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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0 徐中舒:《先秦史论稿》,巴蜀书社,1992年,第5章。

作者:熊逸 当前章节:15117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05:23

  730 徐中舒:《先秦史论稿》,巴蜀书社,1992年,第5章。

731 《孟子·万章下》: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

732 [清]汪中《经义知新记》,《新编汪中集》,广陵书社,2005年,第9页:《左氏传》襄九年:“祝宗用马于四墉。”昭十八年:“祈于四鄘。”此古人祀城隍之证。又《礼记》:“八蜡坊与水庸”中谓“水”即隍,“庸”即城也。庸、墉、鄘,一字耳。

733 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三卷下册,第913-916页。

734 详见童书业:《读春秋邾国彝铭因论邾之盛衰》,《童书业史籍考证论集》,中华书局,2005年,第421-426页。

735 [清]赵坦《春秋异文笺》卷一:《舆地广记》曰:今淄州邹平县,古邹国也,兖州邹县,邹文公所迁,本绎邑也,有孟子冢。

736 杨泽波:《孟子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6-9页。

737 吴泽顺:《汉语音转研究》,岳麓书社,2006年,第116页。

738 王叔岷:《庄子校诠》,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中华民国七十七年,第425页:按《孟子·离娄篇》赵注:“黄帝亡其玄珠,使离朱索之。离朱即离娄也”《云笈七籖》五六:“黄帝求玄珠,使离娄不获。”本《庄子》,即以离朱为离娄也。

739 [清]宋翔凤《过庭录》,中华书局,1986年,第177页:赵歧《孟子题辞》曰:邹,本春秋邾子之国,至孟子时改曰邹矣。案:《郑语》史伯言“曹姓邹、莒”,则春秋之前即名曰邹。《春秋》邾、小邾,《公羊》经并作邾娄、小邾娄。《公羊·隐九年》音义,邾娄,力俱反。邾人语声后曰娄,故曰邾娄。《礼·檀弓篇》有邾娄考公。邾娄合言为邹,长言为邾娄,本是一音,非孟子时改也。

另参[清]徐鼒《读书杂释》,中华书局,1997年,第180-181页:古侯部、尤部、虞部韵通,急声为邾,缓声为邾娄。邹则邾、娄二合之音也

740 [清]张宗泰《质疑删存》,中华书局,1988年,第26-27页。

741 陈直:《史记新证》,中华书局,2006年,第80页:勾吴亦作攻吴。《左宣八年传》疏作工吴,工与攻古字通用。战国陶器中,工人名皆作攻某可证。而金文中皆作攻吴,无作勾吴者。如攻吴王夫差鉴,攻吴王光剑,攻吴王元启剑,皆其显例。盖勾攻二字为一声之转。

742 详见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第16页。

743 详见[宋]沈括《梦溪笔谈》第一百一十二卷艺文二。

744 曾运乾:《尚书正读》,中华书局,1964年,第15页:试可乃已,《史记》作试不可乃已。钱大昕云:古人语急,以不可为可。另参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中华书局,2004年,第261-264页。

745 详见[清]臧琳《经义杂记》,嘉庆己未拜经堂刻本,卷二十二。

746 [清]汪中《经义知新记》,《新编汪中集》,广陵书社,2005年,第8页。

747 吴泽顺:《汉语音转研究》,岳麓书社,2006年,第104页。

748 [清]孙诒让《墨子閒诂》于《墨子·耕助》“东处于商盖”下注释:是商奄即奄,单言之曰奄,絫言之则曰商奄。

749 洪业:《春秋经传引得序》,《洪业论学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242页:李唐以往,而榖梁有赤、寘、淑、喜四名异说。注释:或云:祖孙四人之名(皮锡瑞《春秋通论》,商务印书馆,1923,排印本,18a;陈汉章《经学通论》,北京大学排印本,31a)。或云:一字之音转形譌(武内义雄《孟子与春秋论》,《支那学》[1928]iv/171;吴承仕《经典释文序録疏证》,北平,中国学院,1933排印,89b)。窃疑:昔本妄说,今无须为之强解也。

750 [清]俞樾《湖楼笔谈》,《九九销夏録》,中华书局,1995年,第190页:孔子鲁人,七十子亦大半鲁人,乃微言大义传至今者,则往往出于齐人。如公羊子,齐人也。《春秋》一经赖以粗明。《榖梁》不过掇拾补苴。左丘明固不传经,所弗论也。另参刘师培:《群经大义相通论》,《刘申叔遗书》,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影印民国廿五年本,第350页:盖战国诸子,荀子之义多近于《榖梁》,孟子之义多近于《公羊》,故荀子之学,鲁学也,孟子之学,齐学也。孟子游齐最久,故所得之学亦以齐学为最优,岂若后儒之空谈大同三世哉。

751 [清]吴寿旸《公羊经传异文集解》。

752 [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七:公羊子,齐人,其传《春秋》,多齐言。登来、化我……之类是也。郑康成,北海人,其注“三礼”多齐言……。方言之异如此,则《书》之诰誓其可强通哉?

753 吴镇烽编:《金文人名汇编》,中华书局,1987年,第176页。

754 详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7页。

755 [清]梁履绳《左通补释》:蔑本姑蔑,定十二年“败诸姑蔑”是也。……古人舍故讳新,故哀为定讳,定不为隐讳。……惠栋《春秋左传补注》一。……姑蔑有二,隐元年“公及邾仪父盟于蔑”,定十二年“败诸姑蔑”,鲁地也‘哀十三年“弥庸见姑蔑之旗”,越地也。程公说《春秋分纪·疆理书十一》。

756 [清]丁寿徵《春秋异地同名考》“二姑蔑”条:一,定十二年“费人北。国人追之,败诸姑蔑”,杜无注,亭林谓当是鲁地;一,哀十三年“弥庸见姑蔑之旗”,杜注越地,今东阳大末县。

757 [元]马端林《文献通考》卷一百八十二:《春秋》古经,虽汉《艺文志》有之,然夫子所修之《春秋》,其本文世所不见,而自汉以来,所编古经,则俱自三传中取出经文,名之曰正经耳。然三传所载经文多有异同,则学者何所折衷?如“公及邾仪父盟于蔑”,左氏以为“蔑”,公、穀以为“昧”,则不知夫子所书者曰“蔑”乎,曰“昧”乎?“筑郿”,左氏以为“郿”,公、穀以为“徽”,则不知夫于所书,曰“郿”乎,曰“徽”乎?“会于厥憗”,公、穀以为“屈银”,则不知关子所书,曰“厥憗”乎,曰“屈银”乎?若是者殆不可胜数,盖不特亥豕、鲁鱼之偶误其一二而已。然此特名字之讹耳”,其事未尝背驰于大义,尚无所关也。至于“君氏卒”则以为“声子,鲁之夫人也”,“尹氏卒”,则以为“师尹,周之卿士也”,然则夫子所书隐三年夏四月辛卯之死者,竟为何人乎?不宁惟是,《公羊》、《穀梁》于襄公二十一年皆书“孔子生”。按春秋惟国君世子生则书之,“子同生”是也。其余,虽世卿擅国政如季氏之徒,其生亦未尝书之于册。夫子万世帝王之师,然其始生乃鄹邑大夫之子耳,鲁史未必书也。鲁史所不书,而谓夫子自纪其生之年于所修之经,决无是理也。而《左》于哀公十四年获麟之后又复引《经》,从至十六年四月书“仲尼卒”,杜征南亦只为近诬。然则《春秋》本文,其附见于三传者,不特乖异未可尽信,而三子以其意增损者有之矣。盖襄二十一年所书者,公、穀尊其师授而增书之也;哀十六年所书者,左氏痛其师亡而增书之也,俱非《春秋》之本文也。三子者以当时口耳所传授者各自为传,又以其意之所欲增益者搀入之。后世诸儒复据其见于三子之书者互有所左右而发明之,而以为得圣人笔削之意于千载之上,吾未之能信也。

758 张舜徽:《汉书艺文志通释》,湖北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5页:《春秋》,古经十二篇。……此条应读“春秋”二字为句。

759 [清]毛奇龄《春秋简书刊误》:汉《艺文志》有《春秋》古经十二篇,先儒目之为简书,即圣经也。其分十二篇者,以《春秋》十二公,每公得一篇,则十二篇也。苐其书不知亡于何时,唯“三传”传经则各有经文载于其中。汉初行四家之学,有公羊、榖梁、邹氏、夹氏,而邹、夹无传,只公、榖二学早立于学官而诸生传之。顾两家杜撰,目不见策书,徒以意解经,故经多误字,而《公羊》且复以里音市语谰謱其间,其所存圣经己非旧矣。及《左传》行世,则始知有简书正文冠策书首。故当时《左》、《公》、《榖》三传俱著竹帛,而《左》之为传先于《公》、《榖》,汉人亦称《左氏》为古学,《公》、《榖》为今学,而其如《左氏》晚出,《公》、《榖》立学反先于《左氏》,是以治古学者虽有张苍、贾谊、张敞、贾逵、服虔辈,不下于董仲舒、公孙弘辈之治今学,而诸生胶固,竞立门户,即加以前汉刘歆、后汉韩歆两歆之争,必不能救《左氏》膏肓之目,而策书、简书总无闻焉。夫左氏之《传》,即是策书,左氏之《经》,即是简书,故夫子笔削只袭鲁国之简书以为之本,即绝笔以后犹有旧简书一十七条见于《左传》,则哀十四年获麟以前,其为真简书而以之作夫子之圣经。《公羊》、《榖梁》俱无与也。

760 [宋]魏了翁《春秋左传要义》卷二十八“经文依策书,传文采简牍”条:《传》言战败而《经》不书,杜以意测之,不知其故。盖《经》文缺漏,《传》文独存也。《经》文依史官策书,策书所无,故《经》文遂阙也。《传》文采于简牍,简牍先有,故《传》文独存也。

761 [清]俞樾《左传异说》,《九九销夏録》,中华书局,1995年,第19页:国朝张沐著《春秋疏略》,以《经》文为鲁史,以《左传》为孔子所作。孔子尊鲁史为经,而凡不可为经者,附录经左,谓之《左传》。“左传”二字得此创解,匪夷所思。

762 [清]赵慎畛《榆巢杂识》,中华书局,2001年,第24页:有人言《左传》非姓左人作,因《传》在《经》左,故名《左传》。昔之论左丘明者,均无确据此亦或备一说耶?

763 参见[清]纪昀《纪文达公遗集》卷四:左子墓在肥城西南五十里。案《山东通志》载左邱明墓在峄县,而以肥城之墓分注于下,是此二墓皆在疑似之间,未必肥城果真,峄县果伪。

764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此言大事小事,乃谓事有大小,非言字有多少也。大事者,谓君举告庙及邻国赴告,经之所书皆是也。小事者,谓物不为灾及言语文辞,传之所载皆是也。大事后虽在策,其初亦记于简。何则?弑君大事,南史欲书崔杼,执简而往,董狐既书赵盾,以示于朝,是执简而示之,非举策以示之,明大事皆先书于简,后乃定之于策也。其有小事,文辞或多,如吕相绝秦,声子说楚,字过数百,非一牍一简所能容者,则于众简牍以次存录也。

765 秦始皇的焚书政策只是针对民间藏书,《左传》很可能是有皇家官藏本的,后来转入汉朝秘府。民间版本也不是被毁灭殆尽。但《左传》的具体出处至今依然存疑。

766 范文澜有段话讲今古文的学风:古文经是不语怪力乱神的,今文经不同,它专投皇帝之所好。西汉时今文家讲灾异,原来有点限制皇帝暴虐的意思,到东汉时,就变成有灾异要撤免三公了。由于东汉时天文学的进步,日蚀也可推算出来了,灾异不大好说了,今文学家就改说谶纬。古文家反对谶纬。王充是古文家反对灾异和谶纬的代表。(《经学讲演录》,《范文澜历史论文选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

767 [清]毛奇龄《春秋简书刊误》:邾,《公羊》作邾娄,后同。蔑,《公羊》、《榖梁》俱作昧。邾本附庸国,武王克商,封颛顼之后名侠者于邾地,当时称邾侠,则邾只一字明矣。《公羊》多一字曰邾娄。据旧解,邾人语声邾末必有娄字,犹吴人发声有勾字,越人发声有于字,曰勾吴、于越类然。经文亦有之,如《檀弓》邾娄考公之丧,哀十三年于越入吴类。特此必不然者。《榖梁》亦先左氏出,而经文始终只一邾字,此非左氏改本又明矣。或曰五等爵国无两字,惟附庸有之,如须句、颛臾类,则邾在桓年已与齐桓相盟会,曾受王命进子爵,自庄十六年后,凡经文俱书邾子,则亦当改附庸两字之例,而《公羊》后经必加娄字,于子字之上又何以称焉?蔑亦名姑蔑,即鲁国卞县南姑城也,昧与蔑声转之误。

768 [清]侯康《春秋古经说》序:《榖梁》出较先,其误尚寡,《公羊》出最晚,其误滋甚,口授愈久则愈离,不期然而然者也。毛氏动辄诋为有意变易,又岂通论哉。

769 [清]侯康《春秋古经说》卷一:……然则《公羊》之称所谓名从主人也。《左》、《榖》正其名,《公羊》从其俗,犹越或称于越,义可两通,无关体要。(《公羊》及范氏《榖梁注》皆为于越强生义例,然恐只是史异词耳,孔疏近之。)——蔑,《公》、《榖》作眜,据《左传》,蔑即姑蔑,不称姑者,惠氏《补注》云:隐公名息姑,当时史官为之讳。然则作蔑为合眜则同音字。故文七年晋先蔑奔秦,《公羊》亦作眜。又《说文》目部:眜,目不明也。艹部:蔑,劳目无精也。非独音同,义亦本通矣。

770 参见[清]惠栋《九经古义·公羊上》。

771 详见[清]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二十四。

772 [清]陈立《公羊义疏》:“暨,不得已”与“及,我欲之”相对为义也。郝氏懿行《尔雅义疏》云:《释诂》曰:及暨与也,是暨即及矣。又言不及者,郭引《公羊传》释云:暨,不得已,是不得及矣。《文选·白马赋》及《文赋》注并引《尔雅》作“暨,及也”,或即上脱不字,即或所引即《释诂》文。盖暨之一字包及与不及两义也。《榖梁·昭七年传》以外及内曰暨,对及为我欲是亦不得已之义也。

773 详见钱钟书:《管锥编》,中华书局,1979年,第1-8页。另见[清]张尔岐《蒿庵闲话》,粤雅堂丛书本,卷二:经传用字,有以相反为义者:如治乱曰乱,去污曰污,辟荒曰荒……按字义相反相成之说,发于晋之郭璞。《尔雅释诂》:“徂,在,存也。”《方言》卷二:“逞、苦、了,快也。”郭注皆已指出义有反覆旁通,美恶不嫌同名之理。发凡之辞,虽甚简约,不啻为训诂学揭示一大例矣。

774 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85页。

775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1281页:《榖梁传》以为鲁与齐平,贾逵、何休主此说,许惠卿、服虔及杜预皆以为燕与齐平,说详孔《疏》。据《传》文,当是燕与齐平,说详李贻德《贾服注辑述》。崔应榴《吾亦庐稿》谓“当是齐、鲁之平”,误。

776 刘师培:《古书疑义举例补》,《中国现代学术经典·刘师培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524页。

777 李学勤:《邿子姜首盤和“及”字的一种用法》,《中国文字研究》(第一辑),广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

778 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辑校》,《王国维遗书》,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据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影印,第4653页:《春秋经传集解后序》。据《后序》在庄伯十二年正月。

779 [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称字所以为褒之者,仪父本在春秋前失爵,在名例尔。

780 详见杨宽:《“冠礼”新探》,《古史新探》,中华书局,1965年。

781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1440页。

782 [宋]郑樵《通志》卷六十三·艺文略一·春秋经案语:《春秋》之经,则鲁史记也,初无同异之文,亦无彼此之说。良由三家所传之书有异同,故是非从此起。

783 金德建:《经今古文字考》,齐鲁书社,1986年,第26页。

784 参见王国维:《战国时秦用籒文六国用古文说》,《观堂集林》卷七,《王国维遗书》,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据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影印。

785 沈玉成、刘宁:《春秋左传学史稿》,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78页。

786 金德建:《经今古文字考》,齐鲁书社,1986年,第4页。

787 [清]朱骏声《春秋三家异文覈》:古书传写,各有师承,文字互淆,必求一是,以思无益,不如学也。作《异文覈》。

788 [日]安居香山、中村璋八/辑《纬书集成》,河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中册,第909页。

789 [明]朱朝瑛《读春秋略记》:《春秋》之书弑君非徒以讨乱贼,亦以儆天下之庇乱贼者耳。或疑孔父非名,按《节南山》之诗有曰: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岂得自称其字?父与甫通,《传》称孔父嘉,孔父之字嘉,犹唐杜甫之字美也。

790 [清]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诂》,《经义述闻》卷二十二。

791 《礼记·檀弓上》: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

792 雁侠:《中国早期姓氏制度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48页。

793 [法]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Les Formes Elémentaires de la Vie Religieuse, Le Systeme Totémique en Australie, by Emile Durkheim, Alcan, Paris, 1912),渠东、汲喆/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19-210页

794 《公羊传·庄公十年》:州不若国,国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

795 [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疏]“州不若国”。○解云:言荆不如言楚。○“国不若氏”。○解云:言楚不如言潞氏、甲氏。○“氏不若人”。解云:言潞氏不如言楚人。○“人不若名”。○解云:言楚人不如言介葛卢。○“名不若字”。○解云:言介葛卢不如言邾娄仪父。○注“皆取精详录也”。○解云:正以贵重为详录,轻贱为略之也。字不若子。爵最尊,《春秋》假行事以见王法,圣人为文辞孙顺,善善恶恶,不可正言其罪,因周本有夺爵称国氏人名字之科,故加州文,备七等,以进退之,若自记事者书人姓名,主人习其读而问其传,则未知已之有罪焉尔,犹此类也。

796 [清]孔广森《春秋公羊经传通义》:此七等,所以进退四夷,绌陟小国。极于子者,《礼》所谓“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子”之义也。

797 [宋]王安石《石仲卿字序》,《临川先生文集》卷第八十四:字之为最有可贵焉。孔子作《春秋》,记人行事,或名之,或字之,皆因其行事之善恶而贵贱之。二百四十二年之间,字而不名者十二人而已。人有可贵而不失其所以贵,乃尔其少也。

798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爵国》:《传》曰 :“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凡四等,命曰附庸,三代共之。然则其地列奈何?曰:天子邦圻千里,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附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人氏者方十五里。

799 [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春秋》王鲁,讬隐公以为始受命王,因仪父先与隐公盟,可假以见褒赏之法,故云尔。

800 [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称字所以为褒之者,仪父本在春秋前失爵,在名例尔。

801 [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注疏》:渐者,物事之端,先见之辞。去恶就善曰进。譬若隐公受命而王,诸侯有倡始先归之者,当进而封之,以率其后。不言先者,亦为所褒者法,明当积渐,深知圣德灼然之后乃往,不可造次陷于不义。

802 [清]孔广森《春秋公羊经传通义》:隐公以贤让居位,邾娄之君能亲义慕贤,讲信修睦,于法当褒也。……其后仪父至庄公之世,实得王命为诸侯,故因其有将进之渐而褒之。

803 [宋]胡安国《春秋胡氏传》:邾仪父,附庸之君,未王命也。此私盟之始。父音甫。鲁侯爵而其君称公,此臣子之词,春秋从周之文而不革者也。我所欲曰及。邾者,鲁之附庸。仪父,其君之字也。何以称字?中国之附庸也。王朝大夫例称字,列国之命大夫例称字,诸侯之兄弟例称字,中国之附庸例称字,其常也。圣人按是非定褒贬,则有例当称字或黜而书名,例当称人或进而书字,其变也,常者道之正,变者道之中。春秋大义公天下以讲信修睦为事,而刑牲歃血要质鬼神,则非所贵也。故盟有弗获已者而汲汲欲焉,恶隐公之私也。或言褒其首与公盟而书字。失之矣。

804 [清]毛奇龄《春秋毛氏传》卷二:胡氏又自为制云:“中国之附庸例称字,邾仪父,萧叔是也;夷狄之附庸例称名,郳犁来、介葛卢是也。”吾不知称名称字其分中国、夷狄者出自何书?乃同一附庸,同一邾子之后,而忽分仪父、犁来为中国、夷狄,学者注经,可自造族姓,自定封国,自判华夏,肆然无忌惮一至于此,岂不可怪!

805 《颜鲁公行状》,《全唐文》卷五百十四:公姓颜,名真卿,字清臣,小名羡门子,别号应方,京兆长安人也。颜氏乃春秋小邾子之苗裔。……春秋邾武公为鲁之附庸国。武公名仪甫,字颜公,故《公羊传》云:“颜公有功于齐,齐威公命为小邾子。”子孙以王父字为姓氏,以其附庸于鲁,故代代事鲁为卿大夫。故先贤传孔子弟子,达者七十二人,颜氏有其八。则颜氏之儒学可知也。若颜无繇字路,颜回字子渊……

806 赵伯雄:《春秋学史》,山东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631页。

807 详见[清]顾炎武/著,[清]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707-1708页。

808 [清] 徐时栋/辑《徐偃王志》,《中国野史集成》,巴蜀书社,1993年,第一册,第204-205页:奇龄说经之妄也!夫戎则戎之,徐则徐之,岂有圣人著《春秋》忽戎忽徐之理乃庄公二十六年,鲁伐戎于春,伐徐于秋,截然两事。而忽率合之曰:徐即戎也。

809 [宋]苏轼《问大夫无遂事》,《三传义》,《苏轼文集》,中华书局,1986年,第189页。

810 [宋]孙觉《春秋经解》:盟者,乱世之事,故圣王在上阒无闻焉。斯盖周道陵迟,众心离贰,忠信殆絶,谲诈交作,于是列国相与始有歃血要言之事尔。凡书盟者,皆恶之也。邾,附庸国,仪父,字。附庸之君未得列于诸侯,故书字以别之。桓十七年公会邾仪父盟于趡,庄二十三年萧叔朝公是也。《春秋》之法,恶甚者日,其次者时,非独盟也。以类而求二百四十二年诸侯罪恶重轻之迹,焕然可得而见矣。

811 [宋]王皙《春秋皇纲论·朝会盟》:天子建侯列之五等,盘错重固,谓之守土之官,则自非王命不当出境也。春秋之诸侯輒相朝会,此不臣之迹也。

812 《大清律例》卷二十三:凡异姓人歃血订盟、焚表结拜弟兄,不分人数多寡,照谋叛未行律,为首者拟绞监候。其无歃血盟誓焚表事情,止结拜弟兄,为首者杖一百,为从者各减一等。

813 [唐]陆淳《春秋集传辨疑》:《左氏》曰:邾子克也,曰仪父,贵之也。《公》、《榖》并同。赵子曰:盖见庄十六年邾子克卒,以为同盟故书,遂以仪父是字耳,殊不知仪父亦名也,与鲁季孙行父及晋荀林父等亦以父为名也,缘其未得王命,止是附庸之君,故卒时不书。至庄十六年邾子克卒者,即其嗣君,自以王命为子,故书卒耳,且附庸之君非有勤王之善,纵能自通于大国,自利之事耳,有何嘉而字以褒之乎?若仪父实贤,桓十五年与牟人、葛人来朝一例称人何哉?理又可见也。

814 [清]黄中松《诗疑辨证》“古公亶父”条:又《左传》以父为字者,如燮父、禽父、邾仪父之类,固难悉数,而蔡宣公名考父,宋襄公名兹父,及鲁之庆父、行父、归父,晋之荀林父、阳处父、箕郑父,皆名也。则周制亦未必定以父为字,况于殷乎?且《世本》、《竹书》等书俱以亶父、季历并称,人皆知季历为名,何以独知亶父为字乎?

815 [清]顾炎武/著,[清]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307-308页:邾仪父之称字者,附庸之君,无爵可称,若直书其名,又非所以待邻国之君也,故字之,卑于子、男而进于变夷之国,与萧叔朝公同一例也。《左氏》曰贵之,《公羊》曰褒之,非矣。……此亦史家常例,非旧史书邾克而夫子改之为仪父也。

816 [清]郝懿行《春秋说略》:以内及外,以大及小,不以贱及贵,不以外及内。仪父,邾君之名也,时为附庸,故称名。后为诸侯,故称爵。

817 [清]顾栋高《〈春秋〉无书字之法论》,《春秋大事表》,中华书局,1993年,第2599-2600页。

818 [宋]苏辙《苏氏春秋集解》:或曰,古者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诸侯专之,非礼也。凡书皆以讥之。予以为不然。春秋之际,王室衰矣,然而周礼犹在,天命未改,虽有汤武未能取而代之也。诸侯之乱,舍此何以治之。要之以盟会,威之以征伐,小国恃焉,大国畏焉,犹可以少安也。孔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故《春秋》因其礼俗而正其得失,未尝不予也。故曰:“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义则丘窃取之矣。”

819 洛、蜀之称实未必然,暂从旧说,此不细辨。

820 《汉书·严硃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元鼎中,博士徐偃使行风俗。偃矫制,使胶东、鲁国鼓铸盐铁,还,奏事,徙为太常丞。御史大夫张汤劾偃矫制大害,法至死。偃以为《春秋》之义,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存万民,颛之可也。汤以致其法,不能诎其义,有诏下军问状,军诘偃曰:“古者诸侯国异俗分,百里不通,时有聘会之事,安危之势,呼吸成变,故有不受辞造命颛己之宜;今天下为一,万里同风,故《春秋》‘王者无外’。偃巡封域之中,称以出疆何也?且盐铁,郡有余臧,正二国废,国家不足以为利害,而以安社稷存万民为辞,何也?”……

821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周秦汉政治社会结构之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一卷,第183页。

822 [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凡以事定地者加于,以地定事者不加于……○注“凡以”至“于例”。○解云:谓先约其事,乃期于某处,作盟会者加于,即僖二十八年夏五月,“盟于践土”之属是也。○注“以地”至“于例”。○解云:言先在其地,乃定盟会之事者不加于,即庄十九年“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襄三年夏,“六月,公会单子、晋侯”以下“同盟于鸡泽,陈侯使袁侨如会”,“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之属是也。

823 [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君大夫盟例日,恶不信也。此月者,隐推让以立,邾娄慕义而来相亲信,故为小信辞也。大信者时,柯之盟是也。……解云:此言与公盟而得褒,何言恶者?直善其慕新王之义而得褒,岂善其盟乎?

824 [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胥命者何?相命也。胥,相也。时盟不歃血,但以命相誓。……○解云:古者不盟而言近正,虽不歃血,口虽誓敕,不若古者结言而退,故言近正而已。

825 《公羊传·桓公三年》:胥命者何?相命也。何言乎相命?近正也。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言而退。

826 《荀子·大略》:不足于行者说过,不足于信者诚言。故《春秋》善胥命,而《诗》非屡盟,其心一也。

827 《论语·为政》:子贡问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后从之。”

828 [晋]范宁/注,[唐]杨士勋/疏《春秋榖梁传注疏》:此云“及”,传云“内为志焉尔”。二年“公会戎于潜”,传云:“会者外为主焉”。则下六年“公会齐侯,盟于艾”,亦是外为主;“公及戎盟于唐”,亦是内为志。外内之意别,故传辨彼我之情也。

829 比如汉代的三公就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830 《大戴礼记·保傅》,黄怀信《大戴礼记汇校集注》,三秦出版社,2005年,第329页:保,保其身体;傅,傅之德义;师,导之教顺。另参[晋]葛洪《西京杂记》卷一,《笔记小说大观》,扬州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第一册,第1页:赵王如意年幼,未能亲外傅。戚姬使旧赵王内傅赵媪傅之。号其室曰养德宫。

831 [清]钟文烝《春秋榖梁经传补注》:……故书甫、父亦通用,《传》言父犹傅,犹曰甫犹夫,以其非本训而义相近,故言犹耳。另参[清]廖平/撰,廖宗泽/补疏《重订榖梁春秋经传古义疏》:傅,礼书作甫,盖《传》从甫声,甫从父声,故或言甫,某甫是也。

832 [晋]范宁/注,[唐]杨士勋/疏《春秋榖梁传注疏》:日者所以谨信,盟变,故不日。七年“公伐邾”是也。

833 [晋]范宁/注,[唐]杨士勋/疏《春秋榖梁传注疏》:所谓善恶两举,《春秋》之义也。知非例不日者,案二年“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六年“夏,五月,辛酉,公会齐侯,盟于艾”,彼皆书日,故知非例不日。今此不日,故知为渝盟略之也。《左氏》惟大夫卒及日食以日月为例,自馀皆否。此传凡是书经皆有日月之例者,以日月相承,其事可悉,史官记事,必当具文,岂有大圣修撰而或详或略?故知无日者,仲尼略之,见褒贬耳。

834 [清]钟文烝《春秋榖梁经传补注》:《春秋》无事犹空书时月,盖本鲁史旧文,岂有例当具日月者而史反遗之?……旧史有日,君子以后之渝盟追去日者。凡《春秋》之文,属辞比事,前后相顾,彼此互明,斯乃大圣制作之义,非以为史法也。

835 在理学家眼里,史学有害人之嫌。参见[宋]朱熹《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三,《朱子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8册,第3871页:先生说:“看史只如看人相打,相打有甚好看处?陈同父一生被史坏了。”直卿亦言:“东莱教学者看史,亦被史坏。”——这一观念应是来自对史书中权谋、功利内容的鄙薄,参见同书第3853-3854页:子由《古史》言马迁“浅陋而不学,疏略而轻信”,此二句最中马迁之失……圣贤以六经垂训,炳若丹青,无非仁义道德之说。今求义理,不于六经而反取疏略浅陋之子长,亦惑之甚矣。

836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附庸之君,未王命,例称名。能自通于大国,继好息民,故书字贵之。

837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9页。

838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传文唯言“贵之”,不说可贵之状。贾、服以为仪父嘉隐公有至孝谦让之义而与结好,故贵而字之,善其慕贤说让。知不然者,案传云“公摄位而欲求好于邾”,是公先求邾,非邾先慕公,复何足贵?且书曰“仪父”乃是新意,仲尼以事有可善乃得书字善之,不是缘鲁之意以为褒贬,安得以其慕贤便足贵之?又桓十七年“公及邾仪父盟于趡”,桓公不贤不让,彼经亦书“仪父”,故知“贵之”之言不为慕贤说让也。附庸不能自通,不与盟会,今能自通大国,继好息民,故知为此贵而字之,不贵来朝而贵其盟者,朝事大国,则附庸常道,齐盟结好,非附庸所能,故盟则贵之,朝从常法。

839 章太炎:《春秋左传读》,《章太炎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二册,第65页。

840 [宋]刘敞《春秋权衡》:公及邾仪父盟于蔑。《传》云:未王命,故不书爵。曰仪父,贵之也。非也。诸侯本不得妄盟,盟亦何善哉?乃虞见贬,何贵之有。丘明未尝受经,见仪父称字,心固怪之,又颇闻仲尼立素王之法,遂承其虚说,不复推本道理,直曰贵之云。且是事也,三传皆曰贵仪父故字之,唯《公羊》以《春秋》当新王,故其说似有理者而亦终不可通。至于《左氏》、《榖梁》乃未有可贵之道也。又曰:公即位而求好于邾,故为蔑之盟。然则继好息民,更是鲁善也,邾不当褒矣。又是后与桓公盟,亦称仪父,又何善邪?

841 [美]艾尔曼:《经学、政治和宗族——中华帝国晚期常州今文学派研究》(Classicism, politics, and kinship: the Chang-chou school of new text Confucianism in late imperial China, by Benjamin A. Elman, 1990),赵刚/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75页。

842 [清]刘逢禄《左氏春秋考证》:《左氏春秋》犹《晏子春秋》、《吕氏春秋》也。直称《春秋》,太史公所据旧名也,冒曰《春秋左氏传》,则东汉以后之以讹传讹者矣。……此类释经,皆增饰之游词,不可枚举,“未王命”云者,欲乱以《春秋》当新王之义也。

843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9页。

844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7页。

845 《礼记·明堂位》郑玄注:敦,黍稷器。

846 《仪礼·特牲馈食礼》:主妇设两敦黍稷于俎南。《仪礼·少牢馈食礼》:主妇自东房执一金敦黍。

847 《汉语大字典》引商承祚《〈说文〉中之古文考》。

848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天官冢宰·玉府》:敦,槃类,珠玉以为饰。古者以槃盛血,以敦盛食。合诸侯者,必割牛耳,取其血,歃之以盟。珠槃以盛牛耳,尸盟者执之。故书珠为夷。郑司农云:“夷槃或为珠槃。玉敦,歃血玉器。”

849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天官冢宰·玉府》:释曰:言“敦,槃类”者,按《明堂位》有虞氏之两敦,郑玄云“制之异同未闻”。此云槃类者,以经云玉敦,与珠槃相将之物,故云槃类。其制犹自未闻也。云“珠玉以为饰”者,此槃敦应以木为之,将珠玉为饰耳。云“古者以槃盛血,以敦盛食”者,案《特牲》、《少牢》皆敦盛黍稷,以槃盛血虽无文,郊血及血以告杀,当以槃盛血也。云“合诸侯者,必割牛耳,取其血,歃之以盟。珠槃以盛牛耳”者,祭祀之时有黍稷,故敦中盛黍稷。今盟无黍稷,敦中宜盛血,牛耳宜在槃。云“尸盟者执之”者,案《左氏》哀公十七年,“公会齐侯,……案《戎右》云:“盟则以玉敦辟盟,遂役之,替牛耳,桃茢。”彼注云:“役之者,传敦血授当歃者,割牛耳取血,助为之。及血在敦中,以桃茢沸之。”是以知珠槃玉敦为盟而设。

850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天官冢宰·玉府》贾公彦疏:若然,执牛耳是小国尸盟者也。若以歃血,则大国在先,故哀公十七年吴晋争先,《国语》曰:“吴公先歃,晋亚之。”既言争先,是以知大国当在先。若诸侯相与盟,则大国戎右执牛耳也。

851 张颔、陶正刚、张守中:《侯马盟书》,山西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35页。

852 《周礼·秋官司寇·司盟》:司盟掌盟载之法。凡邦国有疑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及其礼仪,北面诏明神。既盟,则贰之。盟万民之犯命者,诅其不信者亦如之。

853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秋官司寇·司盟》郑玄注:载,盟辞也。盟者书其辞于策,杀牲取血,坎其牲,加书于上而埋之,谓之载书。

854 [晋]郭璞/注,[宋]邢昺/疏《尔雅注疏·释诂下》:话、猷、载、行、讹,言也。(《诗》曰:“慎尔出话。”猷者,道,道亦言也。《周礼》曰:“作盟诅之载。”今江东通谓语为行。世以妖言为讹。)[疏]“话猷”至“言也”。○释曰:皆谓言辞也。话者,善言也。孙炎曰:“善人之言也。”猷者,道也,道亦言也。载者,载于简策之言也。郭云:“今江东通谓语为行世。以妖言为讹。”<注>“《诗》曰”至“之载”。○释曰:云“《诗》曰:慎尔出话”者,《大雅·抑》篇文。云“《周礼》曰:作盟诅之载”者,《春官·诅祝职》文也。

855 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一卷,第420页注1引张颔:《侯马东周遗址发现晋国朱书文字》,郭沫若:《侯马盟书初探》,均载《文物》,1966年第2期。

856 郭沫若:《侯马盟书试探》,《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十卷,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34页。

857 详见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一卷第五章第三节。

858 [宋]方勺《泊宅编》,中华书局,1983年,第8页。

859 郭沫若:《诅楚文考释》,《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九卷,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294页。

860 参见陈来:《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春秋时代的宗教、伦理与社会思想》,三联书店,2002年,第9章。

861 当然,早在现代对生物利他性的深入研究之前,从逻辑上入手反驳霍布斯的论述也有精彩之作,如孟德斯鸠在其《波斯人信札》中便有一则相关的政治寓言。

862 [俄]克鲁泡特金:《互助论》,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第91页。

863 [俄]克鲁泡特金:《互助论》,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第129-1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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