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虽然是出自儒门,但可以说他是儒家的改革派,他的学说中反映了不少法家思想。在他所传授的学生中,如李斯、韩非等,都成了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
2. 教育主张孟子和荀子,都是儒学大师,也都重视教育作用。但他们对于教育作用
① 《风俗通义校注》(王利器校注)卷七《穷通》第323 页。
的认识却截然不同。孟子从"人性本善"出发,认为人本来就是性善的,后来之所以丧失道德,做出坏事,是由于失去了善性。因此需要加强教育,是为了把善性重新找回。而荀子反对孟子的说法,认为"人性本恶"。他从这个观点出发,认为人之所以能尊尚道德,做出好事,就是由于加强对他们教育的结果,使他们变恶为善。
荀子强调后天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用"人无师法"和"人有师法",说明为人的两种不同效果。"人无师法而知,则必为盗。勇,则必为贼。云能,则必为乱。察,则必为怪。辩,则必为诞。人有师法而知,则速通。勇,则速威。云能,则速成。察,则速尽。辩,则速论。故有师法者,人之大宝也。无师法者,人之大殃也。"(《荀子·儒效》)人有师法和人无师法,其思想行为有如天壤之别,正是由于"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而礼义文理亡焉。"(《荀子·性恶》)人的恶性决不能任其发展,必须采用教育手段来改变它,引导人们走向正道。教育除了能改变人性,而且能使人由贱而贵,由愚而智,由贫而富。因为教育使人获得知识和才能,使人懂得道德,明白礼让。荀子提出"无德不贵,无能不官",这也是对教育的肯定。他在人才培养上,有着独到的观点。能在治国安邦中发挥巨大作用的人,他称为"大儒"。而"大儒"不是天生的,需要经过教育培养,也只有少数人能达到如此高度。学校还需要培养更多的"法士",他们是治理国家、安定社会、发展生产和维持良好风尚的人才。事实也是如此,才学超众,能力超人的尖子总是少数。培养尖子不能成为教育的重点,而众多的治国人才,乃是社会所不可缺少的,应是教育的重点。荀子从当时社会的实际出发,提出培养人才的措施是十分明确的。他也提出了选拔人才的准则:"知而不仁,不可。仁而不知,不可。既知且仁,是人主之宝也,而王霸之佐也。"(《荀子·君道》)一个有用的人才,如果仅有知识,而没有好的品德,不能使用。道德品行虽好,但没有知识,也不能使用。必须是既有知识又有道德,这才是国家要选用的合格人才。此外,他对人才既不论资排辈,也不论地位高低。"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荀子·王制》)人才的选用,首先要重视教育培养,再以考核为准则。荀子反对奴隶制的世官世禄制度,他认为,不应该因是出身庶人的子孙,便忽视他的才能,阻碍他"归之卿相士大夫"的行列。荀子从历史发展规律出发,对教育作用充满信心和希望。《荀子》一书,开宗明义的第一篇就是《劝学》。该篇首句就说:"学不可以已。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一个人受过教育总要比不受教育强得多,能有所提高,也能有所发展。如同青颜色是从一种蓝草中提炼出来的,但比蓝草原始颜色要青得多。现在我们常说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句名言,就是出自荀子的《劝学篇》。人们常用这句话比喻学生的学业超过老师,一代更比一代强。很显然,荀子在教育理论上的高瞻远瞩,是春秋战国时期教育家中最突出的人物。因此,他教育学说的不少精华,直到现在还很有影响。
3. 德育的要求荀子实施的道德教育,要比孔子、孟子进行的道德教育实际得多。他不以培养理想中的"完人"为目的,而着重于现实。这也反映了时代的特点和要求。
荀子提出的道德行为标准,注重于"礼",强调"礼"的教育。他认为,"礼者"是强国之本。"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荀子·修身》)因此在道德教育中,学礼是最为重要的。学礼,要先学《礼》,因为"《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荀子·劝学》)《礼》是法律的纲领和准则,法律是依据礼的原则而制定出来的条文,礼与法律两者都是治国所不可缺少的。能把《礼》学好,经书之类,便算学到头了。当然,荀子所说的"礼",已不同于孔孟之礼,不囿于个人的道德修养,而是跳出了把礼义道德只作为规范人们日常生活行为的狭隘小圈子,与治国安邦、富国裕民的大事结合起来了。因此,荀子主张道德教育必须与实行法制结合起来,两者不可偏废。"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荀子·性恶》)既有礼义道德的教化,又有法制的约束,则天下一定安宁。
怎样进行道德教育呢?荀子认为,首先要"明礼义以化之"。即对礼义的内涵,要阐讲清楚。从理论认识上,提高道德修养的自觉性。荀子在明礼义方面,往往从正反两方面说明是非。比如,他在《荀子·荣辱》中谈到勇敢,分析了"君子之勇"和"小人之勇"。所谓君子之勇,表现在"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持义而不桡(同挠,意为屈从)"。君子为了坚持正义,不怕权势,不顾利害得失。虽然爱惜生命,但是大义凛然毫不妥协。而所谓小人之勇,则"轻死而暴"。他们违反了国家的法制,破坏了社会秩序,轻而丢掉了生命,这完全是轻举妄动,而不是什么勇敢。把道理讲明,再提出具体要求,学生自然容易接受教育了。其次是要重视良师益友的潜移默化作用。荀子说:"得贤师而事之,则所闻者尧、舜、禹、汤之道也。得良友而友之,则所见者忠信敬让之行也。"(《荀子·性恶》)反之,与不善者相处,就会受到坏的影响。"今与不善人处,则所闻者欺诬、作伪也,所见者污漫、淫邪、贪利之行也。身且加于刑戳而不自知者,靡使然也。"(《荀子·性恶》)与不善人常在一起,就易学到败坏道德的行为,直至犯法受刑,还不能自知。因此,对一个人良好道德的培养不能不重视他的周围环境与他相交结的人的影响。
荀子认为,进行道德教育,光凭诵读一般的经书是远远不够的。即使将《诗》、《书》背得烂熟,只不过是一个陋儒,毫无用处。他主张教育内容还应该包括"师法之化,礼义之道"。师法就是以良师益友为学习榜样,"学莫便乎近其人"。礼义,并不限于《礼》,必须涉及伦理道德、法制典章、礼仪条文以及当前国家有关的礼法制度等。荀子将礼的作用,提到"礼之于正国家也,如权衡之于轻重也,如绳墨之于曲直也"的高度。这个"礼",在传统的《礼》上是没有记载的。因此,荀子主张的"师法之化,礼义之道",既是教育方法也是教育内容。
最后,荀子要求把受到的道德教育贯彻到实践中去。良师益友的默化作用固然重要,最后还得依靠各人主观上的努力和实际行动。他说:"君子之学也,入乎耳,箸乎心,布乎四体,形乎动静。端而言,蝡(ruǎn,音软,微动)动,一可以为法则。"(《荀子·劝学》)君子学习德行,要真正听进耳朵,牢记心上,行为举止有威仪,日常行动都合乎道德准则。君子的一言一动,都应该供一般人取法。当然,要做到这些是很不容易的,只有不断加强个人的意志锻炼,并持之以恒,才能有效果。"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荀子·修身》)道德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求能够体现在行动上。知而后行,这正是荀子教育的突出特点。
4. 教学的要求从"教"和"学"的角度来衡量,荀子提出的教学论和教育论,其精神是一致的。他要求教者以身作则,而学者要持之以恒。荀子十分强调教师的作用,这很值得我们重视。与此同时,他主张学习是为了应用,这对我们的教学实践也很有参考价值。
教学过程,是指导学生获取知识的过程。荀子认为,整个教学过程,要包括知行的过程。他说,"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止矣。。。故闻之而不见,虽博必谬。见之而不知,虽识必妄。知之而不行,虽敦而困。"(《荀子·儒效》)教师传授的,多半是书面知识,讲解以后,需要指导学生实地观察,观察以后,要加以分析,使学生懂得道理,把听到见到的转化为自己学到的知识。有了知识,再用于实际,能解决实际问题,这样才算完成了教学过程。反之,如果只闻不见,虽然听到很多东西,一定会错误百出。如果只见不知,虽然见到的东西很多,一定会闹出笑话。如果只知不行,虽然知道的东西很多,却不解决问题,成为一堆无用的知识。荀子提出的教学过程,完全符合人类的认识过程,是非常科学的。人类的认识过程,只有不断推进,才能不断提高认识的广度深度。因此,学习也不能间断。《荀子》第一章《劝学》的第一句话是"学不可以已。"就是学习不允许间断或停止。这是荀子在总结学习经验中提出的科学论断。
在具体指导学生的学习时,则要注意循序渐进,积少成多,教导学生持之以恒。荀子有一段话,至今还被视为教育名言。这就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荀子·劝学》)千里之遥,是一步一步走到的。汪洋江海,是小小的溪流汇聚成的。最强的骏马,一跃也超不过十步之远。但最笨的驽马连跑10 天,也能赶上骏马奔驰的路程。①用刀刻物,如果不能坚持,虽是朽木也不能折断。只要坚持不停地刻下去,即使是最坚硬的金石,也容易雕刻成功。
坚持是必要的,但要目标要明确,方向对头,决不能见异思迁。如果用心不专一,学习也不会有所收获。关于此,荀子有一段精辟的论述:"蹞(同跬)步而不休,跛鳖千里。累土而不辍,丘山崇成。厌其源,开其渎,江河可竭。一进一退,一左一右,六骥不致。"(《荀子·修身》)这段比喻,即形象又生动。跛脚的鳖,一步一步不停地向前爬,也能爬到千里。如果一点一点不停地堆土,也会堆成高山。如果把水源堵塞,却又开出沟渠放水,再满的江河也会干涸。如果要求马匹忽进忽退,忽左忽右地走动,再好的六骥名马,也达不到目的地。
综合荀子所说的上述两段话,我们可以看到他在长期教学过程中,已掌握了两个关键性问题:即方法上的循序渐进和态度上的持之以恒。荀子所总结的教学过程中规律性的问题,是我们在今天的教育和教学工作中值得借鉴的。
在春秋战国的教育家中,荀子是最尊重教师和最重视教师作用的。他认为,尊师并充分发挥教师的作用,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国将兴,必贵师而
① 参见《荀子·修身》中说的:"夫骥一日而千里,驽马十驾则亦及之矣。"重傅。贵师而重傅,则法度存。国将衰,必贱师而轻傅。贱师而轻傅,则人有快。人有快则法度坏。"(《荀子·大略》)对教师不尊重,不能发挥教师的作用,使人产生放纵之心。一旦人们有了放纵之心,接踵而来的是犯法违法,乃至破坏了法律的约束。一旦国家到这地步,便是衰败了。
"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这已为千百年来的历史所证实。不重视教育,不尊重教师,其后果是难以很好培养人才,难以提高人的道德素质,国家的安定和强盛,都会因此受到严重影响。因此,荀子的这些话,直到今天还很有现实意义。
荀子尊敬教师,是建立在对教师严格要求的基础上。他提倡"尊严而惮,可以为师。耆艾而信,可以为师。诵说而不陵不犯,可以为师。知微而论,可以为师。"(《荀子·致士》)从事教育工作的人,既要有尊严,又使人敬服,才能为师。要长期从事教育工作,使人信服,才能为师。传授知识,有条理不矛盾,才能为师。讲解学术理论深入细致,阐述正确明瞭,才能为师。当然,教师要能够做到这四点要求,是需要经过一番努力的。因此,教师受到尊敬,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自身努力的结果。
(五) 韩 非韩非(约公元前280 年-前233 年),战国晚期韩国人。《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史料中很少记载他从事教育活动的情况。可能与他口吃有关。他和李斯同为荀子的学生,但他才能出众,李斯承认自己不如韩非。因此为李斯所忌,终为李斯所害。但韩非虽死,他提出的变法和改革主张,并没有被废弃。他倡导的"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教育改革得到实施,形成了一套学吏(或称师吏)制度,促使全国的教育纳入官学的轨道。值得重视的是,在70 年代出土的秦简中,非常具体地提供了这方面的翔实资料。
1975 年12 月,湖北省云梦睡虎地发掘了12 座战国末至秦代的墓葬,其中11 号墓出土大批秦代竹简,①内容大部分是法律和文书。有些条文,就涉及到学吏制度,是我国教育史的珍贵资料。如《秦律十八种》中的《内史杂》有简文记:"非史子也,毋敢学学室,犯令者有罪。"吏是从事文书事务的小吏。简文指出,不是史的儿子,不准到学室里学习,如果有违犯法令的便要判罪。从这些记载可以推知,秦国应已建立学吏制度,而且管理严格,甚至连学室都禁止非学习者进入。在学室中学习的学生,称为学僮,他们主要是学习律法文书。《说文·叙》引汉《尉律》说,"学僮十七已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汉承秦制,可见秦时,为史者,需由学僮考试合格而任用。 11 号秦墓墓主喜,在他自己编写的《编年记》中,曾记载秦始皇三年(公元前244 年)喜年19 岁时"揄史",即19 岁这年进用为史,这与学吏制度是相符合的。这说明,秦始皇统一国家后不久,已经完全推行了"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学制。
韩非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明确提出"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时代不同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教育制度等等,都必须随之而进行变革。他不同意孟子鼓吹的"法先王",反对复古主义。他认为,"今欲以
① 参见云梦睡虎地秦墓编写组:《云梦睡虎地秦墓》,文物出版社1981 年版。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韩非子·五蠹》)先王之教,全是不切实际的说教,所以应该"废先王之教"。而"仁义道德",无益于国计民生,完全像神巫祷词一样是对民众的愚弄。他主张教育变革,就在于变古,在制度、内容和方法都得改变过去的老一套。
韩非提出的教育变革内容是多方面的。我们仅就学校制度、教学内容和师生等方面,略作介绍:1. 反对私学,禁止私学韩非把私学称为"二心私学"。所谓"二心",就是同国家政府不是一条心,不遵从法令而自作主张。二心私学有碍于法令的推行,必须禁绝。他把私学描绘成是"岩居■处,■伏深虑。大者非世,细者惑下。"办私学者好为食客不为仕宦,他们住在岩洞地穴里,深思计谋,大者诋毁当今,小者欺骗老百姓。可是当局者又不去禁止,反而对他们很尊重,当权者这样做太过头了,更助长了他们的气焰。这些人一再聚徒讲学,传播自己的"杂学",完全和现行的法令相抵触,甚至造成"群臣为学,门子好辩"。韩非认为这是国家将亡的征兆,非禁止不可。他要求对私学者,"禁其行","破其群","散其党"。①私学被禁,各个学派的宣讲活动自然也就无法进行了。这样一来,"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办学方式才能得以建立。
2. 以法为教韩非主张"明主之国"。应"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所教的法,只是一些政策、法令。"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使"境内卑贱莫不闻知也"。(《韩非子·难三》)这便是韩非的法治教育。历史上凡是开明通达的君主国家,用不着任何书籍文字,只需把法令全都教给老百姓,要求他们能够听从遵守就行了。从这层意义上讲,在秦国,"以法为教",包括狭义和广义两方面。狭义是指学僮所学的内容,广义则指全国人民共同学习的内容。
韩非并不反对学习,但只限于学习法令。他认为"多诵先古之书,以乱当世之治",应该做到"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韩非子·五蠹》)治理当今之事,不必按照古代的情况办理,不必依循过去的惯例。世间的事情是在变化的,处理的方法也就不能一成不变,教育更是如此。但是,韩非在强调教育改革、强调法治教育的同时,几乎完全否定过去,使改革绝对化,不能有一点对过去历史的继承。他抨击儒家的道德教育,把儒家痛斥为不廉、不惠、不忠、不仁、不义、不智之徒。儒家提倡的"礼乐",是在引人入邪;儒家讲述的"仁慈",成了万恶之源。韩非这些主张,就失之偏颇,过于片面了。法家只认定唯有以法治国,用国家的法令政策来统一舆论、统一思想,统一全国人民的行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这是法家推行法治教育的理论根据。施用强制手段,正是秦始皇实施专制主义的体现,所以受秦国统治者的欢迎。
法与刑是相联系的。最完善的法律,要能使大家都自觉遵守,才起到积极作用。教育人民守法,不能单纯采用规劝和说服,还得配合刑罚,采用强制手段。因为,法治离不开惩处,只有使百姓懂得法令,又了解刑罚,自然
① 战国晚期,"私学"有两种解释,一指与官学相应的私学,即学校。一是私家学术,如各个不同学派。韩非申斥的多指后者。"禁其行",原句为:"有二心私学,反逆世者也,而不禁其行,不破其群,以散其党,又从而尊之,用事者过矣。"(《韩非子·诡使》)
可以去恶务善。韩非说:"其治国也,正明法,陈严刑,将以救群生之乱,去天下之祸,使强不凌弱,众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长,边境不侵,君臣相亲,父子相保,而死亡系虏之患,此亦功之至厚者也。"(《韩非子·奸劫弑臣》)这就非常清楚地表明,治国手段是正明法,陈严刑。法治教育所传授的也应是知法理刑,知道什么是犯法,将要受到怎样的严刑,使自己的行为不触动刑律。
韩非虽然批判儒家的仁义道德,但并不是不讲道德。在《韩非子·饰邪》中,他用明主应该明于公私之分,人臣应该"去私心行公义",表达了他提倡的道德准则是"公私不可不明"。几乎把仁、义、廉、恥等道德规范和道德观念都归纳到"公私分明"之中,这也是法家的道德观。韩非的"以法为教",同样要求严格区分公和私的界限。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里引司马谈的话:"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正是进行法治教育的基本精神。在睡虎地秦简中,明文规定为吏者必"审悉毋私"、"审当赏罚",①做到秉公无私。并且能够"正行修身","临财见利,不敢苟富。临难见死,不敢苟免"。②荀子曾经到秦国去实地考察,他说过,"在秦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门,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道而公也。"这与秦简《为吏之道》对照,说明荀子当时见到的是秦实际情况。学吏制度必然也要贯彻尽力守法的精神。秦简所反映的时代,是战国晚期至秦始皇初年时期,正逐渐从诸侯称雄割据状态向中央集权制统一的封建国家转变。大部分简文为颁布的律法和解释这些律法及量刑的资料。在一定程度上,为我们解决了对韩非提出的"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所产生的若干疑难问题,例如,儒家教学,有《诗》、《书》、《礼》、《乐》、《春秋》,而法家采用哪些课本,又怎样给学生传授等。秦简中恰恰发现了这方面的内容,既有具体的秦律条文,又有阐述条文的辅导材料。特别是其中有一篇给为吏者讲解应具备的道德品质的课文,叫做《为吏之道》。通过这珍贵史料的研究,什么叫"良吏",什么叫"恶吏",两相对照就十分具体明白了。
这批秦简中,有关学法的教材,已经分编为多层次内容,简直成为系统的法学教科书了,大致分为三类:一是主科教材--《秦律》。这是要求学生必须背诵掌握的。例如关于核验官府物资财产的法律,秦代称为《效》律。《效律》的简就有60 支简,律22 条。在律中凡是提到度量衡器物,则将误差的限度都一一注明。这正是在法律上保证贯彻统一度量衡制度。再如《金布律》,秦时布帛也作为一种货币,用于贸易交换,因此必须统一规格。秦律中有一条:"布袤八尺,幅广二尺五寸。布恶,其广袤不如式者,不行。"如果布的质量不好,长宽不合标准的,不得流通。学僮在学室内首先要熟记这些条文,以便日后管理和执行。
二是配合主科的辅助教材--《法律答问》。秦自商鞅变法后,由国君制订并颁布统一政令。有些政令条文的涵义、意图及术语需要作出明确解释,使执行者明确其意,才能正确地行使职权。而这些,是需要中央设置官吏统一进行解释的。秦简中抄录的《法律答问》,所解释的是秦律中的主体部分,
① 参见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为吏之道》,文物出版社1987 年版。② 参见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为吏之道》,文物出版社1987 年版。即刑法部分。解释范围很广,包括了诉讼程序的说明。其中有关术语的剖析,简单明了,作为辅助教材,是相当不错的。如解释什么叫做"不直",什么叫做"纵囚"时,简文说:"论狱何谓,'不直'(不公正)?何谓'纵囚'(放走罪犯)?罪当重而端轻之,当轻而端重之,是谓'不直'。当论而端弗论,及■其狱,端令不致,论出之,是谓'纵囚'"。就是说怎样判案称为"不直"?怎样称为"纵囚"?罪应重而故意轻判,应轻而故意重判,称为"不直"。应当论罪而故意不论罪,以及减轻案情,故意使犯人够不上判罪标准,称为"纵囚",把界限讲解得十分明确。
三是相当于实习的教材--《审理过程》,①即案件的具体处理。秦简中有《封诊式》,全篇共98 支简,抄录了不少案件处理的具体实例。内容除了调查、检验、审讯等过程的文书程式,还特地列举了不同案件的审理办法。如审理案件时,首先要求对案发的情况作详细记录。在现场记录时,还要善于观察,找出疑点,这是令史的职责。简文中还记录了一桩某人被杀的现场调查情况,不仅现场观察仔细,而且还有推断。这份记录,依照检验顺序,先记什么,再写什么,次序分明,不是杂乱无章,而且对有些重要数据和情节毫不遗漏,可以看出记录者有深厚的办案基本功。调查以后,便要进行审讯。简文明确提出审讯的一些要求,并把审讯的程序交代得非常明白,连注意事项也一一列具清楚。这份《案件审理过程》,与秦律相配合,是秦代治狱的一份经验总结,可以作为一份极好的"实习"教材。
秦律条文、法律答问和案件审理过程,三部分构成了学法的整体,尽管这些教材还不是全部,但是已具备了学法的基本要求。
3. 以吏为师周代奴隶主贵族所办的官学中,教师都是由政府官员兼任的,"以吏为师"早已有此制度。韩非继商鞅之后,推行这项吏师制度,并不是要回复到周代的学官做法,而是因为儒、墨之师,只会讲授六经六艺或兼爱非攻,至于传授法令政策,必须由国家官吏担任。在地方上,县属令史之类的小吏,他们办理文书、档案、书记等杂务,都能担任吏师。史,是一种通称。秦代对史的资格审查非常严格。秦律的《内史杂》中有两条规定:一是"下吏能书者,毋敢从史之事。"下吏是指某种罪犯,即使他们能够书写,也不准作史的事务。二是"侯(候)、司寇及群下吏毋敢为官府佐、史及禁苑宪盗。"侯是一种被用以伺望敌情的刑徒。侯、司寇以及众下吏,都不准作官府的佐、史和禁苑内的宪盗(一种捕盗的职名)。另处还有一条"令□史毋从事官府"。犯过罪的史,虽经赦免也不准再在官府供职。这些规定,保证了师资的质量。从秦简《编年记》来看,11 号秦墓墓主喜生前曾经做过安陆御史、令史、鄢令史,并审理过刑法案件。从墓内又随葬有《秦律》、《法律答问》和《为吏之道》等简册来看,可能死者生前就担任过吏师,传授政策律法。墓中随葬的简册,可能就是他亲自编抄的一部分教材,其中不少案例,应是补充教材。秦始皇曾要求赵高向二世胡亥传授法律,他应是秦代的最高级的吏师了。学吏的学僮称为"史子",即是史的儿子,也有人认为是史的学徒弟子。史子有专门学习的地方,叫做"学室",相当于学校的教室。学室是个管理严格的学习场所,不准一般人随便出入。非史子不能进入,即使经过赦免的
① 秦简中的《封诊式》,出土时成卷放在死者头部右侧。《封诊式》是总题,另有小标题如《治狱》、《讯狱》和《盗马》、《争牛》、《告臣》、《告子》等案例。"审理过程"则是本书作者所加。史也不能进入。如果违犯,就会"犯令者有罪",加以追究查处。这些规定,可能与教师讲解的内容有关。如介绍治狱的案例,因涉及保密问题,需要加强管理。此外,严禁史子以外的人进入学室,也提高了官学在一般人心目中的地位和威严性。
史的学徒弟子,是得到政府照顾的。为了使学吏者能安心学习,可以免除服役。同时,又制订了一些法律,防止乱收学僮。一是不准将不合史子要求的人收留下来,逃避服役。如规定:"县毋敢包卒弟子,尉赀二甲,免;令,二甲"。这是说,如果县里把军士收留为学吏弟子,那么,违犯的县尉罚兵甲二副,免职。县令则罚兵甲二副。二是不准随便给史子除名。秦简有《除弟子律》称,"除弟子籍不得,置任不审皆耐为候。使其弟子赢律,及笞之,赀一甲。决革,二甲。"这是说如发现不适当地将弟子除名,或任用保举弟子不当者,都要剃去须鬓(即耐刑),充当伺望敌情的刑徒(候)。如果役使弟子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并且鞭笞他们,就得罚一副兵甲。要是打破皮肉,则罚二副兵甲。这一条规定,恰恰使我们从侧面了解到,作为史子就有名籍,这如同入学注册一样。学习不好或犯了错误,可以除名。吏师有权役使弟子,必要时还要体罚,吏师也应是严师。秦律之所以列出《除弟子律》,很可能因当时县史对弟子役使过度,才不得已加以限制。但这也说明能进学室作一名史子,他的社会地位已经不低了。这些对年轻子弟们,应是很有吸引力的。
韩非强调教育改革,重视法治轻视德治,并大力提倡法治教育,是法家的一贯主张。自商鞅起,法家的这些主张一直坚持下来。到了韩非时期,法令政策更加完备,法治教育实际上已成为法制教育。这在中国古代教育上是独特的,对后世的影响也是深远的。
七、结语长期以来,学术界对春秋战国这一阶段的历史的研究,特别是有关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中各个学派教育思想的探讨,教育理论的剖析,教育方法的整理,一直列为重要课题,并已发表不少文章和著作。但对这个时期的一些较为重大的问题,如变革中的学校制度,官学和私学的关系,官学和私学各自发展的情况等等,则论述不多。而学校制度的变动,是教育变革的脉搏。只有全面地了解学校制度的变化,才能掌握春秋战国时期这段教育史的实际意义,才能理解这段时期教育变革对社会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因此,本书试图从历史进程中来探讨学校制度的变动,从学校制度的变动中来探究其深远意义,以期为读者了解春秋战国教育大变革的全貌,提供一条显明的线索。也许古代的一些教育实践和经验,对于今时的教育,还有可以借鉴的地方。教育史所涉及的方面较广,包括学制课程、学校管理、教师、学生,成绩考查和奖惩以及教育家和他们的教育思想等。已出版的教育史著作,尚缺乏集诸多方面为一体的综合介绍,尤其是以春秋战国为阶段的,几乎没有类如的论述。本书的第五部分,列举三个实例,即孔子的私学、齐国稷下学宫和管理学生的学则《弟子职》,就是试图将私学和官学中有关课程、教师、教学和学生管理等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研究,从而使读者对春秋早期初起的私学及战国中期恢复的官学有一个较为完整的印象。
有些教育史著作,偏重教育家生平和他们的教育思想的评介。应该说,这是教育史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而怎样将教育家的一些教育主张,通过史实从教育实践中体现出来,也应是不可缺少的研究课题。例如韩非,他是著名的法家教育家,他提出的学吏制度,在战国末期是一项重大的学制改革。但过去出版的教育史著作,在介绍他"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主张时,每每提及其有关思想、原则,却没有付诸实施的具体事例。 1975 年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简中,记录了不少与学吏制度有关的具体做法。这是在韩非死后,秦国大力推行学吏制度的真实记录。本书则对这些新史料加以论述,从而可以较为清楚地看到秦灭六国前后,对教育开始实施的严格控制。这样,在介绍韩非的教育思想时,就有了客观的文字实物资料为依据。因而我们对韩非教育思想的评价,可能要更接近于历史的真实。
在教育家介绍的一章中,我们没有列入老子和庄子。春秋战国时期,他们是社会上有影响的人物。不过,与其说他们是伟大的教育家,不如说他们是伟大的思想家。他们并没有太多的教育活动,有关他们教育实践的经验也鲜见史籍记载。因此,本书对他们就不作特别介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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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史》 019 春秋战国文学史/一百卷 史仲文 胡晓林 主编
本卷提要
《中国春秋战国文学史》以文学与社会的关系为基础,以文学自身的特征与发展为线索,分别叙述了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 年-公元前221 年)文学发展的状貌、成就及其对后世的影响。其中包括《诗经》、《楚辞》、历史散文、哲理散文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春秋战国文学是我国古代文学发展的第一个高峰。《诗经》是我国古代的第一部诗歌总集,它开创了我国的现实主义文学传统;《楚辞》创建了以古代南方民歌为基础而形成的新诗体,以这种诗体写出伟大诗篇《离骚》的屈原是中国古代的第一位浪漫主义诗人,他的诗风与人格对后世都有深远影响。春秋战国时期的史学著作开创了我国古代直书无隐的优良史学传统;在百家争鸣基础上形成的诸子著作,不仅闪烁着璀璨的思想光辉,而且表现出不同的文学风格,影响到后世思想与文学的发展。
一、春秋战国文学概述研究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文学,一定要与其社会历史背景联系起来,才可看得清楚。法国文学史家朗宋在《论文学史的方法》一文中说:"一个民族的文学,便是那个民族生活的一种现象,在这种民族久长富裕的发展中,他的文学便是叙述记载种种在政治的社会的事实或制度之中,所延长所寄托的情感与思想的活动,尤其以未曾实现于行动的想望或痛苦的内心生活为最多。"①这就是说,人类的文学本是人类社会发展在人们精神领域的一种形象的、情绪的、理想的反映。因此,研究文学的性质、状貌及其对人生对社会的作用与影响,也应该与当时的社会背景、某种文学形式自身的发展规律及其与社会的关系紧密联系起来。
(一) 历史背景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古代社会由奴隶制向封建制发展过渡的社会剧变时期。公元前770 年,周平王姬宜臼迫于内忧外患,从镐京迁都洛邑,从此,王室衰微,"礼"崩"乐"坏。这对周王朝来说,自然有些悲哀;但对中国社会来讲,却是一种进步。从此,封建势力应运而生,诸侯之间霸主兴起。开阡陌,兴私田,奠定了他们的经济基础;"挟天子以令诸侯"增添了他们的政治荣耀。春秋中叶,鲁国实行"初税亩",标志着封建土地制度的诞生。随着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奴隶的逐渐解放,作为诸侯家产的私田逐渐超过周天子赏赐的公田。终于由以国家土地公有制的奴隶社会转化为以领主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封建社会。约在公元前四世纪之际,韩、赵、魏三家分晋,中国社会又进一步由"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春秋称霸时期发展到周天子失去"共主"地位的战国争雄时期。一时,秦、齐、楚、燕、韩、赵、魏,七国争雄,驰骋于历史舞台。西汉政治家贾谊在《过秦论》中以秦国兴亡为线索,生动地概括了战国时期各国激烈争斗的历史状貌:秦孝公据殽函之固,拥雍州之地,君臣固守,而窥周室,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当是时也,商君佐之,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具,外连衡而斗诸侯,于是奉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孝公既没,惠文、武、昭蒙故业,因遗册,南取汉中,西举巴蜀,东割膏腴之地,收要害之郡。诸侯恐惧,会盟而谋弱秦;不爱珍器、重宝、肥饶之地,以致天下之士,合纵缔交,相与为一。
当此之时,齐有孟尝,赵有平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此四君者,皆明知而忠信,宽厚而爱人,尊贤而重士。约纵离横,并韩、魏、燕、楚、齐、赵、宋、卫、中山之众。于是六国之士,有宁越、徐尚、苏秦、杜赫之属为之谋,齐明、周最、陈轸、召滑、楼缓、翟景、苏厉、乐毅之徒通其意,吴起、孙膑、带佗、兒良、王廖、田忌、廉颇、赵奢之伦制其兵。尝以十倍之地,百万之众,叩关而攻秦。。。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导言》中对新登上历史舞台的资产阶级曾经这样热情地赞扬:"这是一次人类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最伟大进步的变革,是一
① 转引自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原序》,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 年版。个需要巨人而且产生了巨人--在思想能力、热情和性格方面,在多才多艺和学识渊博方面的巨人的时代。"在资产阶级上升时期,一批有理想、有才华的人,顺应历史潮流,风起云涌,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同样,在资产阶级兴起的千年之前,当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登上历史舞台的时候,也出现过这种"人类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最伟大进步的变革"。当时,西方的希腊文明与东方的先秦文明相辉映,构成了人类智慧史上的第一次大高潮。正如史仲文、胡晓林先生所说:雅典娜自海上来,向着欧罗巴微笑;太阳从东方升起,发出和熙自然之光①。与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哲人相对应的,有中国的孔丘、老聃、墨翟、孟轲、庄周、荀卿、韩非等哲学代表人物。他们如灿烂的群星照耀在古代西方和东方的天宇。历史不仅造就了时代的哲人,而且造就了一代文化,造就了从某一角度反映时代与文化风貌的各种文学作品。总之,正是这种伟大的历史变革,成为文学发展的社会基础。
(二) 文化风貌文化是人类文明的总和,是文学生长发育的土壤。春秋战国时期思想、教育的解放与文化的繁荣发展,正是这一时期文学发展的有利条件。
西周以前的统治思想是神权至上的观念。人们认为天或上帝是宇宙万物的主宰,而王则是天或上帝的代表。奴隶社会的崩溃引起人们思想意识的变化。这种变化在士阶层的"百家争鸣"中表现得最为明显。老子讲天即"自然";孔子讲"爱人",讲"泛爱众";稍后,子夏讲"四海之内皆兄弟";战国时,墨子讲"兼爱";许行讲"并耕";孟子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讲"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直到荀子,讲"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提出"治乱非天"、"人定胜天"的命题,为法家奠定了"以法制国"的理论基础。春秋战国时期的历史散文和哲理散文,正是这种思想变化在人事上和理论上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