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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 蒋庆:《公羊学引论》,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5章。.5

作者:熊逸 当前章节:8065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5:23

  116 蒋庆:《公羊学引论》,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5章。.5

631 详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4页。

632 [清]刘文淇《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文淇案:文六年传云:晋襄公卒,灵公少。七年传云:穆嬴抱大子以啼于朝,出朝则抱以适赵氏。则少者幼小之称。且隐元年传云:太子少。十一年传亦云:为其少故也。相距十年而年尚少,则所谓少者,非仅未成人之解。传称改葬惠公,但云公弗临,不言使桓公为主。羽父反谗,正欺桓之幼小。况传明言“生桓公而惠公薨”,杜注显与传背。先儒以庆父为庄公母弟,而杜必云庶兄,故于此传先为此凿空之说,以为桓公应有长庶张本。《正义》曲为解释,非也。

633 [清]洪亮吉《春秋左传诂》卷五:《周礼》郑注:奉,犹进也。《广雅》:奉,持也。又云:奉,献也。是奉皆有尊崇之义……

634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是以隐公立而奉之。隐公,继室之子,当嗣世,以祯祥之故,追成父志。为桓尚少,是以立为大子,帅国人奉之,为经“元年春”不书即位传。……[疏]注“隐公”至“位传”。○正义曰:继室虽非夫人,而贵于诸妾。惠公不立大子,母贵则宜为君。隐公当嗣父世,正以祯祥之故,仲子手有夫人之文,其父娶之,有以仲子为夫人之意,故追成父志,以位让桓。但为桓年少,未堪多难,是以立桓为太子,帅国人而奉之。已则且摄君位,待其年长,故于岁首不即君位。传于“元年”之前预发此语者,为经不书公“即位”传。是谓先经以始事也。凡称“传”者,皆是为经。唯文五年“霍伯臼季等卒”,注云“为六年蒐于夷传”者,以“蒐于夷”与此文次相接,故不得言张本也。或言张本,或言起本,或言起,检其上下,事同文异,疑杜随便而言也。郑众以为隐公摄立为君,奉桓为大子。案传言立而奉之是先“立后奉之”也。若隐公先立乃后奉桓,则隐立之时未有大子,隐之为君复何所摄?若先奉大子乃后摄立,不得云“立而奉之”。是郑之谬也。贾逵以为隐立桓为大子,奉以为君。隐虽不即位,称公改元,号令于臣子,朝正于宗庙,言立桓为大子可矣,安在其奉以为君乎?是贾之妄也。襄二十五年齐景公立,传云“崔杼立而相之”,以此知“立而奉之”谓立为大子,帅国人奉之,正谓奉之以为大子也。元年传曰“大子少”,是立为大子之文也。大子者,父在之称,今惠公巳薨而言立为大子者,以其未堪为君,仍处大子之位故也。《礼记·曾子问》曰“君薨而世子生”,是君薨之后仍可以称大子也。

635 [清]洪亮吉《春秋左传诂》卷五:贾逵云:“隐立桓为太子,奉以为君。”郑众以为隐公摄立为君奉桓为太子。按杜注亦本贾义,惟《正义》以“奉以为君”为贾之妄,不知贾实依经为训,使国人知桓有君道而奉之,非隐以君礼奉桓也。《周礼》郑注:奉,犹进也。《广雅》:奉,持也。又云:奉,献也。是奉皆有尊崇之义,故贾云奉以为君耳。

636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4页。

637 [清]于鬯《香草校书》,中华书局,1984年,第740-741页:立者即谓隐公摄立为君也。《经》不书即位,故《传》明隐之所以立奉之者。之字当指仲子,谓奉仲子为母也。而杜预《集解》谓隐公追成父志,为桓尚少,是以立为太子,帅国人奉之。则以立为桓公立为太子,非隐公立为鲁君。奉为奉桓,非奉仲子。其说本之郑众。贾逵而小变之。殆非也。然据孔义引郑说,隐公摄立为君,奉桓为太子,则其解立却不误。盖此语承上文惠公薨而言,又明出隐公字。凡言某公薨、某公立,史文之常例。又下文云:元年春王周正月,不书即位,摄也。即紧承此立字而言,伸明隐既立而《经》不书即位之意。《左传》为经割《传》附《经》之前,其文本相连接,则立之指隐不指桓,显可见也。惟郑亦以奉为奉桓为太子。夫既奉仲子为母,则正以桓为太子故矣。但曰奉谓奉仲子则可,谓奉桓则不可。奉者必自下奉上之辞,子可以奉母,兄未便曰奉弟也。杜亦正嫌于奉之之义,故曲谓帅国人奉之,殊添设帅国人字矣。且《史记·鲁世家》言登宋女为夫人,以允为太子,在惠公卒之前,而下《传》亦云惠公之薨也,太子少,则桓在惠公时固早已立为太子矣,亦何烦隐之追立而奉之哉?

638 详见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第337页。

639 刘丽文:《〈左传〉“继室”考》,《学术探索》,2003年9月。

640 《左传·闵公二年》: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

641 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第231-233页。

642 《礼记·檀弓》:公仪仲子之丧,檀弓免焉。仲子舍其孙而立其子。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闻也。”趋而就子服伯子于门右,曰:“仲子舍其孙而立其子,何也?”伯子曰:“仲子亦犹行古之道也。昔者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微子舍其孙腯而立衍也。夫仲子,亦犹行古之道也。”子游问诸孔子。孔子曰:“否。立孙。”

643 [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隐公卷第一》徐彦疏:问曰:《春秋说》云:“《春秋》书有七缺。”七缺之义如何?○答曰:七缺者,惠公妃匹不正,隐、桓之祸生,是为夫之道缺也……

644 [清]戴震《戴震文集》卷一,中华书局,1980年,第23页:《春秋》始乎隐,其事之值于变者三焉:诸侯无再娶之文,惠公失礼再娶……鲁之祸,惠公启之也。明乎嗣立即位之义,君臣、父子、夫妇、昆弟之间,其尽矣乎!

645 如《汉书·高后纪》“太子立为皇帝”,钱大昭即谓:“他纪皆云‘某日太子即皇帝位’,此处书法不同,盖吕后临朝称制,与自立无异。且太子是后宫美人之子,非孝惠子,不旋踵而为吕后幽废,与恒山王无异,故变文书之。”见[清]钱大昭《汉书辨疑》卷一,丛书集成新编本,第6册,第500页。

646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不书即位,摄也。假摄君政。不修即位之礼,故史不书于策,传所以见异于常。……[疏]“不书即位,摄也”。○正义曰:摄训持也。隐以桓公幼少,且摄持国政,待其年长,所以不行即位之礼。史官不书即位,仲尼因而不改,故发传以解之。公实不即位,史本无可书。

647 [清]洪亮吉《频年著左传诂已欲告成偶题一律》,《洪亮吉集》,中华书局,2001年,第1330页。

648 [晋]王嘉《拾遗记》卷六:何休……作《左氏膏肓》、《公羊废疾》、《榖梁墨守》,谓之三阙。言理幽微,非知机藏往,不可通焉。(案:《拾遗记》把《公羊废疾》和《榖梁墨守》的书名搞混了。)

649 《礼记·曲礼》: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

650 [汉]何休《左氏膏肓》,《汉魏遗书钞》:古制诸侯幼弱,天子命贤大夫辅相为政,无摄代之义。昔周公居摄,死不记崩,今隐公生称侯,死称薨,何因得为摄者?周公摄政,仍以成王为主,直摄其政事而已,所有大事禀王命以行之,致政之后乃死,故卒称薨,不称崩。隐公所摄,则位亦摄之,以桓为太子,所有大事皆专命以行。摄位被杀,在君位而死,故生称公,死称薨,是与周公异也。且公羊以为诸侯无摄。

651 [清]钱大昕《春秋内传古注辑存序》,[清]严蔚/辑《春秋内传古注辑存》卷首。

652 《公羊传·隐公三年》:癸未,葬宋缪公,葬者曷为或日或不日?不及时而日,渴葬也。不及时而不日,慢葬也,过时而日,隐之也。过时而不日,谓之不能葬也。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此当时何危尔,宣公谓缪公曰:“以吾爱与夷则不若爱女。以为社稷宗庙主,则与夷不若女,盍终为君矣。”宣公死,缪公立,缪公逐其二子庄公冯与左师勃,曰:“尔为吾子,生毋相见,死毋相哭。”与夷复曰:“先君之所为不与臣国而纳国乎君者,以君可以为社稷宗庙主也。今君逐君之二子而将致国乎与夷,此非先君之意也,且使子而可逐,则先君其逐臣矣。”缪公曰:“先君之不尔逐可知矣,吾立乎此摄也,终致国乎与夷。”庄公冯弑与夷。故君子大居正,宋之祸宣公为之也。

653《汉魏遗书钞》辑本《礼记正义》引《箴》曰:周公归政就臣位乃死,何得记崩?隐公见死于君位,不称薨云何?

654 [前秦]王嘉/撰,[梁]萧绮/辑编《拾遗记》卷六。

655 《后汉书·儒林传》:服虔……作《春秋左氏传解》,行之至今。又以《左传》驳何休之所驳汉事六十条。

656 [唐]刘知几《史通·内篇·因习第十八》:古者诸侯曰薨,卿大夫曰卒,故《左氏传》称楚邓曼曰:“王薨于行,国之福也。”又郑子产曰:“文襄之伯,君薨,大夫吊。”即其证也。案夫子修《春秋》,实用斯义。而诸国皆卒,鲁独称薨者,此略外别内之旨也。

657 张舜徽:《史通平议》,《史学三书平议》,中华书局,1983年,第64页:然如《仪礼·士虞礼》所云:“尸服卒者之上服。”则有时不分尊卑,亦皆得同言卒矣。盖卒者,人死之通称也。

658 [清]钱大昕《春秋论》,《潜研堂文集》,《嘉定钱大昕全集》,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8页:古书未有以死为贬词者。以舜之圣而《尚书》曰“陟方乃死”……孔子曰:“予死于道路乎?”……颜子,大贤也,而《论语》书之曰死,且屡书不一书。

659《国语·周语上》载祭公谋父语“是故周文公之《颂》曰……”韦昭注:文公,周公旦之谥也。

660 [晋]傅玄《傅子·附录》:周文王子公旦,有圣德,谥曰文。

661 汪受宽:《谥法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10页。

662 王晖:《古文字与商周史新证》,中华书局,2003年,第155-156页。

663 邓广铭:《王安石在北宋儒家学派中的地位——附说理学家的开山祖的问题》,《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年第2期,引[宋]杨绘《论王安石之文有异志》,《宋诸臣奏议》卷八三。

664 参见[宋]吕祖谦《东莱博议》卷一《隐公问羽数》。

665 详见王玉哲:《周公旦的当政及其东征考》,《古史集林》,中华书局,2000年。

666 《明史·方孝孺传》:成祖降榻,劳曰:“先生毋自苦,予欲法周公辅成王耳。”孝孺曰:“成王安在?”成祖曰:“彼自焚死。”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子?”成祖曰:“国赖长君。”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弟?”成祖曰:“此朕家事。”

667 [美]汪荣祖:《史传通说——中西史学之比较》,中华书局,2003年,第30页。

668 参见张涛:《东汉的经学与史学》,《秦汉史论丛》第6辑,江苏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347页:张采田曾叹道:司马迁以后,“道统既异,官亦无足重轻矣。史学之亡,盖在斯时乎?故论古史,当始于仓颉,而终于司马迁。《史记》一书,上以结藏室史派之局,下以开端门史统之幕。自兹以后,史遂折入儒家,别黑白而定一尊。”那些要求客观反映历史事实,对经学宗旨和御用史学有所不满的学者,是不可能有修史之权的。

669 [清]浦起龙《史通通释》卷十三:此等书,怒其非圣无法而严为摈者,谊人之辞也;会其读史寄愤而悬为解者,晓人之辞也。

670 [清]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三“史通”条,《嘉定钱大昕全集》,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351-352页:刘知几沉潜诸史,用功数十年,及武后、中宗之世三为史官,再入东观,思举其职,既沮抑于监修,又见嫉于同列,议论凿枘,不克施行,感愤作《史通》内外篇。当时史局遵守者不过贞观所修晋、梁、陈、齐、周、隋六史之例,故其书指斥尤多。但以祖宗敕撰之本,辙加弹射,又恐谗谤取祸,遂于迁、固以降,肆意诋排,无所顾忌,甚至疑古惑经,非议上圣,阳为狂易辱圣之词,以掩盖诋毁先朝之迹。耻巽辞以谀今,假大言以蔑古。置诸外篇,窃取庄生《盗跖》之义。……

671 [宋]欧阳修《春秋论》,《欧阳修全集》,中华书局,2001年,第305页:孔子,圣人也,万世取信,一人而已。若公羊高、榖梁赤、左氏三子者,博学而多闻,其传不能无失者也。孔子之于经,三子之于传,有所不同,则学者宁舍经而从传,不信孔子而信三子,甚哉其惑也!经于鲁隐公之事,书曰“公及邾仪父盟于蔑”,其卒也,书曰“公薨”,孔子始终谓之公。三子者曰:非公也,是摄也。学者不从孔子谓之公,而从三子谓之摄。

672 [明]焦竑《澹园集》,中华书局,1999年,第299-300页:夫圣人之作经,岂冀有三子者为之传耶?无“三传”,经遂不可明耶?善乎赵鹏飞之言:“学者当以无传求《春秋》,不可以有传求《春秋》。”得之矣。

673 [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曾子问》郑玄注:摄主,上卿代君听国政。

674 《礼记·檀弓》:古者天子崩,王世子听于冢宰三年。

675 [宋]苏轼《论鲁隐公》,《苏轼文集》,中华书局,1986年,第143-144页:鲁隐公元年:“不书即位,摄也。”公子翚请杀桓公,公曰:“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使营菟裘。吾将老焉。”翚惧。反谮公于桓。而使贼杀公。欧阳子曰:“隐公非摄也,使隐而果摄也,则《春秋》不书为公。《春秋》书为公,则隐非摄无疑也。”苏子曰:非也,《春秋》约之信史。隐摄而桓弑,著于史也详矣。周公摄而克复子者也,以周公薨,故不称王。隐公摄而不克复子者也。以鲁公薨,故称公。史有谥,国有庙,《春秋》独得不称公乎?

然则隐公之摄也,礼欤?曰:礼也。何自闻之?曰:闻之孔子。曾子问曰:“君薨而世子生,如之何?”孔子曰:“卿、大夫、土从摄主,北面于西阶南。”何谓摄主?曰:古者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之世子未生,而死,则其弟若兄弟之子次当主者为摄主。子生而女也,则摄主立;男也,则摄立退。此之谓摄主。古之人有为之者,季康子是也。季桓子且死,命其臣正常曰:“南孺子之子男也,则以告而立之。女也,则肥也可。”桓子卒,康子即位。既葬,康子在朝,南氏生男。正常载以如朝,告曰:“夫子有遗言。命其圉臣曰:‘南氏生男,则以告于君与大夫而立之。’今生矣,男也,敢告。”康子请退。康子之谓摄主,古之道也。孔子行之。自秦、汉以来,不修是礼也,而以母后摄。孔子曰:“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使与闻外事且不可,曰:“牝鸡之晨,惟家之索”,而况可使摄位而临天下乎?女子为政而国安,惟齐之君王后,吾宋之曹、高、向也。盖亦千一矣。自东汉马、邓,不能无讥。而汉吕后、魏胡武灵、唐武氏之流,盖不胜其乱。王莽、杨坚遂因以易姓。由是观之,岂若摄主之庶几乎!使母后而可信也,则摄主何为而不可信。若均之不可信,则摄主取之,犹吾先君之子孙,不犹愈于异姓之取哉!

或曰:君薨,百官总已以听冢宰三年,何用摄主?曰:非此之谓也,嗣天子长矣,宅忧而未出令,则以礼从一作设冢宰。若太子未生,生而弱未能君也。则三代之礼,孔子之学,决不以天下付异姓,其付之摄主也,夫岂非礼,而周公行之欤?故隐公亦摄主也。

郑玄,儒之陋者也。其传摄主也,曰:“上卿代君听政者也。”使子生而女,则上卿岂继世者乎?苏子曰:“摄主,先王之令典,孔子之法言也,而世不知;习见母后之摄也,而以为当然。故吾不可不论,以待后世之君子。”

676 [明]王守仁《五经臆说》,《王阳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977页:隐公未尝即位也,何以有元年乎?曰:“隐公即位矣。不即位,何以有元年?夫子削之不书,欲使后人之求其实也。”曰:“隐公即位矣,而不书,何也?”曰:“隐公以桓之幼而摄焉,其以摄告,故不即位也。然而天下知隐公让国之善,而争夺觊觎者知所愧矣。”曰:“以摄告,则宜以摄书,而不书何也?”曰:“隐公,兄也,桓公,弟也,庶均以长,隐公君也,奚摄焉?然而天下知嫡庶长幼之分,而乱常失序者知所定也。”曰:“隐公君也,非摄也,则宜即位矣,而不即位焉,何也?”曰:“诸侯之立国也,承之先君,而命之天子,隐无所承命也。然而天下知父子君臣之伦,而无父无君者知所惧矣。一不书即位,而隐公让国之善见焉,嫡庶长幼之分明焉,父子君臣之伦正焉,善恶兼著,而是非不相掩。呜呼!此所以为化工之妙也欤!”

677 [宋]程颐《春秋传》,[宋]程颢、程颐《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1086-1087页:隐不书即位,明大法于始也。诸侯之立,必由王命,隐公自立,故不书即位,不与其为君也。法既立矣,诸公或书或不书,义各不同。既不受命于天子,以先君之命而继世者,则正其始,文、成、襄、昭、哀是也。继世者既非王命,又非先君之命,不书即位,不正其始也,庄、闵、僖是也。桓、宣、定之书即位,桓弑君而立,宣受弑贼之立,定为逐君者所立,皆无王无君,何受之受?故书其自即位也。定之比宣,则又有间矣。

678 [宋]程颢、程颐《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164页:学《春秋》亦善,一句是一事,是非便见于此,此亦穷理之要。……且先读《论语》、《孟子》,更读一经。然后看《春秋》。先识得个义理,方可看《春秋》。……《春秋》,《传》为案,《经》为断。

679 [清]纳兰成德《春秋经筌序》,《通志堂经解》[宋]赵鹏飞《春秋经筌》卷首:至宋诸儒各自为《传》,或不取传注,专以经解经;或以《传》为案,以《经》为断;或以《传》有乖谬则弃而信《经》,往往用意太过,不能得是非之公。

680 [宋]张载《近思录拾遗》,《张载集》,中华书局,1978年,第377页:《春秋》之书,在古无有,乃仲尼所自作,惟孟子能知之,非理明义精,殆未可学。先儒未及此而治之,故其说多凿。

681 [宋]张载《经学理窟·义理》,《张载集》,中华书局,1978年,第276页:观书且勿观史,学理会急处,亦无暇观也。然观史又胜于游,山水林石之趣,始似可爱,终无益,不如游心经籍义理间。

682 [清]戴震《春秋改元即位考》,《戴震文集》,中华书局,1980年,第19页:继正即君位:《春秋》书“春王正月,公即位”;不于正月,阙,无事则不书;正月非朔则书日。(定公)继正之变:文书“春王正月”,以存其事,不书“即位”,以表微。(隐公)继故即君位:经国之体,不可以已也,践其位者,宜有深痛之情,《春秋》书“春王正月”,以存其事,不书“即位”,以见其情。(庄公、闵公、僖公)继故之变:文则书“即位”,继故而书“即位”,以不书即位者,比事类情,是为忍于先君也。

683 [清]赵翼《陔余丛考》卷二“《春秋》底本”条中华书局,1963年,第34-35页:孔子修《春秋》,鲁史旧文不可见,故无从参校圣人笔削之处。今以《汲冢纪年书》考之……据此可见当时国史其文法大概本与《春秋》相似,孔子特酌易数字以寓褒贬耳。另参[唐]刘知几《史通·六家》:会汲郡汲县有发其界内旧冢者,大得古书,皆简编,科斗文字,多杂碎怪妄,不可训知。《纪年》最为分了……庄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鲁隐公之元年正月也。皆用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编年相次。……其著书文意大似《春秋》,推此足见古者国史策书之常也。

684 [清]康有为《春秋笔削大义微言考》,《康南海先生遗著汇刊》(七),宏业书局,1987年,第24页。

685 [清]刘逢禄《榖梁废疾申何》叙:榖梁子不传建五始、通三统、张三世、异内外诸大旨,盖其始即夫子所云中人以下不可语上者。

686 [清]刘逢禄《春秋公羊经何氏释例》序:传《春秋》者言人人殊,惟公羊氏五传,当汉景时乃与弟子胡母子都等记于竹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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