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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左传》经解:郑伯克段于鄢.4

作者:熊逸 当前章节:15383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5:23

学术是进步的,这两首诗的旧解不断在细节上受到质疑和推翻,比如“巷无居人”是不是前边介绍过的那个意思,比如“岂无居人,不如叔也”是不是在拿巷里的人和叔来作比较,1185“暴虎”是不是空手打老虎,1186“火烈具举”是不是一种专门针对老虎的狩猎,1187这都不断在有新的考证,不断在质疑着旧的解释。但从思想史上来看,这些问题都属于枝节,而关键问题是:诗的主人公一下子从一个具体的叔段变成了一个不具名的猎人,圣人垂训之大义一下子就失去载体了。

但是,难道《毛诗》的那些所谓诗旨当真都是无稽之谈么?今人的这些注释是否存在矫枉过正、疑古过度的问题呢?《诗经》里的很多内容当真都只是既没有政治涵义、也没有时事反映的民间歌谣不成?

事情还真不好一概而论。“诗言志”是诗学的一个重要命题,“诗”字的古文就是左边一个“言”字右边一个“志”字组合而成的。1188“诗言志”的说法也多见于先秦文献,1189考其本义,当时“诗”是对“言”的记载,而后“言志”便被误读为“抒发心志”的意思,很快也就约定俗成了。1190从《左传》来看,外交活动常常需要诵诗,诗所言之志多是带有政治涵义的外交辞令。尽管外交官们流行断章取义的诵诗方式,但诗与政治的关系的确是不容抹煞的。

《诗经》在汉初就被立为官学,而且博士共有三家:鲁人申培传授《鲁诗》,齐人辕固生传授《齐诗》,燕人韩婴传授《韩诗》,这三家师说有别,但同属于今文系统,还有一个古文系统的《毛诗》,由鲁人毛亨(大毛公)传赵人毛苌(小毛公),未被立于官学,只是在爱好儒学和古书的河间献王那里受到欢迎而已。但世间事往往出人意表,后来风水轮流转,三家诗陆续亡佚,只剩下《毛诗》一家一统天下。1191

毛诗传承据说来自子夏,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孔子死后,子夏讲学西河,魏文侯以师礼事之。1192子夏是孔门高弟,孔子曾以文学称之,1193《史记索隐》说子夏之文学共有四科,其中之一就是序《诗》,另外三科是《易》、《礼》、《春秋》。1194

问题来了:如果《毛诗》和《春秋》都是传自子夏,《毛诗》阐发的诗旨就很可能是有史实依据的,《春秋》一系的经典也应该与《毛诗》有所贯通才对。

如果《毛诗》的传承谱系是确凿无疑的,诗旨的可靠性也就大大提高了。但是,这个传承谱系还真没少受人质疑。首先,即便在认可子夏传承的学者当中,说法就很不一样:有说《诗大序》是子夏所作,《诗小序》是子夏和毛公合作的,也有说子夏作的序就是《毛诗序》的,还有说子夏作序,毛公和卫宏又作润色的。质疑者更是说法众多,乃至《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诗序》用了八个字这样归纳道:“《诗序》之说,纷如聚讼。”1195

《诗序》公案,论者无数,到底“纷如聚讼”到什么程度呢?张西堂归纳《诗序》异说共有十六种,1196李嘉言归纳的是十七种1197。现代人可能觉得这些歧义纷出的古人们甚是无谓,但在当时,这个问题却关乎政教之本——如果在前述那个昌邑王和龚遂、王式的事件里,昌邑王问上一句“你们给我讲的《诗经》宗旨到底是圣人的意思,还是你们老师自己的意思”,又该怎么回答呢?

子夏是孔子和《毛诗》之间的一个纽带,如果子夏被证伪,《毛诗》的可靠性就要大打折扣,在当下的叙述里,《叔于田》和《太叔于田》这两首诗到底和叔段有没有关系,这就要受到相当程度的质疑了。

对《毛诗序》可信度问题的争议始于北宋,1198及至近代古史辨派出,子夏传诗之说便越来越没人信了。傅斯年《诗经讲义稿》很不客气地说:“《毛诗》起源很不明显,子夏、荀卿之传授,全是假话。大约是武帝后一个治三家《诗》而未能显达者造作的,想闹着立学官(分家立博士,大开利禄之源,引起这些造作不少,尤其在《书》学中多)。其初没有人采他,刘子骏以多闻多见,多才多艺,想推翻十四博士的经学,遂把它拿来利用了。加上些从《国语》中搜出来造作成的《左传》相印证的话,加上些和《诗》本文意思相近的话,以折三家,才成动人听闻的一家之学。”1199

流风所及,时至当代,《诗经》注本有不少对《毛诗》根本连提都不提了,但《毛诗》真的那么没谱吗?

清人范家相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毛公阐扬诗旨,到底是自己关起门琢磨的呢,还是另有什么依据?当初河间献王酷爱儒学,身边有一大堆的儒家追随者,如果毛公的师承渊源当真如此可疑,他就能在河间献王眼皮底下这么蒙混过去不成?那么多的儒学专家难道就发现不了问题,就不会对他群起而攻之?1200

范的考虑虽然缺乏证据,却尽在情理之中。在一群行家里冒充行家可不是那么容易的。清人大搞辑佚工作,把失传的三家诗复原了不少,和《毛诗》比照之下,在许多地方上并没有那么大的分歧。就说《叔于田》这两首,四家对诗旨的解说并没有多大的出入。1201那么,就算是《毛诗》的来源不可靠,难道三家诗也和《毛诗》一起在说谎吗?

近年来的考古发现给我们提供了不少参考。上博简《诗论》是战国时代孔子后学的文献,看来诗教之风确实是源流有自的孔门传统,而《诗论》的作者有学者认为就是子夏。1202

《毛诗》讲《关雎》,开篇就说“后妃之德也”,饱受今人诟病,但看看《诗论》,解释《关雎》说的是“以色喻于礼”,意思虽然有别,但出发点还是一样的。至于《诗论》的作者是不是子夏,虽然难以凿实,但《诗论》的发现在很大程度上为我们确认了孔门的诗学传承,《毛诗》虽然有后人发挥的地方,但也不像傅斯年所指认的那样是凭空编出来的。这段公案到了现在又出现了貌似复古的分歧,有人(如李学勤)认为《诗论》是子夏所作,《诗序》是出自子夏后学之手;1203也有人(如卢盛江)认为《毛诗序》不可能是源自《诗论》的;1204还有人(如黄怀信)认为《诗论》的作者不是子夏,但《诗大序》确实就是子夏作的,1205《毛诗》的编撰者也并没有见过《左传》之类的书。1206

非常遗憾的是,《诗论》里边并没有《叔于田》这两首,而且,即便采信黄怀信他们的说法,认可《诗大序》是子夏所作,但《诗小序》定然不是子夏的手笔,然而,论定《叔于田》两首是讽刺郑庄公、诗中的“叔”是实指叔段的正是《诗小序》。

《诗论》的证据似乎是不利于《诗小序》的说法的。1207马承源作过一个《孔评诗义与毛诗小序评语对照表》,一一对照之下有个显著的发现:《诗论》里边只对《雨亡政》、《即南山》两篇有“皆言上之衰也,王公耻之”这样的评论,其他篇目里并没有像《毛诗》小序里那样多的讽刺和赞美都实有具体对象的情况,于是推论说:“这许多实指的美刺是很难说得通的,小序中的美、刺之所指,可能多数并非如此,之所以写得这么明确,可能相当部分是汉儒的臆测。”1208

马承源的意见还远未成为公论,1209我们小心翼翼地从以上的线索揣测:一,《毛诗》应当是有孔门师承的;二,《毛诗》除了继承之外也许还没少发挥。另外要考虑到的是:孔门弟子不在少数,《毛诗》也许是得自《诗论》的传承,也许是另有师承,而即便是另有师承,从它和《诗论》的相似程度来看,源头或许也能追溯到孔子身上(诗歌阐释的传统应该还早在孔子以前,参见马银琴《上博简〈诗论〉与〈诗序〉诗说异同比较》)。

现在,假定以上推论成立,我们依然要面对一个难题:就算《毛诗》的传承可以追溯到孔子,甚至,就算《毛诗》的那些政治讽喻也可以追溯到孔子,但《诗经》当中一些篇章的写作年代明显早于孔子几百年,对这些几百年前的诗歌之旨孔子是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的?

王志有一个说法:“就传世文献推断,孔子应该是通过周代史官保存的诗学文献得知古人创作之旨的。”1210这又涉及到《春秋》之缘起这个老大难问题了。

《孟子·离娄下》说:“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这里的“王者之迹熄”经常被解释为王室衰落的意思,王室衰落了,《诗》也就没有了,《诗》没有了,孔子这才创作《春秋》。

这段话不很容易理解,因为《诗经》和《春秋》完全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作品,两者之间能存在什么传承关系呢?原因大约就在于:正如《春秋》不属于现代意义上的史学范畴,《诗经》也不属于现代意义上的文学范畴。《毛诗序》就把《诗经》的意义拔得很高,说它“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而孔颖达为这段文字作疏的时候恰恰又提到“《公羊传》说《春秋》功德云:‘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两相比较,即便去掉一些夸张成分的话,也会发现这两者的主旨确实都是一回事。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后来无论多少次改朝换代,诗歌的地位一直很高,而那些在现代人看来和诗歌应该具有同等地位的词、曲、小说,都被认为是下里巴人的东西,难登大雅之堂。

但问题仍未解决,因为平王东迁之后诗显然并没有亡,《诗经·国风》里的不少篇目都属于春秋时代,这又该怎么解释呢?——赵歧注《孟子》,在“王者之迹熄而诗亡”之下注有“太平道衰,王迹止息,颂声不作,故诗亡”。这是很重要的一条注释,韩高年就此作解:“孟子身处战国时期,他认为东周时,真正的诗已经亡了(‘诗亡然后《春秋》作’)。那么,在他的观念中,产生于春秋时期的国风,显然是不属于他所说的‘诗’的范围的。他所承认为诗的,恐怕只能是颂和雅了。今观颂和雅,多出于政治上和国家祭礼上有绝对权威的人士之手。他们都是王政的维护者,宗教典礼的主持者,他们所作的诗——在祭礼及其他仪式上所诵或所发的‘言’,是与王道密切相关的,因此孟子才将‘诗亡’与‘王者之迹熄’联系在一起。”1211

但“王者之迹”的“迹”字据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乃是“▓【造字:走之旁+丌】”字之误,“▓【造字:走之旁+丌】”字据《说文解字》是“古之遒人,以木铎记诗言。”周王室派出遒人到各地采风,摇着木铎让大家贡献歌谣——这就是“采风”。各地民风经过遒人的采集而闻之于天子,所以天子可以足不出户便知天下大事。1212

采风之说在史家当中原本是很受怀疑的,但《诗论》的出土算是直接以先秦史料来给持肯定意见的一方加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砝码。《诗论》第三简“邦风其纳物也,溥观人俗焉,大敛材焉”,此即《汉书·艺文志》所谓“观风俗,知得失,自考证”之义。1213

据此,所谓“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说的就是中央不再安排遒人到各地采风了,《诗》的传统到此终结,孔子大概很伤心,于是依据鲁史而作《春秋》。王志推断:当初遒人采风的时候,周室史官对采上来的这些诗不但负有保藏之劳,还有阐释之职,《朱子语类》所断言的“《周礼》、《礼记》中,史并不掌诗”说得并不准确,1214而周室史官对诗歌的这些阐释应该就是孔子解释《诗经》的依据,后来代相传承,代相发挥,就有了三家诗以及《毛诗》。所以,《毛诗》里那些直指真人真事的政治讽喻也许有发挥过度之嫌,但要说它完全就是空穴来风、向壁虚构,恐怕也失之武断了。1215

《汉书·艺文志》称“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诸侯搞外交活动,往往要引述《诗经》作为外交辞令,可以“谕其志”,可以“观盛衰”。那么,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谕其志”、“观盛衰”呢?推其原因,大约是诸侯无不分属亲戚,亲戚之间说话不能太直,而要婉转一些,点到为止,这就是“以微言相感”。当“《诗》亡”之后,“以微言相感”的传统自然也不复存在,于是以《春秋》的微言大义来接替《诗经》“以微言相感”的传统似乎也是说得过去的。

也许有必要从当代的“激进”风格向传统稍稍回退一些。话说回来,对于两首《叔于田》,黄海烈和陈剑的《〈诗〉篇新证》便作了很有力的驳证,把前文讲过的辨伪大家崔述《读风偶识》里的质疑逐条击破,论证诗中之“叔”就是叔段无疑。

在黄、陈二人的论证中,《太叔于田》里的“襢裼暴虎,献于公所。将叔无狃,戒其伤女”这几句说的不是叔段在自己的地盘上打老虎,不是京邑的人民群众关心叔段,劝他小心别被老虎伤着,而是叔段和庄公一起打猎的事情。

这几句里展现的周人的献禽礼。周代是个礼仪之邦,礼数众多,等级森严,献禽礼正是周人礼制当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应该是从原始部落社会的围猎活动中发展而来的。叔段捉了老虎,献给庄公,这是在尽下级对君长应尽的礼数,体现的正是尊卑有序、长幼有别的礼制精神。另据庚壶、叔公钟、多友鼎的铭文,下级献禽之后,领导是要表示一下关心和勉励的,这种关心和勉励在庚壶和多友鼎铭文的句法形式上正与“将叔无狃,戒其伤女”一致,由此可以推断“将叔无狃,戒其伤女”是叔段向庄公献上老虎之后庄公关心叔段的话。1216“要小心,别被老虎伤到!”这话既体现出上级对下级的关怀,更体现出哥哥对弟弟的关怀——至少是表面上的关怀。

另外可以作为佐证的是《周礼》的一条记载。《周礼·夏官司马·大司马》讲春天组织打猎以作练兵,然后“火弊,献禽以祭社”。据郑玄注,“火弊”指的是火势停歇,因为春天围猎是要放火驱赶动物的。等火势停歇的时候,猎场负责任树起旌旗,大家都聚拢过来献上猎物。这就是《诗经》所谓的“言私其豵,献豜于公”(小猪归自己,大猪要上交),然后挑选猎物祭祀社神。1217

郑玄引《诗经·豳风·七月》“言私其豵,献豜于公”,从背景到语法都与《太叔于田》的“襢裼暴虎,献于公所”相近。田猎结束,把大个儿的、漂亮的猎物上交以用于祭祀,这是很“合礼”的。

仍据《周礼·夏官司马·大司马》,冬天练兵是非常热闹的场面。所谓练兵,半是练兵,半是打猎,最后“大兽公之,小禽私之”,献禽以供祭祀。1218礼制使然,合情合理。——议论至此,究竟还不算如山铁证。核心问题是否已经澄清,不好说,但围绕着对核心问题的争论,各个时代的学者们连带着辨析了不少礼制、训诂、义理等等相对而言的枝节问题。或许可以这么说:主题仍是朦胧的,但细节越来越清晰。

(七)城过百雉,国之害也

1.礼制之下的城垣标准

叔段被封到京邑,称为京城太叔。大臣祭仲来对庄公进谏说:“分封建都,规模自有定制。如果城墙超过三百丈,必为国家之害。按照先王之制,大城的规模不得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城市的规模不得超过都城的五分之一,小城的规模不得超过国都的九分之一。而今京地的城市规模不合祖制,您将来一定会有麻烦的。”(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叁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

祭仲这番话,表面是说城邦规划问题,实际是个政治问题。周人礼仪之邦,等级森严,无论衣食住行每个阶层都有每个阶层的固定标准,如果超标就是“非礼”。叔段此时就存在严重的非礼问题:京邑的规模太大了,足以和国都媲美。

《逸周书·作雒解》记载周公营建东都洛邑,提到过“大县城,方王城三之一;小县立城,方王城九之一”,推算下来,大县一百八十雉,小县六十雉。1219惠栋就是根据《作雒解》的说法推定祭仲所谓“先王之制”指的就是周公当年营建洛邑所定下的城垣标准。1220

所谓“城过百雉”,雉是一个度量单位,具体标准如何,说法不一。1221依杜注,造墙一丈见方为一堵,三堵为一雉,所以一雉之墙长三丈、高一丈。1222这个说法应该是从夯土版筑技术而来的(《诗经·大雅·绵》说的就是周人先祖的版筑过程),大略是用两块长方形的木板中间填土夯实,五版摞起来就是一堵,1223这是墙垣的一个基本面积单位,现在我们还说“一堵墙”,就是由此而来的。这种版筑夯土技术由来已久,考古发现最早的版筑夯土城址是郑州西山遗址,推测城内面积有两万五千平米,年代推测在仰韶文化晚期,距今大约五千年前,这个地方离庄公和叔段都不太远。1224

百雉之城到底是个什么规模,说不太清,粗略推算一下,一雉在长度上是三丈,百雉就是三百丈,或三千尺。西周一尺是多长现在还不知道,可以参考的数字是:安阳小屯出土的商牙尺长度为15.78和15.8厘米,骨尺16.95厘米,洛阳金村的战国铜尺是23.09厘米,1225取后者为标准,百雉可以大约折合成七百米。假定城垣是正方形,那么百雉之城的周长就将近两千八百米,面积大约四十八万平米,基本相当于三分之二个故宫。

再看看国都的标准,依杜注,“侯伯之城,方五里,径三百雉”,按周制,一里合一百八十丈,1226五里就是九百丈,即三百雉。“大都,不过参国之一”,自然就是百雉的规模。郑国国都应该就是“侯伯之城”,其规模的理论值就是周长8.4公里,面积是4.41平方公里。

但杜注的这个标准并非公论,文献记载也每有分歧,天子之城有方九里、十里、十二里的异说,莫衷一是,所以连带着侯伯之城以下的标准也跟着变。1227联系当时的井田制和乡遂制,似乎当以九里之说为是。1228换个角度:当时的城邑规模到底如何,除了文献之外,倒是有不少城垣遗址可作参考。

考古工作在河南荥阳东南京襄城村一带发现了一处夯土城墙遗址,南北长1722米,东西宽1418米,面积大约3平方公里,推断就是京城遗址,但这究竟是郑国的京城还是郐国的都城,尚无实物证明。1229如果这就是京城故址的话,按上文推算侯伯之城面积4.41平方公里来作比较,显然超标了。

河南新郑县还发现了郑韩故城的遗址,这就是郑人东迁之后建筑的新郑,郑国以此为都近四百年,韩国灭郑之后这里又一度作了韩国的都城。城址在新郑县城区及其外围,夹在黄水河(古溱水)和双洎河(古洧水)交汇处的三角地带。1230城垣周长约20公里,面积约16平方公里,大约相当于22个故宫的大小。

郑韩故城算不算大,这还得和同期的其他城邑作个比较。晋、郑两国护送周平王东迁洛邑(即周人的东都成周)。这座天子之城,1231从城址发现来看,面积大约是9平方公里,只是郑韩故城的一半稍多。西周都城丰镐遗址也有发现,丰京面积在6平方公里以上,镐京面积在4平方公里以上。再看看时代不早于春秋晚期的楚都纪南城遗址,面积大约16平方公里,和郑韩故城基本相当。再看曲阜鲁国故城,面积约在10平方公里。1232临淄小城遗址有人认为即是齐国的始建之地,面积大约5平方公里,倒是符合“侯伯之城,方五里”的记载,1233但到了公元前九世纪中叶,齐都临淄已经成为一个繁华的大都会了,规模远超天子之都,面积达到15平方公里。1234如果把相连的大、小两城看作一体,面积就足有20平方公里了。

这一比较,礼崩乐坏之像清晰可辨,郑国似乎刚搞建设就开始非礼,上梁先就不正,那就别怪下梁跟着歪了。不过,别说郑国,就连谨守周礼的鲁国,城垣面积似乎也偏大了些。

2.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

内外有别,对外是不是构成非礼这得另说,对内可不能让别人非礼了自己。“城过百雉,国之害也”,祭仲的担心可谓见微知著,郑庄公后来势力大了,自己就成为了周天子之害,不过眼下的国之害应该是弟弟叔段——先别管叔段有什么举动,单单是封地的城垣规模过大就足以构成对中央政权的威胁了。要保持政治稳定,就必须严格遵守先王礼制,任何僭越行为都应该被扼杀在摇篮之中。现在,叔段的个人自由威胁到了郑国的整体和谐,一定要及早处理才是。

自平王东迁以来,周王室渐渐镇不住地方诸侯了,僭越之事时有发生,终致礼崩乐坏、天下大乱,而封地的城邑规划超标正是最严重的礼崩乐坏之一。《春秋》为什么记“郑伯克段于鄢”用了一个“克”字,一般都说两国交战中胜利的一方可以被说成是“克”了对方,哥哥打弟弟也用“克”字形容,理由之一是弟弟太强大了,势力几乎与哥哥相当,所以这场战争不是以上伐下、以大欺小,而等同于势均力敌的两国相争。叔段在京邑发展势力,被杜预称之为“据大都以耦国”,1235所谓耦国,《左传·桓公十八年》杜注:“都如国”,就是国中封邑的规模和国都一样大,封邑足以与一国之中央抗衡,形成实质上的两君对峙的局面。现在形容一个人很有钱叫“富可敌国”,古人会说“家富耦国”。1236

耦国之所以可恨,因为它是打破等级制度的,打破了等级制度也就打破了周人的立国之本。血的事实也不断在证明着耦国的危害性,所以《管子·霸言》说“国小而都大者弒”,并把这个问题与天下不能有两位天子、一国不能有二君、一家不能有二父同等看待,1237而《左传·桓公十八年》记载辛伯有一句非常精辟的话:“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这是说:媵妾的身份等同于正妻,庶子的地位等同于嫡子,权臣的权力等同于君长,封邑的规模等同于国都,这都是祸乱之本。

吕祖谦《左氏传续说》为辛伯的话举例作注,“并后”之例举的褒姒和申后之事,周幽王就是因此而国破身死的;“匹嫡”之例举的是齐僖公宠爱公孙无知,使他的生活起居全按嫡子的标准,结果酿成了血腥的宫廷政变;“两政”之例举的是狐突劝说晋太子申生之事,申生军功太大,受到晋献公的疑忌,最终手谗身死;“耦国”之例就的就是叔段据京邑和晋国的曲沃之乱——后者正是封邑大于国都而招致的麻烦。1238

吕祖谦《左氏博议》对“并后、匹嫡、两政、耦国”这句话评价更高,说这八个字总括天下乱亡之本,放之四海而皆准,历之百代而不移,谁要违犯了这几条就一定会自找倒霉——小违犯,小倒霉;大违犯,大倒霉;只要一违犯,肯定就倒霉,如影随形,分毫不爽。吕祖谦接着又举了一堆例子来印证自己的论断:汉高帝犯之而有人彘之祸,唐高宗犯之而有武氏之篡,等等等等,让人看得触目惊心。1239

即以距普通人生活最近的匹嫡而论,非常之时才每有非常之事,如汉魏之际丧乱频仍,娶二妻之事便屡有所闻,这既是乱世的写照,也搞出了不少麻烦。1240自然,血的教训越多,信念也就越牢。吕祖谦的《左氏博议》是为学生们拟的应考范文,更能显出当时的主流观念。这些封建社会的政治理念到了集权社会不但未被废弃,反而得到了强化。我们再来仔细体会辛伯的这番至理名言,可以发现它是有两个政治理念作为前提的:一是“天无二日,民无二王”,1241二是“名、实相当”,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1242如果天有二日,民有二主,天下就要大乱;如果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天下也要大乱。这两则政治理念从封建时代到专制时代,历千载而不衰,堪称中国传统政治学的精髓,也是非常深入人心、乃至成为几乎不言而喻之观念。纵观历史。汉有七国之乱,唐有藩镇割据,虽然政治形态各不相同,但耦国的实质却是一致的,祸害也是一致的。所以耦国之害,既是演绎型的真理,也是经验性的真理。

《左传·隐公三年》载石碏语:“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这个六逆六顺之说和批判耦国二政在思想上是如出一辙的,虽然看起来论资排辈、保守顽固,但在一个社会缺乏外界压力的情况下,这确实比那种任人唯贤、打破门第观念的做法更容易维系社会稳定。事实上,越是乱世,越容易出现任人唯贤、不拘一格的局面,因为外界压力太大,非如此不足以应付。柳宗元写过一篇名文《六逆论》,反石碏之道而行,认为六逆中的三逆,即“贱妨贵,远间亲,新间旧”不但不是逆,反而是“理之本”。1243——这不能简单说谁对谁错,因为柳宗元所处的时代已经越过了盛唐的颠峰,社会所面临的压力开始变大了。明代杨慎有一篇《柳子六逆论》,就认为柳宗元的论述疏忽于时世的变迁,周代社会讲究亲亲之道,用人方面“先宗盟而后异姓”,传统固然,习俗难改。1244

耦国问题,京邑为《春秋》初见,而在整个春秋时代,耦国是一个常见现象。在封建制度下,封国和封邑虽然都有上级单位,但各自也都拥有相当的主权,甚至大略可以被当作主权国来看待,加之当时也没有发展出来牢固的管理技术,尤其地盘一大,中央对地方便很容易缺乏有力的管理控制。这就像恐龙可以长一条几百斤的大尾巴,但老鼠要是长了同样的尾巴就非得把自己害死不可。如果管理能力和政治规模不匹配,耦国的危险性就迫在眉睫。

《国语·楚语上》记载,楚灵王灭掉了陈国和蔡国,在陈、蔡、不羮三个地方建筑大城,他的理由是:“中原各国之所以不归附我而归附晋国,是因为晋国离他们近,我们楚国离他们远。现在我在这三国修筑大城,每城都有千乘的实力,足以与晋国抗衡。再加上本土的力量,何愁中原诸侯不来归附呢?”

范无宇给楚灵王泼凉水:“古书上有记载,修筑大城是没有好处的。当初郑有京、栎,卫有蒲、戚,宋有萧、蒙,鲁有弁、费,齐有渠丘,晋有曲沃,秦有征、衙,这些都是国之大城,结果叔段据京邑危及郑庄公,郑庄公险些就打不过他,栎城的公子突攻打国都掀起内乱……另外那些地方也都发生过同样的祸患。这些事,诸侯各国都有记载,都是我们的前车之鉴。况且修筑城邑好比调理身体,人体有头有脚,大的部位能指挥小的部位,所以人活动的时候才不觉得吃力。地有高下,天有晦明,民有君臣,国有都鄙,这是自古以来的制度。先王担心后人不能遵循,便定下一套规矩让人遵守。边境地区就好比一个国家的尾巴,您看看牛马那些牲畜,叮在尾巴上的牛虻一多起来,尾巴也就不方便摆动了。您修筑这三座大城,恐怕要遇到同样的麻烦。”

虽然范无宇把耦国之害与礼制之因说得十分清楚,但楚灵王没听进去。结果筑城之后的第三年,陈、蔡、不羮三城的人接纳楚灵王的叔叔公子弃疾,起兵叛乱,把楚灵王给逼死了。1245

在耦国的大体之外,还应该注意两个细节:一是范无宇的话透露给我们这样一个信息:各国各自都有国史记录,而且范无宇是看得到的;二是叔段作乱的时候,庄公险些就战他不胜。这和《左传》的记载颇有出入,也使后世的许多议论没了着落。

这件事情同样也记载在《左传·昭公十一年》,只是较为简略,范无宇《左传》作申无宇,最后那个比喻也以“末大必折,尾大不掉”的概括形式出现,并且成为我们日用的成语。

到了孔子时代,大都耦国就很常见了,三桓就是孔子身边眼前的例子,孔子也曾经致力于恢复周礼、消除耦国,《公羊传·定公十二年》载孔子拆毁叔孙氏和季孙氏采邑的城墙,理由就有“邑无百雉之城”。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三桓据大都耦国以陵公室,却被家臣以同样的手段来反抗自己,明人朱朝瑛《读春秋略记》于此感慨:“报施之反,理势然也。”1246

前文讲过童书业推测《左传》的作者和季氏很有渊源,下笔多有偏袒,但现在看来,《左传》显然不支持耦国,而季氏的耦国程度是远胜于叔段的,1247况且又是孔子时代的时政,是最让孔子牵挂的切身之患。

孔子的遗志得到了儒家后学的继承,实际上他们所继承的东西应该追溯到范无宇、石碏、祭仲那里,并进而追溯到周代初年的建国制度——在名义上本来也是这样的,我们所熟悉的所谓“孔孟之道”原先叫做“周孔之道”,位居第一的圣人是周公,孔子位居第二。

即便在两千年后来看,范无宇对耦国之害的分析依然是精当而完备的——这个评语是《日讲春秋解义》下的,1248这部书的母本是康熙皇帝上经学课时候的讲义,后来雍正皇帝又参与考论,这才编订成书。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帝王经学大大不同于章句之学——帝王统御之术重在赏罚,赏罚之要重在与功罪相当,而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的最佳教材就是《春秋》,而这部《日讲春秋解义》尤其重在天子之事,讲的都是“经世之枢要”。1249

中国的政治传统,一统观念极重,从申无宇谏灵王筑城,到谷应泰论明初封藩,两千年来莫不如是。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在西方人的眼里,“国有大城”的危害性也同样受到有识之士的重视,比如以推崇君权而闻名的霍布斯在他的名著《利维坦》里这样写道:

国家的另一毛病是城市过大,这样它就可以从本城中提供人员和经费组成庞大的军队,自治市过多也是这样;它们就像是一个大国家肚子里有许多小国家一样,类似于自然人肠道中的虫子。关于这一点我们还可以补充一个问题,那便是自命有政治才干的人非议绝对主权;这种人虽然大部分是在人民的渣滓中孳生繁育的,但由于受到谬误学说的鼓动而不断干涉基本的法律,就像医生称为蛔虫的那种小虫子一样,滋扰国家。1250

这话出自霍布斯之口并不令人惊奇,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一直到最后都在坚持,父权,从而世袭君主政体,即便不是所有国家或多数国家的法律上的起源,也是所有国家或多数国家的历史上的起源”。1251

现在自然可以断言,无论霍布斯在观念上正确与否,在事实上肯定是无处立足的。但霍布斯的观念应当可以推出这样一个结论,即:如果一个国家是由父权而起源的,并且一直“妥当地”沿着这个源头往下发展的话,世袭君主制应该就是它最自然不过的结果,任何危及那唯一的至高权力的事物都是不应该存在的。

国有大城,或者耦国,正是这样的东西。

3.耦国源流

耦国是否当真如此不该,不言而喻的常识是否当真如此不言而喻,最好再从另外两个角度来看一看:一是追溯一下耦国更早的历史;二是放开眼界看一看他山之石。

先来说说第一点。据《史记·吴太伯世家》,周人的先祖古公亶父(太王)1252有三个儿子:长子太伯、次子仲雍、少子季历。季历的儿子昌(就是后来的周文王)“有圣瑞”,所以古公亶父想传位给少子季历,最终能让昌接班。这事毕竟不合规矩,但太伯和仲雍支持父亲的决定,双双离家出走,断发文身,以示彻底脱离周族的决心。两人到了荆蛮,荆蛮之人倾慕他们的仁义,便拥立太伯为王,是为吴太伯。吴太伯死后无子,传位给弟弟仲雍,是为吴仲雍,其后又传三代而至周章。这时正值周武王克商结束,寻访太伯和仲雍的后人,找到了周章,对周章君吴的身份给予确认,又把周章的弟弟虞仲封到“周之北故夏虚”,1253是为虞国,在今山西平陆东北。

这段记载历来经常受人怀疑。比如,和其他文献对照,《左传》和《论语》都曾称仲雍为虞仲,可周章的弟弟应该算是仲雍的重孙,怎么也叫虞仲呢?——《史记索隐》提出了这个问题,也努力给出了一个解释:大概周章的弟弟字仲,始封于虞,所以叫做虞仲;而仲雍的字也是仲,他又可以说是虞国的始祖,所以后代也称之为虞仲。1254

《史记索隐》的解释比较迂曲,肯定不符合奥卡姆剃刀原则。细看疑点,即便太伯和虞仲远遁荆蛮,但当时的荆蛮未必就是后来的荆蛮。1255杨宽考证,太伯和虞仲并非吴国的始祖,而是虞国的始祖,吴国则是虞国的分支,宜侯夨簋1256的铭文提到的周康王时虞侯夨被分封到宜,他应该才是吴国的始祖。1257另据唐兰《宜侯夨簋考释》,这位宜侯夨就是周章。1258而吴字和虞字同音通用,《诗经·周颂·丝衣》有“不吴不敖”,《史记·孝武本纪》引作“不虞不骜”,是为一证。

杨宽考察太王时代的商、周关系以及周人对戎狄部落的战斗形式,认为“太王传位给幼子季历,而让长子太伯、次子仲雍统率部分周族迁到今山西平陆以北,创建虞国,是一项很重要的战略措施。从虞国既可以向北开拓,向东又可以进入商朝京畿地区,向南越过黄河可以进入洛水流域,这样,就可以成为周向东方开拓的重要据点。”1259——这就很有后来所谓耦国的苗头了,而且,太伯三兄弟很可能还是一母同胞,1260这就连辛伯八字箴言里的“匹嫡”也大大地违反了。

《诗经·大雅·皇矣》是一首叙述周族开国武功的浩瀚史诗(相较于中国诗歌而言),其中讲到“帝作邦作对,自大伯王季。维此王季,因心则友,则友其兄。则笃其庆,载锡之光。受禄无丧,奄有四方”,说上帝“作邦作对”,从太伯到王季(季历),王季友爱兄长、厚待亲族,蓬勃发展而拥有四方大地。这个“作邦作对”,历代经学家把“对”解释为“配”,说是上帝为周人立国,立国之后配以明君,或是以王季配天,而杨宽认为:“上帝建立了一对邦国,这一对邦国创始于太伯、王季。也就是说太伯从周分出去建立的虞,和季历继承君位的周国,成为配对互助的国家。下文特别指出季历能够发挥兄弟友爱的精神,也就是说能够与太伯合作,因而能够扩展他的喜庆的事。……说明季历之所以能够开拓领土,是由于与太伯合作的结果。”而王季开疆拓土能够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由于与太伯所建的虞国友好合作,以虞国作为向山西地区开拓的重要据点。”1261

如果杨说无误(侯外庐即释“作邦作对”为“营国经野”1262),这就是耦国之积极意义的一个先例。但这个先例后来不但没有被推崇为“先王之法”,反而遭到严格否定,也许对于周人来说,创业可以耦国,守业却不可以耦国,两者所受的环境压力不同,制度上自然该有相应的不同。

那么,守业可不可以耦国呢?让我们进入角度之二,看看他山之石。

罗马帝国在一些重要制度上显示出与周人完全不同的地方,比如,周人为了社会稳定而严格遵循嫡长子继承制,这似乎是在稳定与发展之间选择了前者,而罗马的皇帝们一度把皇位传给富有才能的养子们,这一制度使得极有才能的统治者们一个接一个地上任。到了哲学皇帝马可·奥勒留执政时期,他把皇位传给了亲生儿子康茂德,后者的顽劣成性无论为罗马帝国还是为他自己都招致了灾难性的后果,罗马帝国从此进入了一个混乱而衰败的时期。1263

到了戴克里先执政的时候,他发觉庞大的帝国难于治理,便作出一个在我们看来非常难以置信的决策:把罗马帝国一分为二,自己管辖东部,让一位能干的将军(也是他的好友)马克西米安管辖帝国的西部,是为两位“奥古斯都”。罗马人看来不大具有“天无二日,民无二君”的观念,相反,“戴克里先本人仍然墨守旧观念,认为统治者就是最高的长官,认为皇权应属于一个最贤明的人或一些最贤明的人,即所谓一个元首或几个元首”。1264

有了两个元首这还不算,戴克里先很快发现就算同时有两个皇帝也无法应付如此庞大的一个帝国——“明智的戴克里先发现四周全受到野蛮人攻击的帝国,需要在各个方面安置重兵和一个皇帝。出于这一考虑,他决定再度分割他手中的难以驾驭的权力,用一个较低一级的恺撒的称号,把它分给两个才德卓著的将军,让他们和他享有同等的君权。”1265于是,在六年之后,这两位奥古斯都又各自挑选了两位“恺撒”作为自己的副手和继承人,两位奥古斯都保证在二十年后退休,届时会把位子让给两位恺撒,而两位恺撒继续以同样的方式选择自己的副手和继承人。为了巩固四人之间的关系,两位奥古斯都让两位恺撒离了婚,然后分别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这四个人各自占据一处帝国的战略要地,每一条法律都是由四个人的名义联合发布的。戴克里先试图以这样的制度来稳定帝国的统治,永远杜绝争夺王位的战争。威尔·杜兰评论道:“这是一种明智的安排,具有各样的优点,但却破坏了统一,减少了自由。”1266

“破坏了统一”是一目了然的,所谓“减少了自由”,因为戴克里先接手的帝国已经积弊日深、无事不难,于是,在应对非常时期而使用的非常办法下,“国家就变得至高无上了;国家对个体的兴趣并不在于将其当作个体,而仅仅当作某个行业或阶层或‘利益集团’的成员而加以组织,以满足自身经济或行政方面的需求。结果每一个体就此变成国家的奴隶。”1267——这种古代社会的常态按说并不足以使论者吃惊,尽管“个人自由”是个近代以来才获得普遍意义的观念。1268当一名鞋匠已经习惯于“代表制鞋业”向皇帝谦卑致意并感念皇恩浩荡的时候,观者当会相信威尔·杜兰的评语下得不错。

戴克里先确实止住了帝国的颓势,而且他看上去也确实像是一位慈爱而无私的父亲。二十年后,戴克里先和马克西米安又作了一件让人大跌眼镜的事:他们当真如约退休了。这是公元305年,在中国是晋惠帝永兴二年。

孟德斯鸠在分析戴克里先这一“四帝共治”(Tetrarchy)制度的时候,认为他首先是鉴于之前的罗马帝国常常由近卫军废帝立帝的混乱局面(戴克里先自己就是这样上台的),而一旦同时有了四支主力军队由四位统治者分别统率,互相之间自然就会起到一种制衡的作用——任何一支军队都没有足够的力量把他们自己的首领推上皇帝的宝座了。同时,戴克里先还把近卫军长官的权力限制在民事事务之上,并把原先两个长官的名额增加到四个。1269

这一切安排看上去都是出于权力制衡的考虑:任何一个人都可能是心怀叵测的阴谋家,但权力的制衡局面会使他们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实现自己的阴谋。对于习惯于“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和“修齐治平”传统的中国人来说,戴克里先实在是过于小人之心了。

这样看来,上台伊始的戴克里先的处境和黄袍加身的赵匡胤非常相似。赵匡胤在后周作殿前都检点的职务,大约正相当于近卫军长官,而像这样被黄袍加身作了皇帝的在他之前已经有过三个了。依钱穆说:“几十年中间,军队要谁做皇帝,谁就得做。赵匡胤昨天还是一殿前都检点,今天是皇帝了,那是五代乱世最黑暗的表记。若把当时皇帝来比宰相,宰相却有做上一二十年的。相形之下,皇帝反而不像样。”1270

类似的环境往往会激发不同的人们作出类似的选择。赵匡胤也有着与戴克里先类似的考虑,但大约是出于东西方传统的差异,赵匡胤的方式是著名的“杯酒释兵权”,又把兵制搞成兵不习将、将不习兵的样子。所以,虽然两人有很多共同的举措,但赵匡胤与戴克里先的根本区别是:两人虽然同样致力于加强皇权,但戴克里先虽然一方面彻底断绝了共和传统,以君主而不是第一公民的身份君临天下,但另一方面,他居然实实在在地把皇权拆分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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