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当《涅槃经》的后半部分推出的时候,对佛性的描述就和以前不同了,一阐提也可以成佛了,这是因为社会环境改变了,统治者开始重视大乘,不少小乘信徒也改宗大乘了,这时候再揪着人家小辫子不放就不合适了。这段原委,竺道生当时的中国佛教界应该并不知情,结果又燃起了多年的烽烟战火。
iv 可参考我在《中国思想地图·老子》对Scientific American Mind, 2005.4的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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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好熊熊逸 日期:2010-06-14 10:26
4.
另一方面,庄子的这个问题给了政治哲学家们以相当程度的启发,如果不把对比扩展到物种之间,而仅在人类社会进行讨论的话,对是非对错的裁断的确往往出自主观好恶,而主观好恶又是因人而异的,我的美食也许就是你的毒药。但我们马上会想到一些很现实的问题,譬如我笃信一只漂亮的毒药瓶子里装的是长生不老的仙丹,迫不及待地想吃下去,那么作为知情人,你应不应该阻止我呢?或者说,你应该“在何种程度上”阻止我呢?
我们对这种情况最通用的办法就是劝说,但如果任何劝说一概无效,即便你从瓶子里倒出了一点毒药毒死了一头牛给我看,我的信念也丝毫不受动摇,你会不会把瓶子打碎呢,假使只剩下这一种方法可以阻止我服毒的话?
如果打碎瓶子会使你承担巨额赔付,你一辈子都会被这笔赔付压得抬不起头来,你还坚持这么做吗?
如果套用庄子的理论,你以为这瓶子里装的是毒药,你怎么肯定你就是对的呢?也许从你的角度来看是毒药,从我的角度来看却是仙丹。如果我吃了这瓶毒药,作为一名成年人,我在不使他人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做出了这个选择,并完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为什么不可以呢?即便我对瓶子里的内容存在误解,但我愿意为这个误解负责,这为什么不可以呢?——这就是《庄子》所隐含的个人主义倾向,正是为中国传统上的集体主义文化所不容的。i但是,你真的会眼睁睁地看着我服毒而死吗?假如打碎瓶子并不会使你承担任何赔付责任,你会打碎它吗?
我想绝大多数人都会赞同打碎这只瓶子的,但这就意味着另外一个麻烦,即Michael J.Millner指出的:“我们一旦把一个人自以为的利益和他真正的利益做出区别,我们就会冒着打开Chares Taylor所谓的“极权主义的威胁”之门的风险。”尽管Millner认为庄子并没有明确赞成那种自我就是自我利益的最佳决策人的想法,他认为很多人都在追求着事实上毫无价值的生活,他们认为自己是对的,其实他们只是受到了习俗以及一些道德训诫的误导罢了。所以,保持开放的心灵比急于做出价值判断要重要得多。(Roaming Freely Inside the Cage: Social Concern in Zhuangzi and Early Chinese Thought, 1986, p278)
那么,到底哪种风险更值得我们来冒呢,或者有什么两全其美的办法吗?
5.
至于美丑的标准问题,倒是近现代学术力图解决的一个问题。美,究竟是事物固有的一种属性还是观察者的一种主观感受,是功利性的表现还是“真”的表现,这都是美学家们争议了很久的问题,只有诗人才会斩钉截铁地说什么“Beauty is truth, truth beauty”。不过,这里若真要以美学的眼光来分析的话,既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解决的,也会首先遇到一个“该不该把庄子这段话放进美学范畴来做分析”的问题。我们还是明白庄子本人的意思就好,总而言之,一切是非美丑都基于主观成见,甲的美食很可能就是乙的毒药。
庄子的老辩友惠施如果能抓住《齐物论》这段内容的话,在濠水之上辩论鱼之乐的时候就可以拿来反驳庄子了,这正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但正如我在前文讲到的,《庄子》以寓言成书,而寓言的特点就是攻其一点而不及其余,更何况庄子有太多违背常理的过激之辞,以至于读者越是通读全文,就越是容易发现庄子很难把话说圆。
不过庄子的辩解倒是常常切中许多人都曾有过的疑惑:我们信以为真的事情究竟是真的吗,我们在梦里不也觉得梦的世界很真实吗?所以庄子继续说道:予恶乎知说生之非惑邪!予恶乎知恶死之非弱丧而不知归者邪!丽之姬,艾封人之子也。晋国之始得之也,涕泣沾襟;及其至于王所,与王同筐床,食刍豢,而后悔其泣也。予恶乎知夫死者不悔其始之蕲生乎!
梦饮酒者,旦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梦之中又占其梦焉,觉而后知其梦也。且有大觉而后知此其大梦也,而愚者自以为觉,窃窃然知之。君乎,牧乎,固哉!丘也与女,皆梦也;予谓女梦,亦梦也。是其言也,其名为吊诡。万世之后而一遇大圣,知其解者,是旦暮遇之也。(《庄子·内篇·齐物论》)
这是长梧子在为瞿鹊子答疑,大意是说:我怎么知道贪生不是一种迷惑呢,我怎么知道怕死就像自幼流落在外的人不知道回家呢?丽姬本来是个边远地区的女孩子,当晋国的国君迎娶她的时候,她哭得把衣服都湿透了,可等她到了国君的宫殿里,过上了锦衣玉食的日子,这才晓得当初哭成那个样子有多么的可笑。那么,我又怎么知道人死之后不会后悔当初的贪生呢?
梦中饮酒作乐,醒后悲伤哭泣;梦中悲哀哭泣,醒后打猎游玩。在梦中不知道自己是在做梦,有时甚至还会梦到做梦,从梦中之梦醒来并不意味着大梦已经终了。所以,只有彻底的觉醒才能知道方才不过是一场大梦,愚蠢的人身在梦中却以为自己醒着,以为自己什么都知道。我看你们都是在做梦;我说你们在做梦,我其实也在做梦。这些话都是吊诡奇谭,恐怕永远也不会有人理解。ii庄子这回说的话并没有什么诡辩的色彩,而是道出了每一个做过梦的正常人或多或少都曾疑惑过的问题。梦中的感受是如此的真切,往往只有在醒来之后我们才知道那只是一个梦境,于是问题便顺理成章地出现了:我们的人生会不会也是一场不曾觉醒的大梦呢?
当然,绝大多数人都想不到庄子这么深刻,尤其在初民的社会里,大家一般会把梦境解释为灵魂的暂时离体,而死亡则是灵魂的永久离体。也就是说,梦,并不被认为是一种幻觉,一种心理活动,而是(引用斯宾塞和纪林的公式来说):“野蛮人在梦中体验的东西,对他说来,如同他在清醒时见到的东西一样是实在的。”(转引自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p50)所以霍布斯把梦幻与异教崇拜联系在了一起:“以往崇拜林神、牧神、女妖等等的异端邪教,绝大部分就是由于不知道怎样把梦境以及其他强烈的幻觉跟视觉和感觉区别开来而产生的。现在一般无知愚民对于神仙、鬼怪、妖魔和女巫的魔力的看法也是这样产生的。”(《利维坦》,p10-11)iii以今天的知识来看庄子的疑问,我们会循着两条高度相关的道路来走:一,我们的感官在多大程度上是可靠的;二,梦究竟是怎么回事?
第一个问题意味着,我们的感官会不会欺骗我们?黑格尔做过一个著名的论断,说中国历史上并没有出现过真正的哲学。的确,我们从先哲那里看到的大多是政治学和伦理学,而庄子的这个问题却是货真价实的哲学问题。也正因为它太哲学了,在以实用主义为主流的中国历史上居然找不到几位钟子期式的听众。如果让庄子生活到同时代的希腊,他可以很轻松地呼朋唤友,从普罗泰戈拉到皮浪和阿塞西劳斯,而届时唯一令人遗憾的情形或许是,庄子几乎所有怀疑主义的论调都不复是原创性的观点了。
感官到底会不可靠到什么程度呢,今天看过《黑客帝国》的人都能够想像得出。这在中国历史上不是一个太引人关注的话题,却是西方人长久以来的兴趣所在。所以,就这个问题,我们虽然很遗憾地看不到庄子和他的论敌们是如何交火的,却有幸可以看到在17世纪的欧洲哲学界里笛卡尔和伽森狄的过招。
笛卡尔假想了一个邪恶的上帝在煞费苦心地捉弄我们(《第一哲学沉思集》,p20-21)——这就是《黑客帝国》的思想原型——那么我们该如何才能获得真相呢?
笛卡尔的这位邪恶的上帝其实早就在历史上出现过了。古老的诺斯替教派认为感官世界是一位劣等神灵创造出来的,他是索菲亚神的儿子,也就是《旧约》中的耶和华,而伊甸园里的那条蛇反而是个正面角色,警告夏娃不要受这个邪神的蛊惑。
巧合的是,这位邪神在古代印度的吠陀时代也曾出现。《梨俱吠陀·婆楼那赞》讲“彼以摩耶,揭示宇宙”云云,意味着宇宙是因为婆楼那神施展幻术而出现的,一旦婆楼那神收回幻术,宇宙也就消失不见了,我们所信以为真的客观世界不过是天神为了娱乐而施展的神通罢了。
那么,如果我们认识到了这个真相,应该怎么办才好呢?很简单,冲破幻象,直达本真,梵我一如。这个思想后来被佛教沿袭下来,发展出了三界唯识、万法唯心、寂静涅槃等等理论。在西方哲学界,叔本华继续了印度人的老路,但笛卡尔另辟蹊径,在把邪恶的上帝怀疑了一个遍之后,最后发现:“我”只是一个在思想的东西,只有这一点是切实可靠的。
6.
我们经常受到感官的欺骗吗?一个著名的例子是,一根半截插在水里的棍子,看起来像是折断了一样。在笛卡尔看来,这就是感官对我们的欺骗,而在伽森狄看来,感官并没有说谎,它只是如实地反映了现象,犯错的其实是我们的判断。
显然伽森狄说对了,而饶有趣味的是,伽森狄对笛卡尔的诘难看起来简直就像是针对庄子而发的,譬如“你因此就真能够使你自己相信你绝不是醒着,而你眼前所有的和所发生的一切事物都是假的、骗人的吗?不管怎么说,没有一个人会相信你会完全相信你所知道的一切没有一点是真的,都是感官,或是做梦,或是上帝,或是一个恶魔继续不断地捉弄你。”(《对笛卡尔〈沉思〉的诘难》,p4)
虽然伽森狄的后半段话略略有失他作为一名哲学家的身份,反似在衬托着笛卡尔智慧的孤高,但这确实道出了平民百姓们的心里话:笛卡尔那彻底的怀疑对于我们的实际生活来说究竟有什么意义呢?何况即便依循着笛卡尔的意见,我们也难免会生出困惑:笛卡尔其人其言难道就不会是那个邪恶的上帝制造给我们的一种新的感官欺骗吗?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相信笛卡尔,我们就必须怀疑笛卡尔。
这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就暂时搁置下来好了,让我们接下来想想第二个问题:梦究竟是怎么回事?
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长久以来都是弗洛伊德所开创的精神分析学派的天下。但是,恐怕再没有哪一个人会像弗洛伊德这样,在大众文化中始终盛名不衰,在专业圈里却饱受批判。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作品始终是书店里的长销品种,而借用着他的精神分析理论的文字更是层出不穷,尤其是有着文艺趣味的读者很难在这样那样的文艺理论读物里完全避开弗洛伊德的身影。很多人都知道弗洛伊德是人类文明史上最著名的三大里程碑之一:哥白尼发现了“我们在哪儿”,达尔文发现了“我们从哪里来”,弗洛伊德则发现了“我们是谁”。——非凡的人物会有一些非凡的自信,这个排名原本是弗洛伊德自己搞出来的。
但我们并不觉得他不够谦虚,的确,就算在心理学本专业的教科书上,弗洛伊德也总是占据着相当的篇幅——尽管在这里更受关注的是他的历史意义,而不是精神分析理论本身的价值。在专业圈里对弗洛伊德最大的责难是在方法论的层面上,尤其在心理学日趋成熟之后,越来越多的研究者们开始感到恼火,因为他们发现,弗洛伊德那些丰富而饶有兴味的理论基本都是无法验证的。也正是在这一层面上,科学哲学的奠基人波普尔把弗洛伊德和他的一位著名同胞一起打上了“伪科学”的标签。
当然,波普尔的论断也许概括不了弗洛伊德那卷帙浩繁的等身著作,但精神分析理论当中迄今仍然能够立得住脚的内容确实已经不多了。
《梦的解析》,这部弗洛伊德最著名的作品,出版于1900年(他特意选择了这个跨世纪的年份),书中的释梦手法和一些专有名词如今依然被人们津津乐道,我们迄今还在相信着梦境是对我们自身的一种揭示,是对我们潜意识的一种表达,就像弗洛伊德告诉我们的那样,而站在弗氏对立面的研究成果却久久疏离于大众读者之外。
《梦的解析》出版的70多年之后,艾伦·霍布森和罗伯特·麦卡利(Allan Hobson & Robert McCarley)提出了一种崭新的“激活-整合假说”,认为人在熟睡的时候,大脑中的一个相对原始的部分会发生一种自我激活的现象,但这只是一些毫无意义的神经冲动罢了,而当一些神经冲动触及了大脑中其他一些负责着推理思维等高级功能的部位时,大脑就会把这些毫无意义的信号整合为多少有一点条理的梦境。正是因为这些神经冲动是随机的,赋予意义的过程是勉强的,梦境才总是会呈现出一种荒诞不经的神秘感。
艾伦·霍布森和罗伯特·麦卡利把这个研究发表在了1977年的《美国精神病学杂志》上,并在1989年出版了专著《睡眠》,更加详细地阐释了这一新的梦境理论,而他们阐释得越是详尽,精神分析学派的生存空间也就越窄。尽管激活-整合假说伴随着不断的争议和未决的疑问,但在这二三十年来,它的地位的确越来越稳固了。iv
7.
霍布森和麦卡利的读者想来不会就此否定《尤利西斯》伟大的文学价值,也不会有冲动去重新理解《老人与海》的经典结局:桑地亚哥老人梦见了狮子,这仍然是一个光辉的文学象征;如果布恩迪亚(《百年孤独》的主人公之一)读过霍布森和麦卡利的论文,恐怕也不会因为一个梦就当真建设出那个使他的家族绵延百年之久的马孔多镇了。那么,如果庄子能够看到这些现代学术的研究成果,不知道会不会修订自己的理论呢?无论如何,至少在漫长的历史上,他的想法都是很有冲击性的。v的确,既然是梦是真恍惚莫辨,贪生怕死是不是盲目了一些呢?——确乎有人不自觉地实践过庄子的想法:佛教发展出灵魂转世、善恶有报的观念,《未曾有因缘经》说:“善人死者,福应升天,受五欲乐;恶人死者,应入地狱,受无量苦。善人乐死,如囚出狱;恶人畏死,如囚入狱。”既然善人死后会升天享福,善人对死亡当然会充满期待,好像囚犯急着出狱一样盼着早死。
基督教也有同样的例子,早期基督徒经常被罗马人投进斗兽场里喂狮子,令我们普通人难以置信的是,许多基督徒甚至在渴求着这样的结局,因为如此一来,他们就可以摆脱人世间的苦恼,永远地到天国享福去了。他们渴望早升天国,而教义又禁止自杀,那么,还有什么比殉道而死更令人期待的事情呢?
不过,我们又会遇到一个问题:基督徒这样做,是因为他们确信天国的存在,并且确信天国的生活要远远好于世俗的生活,而庄子并没有这样的信念,他其实并不知道死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只是对此提出了一种积极的可能性而已。那么,既然死后的世界“可能”是更好的,为什么就不“可能”是更坏的呢?
仅从理性上说,直到今天,死后的世界依然是一个不可知的世界。我们连它的存在都无法证明或证伪,更不要说它是好是坏了。但对哲学家而言,死之于生到底是更好还是更坏,这实在一个太有诱惑力的话题。叔本华看出人生处处是苦,于是像笛卡尔假想出了一个邪恶的上帝一样,认为造物主简直就是一名狡猾的酷吏,他不仅对众生施加重重酷刑,而想出妙计来让受刑的众生不愿逃离这个广袤的刑场。所以死亡一定比活着更好,如果你敲开墓门,问死人是否愿意再生,他们一定会向你摇头的。
心有戚戚焉,庄子也代死人拟过同样的回答。而尼采觉得这样看问题是不对的——不,他并不是要论证活着比死了更好,他只是采用了和庄子一样的方法论而已:超越现有的视角来重新看待原有的问题。是的,如果仅从道德角度来看,实在没法为这个世界的存在而辩护,但我们可以从艺术的视角来看嘛。这个充满罪恶的光怪陆离的世界是多么的有趣,这相当富于审美价值,造物主高高在上地观赏着这个由自己一手缔造的世界,一定感觉很愉快吧。如果我们从道德上厌恶这个邪恶的世界,为什么不能换个角度,用艺术的眼光来欣赏它呢?
在这个问题上,庄子虽然没有像尼采走得那么远,但在对道德的处理上,两个人却大有异曲同工之妙。所谓“只要我们信仰道德,我们就是在谴责生命”(尼采《权力意志》,p295),至此让我们再来想一想本章开头提到的那位裴伯茂的所作所为,他之所以“冷酷地”(依世俗标准来看)对待他的哥哥,焉知不是让他的哥哥顺任自然地尽早死去,解脱形体的束缚而回到道的怀抱中去呢?或者,他早已经熟谙《齐物论》的观点,对于自己的富贵和哥哥的贫困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差异,如果秋毫之末是大的,泰山是小的,为什么不能说哥哥是富贵的,自己才是贫困的呢?那么,贫困的自己又能对富贵的哥哥救济些什么呢?
8.
如果这真的就是裴伯茂的想法,你觉得这对不对呢?想来大家肯定各有各的意见,值得坐在一起好好地辩论一下。但庄子又来给我们泼冷水了,他认为我们这样讨论毫无意义: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黮闇。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庄子·内篇·齐物论》)
大意是说:假如我和你辩论,就算你赢了我,你真就对吗,我真就错吗?如果赢的是我,我真就对吗,你真就错吗?是我们两个必然有一个对,有一个错吗,还是我们都对或者都错吗?是人就有偏见,我们请谁来裁定是非呢?请观点和你一致的人来裁定吗?可他既然已经观点和你一致,怎么裁定呢?请观点和我一致的人来裁定吗?可他既然已经和我观点一致,又怎么裁定呢?请观点与你我都不同的人来裁定吗?可他既然观点和你我都不同,怎么裁定呢?请观点和你我都相同的人来裁定吗?可他既然观点和你我都相同,又怎么裁定呢?既然如此,无论是你,是我,还是其他什么人,都不可能来裁定是非对错,我们能怎么办呢?
是的,庄子这番话听上去很有道理,魏晋名士们也坚实地证明过这一点:王弼辩难何晏,待大家都认为何晏理屈之后又不断转换立场,自己和自己辩难;许询在挫败了王苟子的词锋之后,彼此交换立场再辩,结果采用王苟子之理的许询战胜了采用了许询之理的王苟子。(《世说新语·文学》)这也是古希腊的诡辩论者爱做的事,仿佛辩论技巧越高,我们便越难看清是非对错了。可我们又能怎么办呢?
当然,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还是有很多办法的,比如以习俗或权威为标准,所以一个学生才不可能拿着庄子的道理要求老师给自己打满分,而即便在纯粹的辩论当中也是有办法的——苏格拉底就是个中高手,他自己往往并不抛出什么观点,而是在承认对方观点的基础上不断追问,最后把对方逼到一个自相矛盾的境地。
当然,苏格拉底之所以成功,实在有两个不可或缺的先决条件:一,对方和自己有着共同认可的大前提;二,对方也遵循着和自己同样的逻辑。任何一场有效的辩论必须二者兼备,圣托马斯·阿奎那曾经就第一点很伤脑筋,他发现为了说服那些不信基督的人,就不能用《圣经》权威来做说理的前提:“我们驳斥犹太教徒可以诉诸《旧约》,驳斥异端分子可以诉诸《新约》,但没法用同样的方法来驳斥穆斯林和异教徒,因为他们并不承认我们在驳斥他们的时候所采信的任何经文的权威性,《旧约》和《新约》他们都不信。所以为了说服他们,我们只能诉诸任何人都不得不承认的自然理性。”(《异教徒驳议辑要》,转引自Anthony Kenny, Medieval Philosophy, 2005, p67)
有了共同认可的大前提,还要有共同认可的逻辑规范。如果连逻辑都不一样,辩论确实就没法进行了,是非对错也就确实分不出来了。共同的逻辑是一切辩论的基础,尽管逻辑能力是人的先天能力,但对逻辑的掌握程度显然在每个人身上是不一样的。所以,越是需要经常辩论的人越会发觉共同逻辑标准的重要性,于是墨家专门发展出了一套严密的逻辑学,印度佛教也发展出了一套常人视之为畏途的因明学,亚里士多德则建立了西方第一个形式逻辑系统。
尤其是墨家,显然不会赞同庄子这种无是无非的态度。墨家举了一个例子:一只动物,甲说是牛,乙说不是牛,矛盾命题不能同真,所以(即便我们不知道正确答案,也能判断)两个命题至少有一个是错的。(《墨子·经上》)
但是,庄子显然不会把这些解决方案放在眼里,他的大前提与众不同,逻辑规范也常常与旁人迥异。他自己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得其环中,以应无穷”,认为这样就可以“寓诸无竟”。
也就是说,是非问题对于一般人来说就像一枚硬币,有正面则必有反面,有反面也必有正面,你要么站在正面,要么站在反面;或者像是一根棍子,有此端则必有彼端,有彼端则必有此端,你要么拿着此端,要么拿着彼端;而对庄子来说,一切问题都散落在一个车轮上,而他自己恰恰站在车轴的位置,车轮不管怎么转,不管走到哪儿,庄子永远都在车轴上安然应对周围的一切,这里没有正反,也没有彼此。
这道理说起来玄而又玄,我们还是找两个问题来代入一下的好。
先问一个价值判断的问题:岳飞和秦桧谁好谁坏?
庄子式的回答应该是这样的:谈不上谁好谁坏,岳飞精忠报国而死,秦桧卖国求荣而死,从残生害性的角度看,两个人都是一样的。岳飞有岳飞的价值观,秦桧有秦桧的价值观,谁的价值观才是标准的价值观呢,谁又有资格来做出裁定呢?请韩世忠来裁定吗?他肯定站在岳飞一边。请宋高宗来裁定吗?他肯定站在秦桧一边……
所以儒家对庄子的这般论调深恶痛绝,譬如王夫之,讲老聃、杨朱、庄周倡其首,王衍、谢鲲和其后,说什么名义皆前识,是非一天籁,于是君可弑,国可亡,民可涂炭,一切都不影响我的悠然自得,这种思想比洪水猛兽更可怕。南齐年间,萧鸾弑杀国君(郁林王),当时吏部尚书谢瀹正在和客人下围棋,听到消息之后无动于衷,一局棋终了就回屋睡觉了。大匠卿虞悰只偷偷发了两句感慨,国子祭酒江斅假装呕吐不去上朝,还有侍中谢朏,请求外放为地方官,到任之后寄了几斛酒给弟弟谢瀹,附信说“多喝酒吧,莫问世事”。这些朝廷大臣把国君被弑全然不当回事,道德感彻底沦丧了,而推究祸始,这就是因为信了老聃、杨朱、庄子、列子这些人所谓“守雌”、“缘督”之类的谬论呀。(《读通鉴论》卷16)
孰是孰非,如果让谢瀹等人自己发言,可能又是一番道理。庄子可能会辩说道:为什么只能忠于郁林王而不能忠于萧鸾呢,为什么非要忠于某一个主子而不能忠于自己的本心呢……?
这样的辩论永远不会有明确结论的。不可否认,价值判断确实是一个见仁见智的事,那就再找一个事实判断的例子好了:氧气是固体还是气体?
庄子式的回答应该是这样的:谈不上是固体还是气体,固体可以转化为气体,气体也可以转化为固体,你怎么知道氧气就绝对不会转化为固体呢?再说所谓固体和气体不过是人为的划分罢了,既然是人为的划分,肯定就会带有划分者的主观成见,你怎么肯定他的划分一定就对呢?也许我一觉醒来,发现方才的讨论全是梦境,而我自己就是氧气,那么我到底是固体呢,还是气体呢?我又怎么知道我所认为的醒来其实只是在梦中醒了一场梦,而并不是真正的醒来呢……?
梦,的确是庄子哲学里很重要的一环。在梦里,虽然他没有变成氧气,却变成了蝴蝶。接下来,就该庄子梦蝶的故事了。
i 社会学与心理学的研究相当注意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文化背景之别,但文化背景是在变的。今天我们还是集体主义吗,这很难讲,就连西方人也注意到了这个变化。2010年1-2月号的Harvard Business Review有一篇小文,题目是China Myth, China Facts,认为集体主义的中国已经是一个过去的神话了。
ii 《淮南子·精神》发挥过庄子的这个意思,说还没有人类之时万物便已经齐备了,可见我们人类是一种物,其他事物也是物,我们不该只把其他事物看成物。……我怎么知道治病求活命不是糊涂呢,我怎么知道上吊求死不是好事呢?这些事情谁能弄得清呢?所以造化生了我,活着就是了;造化让我死,死了就是了。希望活着,这也没错,只是不必贪生;厌恶死亡,这也是人之常情,但也不必阻拦死亡的到来,顺其自然就好。
iii 霍布斯虽然与梦幻关联的是所谓“异端邪教”,其实是小心翼翼地把基督教也批评了进去。
iv 对霍布森和麦卡利的观点很有挑战性的是,哈特曼等人分析了456份关于梦境的书面问卷,其中没有任何一次梦境涉及读写活动,只有一个人报告梦到过运算行为。那么,如果梦只是一些毫无意义的神经冲动,为什么人们最常见的读、写、算这三种活动并不出现在梦里呢?(Hartmann, E., 2000)我个人对这个结论相当困惑,因为我自己就清晰地梦到过读书和写字——我记得在最近的一次梦里,读的是《旧唐书》,写的是五言和七言的排律,我还因为自己“一反常态”的才思枯竭而感到焦躁和恼火。
v 庄子对梦的看法也有神秘而流俗的地方,《庄子》佚文有讲尹需(一作儒)学习驾驶技术,三年而无所得,一天梦到老师把“秋驾”(大约是一种高超的架势术)传授于己,第二天去见老师,老师对他说:“以前我不是自珍其技而不想教你,而是怕你学不了,今天我就把‘秋驾’教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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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转帖小缨妹妹的第二篇序言:
序之二
为纳兰性德的全集做注的想法在几年之前就已经有了,只是一直怯于动笔,是因为性德虽然在三十一岁便过早地辞世,著述却相当丰富——除了人们熟悉的词作之外,尚有大量的诗文、序跋,广涉经史,而现有的注本却仅限于诗词,可供参考的材料着实有限。但宏愿已发,终于开始着手这件耗时耗力的工作,至今刚刚把词集注完,编辑的意见是先单行推出,余者再慢慢雕琢。
纳兰性德以词名世,词集自1980年代以来已经有过若干注本,前期注本虽有筚路蓝缕之功,但较为粗陋,错讹极多,直至赵秀亭、冯统一两位先生的《饮水词笺校》(以下简称《笺校》)始成规模。这部书“在前人的基础上,重新对纳兰性德的词作全面整理”(《笺校》前言),可以说是纳兰词研究的集大成之作,也是迄今为止最好的纳兰词校注本。
我用这部书已有经年,受益与钦慕之余,也每每发现一些问题,及至积少成多,便不免生出重作笺注的念头,以期站在前辈巨人的肩膀上将纳兰词的研究于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故此以《笺校》(中华书局,2005年修订本)为底本,完成了当下这本新注的纳兰词。
《笺校》的前言有这样一段文字:“笺注是在前人的基础上进行的,但若没有相当分量的修改和增补,则不足以称为是一个新的注本”。诚哉斯言,这实在是对一切注本均通行的标准。那么,本书所谓新注,也当符合这一标准才是。
本书新注之新,主要有如下之体现:
(一)查漏补缺,将一些当注而《笺校》未注的地方注释出来,其中既有文字训诂,亦有对极易失察的典故运用的标示。譬如《沁园春》(试望阴山)“碎叶城荒,拂云堆远,雕外寒烟惨不开”,句中“雕”为何物,《笺校》未注,应是以此“雕”为猛禽之雕而觉得没有注释的必要(确有注本注作猛禽之雕),但猛禽之雕如何言“外”?查《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依山居止,累石为室,高者至十余丈,为邛笼”,李贤注:“今彼土夷人呼为‘雕’也。”故而“雕”同“碉”,“雕外寒烟”即“碉外寒烟”,词意由是而贯通。
在这个例子里,当注而未注的地方只是训诂小节而已,无关宏旨,然而还有一些地方,因其当注而未注,致使对全篇主题的理解都发生了偏离。譬如《金缕曲》(疏影临书卷):疏影临书卷。带霜华、高高下下,粉脂都遣。别是幽情嫌妩媚,红烛啼痕休泫。趁皓月、光浮冰茧。恰与花神供写照,任泼来、淡墨无深浅。持素障,夜中展。 残缸掩过看逾显。相对处、芙蓉玉绽,鹤翎银扁。但得白衣时慰藉,一任浮云苍犬。尘土隔、软红偷免。帘幙西风人不寐,恁清光、肯惜鹴裘典。休便把,落英剪。
这首词,《笺校》“说明”谓:“此为秋夜赏菊词。苑中白花盛开,空中皓月朗照,于花月交映之际,帘幕低垂之时,清赏无寐,自是雅人高致。性德友人徐倬有同调‘翦’字韵‘灯下菊影’词,时和者甚众,疑容若此阙亦和徐氏之作。”实则这首词当为秉烛赏画之作,《笺校》所未注出的“持素障,夜中展”一句正是解读的关键。
所谓素障,即素白的绢帛软障,是古代的一种屏风画,本身没有骨架,一般张挂在屏风上以便赏玩,故而“持素障,夜中展”是指夜晚展障观画。词中形容“光浮冰茧”,便是描绘月光照在屏风画之上的样子,“冰茧”比喻洁白光泽的丝织物,即秉烛所赏玩的屏风画。《笺校》未释出屏风画之意,连带着便误释“冰茧”为“喻纸洁白”。
另有查考背景出处之补缺。如性德有《金缕曲&·;再赠梁汾,用秋水轩旧韵》:酒涴青衫卷。尽从前、风流京兆,闲情未遣。江左知名今廿载,枯树泪痕休泫。摇落尽、玉蛾金茧。多少殷勤红叶句,御沟深、不似天河浅。空省识,画图展。
高才自古难通显。枉教他、堵墙落笔,凌云书扁。入洛游梁重到处,骇看村庄吠犬。独憔悴、斯人不免。衮衮门前题凤客,竟居然、润色朝家典。凭触忌,舌难剪。
检顾贞观《弹指词》,有《金缕曲&·;纪檗子徵君话旧有感》,亦用秋水轩韵:皂冒缁尘卷。任相猜、杜陵野老,伤心顿遣。倦眼摩挲双阙望,铅泪铜盘偷泫。辇毂下、一窝如茧。乘兴偶然迷出处,泛虚舟、试狎蓬莱浅。供醉吐,锦茵展。
身终隐矣那须显。数升平、白门标榜,纷纷阔扁。及至时危钩党密,麐凤并遭鹰犬。羡此际、冥鸿独免。阅尽宫邻金虎局,更何人、痛哭三朝典。天宝话,舍频剪。
观其词意,性德之《金缕曲》当是顾词的和作,性德所谓“用秋水轩旧韵”,实为步韵和顾贞观,性德词中的古事今典,便可在顾词当中寻找着落。
再如《于中好》(冷露无声夜欲阑):
冷露无声夜欲阑。栖鸦不定朔风寒。生憎画鼓楼头急,不放征人梦里还。 秋澹澹,月弯弯。无人起向月中看。明朝匹马相思处,如隔千山与万山。
这首词是性德塞上思家之作。“生憎画鼓楼头急”,“画鼓”似是平常字眼,实则却与性德的侍卫生涯及此词的背景很有关系。宋人吴自牧《梦粱录》记载南宋都城临安风貌,谓丽正门外设有警夜守鼓的卫士,名为武严兵士,有二百只画鼓、画角,其角皆束有彩帛,如同小旗一般。兵士皆戴小帽、黄绣抹额、黄绣宽衫、青窄衬衫,于申时及三更时吹角击鼓。每一次先吹角二声,然后有一名军校手执一根软藤条号令击鼓。这根藤条上上系着朱拂子,众鼓手看着拂子的指挥来击鼓,随其高低,以拂子应其鼓声高下。皇帝宿太庙、宿郊坛青城行宫,都以此来警夜戒严。性德身为侍卫,常常扈从在外,少不得诸般警场经历。“画鼓楼头急”的现实与“征人梦里还”的心曲正是这首词里最纠结痛楚的地方。
再如《南乡子》(何处淬吴钩):
何处淬吴钩。一片城荒枕碧流。曾是当年龙战地,飕飕。塞草霜风满地秋。 霸业等闲休。跃马横戈总白头。莫把韶华轻换了,封侯。多少英雄只废丘。
词的末句“多少英雄只废丘”《笺校》未注,所谓废丘,看似是说荒废的坟丘或山丘,故而极易失察,实则废丘为一实存之地名,周代名为犬丘,懿王曾建都于此,秦欲废之,故名废丘。秦楚之际,项羽封秦朝降将章邯为雍王,建都废丘,其后刘邦出汉中与项羽争天下,引水灌废丘,迫使章邯自杀,废丘随后被更名为槐里。胡曾《咏史诗&·;废丘山》有“此水虽非禹凿开,废丘山下重萦回。莫言只解东流去,曾使章邯自杀来”,《咏史诗&·;咸阳》有“一朝阎乐统群凶,二世朝廷扫地空。唯有渭川流不尽,至今犹绕望夷宫”,性德词中亦是以名将章邯的遭遇说明“莫把韶华轻换了,封侯”,不解废丘之典则无以明之。
(二),订正《笺校》误注,既包括对基本知识点、典故释义的纠谬,也含有对整体词作主题的重新考订。譬如《梦江南》(江南好,佳丽数维扬):江南好,佳丽数维扬。自是琼花偏得月,那应金粉不兼香。谁与话清凉。
词中所谓“金粉”当指琼花的花蕊之粉,而《笺校》注金粉为菊,其证据一是欧阳修《渔家傲》词“惟有东篱黄菊盛,遗金粉”,二是柳永《甘草子》词“叶剪红绡,砌菊遗金粉”,实则“金粉”泛指花蕊之粉,并不特指菊花花粉,如李白《酬殷明佐见赠五云裘歌》“轻如松花落金粉”,是松花之金粉,韩琮《牡丹》“嫩蕊包金粉”,是牡丹之金粉,再者以“金粉”为菊花是无法贯通上下文义的。
宋人周密《齐东野语》载,扬州后土祠琼花,天下只此一株,样子很像一种叫做聚八仙的花,颜色微黄,后来被宦者陈源命园丁嫁接在聚八仙的根上,虽然活了下来,但色彩与香气都减弱了不少。后土祠的琼花已经死掉了,人间存留的只有当时聚八仙的嫁接品种而已。由此,词中“自是琼花偏得月,那应金粉不兼香”两句分明同是在描写琼花,用《齐东野语》掌故,上合“佳丽数维扬”(菊花则无法与琼花并称为扬州佳丽),下合“谁与话清凉”(琼花至元代而绝种)。
再如《忆王孙》(暗怜双緤郁金香):
暗怜双緤郁金香。欲梦天涯思转长。几夜东风昨夜霜。减容光。莫为繁花又断肠。
词中所谓郁金香,《笺校》以为是“袜上彩绣花样”,这是诗词注本中极常见的错误。此郁金香是指郁金的香气,非指郁金香花(tulip)。郁金香花传入中国尚不足百年的历史,历代典籍、诗词里所谓的郁金香多指一种香料,如李白《客中行》“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卢照邻《长安古意》“双燕双飞绕画梁,罗帏翠被郁金香”,白居易《卢侍御小妓乞诗,座上留赠》“郁金香汗裛歌巾,山石榴花染舞裙”,晏几道《浪淘沙》“藕丝衫袖郁金香”。这里所称的郁金香,即Saffron Crocus sativus,汉译佛经译之为茶矩摩,由于茶矩摩稀有而昂贵,人们常以红花、郁金等代替,在名称上便发生了混淆。至于郁金,是一种姜科植物,被用作香料和药物。
再如《点绛唇&·;黄花城早望》:
五夜光寒,照来积雪平于栈。西风何限。自起披衣看。 对此茫茫,不觉成长叹。何时旦。晓星欲散。飞起平沙雁。
首句“五夜光寒”,何为五夜?《笺校》注为:“五夜:五更。《文选》陆倕《新刻漏铭》:‘六日不辨,五夜不分。’李善注引卫宏《汉旧仪》:‘昼夜漏起,省中用火,中黄门持五夜。五夜者,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也。’”
此注前后矛盾,若依《汉旧仪》之说,“五夜”实为整夜,这就与下片“何时旦,晓星欲散,飞起平沙雁”的清晓景象相矛盾。实则《新刻漏铭》及《汉旧仪》所谓“五夜”是五更的合称,性德词中的“五夜”则是特指第五更。词中所谓“何时旦,晓星欲散”,五更时分,马上天就亮了。五更时分历来是大臣上朝的时间,杜甫《奉和贾至舍人早朝大明宫》有“五夜漏声催晓箭,九重春色醉仙桃”,钱起《送员外侍御入朝》有“含香五夜客,持赋十年兄”,沈佺期《和中书侍郎杨再思春夜宿直》有“千庐宵驾合,五夜晓钟稀”,前两例为早朝事,后一例为宿值事。
再如《临江仙&·;谢饷樱桃》(绿叶成阴春尽也):绿叶成阴春尽也,守宫偏护星星。留将颜色慰多情。分明千点泪,贮作玉壶冰。
独卧文园方病渴,强拈红豆酬卿。感卿珍重报流莺。惜花须自爱,休只为花疼。
康熙十一年壬子,性德中顺天乡试举人;康熙十二年癸丑二月,通过礼部会试,三月忽然患病,以至于误了廷试之期,大为抱憾。座师徐乾学赠樱桃以示宽慰,性德作此词以答。“绿叶成阴春尽也”,典出杜牧《叹花》诗:“自恨寻芳到已迟,往年曾见未开时。如今风摆花狼藉,绿叶成阴子满枝。”诗有本事,据计有功《唐诗纪事》载,杜牧在湖州为僚属时遇一个垂髫少女,十四年后,杜牧作了湖州刺史,见当年少女已经嫁人生子了,便怅然为诗云云。性德用此典,取意“误期”,叹息自己因病而错过了廷试。“绿叶成阴”另有表层意义,启下句“守宫偏护星星”,指守宫槐浓密的枝叶护住了星星点点的樱桃。
“守宫偏护星星”一句中,守宫,当指守宫槐,而非守宫砂。据《尔雅&·;释木》及郭璞注,守宫槐的树叶颇奇特:白天聚合,到了晚上才舒展打开。故而“绿叶成阴春尽也,守宫偏护星星”的表层意思便是:春天已尽,花儿谢了果实结,绿叶成阴,浓密的枝叶护住了星星点点的樱桃。隐涵之义则为误期。《笺校》注“守宫”为“蜥蜴类动物。张华《博物志》四《戏术》云:‘蜥蜴或名蝘蜒,以器养之,食以朱砂,体尽赤。所食满七斤,治捣万杵,点女人肢体,终身不灭。唯房事则灭,故号守宫。’此以守宫言樱桃红若朱砂”;《笺校》注“星星”为“喻樱桃小而晶明。又,同‘猩猩’,指猩猩之血,浓红色,喻樱桃之色泽。皮日休《重题蔷薇》诗‘浓似猩猩初染就’”。案,若依此解,无论是樱桃之朱红色“偏护”樱桃之小而晶明的外观,或樱桃之朱红色“偏护”樱桃之猩红色,皆无法贯通句意。“守宫”当取守宫槐之解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