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俱乐部里兀自流传着菲尔博士的历险故事,譬如他在某个夜晚如何走进萨摩尔塞特的山谷中,在黄昏的湖边和一个人谈论一起仿佛是这个湖本身制造的谋杀案。罪行的真相早就为人所知,但在故事的最后,有一个问题总会有人问。
在一个草木丛生的山谷中坐落着一幢红色石砖砌成的屋子,屋外环绕着一道长长的山墙。大部分墙砖变成了暗黑色,犹如一幅古旧油画般黯淡。屋前田畦整齐,藩篱也经过了修剪,却看不到屋内有一丝灯光。西面一英里外是格雷灵·迪奈村,从这所房子的后窗对落日方向望去,正好可以看到。
屋子背后是一道长长的小溪,一直延伸到后窗前,在夕阳下熠熠闪光。距离房子约五十码有个小湖,湖中央有座人工岛,岛上有所别墅。尽管天气炎热,若有若无的微风却开始骚动,树叶哼出了阵阵低语,整个山谷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借着最后一抹夕阳的余晖,可以看到这幢房子的窗户呈菱形,玻璃上有细碎的花纹,只有位于房子最高处的一扇窗户与众不同,从那里可以看到通往格雷灵·迪奈村的小路,却用交叉的木板条封挡着。
黄昏很快过去,夜幕外始降临。这时,两个男人从山坡上走下来。一个身材高而瘦,另一个身体粗壮,头上戴着船形帽,一件巨大的黑色斗篷飘拂身后,衬托他的身形格外高大。他声音洪亮,就算距离很远,只们你都能听到那多肉的下巴里发出的声音。这会儿,两个旅客正陷入一场激烈的争论(他们俩从来如此)。大块头不时停下脚步,挥舞着手杖,滔滔不绝说上几分钟。但是,当他们走到湖边,来到这所伞无灯光的房子前时,两人都立住了脚。
“这就是一个例子,”哈德雷探长说道,“谈谈你的感觉,这房子让我有孤零零的感觉,给我那个镇子——”
“我们并不孤单。”菲尔博士说道。
眼前这地方仿佛荒废了很久,所以当哈德雷看到一个人伫立在湖边时,真有点被吓了一跳。残阳的余晖映照在水面上,可以看出那是一个男人,个子不高,穿着整洁的黑色衣服,戴着一顶白色的亚麻布帽子。他的身子似乎向前弯着,盯着远处的水面。微风再次刮起,发出沙沙的声响,这个人转过身来。
“我没有看见天鹅,”他说,“你看见天鹅了吗?”此时的湖面静悄悄、空荡荡的。
“没有,”菲尔博士说,态度同样严肃,“那儿该有天鹅吗?”
“本来该有一只的。”小个子男人点了点头,答道,“是死的。脖子上流着血,就浮在那边。”
“被杀的?”菲尔博士顿了一顿,问道。他之所以停了一下,是觉得谈论这个似乎很愚蠢。不过,在那个时刻,似乎只有说这个才最恰当。
“噢,是的。”小个子男人答道,又点了点头,“被杀的,像其他的人类一样——眼睛、耳朵和喉咙——或者,我该说耳朵、眼睛和喉咙?按顺序来说。”
哈德雷说话了,语声严厉:“我希望我们没有非法入侵这里。土地是圈起来了,我们当然知道。不过,他们告诉我们,这里的所有者不在,而且他也不会介意我们从他这里抄个近路。菲尔,你不觉得我们最好……”
“请原谅。”小个子男人说,平静自然,但很坚决,哈德雷听了也不禁又转过身来。落日的余晖下,他面色平静,神情安详,流露出某种修士的气质。只听他笑道,“请原谅。”他重复了一遍,带着奇怪的歉意,“我本不该说那个的,你瞧,我花太多时间在这上头了,三十年来,我一直试图找到真实的答案。至于说非法入侵,我自己也是,我不是这块土地的主人,虽然曾经在这里生活过。这里有……或者说过去一直有只长凳。我能留你们一小会儿吗?”
哈德雷完全没意识到之后的事情。此时此地此景以及这个认真、严肃、戴着白色亚麻帽子的小矮个儿都令人感觉奇异,几乎让他没时间思索。湖水渐渐变黑了,湖岸边,这个小个子男人坐在一张生锈的铁椅子上,好像对着自己的手指不停地说着。
“我叫约瑟夫·雷森,”他说,依然是那副带有歉意的口吻,“如果你没听说过我,那你肯定也不知道我的继父。但在某个时期,他是眼、耳、喉三科的著名专家,他的名字叫哈维·雷森。
“那些年里,我们——我的意思是整个家庭——总是到这里来避暑。细节实在说不清了,或许我真该按照日期,记录下那些重要的事情,就像一本历史书那样。这个家庭有四个孩子,三个孩子是雷森医生第一个妻子生的,他的第一个妻子死于一九〇〇年。我是继子。一九〇一年我十七岁,他娶了我母亲。不幸她三年后就去世了。雷森医生是个好人,但他挑选妻子的运气很差。”
说到这里,小矮个儿的脸上绽出了微笑,但笑容里带着悲伤。
“我们这个小团体是平凡、满足和快乐的,只有布朗瑞格例外,他奉行犬儒主义。他是家中的长子,总爱盯着我们的眼睛、耳朵和喉咙,那是他做五官科大夫的职业习惯。我估计他已经过世了。他身体健壮,笑口常开,脸上有块色斑,像块灰色的黄油。他是个跑步好手,而且常常自称能用手指拔牙。顺带提一下,他喜欢吃胡桃。我仿佛一直记得他笑眯眯地坐在桌前,左右各摆着一只银烛台,面前是一大堆胡桃壳,手里攥着一把锋利的小胡桃钳。
“哈维二世是老二。他们都愿意喊他小雷森。他个性豪放,动作麻利,肤色发黑,挺讨人喜欢的。他从来就没有规规矩矩地在椅子上坐过一次。他总是说,‘哦,我的老天!’凡是他进过的屋子,他离开时从来都让门开着,说是他再回来的时候进屋方便。他最喜欢的消遣就是一直待在水上。我们有一条小艇和一艘平底船,就泊在小湖边——湖水深度足有十英尺,你信不信?小雷森的穿着打扮有一部分整齐得就像他站在泰晤士广场上,身上是一件红白条纹的运动衣,头上戴着一顶俗称‘船工’的草帽。我刚才说他几乎一直待在水上,当然有段时间不是——下午茶后就不是。雷森医生那会儿要去湖心的别墅睡午觉。”
现在那座爬满藤萝的别墅几乎看不见了,但他们仍然望着湖心那个方向,尽力想象着。
“老三是个姑娘——玛莎,年纪和我相近。我非常喜欢她。”
约瑟夫·雷森说着,手攥在了一起,“先生们,我无意讲一个爱情故事。事实上,玛莎订婚了,他的未婚夫是个军人,她期望他能来这儿,当——出事时。他的名字是阿瑟·索默尔。我了解他,在这个家里,我是他的知己。
“我要强调一下,那是个炎热却令人快乐的夏天。和现在简直一模一样,只是我觉得那时要更绿一点。我很高兴离开城市。按照雷森医生从事‘有用职业’的要求,我被送进一家珠宝店的光学部上班。我的手指十分灵巧。坦白说,我脾气不好,暴躁而且猜忌心重,但我母亲去世后,他们对我都很好,或许,除了脸上有黄油斑的布朗瑞格。对我来说,玛莎是那个夏天的中心。她棕色的头发盘在头顶,一身白色的夏装松松地搭在肩头,在绿色的草地上玩着门球,笑声不断。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八月十五号下午,我们都打算外出。两点钟我们喝完下午茶,包括布朗瑞格都有心要出去。看我的右边,先生们,房子中间那个弧形窗户,就在湖面上方,那里就是放餐桌的地方。
“雷森医生率先离开餐桌,他要早点到别墅中去打个盹。那个下午非常炎热,让人感觉昏昏欲睡,就像听了太长时间割草机的单调噪音一样。太阳烤着古老的墙砖,照得湖面一片平静。小雷森之前把栈桥敲打了一番,做了维修——大约就在我们现在坐的地方——平底船和小艇也在。
“从敞开的窗户里,我们都能看见雷森医生走下浮桥,阳光照在他光秃秃的头顶上。他一只手里拿着一个枕头,另一只手里拿着本书,坐进了小艇。他是个有自尊心的人,可是一直就摆弄不了平底船,这让他非常恼怒,干脆就不碰平底船了。
“玛莎是第二个离开的。她边跑边笑,和平时一样。那会儿,小雷森还说‘加油,加油,伙计’——不管那会儿说的是什么——他大步流星走了出去,还是让房门开着。不久,我也出去了。小雷森之前问过布朗瑞格是不是想去外面,布朗瑞格说是。但他还是继续待在那儿,懒洋洋的,面前是一堆胡桃壳。他也曾在桌前移了移身子,避开刺眼的阳光,但整个下午他都是一个人无聊地待在那儿,看着外面的湖。
“当然了,布朗瑞格曾说或是曾想的并不重要。不过,一个叫罗宾逊的园丁却很当真,他因此计划平整房子一侧的树篱——从那里能看到整个湖面。整个下午什么事都没有。那所别墅,你们这儿能看见,共有两扇门:一扇正对着这房子,另一扇在背面。窗户的遮阳板都拉下来了,红白条相间,就像小雷森运动衣上的图案。所以,你们看不见里面。但是,整个下午,流动的湖水、摇曳的树丛都衬托出别墅那边一片死样的寂静。湖面上没有船只,也没人游泳,连个涟漪都没有。平时,天鹅的游动或者小溪注入湖中都会造成点涟漪的。
“六点,我们都回到了屋里。天色当时有点暗了。我觉得,过了这个下午好像还缺了点什么似的。对了,雷森医生应该从那边回来,到这儿发号施令才对,可是人不见了。我们四处喊他,没人答应。小艇兀自系在别墅旁。接着,布朗瑞格用他一贯冷静的态度告诉我去叫醒那个老头。我说湖边只有那只平底船,可我撑船的手艺太差,要么弄得船原地打转,要么就弄翻了船。小雷森说:‘去吧,伙计,你得提高提高撑船的手艺,我会帮你的。’
“我一直没忘记我们花了多长时间才划离码头。当我没使对船篙的时候,小雷森的确帮了我的忙。
“雷森医生向左侧着身子,松松垮垮地卧在藤制长沙发里。他的脸差不多都埋在枕头里,只能看到一点浅黄色的络腮胡子露在外面。他的右手耷拉在地板上,手指插在《三人同舟》这本书里。
“我们首先注意到好像有点什么——有东西从他的耳朵里流了出来。除了能看出他死了,更多的我们就不知道了。我们也没找到杀人的武器。他在睡眠中就死了。医生后来告诉我们,凶器是某种头部尖利的圆形物体,比帽针粗但比石墨铅笔要细。凶手就是用这个东西从雷森医生的右耳扎进了他的脑子里。”
约瑟夫·雷森暂停了下来,湖后树林里刮起一阵风,飕飕作响。明亮的星光下,可以看到摇曳的林梢。这个小个子坐在铁制椅子里点着头,他们可以看到他的白色帽子也跟着一起晃动。
“是吗?”菲尔博士立刻用漫不经心的语调问了一句。他坐在后面,披着一件宽大的斗篷,戴着一顶船形帽。他透过眼镜看着雷森,仿佛对他很好奇,“他们怀疑是谁干的呢?”
“我。”小矮个儿答道。
“你看,”他用同样带有歉意的腔调接着说道,“我是这家里唯一会游泳的。这可是我的本事。现在天太暗了,我无法给你们表演,但我小时候得过一块小小的游泳奖牌,我立刻当场就把它系在表带上,一直戴到现在。”
“但是你刚才说,”哈德雷叫道,“没人……”
“我会解释的,”小矮个儿说,“如果你不打断我的话。当然了,警察相信谋杀的动机是为了钱。雷森医生是个有钱人,而他的钱差不多平均分给了我们。我告诉过你,他一直对我非常好。”
“他们首先试图找出那个下午每个人待在哪里。布朗瑞格一直坐着,反正自称一直坐在餐厅里。那个园丁证明他和别人都没有外出去湖里。玛莎——他们甚至调查她,这很愚蠢——和她的一个朋友在一起。我想不起她那朋友的名字,只记得她坐着四轮马车来找她,拉她去玩槌球。小雷森没有证人,因为他一直在乡间散步。但是,”雷森择要解释道,“任谁都知道他绝不会做那种事。而我是个怪胎,或许,我是说,我是只丑小鸭。我承认我以前不是个开朗的孩子,而是被大家嘲讽的对象。
“因之,迪尔英侦探认为我犯下了谋杀罪。首先,他认为,我确信所有人在那个下午都会离开那所房子。于是,当后来罪行被发现时,每个人都会自然猜测谋杀犯当然是先坐船进了湖,再回来的。谁都知道我没本事独自操纵一条平底船,明白?
“之后,侦探认为我先溜进湖边的那片树丛,那里正好位于别墅和餐厅之间,水不深,还有芦苇。他认为我在外衣里面早穿好了游泳衣,到了湖边,直接脱下外面的衣服,在芦苇丛中慢慢潜入水中,然后直接从水下游到别墅。
“我承认,水下潜游二十一码对一个游泳好手来说算不了什么。他们认为布朗瑞格看不到我从水里钻出,因为别墅的墙挡住了他的视线。罗宾逊可以看到整个湖,但他看不到别墅背后的那部分。从另一方面说,我也看不到他们。他们认为我把武器揣在泳衣胸前,从遮阳篷下爬进别墅。那天气温很高,任何水迹很快就会被蒸发干净。他们相信我就这样杀死了那位善待我的老人。”
小矮个儿的声音逐渐变得有些焦躁和恍惚。
“我告诉他们我没干,”他流露出希望,“我一再告诉他们我没干,但他们根本不信。这就是我这些年来为何一直惊讶——
“那是布朗瑞格的主意。他们把我带到图书室里,搞了个家庭会议,仿佛我偷了家里的火腿似的。玛莎哭了,但我认为她的哭泣中带有恐惧。她从没碰到过大麻烦,从来没有;她是家里的宠儿,甚至看起来很柔弱。在炎热的下午,当你觉得昏昏沉沉的时候,发现自己被当做谋杀犯,的确让人高兴不起来。小雷森是个好人,努力站在我这边,要求公平对待我。但是,我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到他在想什么。布朗瑞格作为会议主席,只有鼻子下面的部分有点笑模样。
“‘我们要么相信是你杀了他,’布朗瑞格说,‘要么相信是超自然的力量,湖里闹鬼了……不!我认为我们肯定可以排除这个。’他用手指头指着我,‘你这个该死的小毒蛇,你好吃懒做,你想要那笔钱。’
“但是,你知道,我有一个有力的理由反驳他们——我当然提了出来。众所周知,邪恶的人会被火烧死。我承认这个理由是有些令人顾忌的,但我努力表现出自己的无辜。当我提到这一点时,布朗瑞格的下巴甚至抖了抖。他是个外科医生。哈维正在学医。什么理由?那就是全部。但是,这不是这个家庭所认为的我应该感到恐惧的,因为那是迪尔英侦探的想法。
“他们没逮捕我,证据不足,但我每个夜晚都害怕第二天会被逮捕。葬礼后的那些天,气温特高,我身上背着谋杀的嫌疑,感觉就像大热天里穿了一件纯毛内衣似的。玛莎的坏脾气都传染给了小雷森。我曾经想到布朗瑞格会打她,她非常需要她的未婚夫——阿瑟·索默尔。不过,尽管他写信说他很快就会过来,但始终没得到上级的批准,离不开基地。”
“之后,湖里的食物就更多了。
“看看这房子,先生们。我不知道那里的灯光是否够明亮,让你们能从这儿看到它。看着房子——最高处的窗户那儿——就在尖屋顶下面,看见了?”
一阵短暂的沉默,只有林间的树叶沙沙作响。
“那个钉了很多木条的地方?”哈德雷问道。
“没错,”矮个男人肯定地回答,“我必须描述那个房间。那间屋子不大,呈正方形,有一扇门和一扇窗户,现在没有任何家具,以前放了些很特别的家具,几年前就被搬走了。然后,那个房间就被上了锁,门钥匙放在雷森医生房间内的一个盒子里。其实,一直也没人再去那儿。雷森医生的一个妻子就死在那间屋里。我和你们说过,他的夫妻运一直很差。他们甚至不敢安一扇玻璃窗。”
突然,小矮个儿划着了一根火柴。火柴的光亮仿佛将他的脸突然从黑暗中拉了出来。他们瞧见他的左手拿着一只烟斗,可是火焰的光亮有限,他们只看到他轻轻向上翻动的眼睛和看上去相当长的白发——十分凌乱,好像被粉刷成白色似的。
“八月二十二日下午,我们有了位不速之客,是我们的家庭律师。除了我,没人见他。布朗瑞格把自己和一瓶威士忌锁在屋里,喝醉了或据说喝醉了。小雷森出去了。过去的几周,我们一直努力让心情平静,但小雷森始终没去划船,也没去我的车间,这有点不正常。我想最值得他做的事情莫过于喝个烂醉。玛莎这些天来一直身体不舒服,但也没病到卧床不起,只是躺在卧房里的长椅上。
“我下楼见律师前,站在她的房门口看了看。房内的遮阳板紧紧关着,天鹅绒窗帘也全都放了下来,跟别的房间一样有格调。
你可以想象,房内是很热的。玛莎躺在长椅上,拿着一只嗅盐瓶,身边的小圆桌上亮着一盏白色的圆形台灯。我记得她穿着白色的衣服,头发在头顶盘起,胸前挂了只小巧的金表。她的眼睛肿了,就像是东方人似的。我问她身体好些没有,她立刻哭了,还抓起一本书向我扔来。
“我只好继续下楼。事情发生时,我正和律师坐在一楼的图书室里说话,听到了什么,只是听不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们一起奔上楼——连律师都是跑上去的。玛莎不在她的屋里,但她的去向是清楚的,那扇通向阁楼的门开了。
“屋顶下面的阁楼里热得让人无法忍受。原来锁上的房门半开着,外面站着一个女仆。她的名字我记得——简·道森。她倚着门框,浑身哆嗦着,干张嘴,发不出声,只是指着屋内。
“我告诉过你,那间房里没什么东西,又脏又暗,夕阳透过窗户,照得木板条在玛莎的白色衣服上印上一条条的暗影。玛莎倒在地上,差不多在屋子中央,双脚蜷曲在身子下面,好像摔倒前身体还在旋转。我把她托起来,试图和她说话,这时看到她的右眼有一个洞,好像被什么个太粗的尖锐物体深深地扎进去过。
“但是,屋内没有别的人了。
“女仆说的经过很简单。她看见玛莎从楼下雷森医生的卧室中飞快跑出,她穿着裙子,但跑得能多快就有多快了。她曾经被绊倒过,女仆认为她当时在抽泣。简·道森说,玛莎一直跑向阁楼,仿佛身后有东西追她似的。简·道森不敢独自待在黑暗的大厅里,就跟着她上了楼。她看见玛莎站在这间小黑屋门前,打开门锁,冲了进去。女仆认为玛莎当时没想关门,门却自动在她身后关上了。明白吧?
“无论之前是什么吓到了玛莎,简·道森没敢跟她进去——过了几秒,至少几秒钟,然后就太晚了。女仆事后再也不能准确描述玛莎发出了什么样的声音,那是一种足以将鸟从草丛中惊起,把天鹅从湖面上吓飞的声音,她那会儿能想到的只是用一个手指头轻轻顶开门,透过门缝向里偷看。
“屋里除了玛莎,看不见其他人。
“我们三个面面相觑,女仆的故事不像编的,我们都知道她是个诚实的人,连警察都没怀疑她。她说她看见玛莎进了那个房间,但没看见有别人出来。她的眼睛一直没离开那扇门——也不太可能离开。当她偷偷往里面看时,也只看见了玛莎,没看见别人。这一点同样是可信的,因为没发现有人之前进去过的痕迹。莫非她被灯光照花了眼?没有:莫非有什么人溜进去而她没看见?她摇头坚决否认这一点,为此把盘的头发都摇散了。
“窗户,我必须告诉你,是进不来人的。那里钉着结实的木条,木条之间的缝隙还没有手掌宽,任谁都钻不出去。除了房门或者窗户,就没有出去的路了,而且没有——我想说什么来着——没有机械装置。我们的朋友迪尔英侦探证实这一点了。我想还应该提一下,除了墙壁和天花板,房间地板打扫得很干净。玛莎倒在地上,身上那件白色的叠肩外衣上几乎没有尘土,干净得就像她那雪白的脸蛋一样。
“这次谋杀真是不可思议。我不是指现场的环境,而是玛莎的死亡——在一个假日里。或许,死亡对她来说反而是种解脱。当她活着的时候,我们都不很了解她。她喜欢笑——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的——有点风骚,有一双棕黑色的眼睛。她活着时,我不觉得她有多活泼可爱,现下她不在了,却让人思念。还有——在那个阳光和煦的假日,网球网马上就架好了……
“那个黄昏,我和小雷森在湖边散步。他想表达一点这个意思,却显得有点神情恍惚。他不明白玛莎为何要去那个小黑屋,他一个劲儿不停地问。他就没想想,好好的假日就这么泡汤了,是被他父亲和妹妹的谋杀案打断了。
“夕阳马上落山,最后一束阳光照在湖面上,整个湖泛着淡淡的红光,而岸边的树木就像一道黑色的花边。我们散步的地方靠近芦苇丛,我记得格外清晰的是小雷森的脸。他的帽子扣在后脑勺上,他一直都这样戴帽子。他的目光越过芦苇丛,盯着湖水。湖水缓缓涌动,仿佛这湖是个邪恶的精灵,藏着什么秘密似的。当他张口说话时,我几乎没听出是他的声音。
“‘上帝’,他说,‘它可是该在天上呀!’
“芦苇丛旁漂着个白色的东西,非常缓慢地随着水流转动,露出一个弯弯曲曲好像鸟爪似的东西。那是一个天鹅的脑袋。死天鹅的脖子几乎断了。
“我们用船钩把它捞了起来。”小个子男人接着解释道,好像事后想起来似的。接着他陷入了沉默。
长铁凳上的菲尔博士挪了挪他的斗篷。哈德雷可以听到他强抑着的愤怒,喷着粗气,就像一只盛满水的水壶被烧开了一样。
“我想是这样的,”菲尔博士低语道,继而提高嗓门,声音变得有些刺耳,“好了,这个笨蛋可以住嘴了!”
“请原谅,您说什么?”约瑟夫·雷森忙问,显然被吓了一跳。
“您同意的话,”菲尔博士答道,“您同意的话,我要问您一个问题。您愿意用信仰——如果你有的话,我其实相当怀疑——向我发誓您不知道真正的答案吗?”
哈德雷后来说,无论看到甘蔗开花还是听到那个平板的声音变得愤怒而自相矛盾,都从来没有让他高兴起来。
“我愿意。”约瑟夫·雷森肃然答道,点了点头。
有那么一小会儿,菲尔博士没出声,然后,他开口了:“那么,我要问你另一个问题。你有没有对着天空射箭?”
哈德雷转身插话道:“这些问话真让人莫名其妙。”他流露出严重的不满,“打住,现在就打住!你不会认为那个姑娘是被什么人向空中射出了一箭而被害的吧?”
“哦,不是的。”菲尔博士的声音表明他在思考。他看着雷森,接着问道,“我打个比方——就像一些书中讲到的小男孩。当你是个男孩的时候,你有没有扔过石头?你有没有扔块石头,不是为了打什么东西,只是为了扔出去感觉很爽?你有没有爬过树?你有没有喜欢扮成海盗,装扮一番后挥舞宝剑?我认为你没有。这就是你的生活为何总是阴暗单调,这就是为何你讨厌浪漫和多愁善感,讨厌美味的威士忌和这世上的一切高贵事物,这些恰恰是你没看到这案子中几处不合情理地方的原因。
“让我们从这里开始。云多的时候,鸟儿通常不会从草丛中飞起来,所以一定是被人的叫喊声惊起来的。在这个地方,小雷森的蹦跳和叫喊,我想鸟儿已经习惯了。尽管远处传来一声号叫,天鹅们也不会扇动翅膀飞离水面的,因为它们没那么敏感了。但是,你有没有见过男孩对着墙壁扔石头?你有没有见过男孩向水里扔石头?鸟儿和天鹅受到惊吓的唯一原因,只有什么东西打在墙上,又落在水里。这个什么东西,简单说,就是从那扇贴着木条的窗户里掉下来的。
“现在,说说被吓坏的女人。她在恐惧中,也不会跑去阁楼。那个阁楼有你说过的这样那样的历史,去楼上才是最安全的。玛莎·雷森没受到威胁,她去那个房间是有目的的——当然不是去拿什么东西,那房间里没东西可拿。那她究竟想干什么呢?她心里只有一件事是我们知道的,她急切盼望未婚夫能早日到来,她都盼了几个礼拜。那个房间的唯一特殊之处,就是位于这所房子的最高处,透过那里的窗户可以清楚看到那条通往村中的小路。
“现在,假定某人告诉她,他认为,他宁愿相信,他瞥见了阿瑟·索默尔正从村里顺着那条路走来。当然啦,距离很远,这个某人承认他可能会看错人……
“嗯,于是,陷阱就挖好了,明白了吧!玛莎·雷森在他父亲的房间里找了很久才从盒子里拿到钥匙,高兴得流出了泪。但是,当她跑进那间屋,强烈的阳光透过木条间的缝隙会照到她的脸上,而通向村里的路看去还是那么远,这个,我相信,就是个陷阱了。在那个房间的窗边——这个房间再没人用,某人也打扫干净,应该没有留下脚印——某人轻松放了一副……嗯,哈德雷?”
“双筒望远镜!”哈德雷说着,在暮色中站了起来。
“不过,”菲尔博士喘息着,反驳道,“在这个钉满木条的窗口使用双筒望远镜可是件讨厌事,因为木条之间的空隙还没有一只手掌宽。这些木条很碍事,无论你的手伸向哪里,都会碰到它们。它们影响你的视线,让你烦躁,而强烈的阳光也让事情变得更复杂。在你感到不耐烦的时候,我想你会让望远镜侧过来,穿过木条间的空隙,伸到外面,然后,双手再分别伸到木条后面,用力将望远镜靠在某根木条上,再凑到目镜前向外看。”
“不过,”菲尔博士的声音是温和的,话语却显得有些残酷,“那些镜片可不一般。玛莎·雷森在使用前就发现焦距模糊不清。现在,一切都就绪了。她转动望远镜中间的小钮来调整焦距,而转动那个小旋钮就如同扣动了手枪的扳机,机械弹簧被松开,一支尖锐锋利的铁针就射进了她的右眼。她疼得一松手,望远镜就掉了下去,自身的重量则又把铁针从她的眼睛里拔出来。一只不幸的天鹅恰好游过,于是下坠的望远镜划开并砸断了天鹅的脖子,然后消失在了水中。”
他停了一下,掏出一支雪茄,但没点燃。
“繁忙的律师通常不会‘出人意料’地去哪里。他是被招呼来的。布朗瑞格喝醉了,小雷森不在屋里;没有人在房子后面看到望远镜掉下去。这段时间里,谋杀犯有一个非常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而年轻的玛莎,唯一一个能被骗入这样一个陷阱的人,就不得不被牺牲掉——以避免某人被逮捕。自从警察找出雷森医生被谋杀的真相后,被逮捕的恐惧就一直威胁着某人。
“只有一个人,他自称在玛莎被谋杀前和她说了几分钟话;只有一个人受雇在珠宝店学习制作并售卖光学仪器,他还承认自己在这里有工作间;只有一个人有一双灵巧的双手——”菲尔博士顿了一下,吐了口气,转向雷森,“我奇怪,他们怎么没逮捕你?”
“他们逮捕过我,”小个子男人点头答道,“你不知道,一个月前,我刚被布罗德摩尔释放。”
说完,他突然擦动另一根火柴,发出刺耳的啪啪声。
“你——”哈德雷大吼一声,接着压抑着怒气,平静地问,“这么说,死在那个房间里的是你的母亲?那么,你把我们留在这儿听你讲这些噩梦般的惨剧,究竟是什么意思?”
“不!”小个子男人乖戾地叫道,“你不明白。我从来不想知道谁杀了雷森医生或可怜的玛莎。你揪住的是一个错误的问题。但我还是要努力告诉你问题是什么。”
“不是我的母亲死于疯病,是他们的——布朗瑞格、哈维和玛莎的母亲!所以他们才异常希望是我有罪,因为他们无法选择去面对那个事实!我不是告诉过你,我手里捏着他们一个把柄,一个甚至令布朗瑞格颤抖的把柄,我使用了它吗?如果我的母亲是疯子,你认为他们就不会直接把我送进疯人院吗?啊?”
接着,他又歉然解释道:“所以他们只好在庭审中发誓我母亲是疯子。我之前威胁他们,若他们不这么说,我将在法庭上公布真相。你看,不这样,我就被绞死了。只有布朗瑞格和小雷森活着,布朗瑞格是外科医生,小雷森也将是个医生。如果人们知道——但那不重要,那不是问题——他们的妈妈是疯子,而他们却是正常人。我杀了雷森医生,我杀了玛莎,是的,我脑子相当清醒。那些年前,我为什么那么干?为什么?这一系列的事情中就没有合理的地方吗?对于令人迷惑的人和事,就找不到答案吗?”
火柴烧得只剩下弯弯曲曲的一小段红色的余烬,眨眼间全部熄灭了,然而,那头粗糙而驳杂的灰白色头发、那双眼睛和那古怪的双手似乎仍然清晰异常地停留在两人的脑海中。约瑟夫·雷森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了,最后,他们只能看见那顶白色的帽子在摇曳的树丛中上下起伏和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