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真不好回答。确实,在一些经学家的眼里,孔子对《春秋》的所谓“笔则笔,削则削”意味着他对原有的一部鲁国国史做了加工修改,而这里的“公即位”推想是鲁史旧文原本就有的,孔子却特意把这三个字“削”了去,其中深意要靠后人细心体味。
至于《公》、《榖》两家的学风差异在这里便已经有了一些体现:“《春秋》公羊学强调严肃宗法和政治的纲纪,严格等级秩序,提倡正名分、大一统,目的是为了强化中央集权等级制度的权威,这种具有法治精神的学说虽加强了国家的统一,但同时也使宗法伦常温情脉脉的一面大为削弱。与公羊学不同,榖梁学十分重视礼义教化,重视宗法情感,把礼的观念提到了突出的地位,而这具有缓和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稳定政治统治,保护统治阶级长远利益的作用。比如在解释《春秋》经隐公‘元年春王正月’时,《公羊传》说‘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子以母贵,母以子贵’,强调等级制度的秩序;而《榖梁传》则宣扬‘孝子扬父之美,不扬父之恶’,侧重人伦情绪。”420
(2)对《春秋·隐公元年》不书“公即位”的义理之争与考据之争
揣摩圣人的深意,对与错并没有一个硬性指标,不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时代也有不同时代的思想烙印。比如宋代的春秋学是很主张“尊王攘夷”的,张洽《春秋集传》引《程氏传》中对不书“公即位”的看法:“这是在全书的开始彰明万世大法啊!诸侯即位必须由天子任命,不是自己说了就算的,可隐公即位却没经过这道正当手续,是为‘自立’,所以《春秋》不书‘公即位’,是不认可他的合法身份。”421
公羊学家大谈“黜周王鲁”,推鲁隐公为始受命王,这条解释却反其道而行之,领悟这里的“春秋大义”分明是贬斥鲁隐公。胡安国在这个问题上也持此见且议论更详:“国君改元一定要行告庙之礼,史官也一定会记录新君即位,而隐公即位却不见于《春秋》,这分明是孔子把这话给‘削’了去。古时候诸侯继位袭封,必是继承前任国君;爵位和土地受之于天子,所以必然要向天子禀告。而鲁隐公‘内不承国于先君,上不禀命于天子’,是大夫们要立他为君,居然成真,于是乎后来种种篡弑纷争便由此而起,这实在是一个坏的开头。所以《春秋》‘削’去‘公即位’来贬斥隐公,这是为了彰明大法,摆正父子君臣的关系。”422
唐人陆淳还曾从“正月”这个字眼上读出过孔子对“公即位”的一番微言大义:留心一下就会发现,《春秋》记载鲁隐公时代一共十一年,在这十一年里,只有隐公元年有正月,后边十年全不见正月的影子。元年有正月,意味着鲁隐公理应即位却没有举行即位典礼,而其后十年未记正月,是讽刺鲁隐公理应为君却因行事不正而惹来祸患。423
这些前代先贤们揣摩孔子之意是否贴切暂且不提,先说一下他们所透露的一个史料信息:诸侯虽然拥有着高度的自治权,继承人接班虽然有着明确的论资排辈的标准,但是,新君即位是要有正式典礼的,必须经由周天子的册封才行,这是很必要的合法手续,如王玉哲所谓:“诸侯对封土及人民在理论上仅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诸侯对国土可以世袭,但其嗣君必须得天子的批准,才有权即位。……岂但诸侯后嗣必须经王之批准,连诸侯国内之卿大夫,也必须由周王直接任命。”424
周天子的这个“批准”,是为“策命”,是一件非常郑重其事的事情。在青铜器铭文上可以看到这种册命,比如西周中期或晚期的《伯晨鼎》记载周王册命▓【造字:左上“甘”,左下“十”,右“亘”】侯伯晨,铭文大意是:“八月丙午日,王命令▓【造字:左上“甘”,左下“十”,右“亘”】侯伯晨说:‘继承你祖先的爵位,封侯于▓【造字:左上“甘”,左下“十”,右“亘”】地,赏赐你黑黍酿造的香酒等等等等……’伯晨行拜谢大礼,称颂感激王的盛德云云,于是铸了这个鼎,子子孙孙永宝用。”425
既然如此,隐公即位如果没得到周天子的册命,也许其合法性真成问题。但这事究竟如何毕竟也难于言之凿凿。事情好像越来越复杂了,《春秋》到底对鲁隐公是褒是贬、事情的原委究竟如何,这都越发令人困惑了。的确,无论正方还是反方,说的都有道理,基本也都能自圆其说。也许,各方面看似互相龃龉的意见并非完全针锋相对,而是各自窥探到了真相的某一个侧面、并把这一侧面夸大了而已——解读《春秋》还真有几分盲人摸象的感觉。
如果《公》、《榖》的记事基本成立的话,那么,无论隐公的即位是否禀告了周天子,无论隐公是否完成了先父的不良愿望,他的谦让之风毕竟是无可否认的。似乎可以说:鲁隐公是一位礼让之君。
——这就带出了一个新问题,因为孔子恰恰是很主张以“礼让”治国的。《论语·里仁》:“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值得注意的是,孔子这里是“礼让”连书,而不是单讲一个“礼”字,钱穆解说道:“孔子常以仁礼兼言,此章独举让字。在上者若误认礼为下尊上即不免有争心,不知礼有互让义,故特举为说。所举愈切实,所诫愈显明矣。”426由此,赵生群便是引述《论语》本节而推演孔子《春秋》托始于鲁隐公之意:“孔子非常赞赏礼让的行为,他对尧舜禅让推崇备至,对吴太伯、伯夷。叔齐让国的行动也是极口称道,这些都明见于《论语》;他删定《尚书》,首篇列《尧典》,与《春秋》托始隐公用意正相类似。把这一切联系起来看,可以看出孔子确实在宣扬一种‘让’的精神。《春秋》记事不从周公开始,主要是因为‘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对周公、文、武的事迹已多所传习,而《春秋》的主旨是要‘拨乱世反之正’,其手段则是针对王道衰微后的现实进行褒贬,通过‘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来表达自己的理想。《春秋》的上限,大致是平王东迁之后,其所以不载鲁惠公事(惠公亦在周室东迁后),则是为了托始隐公以表现‘让德’。”427
此说不仅入情入理,还推演出了《春秋》托始于鲁隐公之意,但遗憾的是依然以推测的成分居多,而其证据如孔子“删定《尚书》,首篇列《尧典》”云云,却远非如山铁证。当然,仅就如今所见的资料来说,铁证看来是无处可寻的。但另一方面,似乎有证据显示,对《春秋》的这样一种理解确实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如司马迁创作《史记》,其《本纪》部分以黄帝为首,《年表》部分以共和为首,《世家》部分以吴太伯为首,《列传》部分以伯夷为首,这都是“推崇让德,其意至微亦至显”。428
归纳一下,到现在为止,在持“笔削”之说的经师眼中,“元年春王正月”这短短六个字里,所谓“孔子笔削”之迹已有两处:一是“春”字为孔子所加,二是“公即位”为孔子所删,“王”字也有笔削之嫌,但现已基本可以证伪429。所以,要找“微言大义”就得着重在这“笔削之迹”之处下手。
而在纯粹的史料意义上,“元年春王正月”几乎什么都没告诉我们。试想一下,假如“三传”全部失传,《春秋》至少这一句话便恐怕没人能够看懂,更别提从中发掘出什么微言大义了。《公》、《榖》虽然也讲些史事背景,却多以发掘微言大义见长,史料的重任几乎都担在《左传》肩上。古人虽往往不敢轻忽圣典,却也有人指出了这个问题,比如常被引用的桓谭的话:“左氏《传》于《经》,犹衣之表里,相待而成。《经》而无《传》,使圣人闭门思之,十年不能知也”已见前述,再如王安石讥讽《春秋》为“断烂朝报”。430尽管“断烂朝报”这被广为引用的一语很可能是世人不断以讹传讹地误解了王安石的原意,431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个误解的确很像正解。而若换下“朝报”,以今天的报纸为喻,钱钟书如下的这个比方无疑是最贴切不过的:“《经》之与《传》,尤类今世报纸新闻标题之与报道。苟不见报道,则祗覩标题造语之繁简,选字之难易,充量更可覩词气之为“惩”为“劝”,如是而已……”432那么,史实与义理究竟为何,或许《左传》才是最值得参考的。
3.左氏经解
(1)无经之传,先经以始事
《左传》一开篇,没提“元年春王正月”,却讲了一段看似和《春秋经·隐公元年》的文字无甚关系的叙述:
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仲子归于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隐公立而奉之。
在这一段之后,才是《春秋经·隐公元年》的全文,接下来《左传》才开始解释“元年春王正月”和“不书即位”:
元年春,王周正月。不书即位,摄也。
我们所能看到的《左传》几乎都是这个体例,而《左传》原本却不是这样的,而是上下两段连在一起,中间并没有被《春秋》的文字隔开。
早期的版本,《经》是《经》,《传》是《传》,各自独立成书,到晋人杜预手上这才把《左传》的文字拆开,按照时间顺序一一编排在《春秋》每一年的经文当中,使经与传合而为一,是为《经传集解》。433
这个“集解”和一般意义上的“集解”全然不同。一般说“集解”,是汇集一众学者的解说,比如《论语集解》,而杜预的《经传集解》却是“聚集经传为之作解”。434据孔颖达的意见,左丘明创作《左传》,不敢和孔圣大作杂糅一处,所以作为教辅的单行本,在教材之外单独成书,而这种情形并非《左传》独有,《公羊传》、《榖梁传》,乃至毛公和韩婴为《诗经》作《传》,都是《经》与《传》各自单行的。如果从表示敬意的角度来看,目的确实达到了,但对于阅读来说却着实不便,所以杜预才把《春秋》和《左传》编辑在一起而加以解释。
但这从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反对者如钱大昕说:杜预的这个《集解》应该是仿效何晏《论语集解》而来的,不过何晏作《论语集解》时搜罗诸家之说,详注说者姓名,杜预却不像何晏这样尊重他人的著作权。435
双方各有道理,而就“集解”的前者之意来说,其实《左传》的编排似乎早有人动过手脚,分年必以“某年”另起,比如当下这段,便把意思完整的一段文字给隔成两处了。436
【译文】
惠公的正妻是孟子。孟子死后,声子续弦,生下隐公。
宋武公生了个女儿,叫做仲子,仲子一生下来手上就有字:“为鲁夫人”,所以仲子就嫁到我国,生了桓公。惠公不久就死了,于是隐公摄政,以尊奉桓公。
元年春,周历正月。《春秋》之所以不记载隐公即位,是因为隐公并未即位,而是摄政。
(2)释“孟子”,略谈春秋时期的女性称谓
《左传》在这里作出了和《公》、《榖》两传不同的叙述和解释。《左传》虽以华丽的叙事著称,有时却言简意赅、一针见血。比如争论颇多的“王正月”,《左传》只是简要解释为“王周正月”,只点了一个“周”字,说明这是周历正月,意思顿时明朗。顾炎武曾经盛赞:后人辩得没完没了也辩不清楚的问题,《左传》只用一个字就说清了。437当然,学者们的争议还是要继续下去的,比如刘逢禄以公羊家的立场就持相反意见,认为《左传》的这句话完全是从《公羊传》承袭而来,却不懂得《公羊传》的义例,至于“王周正月”那个多出来的“周”字,在语法上是不通顺的;438再如即便赞同周正者,也有如卢文弨认为仅一个“王”字便足以说明问题了。439
从《左传》的语言来看,再比之《公》、《榖》两传的解经体例,“元年春,王周正月”甚至还有可能是《左传》直接引述的《春秋》经文,如果此事属实,这就意味着《春秋》本身就是写作“王周正月”的。
孰是孰非,置而不论,再说关于隐公和桓公的身世问题。《公羊传》只是讲了个继承原则,并指出桓公的母亲比隐公的母亲身份高贵,《左传》却讲出了比较详细的一番原委。
《左传》先从惠公说起,介绍他的正妻:孟子。在两性称谓上,孟轲之孟“子”是对男性的一种尊称,而惠公夫人之孟“子”,却是这位女子娘家的姓。
子姓为商王之姓,周人灭商之后,商朝遗老遗少仍得封国。孔颖达引《世本》所称子姓诸国有:“殷、时、来、宋、空同、黎、比、髦、自夷、萧”,但见诸《春秋》及《左传》的子姓国一共却只有四个:一是宋国,周武王伐纣之后,把纣王的儿子武庚封于商丘(今河南商丘市),后来武庚叛乱,周公旦杀武庚,改立商纣王的庶兄微子启为宋公。孔子的祖上就是宋国贵族,再往上推就是殷商贵族了。据《通志·氏族略二》,宋国后人以国为氏,这就是宋姓的出处。
二是谭国,地点在今天山东济南的东南,一说在济南东边的龙山镇附近,后来灭于齐国,据《通志·氏族志二》,谭国后人以国为氏,这就是谭姓的出处。
三是权国,一说权国为芈姓。据《唐世系表》,权国是商王武丁之后,后来被楚国所灭,其后人以国为氏,这便是权姓的出处;《姓纂》则说楚国大夫斗缗作了权地的长官,以权为氏,即权姓的出处。权国一说在湖北当阳东南,一说在钟祥西南。
四是萧国,在安徽萧县西北。据《通志·氏族略二》引杜预的话,微子启的后人叔孙大心平乱有功,被封于萧,作为宋国的附庸国。萧国后人以国为氏,这就是萧姓的出处。440
子姓四国,只有宋国是个有些分量的邦国,其他三国虽然名字见于经传,但在修辞意义上也称得上是“名不见经传”了。《左传》在这里并没说明鲁惠公的这位孟子到底是哪家女子,但在“哀公二十四年”录鲁国宗人之言说:“孝、惠娶于商”,商,即指宋国。毕竟宋国和鲁国都是大国,一在河南,一在山东,相互之间往来瓜葛很多。杜预即注为:“子,宋姓”,又在“哀公二十四年”之“孝、惠娶于商”下注释说:“商,宋也。”
依王国维说:“商”和“宋”当初可能读音相近,本来就叫商,后来大家为了和商朝之商作区别,才称之为宋。441
至于孟子之“孟”,表示排行。古人排行用“伯、仲、叔、季”或“孟、仲、叔、季”,表示从老大到老幺。一家之中,男孩和女孩分别排行,即《礼记·曲礼》所谓“男女异长(zhǎng)”。表示排行的“伯(孟)、仲、叔、季”通常会被用在“字”里,比如孔子是家中次子,所以字“仲尼”。据《孔子家语》,孔子有个同父异母的大哥,名叫孟皮,字伯尼,“孟”和“伯”都说明他是家里的长子。442
如果一家有四个男孩或女孩,名字分别冠以伯(孟)、仲、叔、季,这也规矩,但是,如果一家只有三个男孩或女孩,或者有有五个以上,称谓方式便稍有变化。在第一种情况下:长子为伯(孟),次子为仲,三子为季;在第二种情况下:长子为伯(孟),次子为仲,从三子直到倒数第二个孩子都叫叔,老幺为季。
第一种情况到今天还很常见,如春天,有孟春、仲春和季春。第二种情况如《史记·管蔡世家》载周武王同母兄弟一共十人,分别是:“其长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发,次曰管叔鲜,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铎,次曰成叔武,次曰霍叔处,次曰康叔封,次曰焻季载。焻季载最少。”其中,长子伯邑考称“伯”,次子武王发和四子周公旦用了尊称,其他从三子管叔鲜一直排到九子康叔封,全用“叔”字,老幺称“季”。443
这里出现了一个与“讥二名”有关的疑难:如果四子降生而被起名为季某之后,又有了弟弟,老四要不要改名字?——这种情况一般是不会出现的,比如上述《史记·管蔡世家》的例子,《史记索隐》称叔、季为字,这就是说,这些叔某和季某并不是这兄弟几人的名,而是他们的字。
“名”取得很早,取名规矩是:在孩子刚出生第三个月的月末,选择吉日给孩子剃去胎毛——但不是全剃,其中一种规矩就是男孩留下左边的胎毛,女孩留下右边的胎毛,《礼记·内则》谓之“男左女右”,这大约就是“男左女右”的来历,然后又有一套仪式,由父亲亲自来给孩子取名,这个名不但要被遍告宗族,还将被登记在册。444
至于取“字”,男子之字理论上是二十岁行冠礼的时候由嘉宾来取,445女子之字则是许嫁而行笄礼的时候所取,即《礼记·曲礼》所谓“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女孩子许嫁,行笄礼而后才会有“字”,446所以闺女待嫁便可称为“待字”。447
“字”的以上涵义同时也就意味着,当子女取字的时候,作父母的恐怕已过了生育年纪,老四取字之后老五降生的情况应该比较少见。
有“名”之后还要有“字”,有了“字”,这才标志着男生、女生步入了成年。“名”是“幼小卑贱之称”,其尊贵性和重要性都比不上“字”。448
依杨宽解释,大略来说,女子的“字”,原本全称要有三个字,第一个字表示排行,即“伯(孟)、仲、叔、季”,449第二个字是和“名”的意义有关联的,最后一个字是“母”或“女”(男子则是“父”、“甫”或“子”),而“伯(孟)、仲、叔、季”之后还要标出“姓”,如果连“氏”一起称呼,全称将多达五个字,比如“虢孟姬良母”,其中,虢(氏)孟(字/排行)姬(姓)良(字)母(字)。“这样的称呼,包含有姓氏、长幼排行、本人的‘字’、男女性别等组成部分,无非为了明确表示其身份和地位。其所以要标明长幼行辈,因为当时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很重视长幼行辈的区别。其所以要标明男女性别,因为当时男尊女卑,地位不同。450男子所以都用‘氏’来称呼,因为男子是贵族的主要成员,而‘氏’是贵族的标志。女子所以要标明‘姓’,因为当时同姓不婚,对女子的姓看得特别重要。”451
如此称呼显然过于繁琐了,后来便日趋简化,女子一般只以姓和伯仲相配,作为“字”的省称,“这是最普遍的一种省称方法”。452——这大约就是鲁惠公的正妻孟子之所以被称为孟子的由来。可以从这个称呼里知道:孟子女士娘家姓子,这位子家小姐在娘家的所有姐妹当中排行老大。至于这位子家大小姐的“名”是什么,这就不得而知了,不过当时的女子嫁人之后,“名”基本就不再用得上了,因为“‘名’是母家所取,‘字’才表示隶属于夫家的一个成员”。453
但并非所有女人的称谓都遵照这个法则,如《左传·隐公元年》“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的这位“声子”,“声”不是排行,而是谥号;再有,即便到了汉代,还有不少女子称名的情况,是《汉书》里所常见的。454
如果只取理论值,男子到了二十岁行冠礼之后,女子到了许嫁行笄礼之后,也不一定完全按排行称字。据《白虎通·姓名》,人要到五十岁之后才能以伯仲相称,并引《礼记·檀弓》说:幼时取名,二十岁取字,五十岁乃称伯仲。清人陈立《白虎通疏证》引《冠礼》疏:“殷质,二十为字之时,兼伯仲叔季呼之。周文,为字之时,未呼伯仲,至五十乃加而呼之。”
如果上说属实,那就意味着周人就算是取了字,伯仲排行也不能叫,要等五十岁以后才行。
陈立再引《檀弓》疏:人到五十岁了,才可以“直以伯仲呼之”,又引凌曙的纠正意见:如果五十以后只以伯仲呼之,势必难以区分张三李四了,所以,大约像以下这样的称谓才是合理的:如孔子出生三天以后,被取名为“丘”,二十岁称“尼甫”,到了五十岁,把“甫”字去掉换上“仲”,称“仲尼”,但不能把“尼”字也去掉而只称“仲”。孔子生于周代,遵从周代制度,五十岁乃称伯仲,这是合理的。455
果真如此的话,孔子二十岁到五十岁之间该称“尼甫”,五十岁以后才称“仲尼”,456其他人的称谓也应遵照这个法则。这样的话,老四称伯仲之后老五降生的事情恐怕就不可能发生了。杨宽则以金文为证,说:“西周、春秋文献中仅称伯仲而略去某父的例子,很常见。习惯上到五十岁后可以单称伯仲,带有敬老的意思。”457
这种规则不知道对女性是否也同样适用,而孟子的称谓问题仍有疑云。既然“孟”和“伯”都表示排行老大,那么,孟子可不可以称为伯子?或者说,“孟”和“伯”的涵义是不是完全一样的?
意见分为两派。一派认为:这两者虽然都表示排行老大,但其涵义不但不同,甚至还有着本质性的区别。比如孔颖达引《礼纬》:“庶长称孟。”《白虎通·姓名》:“嫡长称伯”,“庶长称孟”。这就是说,嫡子中的老大(嫡长子)称伯,庶子中的老大(庶长子)的称孟,伯孟之别也就是嫡庶之别。——如鲁三桓的仲孙氏是桓公庶子庆父之后,后来改仲为孟,是为了表示不敢与庄公(桓公嫡子)同在伯仲叔季之列。458
另一派意见却认为两者没什么区别,或者原本确有分别,但考查春秋之世,在这两个称谓上实际并无如此严格的讲究——也许因为世道乱了吧?459更有说庆父应称仲氏,改仲为孟是《春秋》特意为之,别所涵义。460
问题并未到此结束。在女子称字这个问题上,当代主要曾有过王国维、郭沫若、杨宽和王献堂的分歧,其事略见杨宽《古史新探》之《“冠礼”新探》及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之《冠礼、婚礼》。而杨向奎又提到,诸如女孩子许嫁、行笄礼而后才会有字的这类说法,是把前后次序搞颠倒了,正确的顺序应该是女孩子长到成年而行笄礼,行笄礼之后而待嫁。——那么,取字应该是在行笄礼的时候,这样一来,杨宽所谓“‘名’是母家所取,‘字’才表示隶属于夫家的一个成员”的说法便被打上问号了。461再有,李学勤考证,周代女性也有名与字连用的情况,还有再在前边冠以一个作为美称的“子”字的,比如金文有“子姜首”,“子”是美称,“姜”是姓,“首”是名。462
李仲操曾对两周金文当中的女性称谓专门作过统计,总体分为间接称谓和直接称谓两种。所谓间接称谓,一是女子去世后子孙对她们的追记,二是他人对女子的称呼。前者多是在女子的姓前冠以其夫的字,比如召伯虎簋“我考幽伯、幽姜”,这是儿子称父亲为幽伯,称母亲为幽姜,“姜”是母亲娘家的姓,“幽”是姜姑娘丈夫的字(案:彝铭释读有异说,不辩463),这种情况正是郭沫若所说的“古者女子无字,出嫁则以丈夫之字为字”。
这个体例最常见,但并不是一以贯之的,例外如长安县卫鼎铭文:“文考□仲、姜氏”,李仲操推测“可能她们不是第一夫人,但都称女方本姓却是相同的”。
他人对女子的称呼见于金文的较少,主要体例也是娘家的姓前冠以丈夫的字,比如九年卫鼎,裘卫称矩伯的妻子为“矩姜”,称颜陈的妻子为“颜姒”。
直接称谓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女子的自称,比如王伯姜鬲的铭文“王伯姜作尊鬲永宝用”,自称为“王伯姜”,“王”是指周天子,这位王伯姜就是姜姓女子嫁给了周天子。再如晋姜鼎铭文自称晋姜,这是姜姓女子嫁到晋国的。这类体例,都是在女子的娘家姓前冠以丈夫的国名。
第二类是陪嫁的媵器上女方家长对出嫁之女的称谓,大多也同于第一类的体例。第三类是女儿已经出嫁,家长又做了青铜器给女儿送去,称谓体例同上。第四类是丈夫对妻子的称谓,比如仲姜鼎铭文“王作仲姜宝鼎”,“仲姜”的意思是姜家二姑娘;再如姜氏簋“王作姜氏尊簋”,“姜氏”的意思是姜家姑娘;再如格伯簋“格伯作晋姬宝簋”,“晋姬”的意思是晋国的姬姓姑娘(晋国是姬姓国),这些都是丈夫称呼妻子的本国和本姓。464
周代的人名称谓复杂多变,莫衷一是。以史学的眼光看,还需要很多钩玄索微的工作;以经学的眼光看,《春秋》常常在称谓上表示褒贬。但在史学考据所展现出的周代如此复杂而歧义丛生的称谓体系面前,难免会令人疑惑:《春秋》的称谓褒贬到底有哪些才是可靠的,是可以真正被索解清楚的?
(3)释“元妃”
孟子是惠公的元妃。元妃一词,杜注:“明始適夫人也”,孔颖达跟着解释:杜预是说,一个“元”字包含了两个意思:一是“始”(第一个娶进门的),二是“嫡”(是正妻而非姨太太)。
《左传·文公二年》:“凡君即位,好舅甥,修昏姻,娶元妃以奉粢盛,孝也。孝,礼之始也。”大略是说,国君即位三把火:通好甥舅之国,完成婚姻大事,娶元妃以襄助祭祀,做到这三点才算是孝。孝,正是礼的发端。
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先秦时代的孝、礼概念,与现代差异很大。孝的意义,从宗法社会的政治稳定,变为专制社会里的忠君第一,又变为现代社会里的孝敬父母,字面未变,但内涵已经变过好几次了。礼也是一样,其意义从部族社会的风俗习惯,变为宗法社会的等级制度,再变为专制社会的等级制度及道德风尚,再变为现代社会的文明礼貌。
元妃事关孝道,但孝与不孝暂且不论,问题是,第一个娶进门的不都是正妻吗?这样的话,“元”字所谓兼有“始”、“嫡”两义,这种解释岂非多此一举?但孔颖达说:绝非多此一举,因为第一个娶进家门的不一定就是正妻,所以对“元”的这个解释是很必要的。
这就与公羊家出现矛盾,因为公羊家说“诸侯一聘九女”,娶妻只娶一次。
这首先是一个事实问题而非义理问题,公羊家和左学家只可能全错,却不可能全对,这问题稍后再说,先继续来看“元妃”之“妃”。
“妃”训为“匹”,表示匹配,中性字眼,并无尊卑涵义,大约相当于现代语言中的“配偶”。但是,周代所谓“礼仪之邦”,实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在配偶的称谓上必然要体现等级。《礼记·曲礼》:“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这就是一系列具有尊卑差别的称谓了:天子之妃叫做后,诸侯之妃叫做夫人,大夫之妃叫做孺人,士之妃叫做妇人,庶人之妃叫做妻。《礼记》这段话,一是表明了“妃”的用法很中性,从天子到庶民都可以用,二是列出了“妃”的从上到下的一系列等级称谓。
这一系列等级称谓,据郑玄推测,都是具有确定涵义的:“后”就是“後”,大约是因为“后”在天子丈夫的背后操持一些内部事务;465“夫”就是“扶”,大约因为诸侯的夫人“能扶成人君之德”;“孺”就是“属”,是说孺人是附属于丈夫的;“妇”就是“服”,是说妇人就是服侍人的;“妻”就是“齐”,是说妻子和丈夫地位相当。466
郑玄赋称谓予义理,很难说这在事实上的可信度能有多高。史家的解释中,可以参考吕思勉的《释夫妇》一文。467
“元妃”具有如此丰富的经学涵义,既然“元”字兼有“始”、“嫡”两义,一个顺理成章的问题就是:在元妃之外,应该还有二妃、三妃之样的称谓吧?
确实如此,在《左传》后文就有多处例子。童书业曾经专门作过考查,但最后还是留有一些疑问:一来元妃和二妃、次妃、少妃(还有其他媵妾)之间不知有何具体差别,二来是否“元妃”一词只能指称第一次所娶的正妻,而对继室则只称“夫人”?——“史无明文可证,姑存此疑”。468
从后世的史料来看,“妃”和“元妃”的涵义或许并不如杜预所注的那么清晰,比如《后汉书·皇后纪》提到春秋时代的礼崩乐坏,举例说“晋献升戎女为元妃”,这位元妃不但是戎女,而且是个继室夫人,旧注解释“元妃”则只说“嫡夫人”,而不说“首任嫡夫人”。469虽然此处所讲的史实未必可靠,470但关于“元妃”之解还是值得参考的。
杨伯峻解释“元妃”,说“金文亦作‘元配’”。471(现在用这个词,一般是说“原配”,而不是“元配”,这个变化大约是从明朝开始的。在此之前,不但“原配”叫做“元配”,而且“原来”叫做“元来”,“原由”叫做“元由”,明初厌恶元朝之“元”,便把这些词汇中的“元”都改为“原”。472——避讳改字往往是出于对君长的尊敬,而这一类的避讳改字却是出于厌恶心理,陈垣《史讳举例》将之归类为“恶意避讳”。473)
“元配”的金文证据,杨伯峻举陈逆簋铭文为例:“……以作元配季姜之祥器”。474铭文中的这位“元配”名叫季姜,按照上文中对孟子一名的解释,季姜就应该意味着:(1)娘家姓姜,(2)排行最小。
(4)继室与媵妾:媵妾婚的风俗与制度考辨
“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作为元配夫人的孟子死了,声子作了鲁惠公的继室。继室,大略来讲,即续娶、续弦。475杜注:诸侯娶亲的时候,新娘的同姓诸侯也要送女儿(即新娘的姪娣)作为媵妾,一同出嫁,元妃死后,次妃代理元妃的职责管理内事,但次妃不能被称为夫人,只称继室。476
这种风俗,很像当代民歌里唱的“带着你的妹妹一起嫁过来”——曾经有人无法理解“妹妹”怎么可能也一起嫁过来,进而考证出这是翻译错误,说“妹妹”其实应是“伴娘”,但是,殊不知古时风俗当真有可能是要“带着妹妹”的。如果说妹妹是伴娘,那么,伴娘就应该被解释为“陪伴着新娘一起嫁过来的姑娘”。只不过这样的伴娘并非确指同胞妹妹,而是包括了自家乃至同姓中沾亲带故的女孩子罢了。在这个时候,女子的行辈并不大重要,姑姑和侄女可以共事一夫。
据韦斯特马克对土著社会的研究,姐妹共事一夫会是男女双方共同的愿望。对男方来说,众妻子本来都是姐妹,嫁过来之后自然会和谐相处,不会争吵,甚至聘金也会节省不少;对女方来说也是一样的,和自家的姐妹相处总要比和外人相处容易得多。这对孩子也大有好处,如果孩子的生母死了,会有母亲的姐妹来照顾他,使他不致落入完全陌生的继母之手。
在所有民族中,除了姐妹共事一夫之外,还有母女共夫、姨母和外甥女共夫的现象,都是出于相似的考虑。“M. 朱诺认为,在聪加人中,‘人们之所以对妻子的妹妹或外甥女情有独钟,很可能是出于下面的原因:当一个群体认定他们的女子在另一个群体中可受到善待之后,他们就愿意与那个群体亲上加亲。他们认为,在结婚这种凶吉未卜的事情上,应当重视以前的幸福婚姻所提供的担保作用。’”477
风俗渐渐演化为制度,细节上的规定也往往越来越明确。根据公羊家的说法,诸侯结婚,一娶九女。嫡夫人和左右媵各有姪娣(姪娣,从辈分上说是正式新娘的侄女和妹妹478),分别来自三个同姓之国,每国出三个女孩子,一共九个。479——话虽如此,但首先这“同姓之国”只是从原则而言,实际上也有例外,虽然从《左传·成公八年》就说“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姓则否”,但也有学者怀疑这是刘歆篡改进去的内容,并非《左传》原文,因为从金文证据上看,异姓之媵也是有的。480
这个怀疑是否成立,不大好说。以作为金文证据之一的许子妆簠为例,铭文有“用媵孟姜、秦嬴”,孟姜是许国姑娘,姜姓;秦嬴是秦国姑娘,嬴姓。郭沫若和谢维扬都理解为这两个异姓姑娘同嫁一国,如此就给“同姓媵之,异姓则否”的说法提出了反例;李仲操则认为铭文这里表现出的是一种特殊的婚姻形式,即“换亲”,也就是说,在同一时间许国把孟姜嫁到秦国,秦国把秦嬴嫁到许国。481
换个角度,“同姓媵之,异姓则否”,抛开金文不提,从常理也能看出一个问题:如果是大姓,这还好办,如果是小姓,到哪里去找同姓诸侯?蔡锋就曾经提出过这个质疑,连带还有质疑之二:如果小国嫁女,同姓大国来媵,那么,媵者的地位反而低于正式的新娘,这不是违反等级制度么?蔡锋由此深入,干脆否定掉了媵妾制度的存在,认为媵妾制度纯属汉儒的乌托邦想像。482
孰是孰非,殊难论定,再看所谓一起嫁过来的“三国九女”,这“三”和“九”被何休解作实数,理论依据是“九”是最大的阳数,483说得通俗一些,阳数就是奇数;而据汪中与刘师培的考证,古籍用“三、九”多非实指,484将其理解为一群人也就是了。那么,为什么要娶一群,而这一群又都得是同姓女子?在这个问题上,公羊专家何休和左氏专家杜预意见基本一致:之所以女人多,是为了让她们多生儿子;之所以都要同姓,是顾虑到“三个女人一台戏”,如果大家都沾亲带故,这出戏的火药味应该就不会太浓。485
考虑不可谓不周详,但细想一下的话,其理由未必成立:这些女人们虽是同姓,可毕竟社会大了,同姓的姐妹侄娣和部落社会里姐妹共事一夫的情况形同而实不同,如陈筱芳对媵妾制度的质疑:“他国陪嫁的‘左右媵’及其各自的侄娣,又怎能同甘共苦?三国九女,岂不形成三足鼎立之势?”486——这一质疑确实顺乎人情,陈也是否认媵妾制度之真实性的,考证春秋之媵只是陪送臣妾财物,虽然侄娣从嫁,尽管确有其事,却不称为媵,何休那些汉儒对媵制的的描述只是“嫁接想像之物”。487
众说纷纭,无论如何,诸侯身边的女人很多,这倒是毫无疑问的。就算她们都讲同姓之谊,有一点肯定明确:必须论资排辈,分清高低贵贱。比如前文《公羊传》所谓右媵、左媵等等,大略相当于后世的大姨太、二姨太,其他女人也要按身份地位等而下之地排列下去的。
排座次直接关系到继室问题。理论上说,元妃主治内务,是所有姨太太们的最高领袖。万一元妃死了,姨太太们就会陷入群姨无首的境地,所以必须要有继任才行。一般来说,这个继任既非丈夫指定,也非民主推选,而是论资排辈。虽然论资排辈历来都不被认为是一种好政策,但它至少是一种最稳定、最少麻烦的政策。
鲁国的情况是:元妃孟子死了,于是,姨太太中身份最高的声子便作了孟子的继任。——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继任或许仅仅继承了元妃的岗位职责,却不能继承元妃的名份,所以杜预用的词是“摄治内事”。以此来看,作为继室的声子是鲁隐公的生母,所以鲁隐公不应该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但鲁惠公如果没有嫡子,事情还要另说。
杜预把“继室”当作名词,而杨伯峻统计:《左传》里一共出现过四次“继室”,都当动词用。这四个例子中,有一例是晋平公的齐国姨太太少姜死后,齐侯还想再嫁个女儿接替少姜,没想到这位姨太太的接班人却被晋平公娶为夫人(即正妻)。488——这个例子还揭示了周人婚姻风俗的另外一面:女主角可以换,但两大贵族的婚姻关系还要维持到底,这毕竟政治婚姻。489
那么,晋平公这个例子是否意味着媵妾也可以升为正妻?——似乎没这个可能。少姜虽然是姨太太,但晋平公的正妻之位其实一直都在空缺着,所以,少姜的接替者虽然从表面上看是接替了少姜之位,但实际上一过门就作了夫人。
种种名份上的细枝末节现代人是很难理解的。仅仅是个续弦,哪来那么多说法!但在当时的社会里,外有夷夏大防,内有嫡庶大防,一点也马虎不得。夫人、继室、媵妾,这种种苛刻的名份讲究直接影响着嫡庶问题——也就是继承权问题,这可是关乎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直至后世,依然如此,即所谓“天下之本,孰先于嗣君者”,490嗣君的选立问题、教育问题,无不关乎天下。
按现代人的理解,妻子死了,再娶一个,还是妻子,或者说夫人死了,续弦一个,还是夫人,名份上毫无差别。但在儒家理论里,一般说来夫人只能有一个。为何如此,说法很多,《白虎通·嫁娶》中一种比较现实主义的说法是:夫人死后便不再立夫人(正妻)了,这是为了表明嫡系的唯一性,如果另立夫人(正妻),两个夫人如果都有儿子,要确定这些儿子里谁是合法继承人(嫡长子)就怕要有麻烦了,篡弑之事恐怕就会随之而来了,491这种问题远非一句“此乃陛下家事,不合问外人”那么简单。492
但同是《白虎通·嫁娶》,还给出过另一种说法:夫人死后,应该再立一个夫人,因为夫人还担负着“承宗庙”的大任,这得有一定的身份地位才行,让媵妾去做就显得对列祖列宗不够恭敬了。493
两说的存在无论自洽与否,出发点都是在考虑尊卑嫡庶的等级秩序。但似乎前说更为合理,因为“摄治内事”在名份虽然次上一等,但也还算尊贵,况且,嫡庶大防的现实意义实在怎么估量都不过分,这里如果出了纰漏,以后的麻烦会很大的。周人号称“礼仪之邦”,“礼”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明确地区分尊卑贵贱,因为,如果一开始就把尊卑贵贱(比如嫡庶)标识清楚了,大家也就容易各就各位,不大会起纷争了。这就是所谓“嫡庶交争,祸之大者,礼所以别嫌明疑、防微杜渐”。494
所以,嫡庶之分无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孟子·告子下》谈到葵丘会盟,盟约中约定了一条“毋以妾为妻”,《公羊传·僖公三年》也提及“无以妾为妻”。这在现代人看来简直难以想像,以国际会议干涉房第之私,可见这房第之私的社会影响力之大。
但是,正如越是强调廉政的重要性,就越是说明社会上缺乏廉政一样,国际盟约规定了“毋以妾为妻”,是否也意味着“以妾为妻”的事情至少已经出现一些了呢?——此事只能存疑,杨伯峻说:“《左传》无此言,或未必可信。”495随后,对声子本来的身份,杨作出了和杜预不同的推测。
杜预的推测是:声子或是孟子的姪娣,或是同姓之国媵者的姪娣;杨伯峻则引出了《史记·鲁世家》的说法,推测声子是“贱妾”,进而推论:鲁国此前似未有过以妾为妻之事,则声子只能被称为继室,而不能被称为夫人。
杜、杨两说,看似并没有多大的不同,实则差异极大。——孔颖达详释媵与姪娣之别,说“元妃死,则次妃摄治内事,次妃谓姪娣与媵诸妾之最贵者”,孔的意思是,诸侯娶亲,除新娘娘家之外,新娘的两个同姓诸侯国各出一媵,新娘与两媵各有两个姪娣,如此则一三得三,三三得九,而声子则或许是孟子的姪娣,或许是两个媵的姪娣。还有一解,说夫人的姪娣也可称媵,但元妃的继任应该是这所有女人中身份最高的”。496——孔说这里值得留心的有两点:其一,隐公的生母声子既然“摄治内事”,应该就是在地位上仅次于元妃孟子的,这与公羊家的说法有异,而《左传》后文又说“仲子归于我”,对桓公的生母仲子用了“归”字,傅隶朴由此推论仲子嫁于鲁国是正式出嫁,并非为媵,而按“诸侯不再娶”的制度来看,鲁惠公迎娶仲子属于“非礼”;497其二,孔颖达在“次妃谓侄娣与媵诸妾之最贵者”这句话里是把“媵”和“妾”当作一回事的,而杨伯峻从声子的疑似“贱妾”的身份作解,似乎也是把“媵”和“妾”不加区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