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要紧的是,胡安国的这个议论大异前人。以往一般都是说叔段坏、郑庄公更坏,而胡安国却说《春秋》之义完全是批评郑庄公的。胡安国也知道自己的意见比较特别,接下来便发出一个设问:所谓“君亲无将”,叔段以弟篡兄,以臣伐君,犯的是必诛之罪,而郑庄公只是拗不过母亲而已,为什么说《春秋》放过了叔段而独独归罪于郑庄公?1468
“君亲无将”,这是公羊学的一个重要哲学命题,已见前述。那么,按照“君亲无将”的准则,叔段只要动了一点谋逆的念头就该被赶紧杀掉,既然如此,郑庄公就算这时候杀了叔段也是符合春秋大义的,被褒奖还来不及,怎么还会被批评?更何况叔段何止有一点点谋逆的念头,分明是荷枪实弹地把谋逆付诸实施了,《春秋》为什么放过叔段而独罪庄公?
胡安国的回答是:郑武公还在世的时候,姜氏就一心想立叔段为接班人,等到郑武公去世之后,姜氏以国君嫡母的身份主于内,叔段以国君宠弟的身份居于外,况且叔段多才好勇,很得国人的拥戴。郑庄公把这些看在眼里,恐怕叔段终将成为自己的心腹大患,故而费尽心机,纵容叔段走上邪路,然后再名正言顺地加以讨伐。到这时候,国人不敢不从,姜氏不敢掣肘,叔段自会被革除属籍,无法再居于父母之邦。这一切后果都源于郑庄公的心计。而王者之政是以德行教化民众,以自身的道德光辉感染民众,哪能用险恶心计对待天伦之亲再加之以刀兵?《春秋》探究事情的本质,首先要诛灭的就是人的不良动机(“《春秋》推见至隐,首诛其意”),以此来正人心,并昭示天下为公,不可因私乱公的道理。1469
胡安国在这里强调了一个重要的《春秋》学命题:“《春秋》推见至隐,首诛其意”,这就意味着,虽然叔段恃宠而骄,终于走向谋逆之途,但这主要是郑庄公刻意养成的,所以祸根还是得算在郑庄公的身上。
《春秋·桓公十一年》记有“郑伯寤生卒”,饱受后人争议的郑庄公就在这一年里辞别人世,而胡安国继续批评道:作为一国之君,所作所为一定要遵循天理,可不能让私欲压倒天理。郑庄公之事是我们永远的反面教材。1470
这里明显看得出二程的渊源,问题说到最后,终于归结为天理与人欲之辨,而重动机不重结果也是理学的一个主要观念。1471至于胡安国对用兵的意见,这里讲君臣合谋,后文则强调兵权不可假人,这确是尊王之道,对攘夷却难免掣肘。王夫之即对此深以为憾,说胡安国对秦桧以管仲、荀彧期之,而胡氏此论也深合秦桧之旨。1472尊王与攘夷,有时候并不那么统一。
6.真德秀
(1)淮南王刘长案例
真德秀《大学衍义》引述了胡安国对克段一事的议论,后面还有一句,说在郑庄公死后,嫡子出奔,庶子为君,诸公子互相争斗,乱相愈演愈烈,而祸乱之源,“起于一念之不善,有国者所以必循天理而不可以私欲灭之也”。1473道德政治之说,天理人欲之辩,这是南宋理学家眼里的经学世界。后来愈演愈烈,理学家所恒言的,常是孔子所罕言的。1474
真德秀是南宋理学大宗,是朱熹的再传弟子,程朱之学被洗脱“伪学”罪名并被立为官学,真德秀居功至伟。儒学至南宋,风气由外王转入内圣,这或许是北宋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影响所及,1475或许是南宋君主专制得到强化之后的必然结果。而真德秀走的是朱熹一路,力图以儒学使君王正心诚意,以此而达致外王之道,其名作《大学衍义》即是郑重上呈给宋理宗的,自宋以后大受重视,常被作为帝王经筵进讲的典籍,并被用来教育皇子。该书自谓“帝王为治之学,帝王为学之本”,共为四纲,即: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关于克段的议论在第八卷“格物致知”,卷末点题:“以上论天理人伦之正(长幼之序)”。真德秀既然以帝王之学为立言宗旨,就得说清楚帝王应该怎样处理兄弟关系——也就是说,单单批评郑庄公是不够的,还得告诉现任及以后的皇帝在处理这类事情上怎么做才是对的。
真德秀举了一个西汉淮南王刘长的例子。刘长是汉高帝刘邦的小儿子,是被吕后养大的,一直很受宠爱。等到汉文帝即位之后,刘长自恃是皇族中最亲的人而越发骄纵。刘长多次违法乱纪,汉文帝总是宽恕了他,但他还是蛮横无理,对汉文帝也不太客气。后来刘长为生母报仇,杀了辟阳侯,汉文帝怜他报仇之心,也没有治他的罪。
那个时候,从太后到太子再到诸大臣,没有不怕刘长的,而刘长回到封国之后更是变本加厉,使用天子仪仗,不服从中央法令,给皇帝上书也不注意语气。汉文帝不便亲自责备他,就让舅舅薄昭给刘长写了一封长信,语重心长,陈述利害,但刘长不但没受到教育,反而作起了谋反的安排。事发之后,这可不能置之不理了,汉文帝便派人诏刘长进京,安排审讯。
一审的结果是:刘长有罪,该杀。汉文帝下诏说:“我不忍心治他的罪,你们再商议一下吧。”大家再议,二审的结果还和一审一样,汉文帝说:“那就赦了他的死罪吧,废掉他的王位就好。”官员们上书,提议把刘长流放蜀地,汉文帝同意了,但又叮嘱了一些优待措施,判决就这样执行了。——汉文帝的做法基本符合前文《礼记·文王世子》所谓“三宥”的原则。
袁盎向汉文帝劝谏道:“皇上您一向纵容淮南王,不为他设置严厉的相傅,这才搞到今天这个地步。以淮南王的性情,突然受了这么大的打击,一定承受不住,路上再有点霜寒露冷的,他恐怕就得一命呜呼。到那时候,天下人就该议论是陛下杀死了兄弟,这可就不好了。”
汉文帝说:“我也很苦恼。我只是想让他悔过,然后就会诏回他的。”
事情的发展果如袁盎的预测,刘长当真死在路上。汉文帝杀了一些所谓的责任人,又把刘长的四个儿子分别封侯。
事情还没有就此完结。后来民间又有歌谣流传,唱的是“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正是针对刘长之死。这大概让汉文帝很是恼火,说道:“过去尧、舜放逐他们的亲生骨肉,周公杀掉亲兄弟管叔、蔡叔,天下称之为圣人,赞美他们不以私害公。难道天下人以为我处置淮南王只是为了贪图他那点土地吗?”于是徙城阳王到淮南王的故地为王,又追尊淮南王谥号为厉王,按照诸侯的礼仪为他安置陵园。1476
真德秀引述这段历史,抬出了汉文帝这个处理兄弟关系的较好的例子。汉文帝和淮南王刘长的关系大体就相当于郑庄公和叔段,而汉文帝的做法无疑要好得多。但是,这还不够十分好。——真德秀评论道:淮南历王之死并不是汉文帝有意为之的,汉文帝的一系列所作所为也算符合亲亲之道,尽管如此,汉文帝对待淮南王的做法也不能说是完全没错。《周易》说“童牛之牿,元吉”,这是指牛在幼小的时候,犄角还没有长成,这时候对它加以控制是比较容易的。1477刘长在擅自杀死辟阳侯的时候,已经桀骜难制了,但还没有酿成大患,在这个时候,汉文帝应当派遣官吏去管理刘长的封国,而把刘长留在京城长安,挑选通经术、有品行的名儒作他的老师,朝夕相伴,以先王之训典来教化他,以汉家的法律来威慑他,如果刘长能够从此改恶向善,那再放他回到封国,否则的话,要么给他迁到一个小封国去,要么把他降为通侯。这样一来,刘长必定后悔,会生出改过自新之念。但汉文帝不是这么作的,赦免了刘长的死罪,却没有加以必要的教导,又轻易让他返回封国,这反而助长了他的骄纵气焰。在刘长死后,汉文帝没有按照贾谊的方针办事,把刘长的诸子一一封王,这又错了。因为刘长并非无辜而死,汉文帝就算怜悯他,把他的儿子们封为列侯也就够了(汉代的列侯只食租税,其力量不足以作乱),却瓜分淮南旧地,分封刘长诸子为王(诸侯王地大人多,力量足以为乱),酿成后来的反叛,这真是一错再错,比起大舜处理同类事件时兼顾仁、义两途就差得远了。我以为,后世帝王再有处理这种亲戚作乱之情况的,只应该以大舜为榜样。1478
真德秀以为唯一的榜样就是大舜,汉文帝也说过过去尧、舜放逐他们的亲生骨肉,周公杀掉亲兄弟管叔、蔡叔,天下称之为圣人,赞美他们不以私害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2)周公榜样
先说周公。武王克商之后,把原来商代的王畿分为几个部分,北部作为纣王之子武庚的封国,中部和东南部作为“三监”的封国,“三监”顾名思义,是起到监视武庚治下的殷商遗民的作用。
“三监”之说大体有四种,大略而言,分别指管叔、蔡叔和霍叔。后来武王去世,成王年幼,周公执政,管叔和蔡叔联合武庚发动叛乱,周公敉平叛乱,杀掉了管叔和蔡叔。——这件事是可以和郑伯克段一事作比较的,周公所杀的也是自己的亲弟弟,况且郑庄公只是逐弟(依《左传》),周公却是杀弟,为什么周公一向被尊为圣人,郑庄公却饱受骂名?
和胡安国同榜进士的叶梦得对此有个说法:周公杀管叔是出于不得已。如果周公一早就知道管叔要反,肯定会有相应的对策,不会弄到最后杀掉管叔的地步。周公虽是圣人,但也不是完人。所以说,如果罪不当杀,即便像郑庄公对待叔段,一开始的时候多相容让,君子也不会认为郑庄公仁慈,所以《春秋》写作“郑伯克段于鄢”;如果其罪当杀,即便是季子对待叔牙那样,用毒酒把他杀死,君子也不以为过,所以《春秋》记作“公子牙卒”。这就是君子处理亲亲之道的原则。1479
——这里还有必要指出,叶梦得是认为郑庄公杀掉了叔段的,1480所以把周公和郑庄公对举,对比的色彩更强。也就是说,郑伯杀弟是“谓之郑志”,周公杀弟是因公忘私,不得已而为之。
宋人周孚《蠧斋铅刀编》也持类似的论点,很是典型:周公诛杀管叔、蔡叔,不遗余力,后人却不认为周公做得不对,那《春秋》在克段一事上为什么单单归罪郑庄公?因为管叔和蔡叔的受封都不是周公安排的,其后讨伐管叔、蔡叔也不是周公出于个人角度的考虑。管、蔡受诛之后,周室得以安定,而安定周室才正是周公的用心。相反,叔段居于京邑是郑庄公亲手所封,叔段扩充军备是在郑庄公的纵容之下,等叔段的罪恶彻底显形了郑庄公再加以诛杀,郑庄公的这般用心又怎能与周公相比?司马懿诛曹爽也是这般道理,能和周公一样吗?1481
(3)大舜榜样
杀弟而有理,周公就是典型;弟弟虽坏却能不杀,大舜就是典型。
在处理兄弟矛盾的问题上,大舜历来被视为最高典范。真德秀称之为“唯当以大舜为法”;宋代赵鹏飞称之为“盖庄公不幸有悖逆之弟,如舜之待象可也”;1482明代姚舜牧称之为“凡人有孝友之诚心而又明予夺之大义,则母子兄弟之间必能委曲承顺而区处得宜,若舜之与象,其极也”1483——这段话还被改写进清代《御定孝经衍义》,成为官学定论;朱善称之为“若是则庄公所以处段者无以异于舜之处象,孰得而议之哉”;1484湛若水称之为“惟大舜之仁心,笃于亲爱之诚,故能处傲象而烝乂不格奸也,可以为事长慈幼之法矣”……1485
要解决郑庄公与叔段这类的问题,当以大舜为法。那么,大舜究竟是怎么处置的?
这件事见于《孟子·万章上》,为我们展示了一番什么才是“尧舜之道”:
万章说道:“舜的父母打发舜去修理谷仓,等舜上了屋顶,就把梯子抽了下来,舜的父亲瞽瞍亲手放火,把谷仓给烧了。舜大难不死,之后,瞽瞍又打发舜去淘井,等舜下到井地,就用土把井口给填上了。大家都以为舜这回在劫难逃了,舜的兄弟象说:‘谋害哥哥都是我的功劳!舜死了,家产得重新分一下了:牛羊分给父母,仓廪分给父母,兵器和琴都归我,嫂子也归我。’象进了舜的房间,却发现舜坐在屋里弹琴,象大出所料,对哥哥说:‘我很想念你!’但神情很是尴尬。舜回答道:‘我惦记着臣民百姓,你也帮我管理一下吧。’”
万章讲完了这些,问老师孟子道:“我不清楚舜这时候是不是知道了弟弟要杀自己?”
孟子答道:“怎么会不知道?象忧愁了,舜也忧愁;象高兴了,舜也高兴。兄弟两人心灵相通,舜怎么会不知道?”
万章问道:“那么,舜的高兴是假装的吗?”
孟子讲了一个君子可欺以其方的故事,继而说道:“象既然假装成关心哥哥的样子,舜便真心相信了他而高兴了起来。怎么能说舜的高兴是假装的?”
万章又问:“象已经把谋害哥哥的事当作自己的日常工作了,可是,在舜作了天子之后,却仅仅是流放了象,这是什么道理?”
孟子答道:“是有人说舜流放了象,而其实是舜封象作了诸侯。”
万章很是不解:“舜把共工流放到了幽州,把驩兜流放到崇山,把三苗之君驱逐到三危,把鲧流放到羽山,从此天下归服。天下为什么归服,就是因为惩处了不仁之人,但是,象是最不仁的一个,舜却封他以有庳之国,有庳的百姓有什么罪?同样是坏人,如果是别人就加以惩处,如果是自己的弟弟就给他封国,难道仁人的做法就是这样的吗?”
孟子答道:“仁人对于弟弟,有怨恨而不藏在心里,只是亲爱他罢了。亲他,便要使他贵;爱他,便要使他富。舜把有庳封给弟弟,正是要使弟弟又贵又富。如果自己当天子,弟弟却是个老百姓,这还可以说是亲爱吗?”
万章又问:“为什么又人说象是被舜流放了?”
孟子答道:“因为象虽然受了封地,但天子还派了官吏来治理这片封地,安排上贡纳税,所以象就不能在自己的封地上为所欲为,于是便有人说象是遭到了流放。总之,在这样的安排下,象再坏也没可能虐待封国里的百姓。象在受封之后,舜还是想经常看到象,象也经常来看望哥哥。古语说‘不必非要等到规定的朝贡时间,即便是平常的日子也假借政治上的需要来会面’,说的就是舜和象的事情。”1486
舜和象的这段故事,很难说真实度能有多高,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历代学者们大多把它“当作真的”。于是,这段故事便有了道德训示、垂法万世的意义。
从现代角度来看,这个故事很像是一则寓言,因为人物刻画实在太典型化了:舜是大好人,好到无以复加的程度;象是大坏蛋,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而这极端化的两个角色还偏偏是兄弟。所以,现实生活中的兄弟矛盾哪怕再严重,也不会超过舜和象的矛盾程度,那么,既然舜都可以用自己的方法把象感化,其他人为什么就不可以?再者,天下最坏的父母恐怕也坏不过舜的父母,既然舜可以良好地处理和父母的关系,其他人为什么就不可以?
回到克段事件:姜氏再坏、再偏袒叔段,也不可能超过瞽瞍对待两个儿子的程度;叔段再坏、再怎么想谋害哥哥,也不可能超过象对待舜的程度,既然舜都可以把这些关系处理好,为什么郑庄公就不能?
政治之道,首在人伦,“修己以安人”,1487这是儒家的一个普遍观念。真德秀《大学衍义》在修齐治平的序列上仅仅论及齐家,因为“四者(格物致知之要,诚意正心之要,修身之要,齐家之要)之道得,则治国平天下在其中矣”。1488朱熹曾经概括《春秋》的开篇大义,说:“《春秋》一发首,不书即位,即君臣之事也;书仲子嫡庶之分,即夫妇之事也;书及邾盟,朋友之事也;书郑伯克段,即兄弟之事也。一开首人伦便尽在。”1489——《春秋·隐公元年》寥寥几件事,便述尽了君臣关系、夫妇关系、朋友关系和兄弟关系,这些既是切身小事,也是政治要诀,故而“修身而后齐家,齐家而后治国,治国而后平天下”,按部就班,顺理成章。
那么,如果再问一步:当叔段已经具有京邑、并吞廪延之后,乱象已生,这时候郑庄公又应该怎么做?换句话说:如果在这时候把大舜放到郑庄公的位置上,他又会有什么妥善的解决之道吗?
——苏轼就曾经议论过这个问题。作为宋代蜀学的领军人物,苏轼虽然没有《春秋》方面的专著,倒是有过一些相关散论的,其中便有一篇《论郑伯克段于鄢》,认为到了叔段乱象已生的时候,就算大舜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对叔段是非杀不可的。《春秋》之所以称“郑伯克段于鄢”,而不称“郑伯杀其弟段”,是认为到了这个时候就算圣人也无法保全兄弟之情。夫妇、父子、兄弟之亲,都是天下之至情,至情之间酿成这般相互残杀的局面,定非一日之寒。——郑庄公到底应该怎么做?苏轼品评“三传”的解决方案道:《榖梁传》给出的解决之道是“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但这显然是行不通的,因为矛盾之深都已经到了这种田地,就算真的缓追逸贼,恐怕也保全不了亲亲之道了。所以说,真到了这种时候,就算圣人也会杀弟,但圣人显然有办法防患于未然,不会使事情恶化到这般地步。《公羊传》说“母欲立之,己杀之,如勿与而已矣”,又分析当国、内外云云,见识短浅。《左传》认为“段不弟,故不称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敎”,若要探求圣人的深意,《左传》还是比较可取的。1490
看来,即便大家都能同意用大舜和周公来作参照系,得出的结论也未必相同。甚至还可能是完全相反的——据《旧唐书·高祖二十二子传》,李世民的手下劝他除掉李建成和李元吉,说是那两人早就想除掉李世民了。见李世民迟疑不决,大家就引大舜为例,问道:“您觉得大舜这人怎么样?”李世民自然是一番夸赞,说大舜既是孝子,又是圣君。大家再问:“大舜当初被骗到井里的时候,如果没能侥幸脱身,岂不就被困死了,哪里还有被人夸作孝子的机会?被骗到谷仓上的时候,如果就那么被烧死了,又怎么可能在将来成为圣君?小委曲可以忍一忍,但大难可一定要躲一躲!”李世民这才下了决心,要把李建成和李元吉除掉。1491
周公诛管、蔡的例子也被这些人援引过。《旧唐书·房玄龄传》载,李世民到李建成那里吃饭,中了毒,一众手下大为惊骇,房玄龄便和长孙无忌商量,说现在矛盾已经化解不开了,再这样下去恐怕会出大乱子,到时候不要说秦王府,就连国家社稷都会动摇,那还不如学周公好了,古人说“为国者不顾小节”,该下手就得下手。1492
同样是大舜和周公的例子,重要的是解释权掌握在谁的手里。
7.吕祖谦《东莱博议》:科举范文
如果不对大舜和周公的故事作出过度曲解的话,不得不承认这两个光辉形象(尤其是大舜的形象)实在是太高大了,高大到几乎遥不可及的地步。大舜和周公被树立为了至高典范,现实生活中无论是谁,和这两位大圣人比起来只能显出一副灰头土脸,其间区别只是灰头土脸的程度不同而已。
道德标准树得越高,现实批判也就往往批得越狠;圣人深意求得越深,诛心之论也就往往越诛越玄。种种议论,除了学者专著之外,还有大量的科举论文,要想把文章写得既别出心裁又不至于偏离官学划定的意识形态准绳,那就得把圣人深意比别人挖得更深。这样的例子,最典型的怕要算是吕祖谦的《东莱博议》。
吕是朱熹的好友,曾经邀集过著名的鹅湖之会,他在东阳授课期间为学生们讲述《左传》,写下了不少科举范文,辑录成册,便是后来很著名的《东莱博议》,无论是老师授课还是学生练习作文都常用这部书。比之象牙塔里的一些专著,这部书在中国传统上发挥了更大得多的影响。
科举文章,不仅要有好见解,也要有好文笔,而吕祖谦既是经学家,也是散文家,兼具两家之长,议论经学也常常从文学角度着眼。《东莱博议》的第一篇范文就是论郑伯克段的,句式多对仗排比,议论多峰回路转,很有几分炫技的味道,而诛心的技术也被发挥到了极至:
钓者负鱼,鱼何负于钓?猎者负兽,兽何负于猎?庄公负叔段,叔段何负于庄公?且为钩饵以诱鱼者,钓也;为陷阱以诱兽者,猎也。不责钓者,而责鱼之吞饵;不责猎者,而责兽之投阱,天下宁有是耶?
庄公雄猜阴狠,视同气如寇雠而欲必致之死,故匿其机而使之狎,肆其欲而使之放,养其恶而使之成。甲兵之强,卒乘之富,庄公之钩饵也;百雉之城,两鄙之地,庄公之陷阱也。彼叔段之冥顽不灵,鱼耳,兽耳,岂有见钩饵而不吞,过陷阱而不投者哉?导之以逆,而反诛其逆;教之以叛,而反讨其叛,庄公之用心亦险矣。
庄公之心,以为亟治之则其恶未显,人必不服,缓治之则其恶已暴,人必无辞。其始不问者,盖将多叔段之罪而毙之也。殊不知叔段之恶日长,而庄公之恶与之俱长;叔段之罪日深,而庄公之罪与之俱深。人徒见庄公欲杀一叔段而已,吾独以谓封京之后,伐鄢之前,其处心积虑曷尝须臾而忘叔段哉?苟兴一念是杀一弟也,苟兴百念是杀百弟也,由初及末,其杀段之念殆不可千万计,是亦杀千万弟而不可计也。一人之身杀其同气至于千万而不可计,天所不覆,地所不载,翻四海之波亦不足以湔其恶矣。庄公之罪顾不大于叔段耶?
吾尝反复考之,然后知庄公之心,天下之至险也。祭仲之徒不识其机,反谏其都城过制,不知庄公正欲其过制;谏其厚将得众,不知庄公正欲其得众。是举朝之卿大夫皆堕其计中矣。郑之诗人不识其机,反刺其不胜其母以害其弟,不知庄公正欲得不胜其母之名;刺其小不忍以致大乱,不知庄公正欲得小不忍之名,是举国之人皆堕其计中矣。
举朝堕其计,举国堕其计,庄公之机心犹未已也。鲁隐公十一年,庄公封许叔而曰:“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于四方,况能久有许乎?”其为此言,是庄公欲以欺天下也。鲁庄十六年,郑公父定叔出奔卫,三年而复之,曰:“不可使共叔无后于郑”,则共叔有后于郑,旧矣。段之有后,是庄公欲以欺后世也,既欺其朝,又欺其国,又欺天下,又欺后世。
噫嘻!岌岌乎险哉庄公之心欤!然将欲欺人,必先欺心。庄公徒喜人之受吾欺者多而不知吾自欺其心者亦多。受欺之害,身害也,欺人之害,心害也。哀莫大于心死,而身死亦次之。受欺者身虽害而心固自若,彼欺人者身虽得志其心固已斫丧无余矣。在彼者所丧甚轻,在此者所丧甚重,本欲陷人而卒自陷,是钓者之自吞钩饵,猎者之自投陷阱也。非天下之至拙者讵至此乎?故吾始以为庄公为天下之至险,终以庄公为天下之至拙。
从文字技巧来看,吕祖谦这篇范文确实称得上范文。先从比喻入手,说明郑庄公如同钓者,叔段好比鱼儿,这世上没有人会因为鱼儿被钓上了钩而责怪鱼儿的不是。叔段原本并不坏,只是脑瓜笨,这才一步步上了庄公的当。然后词锋一转,加以道德评论,说叔段之恶与日俱增,而庄公之恶也随之与日俱增,人们都认为庄公只是杀了一个弟弟,作者却认为庄公动一下杀弟的念头就算杀弟一次,动了千万次念头自然要算是杀掉了千万个弟弟,罪过实在太大。
接下来再论郑庄公的用心,阴险至极,骗过了举国之人,处心积虑要除掉叔段。但这还不算完,作者又举《左传》后文的两处例子,以证郑庄公的欺世之心。最后一段峰回路转,说郑庄公虽然是加害人,自己却也是个受害者。这实在是一个怪论,自然会引起读者的好奇,于是作者解释道:要想骗住别人,先得骗住自己的心,庄公得意于自己骗过的人很多很多,却没想到自己的心也同样被骗过很多很多。受了别人的欺骗,其害处无非只是身害;去骗了别人,自己却会落下心害。哀莫大于心死,心害甚于身害,欺人者本要欺骗别人,却也害了自己,好比钓者吞了自己投下的钩饵,好比猎人掉进了自己挖下的陷阱,天下只有最笨的人才会做这种事。所以说,郑庄公既是天下最阴险的人,也是天下最笨的人。
这番逻辑看似离奇,却是吕祖谦偏于象山心学的哲学观点的反映,所谓“人心皆有至理”,1493对“心”的伤害才是对人最大的伤害,这是对朱熹之“理”与陆九渊之“心”的巧妙弥合。
解经一路发展,从凿空之言到过苛之论,不一而足。当前人在某一点上做到极至之后,后人便容易从其他角度或其他立场来作一些翻案文章,非如此不足以出新。这大约是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经学如此,其他领域亦然。如《东莱博议》论“介之推不言禄”,惊世骇俗地说道:“盗跖之风不足以误后世,而伯夷之风反可以误后世;鲁桓公之风不足以误后世,而季札之风反可以误后世”,其实这话倒也可以用到吕祖谦自己身上。一个社会里,如果道德标杆不切实际地树得太高,是不是“反可以误后世”?
吕的道德标杆可以说已经达到宗教标准了——庄公动一下杀弟的念头就算杀弟一次,动了千万次念头自然要算是杀掉了千万个弟弟,这就像《新约·马太福音》的逻辑:“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但和宗教不一样的是,神自然有能力洞悉人的内心世界,人又有多大可能隔着肚皮、隔着粗糙的史料、隔着千百年前的史官的眼睛、隔着千百年前辗转了不知几手的传闻来洞悉古人的内心?湛若水称吕祖谦“深诛其心术之微”,1494但无论他深诛得对与不对,都是无从证实的了。
要论诛心之重、发掘之深,似乎吕祖谦可以瞠乎其后,但事实远非这么乐观。比如我们还可以看看明代黄正宪的《春秋翼附》,把罪魁祸首跨过郑庄公而追溯到郑武公的头上,说他这个作父亲的当初没把事情处理好,这才给儿子们留下了致命的隐患。1495
这道理乍听上去实在令人吃惊,细想一下却也真有几分道理,可见对经义的发掘是没有止境的,像吕祖谦那样把加害者说成受害人也一样能说得通。
但是,事情到此却有一转:吕祖谦写这种科举范文,这到底是直抒胸臆,还只是为了展示文章技巧?——吕祖谦另有一部《左氏传续说》,1496也有专文论及克段一事,这回多用口语,毫不顾及文章华彩,而立意却与《东莱博议》那一篇完全相反,说一开始姜氏为叔段请制的时候,庄公没有答应,这全是出于一番好意,不是因为制地险要才不敢封给弟弟;后来祭仲两次进谏,一是追溯先王之制,一是谈到君之宠弟,也没有看出兄弟不和的意思——尤其是“宠弟”二字,并未露出庄公要害叔段的意思,直到后来公子吕出来劝谏,语气才开始激愤。看来庄公一开始并没有要害弟弟的心思,只是后来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这才有了克段之事。1497
同一个人,两部书,截然相反的两番说辞,也不知道吕祖谦是想法有了变化还是一篇发自随想,一篇只为技术示范?
不管吕祖谦的观点变化,单看他立论的基点,主要都是从《左传》出发,甚至“舍本逐末”,抛开《春秋》而专攻《左传》,其分析议论与其说是琢磨经义,不如说是发表史论,从史事当中引发一些人情世故的道理。
当时,朱熹、陆九渊、吕祖谦各为一派宗主,吕在史学上着力尤深。一般在古人而言,史学毕竟要低经学一头,1498而《左传》的意义在于解经,如果仅把《左传》当作史料来看,似乎辱没了它。况且,读史很容易读出权谋利害,会把人的精神境界“带得低了”——朱熹就这么说过吕祖谦:“伯恭(吕祖谦字伯恭)无恙时爱说史学,身为后生辈糊涂说出一般恶口小家议论,贱王尊霸,谋利计功,更不可听。”1499
朱熹这番话是批评吕祖谦的,却也间接地批评到了《左传》。吕重视《左传》,劝人读《左传》,甚至是远离经义而径读《左传》,而《左传》恰恰多有“贱王尊霸,谋利计功”的论调。孟子很硬朗地说过“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1500而《左传》却每每对齐桓公、晋文公这些霸主的事业津津乐道,所有早有人议论过《左传》的是非标准大异于孔子,所以作为《春秋》的解经之作是很不合格的,甚至顾炎武还举出了这样的例子:《左传》记载周王室之事,居然有“王贰于虢”,“王叛王孙苏”这样的话,周室以王者之尊而称“贰”、称“叛”,好像与对方身份相当一样。孔子说过“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可见《左传》实在是不了解春秋大义。1501
顾炎武的批评是否得当,尚存异说,1502而《左传》“贱王尊霸,谋利计功”,这风格总是看得出的。但是朱熹反对吕祖谦劝人读史,并没有否定《左传》的意思,他自己曾说“看《春秋》且须看得一部《左传》,首尾意思通贯,方能略见圣人笔削与当时事意”,又说“《左氏》所传《春秋》事,恐八九分是”,再有“‘三传’唯《左氏》近之”,1503可见朱熹对《左传》还算很推崇的,他之反对吕祖谦,应该是不满后者把《左传》作了史论而脱离了经学的高度。
吕祖谦由经入史,自然不会入得那些所谓醇儒的法眼,也算是经学阵营中的一个异数。而在王霸义利之辨上,朱熹的死对头并不是吕祖谦,而是陈亮,但这就属于另外的领域了。
赵鹏飞《春秋经筌》·为叔段辩护
随着道德标准越树越高,郑庄公的罪过也越来越大,而在一片对郑庄公的苛责声里,也有为叔段辩护的声音。赵鹏飞挺身而出,说诸位实在错会了孔子的深意,而要真实领会孔子的深意,就需要把握一项原则,并引进一个新的方法。
这一项原则,就是《春秋》的核心重点,即所谓名教,对郑伯克段的索隐不能违背名教的宗旨;一个新的方法,就是以《诗经》之旨与《春秋》之意互相参照,既然《诗经》是孔子亲手删订的,《春秋》是孔子亲手所作的,两者的宗旨必然相合。
于是,赵鹏飞《春秋经筌》论道:圣人治理天下,始于修身、齐家。看看古时候的几位大圣人:尧的治道始于亲九族,舜的治道始于逊五品,周文王的治道始于以身作则,把自身道德逐渐影响到妻子和兄弟身上,周武王的治道始于对民众的教化。孔子说:“大学之道,始于齐家。”所以说孔子作《春秋》,尤其以名教为重。
《春秋》的一开篇,就记载了克段之事。名教讲齐家之道,兄友弟恭,而郑庄公既不友,叔段也不恭,这两位全都是名教罪人,而叔段的罪过更大。世人论说《春秋》,只一味地责备郑庄公,却对叔段很宽容,真不知道叔段有哪点是值得宽容的。
按照名教伦理,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父虽不父,子不可以不子;那么,兄虽不兄,弟就可以不弟吗,就可以犯上作乱吗?追究一下这些谬论的源头,应该就是《毛诗序》了。《毛诗序》只不过是汉人的附会,并非圣人之言,可信度不高。《叔于田》、《太叔于田》这两首诗,从文辞来看分明都是讥刺叔段的,而《毛诗序》却说是讥刺郑庄公。
看看诗中的描写,“巷无居人,不如叔也”,这是写叔段之横,“叔在薮,火烈具举,袒裼暴虎,献于公所”,这是写叔段之暴。两首诗没有一个字提到郑庄公,《毛诗序》所谓讥刺庄公之说又从何而来?
这个说法应该来自于《左传》。《左传》说:“称郑伯,讥失教也”,这是特别指出庄公失教才导致了叔段的愚顽,并不是论定庄公的罪过大于叔段,而《毛诗序》的作者却误以为是讥刺庄公的,照这么说,岂不是兄不可以不兄而弟可以不弟了么?
我认为,圣人的批评一贯对臣子之过重,对君主之过轻。这种轻重之别并不是随随便便的,而是长幼之分使然,是尊卑之义使然。
长幼有别,尊卑有序,名分定了,天下也就安定了。这才是圣人的宗旨,所以我是不相信郑庄公的罪过要大过叔段的。
《春秋》一书中,诸侯之弟,凡是称弟的,是为了表示血缘之亲;凡是称公子的,是为了表示宗法之情。叔段既不称弟,也不称公子,分明是被当作路人了。《春秋》把叔段比作路人,又怎能说是宽恕了他?
郑庄公不幸有了叔段这样悖逆的弟弟,应该怎么作才对?大约效法一下舜对待象的方式也就对了:用礼法约束他,用仁德感化他,给他俸禄却不使他参政,给他财富却不给他兵权。而郑庄公的错误,始于姜氏请邑而没能拒绝,后来叔段扩充武装而没能禁止,放纵叔段的愚顽,纵容叔段的暴虐,终于使叔段越过底线,起兵造反,而庄公以兵克之。《左传》所谓“讥失教”,说的只是这个意思而已。
所谓“克”,是胜之之辞。如果郑庄公没能克了叔段,叔段就会克了郑庄公。《春秋》记作“克段”,是表现叔段的强暴,并为郑庄公的胜利而称幸。假使结局相反,叔段克了郑庄公,大家对经文又该如何作解?
照我看来,体会到《诗经》的宗旨便可以明了《春秋》的大义,可以看明白《春秋》是如何谴责叔段之罪的。毕竟根据名教的原则,不可以重责兄而轻责弟。1504
以上,赵鹏飞为郑庄公提出的“正确的办法”是效法大舜,对叔段“用礼法约束他,用仁德感化他,给他俸禄却不使他参政,给他财富却不给他兵权”,这其实正是赵自己时代的政治取向,他这是以后世之经验给古人开药方。——当初宋太祖分封宗室,便是只给名分和俸禄而不给封国,“赋以重禄,别无职业”,1505亲王们都住在开封城里,可以尽享荣华富贵,却没有多大的实际权柄,甚至为了弱化小宗,还剥夺了小宗子女读书的权利。1506明代的情况也很类似,自靖难之变以后,朱棣以藩王夺帝位,转而实行削藩政策,于是“有明诸藩,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1507正与赵鹏飞提出的方案相同,从而“最引人注意的是,除了在祖先祭祀和宫廷典礼中的礼仪功能以外,宗室其实是百无一用的皇家造物”。1508
就学风而言,赵鹏飞的议论大体而言仍没脱出宋学的主流风气。他也一样认为历来的经学家们拘泥于“三传”,各自护卫自家师说,反倒离圣人的主旨越来越远了。所以作《春秋经筌》,立意要离开“三传”而以经解经。赵鹏飞在自序里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在“三传”未曾出现之前,《春秋》的意旨究竟何在?
这就是说,《春秋》原本其意自足,意旨并不是只依赖于“三传”而存在的,如果抛开“三传”,悉心体会《春秋》的文辞,默会圣人的深意,与孔子作超越时空的心灵沟通,这才更可以窥得圣人的真意。1509
赵鹏飞的这个思路在操作上是不太可能的,但他显然比前述诸君应用到了自成一格的方法。赵的上述推论基于这样三个前提:一,《春秋》是孔子所作;二,《诗经》是孔子所删订;三,《春秋》之旨就是名教之旨。以现代眼光来看,这三个前提未必都是足够牢靠的,所以要么作为假设,要么作为公理。而应用《诗经》来阐释《春秋》,赵对《毛诗序》的质疑是很有几分道理的,但他自己对两首《叔于田》的理解未必比《毛诗序》更合情理——纯粹从字面上看,似乎只能读出诗歌作者对叔的赞美,既无法判定诗中之叔就是叔段,更无法读出赵鹏飞读出来的“横”和“暴”的意思,所以,“横”、“暴”两字依然是得自于《左传》的影响。这样看来,赵的论述虽然条分缕析、步步为营,但就算不问三大假设的可靠性(这就有些苛责古人了),至少整个论证过程没能做到自洽。
但是,究竟又有几个人达到自洽这个基本标准了?我们只看到歧义纷呈,都能言之成理,但《春秋》的真谛究竟是什么(如果真有这个真谛的话),却越来越让人看不清了。
9.经学理学化,孔子朱子化
自宋代以后,整体的学术风气大约可以这么来说:经学理学化,孔子朱子化。
现在常说“四书五经”,仿佛“四书”是很要紧的东西。所谓“四书”,《大学》和《中庸》本来都是《礼记》里的单篇,而《论语》和《孟子》原本也都属于诸子书。《礼记》、《论语》、《孟子》在汉代都曾立过博士,列为经学,但在群经之中地位并不太高。到了唐代,官学“九经”当中便只有《礼记》了,而《论语》和《孟子》到了宋代才又被列入“十三经”之内。
宋代,这四部书先是受到了二程的大力提倡,认为是儒学入门的东西,直到朱熹才把他们汇编在了一起,顺序是《大学》、《论语》、《孟子》、《中庸》,认为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次序,并为之作注,作为初学者的入门教材。
朱注“四书”到了元代才被定为科举教科书,学生们不但要背“四书”本身,还要背朱熹的小注,经学格局至此又为之一变。
从前文已经可以充分看出,所谓经学,大体上可以说是一种挂羊头卖狗肉的东西,牌匾上永远号称孔子圣学,事实上孔子的真意永远是含混不清、一时一变的。周予同曾有一段文字,立意是要说明治经学史的重要性,但也很适合拿来说明一下“羊头”的可靠性:
我们研究古史学,我们能不取材于《尚书》、《左传》、《周礼》等书吗?但一谈到这三部书,《尚书》的今古文成问题,《左传》的真伪成问题,《周礼》是否实际的政绩的记载成问题。我们研究哲学史或思想史,我们不能不论到《易》和《春秋》,但《易》的产生时期和思想来源成问题,《春秋》的笔削命意和《公》、《榖》、《左氏》的异同成问题。我们研究古代民间文学,当然首及《诗经》,但《关雎》等篇的美刺成问题,《静女》等篇是否恋歌成问题。最后我们说到古文字学的研究,则六书的起源,壁中古文的真伪,籀、篆、隶的变迁,无一不成问题,也无一不同经学发生密切的关系。1510
另如胡适,他在《独立评论》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很叫做《我们今日还不配读经》。
文章起于傅孟真在《大公报》撰文,讨论学校读经的问题,其中提到六经之难读,说“今日学校读经,无异于拿些教师自己半懂不懂的东西给学生。……六经虽在专门家手中也是半懂不懂的东西,一旦拿来给儿童,教者不是浑沌混过,便要自欺欺人。这样的效用,究竟是有益于儿童的理智呢,或是他们的人格?”
胡适对傅孟真这话大以为然,继而分析道:
今日提倡读经的人们,梦里也没有想到五经至今还只是一半懂得一半不懂得的东西。这也难怪,毛公、郑玄以下,说《诗》的人谁肯说《诗》三百篇有一半不可懂?王弼、韩康伯以下,说《易》的人谁肯说《周易》有一大半不可懂?郑玄、马融、王肃以下,说《书》的人谁肯说《尚书》有一半不可懂?古人且不谈,三百年中的经学家……又何尝肯老实承认这些古经他们只懂得一半?……王国维先生忽然公开揭穿了这张黑幕,老实的承认,《诗经》他不懂的有十之一二,《尚书》他不懂的有十之五。王国维尚且如此说,我们不可以请今日妄谈读经的诸公细细想想吗?1511
周予同和胡适都是站在近代说话,经学的正统性在这时候已经渐渐消亡了,而在古人那里,圣人真义却“必然”是明白无误的,是读得懂的——尽管读起来实在很难,就连王安石、朱熹这样的古代大儒都知难而退了,遍注群经而特意空过《春秋》。1512再者,能读懂是一回事,至于谁才是“真正”读懂了的,这就不好说了,主要就得看时代风潮和官方权威来作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