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春秋大义2:隐公元年(出书版)》作者:熊逸【完结】 > 春秋大义2:隐公元年.txt

  710 李雪山:《商代分封制度研究》,第二章。

作者:熊逸 当前章节:1899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5:23

711 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545页。

712 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中华书局,1983年,第249-257页。

713 王世民:《西周春秋金文中的诸侯爵称》,《历史研究》,1983年第3期。

714 陈恩林:《先秦两汉文献中所见周代诸侯五等爵》,《历史研究》,1994年第6期。

715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桓公十年》:正义曰:传言先书齐、卫,则齐、卫不合先书,当先书郑也。《春秋》之例,主兵者先书,此则郑人主兵,郑宜在先,而先序齐、卫者,王爵齐、卫为侯,尊于郑伯,故以王爵尊卑为序也。不依主兵之例,而以王爵序者,鲁班诸侯之戍,以王爵为次。郑忽负功怀怒,致有此师,故特改常例,还以王爵次之,见鲁犹秉周礼故也。

716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128页。

717 《左传·定公元年》:薛宰曰:“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

718 《孟子·梁惠王上》。

719 《左传·隐公十一年》: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争长。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公使羽父请于薛侯曰:“君与滕君辱在寡人。周谚有之曰:‘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君若辱贶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薛侯许之,乃长滕侯。

720 宗盟颇有歧说,如[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贾逵以宗为尊,服虔以宗盟为同宗之盟,孙毓以为宗伯属官,掌作盟诅之载辞,故曰宗盟。杜无明解。

721 《左传·昭公十三年》:及盟,子产争承,曰:“昔天子班贡,轻重以列,列尊贡重,周之制也。卑而贡重者,甸服也。郑伯男也,而使从公侯之贡,惧弗给也,敢以为请。”

722 详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1358-1359页。

723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1358页:证之以《尚书·康诰》、《酒诰》、《召诰》、《顾命》及周公子明保尊俱有“侯甸男”或“侯田(即甸)侯”,足证诸服之分是西周史实。

724 侯志义:《采邑考》,西北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7页。

725 侯志义:《采邑考》,第8页。

726 王文锦:《礼记译解》,中华书局,2001年,第164-165页。

727 《国语·晋语八》:秦后子来仕,其车千乘。楚公子干来仕,其车五乘。叔向为太傅,实赋禄,韩宣子问二公子之禄焉,对曰:“大国之卿,一旅之田,上大夫,一卒之田。夫二公子者,上大夫也,皆一卒可也。”宣子曰:“秦公子富,若之何其钧之?”对曰:“夫爵以建事,禄以食爵,德以赋之,功庸以称之,若之何以富赋禄也!夫绛之富商,韦藩木楗以过于朝,唯其功庸少也,而能金玉其车,文错其服,能行诸侯之贿,而无寻尺之禄,无大绩于民故也。且秦、楚匹也,若之何其回于富也。”乃均其禄。

728 [宋]魏了翁《春秋左传要义》卷二十八“秦爵二十级春秋时已有”条:秦之官爵有此不更之名,知女父是人之名字,不更是官爵之号。《汉书》称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者赐爵一级,其爵名一为公士,二上造,三簮褭,四不更,五大夫,六公大夫,七官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车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商君者,商鞅也,秦孝公之相,封于商,号为商君。案:《传》此有不更女父,襄十一年有庶长鲍、庶长武。春秋之世已有此名。盖后世以渐増之。商君定为二十,非是商君尽新作也。其名之义难得而知。

729 [清]毛奇龄《论语稽求篇》卷三:秦自非子受国,在周孝王朝传世十余君而入春秋,然则未有春秋时已先有秦矣。人第知秦孝公时始有不更、庶长之号,惠王十二年始有腊名,遂谓虞不腊矣、秦师败绩、获不更女父,以至秦庶长鲍、庶长武帅师及晋战于栎,皆为秦后之书之案,则试问秦之称腊、称不更、称庶长,毕竟创于何公,起于何世,更制于何年?何人之论与议而茫然无据,但以所见之日为始,则安知其所立名不更先于所见者?而以是为断,是殷助始《孟子》,太宰、司败始《论语》也。且腊即蜡祭,见郑氏、蔡邕诸说,即《月令》记腊虽自不韦,然其中所记无非周制,安知虞之不腊在列国不原有是名者,而欲以一字而断全经,何其愚乎!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