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时当然还有很多困难,比如有些小户佃农俭约刻苦,积蓄一点钱,买得几亩地,如也让他放赎,契约无效,亦似不合。有的卖地人,困苦无告,买主不卖地,卖主即无法生活,势必饿死,买了他的地,即等于救了他的命。卖主苦苦央求,一而再、二而三恳请,始乃成交。等到麦子熟了,作为无效,地归原主,亦未免不平。有的为了其他用项而卖地,并非为无粮吃。这都不能一概而论。诸如此类,自难执一以概其余。我们所说的是乘人之危、有失公正之田产典卖,并不是一般而论。对于不公平的土地典卖,政府应该出布告,准予典地卖方,诉请撤销契约,退回田地,同时,省府更应与高等法院研究一可行办法,通令各县政府、地方法院遵照处理。在无背法律与人情的原则下,对于有失公平的典卖田产的案件,撤销契约,即可借以保护贫农田产,亦可避免无谓之纠纷。
我们早想谈这一问题,因恐影响贫农借贷矣。借贷典当者,有地亦挨饿,所以迟迟未谈。现在,麦与豆已登场,麦已熟,不至饿死人了,所以提出来谈一谈。先发此引,再详论之。
严惩为富不仁的高利贷者
《前锋报》社评 1943年5月26日
人之所以为人,因为有同类意识与同情心,基于同类意识与同情心,才有同类爱,所以说:“仁,人心也。”正常的人心本来就是爱人之仁,而清明的人心,却往往受物欲的蒙蔽,有所蔽时,就不仁了。许多的人受苦受难,无食吃,要饿死,有的人理应救济,可是他们却为物欲所蔽,失去了人心之仁而不肯相救。要救你也可以,你须付出高的代价,否则你饿死,活该你命断禄绝。此高利贷与低价买地之所以滔滔皆是。昨天我们在社评中已说到低价买地,法律应予不承认,政府应在无违法章、兼顾事实为原则下定出一种办法,通令下级行政及司法部门,使遵照执行,俾不平之事得以纠正。昨天我们只说低价地,今天再说高利贷。
高利贷在平时荒春、青黄不接之时,原来就有青苗账、神仙稞、重利盘剥这些名词,也并不是今年灾荒才有,很早就有。既有这些名词,当然是有这些事实的。不过以往出息借贷,其息却没有今年之高、今年之重。今年之高利贷,可算登峰造极,从前所谓加二账,都觉得既高且重,现在简直加三加五,甚至过之。法定的利率年息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现在不论时间,短短的三五个月,甚至一两月,除百分之百还本付息,另外还要再加上许多附加的额外息。比方借钱千元,到麦收还了两千,又外加麦若干斗;或者借了一斗麦,到麦收后还了两斗麦,又外加钱若干元。种种名目,种种利率,多到不可究诘。总之,不合法,不近情,必须纠正,按照政府法令、社会正义,都是不能承认的。
对于这般喝穷人血以自肥的人,纵无法律根据,律以社会正义,亦所不容,而况还有法律根据。查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法律行为系乘他人之急迫,轻率或无经验,使其为财产上之给付,或为给付之约定,依当时情形,显失公正者,法院得因利害关系人之诉请,应于行为后一年内为之撤销。”依照这一条之规定,在灾年乘人饥饿急迫之际,成立典卖契约,价值过低、显失公平时,出典人或出卖人,当然可于契约成立一年内,诉请撤销。这是不承认低价地的典卖权的法律依据。
我们再来看看对高利贷法律是怎样规定。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约定利率,超过周年百分之二十者,债权人对于超过部分之利息,无请求权。”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乘他人急迫、轻率或无经验,贷以金钱,或其他物品,而取得与原本显不相当之重利者,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
法定的利率只有百分之二十,过此皆为高利贷,皆为法所不许。债权人无权向法院请求取得超过法定之利息,那就处以徒刑,并科罚金。这两条是对初犯者、偶尔为之的人说的;要是惯喝穷人血,老于放高利贷者,处罚就更重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上说:“以犯前条之罪为常业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三千元以下罚金。”
人既失去仁以为心的正常心理,而做不仁之事,跟他讲道德、说仁义是没用的,只有以政府的威权,科以法律之实罚。我们希望省政府、各县政府根据以上法律规定,速出布告,晓谕有众:一切贱典贱卖之地准照原价赎回,或另照时价加价,一切高利贷,只准付以周年百分之二十的利息,不准超过此数。违则法办。要不如此,那么麦虽丰收,那些负债者还债之后,马上又成了灾民。
耕牛问题
《前锋报》社评 1943年6月2日
我国以农业之国,农业用的还是旧方法,一半是人力,一半是畜力,我们尚无使用机器耕种的能力,我们也没有机器使用。人力在农村可贵,畜力更可贵。在农人,看牛的命,比人的命更值钱。农村的牛骡与大车,全为耕作用的,并不是交通工具,这不但表示落伍亦甚不经济。载重少而需时久,已经不经济了,而每一辆车,两个牛,两个人,消耗大且不说,误了耕作,减少生产,其损失更无法统计。以耕牛运输,也就是所谓支差①[154],这对农村是一大问题,急须有个彻底妥善之解决办法。这问题并不限于河南一省,不过河南今年特别感觉困难,感觉需要。
大旱灾不但饿死了许多的人,亦且吃了很多的牛。大旱之后,农村里人力固极感缺乏,畜力缺乏更甚。省府看到人力缺乏,令各中学放麦假以助割,这是值得拥护的贤明办法。但我们以为,畜力问题,较人力更为严重,亦急待解决。收获麦,播秋种,需要人力,更需要畜力,人力不济,已下令助之,畜力不济,亦应下令助之。麦子一熟,就须速割速打,迟则减收。麦一收了,又急须种秋,迟则天寒而不成熟。农时不可违,更不可误。无人力则违误农时,无畜力其影响更大。这是不须多说人人而知的事。
怎样解决畜力缺乏问题呢?治本的办法是由各县农业推广所用优生学的办法繁殖耕牛,至少也应贷几头优良耕牛,与民牛交配,以改良牛种,大量繁殖。治标救急的办法,即是减收不必要的差车。各县的情况,大致相同,为应军事需要,每县都有代办所之设,预先派定若干辆车,集中起来等候派遣,每天总保持一个相当数目,有时有差,有时无差,集中多日,一差未派,空来空回的也有。有时确需要车运,有时满可以不要车,甚至根本就不是为了军用或公用,假公济私,随便派车,随便不放,放则又需出钱。为了公用,大多不甚爱惜,瘦牛、瘦人、破车、过重载,行驶在坎坷泥泞的道路上,车坏牛倒是常事。人力畜力之损耗莫此为甚。大家好像以为没死我的牛,没坏我的车,死则死之,坏则坏之,干我何事?农民最感苦痛的亦莫甚于此。
对这一点,急须在不误军用公用而又节省人力畜力的原则下,有一合理的调整办法。在这一办法未商定之前,为了救急,我们主张,收麦种秋,顶多不过十五天,在这十五天内,除非万不得已,军用公用,一概暂停。各县代办所所集之车,一律收回,使速收麦种秋。军政长官相约为十五天的停运,非经呈准主管,任何人不准径向人民要车。这叫停官差以节省畜力。其次是驻军及地方团队的骡马,在收麦种秋期间,应尽量借给驻在地附近的农民使用,助耕应不限于人力,还应以畜力助耕。民国十八年(1929年)宛属大旱,驻军国民军第五师以其所有的三套骡车二百辆往返于漯河南阳间,为灾民运粮,收效最大,全活甚多,那一年未饿死的人到现在还称颂不已。发动驻军,以闲余之人力畜力助耕,虽然不能完全解决了畜力缺乏问题,但合节省民间原有的畜力与驻军协助的畜力,用之助耕,收效必不在小。麦熟矣,需要迫切,我们希望我们的意见能被采用,立即实施!
大灾后续报道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前锋报》社评 1943年6月4日
熏风吹拂,热田蒸晒,大地上千千万万人渴望着的麦子,正由碧绿而微黄而金黄耀目了,骨肉分散东西漂泊四方的河南同胞,荒村野店颠沛流离的我们河南黎民,终于最近先先后后由鄂北、由陕西省与本省灾情较轻的县份,陆续奔回他们的险些儿不能再见的故里,预备收地上的麦儿,种下秋禾的种子。去岁今年我们的灾荒真太严重了,较之光绪三年(1877年)、民国十八年(1929年)的两次灾荒,都要严重万分。以前的两次灾荒地域尚小,而这次灾荒的地域甚大,我豫全境几无县不灾,无灾不重。那两次的灾荒尚在平常之时,而这一次,是在同暴敌日寇六年血拼、战斗相当筋疲力尽之日。赤地千里,普遍歉收,即已酿成空前之灾况,而政府在寇敌压境、“抗日第一”的事实中又心余力绌,未能全力来救济,更增加了灾情的严重性。“人相食,死相望”等古书中关于灾荒的记述与描写,那不是夸大的记述。
在今天,你如能信步郊外,但见妇幼老少挥动着镰刀,掀动着锄头,脸上虽间或掉下辛苦的汗水,而心中却不时荡漾着愉快的欢笑。真的,感谢上天冬春的雨雪适时,为我们送来了丰收,今后仍然得恢复过去风调雨顺击壤而歌的安乐生活,我们焉能不眉飞色舞笑逐颜开呢?
然而,且慢!在我们中国,在我们未能充分运用科学力量的中国,灾荒犹如国际间的“战争”一般,五年十年一小灾,二十卅年一大灾,循环往复,靡有止境。在今后,我们实不应像过去一样,“好了疮疤忘了疼”,我们于痛定思痛之余,回忆刚刚过去的这一次惨痛的经验,对未来我们应好好有一个策划,以免三二十年,说不定三五年后同胞再踏入今日的覆辙,再投入灾荒的苦海。谚云“惩前可以毖后,鉴往可以知来”,又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人之所以贵乎为人者,就在于能根据过去积累下的教训,作未来做事的准则、行动的目标。然我们在这一次灾荒中究竟得到些什么教训呢?笔者宛西内乡人也,就全河南比较说,我县灾情较轻,然单独说来,亦非无灾,亦非不重。内乡尚能安全渡过这灾荒的苦海,饿死者虽未能说完全没有,而事实上,却甚为少见。公路两旁之榆树,尚完整其身,未遭酷刑,而方(城)郑(州)汜(水)一带所谓榆皮面等食品,市面上亦尚少其物。这究系何故?原因故多,而得力于本县多年之“积仓”者,不失为主要因素。内乡积谷十余年来未尝稍断,数量颇巨,两月来先后数次贷放,已达三万余石,非特内乡灾黎得以全救,且省府为救灾配发本县之麦米两千大包,又能转让南阳,克尽助恤邻封之义。笔者仅在此就积谷防灾一事,略述二三连带想起之感想,就正于政府当局邦人士子之前,亦不过聊作芹曝之献①[155]耳。
第一,积谷为防灾良策,各县应认真执行,切忌敷衍。古人云“养儿防老,积谷防旱”,斯真经验之言。我国科学不发达,直到如今,仍免不了是靠天吃饭。防旱之策尚多,凿井开渠,以兴水利固为要图,然凿井开渠需要相当经费,非一言即可有成,也曾有过实验,然距成功之期盼尚甚远。故丰年使民积谷,实为防灾善策。内乡因为有过去十余年认真办理绝不敷衍之积仓,才能使内乡之灾黎免死,才能有余力余粮惠及邻县。内乡能认真积仓,灾胞纵不能全数救活,最低限度亦少数饿死。一想到我们同胞大批惨遭死亡,便不由得会令人生出谁实为之、孰令致之的感想,地方当政者的肩上,恐怕很有责任问题可言了。
第二,为政者要任劳,还要任怨。从政的人,如果真要想在政治上有所建树,便必须于任劳之外,还要任怨。只要我们有正确的目标、坚定的信念,便应该抱定诸葛亮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之精神,全力奔赴,纵受一时之毁谤,终于受百世之钦敬。春秋时郑国有名的政治家子产曾因作丘赋而受谤,子宽以此相告时,你看子产是怎样答复的:“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且吾闻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济也。”①[156]好一个以实心行实政的政治家的风度!就以内乡积仓,地方领袖于此数十余年中亦未尝没落了相当的怨言,受过相当的毁谤。这固然因在积仓之方法、手续、内容上有民众尚欠了解之处,然“民可乐成,不可与虑始”,不失为主要之因。一个真正有为的政治家必须有深谋远虑的眼光,一时毁誉是不必放在心上的。
第三,施政官吏,除万不得已,应勿轻易更动,使其宏谋策划,得以完成。政治是一件大事,但是有时间性,一个再有本领的政治家,如不假以时间,俾其对所做事业拟定计划而全力推进,或大多虎头蛇尾,或功盖一时,难期其后威。孔子相鲁,一月而治。从史上这样的例子少见,孔子毕竟是一个圣人,非一般普通政治家所可企及。政治是一个关系着众生幸福利害的事业,虽不必要做出百年计划,起码也有十年的打算。民国以来的官(制度至今仍未能令人满意),大小官吏,靡有不存“五日京兆”②[157]之心的。时间既不能长久,自然没有远大的计划,又怎能求其实现?也难怪国家地方政治事业问题多,成绩甚少。内乡积仓的成绩,事实上,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有人问内乡积仓成绩何故较好?我敢断然答道:“那完全好在地方领袖有长远打算这一点上。如无这悠长的十余年日积月累,这一次空前的浩劫,怕不知有多少同胞要成了饿殍饥鬼呢!”一个施政官吏,尤其有为的施政官吏,除非万不得已,勿轻易更动,自属理所当然毋庸或疑了。
以上所言,系就笔者一时想起拉杂写出,是否有当,尚请明达硕彦,有以教我。
减收田赋,恢复元气
《前锋报》社评 1943年6月12日
灾情由麦收已成过去。一般人都这样说,事实也如此;还有许多人并不因麦收而无灾。地卖空,产典尽,一无所有的穷措大,麦丰收与他又有何裨?所谓救灾善后工作,应将这些麦收后仍不免流为灾民的人的救济,也算作善后工作的一种。
其次,有田产的人,因吃神仙稞、青麦稞,负债累累,所见的麦子不足以还账,就是足敷还账,账还了,又成无食灾民。这种人也应须救济。
再其次,是田产较多负债至甚的人家,还了账,多少还有余粮,勉可自顾,不至马上就成灾民。但若是一如平时,或与他省同样征收田赋,那么田赋完纳之后,这些人也会变成穷人。河南这次遭灾,忍饥挨饿、冻馁以死的并非全是贫苦的无产者,许多有田产的中等人家都没有饭吃,完纳了田粮马上变成无粮吃的饥民。在各县,尤其是一、五、十三行政区为数之多,几占灾民之半数。就我们所知,许多所谓田地主家,在过去几次灾荒,都不知饿是什么滋味,这一次他们却首先尝到,也以他们为最苦。穷人平时在社会上就没有什么地位,惯于出力劳作,一遇灾荒,即出苦力,劳力所得当可自活,劳力卖不出,向人乞讨,亦不为丑。乞讨也好,入粥厂也好,凡是救命,不论何事,皆可去作。惟有这些小地主,他们既不能卖苦力,又不惯于乞讨,有的日以进粥厂为耻,有亲友告贷或田产可能典卖者尚可救急一时,勉度灾荒,否则,他们是最没办法的一种可怜虫。灾情初期,因受饥饿恐慌的威胁而自杀,或先杀死家人而后自杀,演出惨绝人寰、闻所未闻的悲剧的,大多是这种人。他们以乞食为羞,更以拿妻子儿女辱身或卖身挣钱救命为奇耻大辱,有的不忍看妻女被辱或被饿死之可怜相,所以忍心害理的杀死了他们,这是比较性情激烈的;性情温和懦弱的关门自闭,羞见人面而自饥死的也很多。这些人,在平时遇到灾荒,他们是不至受到饥饿威胁的,战时因供应紧,他们少有积余,他们又知道完粮是天经地义,不容以任何理由而不缴,粮缴了,他们首先成了牺牲者。如果减免田赋,这些人大多是不会饿死或自杀。
事实是这样,对这事实,政府应该如何早为之计。这不但应该,而且急不可缓。去年因为一个“缓”字,迟误了救灾,死了不少不应死的人。今年该不再走这一条瞎路,该早为民请命。按之吾国以往史事,一遇灾歉,向例减免田赋,往事甚多,引不胜引。去年因田赋减免过少,致灾情严重,今年大灾之后,元气斫丧过甚,一季丰收,绝难恢复,秋收如何,尚在不可知之中。如不减免田赋,一如外省,按实须收,我们敢说河南今年虽丰收,仍成灾年。省政府的主席委员,按新的说法,是奉命来为河南人服务、管理河南的众人之事的,按旧的说法,是派来作“民牧”的。不管管理众人之事也好,牧民也好,总之,在权力可能范围内,不使人饿死,这是起码的政治条件。如何做到这起码的条件,要先了解认识“粮政”的这个“政”字。我们认为,最简单的解释,应该是管理民食军糈的意思,如果不错,那么二者应该兼顾并筹,不应偏废。河南能负担多少,即征收多少,决不可以多报少,也不可以少报多,更不可不知多少,凭不可实据的数目字而妄报。这种种都顾及到了,调查确实了,使民食军粮,两不匮乏,这才算做到了这个“粮政”的“政”字。
豫省府应先从收拾人心作起
《前锋报》社评 1944年7月19日
昨日行政院第六六九次会议,改组河南省政府,主席、各厅厅长,全行更换。以刘茂恩、杨一峰、王抚洲、汤子珍、王公度诸氏分任主席和民、财、建、教各厅长,其余委员亦多更换。此次改组,颇为彻底,足证中枢对整理河南残局,甚为决心。我们一再说,中原这次失利①[158],军事、政治两俱失败,不能单注意军事而忽略政治。以河南的人力物力之富,以河南民枪之多,以河南人民服从而善战,如政治有办法,将河南的人力物力加以组织,单以河南地方之力,也不致使中原成为今日这个局面。河南出人最多,出粮最多,河南人民当然吃苦也最大,而河南的大局却与所出的人力物力成反比例也最糟。人力物力虚掷且不说,而又败官常,误大局,这实在是一件痛心的事。前年大灾,死亡枕藉,今年又兵,流离失所,灾荒与战祸又不知耗去多少河南的人力物力。不要说现在大敌压境,失地未复,就让敌人退了,元气大伤,恢复也甚不易。有力时没有好好运用,力白费了,反起些负作用,负作用又正是新政治阻碍物。要布新必须先除旧,布新需要人力物力,除旧也需要人力物力。力已出得过度了,还须用以去除旧布新,还须用以去抗敌自卫。今后河南的局面与人民的生活都相当艰苦,而河南的政治负责者其责任重大艰巨,自也日益加重。
河南省政府是改组了,河南大局也将转好了。否极固可泰来,但大敝之后,力量已竭,而强敌压境,河山残破,要想恢复,要想立时见效,确甚不易。新任主席刘书霖氏,百战功高,治军有方,今后以治军精神来治民,以作战精神来从政,振衰起敝,必有一番改革,必有一番建树,那是不用说了。而河南政治千疮百孔,从何下手,也颇费考虑。一一论列,也万难言尽。于新主席行将到任之时,我们谨择其大者重者提供一点意见。这一点意见,简言之,就是收拾人心。
河南省过去打了多少战,但人心并没有失。经了前年的大灾,与今年的大战,人心向背却有点不同了。这一点,凡是不感情用事、心理正常的人都会深切感觉到。这话最难说,这事也最重要。但我们不便说,不忍说,又不敢不说。对此我们也不必详说,有心人自会看得到,听得到,感觉得到。我们以为,中央失去数十县关系已大,而中央失去了千百万的人心,所关之大,简直不可形容。老百姓的道理也很简单,到现在仍抱着“抚我则后,虐我则仇”①[159]的观念。要收拾、转移民心,首先要有抚民之政。而抚民之政,又首先要从减轻人民负担与澄清吏治作起。民不胜负而仍责民以负,甚或夺民食以缴官,在表面说好像对中央很负责,而实际上是为中央招了怨。这不懂政治的作风,是最失民心的。
我们所谓减轻人民负担,并不是应出、能出的也不出或减免,是把那些与抗战建国无补且与军纪官常有害的、不应出的除去。一定要做到量民入以为出,人民能负担多少,就要他出多少。
其次要做到涓滴归公,使人民的血汗完全用之于抗战建国,绝不能再不问人民能否胜负,也不问人民的血汗用之何地,只管叫人民出力出钱。省府应首先统计出今日河南人力物力尚有多大,能负若干,据实报到中央去,使作今后配赋粮额之依据,不使为过量之配赋。其次要严惩贪污,澄清吏治,不使人民再有额外负担。负担合理,吏治澄清,风气移转,视听自移。一转移间,民心即又向汉矣。
我们主张严办李杏村
《前锋报》社评 1944年9月16日
尽管河南人民流离载道,而仍然出丁第一;尽管河南人民饿死数百万,而纳粮仍如额如期。这些丁,这些粮,是否全用到抗战上去?中原事变,便是最好的说明。役征腐蚀了建军的基础,粮政败坏了官箴官常①[160],形成了贪污的渊薮。河南本届参议会,对粮政早主张清查,前省当局多方延宕,迄未实施,甚失人民信仰。数月以来,中央对河南军政负责人员,大事调整,局面已焕然一新,粮政贪污案,便首被揭破。
据连日消息,河南前粮政局李杏村,于此事变中,单在粮政局内侵蚀公帑,数达千余万元,省府已着该局长拘案,省参议会已分电各主管长官,要求严办。这真是一个骇人听闻的大案。“金仓银乡”之利,主要的来源在“粮”,粮政局总管全省粮政,其内容之不干净,早在意料中了。我们所怀疑的是李杏村任职于中原事变之中,时间又这么短,贪污的数额竟超过千万,以往主持粮政人员的赃款,又何止万万?豫民安得不死?人心焉得不失?中原大局,又怎能不坏?中央粮食部徐部长宣布:去年一年,全国粮政贪污案约一千起,赃款约千万元,李杏村一案的赃款,超过全国一千案,李杏村两月贪污所入,超过全国所有粮政贪污人员所入的总和。这应当怎么办?我们想,法令上自有详明规定,粮政上也有许多前例可援,我们要求上级政府依法严办,藉以收拾人心,消弭民怨。前天我们曾说,中央近来已不讳言贪污,但伏法的多是末官微秩,尚不足以涤荡污垢、震慑贪官。李杏村是简任大员,作国家军政官吏多年,竟敢这样胡干,所以必须依法置诸重典,方足以转移恶风,显示国法森严。
抗战到了今日的阶段,河南的任务是收拾中原人心,进而收复华北,中央的急务是澄清吏治,准备展开建国工作。肃清贪污,是这两件大事的必要步骤。古人论为政之道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①[161]其意义本是积极的,但这原则在消极方面,也依然适用。各级监察机关,连年也检举了不少的贪污案,但倒霉的多属荐任②[162]以下的小官,简任③[163]以上人员的案件,便很不能伏法究办。所以国法自国法,贪污自贪污,江河日下,几至不能收拾。今日河南的新省府,正负着转移恶风、收拾人心的大任务,从李杏村的拘案询究上看,已表现出严办贪污的决心。中央更负着转移全国风气的任务,对此巨案,也必能彻查严究,决不致以李杏村是简任大员而稍涉含糊,反而以李杏村是简任大员,更从重严办,藉以符合“罚由上起,赏自下施”的古训。全国奉公守法的公务员,将以李杏村的遭受惩处而得自安慰,尚未被察出的各县贪污人员,应以李杏村的遭受惩处而不致再干。全国粮政,由此渐趋清明,平民士庶,亦从此改变观感,其影响所及,实至深且远。
去冬河南本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罢,笔者与历次连任的某参议员谈及清查案。某参议员说:“这类案件,历届多曾提及,终以官官相卫,没有下文。这次还不是一样?”随着中原事变,河南局面,全部改观。今日的省府,已率先拿办头号贪官,我们盼望代表中原民意的豫参议会,贯彻去年通过的清查案,协助省府,继续检举贪污。下月就要成立的县级民意机关,更要代表人民,普遍检举贪污,使政治澄清,民庆昭苏,中原局面就可从此好转了。
为了抗战局势的进展,兵役粮政,变成了崭新的要政。但事属创举,无熟手可利用,无成规可遵循,所以人民在“役”“粮”二政下,吃的苦头最多,改善的要求也最切。主持河南粮政的王抚洲氏,一到任就安示要整顿粮政,今日一鸣惊人,已证实所言不虚。我们盼望主持河南役政的负责当局,也放出辣手,把“役”“政”上的舞弊人员痛惩一番,不要让王氏专美于前。
收复失地,收复人心
《前锋报》社评 1945年11月9日
土地失了,谁都知道应该收复;人心失了,却很少有人知道应该收复。两月多来,各方复员①[164],可谓雷厉风行,积极之至,但只限于收复失地,对收复人心却没有注意到。失地将全复了,人心却是已失去的未收复,未失的亦因收复失地而又失去。若照“有人斯有土”的说法,反过来说,就是没有人就没有土。我们现在虽收复失地,但没收复了人心,失去了人心,那么我们忙了一气,究竟得回来的是什么?这一笔账是应该重算一算,哪轻哪重,孰得孰失,算清楚了,当知有所抉择。
有许多沦陷区的同胞,是一开战就作了亡国奴,地狱生活已苦熬了八年。“亡国奴”这三个字,大家只用想一想就会知道其生活是如何的苦,而又为暴虐残酷的日本浪人所统治,又在伪军游击队的骚扰下,其苦痛是不能想象的。苦熬了八年,度日如年的熬到胜利来临,望眼欲穿地盼到国旗重见,重见旌旗,他们是如何的欣慰,如何的热望!好容易盼到胜利,好容易重见国旗,假如还是战前原样,军无纪律,政治贪污,人无进步,已够使他们失望了。倘再并此而不可得,那他们又将是如何的绝望啊!
不幸的很,我们看看收复区的情况:八年血战,这血的洗礼,并没有洗去自私贪污,不廉不义的污点,且随时间的悠久而益增其程度的高深,更甚于战前。大都会、小城市,一经收复,好像一切无主,抢争随之,由武器、汽车、房舍到一事一物,无所不争,争之不得,互相诋毁,互相攻击,一句话,一塌糊涂,糟糕透了。这还不算,有权有势的又以“汉奸”的帽子为敲钱的工具,谁有钱就向谁头上戴,一戴上就得拿钱,没钱就要命。多少人因之倾家荡产,多少人也冤枉地丧了性命。为维持法纪尊严,为维持民族气节,而惩办汉奸,谁说不是千该万该?然而这也成了不长进人们的发财的借口。再次,伪币固该取缔,但须兼顾收复区的民生问题。他们的生命依托,他们的生命线,就是伪币,他们也明知伪币不应使用,可是又无法不使用。敌伪把他们的物资抢去,他们所落的就是伪币。国军到了,天日重见,高兴未了,他们仅有的一点财产,却因一道命令,而不值一文了。伪币与法币的折合率是二百与一之比,这比值未定之前,他们所有的生命,被进来的满载着钞票的同胞一转手间都吸取去了。胜利宣布,后方的商人们因物价暴跌,有“前门放炮,后门上吊”之谣,而收复区的同胞却是刚刚放了欢迎炮,就又上了穷困吊。
这种种,都是我们看到的、听到的,是事实而并非传闻。《大公报》先警告说,勿失人心,最后则说,不要失尽人心,足见其言之沉痛。话越沉痛,事情就越严重,而这一严重事体,并不因舆论之沉痛而有所改变。相反的,笑骂由你,机会决不放过。该争,该夺,该剥,该讹,该诈,该怎办就怎办,一切照样,或加甚为。收复失地之日,也许就是人心失尽之时。人都以为内战是一严重问题,我们以为,这一问题,其严重性并不在内战问题之下。所有人都重视收复失地,我们则以为应同时注意收复人心。
如何收复人心呢?很简单,有权有势的人们,先把自己的良心收回来,对以上所说的种种,反其道而行,不苛不扰斯可矣。
继续彻查平粜舞弊案
《前锋报》社评 1945年12月10日
今天是河南省参议会行开幕礼的日子,位居人民代言人地位的参议员诸公,必有许多新谋嘉献,向省当局贡献。本报在数百里外,遥祝参议员诸君健康,并祝这次议会比上几届更有成就。
本月七日本报社论中,曾提出几点意见,供议会抉择,现在再提出一件河南人民并未忘怀的旧事,请参议会彻查追究。什么事?便是,饿死河南几百万人、震动全国舆论的河南平粜舞弊案。
也许有些人认为这案件已经过去,我们可以“既往不咎”,这种见解是错误的。现在流落在外省的灾胞,还有几十万,正是这一案所遗留;广泛的农村,人力缺乏,耕牛缺乏,土地荒芜,收成减低,也仍是这一案件的果实。三百万饿死的灾胞尸骨未寒,我们决不能放掉谋杀他们的凶手而“既往不咎”。也许有人说“打死老虎”,这种见解也是错误的,我们要知道这只恶虎现在只不过是暂时遁入深山,什么时候都还有重出林莽、反扑食人的机会。如果我们未忘记三百万灾胞的惨死,如果要向人民昭示国家的纪纲,如果不准备让残民以逞的“省贼”再次卷土重来,便预抱定“除恶务尽”的决心,对此案继续彻查,继续追究,不弄出水落石出不止。
稍有记忆的人,我们都不会忘记大灾时的惨痛吧!成千成万的灾胞,甚至发生普遍的人吃人的惨剧,而拿着中央平粜款替人民购粮的人,却从中舞弊,贷放车皮,勾结商人,居奇囤积,把市场的价格抬得更高,一直到新麦都已登场的时候,市场价格都跌得比“平粜”价格更低的时候,才把食粮运到,强迫人民购买。中枢救灾的义政,结局被他们弄成扰民的苛政,所以他们不仅是屠杀河南灾民的刽子手,同时也是国家的罪犯。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容这样重大的罪案搁置,都不容这样重大的罪犯逍遥法外的。除非政府把这案件审理清楚,河南人民是永远不会忘怀的。
河南人民也没有忘记过参议会对这案件的彻查的努力。上两次临参会,都曾对这案件展开过正义与金钱的搏斗,“金钱”的威势虽然盘结在各处,以各种方式从中阻挠,但是大多数有硬骨头的参议员都仍不屈不挠,更为积极,这才是人民的代言人,才真不负河南人民的使命。人民的意见是不容违背的,正义的力量,在人民的支持之下,必能日渐伸张。时间是最无情的证人。仅仅半年,出卖民众的人已经受到国法,足证纵有如何多的金钱,有如何瞒天遮地的本领,在万人唾弃与愤怒下也必定会被粉碎的。
同时,今日此一案件,已不是单纯的河南问题,已是国家大贪污案的一部。风闻中枢正派员彻查,即令我们愿意忘记,政府为整饬纪纲,铲除贪污,也不会搁置不问。我们为了证明本身有监察贪污的力量,也必须继续提出查究,不能如过去的整顿省银行一样,一直拖延到等待中枢动手,那样实是非常不体面的事!
上次临参会开会时,此案曾由参议会委托会计师审查交付政府,听说在审查过程中却有“修改”,这一点也希望本届参议会提出纠查,以示民意的神圣性。
总之,平粜大舞弊案虽然积时已久,但在今日仍是河南大问题中最重要的一项。为了安慰三百万饿死的灾胞,为了昭示国家法律的威信,为了树立廉洁政府的基础,为了根绝祸国殃民的败类再度害民,都须继续彻查,继续追究,参议会是否有力量,是否为人民的代言者,这也是个有力的考验。
然而,截至目前,李汉珍仍无影无踪,未曾归案,其余大部分人犯,也仍逍遥法外,他们仍企图利用金钱,上下打点,蜷伏一时,俟隙再起。希望本届省临参会代表人民,督促政府,从速缉拿此一干人犯归案,依法惩处,以申国法,以平民怨。同时希望河南各届主持正义人士,一起振臂疾呼,在“万人一怒不可遏”的情势之下,将使庇护者丧胆。中国虽大,将无彼辈容身之所。
严缉农行贪污逃犯
《前锋报》社评 1945年12月18日
河南农工银行,顾名思义,谁都知道它是河南省营金融机构,目的在发展全省人民的福利。但是,自从李汉珍辈把持以来,上下勾结,无形中变为私有,几年以来,李某挟其金钱威势,操纵政治,包办选举,败坏官常,斫丧正气,种种罪恶,擢发难数。三十一、三十二年(1942—1943年)大旱灾中,李某受命办理平粜,更从中舞弊,致饿死灾民近三百万。河南人民,恨之刺骨。省府当局,对农行本早具有整顿决心,但以其爪牙遍布,上下勾结,蒂固根深,整顿棘手,一直到重庆分行大贪污案被卫戍司令部稽查处破获,据得确凿证据之后,过去农工银行的贪污机构,才被清刷,前渝分行经理胡元忠等均被逮捕,元凶李汉珍等亦下令通缉。但时至今日,李汉珍仍无影无踪,未曾归案,其他一干人犯,也仍逍遥法外。
关于李汉珍等的犯罪事实,贪污公款数目,恐怕读者尚未能详细知道。根据重庆市地方法院检察官的起诉书,仅仅证据确凿的贪污部分,竟达四万万以上,和全国同胞的数目相等,而舞弊的方法,更五花八门。略转述如下,希望读者有不惮繁琐的耐心。
第一是私售总行黄金,侵占价款。抗战以来,政府推行黄金国有政策,严禁自由买卖。而李汉珍、李凌阁命令胡元忠在汉口私卖黄金一千四百余两,售得五百九十一万余元,而向总行报四百四十万,侵吞一百四十九万余元。第二是违法将行内存款存入商业银行,侵占利益。按省银行所有款项,依法应存放国家银行,而他们却将款项存入商业银行,账面只有周期八厘利息,而实际上按市场此期收息,共计侵占是项利息二千七百十九万九千九百余元。第三是非法办理期买汇等,变相放款,以多报少,吞没利息共计二千五百四十七万五千五百十六元六角六分。第四是套用行款,非法经营商业,套用的方式,分:(甲)伪造商号或假借商号名义,以买汇方式直接套用行款;(乙)总分行间,用划额方式直接套用行款;(丙)勾结有关之商业银行,用承兑汇票及贴现方式套用行款。以上三项共侵吞一万万九千一百八十一万八千六百八十四元。以套出之行款经营中原皮革厂及德茂号等,并囤积日用必需品及黄金等,亦有一万万零九百七十九万五千元之巨。以上这几种舞弊实据,都拍有照片,编有号码,其他未曾获得实证的部分,以及和渝行不相株连的其他分行尚不在内,但数目已经达四万万以上了。
看到上面的账单,稍有人心的人,都会为河南的“农”“工”一哭吧!以上的成绩,便是他们替我们河南的“农”“工”谋的福利!河南三千万人民血汗凝聚成的银行,便这样的哺育了他们这一群吸血虫!他们用人民的血汗来背叛国家利益,私自买来黄金!高利剥削!囤积居奇!提高物价!
仅仅以这证实的舞弊部分来说,四万万余元的巨额,如果移作救灾,大旱灾中的三百万灾民,每人可以分到一百三十元以上,如果平粜不舞弊,他们投入营私舞弊各业务的母金也以周期八厘息贷给农民购买平粜粮的话,这三百万人也许便一个不会饿死。所以李汉珍等这一群贪污人犯,是直接屠杀三百万灾民的凶手,河南人今天应向他替冤死的同胞索命!
据有关方面谈,抗战几年以来,京(指南京)、沪、各地都还有河南农工银行“办事处”的存在,他们为达到上项贪污目的,不惜与敌伪周旋勾结,这无异于通敌叛国。私自买卖黄金,这是死罪;行款不存入国家银行而存入商业银行谋利,又是死罪;套用行款,囤积居奇……又无一非死罪。综合他的罪恶,实为国贼、省贼、民贼,豫人对于他们,真应该“置之鼎镬,出薪不可不猛”①[165]!
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
记者节感言
《前锋报》社评 1942年9月1日
今日为记者节,全国新闻界例于是日举行纪念,今年已是第九次了。北伐之前,军阀割据,政治紊乱,各军阀对记者或囚或杀,对报纸或停或封,一唯所欲,新闻事业与从业人员均毫无保障,不惟得不到政府的合法扶植,且横遭非法的摧毁。那时除托庇租界的几家报纸对国事尚敢主张正义,据实论列外,其余在军阀势力范围所及之地,报纸照例只能为窑姐式的送往迎来,歌功颂德,对国事不容有所主张、有所批评。等到北伐成功,蒋委员长于十九年(1930年)发表演说,对不违背三民主义、无碍国家政策之言论自由,不得为非法之阻挠。及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九月一日,中央又明令全国,扶植舆论,保护新闻从业人员,非依法不得侮辱记者、逮捕记者、停刊报纸或封闭报馆。
国家要实行民主政治,对主持舆论的新闻事业,必须善为扶植,妥加保护,在无背三民主义、不失国家立场之原则下,舆论绝对自由,不容暴力侵犯。如舆论不能自由,则民主政治也就无由实现。此令一出,国人对新闻事业观念为之一清。次年杭州记者协会通电全国,建议以九月一日为记者节,全国响应,于是节日以定。
新闻从业人,普遍被定为“无冕之王”,以其主持正义,贬恶扬善,对于国家社会应兴应革之事,能造成舆论,以辅导政治。千夫所指,无病而死;正义所在,孰敢不从。如把政令比之为水为火,而舆论力量就等于为之湿,等于为之燥,先下了一番湿之、干之的工夫,那么水更易流,火更易燃。世上多少兴革事业,多是舆论所促成。因其力之伟大,有如皇帝之诏令,故誉之为“无冕之王”。
但是一般人对新闻从业人虽重视其力量,却仍无正确之认识。一般人对记者之认识不出下列三种:一是敬而远之,误以为新闻记者多非善类,滥用报纸力量,揭人隐私,攻讦诋丑,一有不合,即翻脸不认人。他们怕新闻记者,又不敢得罪新闻记者,故不得不外示亲近,而实则逊之远之。二是利而用之,以为钱能通神,新闻记者多是穷光蛋,我有金钱,可以收为我用;又以为新闻记者多是软骨头,我有势力,可以胁以从我,名为扶植新闻事业,实则利而用之。三是不把新闻事业当作一种正当事业看待,以为从事新闻事业的人多是借此为升官发财的阶梯,醉翁之意不在酒,拿报纸为敲门砖,以冀达到其别种目的。
一般的认识固然错误,但新闻从业人自身确实也有令人看不起、令人误解的地方。敲钱、攻讦、借办报以发财、借报人以谋官,种种卑行,如何能令人看得起呢?报人不但要有丰富渊博、切实管用的知识,而且要有不屈不移、不磷不缁①[166]的品格,知识超众、品格坚定,然后才能负起淑世善俗的责任。否则,本身既不健全,又何怪他人之瞧我不起呢?
以我们从事报业的经验,一则感到责任之重,自己知识翦陋,能力薄弱,不能善尽其责任。一则感到社会复杂,立论困难。在知能方面,我们本着不自满、不偷懒、即学即做,即做即学,活到老,学到老的学习精神,或向人求教,或随事自教,时时学习,努力求知,以充实自己,以健全自己。我们不敢说站在时代前面,至少也勉求其不落伍。至于立论发言,我们向来是对事不对人,只问事理之是非,不存个人之好恶。所作如合理,我们私人也没有仇人,纵有仇人,亦必誉之;其行如不合理,虽是亲友,亦必矫而正之。有时同对一人,是则誉之,非则正之,不问是好评坏评,我们只就事论事。而且只对一件事论是非,决不以一点而抹杀全体,决不以一眚而掩其大德①[167]。我们对任何人都留给他以自新之路,今日归正,决心为善,我们必恕其前愆,乐与为善。没有事实的新闻,决不无中生有,制造谣言,即有事实,如与社会公益有害,不足为训垂戒,我们也不登载。不合法令、有背公众福利的言论,我们决不妄作主张。我们的信条是:“既不敢立异以鸣高,亦不敢随俗以苟同,以国家社会之利害为前提,只有公是公非,决不存私见成见;是非所在,必仗义执言,坚决主张,不稍宽假。对社会愿多结善缘,绝不与任何个人修恶结怨,但如果其人言行,有背国族利害,有害于社会公益,我们也必本着国家至上、民族至上之原则,剀切纠正,痛予斥击,而无所瞻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