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商品形成的轻重之势,《管子·轻重》诸篇中都曾谈到。如《国蓄篇》:聚则重,散则轻。《轻重甲篇》:守则重,不守则轻;章(障)则重,不章则轻。《国蓄篇》:少或不足则重,有余或多则轻。《轻重乙篇》和《地数篇》则云:令疾则重,令徐则轻等等。
了解各种物品之间的轻重比例关系,和各种情况下物品所出现的轻重之势,是为了采取相应的措施而达治国安民之目的。所以《管子·国蓄篇》说:五谷食米,民之司命(决定民众生死)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通货)也。故善者执(掌握)其通施以御(控制)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尽也。
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十倍之利,而财之■(万物之价)可得而平也。
上面所引述的两段话,是国家通轻重之变所要达到的目的。第一段话是说国家掌握着货币以控制能决定民众生死的谷物的价格,因此就能使民众尽到自己的力量。第二段话的意思是说,民众有余的东西就"轻",因此人君就在东西轻时加以收藏。民众缺乏的东西就"重",所以人君就在东西"重"时加以卖出发散。这样一■一散,国君必然得到10 倍之利,而财物的价格又可得到平抑。
《管子·轻重篇》诸篇的作者认为轻重之术是治国的根本方法。《管子·揆度篇》说:"燧人以来,未有不以轻重为天下也。"《管子·轻重戍篇》载:"桓公问于管子曰:'轻重安施?'管子对曰:'自理国虙戏(伏羲)以来,未有不以轻重而能成其王者也。'"在这位作者看来伏羲的"迎阴阳",神农的"树五谷",燧人的"钻燧取火",直到夏代的"疏三江,凿五湖"等等都是以轻重之术治国的体现。这样,古代统治者所推行的一切经济措施和治国良法,都被概括在轻重理论的范围之中了。这样,轻重理论就被说成是一种无所不包的广义的治国理论了。
2. 轻重理论下的重农思想《管子·轻重篇》诸篇所阐发的轻重之术是建立在重农的基础上的。
所以,这种轻重之术不仅与重农不矛盾,相反它还以轻重之术来稳定农民生活、促进农业发展。《管子·轻重篇》诸篇不少地方都论述了农业的重要,如《管子·轻重甲篇》说:"管子曰:一农不耕,民或为之饥;一女不织,民或为之寒。故事再其本,则无卖其子者。事三其本,则衣食足。事四其本,则正籍(征赋)给。事五其本,则远近通,死得藏(葬)。"《管子·揆度篇》有与上述相似的一段记载说:"上农挟五(口),中农挟四,下农挟三。上女衣五(口),中女衣四,下女衣三。农有常业,女有常事。一农不耕,民为之饥者;一女不织,民为之寒者。。。故先王谨於其始。事再其本(民众从事的生产事业收入能倍于其资本),民(只有)无■者卖其子。三其本,若为食。四其本,则乡里给。五其本,则远近通,然后死得葬矣。事不能再其本,而上之求焉无止,。。君失其民,父失其子,亡国之数也。"上述两段集中地论述了农业的重要性。所以,《管子·轻重篇》的作者是决不轻视农业的。非但如此,《管子·轻重篇》还认为封建统治者应采取种种措施保证和促进农业生产的进行和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不误农时《管子·山国轨篇》说:"春十日不害耕事,夏十日不害芸事,秋十日不害■实,冬二十日不害除田。此之谓时作。"《管子·巨乘马篇》载,在"春事二十五日之内",国君不可兴徭役,如果国君兴徭役,则是"起一人之繇,百亩不举。起十人之繇,千亩不举。起百人之繇,万亩不举。起千人之繇,十万亩不举。春已失二十五日,而尚有起夏作(夏天的繇役),是春失其地,夏失其苗,秋起繇而无止,此之谓谷地数亡。谷失於时,。。此盗暴之所以起,刑罚之所以众也。随之以暴,谓之内战。"这里,痛切地陈述了国君起徭役、误农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其目的就是告诫统治者应不误农时,在农忙时要保证劳动者能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
《管子·轻重甲篇》则载:"孟春既至,农事且起。大夫无得缮冢墓,理宫室,立台榭,筑墙垣。北海之众无得聚庸而煮盐。"这就是说在春耕农忙到来之时,大夫家要停止修缮冢墓、宫室、台榭、筑墙垣等活动,"北海"地区也要禁止民众雇工煮盐,这样便可以保证劳动力不流失他用,并使春耕生产得以正常进行。
(2)从事多种经营《管子·山权数篇》载:"桓公问於管子曰:'请问教数(教育的方法)。管子对曰:'民之能明於农事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给黄金一斤或相当于黄金一斤的谷八石为奖金)。民之能蕃育六畜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树艺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树瓜瓠荤菜百果使蕃衮(裕,同衍)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已(愈)疾病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能知时,。。曰某谷不登,曰某谷丰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民之通于蚕桑,使蚕不疾病者,皆置黄金一斤,直食八石。"这里在谈教育民众的方法时,国家以奖励作为教育的方法,对善农事的蕃育六畜的、树艺的、种瓜果蔬菜的、会看病的、经验丰富能预知谷物丰歉的、善于种桑养蚕的,均以黄金一斤或相当于黄金一斤的八石谷物为奖金。从奖励的事项看,《管子·轻重篇》的作者倡导的是多种经营,对善农事种五谷、善畜牧育六畜的、树艺、种菜瓜果、善种桑养蚕都给同样的奖励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3)借贷国家蓄藏一定量的粮食和钱,农民困难时借贷给农民,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待农民收获再以实物还贷。关于这点,《管子·国蓄篇》载:凡轻重之大利,以重射轻,以贱泄平。万物之满虚随财准平而不变。衡绝则重见,人君知其然,故守之以准平。使万室之都必有万钟之藏,藏繦(钱贯,即穿钱的丝线)千万。使千室之都必有千钟之藏,藏繦百万。春以奉(供给)耕,夏以奉芸。耒■械器钟(种,五谷之种)穰(■,与饷同)粮食毕取赡於君。故大贾蓄家不得豪夺吾民矣。然则何?君养其本谨也。春赋以■缯帛,夏贷以收秋实。是故民无废事,而国无失利也。"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凡轻重的大利是以重射轻,以贱而转化为平价。万物的"满"(余)与"虚"(不足)随着国家财政的平准政策而不断变化,打破的平衡会重新再现。人君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坚持实行平准政策。国家使有万家的城镇储存万钟之粟和钱千万,让千家的城镇储存千钟之粟和钱百万。储存粮食和钱的目的是:春天供给耕田,夏天供给锄耘。耒■等械器和种籽及粮食当然是由国君供给的。因此大商贾储积家就无法大肆盘剥民众,为什么会如此呢?是因国君勤谨地扶持本业。春天借贷的钱粮收取丝织品缯帛,夏天贷出的钱粮在秋收后收取谷类。因此,民众不会无事干,国家也不会受损失。
《管子·山国轨篇》说每年"泰春"、"泰夏"、"泰秋"、"泰冬"的"物之高下",民"相并兼之时",国家都要贷给农民粮食。并说:"无赀之家皆假之械器、媵(縢)籝、屑(碎米)、■(■,乾粮)、公衣。功已而归公衣,折券(折毁借贷时所给之券)。故力出於民而用出於上。"
(4)调节物价抬高谷物价格,促进粮食生产。《管子·轻重篇》谈到抬高谷物价格屡见不鲜。如《巨乘马篇》载"国谷之重再什倍"。《山国轨篇》:"三壤已抚,而国谷再十倍"。《山权数》:"国谷之重十倍异日"。
《山至数》:"国谷十倍"。《地数篇》谓"武王立重泉之戍",使"国谷二十倍"。《管子·轻重甲篇》对这个问题讲的比较具体:"粟贾(价)平(釜)四十则金贾(斤)四千。粟贾釜四十,则钟四百也,十钟四千也。二十钟者为八千也。金贾四千,则二金中八千也。然则一农之事终岁耕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二十钟,一农之事乃中二金之财耳。故粟重黄金轻,黄金重而粟轻,两者不衡立。故善者重粟之贾,釜四百,则是钟四千也,十钟四万,二十钟者八万。。。一农之事有二十金之■。"这里讲了粟价提高10 倍与农民货币收入的关系。粟价釜四十,则钟四百,十钟四千,二十钟为八千。而当时金价为一金四千,二金八千。一户耕田百亩的农民,百亩之收为二十钟。则一户农民一年收入八千,值二金。如果粟价提高十倍,则粟价釜四百,钟四千,十钟四万,二十钟八万。
而这时金价未涨,所以金一斤四千,十金四万,二十金八万。因此,一户农民每年收二十钟,值钱八万,值二十金。由于粟价提高了10 倍,农民种谷物可以增加收入,所以种谷物的积极性提高,导致谷物生产的增加。另一方,由于本国的粟价提高,别国的粟也会被贩来本国,也是促进本国粟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5)减免农业税在煮盐业方面增加收入,减免农业税收。《管子·地数篇》载桓公问管子曰:"吾欲(内)守国财而毋税於天下,。。可乎?"管仲回答说:可以。其办法是:盐是人人都要食用的生活必须品,"十口之家,十人咶(食)盐。百口之家,百人咶盐"。齐国又是著名的盐产地,每年冬天从十月开始煮盐至第二年春天国家可征 收到3 万钟盐①。而第二年春天,由于"阳春农事方作,令民毋得筑垣墙,毋得缮家墓。大夫毋得治宫室、毋得立台谢。北海之众毋得聚庸而煮盐。然盐之贾(价)必四什倍"。这时,可把高价盐,运销至梁(魏)赵宋卫濮阳。由于无盐则腫,别国不能无盐,这实际上等于齐国煮海水为盐向天下征税了。由于卖高价盐赚到钱,因此可以"内守国财",而减免国内的农业税了。
(6)以工代赈在水旱灾荒年景以工代赈。《管子·乘马数》载:"若岁凶旱水泆(溢),民失本,则修宫室台榭,以前无狗后无彘者为庸。故修宫室台榭,非丽其乐也,以平国■(计)也。"此处所讲的办法就是后世以工代赈之法,让贫困无生计的贫民当庸工,挣钱糊口,渡过荒年。
① 《史记》卷五《秦本纪》。
3. 轻重理论下的安民强国思想轻重理论的宗旨在于安民强国,因此《管子·轻重篇》提出了一系列的经济主张,这些主张值得注意的主要有下列一些:(1)轻税和免税《管子·轻重篇》认为强求征籍(征税)会破坏生产。《管子·轻重甲篇》云:"籍於室屋,。。是毁成也。。。籍於万民,。。是隐情也。。。籍於六畜,。。是杀生也。籍於树木,。。是伐生也。"②征房屋税会使已有的房屋日渐毁坏,征人头税会使人心趋于造伪做假,征牲畜税会导致牲畜被宰杀,征树木税会导致树木被砍伐。总之,强求征税会破坏生产,《管子·国蓄篇》认为强求征税会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如说:"今人君籍求於民,令曰:十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一。今曰:八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二。今曰:五日而具,则财物之价什去半。朝令而夕具,则财物之价什去九。"这说明强制征取财物,民众为缴纳捐税,不惜廉价变卖财物而纳税,征税限令的期限越短纳税者被迫降价出售商品所受的损失就越大。而"民予则喜,夺则怒,民情皆然"①。因此,向人民强求征籍(征税)就会引起人民的不满,产生"下怨上而令不行"的现象。所以,首先要轻税,减轻赋税也容易做到。《管子·大匡篇》载:"二岁而税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岁饥不税。"这里除了饥荒年不收税外,两年征税一次,上年征十分之三的税,平均每年征百分之十五;中年征十分之二的税,平均每年征百分之十;下年征十分之一,平均每年征收百分之五。如果上年、中年、下年平均算,则每年征收十分之一的税。《管子·幼官图篇》载,齐桓公第三次会合诸侯时规定:"田租百取五,市赋百取二,关赋百取一。"这里规定的收税是很轻的,不过只是暂时的。从农业税的征收看,《管子·治国篇》说"府库之征,粟什一",说明一般情况下征收什分之一的田赋。
轻税这一点只是初步。《管子·轻重篇》认为最好的办法是不向民众征税而又能作到财利归於国家,即所谓"故万民无籍而利归於君也"②。要做到这一点就要采取其他一系列措施。
(2)国家与贸易国家参与粮食等物品贸易,一箭三雕,既可以使国家获利,财政充裕;又能平抑物价,安定民众生活,同时还能阻止"大贾蓄家"操纵市场,"豪夺"农民。《管子·山国轨》讲了国家对经济的规划和干预办法,主张以乡、县和国家进行规划,以了解田数、人口为基础。先了解"田若干,人若干",和田地中"高田、闲田、山田"的数量。这样,一乡一县之田生产的"谷重若干"也可以大体知道,而后又可以了解"终岁度人食其余若干"、"终岁其食不足于其人若干"。这就是所谓"泰轨",即基本规划。据此,国家设立"环乘之币"(公币)作基金,由国家先贷放给农民,家口多者贷放多,少者贷放少。收获后,贷款按谷价折合,以谷物缴还国家,收获少的山田,如下够农家食用,可用国家② 《战国策·魏策三》。
① 《史记》卷七十九《范睢蔡泽列传》。
② 《管子·国蓄篇》。
的公币"振其不赡"。其结果,农民生产的大量谷物集中于国家手中,到谷价上涨时,国家又可从抛售谷物中获得巨大利润,以充裕国家的财政。
国家参与粮食贸易和调控是一项基本措施,所以《管子·轻重篇》一再谈到此问题。《国蓄篇》说如"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什倍之利"。国家利用供求不平衡时的物价涨、落来收购、销售,在一买一卖之间就可以谋取大利。所谓"什倍之利"也只是说获利多之意的虚词,并非绝对的表示数量之意。
国家除了参与谷物贸易之外,在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结合的条件下,也参与纺织品的贸易。国家对某乡"女胜事者若干",其产品除供自身穿着外"余衣若干"也列入"泰轨"。对这些有余的纺织品,国家照市价折合为货币,支给预付款。这样封建国家又掌握纺织品,等这些东西价格上升时,国家又出售从中谋利。此外,国家对军队需用之牛马、器械、战车和山泽物品的加工品小农具等等也都进行预购储存,又及时预售和卖出,国家从中获取巨大利益。
总之,封建国家通过上述谷物、纺织品和其他种种物品交易,获取了巨大利润,充实了国家的财政。另一方面国家售出这些货物时又有平抑物价的作用,安定了民众的生活。这样作的同时,也就制止了商人的屯积聚奇、谋取暴利。
(3)调控物价利用价格波动,增加国家收入。通过价格变动反映商品的轻重关系是《管子》轻重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管子·轻重乙篇》载:桓公问於管子曰:"衡有数乎?"管子对曰:"衡无数也。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常固。。。,岁有四秋,而分有四时,已有四者之序,发号出令,物之轻重相什而相伯,故物不得有常固。故曰衡无数。"
《管子》中所说的衡,就是商品价格围绕一个中心线而上下波动的运动。尽管《管子》不懂商品价值,不懂商品价格围绕价值而上下波动的道理,但《管子》却观察到客观存在的这一现象。因此,在《管子·轻重篇》的作者看来,把物价绝对地稳定在一点上没有必要,应在价格的上下波动中求其准平,不能使其"常固"。《管子·轻重篇》的作者主张利用这一点来调控经济生活,为国家谋利。所以,《管子·轻重乙篇》又说:"谷贵则万物必贱,谷贱则万物必贵。两者为敌,则不俱平。故人君。。操事於其不平之间。故万民无籍,而国利归於君也"。
轻重理论还利用价格的相对关系间接刺激价格上涨来调控国家的经济生活。如《管子·轻重丁篇》说,国家掌握了大量的布,则不必征布税,而征麻税,于是麻因征税价涨10 倍,因麻价的上涨而影响布价也大大上涨。同样,如国家掌握了大量的纺织品帛,则征丝税,这样丝的价格上涨又可刺激帛的价格上涨①。国家可以利用价格上涨的机会,出售布、帛,增加国家的收入。
(4)垄断货币
① 《管子·轻重乙篇》说:"君守布,则籍于麻,十倍其价,布五倍其价,此数也。君以织,籍于系(丝),籍系抚织,再十倍其价。"
国家以此增加经济收入。《管子·轻重篇》的货币思想是很光辉的,发人所未发,提出了一系列的货币金融方面的问题,其中一些是错误的。正是由于对货币功能、作用有独到的认识,所以主张国家垄断货币,利用货币与其他物品轻重关系的变化,来增加国家的收入。
货币是流通手段《管子·轻重篇》已有明确认识。《管子·国蓄篇》:"黄金刀币,民之通施(货)也。"《轻重乙篇》:"黄金刀币者,民之通货也。"《揆度篇》:"刀币者,沟渎也。"《管子》把货币看作流通手段,流通中的通货,并进而认为是流通中的沟道。商品在社会上流通的沟道就是货币,离开了商品流通的沟道(货币)商品就无法流通。另外,《管子·轻重篇》主张国家对货币实行垄断与严格控制。《管子·国蓄篇》载"人君铸钱立币,民庶之通施也。"这就是说铸钱的权利是掌握在国君手里的,"民庶"只是使用货币。《管子·轻重篇》讲到的货币还有黄金、珠玉②,不过这两种货币不是一般民众可以随意得到的,二者均有出产于国外特定地方,易于为封建国家控制。
这种为国家所控制的又是商品流通沟道的货币与其他物品的轻重关系是怎样一种关系呢?《管子·山至数篇》:"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管子·山国轨篇》:"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万物而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这里指出了,在特定条件下,货币与万物的轻重关系可以成反比。此处的所谓"上"是指货币由封建国家收藏而退出流通的现象;所谓"下"是指货币在民间流通。如果货币由封建国家收回十分之九,在民间流通的只有十分之一,则币值上升而万物价格下跌。这时封建国家大量出笼货币收购万物。当着万物由国家收藏,货币大量在民间流通时,流通中的万物大为减少,由于供求关系的影响,这时万物价格上涨,货币价值下跌。这时,封建国家又大量抛售万物收回货币。轻重理论主张利用货币数量增减与物价涨落,国家适时抛出货币或万物来增加国家的经济收入。
《管子》上述理论错误在于不了解金属货币的币值是在货币进入流通之前就存在的。因此,它才能作为价值尺度,而决不是商品价格决定于流通中的货币数量的多寡。然而,从货物的供求关系可以引起物价的涨落来说,《管子》所说的上述现象仍然是有其适用性的。只要封建国家运用适当,是可以利用这种现象而达到增加经济收入的目的的。
(5)实行专卖主张实行盐铁的局部专买和专卖,增加国家收入。《管子·轻重篇》主张对盐、铁和其他山泽产品都以适当方式去经营。盐不是由国家全部经营,也不是由国家全部专卖,而是由国家局部专卖。据《地数篇》和《轻重甲篇》记载在冬十月至次年正月冬闲时国家让若干劳动力煮盐,积3 万多钟之后,至次年正月借口农忙不许民人"聚庸而煮盐",在此情况下盐价大涨。封建国家在此时趁机向国内外销售盐即可取得厚利。
《管子·轻重篇》的作者是这样算账的。人人都必需食盐,10 口之家,10 人食盐;100 口之家,100 人食盐。万乘之国的大国人口约为千万,如按成人征人头税,应纳税者约一百万人,每人每月征30 钱,则为3000万。若实行盐的局部专卖,适当提高盐价,每月就能得到6000 万。不仅② 《地数》、《轻重乙》、《揆度》诸篇均有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币为下币等有关论断。如此,国家还可以盐出口获重利,这就等于是煮海水为盐而向天下征税了。
对于铁矿,《管子·轻重乙篇》虽主张国有,但不主张国营,原因是国营"发徒隶而作之,则逃亡而不守。发民,则下疾怨上,边境有兵,则怀宿怨而不战。未见山铁之利而内败矣"。因此主张民营"与民量其重,计其赢,民得其七,君得其三"。这就是说国家用抽十分之三税的办法向冶铁业者征税。至于铁器的买卖则可能是由国家统一收购后而制定适当价格销售的,也就是说铁器是由国家专卖的。
《管子》大力宣传盐铁专卖的好处,《轻重甲篇》说:"为人君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立为天下王。"在他们看来,盐铁的局部专买和专卖可以大大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使利归国家;可以减免赋税,使农民负担减轻;可以抑制富商大贾谋取暴利,减少其对民人兼并之资。(6)对外贸易开展对外贸易,富国强国。《管子·轻重篇》主张以轻重之术开展对外贸易,富国强国。《山至数篇》说这是"以轻重御天下之道"。《轻重丁篇》则说"可因者因之,乘者乘之,此因天下以制天下"。为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其一,在商品价格上要采取合理对策,总的目的是使"天下之宝一为我用"。在一般情况下,国内价格应与别的诸侯国的价格相适应,《地数篇》说:"天下高则高,天下下则下"。这样才能防止物资外■,做到"守国财,而毋税於天下"。相反,对别国所产的本国所需要的物资,则如《轻重乙篇》所说采取"天下下我高,天下轻我重,天下多我寡"。这就是说要抬高价格,把这种物资储藏起来,鼓励输入。《山至数篇》载:"彼诸侯之谷十,使吾国谷二十,则诸侯谷归吾矣",反之,"则吾国谷归于诸侯"。《揆度篇》说"物重则至,轻则去"。对本国需要出口的产品则采取"天下高而我下",使这些商品的价格低于诸侯国,以对外倾销,在竞争中取胜,等等。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管子·轻重篇》还宣扬商战,施展谋略,出奇制胜,制服对方。
《管子·轻重戊篇》载,齐与鲁、梁两国常发生冲突,齐桓公请教对付两国的办法,管仲回答说:"鲁、梁之民俗为绨,公服绨,令左右服之,民从而服之,公因令齐勿敢为,必仰於鲁、梁,则是鲁、梁释其农事而作绨矣"。桓公应允,随即"为服于泰山之阳(南),十日而服之",让鲁、梁两国迅速知道。桓公又告鲁、梁两国商人,"子为我致绨千匹,赐子金三百斤,什至而金三千金,。。"在厚利的引诱下,鲁、梁之君"教其民为绨",而弃置农耕。13 个月后,齐国"率民去绨,闭关,毋与鲁、梁通使","鲁、梁之民,饿馁相及",两国国君急忙令民"去绨修农",然而,"谷不可三月而得",粮价大涨,"籴十百(千钱)"。而这时"齐粜十钱",只供国内,不许输出,"鲁、梁之民归齐者十分之六"。不久,两国国君只好请服。
另一个事例是莱、莒之谋,莱、莒产茈(紫草,作染料)。管仲建议齐国提高"茈"价,输入"茈",于是莱、莒"释其农耕而治茈"。
第二年齐国下令禁止输入"茈"。两国失去了输出"茈"的收入,又放弃了农业,缺粮,粮价涨至三百七十,而"齐粜十钱","莱、莒之民降齐者十分之七",不久,"莱、莒之君请服"①。
此外,还有白鹿之谋。齐国以高价买楚国出产的鹿,使"楚人即释其耕农而田鹿"。而这时齐国却"闭关,不与楚通使",楚缺粮"籴四百",齐国令载粟於齐、楚边境,"楚人降齐者十分之四,三年而楚服"。齐国还高价收购代国的"狐白之皮",使其民"去其本而居山林之中",离枝国闻之,而侵其北,代王无法,归服于齐,等等。这些都是施展谋略,通过经济手段,搞垮别国的设想。
《管子·轻重篇》所阐发的以轻重之术治国的方略,主张通过经济手段调控治理国家,这与商鞅、韩非主张通过封建专制国家法令治理国家显著不同。《管子·轻重篇》的主张在汉、唐、宋的经济生活曾发生过重要作用,在我国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其重要意义和可资借鉴之处,是不言而喻的。
① 《史记》卷五《秦本纪》,卷四十三《赵世家》。
六、结语本书从以上五方面介绍了中国从公元前770 年到公元前221 年春秋战国时期的经济史。从中人们可以得到什么启示呢?为什么说不了解春秋战国的历史发展就无法了解以后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及其特点呢?为什么说这个时期的发展为以后中国长期在世界居于领先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呢?以下四个问题将有助于理解和回答上述问题。
(一)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发展迅速,判断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①。这里所说的劳动资料主要指生产工具而言。由于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出现了先进的生铁冶铸技术,即出现了铸铁,促进了铁器的普遍使用,并由此推动了农业、手工业的发展,使中国在经济发展上走在了世界的前列。这就为以后中国强大、长期雄居于东方奠定了物质基础。如果与欧洲相比,欧洲在铁器的普遍使用和冶铁技术方面要远远落后于中国。如公元八世纪德意志人的英雄史诗《希尔德布兰德之歌》中还有使用石器的记载,1006 年侵入英国的诺曼底公爵威廉的军队在海斯丁斯附近同英军的会战中英军也还有使用石斧的记载。中国先进的冶铁技术是春秋战国以后才逐渐传到西方的。《汉书·西域传》大宛条载:"其地皆无丝漆,不知铸铁器。及汉使亡卒降,教铸作它兵器。"师古曰:"汉使至其国及有亡卒降其国者,皆教之也。"从这一记载可知,中国先进的铸铁技术是在汉代先传至西域而后才逐渐传至西方的。而欧洲"直到十四世纪才使用铸铁"①。此外,春秋战国时也为漆器、丝织品等手工业产品的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汉代这些产品在国内外都享有盛誉。这些产品不仅为东方国家所喜爱,而且通过丝绸之路远销西方。这说明中国文明在后世享誉世界是有其物质技术基础的,而这种物质技术基础就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奠定的。
(二)中国春秋战国与同期希腊相比社会发展上存在着差异。这表现在中国奴隶社会崩溃后转变为建立在个体农民经济基础上的封建地主制,而希腊则从不发达的奴隶制社会发展为发达的奴隶制社会。社会发展的这种差别在古代思想家的著作中有明显的反映。如大约生于公元前390 年到公元前305 年的孟子虽然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於人;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天下之通义也。"②但在孟子的笔下劳力的人主要是"五亩之宅"、"百亩之田"的个体小农和个体手工业者。而生于公元前384 年到公元前322 年的古希腊的著名哲学家、思想家亚里斯多德虽然也像孟子一样有一套"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於人"的观点,但亚里斯多德笔下的劳力者却是奴隶。亚里斯多德说:"凡是赋有理智而遇事能操持远见的,往往成为统治的主人;凡是具有体力而能担任由他人凭远见所安排的劳务的,也就自然地成为被统治者,而处于奴隶从属的地位。"①"我们可以明白了奴隶的性质和他的本分了:(1)任何
①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① 《史记》卷六十三《老子韩非列传》。
② 郭沫若:《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82 年出版。
① 《史记》卷四十六《田敬仲完世家》。
人在本性上不属于自己的人格而从属于别人,则自然为奴隶;(2)任何人既然成为一笔财产(一件用品),就应当成为别人的所有物;(3)这笔财产就在生活行为上被当作一件工具。。。"②"凡是这种只有体力的卑下的这一级就自然地应该成为奴隶,而且按照上述原则,能够被统治于一位主人,对于他实际上较为合宜而且有益。所以,凡自己缺乏理智,仅能感应别的理智的,就可以成为而且确实成为别人的财产(用品),这种人就天然是奴隶。""希腊人谁都不乐意称优良的希腊种人为奴隶,他们宁愿将奴隶这个名称局限于野蛮人(外邦人)。。在他们看来,世上有些人(野蛮族)到处都应该是奴隶,本性上就是奴隶,另一些人(希腊人)到处都应该自由,本性上就是自由人。。。"③从孟子、亚里斯多德这两位同时期东西方哲学家、思想家看来,脑力劳动者统治人,体力劳动者受人统治,这一点上二位是相同的。然而孟子心目中的体力劳动者是个体农民,亚里斯多德心目中的体力劳动者却是主人的财产、工具奴隶。这种差别正是中国春秋战国与同期希腊社会发展不同的表现。
(三)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生产力发展和井田制破坏,农民个体经济广泛出现。这一点从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的《孙子兵法·吴问》和《汉书·食货志》所载李悝尽地力之教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另外,从《墨子》、《孟子》、《商君书》、《荀子》等著作中也可看出当时社会的主要生产者是个体农民。这时中国的个体农民对土地已有使用权和某种程度的占有权,并有相当独立的经营权。这种个体农民不像奴隶完全用主人提供的生产条件为主人生产,也不像农奴那样在份地进行劳动和为农奴主服徭役时二者在时间、空间上是分开的为农奴主劳动时没有积极性。这种个体农民由于为统治者所提供的剩余劳动和为自己所进行的必要劳动在时间上、空间上是一致的,劳动收益好对统治者和自己都有利,所以生产积极性高。而且个体农民之间存在着竞争,这也促使他们为自己的生存而拚搏。《墨子·非命下》说:"今也农夫之所以早出暮入,强手耕稼树艺而聚菽粟,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力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故不敢怠倦"。从这种意义上说,中国封建地主制下的个体农民比奴隶、农奴生产积极性高。同时,还应看到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个体农民经济从事的主要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生产的目的主要是满足自己需要的使用价值的生产。这种经济是封闭性的,对外部条件要求低,不像商品经济那样生产的目的为了卖,需要销路和原料来源,一旦销路和原料来源断绝,生产就无法进行。所以,这种农民个体经济有很高的稳定性。另外,这种经济所需要的固定资本少,科技投入少,在遭到破坏之后恢复起来容易。中国后来的长期封建社会就是建立在这种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的农民个体经济基础之上的。
(四)中国春秋战国与同期古希腊相比,在经济上还有一个重大差别,这就是希腊海外交通、海外贸易比中国发达。希腊的奴隶制度是一种"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奴隶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赚钱,生产品的很大部分为了卖。这与中国春秋战国形成的生产使② 《史记》卷四十三《赵世家》。
③ 同上,章六,转引同上书,第140 页。
用价值的个体农民经济是个很大差别。二者相比,希腊的奴隶制经济由于奴隶主与奴隶尖锐的阶级矛盾和商品经济下断绝销路和原料来源无法进行生产的缺陷,所以希腊奴隶制经济有其脆弱性。相反,中国春秋战国形成的个体农民经济不仅自身稳定性强,而且由于封建统治者推行重农抑商的传统国策对它进行了有效的保护所以显得非常坚韧而能长期延续。然而,这仅仅是问题的一方面。问题的另一方面是生产使用价值的个体农民经济有其发展的缓慢性和停滞性。由于这种经济生产的目的是为自己的消费,生产多了劳动价值得不到实现,所以生产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十分缓慢。相反,商品生产条件下,生产的目的为了卖。
因此只要有销路和原料来源生产就可以迅速发展。而且,由于商品生产的开放性,它可以利用外地的市场、原料、劳动力来迅速发展本地经济。商品生产、商品经济的这种优越性在欧洲后来得到了充分显示。14 世纪欧洲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这时欧洲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从15 世纪末新大陆发现和新航路开通后,西欧国家把商品交换发展成为世界性的商品交换,从掠夺殖民地和贩卖黑奴的罪恶行径中积累了资金,并为本国产品打开了市场,找到了原料来源。这大大促进了工厂手工业的发展。17世纪中叶英国发生了资产阶级革命,此后约一个世纪,英国又发生了工业革命。而15 世纪后中国却在自然经济统治下缓慢爬行。及至1840 年鸦片战争后就落了个人为刀俎,我为渔肉的悲剧。因此,可以说春秋战国时期经济发展所形成的广泛的农民个体经济是和我们民族兴衰荣辱密切相连在一起的。
春秋战国经济的发展变化对以后中国的封建社会有极其深远的影响。如果我们能对这一时期的经济发展给以科学的一分为二的总结,这对我们今天仍然不无教益。这就是作者写本书的目的。如果读者能从阅读本书中获得一点启发,那将会使作者感到欣慰。谢谢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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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史》 013 春秋战国军事史/一百卷 史仲文 胡晓林 主编
本卷提要
本文从军事形势、战争、军事制度和军事思想与军事著作等四个方面论述春秋战国军事史的分期、特点及前后演变的历史轨迹。春秋战争的主要特点是诸侯兼并和大国争霸,争霸战争的主要方式是车、步兵联合作战,并出现了水军兵种。春秋时期的军事制度,不论兵源、兵役、军赋和军事编制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列国还出现了地方兵和卿大夫采邑家兵。在争霸战争中诞生了伟大的军事家孙武和《孙子兵法》、司马穰苴和《司马法》。它们是集我国古代兵家思想大成之作,尤其是《孙子兵法》,奠定了我国古代军事科学的理论基础。
战国时期的战争已不再是单纯的争霸战争,而是兼地略土,由分裂走向统一的战争。战争规模大,历时久,大规模的野战和围城战突破了传统的战争模式。战国的军事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常备军出现,职业化军官产生,关塞要津普遍设防,经常性的军事训练取代了"蒐狩"式的训练方法,军功爵制确立,军事法律体系更加完备,而这标志着军事制度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化。战国时产生的吴起与《吴子兵法》、孙膑与《孙膑兵法》、尉缭与《尉缭子》、《六韬》等一批军事思想家和军事著作,以不同的特点和从不同的方面丰富了我国古代的军事学术思想宝库。
一、春秋战国军事概述(一)春秋时期的军事形势春秋是我国奴隶制社会由盛转衰的历史时期。它起于公元前770 年,其标志是周平王东迁洛邑;终于公元前453 年,其标志是韩、赵、魏三家灭知伯而分其地, 形成战国七强格局①</ZSBJ12000030_0001_0/ESPL>。春秋时代的特点是周天子的一统天下瓦解,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春秋时期社会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阶级关系和思想文化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晋国太史蔡墨说:"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 ②</ZSBJ12000030_0001_1/ESPL>,司马迁转述董仲舒概括《春秋》一书说:"《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③</ZSBJ12000030_0001_2/ESPL>,都是对这一时期社会变化的深刻描述。
从军事史的角度说,春秋时期的变化也是很显著的。由于王权衰落,西周时以天子为最高统帅的军事领导体制宣告瓦解,军权下移于诸侯,列国普遍扩军备战。在激烈的兼并与争霸战争中,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阖庐、越王勾践相继称霸①</ZSBJ12000030_0002_0/ESPL>,执诸侯盟会之牛耳,成为春秋五霸。长期的争霸战争,使中原列国的卿大夫势力壮大。春秋中叶以后,军权又下移于卿大夫,形成了"礼乐征伐自大夫出",乃至于"陪臣执国命"的历史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