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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 《韩诗外传》卷九第八章。

作者:史仲文/胡晓林 当前章节:15186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21:00

"辞令逊敏",徒有外表而中心不厉,仍遭到田骈的辞遣①。相反,齐人田赞"衣补衣(弊衣)"见楚王,衣着虽旧,却有去荣利之心的内在素质,着实令楚王不敢轻视②。说明这类知礼,于服装仪容之表和人的素养之里,两者是并重的。

又比如服饰节仪的运操行为,常能展示本分的生活俗尚或人际间敬与不敬的生活态度。古人燕居,有入室脱履跣足之习,贵族与平民无别。春秋时楚庄王怒闻宋国杀楚使者,"投袂而起",跣足外跑,下人持其履直追到路寝(正寝)的前庭才给送上③。晋悼公读魏绛自陈书,急忙"跣而出"见魏绛,竟顾不上穿鞋④。战国时杨子至舍,"脱屦户外,膝行而前"⑤。楚贤士伯昏拜访列子,见其"户外之屦满",知里面人多,乃拄杖倚立于外,宾者告列子,列子急急"提屦跣而走,暨乎门",出见伯昏⑥。可见,入室脱鞋,连宾朋会见也得遵此俗,否则会被视为不恭不敬行为。故晋平公对师旷有言:"安有人臣履而上人主堂者乎"⑦。《仪礼·乡射礼》有云:"主人以宾揖让,脱屦乃升。大夫见众宾,皆脱屦乃升"。《礼记·曲礼上》有云:"待坐于长者,屦不上于堂"。特别是臣下见人主,若不遵守,有时还会遭受杀身之祸。如齐■王有病,医士文挚至,"不解屦登床,履王衣,问王之疾,王怒而不与言","以鼎生烹文挚"⑧。在燕饮场合,不仅要解鞋,还要脱■(袜)入席。如春秋时卫侯与诸大夫饮酒,声子"■而登席",尽管他解释自己足有创疾,人见了会恶心呕吐,卫侯仍怒而破口大骂,要断其足①。由此可见,服饰节仪的运操系统,与当时社会政治生活是相合拍的。

总而言之,春秋战国时期"服以旌礼",强烈显示着礼与俗的一体化,一方面是服饰形态的模式化、标准化、教条化而形成礼,另一方面则是人们有意无意将日常生活中的伦理思想和种种人际关系注入服饰等级关系内,并以这种礼相协调,经上层社会提倡推广,下层社会渐习而为成俗,如此交互推进,彼此影响,从而造就了一代服饰习俗的深化。

(二)丧葬习俗中的丧仪和服制丧葬习俗起自鬼魂观念,而备于人爱亲、思亲、孝亲以慎终追远的祖先崇拜信仰。春秋战国时期丧葬习俗的特色,在于强调伦理秩序的充实和道德架构的建立,由此规定出亲属团体的层级亲疏关系,以及比附于社会的政治等级制度,使伦理秩序与政治秩序在这种丧葬习俗中获得有机的统一。

丧葬习俗中的丧仪和服制,容括对死者穷著殓殡处理和居丧者有关服饰穿戴这两方面内涵,由此导演出的节仪亦无不本之伦理秩序和政治秩序的合一,变得十分繁复。

先看处理死者的丧仪,《墨子·节葬下》云:"王公大人有丧者,曰棺

① 《吕氏春秋·士容》。

② 《吕氏春秋·顺说》。

③ 《左传》宣公十四年。

④ 《左传》襄公三年。

⑤ 《庄子·寓言》。

⑥ 《庄子·列御寇》。

⑦ 《说苑·辨物》。

⑧ 《吕氏春秋·至忠》。

① 《左传》哀公二十五年。

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必繁,丘陇必巨。存乎匹夫贱人死者,殆竭家室。存乎诸侯死者,虚车库,然后金玉珠玑比乎身,纶组节约车马藏乎圹,又必多为屋幕,鼎鼓几■壶滥,戈剑羽旄齿革,寝而埋之。"如湖北随县战国早期曾侯乙墓,死者口中有玉■,耳鼻口边有玉塞,双手有玉握,身上的纱、绢、绣、锦、麻等衣衾残片达234 团①。江陵马山1 号战国晚叶楚墓,死者绢巾覆面,双手各握一卷成长条形的绢团,手足拇指用黄色组带系联防止外坼,衣衾19 件,计绵衾3 件、夹衾1 件,棉袍8 件、禅衣3 件、夹衣1 件、禅裙两件,棉■1 件,还有冠帽和3 双大菱形纹棉面麻履等②。荀子说:"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像其生以送其死也,故事死如生,事亡如存,终始一也",又云:"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③,道出了古人衣衾盛殓亡故者的情感所在。

据礼书的说法,对亡故者"饰终"殓殡有前后一系列仪式。初终当天有属纩、复、楔齿、缀足、沐浴、饭含、设饰等仪式。属纩是用新棉絮置于弥留者口鼻间以测断气与否,即"属纩以俟绝气",纩(新棉)轻易动,不动知气息绝。若呼吸已停,家人举丧,须持死者上衣登屋招魂,哭喊:"皋!某复!(哟!某人回来呀!)"然后投衣屋下,再盖在死者身上,这套仪式变化颇多,有登车招魂、道上招魂等等,均称之为复,"凡复,男子称名,妇人称字,唯哭先复"④,死者身分贵贱不同,复的用衣亦异。楔齿是人死未僵前用角■楔其齿间,以便饭含。缀足是用燕几(小几)或灶砖夹正死者之足,以便著屦。沐浴是为死者净身,沐指洗头,浴指洗身,其器具称为肆器,如盘、■之类;高级权贵有用郁■浴尸取其香美者;亦有"不沐则濡栉三律(理发)而止,不浴则濡巾三式(拭)而止"①,即仅用梳蘸水梳理死者头发,用巾沾水揩拭死者身体;通常是贵人沐浴在正寝,贱者在■室,若死者为男,则用男性,反之,则用女侍者,亲属应暂退。饭含是在死者口中放入饭、贝、玉之类,包括耳内或塞入玉■,即荀子所说:"充耳而设■,饭以生稻,■以■贝";饭,"君用粱,大夫用稷,士用稻"②;"天子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③;考古发现的贵族墓,常见的是玉■,蝉形为多,曾侯乙墓则有牛、羊、豕、犬、鸭、鱼六种玉■,形小如豆,圆雕而成。设饰是给死者穿衣著屦以安体,荀子云:"设亵衣,袭三称,缙绅而无■带矣,设掩面儇目,■而不冠笄矣"④,内衣加三件外袍,绅带极而毕结,不再用带■绾结,因不必再像生时易于松解,然后用黄色或黑色■帛遮掩面目,称做"■目",■发而不加冠笄。韩非子说的墨家之葬,"冬日冬服,夏日夏服"⑤,当亦指此。

丧亡的次日早晨举行小殓仪式,至第三天行大殓仪式。小殓是先在尸床

① 《曾侯乙墓》,文物出版社1989 年版。

② 《江陵马山一号楚墓》,文物出版社1985 年版。

③ 《荀子·礼论》。

④ 《礼记·丧大记》。

① 《荀子·礼论》。

② 《周礼·地官·舍人》,郑注。

③ 《礼记·杂记下》。

④ 《荀子·礼论》。又《左传》闵公二年:"祭服五称",杜注:"衣单复具曰称"。⑤ 《韩非子·显学》。

上铺席,再置上用以捆扎的宽布带,称为"绞",纵一道,横三道;绞上再铺被衾,"若锦衾,大夫缟衾,士缁衾";衾上再铺衣,"衣十有九称"⑥,套数尊卑无别;然后举尸于衣上,先殓衣,皆左衽。《仪礼·士丧礼》还说要"屡綦结于跗,连■",即用组带系足,带从鞋的"■"中穿过。再裹衾束绞。此后即将死者套上布袋,袋分两截,上截称"冒",亦称"质",长与手齐,下截称"杀",取其口大下收之意,套时分别从头、足套入,接处有布带相结,其制:"君锦冒碹(黑白相间花纹)杀,缀(结带)旁七;大夫玄冒黼杀,缀旁五;士缁冒■杀,缀旁三"①。而后盖上覆尸的"夷衾",至此小殓仪式告成。大殓是殓尸入棺,亦如小殓有入殓衣服,君百称,大夫五十称,士三十称,但可以"不必尽用",作衣衾包裹敛入棺内。大殓布绞,是纵三道,横五道,用布衾二层,君、大夫、士皆同。大殓到第三日举行的缘由,据说在于"礼缘人情","孝子之心,亦益■矣,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可以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②。此后即进入停殡待葬期,但《礼记·王制》有云:"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则大殓在第三日举行,主要行于中下层社会,于上层社会有在第五、第七日举行,当然也可能是贵显的大殓仪式繁复,须费多日告成。至于停殡期限,七月、五月、三月之别亦只是举其大略言之。有学者统计,春秋时诸侯的殡期,停殡五月,在鲁、卫、曹、滕、陈诸国流行此俗,而齐、宋国君停殡或五月或三月无定准,晋国则流行停殡三月;大夫、士有停殡三月或二月者③。及下葬又有绋执牵柩车至墓地的礼节,④有下棺入墓穴的"■"礼,⑤有设酒食的奠祭礼,有迎尸主牌位返回的仪式,有初虞、再虞、三虞的安魂仪式,有卒哭及告于祖庙的■祭仪式,⑥等等。下面再来看居丧者的服制。

春秋战国时期丧礼中的服制,外部表现形式是居丧者在服丧期间各类特殊的服饰穿戴及所应循守的社会节仪,但其中蕴含的思想内容,却无不透露出伦理道德意识和政治等级观念的合一,内具四大特质及六方面原则。

四大特质即《礼记·丧服四制》说的"有恩、有理、有节、有权,取之人情也"。"恩"指与已故者愈亲近的人,私恩愈厚,为其服丧也就愈重。如父母之丧,子"三日不怠,三月不懈,期悲哀,三年忧"①,"哭泣辟踊,尽哀而止"②,有居陋室守孝的"倚庐"节仪③,有"哭无时"④的至哀节仪,包括初丧未殡前的哭不绝声,殡后除朝夕"哭有时"之外的庐中思忆则哭,葬后周年"小祥"祭而去首服、换练冠时的哀至之哭,二周年"大祥"祭而⑥ 《礼记·丧大记》。

① 《礼记·丧大记》。

② 《礼记·问丧》。

③ 参见胡新生:《周代殡礼考》,《中国史研究》1992 年3 期。

④ 《礼记·檀弓下》。

⑤ 《礼记·檀弓上》。

⑥ 《仪礼·既夕礼》。

① 《礼记·杂记》。

② 《礼记·问丧》。

③ 《仪礼·丧大记》。

④ 《礼记·檀弓上》。

除丧服、穿朝服、戴缟冠时的泣无声等等⑤。若在外闻父母丧,则有奔丧之仪,"始闻亲丧,以哭答使者尽哀,问故,又哭尽哀,遂行",抵达家门,从门左入,面对尸柩,尽情哀哭,要去冠,用麻带束发,披麻带孝,"绞带反位","三日成服于五哭",即初闻丧一哭,明日朝夕二哭,又明日朝夕二哭⑥。"理"指公义,即社会普遍认同的公私之义,"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门内之治,以孝父母为贵,门外之治,以尊君为重,故当时除因于私恩的服丧外,又有本之公义的为贵显统治者服丧,荀子云:"天子之丧动四海,属诸侯;诸侯之丧动通国,属大夫;大夫之丧动一国,属修士;"以至普通社会亦有出于公义的助丧或主丧节仪,"修士之丧动一乡,属朋友;庶人之丧,合族党,动州里"⑦;《礼记·问丧》有云,遭丧事之家人"水浆不入口,三日不举火,故邻里为之糜粥以饮之";《礼记·杂记下》有云:"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丧;夫若无族矣,则前后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这种邻里祸丧同忧、相助同侪的公义价值观,自有其积极而深远的社会学意义。不过,当时服丧习俗中所具有的公义之"理",亦有时代的限度,譬如"刑余罪人之丧,不得合族党,独属妻子","不得饰棺,不得昼行,以昏■",其妻衣常服而要在黄昏往埋之,"返无哭泣之节,无■麻之服,无亲疏月数之等"①。"节"指服丧行为既要有所节制,又不可逾礼,"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服丧第三日一定得吃些东西,不要饿坏,三个月后可洗洗头,不要脏得要命,丧期满后可换上练过的柔软白布做的冠和丧服,最重的丧也不能服过三年。孔子也说,在服丧时,"身有■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毁瘠为病,君子弗为也,毁而死,君子谓之无子"②。若父健在,为母服丧不能用最重的丧仪,以表示"家无二尊"。另如为继母服丧应与亲母同③。凡此等等,均应有节而不逾礼。"权"指服丧习俗中的权宜处置。如孝子丧亲,哀伤体羸,用杖扶持,乃宜变为执杖之仪,居父丧用竹杖,名之"苴杖",居母丧用桐杖,名之"削杖"④。另又如"秃者不■(用麻束发),伛者不袒(脱开上衣露左臂表示哀痛),跛者不踊(悲极时的跺足捶胸),老病不止酒肉"⑤,亦均为服丧的权变。总之,从恩、理、节、权四大特质,可看出中国古代服丧习俗所固具的充满理性的人文主义和伦理道德色彩。换言之,其中一些重现实、讲人情、知人性成分,无疑也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精华。

六方面原则见诸《礼记·大传》,是有关亲属团体中为死者服丧的轻重,也包括若干基于政治关系或人际社会关系的服丧标准。这六种原则,一为"亲亲",据血缘亲疏关系定服丧轻重;二为"尊尊",据身分高下和社会关系定服丧轻重;三为"名分",虽非血亲,但有名份而服丧,如依母道、妇道为世母、叔母服;四为"出入",据宗族归属服丧,如为出嫁女儿服,为过⑤ 《仪礼·士虞礼》。

⑥ 《礼记·奔丧》。

⑦ 《荀子·礼论》。

① 《荀子·礼论》。

② 《礼记·杂记下》。

③ 《仪礼·丧服》。

④ 《礼记·问丧》。

⑤ 《礼记·丧服四制》。

继别宗服之类;五为"长幼",未成年者之丧,据年龄大小定服丧标准;六为"从服",依间接关系的服丧,如子从母为母党服,臣为君的家族服,贵妇为夫的外兄弟服,夫为妻的父母服,庶子妻为嫡母服等等。根据这六种人伦范畴的亲疏尊卑等级秩序,居丧者的服丧轻重,在穿戴丧服的质料、服饰组合以及居丧期限上,均有明显区别,由此分为斩■、齐■、大功、小功、缌麻五个重轻相次的丧服等级,通称为"五服制"。

斩■是最重的丧服,分上衣下裳,用最粗的麻布制成,裁剪简陋,断处外露,不缉边,称为"斩",当胸处缀有长六寸、宽四寸的麻布,称为"三"①,二又泛指丧服上衣,其袖比常服要宽出三分之一,据说"侈则三尺三寸"②。凡诸侯为天子、臣为君、子为父、承重孙为祖父,母为长子,妻妾为夫,未嫁女子为父,均服斩■。唯臣下为君王服,得头戴"弁■"的丧冠,即在白布做的爵弁帽上环加两股麻布绞成的"■"。子为父服称孝子,穿菅屦(草鞋),持苴杖,有腰■、首■,免冠括发去笄■,用麻带自颈后前交于额上,再回绕于发髻。女性服斩■者,得"■",即以榛为笄,以麻带韬发露髻。斩■服期称三年,如春秋时晋卿赵孟为其父赵鞅降於丧食,史称"三年之丧,亲昵之极也"①但实际为二年过一月,荀子即明确说过:"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②。

齐■是次重的丧服,齐是平整,谓用粗麻布制成的上衣衣边和下裳之裙边是缉平的。服期有三年、一年、五月、三月之分。齐■三年者,是父故之子为母服。齐■一年又称"齐■杖期",是父在之子为母、夫为妻服。齐■五月又称"齐■不杖期",是为伯父母、叔父母、兄弟、众子(长子除外)、儿媳为舅姑、已嫁女子为父母、孙子孙女为祖父母、曾孙为曾祖父母所服期。齐■三月则是悬孙为高祖父母服。据《礼记·间传》云:"齐对而不言",居丧者可应别人之问,但不主动找话说,比"斩■唯而不对"(只唯唯应对)略为宽松。齐的居丧者"居垩室(无■饰之屋),■剪不纳(蒲席剪齐边而不纳边)",也不同于斩■的居丧者"居倚庐(临时搭的草棚),寝苫枕块(编禾秆为席,以土块为枕),不脱■带"。另外,齐■期内应"疏食水饮,不食菜果"。

大功是次于齐的丧服,是用经过加工的白色细熟麻布制成。凡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姊妹、已嫁女为伯叔父母、妻为夫之祖父母、已嫁妇为本家兄弟、舅姑为嫡子之妻等,均服大功,服期九月。"大功言而不议","寝有席","不食醯酱"。

小功是轻于大功的丧服,用稍细于大功的熟麻布制成。凡为从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和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妻、从堂兄弟、未嫁从堂姊妹、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小功,服期五月。小功"议而不及乐",可与人议谈过去的陈事,但不应以宴乐为话题,服丧者可睡床,可食菜果加酌料,却应"不饮醴酒"。

缌麻是最轻的丧服,用比小功更为精细的麻布制成。凡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姊妹、表兄弟、岳父母,以及夫

① 《仪礼·丧服》。

② 《礼记·杂记》。

① 《左传》哀公二十年。

② 《荀子·礼论》。

为富贵家庭出身的贵妾,均服缌麻,服期三月。服丧者在服期的言谈限制和起居饮食,与服小功者同。

除上述"五服制"外,又有一种变异的丧服制,称为"税丧",当事人因某种原因误了丧期,知悉后可追服,所追为最轻之服,名之"■",是用一种稀疏细布制成①。另外又有专见于君王或诸侯吊丧臣属之服,王吊丧公卿及诸侯吊丧异国之臣的服称为"锡",吊丧大夫、士的服称为"疑衰",两者均用经加灰锻濯漂白的布制成,所不同之处,锡的布在缕织过程中曾经二次加灰锻濯漂白。吊丧大夫、士虽都是服"疑",但却有礼节上的区别,"君于大夫"是"三临其丧",吊丧士则是"一临"②。

总的来看,春秋战国时期丧葬习俗中对死者穷著殓殡处理的丧仪和居丧者的丧服制度,乃是当时"服以旌礼"在特殊形态下的表现形式。前者本之"以生饰死"的信仰观念而展开,再现了等级社会中尊卑贵贱事象和"礼缘人情"的伦理组架。后者的生者服丧的"五服制",强调了现实社会中亲属层级体系的宗亲与姻亲、直系与旁系、长与幼、世代、嫡庶、性别等轻重区分原则,标示着这一体系中亲与疏、近与远、尊与卑的差异。这种"五服制"同时又注重于私与公的伦际或人际社会关系的协调,与前者相呼应,共同比附于社会的政治等级秩序。要之,当时的丧仪和丧服制度,其内在秩序,既是伦理性的,也是政治性的,其提倡的恩、义、节、权,已使伦理秩序和政治秩序在道德架构中理性化。

(三)服饰的地区性特色迄今为止,各地相继有不少春秋战国时期人像造型艺术品或人物绘图出土,可资以考察当时服饰的形制大略及服饰的地区性特色,虽在方法论上不免有以偏概全的局限性,但由于是具体实物的观察,毕竟能弥补文献记载所难具的形象化和真实感,下面,姑按中原、齐鲁、北方、秦、吴越、楚、巴蜀滇七大文化区,举例一窥。

中原地区,地处黄河中游,为周和三晋所在,服饰虽有繁简不同,然西周以来质朴的曲裾交领式始终居于主流。周景王使单成公会韩宣子,晋卿叔向有"衣有■,带有结"之言,①讲的即是左右衿相交当胸,有一幅向身侧交掩的曲裾,再用宽带束腰的衣着款样。这种衣式,通为上衣下裳连属,衣长齐膝,曲领右衽,礼书中称为"深衣",《礼记·深衣》谓其制式"曲■如矩以应方",旧注:"袷,曲领也。"《急就篇》云:"曲领者,恐其上拥颈也,其状阔大而曲,因以名云。"这种衣式,从地下出土人像实物资料看,自春秋至战国一直是本地区居民的常服,男女贵贱皆然。

如传出洛阳金村东周时王室大墓而后流入日本的一件所谓"银胡人",以及另一件流入美国华盛顿弗利尔美术馆的双女并舞玉佩雕,分别著录于梅原未治《洛阳金村古墓聚英》图版四五、一○六②。前者男性,韬髻脑后,额前、两鬓及耳后皆有成绺头发下垂,跣足,长衣齐膝,袖长而小,右衽曲裾而绕襟背后,似束织物腰带①。后者两舞女,均额发平齐,两鬓或后发卷曲如

① 《仪礼·丧服》。

② 《荀子·大略》。

① 《左传》桓公十一年。

② 又参见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插图10;图八。

① 参见孙机:《洛阳金村出土银着衣人像族属考辨》,《考古》1987 年6 期。蝎子尾,发式前后都有一部分剪平,后作分段束缚下垂发辫,显其端壮貌姿,衣式同如上例,唯曲裾在腰下斜绕多层,下垂及足,呈宽长裙而不裳形,袖头又另增波状袖筒,腰带亦远较银人为宽。同书图版一一一·2 还著录一件舞女玉佩,亦为弗利尔美术馆所藏,服饰与上例同。这足可说明当时流行于本地区男女两类"深衣"的不同特点。美国堪萨斯城纳尔逊美术馆藏春秋晚期一足蹲一足跪地青铜人像,②脑后绾发,衣式同上述男性人像,交襟右衽,但领作方领,衣饰云纹及雷纹,腰间束带前结,背后插一左斜的佩剑,其身分当较上例为高。瑞典斯德哥尔摩远东古物博物馆藏一跪式铜人,衣式亦同"银人",背后也插左斜佩剑③。可见"深衣"虽然有质地、做工、长度、后绕程式等差异,且据服者性别、身分高低而别,但却是一种通乎上下的服制。传出洛阳金村古墓还有一件双手弄雀的青铜女孩,梳双辫垂两耳旁,衣长及膝,腰间束带系■佩,衣下小裙作襞积,足著平底高帮软履④。1957 年洛阳小屯出土两件战国时圆雕孩童骑兽玉佩,⑤均裸体,一件的孩童发梳双丫髻于头顶左右,脑后发丝分左右双双环而上盘,即所谓"总角",《礼记·内则》有称男女未进入成年的孩童,"总角,则无以笄,直结其发,聚之为两角",郑注:"总角,收发结之",《玉藻》有言童子以朱锦束发为总角,可相参照。另一件则为梳一向左后偏髻的发式。这再现了本地区三种不同的孩童装束。

山西侯马为春秋时晋都新田所在,出土的两块人形陶范,①衣式接近上述纳尔逊美术馆藏青铜人像,均作矩领交襟左衽(实为右衽,翻范之故),"续衽钩边",曲裾掩于腰侧,衣饰菱格斜条纹或直条纹,绦带束腰两周,带结腹前作蝶形结,垂绅,显示出当地一些自有特色。然两人形的衣长并不一律,一种是齐膝中长衣,为一头带圆箍形"■"的长脸男性所服;另一种下垂至小腿以下,服者头戴双角上翘月牙形冠,脸形圆而丰满,不知是否为女性。侯马地区还出土过一块战国时赵国陶器刻画,②从其上人形看,当地女性传统的"深衣",类同中原其他地区,下摆一般都比男性衣式见长。1965 年在山西长治出土的一件战国时牺兽立人青铜盘,③立人为女性,束发垂肩,交领右衽,衣有华饰,下摆齐足,与侯马圆脸人形陶范上的衣式是接近的。长治分水岭还出土过一件男性形象的青铜武士,④佩短剑,穿云纹花衣,衣式与侯马男性人形陶范一致,唯衣长仅及臀部,似又露出内短裤一部。长治地区在战国时为韩国辖地,文献中有"韩昭侯使人藏弊裤"之说,⑤知当时人的穿著,应是有内衣内■再外套"深衣"。1972 年长治分水岭又出有两件立人形铜器② 见林巳奈夫:《西周时代玉人像■衣服■头饰》,《史林》第55 卷2 号,1972 年,图版六。原见梅原末治编:《洛阳金村古墓聚英》,图版五四,京都1937 年初版,1944 年增订版。③ 见林巳奈夫:《春秋战国时代■金人■玉人》,《战国时代出土文物■研究》,1985 年,插图17. ④ 梅原末治:《洛阳金村古墓聚英》增订版,京都1944 年版,图版四六~四七。或说铜雀为古董商人伪加。⑤ 《中国美术全集·玉器》,文物出版社1989 年版,图版一三二、一三三。

① 中国历史博物馆编:《中国古代史参考图录·奴隶社会》,上海教育出版社1989 年版,第210 页。② 参见孙机:《深衣与楚服》,图二之2,《考古与文物》1982 年1 期。③ 《中国文物精华(1990)》,文物出版社1990 年版,图版65.

④ 见前引沈从文书,图三下右。

⑤ 《韩非子·内储说上》。

座,⑥衣长齐膝,窄长袖,饰有点纹,交领右衽,衣式同上例,唯未束腰带,似为男性普通下人形象。

中原地区自春秋以来又流行一种以带钩皮革带束腰的习俗,在出土人像上亦有反映。山西长子一座春秋时晋国贵族夫人墓内,出有4 件彩绘木俑,①身穿腰部内收长袍,大襟右衽,下摆垂及小腿部,有较宽的纯(缘饰),内衣为方格圆领衫,著履,用红色构画了带钩和腰带。传出洛阳金村战国墓有六件铜跪人,腰带的束法,一为用带钩钩住革带另一端小孔内,另一似用带钩钩住革带另一端所附环上②。1975 年河南三门峡上村岭出土战国中晚期跪坐人形灯,③衣长齐膝,右衽,衣饰有漆绘,束着很宽的革带,也有带钩,其人头部以巾帻裹发如■头,有缨系颐下固之,近似秦始皇陵之武士俑的头饰。河南汲县山彪镇魏国墓、河北邯郸百家村赵国墓,有的墓主腰部也残留有带钩及环之类。另据学者统计,用带钩束腰不单限于三晋地区,凡齐、鲁、吴、蔡、宋、曾、楚、燕、秦等国均可见,带钩质料有金、玉、铜、铁、骨、木、陶等等,形制繁简不一,精者有错金雕镂嵌玉者,极讲究④。

齐鲁地处黄河中下游,地带山海,"人民多文彩布帛","其俗宽缓阔达",⑤这在人像服饰上有反映。本地区女性好绾偏左高髻,山东临淄郎家庄一号春秋战国之际大墓出的一批女性陶俑作此发型;⑥其长裙收腰曳地,窄长袖,异于中原三晋地区女式"深衣",而文彩分红黄黑褐条纹,以招摇裕如成一格。同出漆盘上几组人物图,有梳双高髻者,腰部佩剑,衣式曲裾向后斜掩垂地展开,亦有宽舒之感,似男性,这也不同于三晋地区男式"深衣"。山东章丘女郎山战国齐墓,①发现26 件乐舞陶俑,除5 件男性演奏俑外,余均为女性。男性皆头戴翘角盖耳帽,身着黑长袍衣,双肩披挂红彩带。女性仅一件发式为无髻短发,余20 件一律偏左高髻,先将长发理成两缕,右缕挽一小髻,在头后向左缠绕,与左缕合成一束,再绾成扁圆饼状偏高髻。有的双肩亦披红彩带,衣式分细瘦齐腕长袖和披肩短袖两种,也有超长袖几垂及地者,见于舞俑,乃出于长袖曼舒舞姿的特殊设计考虑,然衣装体片统作上衣下裳连属,似右衽曲裾而向身后交掩,下摆外侈曳地,后呈圭形尾,露出内长裙曳地一部,这是较标准的"深衣"形制。女性服饰色彩,外衣有浅红底加白点或红点、青灰底加白点或红点、黄色彩条纹等几种,内裙有黄底红点、浅红底红点、彩色条纹等几种,与男性服饰区分明显。山东长岛发现的战国齐国贵族墓②,所出女性陶俑发式则有高髻、双丫髻、后垂发三种;上衣为窄长袖,交领右衽,多为淡青色,亦有黄色、红色;下衣为长裙,似与上衣连属,多饰红、黑直条纹,沿直条加施白点,有束红、白腰带者。同出刻纹铜鉴上的人像服饰,狩猎者为上衣短裤,挑担者为齐膝长袍,乐舞者、御⑥ 《中国美术全集·青铜器(下)》,文物出版社1986 年版,图版六二--六四。

①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长子县东周墓》,《考古学报》1984 年4 期。② 《洛阳金村古墓聚英》增订版,图版四八--五三。

③ 《中国美术全集·青铜器(下)》,图版一三一。

④ 王仁湘:《古代带钩用途考实》,《文物》1982 年10 期。

⑤ 《史记·货殖列传》。

⑥ 山东省博物馆:《临淄郎家庄一号东周殉人墓》,《考古学报》1977 年1 期。

① 李曰训:《山东章丘女郎山战国墓出土乐舞陶俑及有关问题》,《文物》1993 年3 期。② 烟台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山东长岛王沟东周墓群》,《考古学报》1993 年1 期。者、烹人等均长衣曳地,亦有身后拖"燕尾"的,反映了服饰的务实性和世态性。

北方地区如中山国和燕国,服饰矜夸而有三晋冠带及齐鲁衣履的错综风格。河北平山战国中晚期中山国王墓出土银首人形铜灯,③人首双目嵌黑宝石,粗眉,唇上留齐整短髭,为男性形象,头发后梳,拢于脑后为大髻,以■韬为蝶结,头顶又戴一■玉,有缨沿左右耳前下结颐下,甚别致;衣着宽大袖口的交领右衽"深衣",曲裾缠身多层,呈"燕尾"曳地,腰带用带钩和环配系,衣上花纹间填朱、黑色漆,有较宽的"纯",既有齐衣晋带的特征,又固具北方格调,难免令人联想到古人称中山国男子"多美物,为倡优"①的服饰女性化。其陪葬坑内所出4 个小玉人,②女性发型梳理加工成牛角形双髻,颇似侯马晋国人形陶范上的月牙形冠饰;儿童则头顶结一圆形髻;衣式或矩领右衽,或上衣下裙齐足,下露内裙一部,有腰带,裙上均有大小相间方格纹。河北易县燕下都出土的战国跪坐铜人,③头戴一皮弁,身穿交襟右衽窄长袖衣袍,腰带甚宽,上有带钩,衣式与前述三门峡上村岭1975 年出土跪坐人形很接近。

西北秦地服饰,厚实而便用,但逊华丽韵味。陕西铜川枣庙6 座春秋晚期秦墓,出有8 件泥塑彩俑,衣式均为紧袖右衽束腰长袍,有黑色而领边及衣襟饰红点的和黑红色的两种,衣长或齐膝,或垂至足面;鞋分黑色圆头履和方头履两种④。秦咸阳宫发现炭化丝绸衣服一包,有单衣、夹衣、绵衣,分锦、绮、绢几种,大多为平纹织物⑤。云梦秦简《封诊式·穴盗》有记秦人士伍乙在二月春寒时做了一件绸面绵衣,用帛做里,内敷棉絮五斤,"缪缯五尺"为衣缘饰,不幸被人挖墙盗去。凡此都可看出秦人"其服不挑",⑥重实用风习。秦始皇陵兵马俑服饰亦大致可溯而观秦人传统的服饰取向心态,如畏于有司而肃顺,发型冠式据身分地位由低而高:发髻偏后-→发髻偏左-→发髻偏右;裸髻-→戴帻-→戴冠;单板长冠-→双板长冠-→■冠。又因地理环境及习战斗,衣服通有三重,依次为汗衣、袍茧、长襦,右衽交领,衣领上雍颈,以应气候寒冽之变,其长襦也仅短至膝以上,束腰带,利于行动便捷①。不过,从咸阳三号宫殿遗址出土壁画人物"深衣"看,②已较充分吸收了东方列国的服饰文化。另外,秦国与东方列国一样,也有男子佩剑之俗,《史记·秦本记》有记秦简公六年(公元前409),"令吏初带剑"。陕西雍城秦公一号大墓出有蓝赭色玉鞋底一对,③也颇使人联想起春秋时东方齐国齐景公亦有"金玉之履"(见本章一节)。

③ 《中国文物精华(1992)》图版111.

① 《史记·货殖列传》。

② 《中国美术全集·玉器》,图版一一九。

③ 《中国古代史参考图录·战国时期》,125 页。

④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陕西铜川枣庙秦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6 年2 期。⑤ 《秦都咸阳第一号宫殿建筑遗址简报》,《文物》1976 年11 期。

⑥ 《荀子·强国》。

① 参见王玉龙、程学华:《秦始皇帝陵发现的俑发冠初论》、陈春辉:《秦俑服饰二札》,均载《文博--秦文化·秦俑研究特刊》,1990 年。

② 参见前引孙机:《深衣与楚服》,图二之4.

③ 参见尚志儒、赵丛苍:《秦都雍城出土玉器研究》,《文博·玉器研究专刊》,1993 年。吴越地处东南偏,位于长江下游,服饰拙而有式,守成而内具机变。文献有"吴发短"、"以椎髻为俗"、"越人■■"、"剪发文身"、"越人跣行"等说,④表明当地人适应独自的水土气候条件,长期保持着其因地制宜的服饰风格,单以发式言,不仅剪发,又善梳理,显示一种开发服饰变化的别致悟性。据江苏丹徒北山顶春秋时吴国大墓出土鸠杖■部的跪坐铜人,⑤知所谓吴人"发短",乃指其发式是将额顶及两鬓头发剪短,并非为一律髡成短冲式,其余当维持原状,但经梳理而盘束脑后为椎髻,唯要保持这种短发形,恐怕每隔一段时期得再加剪理,用心要常勤。浙江湖州埭溪、①绍兴■渚②也出土过类似的人形■,也是这种发式,"越人■■"应指此,实与"吴发短"同俗。但三者亦有一些区别,吴人的椎髻是脑后两侧各束一个,越人是脑后仅盘一髻,如绍兴的一具,剪短的额发又对分上冲如双突,脑后一髻横向插有双股发笄。绍兴狮子山306 号战国墓出土一件三开式四坡攒尖顶铜屋,屋内有裸体跪坐歌乐小铜人六具,③内两位乳房突起者,发髻均束头顶,似女性,另四位无乳突者为男性,发髻均在脑后。总之,吴越的断发习俗,是剪发、束髻、插笄的有机结合型,束髻部位和个数是有地方性及性别上等分异的。本地区也有戴冠之习,江苏六合程桥吴墓发现的针刻纹铜器残片,人形的冠式为一种山形冠,冠上有三个尖角④。上举绍兴狮子山战国墓内发现一件铜器座,四角垫脚有四个跪坐人形,头戴翘角冠状物,身上还穿带华饰的半袖、胸前开口、衣长至膝的紧身衫,束有腰带。这种衣服装束在上举三具人形■上也能见到,应是当地服饰的流行款样,但丹徒及湖州的两具未有腰带,绍兴的一具除有腰带外,腹前似加束一条形饰物,不知是否是"黻"。另外从这七例吴越人像看,衣长至膝的部位在胯裆处都是开衩的,但臀部又不见股沟,故这种衣式也有可能是上衫下裙分属类型,俟考。

楚国位于江汉地区,势力跨过长江中下游南方部分地区,楚服素有轻丽之誉,前节引述1957 年河南信阳长台关楚墓出土漆瑟上各色人物彩绘,以及湖北江陵马砖一号楚墓中发现的一大批衣服冠履,可以为证。此外,抗战期间湖南长沙出土的楚漆奁乐舞女子彩绘,1949 年长沙陈家大山楚墓出的人物夔凤帛画,①1973 年长沙子弹库楚墓出的人物御龙帛画,②1986 年湖北荆门包山二号楚墓发现的漆奁人物车马出迎彩绘和右衽广袖深衣挽偏右高髻人擎铜灯,③以及1965 年江陵楚墓出的骑骆驼人铜灯,各地楚墓相继发现的皮手套、皮鞋、麻鞋,④与大量彩绘木、陶、玉俑,⑤包括"遣策"所记种种衣衾,如④ 分见《左传》定公十一年、《吴越春秋》卷二、《淮南子·齐俗训》、《说苑·奉使》、《韩非子·说林上》。

⑤ 《江苏丹徒北山顶春秋墓发掘报告》,《东南文化》1988 年3、4 期。

① 《中国美术全集·青铜器(下)》,图版八九、九○。

② 蔡晓黎:《浙江绍兴发现春秋时代青铜鸠杖》,《东南文化》1990 年4 期。③ 《绍兴306 号战国墓发掘简报》,《文物》1984 年1 期。

④ 《江苏六合程桥东周墓》,《考古》1965 年3 期。

① 见郭沫若:《文史论集》,人民出版社1961 年版,图版1、2.

② 《长沙楚墓帛画》,文物出版社1973 年版。

③ 《包山楚墓》,文物出版社1991 年版。

④ 《中国古代史参考图录·战国时期》,第38、51、6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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