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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4

作者:熊逸 当前章节:2663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5:23

贸易的精神在人们的思想中产生一种精确的公道的观念,这个观念在一方面和抢劫的观念势不两立,在另一方面同某些道德的观念极不相容。这些道德认为,一个人不必总是斤斤计较自己的利益,尽可以为着别人的利益而忽略自己的利益。

反之,完全没有贸易就产生抢劫,亚理士多德认为抢劫是取得的方式之一。抢劫的精神并不违背某些道德的品质。例如好客在经商的国家里是极罕见的,但是劫掠的民族款待来客是非常殷勤的。900

但每每让人疑虑的是,这些摆脱狭隘视野所带来的好处同时也会带来不小的麻烦——很容易想像:一个走南闯北的生意人在回到他那个相对闭塞的家乡小村庄之后将会遭遇的各种苦恼。是的,传统的道德也许不会再看他顺眼了,但如果他的影响力足以扩大到整个村庄的话,那么,正如哈耶克所言,“毫无疑问,这种与外邦人发生有利交往的机会的扩大,也会使已经发生的与原始小群体中那种休戚与共、目标一致和集体主义的决裂得到进一步强化。”901

除了孟德斯鸠提到的这些之外,我们把范围广大的贸易行为缩小到范围较小的比如开饭馆之类的商业活动,会发现商业对社会道德的好处从大处说可以拓宽视野而消除偏见,从小处看也可以促进诚信、强化美德——后者的根源就在于:在大社会里形成了一个个较小的熟人社会,小社会里的重复博弈使得诚实守信和勤劳苦干这些美德变成了达致利己目的的必经之路。在这层意义上,孟德斯鸠的下述由贸易而生的论断同样言之成理:“哪里有善良的风俗,哪里就有商业。哪里有商业,哪里就有善良的风俗。这几乎是一条普遍的规律。”902

但商业活动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屡屡遭人疑忌,“纵观历史,‘生意人一直是普遍受到鄙视和道德诅咒的对象。……一个贱买贵卖的人本质上就是不诚实的……生意人的行为违背了存在于原始群体中的互助模式(麦尼那尔,1981;35)’我记得艾里克·霍弗说过:‘对生意人的仇视,尤其是史官的仇视,就像有记录的历史一样古老。’”903——的确,商业活动就像魔法:同样一袋大米,从华南运到华北,怎么就从十元变成十五元了呢?当初王安石变法,曾为此和司马光有过一段耐人寻味的争执。王的道理是:如果善于理财,就可以在不增加赋税的基础上达到国用充足,而司马光对这一论调嗤之以鼻,认为天地所生的财货就那么多,不在官府就在民间,官府多拿了民间就少,民间多拿了官府就少,所以王的那套,分明是要变着法地劫掠民财。904

司马光的话显然更合“常理”,而且,倒也符合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价值是由劳动必要时间决定的,王安石之论应本于桑弘羊,大约可以站到奥地利学派的阵营里去——在前者而言,价值是客观的、静态的;在后者而言,价值是主观的、动态的。905虽然现代人已经可以判断出在这一问题上王安石是而司马光非,但使我们做出这一判断的理论依据却仅仅近在1870年代才刚刚成型。

所有这些都在告诉我们,那些“致君尧舜上,但使风俗淳”的雄心壮志都因为脱离了休戚与共的小社会的环境而注定导致一次次的事与愿违,对集体主义的追求也同样如此,但是,在承认人类利己心的基础上,在大社会的小社群里以促进重复博弈的制度设计来“但使风俗淳”或许是个可行的办法,这大概要比两千年来经学家们不懈地发掘孔圣蕴涵于《春秋》之中的微言大义要管用一些。——话说回来,鲁隐公和邾仪父的蔑地之盟让经学家们充分发挥了一次对“背信弃义”与“世风不古”的道德说教,而现代经济学的边际效用理论总算可以让我们对这些古老的道德说教以及泛道德化的社会方案的有效性作出一个比较清晰的判断了。

5.社会进化与历史进步

长久以来,许多经学家都持有一种社会退化观。单单从蔑地之盟这个例子来看,退化的过程也是相当显著的:从古者不盟、结言而退,到歃血为盟,再到人质成风。而一种较为现代的主流观念则与之相反,怀有一种历史进化观:无论如何,社会总是向前走的,总会越来越好的,虽然某些时候会有这样那样的倒退,但总体而言,毕竟在“曲折上升”。——这种想法或许和进化论的流行有关,但不妨想想:从传说中的尧舜时代到歃血为盟的时代,再到人质成风的时代,到底该算进化还是退化?

显然,不同的标准会导致不同的答案,韩非子就曾经逆潮流而动,认为“古之天子”不如“今之县令”906,但对一个更多地致力于追求道德生活的人来说,尧舜时代或许更有吸引力。——这就给了我们另外一个视角来看待春秋时代所谓的“礼崩乐坏”和进化论所谓的“进化”问题。

词语经常有一些奇妙的暗示力量,政客与商人往往深谙此道,比如头等舱之后不是二等舱、三等舱,而是经济舱,找不到工作不叫失业而叫待业,国企工人回家不是失业而是下岗。“进化”一词也含有这类暗示效应,它意味着演化过程是进步的、是渐趋美好的,由此而暗示出存在某些“进化规律”和“历史发展的规律”。

如果可以这样来理解“进化”这一概念,那么,伯特兰·罗素的推论大可以鼓舞我们:“假如进化论的伦理学能够成立,那么对于这个进化过程会发生什么事情,我们大可漠不关心。因为无论它是什么,都可以由此证明它是最好的。”这番话后来被哈耶克当了靶子,哈耶克说:“我不认为集体选择的传统造成的结果肯定是‘好的’——我丝毫不打算主张,在进化过程中长期生存下来的另一些东西,譬如蟑螂,也有道德价值。”907

其实,罗素和哈耶克远没有像我们那样会受到“进化”一词在词语的暗示意义上的干扰——如果可以把evolution翻译为“演化”而不是“进化”,也许会恰当一些。

“社会的演化”——如果可以这样表达的话——应该能够适度地消弭“进化”一词给我们带来的该词语原本并不具有的一些暗示意涵,无论是礼崩乐坏还是狂飙突进,都像是《鲁拜集》里的那首小诗所描绘的:“我像流水不由自主地来到宇宙,/不知何来也不知何由;/像荒漠之风不由自主地飘去,/不知何往,也不能停留。”908

由此牵扯到另外一个问题:这首小诗里所描绘的世界似乎是一个无意义的世界,而人要健康地生活,却往往需要为自己和世界赋予意义,从这层意义而言,宗教的确可以说是人的本能,而所谓“春秋大义”,无论它是否真实,都会在这层意义上顽强地存在着——或许,一部古老的史书被人们在两千年来不断赋予了神圣的宗教意义,而这些原本了无根基的意义又不断地以相当真实的力量影响着两千年来的现实生活。以此而言,经典(或无论何种事情)的真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是否把它“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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