去,后来才发觉对方把东西塞到他口袋里了。紧接着他便被一名巡警拦住去路。”

佩奇又稍稍迟疑了一下。

“是这样的,长官,检方在诉讼中存在几个薄弱环节。首先,那位老妇人不能百分之百指认他就是罪犯。如果他有个手段高明的律师,或是主审法官另有其人,只怕他多半会被无罪开释。然而,这蠢货竟拒绝从法庭为他指派的几位辩护律师中挑选,而是自己为自己辩护。而且他出庭时的态度也令人生厌。法官对他也毫不留情。老莫特雷克杀气腾腾地将他推向陪审团,他们做出的有罪判决实际上都出于莫特雷克的引导。当法官询问被告对判决的意见时,怀特只说了一句:蠢材,我们走着瞧。这差不多算是恐吓了。但当莫特雷克面无表情地判他鞭刑十五下的时候,他还是几乎昏死过去——在场的其他几人也一样。”

副局长说:“喂,佩奇,我觉得不太舒服。难道此案不具备上诉翻案的可能性吗?”

“怀特没上诉。他什么也没说,不过听说他被鞭打得死去活来。但是长官,麻烦就麻烦在人们对怀特的看法完全两极,要么铁了心支持他,要么就恨不能将他生吞活剥,要么认为他蒙受了不白之冤,要么觉得他纯属罪有因得。他在沃姆伍德监狱服刑期间,监狱长和狱医对他的印象都很好,毫无保留地站在他那边。但监狱的牧师以及博登警官(也就是逮捕他的那位警官)却都认准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无赖。不管怎么说,他称得上模范囚犯,由于在狱中表现出色,获准减去六分之一刑期,六个星期前他出狱了一一那天是九月二十四日。”

“又去恐吓法官了?”

佩奇斩钉截铁地答道:“没有,长官。从他踏出监狱那一刻起,我们就开始监视他。在昨天下午之前,一切都很正常。四点整,一个和我们熟识的当铺老板打来电话,通报说加布利尔.怀特刚从他那里买了一支枪。就是这支。”

佩奇将那支点三八口径艾弗.约翰逊左轮手枪推过桌面。马奎斯上校好奇地瞥了一眼旁边那支自动手枪,然后才拿起左轮手枪。装得满满的弹盒里已经射出过一颗子弹。马奎斯上校卸下黄铜弹匣,在掌中翻来覆去看了又看,又把它装了回去。

“所以我们派人去找他——以防不测。”佩奇说,“但马上又来了一个电话,打电话的是个女人,已经濒临失控。她说加布利尔.怀特意图谋杀老莫特雷克,求我们无论如何也要阻止他。”

“女人?什么女人?”

佩奇小心翼翼地说:“是艾达.莫特雷克小姐,法官的女儿。”

“嗯,我本不想妄下结论,”上校不无讥讽地冷笑道,“难不成你要告诉我,艾达.莫特雷克小姐年轻貌美,而这位声名不佳的美男子加布利尔.怀特先生偏偏和她过从甚密,而且法官大人狠心做出判决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他们的关系了?”

“正是如此,长官。这个问题稍后再说。刚收到消息时,局长命我立刻赶往汉普斯泰德——也就是莫特雷克的住处。我带上博登警官一同前往,因为他曾经对付过怀特。我们跳进警车,火速赶到目的地。

“现场的地形非常重要。汉普斯泰德的石楠树公园周围房屋林立,别墅群也很拥挤。但法官的宅邸周围却相当开阔空旷,庄园四面各有一道高十五尺的石墙与外界相隔。

“庄园只有两处入口:主车道和送货用的侧门。主车道有一个姓罗宾逊的老看门人看守,他就住在围墙内的一座小屋里。是他为我们打开铁门的。我们到达时大约五点半,天近乎全黑了,而且风雨交加,十一月的典型天气。

“看门人罗宾逊告诉我们,法官在别馆里,绕到主屋后面走两百码,树丛中那漂亮的小楼就是。别馆很小,只有两个房间,被一条走廊隔开。其中一间被法官用作书房。罗宾逊一口咬定法官就在那里,正等候一位老朋友来喝茶,三点半的时候他打电话到门房找罗宾逊,说自己已经从主屋到别馆去了,等老朋友一到,就直接领他去别馆。

“博登和我沿小路拐向主屋左侧,别馆就在正前方。虽然庄园里有很多树,但别馆四周十余尺距离内一棵树也没有,大可一览无遗。正中的房门上有扇小窗,房门两侧各有两扇窗户,右边的两扇暗着,左边的两扇虽被厚厚的窗帘遮住,却仍可望见其中透出的灯光。从门上的小窗里也不难发现,走廊也亮着灯。此时,我们发现一个高个男人从右边的树丛里闪身蹿出,径直冲向房门。

“雨点被风裹挟着,接二连三落在我们颈后,雷声隆隆。那人的手刚要搭上门,一道明晃晃的闪电霎时划破天空,极为耀眼。几秒钟内,我们仿佛置身于摄影师的工作室,四周明亮如同白昼。博登一见那人,便大声怒吼,对方闻声扭过头来。

“他不是别人,正是加布利尔.怀特,在闪电的亮光中无所遁形。他穿着一件长大衣,没戴帽子,头发很长,雨水顺着发梢流下来。一看见我们,他就从衣袋里掏出左轮手枪,但没有向我们发难,却推开门冲进别馆,完全暴露在我们眼前。从我们所站立(或者该说是撒腿起跑)的位置,可以直接望见屋内的走廊,他正冲向左侧法官的书房门口。

“嗯,长官,用‘尺'或者'码’来描述距离时,很容易令人产生错觉,所以我尽量使用便于记忆的表达方式。第一眼发现怀特时,我们和别馆前门的距离差不多相当于一个网球场的长度。然后我们奋力跑去——博登把我甩在后面——博登又迸出一声仿佛世界末日降临的怒吼。

“左侧书房里的莫特雷克法官被惊动了,来到窗前,拉开距前门最近那扇窗户的窗帘,往外张望。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为了表明当时其中绝无戏剧性的魔法。那的确是老莫特雷克,我在法庭上见过他无数次,在那个时刻,他还活得好好的。他把窗户推开一条缝,往外张望,秃头闪闪发光。他喊道:'是谁?'旋即,他的注意力被其他什么东西吸引开了,便反身回到屋里。

“引起他注意的正是加布利尔.怀特。他从走廊推开书房的门,冲进书房,顺手把锁眼里的钥匙一拧。博登警官紧追不舍,但慢了几秒钟,被挡在了门外。我慌忙判断形势——要想遏制事态,只有从那扇半开的窗户才能最快进入书房。说时迟,那时快,传来了第一声枪响。

“没错,长官,我说的就是第一声枪响。听见枪声时我离窗口大约还有二十步。离窗口只有十步时,又听见了第二声枪响。黑色的窗帘半掩着,看不见屋里的状况,我匆忙翻过窗台。

“书房里,在我左侧距窗口不远处,老莫特雷克整个身体趴在

书桌上。加布利尔.怀特则面朝法官站在房间正中,手中紧紧握着艾弗.约翰逊左轮手枪,看上去傻了眼。”

佩奇停住了,有些不自在地望着他刚刚提到的那支枪。当时那不可磨灭的景象仍在眼前挥之不去:刷了灰泥、在闪电寒光中污迹斑斑的别馆,法官的书房中,身材高大、淋得如落汤鸡一般的怀特,目光呆滞,一头金发又湿又乱,水珠绵延不绝地滴在手枪上。此时副局长正严厉地盯着他。

“你的用词很奇怪,”马奎斯上校问道,“为什么说他‘看上去傻了眼'?”

“唯有如此才能恰如其分地形容他的表现,”佩奇踌躇道,“他既不狂暴,也没抵抗,更不悲伤,只是一脸稀里糊涂的神情。长官,我只得从窗口翻进去。局势并不危险,怀特完全没注意到我,甚至很可能都没看见我。我首先上前把枪从他手里拿出来,他也没有异议。接着我打开通向走廊的门——博登一直在外头拼命擂门——让博登进屋来了。

“然后我来到莫特雷克法官的尸体旁。

“他脸朝下趴在一张硕大的书桌上。书桌上方,从天花板垂下来一盏铜制的大灯,形状很像中国的龙,灯泡非常亮,光芒倾泻在书桌上,这是书房里唯一的光源。法官左侧有一台口述录音机,橡胶盖被翻开了。显而易见,法官已经没救了。他被人在很近的距离用枪射穿了心脏,极有可能瞬间毙命。一共开了两枪,其中一颗子弹夺走了他的性命。另一颗子弹则摧毁了口述录音机话筒的玻璃盖,嵌入法官背后的墙壁里。后来我把它挖出来了。

“这是我草绘的平面图,看了之后对书房的格局会有个大概的了解。房间很大,方方正正,家具主要是书柜和皮椅。屋里没有壁炉,但北面的墙里有一组双层的电暖气片(正在运转)。西面的墙上开了两扇窗户(都从屋里闩上了,而且厚重的木质窗板也同样在内侧上了锁)。南面的墙上也有两扇窗户(我自己就是从这一侧进屋的,其中一扇既上了闩又被窗板遮住,我翻进屋的那一扇则自始至终没有离开我的视野)。除此之外,房间唯一的出口就是通往走廊的门(从怀特冲进房间、把门锁上那一刻起,这扇门也一直处在博登警官的监视之下)。

“当然,长官,汇报这些纯属例行公事,答案我们都很清楚。怀特具有杀害死者的动机。其他人都不可能从那间书房里逃脱。我们进屋时,也没有任何人藏匿其中,我们已按例行程序把房间细细搜过一遍了。加布利尔.怀特射出了两颗子弹,一颗杀害了老人,另一颗则未能命中目标,钻进墙里。一切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而当我权当走过场、漫不经心地打开艾弗.约翰逊左轮手枪、不经意地瞄了一眼弹匣时,形势顿时急转直下。”

“怎么?”马奎斯上校追问。

“嗯,”佩奇探长神情肃然,“从怀特的枪口,只射出过一颗子弹。”

02

佩奇毫不怀疑他的顶头上司正津津有味地咀嚼着这句话。马奎斯上校的身板挺得更直了,瘦削而满是斑纹的脸上颜骨高耸,嘲讽的神色倒减轻了几分。

“佩服,”他又点燃一支烟,“探长,我喜欢你这种非正式的报告方式。记得当年有个年轻的警卫兵——没记错的话姓克兰利——正趾高气扬地和同伴一起从一个兵营向另一个兵营行进,偏偏在关键时刻忘了该喊什么口号。他正拼命搜肠刮肚琢磨口号的时候,同伴则一丝不苟地大步朝一堵墙迈进。克兰利情急之下脱口而出:真他妈该死,朝右拐,朝鸟笼小道①的方向走。这句话的好处就在于人人都能明白他的意思。就按这种方式说下去,我喜欢。”

佩奇永远摸不透这个人的深浅,但他还是笑了笑,继续陈述。

①伦敦威斯敏斯特区的一条小道,位于白金汉宫附近。

“说真的,长官,我们根本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那支枪和你现在看到的状况一模一样:子弹上满了膛,发射后留存的弹壳只有一颗。当然,理论上说,也不排除他进屋后先开了一枪,然后小心地打开弹匣,取出弹壳,再放进一颗子弹,然后开第二枪——所以弹匣才是现在这种情况。”

马奎斯上校斥道:“一派胡言。”

“的确,长官,哪有人会在弹匣里装满子弹的情况下多此一举呢?再说他也不可能这么做,否则房间里应该还多出来一颗弹壳——第一颗子弹的弹壳——但房间里到处都找不到,他身上也没有。我们已经确认过了。”

“嫌疑人的说辞是怎样的?”

佩奇从衣袋里掏出一本笔记簿,翻到其中一页。

“我把它的证词原原本本复述一遍吧,”佩奇说,“不过他状态很差,说话也前言不搭后语,和案情一样混乱。我首先提醒他,他所说的每句话都将被记录在案,并可能用于呈堂证供。证词如下:

问:所以你还是朝他开枪了?

答:不知道。

问:什么叫不知道?你不否认朝他开枪?

答:我朝他开枪了。整件事都变得很奇怪。我不知道。

问:你朝他开了两枪?

答:不,没有。老天在上,没有。我只开了一枪。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击中他了,但他没倒下。

问:你是说只有一枪?

答:不,不,的确有两枪。我听见了。

问:那你开的是哪一枪?

答:第一枪。我刚进门就朝那老东西开枪了。他正从窗口转过身来,伸手指着我,我就开枪了。

问:照你这么说,第二枪是其他人开的?

答:不知道。

问:好吧,你还看见屋里有其他人吗?

答:没有。屋里只有书桌上方那盏灯亮着,我看不清。

问:如此说来,书房里另有人近在咫尺开了一枪,你却没看见人,没看见枪,什么都没看见?

答:不知道。我还没说完呢。我朝那老东西开了一枪,他没倒下,而是跑向另一扇窗户想躲开我,还冲我大吼大叫。接着我听到了第二声枪响。他站住了,两手捂住胸口,往前踉跄了几步,脸朝下扑在书桌上了。

问:这第二枪是从什么方向来的?

答:不知道。

“我刚问完这个问题——他正摆弄着湿漉漉的头发,像在按摩头发似的,那模样活像花花公子布鲁梅尔①——博登警官便有了新发现。博登一直在检查西面那堵墙,他附近摆着两个黄色的

①英王乔治四世登基前的好友,19世纪初著名的花花公子。

陶瓷花瓶,分别位于两侧的角落。博登俯身检查房间西北角的花瓶后,捡起了一颗弹壳。

“一开始博登想当然地认为那就是我们正在寻找的、来自艾弗-约翰逊左轮手枪的弹壳。但我第一眼看到它时,便得出了否定的结论。那颗子弹是从点三二自动手枪里射出的。然后我们从花瓶里找出了这东西。”

佩奇苦笑着将点三二口径勃朗宁自动手枪推过桌面。

“有人把这支枪扔到花瓶底部。花瓶很深,一只手臂无法探到底。但法官带了一把伞到阁楼,靠墙放在走廊里。我们就用伞柄把枪钩出来了。

“嗅了嗅枪管,我敢肯定这支点三二勃朗宁手枪几分钟前刚刚开火过。弹匣里也少了一颗子弹。与之相对应的弹壳就是落在花瓶旁边的那一颗(我们的弹道专家敢打包票)o弹壳在我手中仍有微微的热度,也就是说,长官,开火的时间才过去数秒钟而已。”

佩奇用一只手指轻叩着书桌边缘。

“归纳起来,长官,”他说,“毫无疑问,第二枪出自勃朗宁自动手枪,开枪的是房间里的人,然后又有人把枪丢进了花瓶里。

一阵沉默。马奎斯上校长身而起,那条跛腿晃了晃,他忙用手杖支着身体。

他蹒跚着踱到房间对面,灰白的衣着令那消瘦的双肩更显陡峭。他半闭双眼,却显得兴致盎然。一时间他伫立不动,凝望河堤上空的蒙蒙细雨。

他没有回头,问道:“杀死他的是哪一颗子弹?”

“这正是关键所在,长官,我们也不清楚。”

“你们也不清楚?”上校厉声喝道,转过身来,“依我看再简单不过了。两颗子弹,点三八左轮手枪的和点三二自动手枪的。说得难听点,其中一颗钻进法官身体里了,另一颗则埋在墙壁里。你不是说过从墙里找到其中一颗了吗?是哪一颗?”

佩奇从衣袋里取出一个贴着标签的信封,倒出一颗被压平、切割过的小铅球。

“是这东西。”他说,“墙是用砖砌成的,子弹有些磨损。所以无法完全从重量来判断——这一点尚且存疑。我很有把握,这是点三八口径的子弹,来自怀特的左轮手枪。只有从布雷恩医生那里收到尸检报告,并与法官尸体上的子弹对照过后,我的结论才能记录在案。今天早上布雷恩先生正在撰写尸检报告。

马奎斯上校先是笑逐颜开,旋又变得异常严肃。

“你想得很周到,探长,”他说,“但说来说去,不还是原地打转吗?如果证明那颗子弹来自点三八左轮手枪,那么加布利尔.怀特开了枪,却没打中。这是理所当然的。可然后发生了什么?仅仅几秒钟后,按你的说法,有人用勃朗宁自动手枪打死了莫特雷克法官。对了。勃朗宁手枪上有没有指纹?”

“没有,长官。不过当时怀特戴着手套。”

马奎斯上校吹了两声口哨,眉毛一扬:“这样啊。看来你还是认为两枪都是怀特开的?”

“有这种可能。他或许带了两支枪去别馆,故意演一出匪夷所思的戏码,试图诱使我们认为真正夺命的第二枪是别人开的。只不过——”

“好一个‘只不过',”上校咕哝道,“我也同意。倘若他设计了如此复杂的骗局,就必定要留心不让房间锁得严严实实,接受质询时也不至于戒心全无,把当时的场面描述成根本没人能开第二枪的样子。他的行动完全暴露在警方的视线中,反而像是被精心挑选出来的替罪羊。这就很说明问题。世界上的怪胎多得很,但在那种环境下,用两支枪,也堪称神经错乱了。无论加布利尔.怀特是不是个怪胎,他总不会比三月兔①还疯狂得多吧。”

佩奇一脸困惑:“我明白,长官。他们觉得他可能在演戏,但我敢发誓,怀特脸上的表情——当我从窗户望进屋里时他的表情——百分之百是真实的。当今任何一位演员都没那种本事。那家伙彻底惊呆了——被他目睹的情景惊得魂飞魄散。可问题就在这里!我们还有其他选择吗?如你所言,书房被锁得严严实实,所以两枪必然都出自怀特之手,因为不可能是其他人干的。”

“你果真没发现其他选择?”

马奎斯上校话音中的奇特意味,令他的下属忍俊不禁。副局长大人对付小偷的本事声名在外,有人故意送他个“老人河”的外号,原因在歌词里可以找到。②

①出自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的名作《爱丽丝漫游奇境记》。

②《老人河》美国黑人歌唱家保罗.罗伯逊的名曲。此处可能是用歌曲中凶恶的白人工头来形容马奎斯。

“不错,长官,”佩奇答道,“我发现了。”

“不出我所料,”马奎斯上校气定神闲,“说说看?”

“怀特有可能在包庇什么人。比如,假设房间里还有其他人,拿着那支勃朗宁手枪,怀特开了第一枪但没有击中,这个未知的X随即出手,一枪致命。于是——警察就在门口——X从西侧的窗口溜之大吉,怀特则随后把窗户和窗板都锁好。”

他抬眼一看,上校正频频点头。

“有道理。不妨把怀特根本没杀害法官这一可能性提出来讨论讨论,”马奎斯上校说,“法官的私人关系值得关注。有没有其他人也想杀他?他的家人、朋友情况如何?”

“他的家庭关系很简单。法官先生是个鳏夫,结婚很晚,妻子五年前去世。他有两个女儿,大的叫卡罗琳,二十八岁,小的叫艾达,二十五岁。除了仆人们,家里剩下的只有一个姓帕尼的老人,多年来一直在莫特雷克法官手下担任书记员,法官退休后,他到家里协助他写书,好像是《五十年庭审风云》之类的——”

“司空见惯。”上校说,“朋友呢?”

“法官只有一位密友。长官,还记得我说过昨天下午法官有位朋友要来喝茶吧?法官还吩咐,这位朋友一到就请他直接到别馆去。就是这个人。他比莫特雷克年轻得多,说来有意思,他就是安德鲁.特拉维斯爵士——最最杰出的辩护律师。不止一桩我们稳操胜券的案子栽在他手里。”

副局长踱回坐椅旁,瞪着眼坐下了。

“有意思,”他说,“特拉维斯。嗯,我与他并无私交,但对他十分了解。是个和马歇尔.霍尔①差不多的怪人,对不对?一没错。原来昨天特拉维斯应邀去喝茶啊。他去了吗?”

“没去成,有事耽误了。据我所知他后来打过电话。”

马奎斯上校沉吟道:“家人怎么样?你应该还没逐一询问过他们,但有一条线索很引人注目。你说小女儿艾达和你联系,声称加布利尔.怀特要杀她父亲,依你看,她和怀特会不会本来就认识?”

“不错,长官,我见过艾达.莫特雷克小姐。这家人里我只见过她,因为卡罗琳.莫特雷克小姐和书记员帕尼昨天下午都不在家。你想不想知道我对她的真实看法?嗯,她非常高贵。”佩奇的言语中突然充盈着丰沛的情感,令副局长不由得眨了眨眼。

“你是反讽她态度傲慢?”马奎斯问道,“抑或是衷心赞美?”

“傲慢?一点也不。我的意思是,我会毫无保留地站在她那边。”佩奇答道。他不吝承认艾达给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他还记得庄园中的那座大宅,规格之宏伟、装饰之华美,都远非案发的别馆所可比肩,艾达.莫特雷克脸色苍白,走下楼梯迎上前来。

“无论别馆里发生了什么,”他又说,“都绝对跟她无关。她的纯真,仿佛绝缘于这个年代,她的仪态仿佛源于维多利亚时期的风华。不过她并没有——嗯——并没有晕过去什么的。她一”

“且慢!”马奎斯上校突然打岔道,“这位小姐挺漂亮吧?”

①Marshall Hall(1790—1837),英国生理学家,伦敦著名的医生。

“我不清楚,”佩奇的举棋不定不像是装出来的,“我没注意。当然,她很有吸引力。”

“金发还是黑发?”

“金发。”

“哦。总之你询问过她了吧?问过她和怀特的关系了?他们是什么关系?”

“长官,其实我没太急着逼问她。可想而知,她情绪相当低落。不过她答应今天要和我详谈。她承认自己认识怀特,但知之不深,还说对他印象不佳。在我听来,怀特这个人似乎很敏感。他们在切尔西的一个摄影派对中结识,艾达的姐姐卡罗琳好像对这种摄影派对十分热衷,她才是比较老于世故的类型。艾达.莫特雷克随姐姐赴会,于是遇见了一”

马奎斯上校脸上原本像狼一般贪婪的诡异笑容,此时却漾成了一朵花,活像只在炉火上僻啪作响的烤猪。他依然坐得笔直,犀利的目光审视着佩奇。

“探长,”他说,“鉴于你的记录素来良好,我也就不多嘴了。我对这位小姐并无成见,我只想知道,你为何如此肯定她与本案毫无瓜葛?你自己也承认,怀特可能在掩护什么人,你还承认可能有人在枪响之后才从窗户逃出房间,然后怀特才把窗户闩上。”

“是吗?”佩奇逮到一个反击老狐狸的机会,正是求之不得,“我可没说过这种话,上校。我考虑过了。后来我还发现,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为什么?”

“因为枪响过后,南面的窗户在我视野中,从头到尾都没人出来。博登守着房门。剩下的只有西面的窗户。但根据看门人罗伯逊的证词,西面这两扇窗户已经超过一年没动过了,窗框很松散,严重漏风。法官照例只会在晚上使用别馆,而他又很讨厌漏风。所以那两扇窗户总是锁得死死的,外侧窗板也始终上着闩。博登和我去检查的时候,锁都生锈了,我们两人合力才勉强把窗户弄开,外侧窗板的闩锈得更厉害,根本挪动不得。所以这条出路是彻头彻尾的死路。书房的光线和气流都只能从南面的窗户流通。至于另外两个方向,唯一的出路只能是把墙凿开。”

马奎斯上校忍不住用了个非正式的词——

“所以我们又兜回原地来啦?”

“恐怕没错,长官。那个房间确实是密室。四个方向上,一面是结结实实的墙壁,一面的窗闩生锈、无法开启,另两面都有人监视。我们不得不相信两枪都是加布利尔.怀特开的——否则一切都说不通了。”

副局长桌上的电话突然响了。

马奎斯上校勉强压抑着暴跳如雷的冲动,不耐烦地前去接听,但他旋即神色骤变,一手按住话筒。

“怀特现在人在哪里?应该被你扣押了吧?”

“那当然,长官。我想你可能打算和他谈谈吧,所以就把他带到楼下来了。”

“把他们俩都带进来,”马奎斯对着话筒说,然后满意地挂机,又转向佩奇,“我觉得现阶段很有必要和所有人都见个面。这位加布利尔.怀特先生究竟是舍己为人的殉道者,还是丧心病狂的谋杀犯?我有点迫不及待地要一探究竟了。不过眼下另有贵客来访。不,不必起身。有请艾达.莫特雷克小姐和安德鲁.特拉维斯爵士大驾光临。”

03

佩奇自知对艾达.莫特雷克的描绘不免虚夸,但她现身时他却心安理得了。“维多利亚式”这一形容并不妥帖,但她周身流露的某种气息却足以令人忽略她的姿容。她修长的身影又一次展现出那种沉静,那种曼妙,宛如精美绝伦的德累斯顿瓷器①她身高虽高,却不易察觉,皮肤白皙,紧致的黑色帽子垂下短短的面纱,掩映着一头金发与碧蓝的双眸,浅浅一笑,便扰乱了佩奇的心神。虽然她的举手投足间带着藏不住的紧张和一丝抵触,还混杂着显而易见的羞怯,但其中的真诚恳切却毋庸置疑。她身穿一件貂皮大衣——佩奇前一周在西印度码头路一带追缉过专偷毛皮大衣的窃贼,按他估算,这件大衣价值得有一千五百几尼。

这一点唤起了他的注意。他第一次意识到,老法官丧命后,艾达.莫特雷克就是个非常富有的女人了。

①德国德累斯顿地区出产的费器为洛可可风格,样式精美。

“马奎斯上校?”她脸上泛起红晕,“我还以为一”

她身后有人清清嗓子,打断了她的问话。佩奇印象中的安德鲁.特拉维斯爵士总是出庭时头戴假发、身披长袍的形象,此人私下里也有在法庭上那种怪癖,这几乎已经成为他的标志了。安德鲁.特拉维斯爵士脑袋很大,胸膛宽阔,下须线条硬朗,目光深不可测,一头又硬又密的黑发本该留得很长,却修剪得整整齐齐,只留到耳畔为止。他的独门绝招是抬起下须,仿佛要拉起长袍般轻轻一提衣领,目不转睛地逼视对方。他的动作略显沉缓,好似一艘沉重的军舰,还没来得及驱使发动机掉转方向,就随着惯性撞到了前方的什么东西。他身穿一件深色大衣,戴着灰色领结,还煞有介事地戴着礼帽和手套,洪亮的嗓门响彻整个房间:

“马奎斯上校,面对如此令人震惊的事件,”他说,“你定能对莫特雷克小姐的心情感同身受。我与可怜的莫特雷克颇有私交,所以自告奋勇陪她前来——”

马奎斯招呼二人落座,佩奇则早已急不可耐地起身在墙边候命,艾达认出了他,微笑致意。安德鲁.特拉维斯爵士欠身就座,佩奇仿佛看见辛勤的男仆如何尽心尽力将他侍候得如此光鲜体面。安德鲁爵士再次祭出他那稳操胜券的气势:

“直说了吧,马奎斯上校,我们此来是想咨询——”

“噢,不不,”艾达又飞红了脸,双眸闪闪发亮,“没那回事。只是想告诉你,我不相信加布利尔.怀特是杀害家父的凶手。”

特拉维斯微微有些不悦,马奎斯上校则不动声色,暗暗做好了与特拉维斯周旋的准备。周遭的气氛霎时有点紧张,佩奇恍若置身法庭之中,顿感浑身不自在。

“案情细节你都了解了?”上校问道。

“很遗憾,仅限于我读到的这些内容。”特拉维斯伸手碰了碰报纸。佩奇感觉他那高深莫测的目光不止一次逗留在勃朗宁自动手枪上。然而艾达.莫特雷克注意到了那两支枪,顿现痛苦之色,马奎斯上校便把手枪放进抽屉里。“我的处境十分微妙,这点还请你务必体谅,”特拉维斯又说,“我是诉讼律师而非事务律师①—话说回来,我们当然也可以将此案作为‘法律援助’来处理。不过此时此地我的身份只是莫特雷克小姐的朋友而已。说真的,这个倒霉的年轻人的罪行还有什么疑点吗?”

上校沉吟了片刻。“有倒是有,”他说,“充其量只能称为——不合情理的疑点。明白我的意思吗?”

“啊安德鲁.特拉维斯爵士应道。

“所以,”马奎斯上校又说,“不知莫特雷克小姐介不介意回答几个问题?”

“当然不介意,”艾达一口答应,“这正是我此来的目的所在,虽然安德鲁建议我不要贸然行事,可我不来不行。听我一句,我知道加布利尔.怀特不可能是凶手。”

①在英国,诉讼律师(barrister)有资格在任何法庭出庭辩护,而事务律师(solicitor)一般仅从事获取信息、准备文件等事务性工作,即使有出庭机会也大多是在初级法施。

“你为何如此肯定,莫特雷克小姐?”

“我认识他。”

“恕我冒昧,你对他有好感?”

她的脸更红了,心急火燎地答道:“不!不,真的没有。不是你说的那个意思。我其实不怎么喜欢他,虽然他对我非常好。这么说或许有些不妥,却是不折不扣的实话,也正因此,我更加确信他不可能是凶手。”

“可你也知道他曾因暴力抢劫被判处鞭刑和监禁。”

“这我很清楚,”她平静地说,“一清二楚。他主动坦白了。当然,他是无辜的。加布利尔本性并不坏,只是过于理想化而已,抢劫这种事与他的信仰完全背道而驰。他憎恨战争,憎恨一切形式的暴力,他加入了各种各样的反战、反暴力、反酷刑社团,其中有一个团体叫作乌托邦——他说那是未来的社会形态——而且他还在其中担任领导人。还记得嘛,他受审时检察官问道,那可怜的老太太遭劫的地点是白杨镇,一个品行良好的公民三更半夜跑到那种贫民区干什么?而他拒绝作答。他们就穷追猛打问了一堆这类问题。”她一句耍似一句,有些喘不过气来,“其实他是去参加‘乌托邦’的会议了。但‘乌托邦’的大多数成员都穷困潦倒,而且很大一部分是外国人,加布利尔说,如果他据实以告,陪审团只会视他们为一伙无政府主义者。他还说英国的陪审团总是不分青红皂白把所有外国人一律视为罪大恶极的无政府主义者。那样一来只会给他自己招来更深的偏见。”

须臾,马奎斯上校说道:“莫特雷克小姐,你认识他多久了?”

“快三年了一也被关进监狱之前一年我们才认识。”

“你对他了解多少?”

“他是个艺术家。”

“在陪审团眼中无疑又失分不少。”特拉维斯冷冷地打岔。佩奇感到特拉维斯一直绷紧神经、高度警惕,随时准备干预马奎斯的询问。

“还有一件看似不相干的事,”马奎斯检视着双手,“莫特雷克小姐,你铁了心要担保怀特没杀害令尊。但是,如果我没记错,昨天下午四点半,也是你打电话恳求警方派人保护令尊的,因为怀特威胁要杀他。是不是这样?”

“当时我是这么说的没错,”艾达的直截了当颇令人吃惊,“可我自然从不相信他果真能下得了手。”

她轻描淡写的语气,仿佛这是世上最自然而然的事情一般。众人默然无言,上校细细打量着她,隐忍的态度甚至有点讽刺,佩奇则惊得目瞪口呆。在众人的视线包夹之中,她终于也有些沉不住气,但即便如此,那种微微愠怒的神态又别有一番动人之处。

“唉,你还不明白?我当时心急如焚,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我越想越觉得大事不妙——是这样,我昨天下午见过加布利尔.怀特,时间是三点半到四点之间。还记得嘛,四点左右或是稍早时开始下雨了。在那之前天气都还不错,太阳还稍稍露了一小脸。最近几天雨下个没完没了,我想不如出去透透气,就开车出门,沿着北街没开多远,就发现了加布利尔。他边走边低着头、满面阴云。我就把车停下。一开始他不想和我说话,不过车刚好停在莱昂茶馆门外,他就像平时一样唐突地招呼:'嗨,进去喝杯茶吧。’我们进去了。当时店里人不多。起初他不怎么开口,最后却按捺不住,破口大骂我父亲,说是要杀了他——”

“难道你没吓一跳?”

“加布利尔老爱说这种话,”她戴着手套的一只手短促有力地一挥,“我可不想在那种公共场合吵架。最后我说:‘好吧,如果你还是这种态度,我就先告辞了o'我走的时候,他还坐在原处,两只胳膊都支在桌面上。这时,电闪雷鸣,大雨倾盆,我很害怕暴风雨,所以从租书店找了本书之后就直接开车回家了。”

“后来呢?”见她犹豫着,上校催促道。

“嗯,我命令罗宾逊——也就是看门人——不许放任何人进来,谁都不可以,送货的侧门也不让进。庄园四周都是高墙,墙头还插着碎玻璃。说实话,我至今都搞不懂加布利尔是怎么进来的。我直接回到主屋,家里只有仆人在,卡罗琳、书记员老帕尼先生都出去了,父亲则在别馆里。可能正因为家中无人,外头又雨狂风骤,所以我心中渐生惶恐,越来越不安,最后抓起电话——”她坐回椅子里,呼吸凌乱,“我失去理智了,仅此而已。”

马奎斯上校眉头一皱:“你难道没去别馆劝令尊多加小心吗,莫特雷克小姐?”

“没有。”

“即使你认为他有性命之忧?”

“我没去。”

泪水在她眼眶里打转。佩奇本以为她难免失控,但她仍然成功抑制住了情绪。

“第一,我害怕外面的暴风雨。第二,我不想让父亲知道我和加布利尔说过话,我怕他生气。我以为只要苏格兰场介入,他就会安然无恙的。”

“啊,”马奎斯狠狠吸了口烟,“总算进入正题。你自然明白令尊是怀特抢劫一案的主审法官。嗯,不错。据我估计,令尊在那之前就认识怀特咯?他是不是知道怀特也认识你?”

安德鲁.特拉维斯爵士直起身,脸色十分难看。

“这真是对司法制度的侮辱。”他的反驳却依旧不失风度,“查尔斯.莫特雷克当然不知道那些事。在那个案件之前,他既不了解怀特,更不知道有这么一号人存在。否则他又怎会担任该案的主审?这不仅是对司法制度的侮辱,还是对可怜的莫特雷克本人莫大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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