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地理、物产等所谓"风土"因素的自然条件相异,常形成不同的俗。《礼记·王制》云:"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俗的地域性是其一大特征,但因为民便习,若无对比,常不易觉察,盖"身在庐山"之故。春秋战国的战乱和列国兼并,各地区间的交往交流空前频繁,人们视野大大打开,有可能充分展开各地习俗间的比较。《管子·八观》说:"入州里,观习俗",《礼记·曲礼上》说:"入国而问俗",《韩非子·内储说上》说:"入王之境内,闻王之国俗",《吕氏春秋·责直论》说:"齐之与吴也,习俗不同,言语不通",又说:"吴之与越也,接土邻境,壤交通属,习俗同,言语通",同书《异宝》说:"荆人畏鬼而越人信■",均是当时人对习俗地区性差异所见所闻的识别。俗的地区性差异,主要因"风土"因素造成,故俗常与"风"相系,《新论·风④ 《国语·鲁语》。
⑤ 《礼记·曲礼上》。
① 《周礼·春官·大宗伯》。
② 《荀子·大略》。又《礼记·王制》说同。
③ 《大戴礼记·本命》。
俗篇》云:"风者气也,俗者习也;土地水泉气有缓急,声有高下,谓之风焉;人居此地,习以成性,谓之俗焉"。此即所谓"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要知,古人说的俗、习俗、民俗、风俗,是讲在一定地区范围内传承、播及于其社会族体或集约人口团群的、在相对社会历史条件下自发约定、重复习行的生活实践形式。
由此看来,礼与俗,同属社会生活的传统规范;从某种意义上讲,礼是人为理性化的产物,经有意识提倡推广,成为中国文化的纵向线和大传统;俗是社会因地制宜的生活实践产物,构成民间的横断面和小传统。作为全社会生活运作准则的礼,是以"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①的政治内涵为要征;作为民间普通社会生活实践形式的俗,起有简化社会活动过程和调节人们行为观念的作用。礼与俗的关系,礼是俗的升格,俗是礼的底蕴;俗经理性归范,存其合理,汰其恶陋,有意模式化,可上升为维系上层社会运作和稳定下层社会的礼,同样,礼亦可对俗进行统整,随时加入俗的成分。俗是礼之源,礼是俗之流,《慎子》说:"礼从俗"②,正有上述意义。显然,礼、俗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交叉纠葛、彼此交流、循环推进的关系。广容性、节仪化的礼,可与虽狭隘却实践性强的俗互为补苴,因势利导而返诸社会,发挥改造社会风气的功能,《礼记·曲礼上》说的"礼从宜,使从俗",即有这层意思。俗经礼的统整,是为礼俗,"礼俗刑(型)然后乐"③,这种经人为倡导的礼俗,返诸社会,为世俗所习,是为更生的习俗,已合两者之长和补两者之短,其社会运操功能无疑大大增强,难怪会受到古代统治者的重视。
事实上,春秋战国时各国统治者对俗的统整均有不同程度的重视,统整的手段是靠政教、公德原则和因地因民制宜的"化",在尊重俗的大前提下用理性的礼乃至法进行"导"。如《论语·为政》说:"道(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墨子·节葬下》说:"上以为政,下以为俗",《左传》庄公十三年说:"夫礼,所以整民",《荀子·大略》说:"政教习俗,相顺而后行",《鹖冠子·天则》说:"为化不因民,不能成俗",《礼记·昏义》说:"教顺成俗",《曲礼上》说:"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管子·法禁》说:"藏于官则为法,施于国则成俗",这些经验谈,反映了随着当时平民社会地位的上升和"民本"思想的明确,整合民俗已紧要地摆到统治者的议事日程之上,其成功与否成为考其政治得失和社会风气正邪的重要方面。换言之,这一时期的礼与俗,界限已难严格分开,"教民成礼"①,可理解为"化民成俗"②,无不是指习俗的时代移易及应变。礼的俗化和俗与礼交合,乃构成春秋战国习俗史上最生动最具特色的文化现象。
再构春秋战国习俗史,应充分把握这一时代特征的主线,充分把握文献与地下出土文字资料、田野考古发现,更有必要启动现代思维认识,用深沉的历史感知和认识尺度,去冷静审察中国社会早翻过的一章,调整情绪的点染,不致坠入妄自尊大或妄自菲薄,了解历史,设计未来,提高我们民族的
① 《左传》隐公五年。
② 《太平御览》卷五二三引。
③ 《礼记·大传》。
① 《战国策·越策》。
② 《礼记·乐记》。
素质,造就新的史识与人格,这也是本书追求的宗旨。
二、人与社会(一)习俗的社会育成氛围周代分封同姓和异姓诸侯,在全国要冲进行武装拓殖,据说"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①,用来夹辅周室。"体国经野",国城及郊地,居民为周的族众平民和胜国遗民,称做"国人";郊外广野有邑,为"野人"所居,不外是一些古老部族的后裔、蛮夷戎狄或流裔之民。②列国大体皆然。在文化习俗上,国人与野人有一段间距,"蛮夷反舌殊俗异习之国,其衣服冠带,宫室居处,舟车器械,声色滋味皆异"。③至春秋战国时期,列国"启土安疆"的"领土国家"意识相继规立,定民之居,编户齐民,移风易俗,原先依文化差异和地缘种族划分国人、野人的界限逐渐消泯,"在国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皆谓庶人"④。如齐国管仲有"参其国而伍其鄙"的改制,"伍之人祭祀同福,死丧同恤,祸灾共之,人与人相畴,家与家相畴,世同居,少同遊"①,以至"邻邑相望","鸡鸣狗吠相闻而达乎四境"②。晋卿赵简子家臣尹铎又有本之户籍编民的"损户数"之举③。楚国曾推行集中管理国土编制的"书土田"。④后吴起变法,有"一楚国之俗","令贵人往实广虚之地"⑤。越国有类似中原国家的将村社户口土地登记成册的"书社"⑥之制。秦国商鞅变法,"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集小都乡邑聚为县",社会风气为之改观,"入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汗,其服不佻"⑦。尽管列国的变革之势复杂多异,但启土安疆和编户齐民的制国环境,均各个为习俗深蕴提供了社会舞台。"古之戎狄,今为中国,古之躶人,今被朝服","化不宾为齐民"⑧,也在当时的战乱和兼并等因素推动下,成为其民族混融潮流中的各个地域文化圈形成的一大表征。
与此同时,人口的增加,是列国以郡、县、乡、里、伍、什等行政编制取代国野制的基本社会原因。城市的大量出现和城市规模的发展,又是人口增加背景下各地域文化圈的运作聚焦。
《说文》云:"城以盛民也"。《礼记·王制》云:"凡居民,量地以
① 《荀子·儒效》。
② 参见杜正胜:《周代城邦》,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1 年版,第30 页。又赵世超:《周代国野制度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第33、55 页。
③ 《吕氏春秋·为欲》。
④ 《孟子·万章下》。
① 《国语·齐语》。
② 《庄子·胠箧》、《孟子·公孙丑上》。
③ 《国语·晋语二》。
④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⑤ 《战国策·秦策》、《吕氏春秋·贵卒》。
⑥ 《吕氏春秋·高义》。
⑦ 《史记·商鞅列传》、《荀子·强国》。
⑧ 《论衡·宣汉》。
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尉缭子·兵谈》云:"量土地肥饶而立邑,建城称地,以城称人"。当春秋之时,城邑之小者至于十家,大者亦不过千室,普通的仅百室而已⑨。列国之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①。卿大夫"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②。至战国时,"千丈之城,万家之邑"、"万家之县"、"万户之都"③、"三里之城,七里之郭"④,已普遍出现。银雀山竹简《守法》云:"大县二万家,中县、小县以民户之数制之"。《市法》云:"为市之广狭小大之度,令必称邑"。应该说,当时人们对于城的概念,已不再停留在早先的"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⑤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和城内经济职能的明显加强,商业市场的设置在城的规划经营中成为必须重视的方面,所占城区总面积的相应比例,每每受到官方强调,城的性质终于由单纯政治军事城堡转位到兼具经济实力的"城市"体制上来。
周初的封建诸侯,营国殖民,立城实即立国,故一国的城数量有限。但至春秋时列国的启土安疆和人口大增,旧的行政管理组织不敷应用,于是乃有县、郡等城市建置的产生。是时建新城,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城市营建的规格等级,屡见不鲜,一反以往常制。如一向标榜"周礼尽在鲁"⑥的鲁国,就《左传》所记统计,即先后建有郿、费、平阳、郓等29 座城。迨至战国,列国持有的城市数量更多。如齐国,"地方千里,百二十城"⑦。韩国地方千里,仅上党郡就有"城市之邑七十"⑧。吕不韦相秦,食蓝田郡十二县;赵攻燕,得上谷郡三十六县⑨;知战国时县已受统于郡,规模亦略逊一筹。但未必尽然,如韩国宜阳县,"城方八里,材士十万"①,"名为县,其实郡也"②,发展规模几与郡同。
《盐铁论·通有》曾概举战国时的城市说:"燕之涿、蓟,赵之邯郸,魏之温、轵,韩之荥阳,齐之临淄,楚之宛、陈,郑之阳翟,三川之二周,富冠海内,皆为天下名都。"另据考古调查,今河北易县燕下都,平山三汲中山国灵寿城,山东曲阜鲁国故城,邹县纪王城,滕县齐之薛城,河南洛阳东周城,新郑郑韩故城,固始春秋蓼国故城,山西侯马五城复合式晋国故城,曲沃故城,太原晋阳故城,襄汾赵康故城,夏县禹王城魏都安邑,湖北江陵纪南城楚郢都,陕西凤翔秦都雍城等等,城垣的最大边长均达2500-4500米上下,堪称春秋战国时的名城名都。至于城内因人口济济而用地紧张状况,《吕氏春秋·召类》有一段描绘,言宋都司城子罕的宫宅,"南家之墙,犨⑨ 齐思和:《战国制度考》,《中国史探研》,中华书局1981 年版。
① 《战国策·赵策》。
② 《左传》隐公元年。
③ 《战国策·赵策》。
④ 《孟子·公孙丑下》。
⑤ 《世本》张澍注引《吴越春秋》。
⑥ 《左传》昭公二年。
⑦ 《战国策·齐策》。
⑧ 《战国策·赵策》。
⑨ 《战国策·秦策》。
① 《战国策·东周策》。
② 《战国策·秦策》。
于前而不直,西家之潦,径其宫而不止",南邻家的墙竟曲造到其堂前,西邻的生活污水,也不时漫淌到其宫内。由此可知当时城内住宅已相当拥挤。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城市规模的膨胀,产生了新的功能区分,用地比例引起了变动,或因人烟稠密,闾里及工商业用地迅速增长,作为王公大人的宫室,虽极壮观,占据着城内重要去处,然其用地则相对有所减少。特别是"市"的设置,已成为城市各阶层居民的公共交换场所,也是城区社会生活最活跃最生动的地方。"市"列铺肆叙,有一系列建筑设施和市场管理机构。今考古发现最早的"市",见诸秦都雍城(公元前677-前383),该城东西长约3300 米,南北宽约3200 米,面积约10.5 平方公里,在中部偏南宫殿区的北部,有一封闭式的"市",南北宽160 米,东西长180 米,呈长方形,面积近3 万平方米,用夯土墙围起,周开四门,与城区干道网络相通,市门建成四坡式屋顶,入口处铺有大型空心砖。另据推测,齐都临淄,"工贾近市"①,市可能位于大城东北部。楚郢都的市在大城东部。新郑郑韩故城,市在郭城中段偏西处。燕下都的市,在东西并列两城的东城南部②。当时有的大都会,可能还出现了一城多市制,如齐印文有"大市"、"中市"、"右市"等,文献谓齐有"国之诸市"(《左传》昭公三年)。燕国印文中也有"左市"、"中市"等③。
总之,春秋战国时期,"定民之居,成民之事"④,辟疆域,开发四野荒隙之地,列国为领土控制权争战不休,努力增强各自的政治经济实力,城市设置数量如雨后春笋般地大量耸现大地,城市规模剧然膨胀,人口用地密度指数相应下降,一方面不断调整着新的人地关系矛盾,同时也适应着城市经济职能的完善,自然而然为社会风气育成铺张了优裕的温床。
(二)城市民风春秋战国时期,城市经济力量的增加和工商业活动的繁华,带动了城市人口构成比重的调整,平民阶层已成为城市居民的主体。《国语·齐语》云:"处士也,使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士工商贾这批最活跃的社会人群,几乎都会聚于城市。人口大量集中的城市,以其活力而成为观当地民风的投影窗口。
当时城市居民成分相当复杂。中原文化圈的赵国都城邯郸,"杂民之所居也,其民轻而难用"①。东南地区大都会的吴,楚春申君居此,曾广泛"招致天下之喜游子弟"②。齐鲁文化圈的薛城,齐孟尝君居此,"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薛中,盖六万余家",以致"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③。临淄齐都,也是内"具五民",即游子乐其俗不复归的五方来民,"其俗宽缓阔达,而足智,好议论,地重,难动摇,怯於众斗,勇於持刺"④。宋国,也都有"邻
① 《管子·大匡》。
② 参见拙作:《中国古代"集中市制"及有关方面的考察》,《文物》1990 年1 期。③ 裘锡圭:《战国文字中的"市"》,《考古学报》1980 年3 期。
④ 《国语·齐语》。
① 《战国策·秦简》。
② 《史记·货殖列传》。
③ 《史记·孟尝君列传》。
④ 《史记·货殖列传》。
民之所处"⑤。
这批喜游子弟、任侠奸人、暴桀之徒或四方游士,基本属于城市平民阶层,占了城市总人口颇大的比重,来源很杂,良莠不齐,有的是没落贵族子弟,有的是武士出身,有的为布衣庶人,也有的是"智术能法"的知识分子。他们活动能量大,或强毅劲直,"积礼义而为君子"⑥;或亏法利私,游手好闲而为小人;或倚仗王公大人豢养作靠山,趾高气扬,专横跋扈。他们的所作所为,往往左右着城市民风,对社会风气好坏有极大影响面。司马迁曾描绘他们中的一批"耗国便家"的所谓"闾巷少年"、"游闲公子"说:闾巷少年,攻剽椎埋,劫人作奸,掘冢铸币,任侠并兼,借交报仇,纂逐幽隐,不避法禁,走死地如鹜者,其实皆为财用耳。
游闲公子,饰冠剑,连车骑,亦为富贵容也。弋射渔猎,犯晨夜,冒霜雪,弛阬谷,不避猛兽之害,为得味也。博戏驰逐,斗鸡走狗,作色相矜,必争胜者,重失负也。(《货殖列传》)
杂民麇集于城中,"诸侯放恣,处士横议"(《孟子·滕文公下》),游子驰逐,藏龙卧虎,积垢纳污,隆技击,事玩巧,任侠使气,喜怒哀乐,构成一代城市民风之大观。
"具五民"的齐都临淄城内,据说居民一度达七万户,若约计下户三男子,即有二十一万男性居民。《战国策·齐策》称"临淄甚富而实,其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蹴踘者。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敦而富,志高而扬"。《荀子·议兵》有云:"齐人隆技击"。
流俗芸芸的城市生活繁华景观,不止为临淄一城。《新论》称楚国郢都,也是"车挂毂,民摩肩,市路相交,号为朝衣新而暮衣弊"①。人流熙攘,车乘磕碰,早上穿新衣逛闹市,到傍晚差不多就挤破了,可见热闹程度毫不亚于临淄。
《史记·货殖列传》对列国城市的民风异同,有其概观。言楚国宛城,"俗杂好事,业多贾,其任侠"。秦国雍城、栎邑,"多大贾,其民盖玩巧而事末"。赵国种、代、石北诸城,"地边胡,数被寇,人民矜懻忮,好气,任侠为奸,不事农商"。燕都,"大与赵代俗相类,而民雕捍少虑"。中山国都,"民俗怀急,仰机利而食,丈夫相聚游戏,悲歌忼慨,起则相随椎剽,休则掘冢,作巧奸冶,多美物,为倡优"。《吕氏春秋·先识》也说:"中山之俗,以昼为夜,以夜继日,男女切倚,固无休息,康乐,歌谣好悲"。此外,东周■阳"周人之俗,治产业,力工商,逐什二以为务"②;山东莒国细民,"贪而好假,高勇而贱仁,士武以疾,忿急以速竭"①。凡此等等,史书也均有所述。
游侠盗逞,玩巧奸冶,是当时城市普遍风气。如晋都内盗氓横行,连官方客馆也只得"高其闬闳,厚其墙垣,以无忧客使"②。据说"晋国苦盗,有⑤ 《战国策·燕策》。
⑥ 《荀子·儒效》。
① 《太平御览》卷七七六引。
② 《史记·苏秦列传》。
① 《晏子春秋·内篇问上》。
②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郄雍者,能视盗之貌,察其眉睫之间,而得其情。晋侯使视盗,千百无遗一",结果招盗忌而被害。梁都城内一位豪富虞氏,"家充殷盛,钱帛无量,财货无訾。登高楼,临大路,设乐陈酒,击博楼上。侠客相随而行。楼上博者射,明琼张中,反两■鱼而笑"。正当虞氏於高楼设乐陈酒击博赌胜之酣,适有飞鸢坠落口中所衔腐鼠肉,这下惹恼了一位侠客。他召集其徒众说:"虞氏富乐之日久矣,而常有轻易人之志,吾不侵犯之,而乃辱我以腐鼠,此而不报,无以立慬於天下","期日之夜,聚众积兵以攻虞氏,大灭其家"③。《史记·刺客列传》另记了燕都城内两则侠勇事,说战国末,卫人荆轲游居燕都后,结识了城内一位以屠狗和击筑营生的高渐离,两人常酣饮于燕市,击筑和歌,哭笑失态,旁若无人。又说有一位少年恶勇,年十三,杀人,颐指气使,人不敢忤视。是时城中的侠勇,各有其侮辱观,自以为是而横行好斗,蔚为风气。《荀子·荣辱》曾按他们的所作所为,析为四类人:争饮食,无廉耻,不知是非,不辟死伤,不畏众强,恈恈然唯利饮食之见,是■彘之勇也。
为事利,争货财,无辞让,果敢而振,猛贪而戾,恈恈然唯利之见,是贾盗之勇也。
轻死而暴,是小人之勇也。
义之所在,不倾於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持义而不桡,是士君子之勇也。
可谓是切中当时的鄙俗流风。不过,也应指出,在列国城市民风的共同表征的另一方面,毕竟有其若干差异存在,如有的城市以营商玩巧为盛,有的则以豪侠为奸而不事农商为特征,有的尚文化娱乐而一踰商业活动。
但从总体上说,商业活动终归是蕴育着这一时期城市生活新气象的主要动因,决定着城市经济的升沉和城市面貌的繁华或萧条。当时东方城市和中南地区楚国郢都,发达程度高于其他地区城市,不能不说有这方面原因。当时城市居民中除了游侠士子外,还有相当多的农工商贾。《荀子·儒效》说:"人积耨耕而为农夫,积斫削而为工匠,积贩货而为商贾,积礼义而为君子,工匠之子莫不继事,而都国之民安习其服"。春秋末孔子弟子颜回居鲁城陋巷,"有郭外之田五十亩,足以给■粥,郭内之田十亩,足以为丝麻,鼓琴足以自娱"(《庄子·让王》)。是知其时的城市,未必尽是官宅民居和市肆,当有农田杂其中,此犹如清末民国间江南苏州城内仍有"南园"、"北园"的大片农田。颜回乃属之从中小地主中游离出来的城市平民知识阶层人士。"工匠之子莫不继事",如宋国司城子罕官宅附近,住着一家"恃为鞔以食三世"(《吕氏春秋·召类》),连续三代皆以修理皮履为生的个体鞋匠家庭。《庄子·逍遥游》说:"宋人有善为不龟手之药者,世世以洴澼絖为事。客闻之,请买其方百金"。靠家传药方,得以使世代以漂絮为业,而手不会龟裂或生冻疮,有人还出高价买下其方。是时又有"医不三世,不服其药"①的经验谈。在城市工商业经济活动中,还有靠制陶、治玉石、冶铁、织造、木作、酿酒等营生者。《列子·说符》即提到一位宋人,"为其君以玉为楮叶者,三年而成,锋杀茎柯,毫芒繁泽",这件玉雕作品如与真楮叶放在一起,竟难以识别,"此人遂以巧食宋国"。当然城中的手③ 《列子·说符》。
① 《礼记·曲礼下》。
工业已不全是官营,亦有民营,其作坊不一定"就官府",也有近置市肆者,《论语·子张》即云:"百工居肆"。
居于城市中的商贾,有的是自开作坊或自制自销,而为常住留居者。《晏子春秋·内篇杂上》即谈及:"齐有北郭骚者,结罘罔,捆蒲苇,织履,以养其母"。但也有来之他方的,如齐临淄城内有一位外来的"鲁工",因替景公制履,用黄金做鞋带,外饰金银珠玉,然不实用,被拘送出境②。《韩非子·说林上》说:"鲁人身善织屦,妻善织缟,而欲徙於越",有人劝他说,越人跣行被发,屦履缟冠在那边未必流行,你去了徒有其技,会受穷的。《庄子·逍遥游》也说:"宋人资章甫(冠名)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在城市商人阶层中,除了本地或外来的靠自持手工业技能营生者外,又有许多靠长途贾贩,互通有无,赚取地区差价的商人。《墨子·贵义》即云:"商人之四方,市贾倍徙,虽有关梁之难,盗贼之危,必为之。"《管子·禁藏》亦云:"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续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此外还有出卖技艺者、从事迷信活动者和男倡女妓、乞讨者等等,将于另节述之。
就当时城市商业活动类别看,有"用盬盐起"的盐商,有"以铁冶成业"的豪富(《史记·货殖列传》),有"舆人成舆"的车肆,有"匠人成棺"的凶肆(《韩非子·备内》),有织卖履者(《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有织卖缟冠者(《说林上》),有鬻金者(《吕氏春秋·去宥》),有酒楼(《列子·说符》)或酒家(《晏子春秋·内篇问上》),有卖浆水家(《庄子·则阳》),有鬻牛马者(《荀子·儒效》),有屠羊之肆(《庄子·让王》),有屠狗者(《史记·荆轲列传》)、卖鸡豕者(《意林》引《尹文子》)、卖骏马者(《战国策·燕策》)、卖兔者(《吕氏春秋·慎势》)、卖■者(《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贩茅者(《内储说下》)、收购美玉者(《论语·子罕》)、相鸡狗者(《荀子·儒效》)、卖卜者(《战国策·齐策》)、占梦者(《晏子春秋·内篇谏上》)、行巫者(《列子·周穆王》)、倡优侏儒(《荀子·正论》),以及医方诸食技术之人(《史记·货殖列传》),等等。
是时城中商家颇能别出心裁,以招揽顾客。如有的屠铺"悬牛首于门,而卖马肉于内"(《晏子春秋·内篇杂下》)。前述有的酒楼设于城内干道的繁华去处,设乐陈酒,又搞博戏行当。这当然容易为游侠恶勇无赖之徒提供便利场所。"世之走利",商业活动市场常是盗贼麇集出没之地,故有的商家每畜狗以防范,《荀子·王制》有云:"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讲了一则商家畜狗趣事,"宋人有酤酒者庄氏,升概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悬帜甚高",但尽管他卖买公平,服务态度周到,酒质也甚佳,还在店铺门前悬挂招客引子,人们却"怀钱挈壶瓮"不敢前往,怕遭狗噬,只能往别家酤,造成酒售不出变酸了。顾此失彼,商业活动中的种种矛盾,在城市风气的大场景中总是不断游移着的,然这多少得以窥见当时中下层社会的商俗。
(三)乡里俗观② 《晏子春秋·内篇谏下》。
春秋战国时期,"国之有封疆,犹家之有垣墙"①,都城、郡、县而外四境之内的鄙野之人,皆为其国臣民。故春秋时鲁国阳文君有直截了当说:"鲁四境之内,皆寡人之臣"②。可注意者,是时的"四境臣民"中,已融进相当一批原列入"野人"的蛮夷戎狄,差不多各个改变了过去的"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转向农耕定居,"早出暮入,耕稼树艺,多聚菽粟","妇人夙兴夜寐,纺绩织絍,多治麻丝葛绪綑布■"③,在生活习俗上趋于华化。一些不知变通或未曾受到强烈冲击的后进部族,出于生存需要,不得不辗转迁徙更荒远的周边④。此即《大戴礼记·千乘》分辨华夷之别,谓"不火食"的"四辟之民","至于大远"而成为东夷、南蛮、西戎、北狄的周边地区少数民族,留居中土者,乃均成华夏诸民。
打破种族或姓族血缘关系,是时列国各有就地缘结合形式和互为比邻关系,进行编户齐民,规立四境内的地方基层行政系统。如《左传》襄公十五年有记宋国"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子罕置诸其里",乡、里为其地方基层组织。《论语·雍也》有记孔子给总管原思小米九百,原思不肯受,孔子说,那么就"以与尔邻、里、乡、党"之人吧。《墨子·尚同上》有云:"里长发政里之百姓,乡长发政乡之百姓"。《管子·立政》还提出一套理想中的基层组织系统:"分国以为五乡,乡为之师;分乡以为五州,州为之长;分州以为十里,里为之尉;分里以为十游,游为之宗;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当时列国的地方行政系统并不十分一致,名称也较混乱,统属关系今已难周知,但组织单位均已伸入四境社区的各个角落,而乡、里制几为各国基层组织的通例。
云梦秦简《语书》记秦王政二十年(公元前227)南郡守腾发往楚各地的文告,曾指出:"民各有乡俗,其所利及好恶不同"。《庄子·则阳》云:"丘里者,合十姓百名,而以为风俗"。当此之际,时人每乐于称道"入境观俗"。《孟子·梁惠王下》云:"至于国境,问国之大禁,然后敢入"。《荀子·富国》云:"观国之治乱臧否,至于疆埸而端已见矣"。《韩非子·内储说上》云:"入王之境内,闻王之国俗"。这些津津乐道的经验谈,无非是指各国的风土民俗,所谓"观俗",自然包括乡里的俗观。
乡、里是最基本的社区组织群体。就人群构成关系言,常常是"合十姓百名","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①,即女有夫家,男有妻室,居处原则从夫方居,强调父系世系,男子与同宗亲属间的认同感高于其他关系,但异姓家庭却又聚居同一乡里,彼此利害与共,过去的按族籍血缘关系划地而居已不能维持。"苟非同姓,农不出御,女不外嫁"②,一些特殊情况下犹同姓一地者,男子出赘和女子出嫁自当求之邻近乡里。重个体家庭组合而不讲究邻居间血缘联系,是乡里组织的一大俗观。
乡里通常按社区、家庭组成、户数、财产、职业、政治地位等运作要素划分人群,故人际关系是观其风俗的重要方面。《左传》襄公十四年云:"士
① 《战国策·燕策》。
② 《墨子·鲁问》。
③ 《墨子·非乐上》。
④ 参见赵世超:《周代国野制度研究》,第324-325 页。
① 《管子·大匡》。
② 《吕氏春秋·上农》。
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隶牧圉皆有亲昵,以相辅佐"。这种人以类聚的人群划分,有别于族籍血缘联系,带有社区群团的性质,是按社会身分地位及其从事的社会职业活动不同,结成不同的利益关系群,当同样适应于乡里。比如,《孟子·滕文公上》记农家许行自楚至滕,文公安排了一处居地,"其徒数十人,皆衣褐,捆屦,织席以为食"。由此可见,乡里人际关系,绝非"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管子·小匡》云:"卒伍政定于里。人与人相保,家与家相爱,少相居,长相游,祭祀相福,死丧相恤,祸福相忧,居处相乐,行作相和,哭泣相哀"。上引《滕文公上》云:"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尽管这多杂理想化成分,毕竟揭出乡里的地域性组织性质,及人际间的共同社会利益和义务所在。
不过,当时的战乱和社会动荡,毫无疑问深深影响到乡里风气。是时俚言俗语,有云:"天下大乱,无有安国,一国尽乱,无有安家,一家皆乱,无有安身"(《吕氏春秋·谕大》)。有云:"某氏多货,其室培湿,守狗也,其势可穴也"(《听言》)。有云:"欲富乎,忍恥矣,倾绝矣,与义分背矣"(《荀子·大略》)。遭此长期的社会动乱,国无安日,民无宁日,世风大坏,偷盗横生,劂开人家后墙壁入室偷窃的"穿窬之盗"已不足为奇,养看家狗何用,还不如埋了好。世人逐利,为富不仁,无有廉耻,惯常的道德观念和是非标准尽数颠倒。所谓"乱国之俗,甚多流言"(《吕氏春秋·离谓》),也可以用来说明此等俚语的产生背景。乡里更难逃其劫,绝不是与世隔绝的安定社区。
乡里风气,并非如"居处相乐,行作相和"那么纯正。"巧言令色,能小行而笃难於仁"者,大有人在;"嗜酤酒,好讴歌,巷游而乡居"①者,亦不鲜见。又有"鄙夫鄙妇相会於■阴"②,悦好私情者。云梦秦简《法律答问》①有记某里"同母异父相与奸"者,又有记"甲、乙交与女子丙奸,甲、乙以其故相刺伤"。包山楚简《疋狱》②有记州里田界纠纷或夺人土地而为墓地者。至于群盗小偷事象,更是到处泛起。《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晋国"寇盗充斥",连国家宾馆也不得不"高其闬闳(巷门),厚其墙垣,以无忧客使"。《墨子·号令》还提到一些城内"卒民相盗家室婴儿"的现象。城市如此,乡间尤甚。《列子·说符》言赵国、秦国乡间途中,群盗出没,路人遭杀,"尽取其衣装车马"。秦简记乡里的偷盗行为,有"盗采人桑叶"者,有"甲往盗丙,才到,乙亦往盗丙,与甲言,即各盗",有"夫盗三百钱,告妻,妻与共饮食之",等等,还有"父盗子,不为盗"的俚语。
是时,乡里的斗殴之风也十分酷烈。秦简中所记的家庭成员殴打和邻里纠纷械斗,相当令人发指。如言"妻悍,夫殴治之,决其耳,若折肢指、胅体(脱臼)"。"斗以针、鉥、锥",什么家伙都使上。"或与人斗,缚而尽拔其须眉";"拔人发";"士伍甲斗,拔剑伐,斩人发结";"或斗,啮断人鼻,若耳,若指,若唇"等等;还有"殴大父母"者。《墨子·天志》有云:"窬于人之墙垣,抯格人之子女"。《列子·周穆王》记"宋阳里华
① 《大戴礼记·曾子立事》。
② 《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上》。
① 《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 年版。
② 《包山楚墓》(上册),文物出版社1991 年版,附录一。
子中年病忘,朝取而夕忘,夕与而朝忘,在途则忘行,在室则忘坐,今不识先,后不识今。阖室毒之,谒史而卜之,弗占。谒巫而祷之,弗禁。谒医而攻之,弗已。鲁有儒生自媒能治之,华子之妻子以居产之半请其方"。岂料,这位华子的健忘症治愈后,竟不知好歹,不谙是非,"大怒,黜妻罚子,操戈逐儒生"。乡风败坏,由此可见。
如果说,春秋时乡里尚是"入人之场园,取人之桃李瓜薑者,上得且罚之,众闻则非之"①,坏人坏事会受社会舆论谴责,那么战国时则大非昔比,世道争逐,使人人自危,人相见疑。《吕氏春秋·去尤》讲了一位丢鈇者,疑神疑鬼,老怀疑是邻居之子偷的,视其举止容貌言语均活像小偷,后丢的鈇在谷堆中找到,视一切又如常。《韩非子·说难下》记"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必将有盗。其邻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财。其家甚智其子,而大疑邻人之父"。《列子·说符》记"人有枯梧树者,其邻父言枯梧之树不祥",于是就将此树伐倒。那位邻居向他要些薪柴,他即怀疑是"邻人之父徒欲为薪,而教吾伐之"。所见的邻里人际关系,是以性恶相猜疑,所谓"家与家相爱,人与人相保",只是一种人心向往之愿。
春秋时乡里风气,每见"大家即伐小家,强劫弱,众暴寡,诈欺愚,贵傲贱",故"爱我家人于乡人,爱我亲于我家人,爱我身于我亲"②,强调宗亲家族集团间的团结,常是处世自卫自立的手段。《礼记·檀弓上》记子柳葬母,"兄弟不同居者皆吊",自有这方面的原因。进入战国,旧有成俗全面动摇,"众庶百姓皆以贪利争夺为俗"③。寻常者,"有与悍者邻,欲卖宅而避之"④,邻里关系远疏对立;更甚者,"民之于利甚勤,子有杀父,臣有杀君,正昼为盗,日中穴阫(屋后墙)"⑤。至于"亲昆弟,同父母,尚有争钱财"⑥,"忍亲戚兄弟知交以求利"⑦,"妻子具而孝衰于亲,嗜欲得而信衰于友"①,家庭、同居、兄弟、亲戚关系的利益冲突,均已司空见惯。如在秦国,"秦之野人,以小利之故,弟兄相狱,亲戚相忍"②。云梦秦简《法律答问》有记"父子同居,杀伤父臣妾,畜产及盗之","免老(六十岁以上老人)告人以为不孝","假父盗假子","夫、妻、子五人共盗",等等。《管子》一书屡屡提到齐国"民有鬻子"、"民无■者卖其子"、"嫁妻卖子"。包山楚简《正狱》记楚国里人杀兄伤弟夺妻、不分田、强夺财产继承权等事甚多。在卫地,"卫人嫁其子而教之曰:必私积聚,为人妇而出,常也,其成居,幸也"③。家长公然教其女到婆家后要多藏私房,即使因之被休回家,也无关要紧,若安然,则更幸。"卫人迎新妇,妇上车,问:骖马,谁马也?御曰:借之。新妇谓仆曰:拊骖,无笞服。车至门,扶教送母: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