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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2

作者:熊逸 当前章节:15253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5:23

不仅如此,胡安国还把这次会盟称为“私盟之始”,言下之意似乎是对鲁隐公和邾仪父背着周天子搞这种勾当很是不满。所以,胡最后还特意点了点公羊一派说:有人说经文这里是因邾仪父第一个来与鲁隐公会盟而称字以示褒奖,这种说法是错误的。803

胡的这个解释在暗示着“时代不同了”,及至清代,毛奇龄批驳此说,认为胡安国自创义例,禁不起推敲。毛的看法是:胡把附庸分为中国与夷狄两类,前者例称字,后者例称名,此说于典无据。尤其可怪的是,胡以邾仪父为中国之附庸,以郳犁来为夷狄之附庸,而这两者同出邾子之后,何来中国与夷狄之分?胡安国生编乱造竟一至如此!804

邾仪父与郳犁来,一为大邾,一为小邾,同源而出,同在山东境内,又同属附庸。小邾与郳为同国异名,小邾指邾国分支,郳指立国之地。即便按文化标准来分别诸夏与夷狄,据《颜鲁公行状》,春秋有邾武公,名仪甫,字颜公,后世以其字为氏,是为颜氏,因国附庸于鲁,故子孙世代事鲁,孔门七十二弟子便有颜氏八人,著名的颜渊便在其中,颜真卿亦是其后。805

这样看来,大邾与小邾分属诸夏与夷狄之附庸的说法实在是不可靠的,毛奇龄批评之严厉似乎也在情理之中,而赵伯雄对此有这样一番议论:“但在胡氏当年,却是激于时事,有所为而发,为的是要高扬民族意识,有意贬夷狄而进中国;毛奇龄则身处满人统治已趋稳定之清初,不能或不愿再强调华夷之辨,故有可能做更为客观的研究。而对胡氏之笔端微意,恐怕未必能够理解,也就更谈不到同情了。”806

此一问题虽然解决,却带出了两个枝节问题。一是上述颜真卿的家谱未必可靠,已受到顾炎武的大力质疑,807二是毛奇龄也在同类问题上受到过别人同样的质疑,即徐时栋《徐偃王志》论毛奇龄以徐国为戎之谬,认为《春秋》“戎则戎之,徐则徐之”,判然有别。808

胡安国解经“激于时事,有所为而发”,而同类型的阐释早在北宋大儒孙觉的著述中便已出现。孙觉和王安石、苏轼他们是同一代人,宋代《春秋》学自孙复以来都以“尊王”为基调,苏轼发挥为“《春秋》者,后世所以学为臣之法也”,809孙复更开了“《春秋》有贬无褒”的先河,孙觉即承袭其说。孙觉《春秋经解》说会盟这种事是乱世才有的,正因为王纲解纽,诸侯又各怀心腹事,结果忠信绝迹、诡诈交作,大家这才频繁歃血结盟。如果大家都是老实人,言出必行,根本用不着诅盟要誓。所以《春秋》凡是记载会盟的,都是在骂那些会盟者呢。810

这就是宋人的典型议论。再如王皙《春秋皇纲论》有一篇专论“朝会盟”,说诸侯为天子守土,未得王命就不能出境,但《春秋》中尽是诸侯私相会盟的,这分明就是“不臣之迹”!811(专制时代尤重此理,如清代对民间歃血结拜异姓兄弟这类事情都要归为谋反罪,以死刑相威胁。812)

说法太多,实在会让读者为难:邾仪父会盟鲁隐公,这到底是对是错?

疑义还远远不止这些。以上几位学者是以义理来作推论的,但攻击之重点仅在会盟而不在褒贬,如胡安国虽然否认邾仪父之称字,却赞同称名与称字的褒贬义例。而到了另一些学者那里,从考据入手,兼及义理,连这种褒贬之说也一并怀疑起来了。

早在唐代,陆淳的《春秋集传辨疑》引赵匡之论,说前代学者看到《春秋》后文有个邾子克,就把邾仪父和邾子克当成一个人了,其实这是两个人:邾仪父没被周天子封爵,所以被称作邾仪父;邾子克接受了封爵,所以才被称为邾子克。而且,仪父也不是字,而是名,正如鲁国的季孙行父和晋国的荀林父,虽然都有“父”字,其实那是名而非字。况且从道理上讲,附庸之国如果没有勤王之功,仅仅是与大国会盟交好,无非自利而已,有什么值得表扬的呢?813

及至清代,黄中松作《诗疑辨证》,辨析周人先贤古公亶父的名字,说不能一看见“父”就认为是字,从《左传》来看,以“父”为字的虽然很多,但以之为名的也不是没有。黄虽然在“以‘父’为字”的例子里列举了邾仪父,但他“不能一看见‘父’就认为是字”这个结论显然更加重要。814

顾炎武也感觉此事可疑:附庸小国无爵可称,如果直书其名,显得不够客气,不是待邻国国君之道,那就称字好了,以示其地位低于子爵、男爵而高于夷狄。所以,《左传》说“贵之”,《公羊传》说“褒之”,都没道理。这无非是鲁国史官记事的常例罢了,并不是鲁史本来写作邾克,而孔子特意改成邾仪父以示微言大义。815

持此论者还有人在。顾栋高引方苞的研究,说“仪父”根本就不是“字”,而是“名”——不要以为凡是带“子”、带“父”的就都是字,这太过笼统了,比如介子推、仪行父等等,都是名而不是字。《左传》说邾仪父名克,其实从时间上推算,邾仪父和邾克是两个人,邾克是邾仪父的儿子。

方苞的分析不止为顾栋高一人采信,而问题是,经学家如果信了方苞,原本的微言大义就需要修订。清儒郝懿行《春秋说略》就是这样,认为“仪父”是名而非字,《春秋》之所以称邾仪父,是因为邾国当时只是附庸小国,地位低,等后来有了爵位了,《春秋》才以爵位称之。郝认为这才符合春秋大义,因为经文称“公及邾仪父盟于眜”,按照《春秋》的书写体例,这个“及”字是有讲究的,只能由内及外,不能由外及内——这个内,指的是鲁国;外,指的是外国。(案:就像现代的中日邦交会谈,双方写字留念,中国这边的只会写“中日友好”而不会写“日中友好”,日方同理。)这就是“以内及外”的原则。还有一个原则是“以大及小”,鲁国是侯爵国,邾国是附庸国,所以要先写鲁国,然后才“及”邾国,如果写反了,那叫“以贱及贵”,就不对了。816

这样看来,“仪父”到底是名还是字,实在关系重大,影响到国际关系上的一些原则问题。如果真让方苞他们说对了,旧的微言大义便有根基被动摇的危险,而新的微言大义则会趁虚而入。这问题是非名即字,非黑即白。方苞的说法斩钉截铁,总而言之就是:“《春秋》从无书字之法。”顾栋高以方说为据,详驳胡安国,从《春秋》经文连连举例,让胡安国理论难以自圆其说。顾最后说到杜预对《春秋》里凡是称名的都认为是孔子的贬斥,但《春秋》的编写体例若当真如此,子贡那些孔子的高足们肯定是了解得一清二楚的,但孔门后学在鲁哀公十六年续写《春秋》(见于《左传》),记载老师之死,其用语却是“孔丘卒”,而非“仲尼卒”,难道连孔圣人也一道贬了不成?817

再说宋代《春秋》学,也并非孙复、孙觉等人一统天下,以文学知名的“三苏”对《春秋》都有研究。苏辙的《苏氏春秋集解》就是一部著名的走朴实学风的专著。对孙觉等人的义理,苏辙找出了有力的反例:你们不是说孔子在《春秋》里凡是会盟都是贬斥吗?可孔子在《论语》里明明盛赞过齐桓公九合诸侯,还说要不是管仲出力,我们早变成野蛮人了。《孟子》谈到孔子著《春秋》,也引孔子的话大谈齐桓公和晋文公。这样看来,孔子怎么可能反对诸侯会盟呢?818

苏辙的反驳是相当有力的:如果《春秋》的孔子和《论语》的孔子不存在矛盾,那么把《春秋》对会盟的记载视为孔子的贬斥就没道理。苏辙是否也像何休那样,认为对邾仪父的称字体现了孔子的褒奖呢?苏辙认为,《春秋》对会盟时间的记载仅仅出于客观理由罢了,而许多经学家都相信其中也是蕴藏褒贬的。——具体到邾仪父这个例子里,就是会盟的时间:“三月”。

苏辙是朴素的,孙觉他们是“深刻”的,由此可以管窥当时蜀学与洛学的一点异同,也可以看出时代背景与政治风貌对学者干扰程度的深浅。及至元祐年间,“蜀洛交争党祸深”,819学术之争伴随政党之争(所谓党争,至少从攻讦者的表面言辞来看),掌握真理似乎越来越不容易了。《汉书·终军传》的一段记载正可以作为这里的参考——那是在诸侯会盟问题上两方各执春秋大义互相辩难:

汉武帝元鼎年间,博士徐偃奉命巡视郡国风俗,擅自准许膠东国和鲁国冶铁晒盐。等徐偃回京交差,很快便大难临头:大法官张汤认为徐偃的矫制行为是国家大害,徐偃论罪当死。——张汤的说法确实在理,但问题是,其一:汉武帝时代正是个新旧鼎革的临界点,其二,徐偃到底也是位博士官,经学水平远比张汤要高,而当时的经学几乎就是实用政治学,所以,徐偃在这生死关头引春秋大义辩驳道:根据《春秋》精神,大夫出疆,如果遇到有利于社稷、百姓的事情,是可以不经请示而专断于外的。

徐偃搬出了春秋大义,张汤可没话说了。此情此景,汉武帝派出了终军协助审案。终军对徐偃,以春秋大义对春秋大义。终军说:“古时候的诸侯国,百里之隔即风俗有别、不能相通,互相之间常有会盟之事,安危形势常在呼吸之间,所以你为自己辩护的那条春秋大义在当时是合情合理的。可现在世界变了,天下一统,万里之内同风同俗,正是《春秋》所谓‘王者无外’,天下四方全是皇帝的地盘。你说什么‘大夫出疆’,现在哪有出疆可言?”820

终军驳徐偃的话还有不少,不作详引,后来徐偃理屈词穷,只好等死,而终军的这番诘难大受汉武帝欣赏,还被下发张汤学习。但是,切莫以为“王者无外”就真的战胜了“专断于外”,同是汉武帝时代的吕步舒审断淮南王谋反案,本着“专断于外”的春秋大义整掉了好几千人,同样大受汉武帝的表彰。

无论如何,《春秋》的二百四十二年所记毕竟是封建社会的陈年旧事,越来越难适应于皇权专制的社会转型了。一般来说,不论是圣人经典还是民间曲种,凡遇到此种情况,前景不外二途:要么被历史的发展所淘汰,要么就与时俱进,主动去适应一个又一个的新时代、新风貌。前文中孙觉等人的解经就是一个典型:要在皇权社会里阐释封建思想(这里用“封建社会”的原始意义),阐释得越深刻,或许就离经典的本义越远。就这类思想典籍来说,政治与学术毕竟是在两条路上,政治上要与时俱进,学术上要溯本求源,渐行渐远也许才是正常之态。

关于邾仪父和鲁隐公的这次的盟会,历代专家们在义理上作了无穷的辨析,但从事实来看,称名和称字的原因也许相当单纯,这点可以参照徐复观对周代姓氏问题的一段分析:“西周以前,姓氏两个名词,常常可以互用。自周初始,则姓以标国,氏以标族。有氏始有族,否则在小宗五世之后,只能算是无所系属的孤单的一人一家,此时虽可向上追溯于他的姓,但姓只能由大宗、国君代表,他人不能称用,等于没有姓。所以“《春秋》隐、桓之间,鲁有无骇、柔、挟,郑有宛、詹,秦、楚多称人”,既未赐氏,又不敢称姓,故仅称名。如在国外,既不能称姓而又无氏,则在名上冠以国名。如宋之公子朝,在国外则称宋朝;卫之公孙鞅,在秦则称卫鞅者是。”821

(六)地期与时间,小信与大信

问:“公及邾仪父盟于眜”,这个“眜”是指什么?

答:这是指会盟的地点。(“地期也”)

——这里又遇到《春秋》所谓“义例”。邾仪父和鲁隐公相约于蔑(眜),举行会盟仪式。何休说:“‘公及邾仪父盟于眜’,这个‘于’字也是大有深意的:‘凡以事定地者加于,以地定事者不加于’。”徐彦跟着解释,822大意是说:比如张三在北京,李四在海南,某天通了个电话,约好第二天飞到上海签个合同,按照《春秋》笔法,这件事就可以写作:“张三和李四签合同‘于’上海。”可如果北京的张三和海南的李四同在上海办事,某天两人通了个电话,然后见面签了个合同,按照《春秋》笔法,这件事就不能再说“张三和李四签合同‘于’上海”了,而要说成:“张三来上海办事,遂及李四签了合同。”——这个分析主要是从文法上着眼。公羊学家不光讲大义,也讲文法的。

当然,文法之外更要紧的还是大义:从“于”字上嚼出了文法,从“三月”这个看似单纯的时间记录上嚼出了大义。何休认为,虽然孔子对邾仪父的这一作为作了表彰,但总体而言,凡书盟者都是批评。大家搞盟誓总要指天划地的,说些诸如“谁反悔谁就如何如何”之类的话,大非君子之风。从《春秋》书写体例上看,凡是把盟会时间精确到“日”(书日)的,都是暗含批评,意思是以盟日的历历在目来彰显会盟者的背信弃义,而会盟者之间的诚信是为“小信”。

有“小信”当然也有“大信”。“大信”在时间记录上不是精确到“日”,而是精确到“时”(季节),比如,同样是“张三和李四签合同于上海,”,但“2000年春,张三和李四签合同于上海”和“2000年1月15日,张三和李四签合同于上海”所表达的褒贬完全不同:前者表示“大信”,是褒,暗示着张三和李四都是信约守诺的模范市民;后者表示“小信”,是贬,暗示着张三和李四后来撕毁合同、背信弃义。

但这一分析联系到邾仪父身上,却有些让人糊涂了,因为《春秋》对邾仪父和鲁隐公的这次会盟既不是书日,也不是书时,而是取了个中间值——书月,即“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眜)”,这个“三月”又该怎么解释呢?到底是褒还是贬呢?

另一个问题是:前边才讲邾仪父称字表示了孔子对他的褒奖了,应该不会又用书月来表示贬斥吧?

何休和徐彦的意见是:称“邾仪父”表示褒奖,称会盟日期表示贬斥,这是两回事,不可混为一谈。前者之褒,是因为邾仪父第一个慕新王之义前来修好;后者之贬,一是因为会盟之事一般都该贬一下的,二是因为从《春秋》后文来看,在鲁隐公七年有“公伐邾娄”,两国又开战了,可见隐公元年的会盟是小信而非大信。823

事情当真如此吗?毕竟人与人之间、诸侯国与诸侯国之间,总免不了有一些来往,自然也免不了有一些约定,为什么孔子(或公羊家眼里的孔子)对会盟之事采取如此的态度呢?那么,既然会盟行为在社会生活中是免不了的,他(他们)又认为怎样做才是正确的呢?

公羊家对此是有过正解的。何休和徐彦搬出《春秋经·桓公三年》的一段话作为榜样:“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824这是说:桓公三年夏天,齐侯和卫侯在蒲这个地方“胥命”。——首先值得注意的是:这句话里表示时间的词是“夏”,也就是依“书时”的义例,既没有记载月份,更没有记载具体日期。而所谓“胥命”,依公羊家的解释,也是一种会盟,和一般会盟的区别是:一般会盟要搞歃血仪式,胥命却没有这种仪式。《公羊传》是赞许“胥命”这种方式的,并总结说:“古者不盟,结言而退。”825这就是说,古人社会风气好,如果要有什么约定,口头一说就够了,不搞发誓赌咒立盟约那套。

《荀子》曾经赞赏这种君子协定的精神,说:做事不踏实的人总是夸夸其谈,不守信用的人总是言之凿凿,所以《春秋》赞美胥命,《诗经》反对那些一而再、再而三的会盟。826总之,做人纵然不能“先行其言”,827至少也要言而有信。

公羊家这种对“古者不盟,结言而退”的深情缅怀很容易打动一些人的良善之心,引得他们奔走呼吁以道德建设来恢复上古的君子之风。但善良的心愿和正义的目的往往达不到其最初的目标,甚至还有可能适得其反,再者,公羊学家显然没学过现代社会学,因而在此完全忽略了仪式的重要社会功能(而儒家本来是十分强调仪式手段的,我在《春秋大义》里有过详论),又希望着把小社会的道德伦理推广到大社会来,这种努力注定得不到什么结果。这个问题等稍后再谈,现在该来看看《榖梁传》对这同一段经文的讲解。

(七)榖梁经解: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

1.称谓之辨

《春秋》:

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眛。

《榖梁传》:

及者何?内为志焉尔。

仪,字也。父,犹傅也,男子之美称也。

其不言邾子何也?邾之上古微,未爵命于周也。

不日,其盟渝也。

眛,地名也。

【译文】

问:“及”是什么意思?

答:用“及”字是表示这次会盟出自鲁国的意思。

仪,是邾仪父的字,父,就是傅,是男子的美称。

问:《春秋》为什么对邾仪父称字而不称邾子呢?

答:因为邾国以前地位低微,邾国的国君也没有被周天子封爵。

对这次会盟的时间只记载月份而不记载具体日期,这是因为这次会盟后来不算数了。眜,是地名。

《榖梁传》的释经和《公羊传》略有不同,榖梁学家们的努力又加大了这种不同。

一开始,正如《公羊传》盯住了这个“及”字,《榖梁传》也从这里入手,但着眼点在于义例,而非《公羊传》的文字考据。《榖梁传》的意思是:鲁隐公及邾仪父盟于眜,在这句话里,连词用的是“及”,表明会盟是鲁隐公发起的。——这个解释很难让人看得明白,的确,鲁隐公及邾仪父,邾仪父及鲁隐公,这有什么不同吗?

按唐代学者杨士勋的推论,如果会盟是邾仪父发起的,按《春秋》笔法就应该写作“公会邾仪父盟于眜”。杨从《春秋》和《榖梁传》里前前后后寻找例证,以证明“及”和“会”的区别。总之,按《榖梁传》的说法,对会盟的记载如果用“及”,表示的是“内为志”,即“事情是出自我们鲁国的意思”;如果用“会”,表示的则是“外为主”,即“这是人家的意思”。因为《春秋》是鲁国本位的,所以凡说鲁国可以说“内”,说外国则说“外”,我国和外国,一个简单的二分法。828

接下来《榖梁传》解释“邾仪父”的称字问题,也和《公羊传》不同。《公羊传》是说“仪父”是字,而《榖梁传》却只说“仪”是字,而“父”是“傅”,是男子的美称。

如果按上文讲到的杨宽对周人起名起字的规矩,说“父”是“男子的美称”显然不错,但这个“男子的美称”是要放在字里的。如果《榖梁传》说的是“父,犹甫(而不是傅)也,男子之美称也”,就很容易理解,可偏偏说“傅”,更有甚者,范宁的注释说“傅”就是“师傅”,这就更加让人费解了。

所谓“师傅”,当初周天子身边最高位置的元老大官是谓“三公”,即太师、太保、太傅,什么人来作三公呢,据《大戴礼记》的说法,周成王还在襁褓之中的时候,召公为太保,周公为太傅,姜太公为太师,都是一级元老。“三公”之称一直延续到后世,当然说法略有变化。829这些称谓的本来意思,保是保育员,主要照顾小天子的身体;傅是思想品德老师,师则主抓小天子的教育。830所以,范宁所谓的“师傅”也许应该被理解为太师、太傅。

但这么理解也还是不大顺畅。榖梁本门也有人对范宁这个解释提出质疑,比如钟文烝就反驳道:夫、傅、父、甫这四个字古人都通用的。这样一看,邾仪父还是属于“称字”的义例。831

2.日期之辨

《榖梁传》也提到《春秋》对这次会盟的时间记录问题,说“不日,其盟渝也”。所谓“不日”,就是“不记录日期”,这个“日期”不是泛称,而是相对于“月份”而言的。这等重大国际会议,应该重视才对,怎么可能在时间上只粗略地记月而不记日呢?这肯定是有原因的。

这个原因,范宁说:详细记录日期是为了显示会盟是说话算数的,可从《春秋》后文记载来看,鲁隐公七年,鲁国攻打邾国,这正是背信弃义之举。所以《春秋》为了表达态度,就只记月份而不记日期了。832

从范宁的话来看,这里不记日期应该是孔子故意为之,以示微言大义之贬。但这显然又造成了一个矛盾:如果对邾仪父称字是表示褒奖,怎么就在一句话之中又对他示贬?

这是《公羊传》也曾遇到过的问题。杨士勋弥合道:“圣人这是又褒又贬”,即所谓“善恶两举,《春秋》之义也”。杨的意思是:圣人很公平,你做了好事他就表扬,你做了坏事他就批评,所以,虽然同是邾仪父,会盟是好事,是要表扬的,但后来盟约被撕毁,这就是坏事了,当然要被批评。

杨在这里还特意强调了《春秋》对时间记载的所谓义例:当初鲁国史官记录国家大事,肯定都有一定之规,时间上日、月相承,可现在我们看到的《春秋》却有时候有月有日,有时候有月无日,孔子作《春秋》不可能体例如此混乱,所以这些细微差异一定是暗示着他的思想精义,读者需要认真体会才行。833

钟文烝尤申此义,说《春秋》体例谨严,就算有时候什么事情都没有,但还要按规矩记录一下日期,更何况是这等重要的国际会议?所以说,《春秋》取材于鲁国历代的国史,在这段话里本来一定是记载了具体日期的,只是圣人在后来编纂的时候因为看到后文有背盟之事,这才为了表示褒贬而把日期抹掉。——钟由此而把《春秋》推上了一个高度:《春秋》的行文风格是“前后相顾,彼此互明”,这是圣人的宏伟构思,如果我们仅以史笔衡量之,那就太小看圣人了。834

钟在这里清晰道出了经学主旋律:经学是经学,史学是史学;经学是至高的政治哲学,是圣人的经天纬地之术、万世常青之法,其地位远非史学所能及。835而在经学的光环之下,史学也难免受着“春秋大义”的引导,褒贬的意图总在汗青之中刻意凸显。伟大如司马迁,既是孔子的崇拜者,又在董仲舒门下接受过公羊学的专业训练,《史记》便多有效法《春秋》笔法之处。

话说回来,虽有了“善恶两举”的说法,但我们还是不能明白:这次会盟看来是鲁隐公主动发起的,后来在鲁隐公七年鲁国攻打邾国应该也是鲁国率先发难,到底该表扬谁,又该责备谁背信弃义呢?歧说如云,越深入越容易迷惑,以下便要求助于《左传》对同一事件的不同解释了。

(八)《左传》经解: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

1.名、字之辨

《左传》: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邾子克也。未王命,故不书爵。曰“仪父”,贵之也。公摄位而欲求好于邾,故为蔑之盟。

【译文】

鲁隐公元年三月,鲁隐公和邾仪父在蔑地会盟。邾仪父就是邾国国君,名克。之所以《春秋》没有按爵位来称呼他,是因为邾国还没有得到周天子的封爵册命。称“仪父”,是抬举他。鲁隐公刚刚摄政,想和邾国交好,所以发起了这次蔑地之盟。

《左传》首先就和《公羊传》、《榖梁传》出现了一个史实上的分歧:怎么变成鲁隐公主动向邾国交好了呢?这个矛盾恐怕很难解释了。

再看称谓问题,《左传》的风格比较朴素,相比其他两传而言,多是就事论事,《左传》之所以说邾仪父就是邾子克,据学者们推测是因为《春秋·庄公十六年》提到过“邾子克卒”,虽然这很难说是什么过硬的证据(比如前文提到过的方苞的怀疑),但历来都是这么讲的。《春秋》一经三传,人物称谓之混乱,实在是一个巨大的阅读障碍,经常要前后检索、多方联系。

邾仪父的称字,在《左传》里同样是个问题。杜预解释说:附庸小国的国君并没有受到周天子的封爵,照例应当称名,但鉴于邾仪父能与大国(即鲁国)交好,所以称字来表扬他。836

杜预这里谈到了一个“照例”,又是说到《春秋》的编写体例,圣人多少的微言大义即蕴涵在种种或显或隐的体例当中。但孔子已经没机会站出来说话了,也不知道杜预的这番“发掘”是否准确。杨伯峻怀疑地说:通篇看看《春秋》的编写体例,发现凡是小国,或是文化落后的,或是地处边远的,所谓蛮、夷、戎、狄,其国君都称“子”。837

那么,到底是“例称名”还是“例称字”呢?如果是前者的话,本该称名而称字,是为褒;如果是后者的话,本该称子而称字,这是不是贬呢?——这真是一字之差,褒贬大异。

如果抛开字面的纠缠,思考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也许可以判定出邾仪父到底是该褒还是该贬。《左传》只说了“称“仪父”,是抬举他”,并没有具体交代为什么要抬举他。贾逵、服虔认为:邾仪父看鲁隐公是个贤君,是个孝顺的谦谦君子,所以愿意与他结好,而孔子为了表扬邾仪父,于是称字以示褒。——但贾、服这两位汉代经学大师似乎在这里犯了一个常识错误:传文里明明是说鲁隐公向邾仪父求好,而不是邾仪父向鲁隐公求好,所以,邾仪父到底有什么地方值得表扬的呢?

孔颖达就这样质疑贾逵、服虔的意见,进而举例说:《春秋经·桓公十七年》说“公及邾仪父盟于趡(cuī)”,书法体例一如当前这句,这位鲁桓公并非贤君,但经文仍称“仪父”,这样看来,贾逵、服虔的解释就很难成立了。

但是,孔颖达这里恐怕有个小小的疏漏——《春秋经·桓公十七年》的这句经文是“公‘会’邾仪父盟于趡”,而不是“公‘及’邾仪父盟于趡”,这一字之差,若按前述《公》、《榖》两家的讲法,显然背后的意思大有不同。这也许是孔颖达的疏漏,也许是版本流传中没校出的错别字,因为孔就在前文还辨析过“会”与“及”的区别。但无论如何,经文确实是对邾仪父又称了一回字的。孔有破有立,继续解释说:附庸小国不能上通天子,也不参与会盟,如今邾仪父能与大国通好,孔子应是因为这个原因才称字来表扬他的,而不是因为邾仪父仰慕鲁隐公是个贤君。838

对这种种龃龉,章太炎曾有一个弥合之论:孔子自己说过,他“志在《春秋》,行在《孝经》”,从这层意义上看,《春秋》是经,《孝经》是传,两者正是教材和教辅的关系。看看《春秋》,发端为“元年春王,正月”,接着便是“仪父嘉隐公之至孝”,推尊邾仪父,正是推尊鲁隐公,由此看出《春秋》包纳了《孝经》之义。《春秋左传正义》认为《左传》明明是说鲁隐公主动向邾国交好,并不是邾仪父仰慕鲁隐公,又在桓公十七年记载邾仪父和鲁桓公会盟,那鲁桓公并非善类,可《春秋》在这条记载里依然把邾仪父称为邾仪父,可见隐公元年所谓“贵而字之”之说是站不住脚的。《春秋左传正义》如此分析也不是没有道理,但是,两国结盟,如果各怀鬼胎,这个盟是很难结得了的。由此推知,鲁隐公虽然主动示好,邾仪父对鲁隐公也必有仰慕之心。至于邾仪父和桓公会盟那次,《左传》说邾仪父是要以此重申当初和鲁隐公的蔑地之盟,虽然是和不贤的鲁桓公定了盟约,但其本意还是好的。《春秋》责备贤者,这里对他称字,正是责备贤者的意思。839

章太炎这是以经学家的逻辑来弥合矛盾,总算是把难题给抹平了,但若以史学上的可信度求之,那可就不大好说了,至少其大前提“孔子志在《春秋》,行在《孝经》”,便不那么可靠。

2.释“未王命,故不书爵”

《左传》的这一段解经之辞看似朴实无华,却似乎潜藏着对公羊理论的颠覆性的意见,焦点就在“未王命”这三个字上。

“未王命,故不书爵”,解释的是邾仪父之所以未被称爵而被称字的一个理由,即“之所以《春秋》没有按爵位来称呼他,是因为邾国还没有得到周天子的封爵册命”,这话背后暗含着这样一个意思:周天子最尊。

周代世界,本来就是周天子最尊(先是名实俱尊,后来只在名义上为尊),但公羊家的一个经典理论则是:孔子作《春秋》托王于鲁,或曰以《春秋》当新王——如果按这个道理,鲁国才应该是最尊的。

不少人注意过这个问题。北宋刘敞是继孙觉、孙复一脉之后另开一路学术风气的大师,他在《春秋权衡》里评说三传得失,在这里说到:《左传》说邾仪父称字是圣人表扬他,这是不对的。诸侯是不能自己胡乱会盟的,这可不是值得表扬的事,反倒是应该被批评的。左丘明的学问来路不正,不是孔门正宗,他一定是看到经文这里邾仪父称字而感到不解,又听说过孔子以微言大义立素王之法,于是就想当然地如此解释。再者,综合来看,会盟这件事“三传”都说邾仪父称字是圣人的表扬,可《公羊传》明明要以《春秋》当新王,所以在这里的解释似乎有理而实则不通,至于《榖梁传》和《左传》,从中都见不到邾仪父到底哪里值得表扬。况且这次会盟是鲁隐公发起的,就算是善行也是鲁隐公的善行,表扬邾仪父于义不通。邾仪父后来又和鲁桓公会盟,《春秋》也称他为邾仪父,这次会盟又有何善可言呢?840

刘敞最后一句的说法已见前述,他质疑“三传”的地方看起来很是言之成理的。的确,仔细思考,邾仪父确实没什么值得表扬之处。那么,难道“三传”都错了不成?难道左丘明真的是想当然?

宋人的学风是尊王,刘敞也不例外,所以,周天子理所当然是最尊的,而邾仪父和鲁隐公的会盟之所以在刘敞看来似乎更值得被批评而不是被表扬,是因为刘敞以尊王的眼光看见诸侯们竟然私相会盟,这就像皇帝在位而大臣私相结党、甚至还对天盟誓一般。公羊家也尊王,不过他们尊的是所谓新王,所以,公羊一派往往和政治现实结合得最紧密,也最喜欢改制维新。在左氏学的学者那里,孔子经常是一个了不起的先师的形象,而在公羊家那里,孔子却往往被描述为一位伟大的先知——先知所预言的道路是需要后人去努力开创、努力实践的。约略而谈,这两派所代表的今古文学派之争,面临着这样的抉择:是要政治上的正确,还是学术上的正确,这确实是个问题。

不过,往往谁都认为自己不但政治上正确,学术上也是正确的,但公羊家的一个通病是:长于义理而疏于考据。所以,夸张点说,下面这句话倒很适合他们:细节上都是错的,而其信仰却是对的。

但凡事总不能一概而论,公羊学里也出过考据大师——清代常州学派的刘逢禄就以考据手法捍卫《公羊传》而攻击左传,写下了名动一时的《左氏春秋考证》,试图颠覆《左传》的正统经学地位。值得注意的是,在刘逢禄出手之前,阎若璩的《尚书古文疏证》和惠栋的《古文尚书考》先后出世,《尚书》这部古老经典的真实性在历史上受到了第一次强烈得几乎无可辩驳的质疑,比如“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这等响当当的《尚书》名句格言被证实并非出自圣人之口,而是后人的伪造,这对世道人心的震撼可以想见。刘逢禄恰恰在这个时候以考据手法攻击以考据见长的古文学派汉学家,虽然攻得用力,其影响却颇有些出人意料——如艾尔曼所谓:“刘逢禄同其外祖父庄存与一样,意识到汉学家发起的复古运动,可以推翻宋学的正统学说,但提供不出可以替代的道德理论。刘逢禄对汉学的攻击将破坏整个儒家的根基,但是,他的初衷则恰恰相反。”841

刘敞当初怀疑左丘明并未从孔子受经,而刘逢禄则甚而指出《左传》和《春秋》本无关系,《左传》原本该被叫做《左氏春秋》,和《晏子春秋》、《吕氏春秋》属于同一类书,它后来之所以被假冒为《春秋左氏传》,是东汉之后的以讹传讹,《左传》的解经之语都是刘歆作伪而私下添加的,意在抬高《左传》而动摇公羊学对“春秋大义”的正统阐释。——这个观点并非始于刘逢禄,但刘逢禄在“辨伪”一途上着力最大,影响力也最大。在邾仪父这个例子上,刘就认为《左传》的解释正是无数被刘歆妄加的谎言之一,所谓“未王命”之说,把周天子摆在鲁君之上,即是意在淆乱“以《春秋》当新王”的这一则原则性的春秋大义。842

那么,邾仪父这段经文,到底寄托着孔子怎样的微言大义呢?或者说,到底有没有寄托着什么微言大义呢?公羊学家和左氏学家究竟谁是谁非呢?——从前述诸说可以勉强推论的是:即便邾仪父当真是称字而非称名,这里边有没有微言大义其实是很难讲的;况且,邾仪父到底是称字还是称名,这尚且是未定之论。杨伯峻就曾对方苞和顾栋高的说法提出意见:《春秋》向来都不书字,但也不是绝无例外,方、顾二位得其大概而遗其特例。843

那么,如果追问一下:邾仪父到底该算“大概”还是该算“特例”?——这恐怕就很难说清了。

(九)会盟·歃血·信誉

1.从盟誓的社会渊源管窥社会结构的变迁与矛盾

鲁隐公和邾仪父在蔑地会盟,其具体经过已经不得而知,能够知道的,只是周代会盟程序的一些通例:“盟法,先凿地为坎(穴、洞),以牛、羊或马为牲,杀于其上,割牲左耳,以盘盛之,取其血,以敦(音对,容器)盛之。读盟约(古谓之载书,亦省称载或书)以告神,然后参加盟会者一一微饮血,古人谓之歃血。歃血毕,加盟约正本于牲上埋之,副本则与盟者各持归藏之。”844这是一个程序通例,下文简述之:

(1)牺牲。会盟中被仪式化地杀掉的这些牛、羊、马,就是所谓“牺牲”,这是“牺牲”一词的古代意思,如果在类似的仪式行为中被杀的是人,这些人就叫做“人牲”——商朝就是流行人牲的,这种习俗还延续到商朝的后裔宋国那里,以仁义自诩的宋襄公就搞过这套。

(2)敦。青铜器的一种,整个看上去是个球形,上半截是盖子,下半截是身子,既有平底的,也有带脚的(一般是盖子三只脚,身子三只脚),通常用来装黍稷之类的农作物。845

敦,如果又装粮食又盛血,总让人感觉有些不合情理。敦是用来装黍稷的,这个说法见于《仪礼·特牲馈食礼》和《少牢馈食礼》,846在这些例子里,敦是在祭祀仪式上使用的,而不是用于结盟。《周礼·天官冢宰·玉府》倒是讲了敦在周天子“合诸侯”时候的用场:“若合诸侯,则共珠槃、玉敦。”——这里又多了一个器皿:槃。古人的盘子有木制的,有金属制的,前者写作“槃”,后者写作“鎜”,若强调这是一种器皿,则文字下部换作“皿”字而写作常见的“盤”,简写为“盘”。847所以,字面上看,珠槃即珠子装饰的木槃;玉敦,即玉石装饰的木制的敦,显其华贵而已。郑玄注释说:敦这物件也是槃之一种,古时候用槃盛血,用敦盛食物,而在合诸侯的大典上是要割牛耳的,然后歃血为盟。这个时候,珠槃被用来盛牛耳,由主盟者拿着,而玉敦则是歃血用的玉器。848

唐人贾公彦为郑玄作疏,说珠槃、玉敦已难详考,关于仪式上到底什么东西放在什么器物里,也只能推想:从《仪礼》看,祭祀时要用到黍稷,所以敦就担负起了这个用项,但盟会不同于祭祀,用不到黍稷,所以敦也就改作盛血的了,而槃的适合用项应该是盛那只被割下来的牛耳才对。

贾公彦又联系《周礼·夏官司马·戎右》,以证敦是盛血用的,被与盟者一个个传下去,人人嘴上都沾一点血。849

(3)执牛耳。作为牺牲的那头牲畜被割下了左耳,这只左耳(按照郑玄的描述)被盛放在一个镶着宝珠的木头盘子里,持在了主盟者的手上——这个动作就叫做“执牛耳”。

“执牛耳”一词到现在还用,只不过和许多渊源古老的词汇一样,意思已经发生变化了,个中原因很可能是:主盟者很容易被人想当然地认为是盟主。但其实并非如此。如果是几个诸侯会盟,惯例是小国执牛耳,甚至执牛耳的人连小国的国君都不是,而是陪同这位小国国君与会的一位大臣。第一个歃血的才是与会的最强者,也就是说,后世意义上的执牛耳者实际上等同于周代歃血排序中的第一人。850

(4)盟诅与载书。盟约,《左传》一般称之为载书,《周礼》称之为盟书,但这里边又有一个词义变迁的问题。

“盟”字早在甲骨文里就有了,徐中舒《甲骨文字典》释义为“用牲法”,看不出和鲁隐公、邾仪父那种会盟行动有什么关系。《释名·释言语》:“盟,明也,告其事于神明也。”武王伐纣在牧野战前誓师的那场演说词即名为《大誓》,也叫《大明》,还叫《大盟》,而在侯马盟书里,“盟”在晋国的文字里就是直接写作“明”的。851

“盟”和“诅”经常连用,《周礼·春官宗伯·诅祝》专有“诅祝”这么个职位,岗位描述就是“掌盟诅……”郑玄注释说“大事曰盟,小事曰诅”。——“诅”当初既有“小事曰诅”的意思,也有求神降祸于人的意思(“盟”曾经也有这个意思852),现在只当“诅咒”来用了。现代语言中的盟、诅、甚至“诅祝”之“祝”都是从那个遥远的年代发展而来的,意思虽有变化,但依然看得出演变的痕迹。

《周礼·秋官司寇·司盟》专门记有司盟这个职位,说司盟“掌盟载之法”,这里就出现了“载”字,郑玄注释说:所谓载,就是盟辞,与盟者把发誓的那些话记载到简策上,然后杀牲取血搞仪式,再把记于简策的盟辞埋在挖好的土坑里,是谓“载书”。853《尔雅·释诂下》释载为“言”,郭璞注释即引《周礼》“作盟诅之载”,邢昺进而说道:“载者,载于简策之言也。”854但这些解释总像是没有确切来由的,也许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释《诗经·小雅·彤弓》“受言载之”之“载”为“藏”是个值得参考的说法。

以上只是极为简化的一个流程描述。看上去,会盟活动复杂而庄严,充满着仪式意涵。春秋时代正是这类活动盛行的时代,大者有诸侯的会盟,小者有家臣的会盟,所签署的既有国际和约,也有私人协议,甚至还有货真价实的诅咒。这些类似于合同的文本,除了与盟者各持一个副本而去之外,还有一份正本一直被埋在土坑里不见天日,直到两千多年后被考古工作者挖了出来。

最早的盟书出土是在1930年代的河南温县,考古工作者从一百多个土坑里挖出了上万片残留着朱色字迹的石片,主盟者被推测为晋国六卿中韩氏的一位领袖韩简子,韩简子的名字在这里很有些反讽意味,叫做“不信”。

数量更大、价值更高的还要算山西侯马出土的侯马盟书:1965年,侯马地区挖出了400多个土坑,坑里边又挖出了大批的玉石片,上边多有毛笔写成的朱红色的文字,也有少量墨书,字数多在30-100字之间。郭沫若先下了论断:这些东西就是古籍中所谓的歃血为盟的盟书。855每次盟会,盟书副本由与盟者各自带回存档,正本在告诸鬼神之后埋进土坑,或是沉到河里。沉到河里的看不到了,侯马盟书就是埋在土坑里的那些盟书正本。

盟书的字迹怎么会是朱红色的呢?是否血书?——这倒是个合理的推测,毕竟现代人在一些重大事情上还是讲究血书的。郭沫若《侯马盟书试探》里曾引过《礼记·曲礼》孔颖达疏“割牲左耳,盛以珠盘,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为盟书。书成乃歃血而读书”,着重号加在“用血为盟书”这五个字上,进而论述:“‘用血为盟书’者,是说以血为盟誓。这样做的缺点是不甚显著。看来,在战国时代或更早,血书便改用朱书代替了。古人有‘丹书’,盖凡盟誓书以丹,后人犹沿用‘书丹’这个词汇。”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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